员工工伤意外保险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如何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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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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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条例全文2013||| 2013最新工伤保险条例全文:(国务院令第375号)《条例》沿用已经日国务院第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自日起施行。  总理温家宝 二00三年四详细>>
工伤保险条例全文2013||| 2013最新工伤保险条例全文:(国务院令第375号)《条例》沿用已经日国务院第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自日起施行。  总&理&温家宝 二00三年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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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条律师回答
不予解释。。
你好,咨询什么问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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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可能视为工伤。1、先到当地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2、认定并治疗完毕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出来后才能计算你获得的赔偿。
您好,建议网上直接查询工伤保险条例。望采纳,感谢咨询。
具体事宜是什么
这样不合理,你是工伤,是不能扣工资的,要享有工伤保险待遇,详情电话咨询。
并没有关于九级伤残后单位可以调整工作岗位的规定.这说明你单位违背了,在一定程度上剥夺了你的工伤待遇(35条)
宣告死亡的上年度,应是07年,没有文件说明,理解的问题。
不予受理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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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巳经工伤认定决定书写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判定了第十级该赔尝多少钱
河北 石家庄
工伤认定: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工伤保险: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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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河北 保定|解答问题:3306条
一、先明确按以下先后流程进行:1、先通过认定存在(有时不需此流程);2、认定了劳动关系后再申请认定为,包括认定后可能发生的;3、做劳动技能判定评定(特别注明不是司法判定);4、根据判定结果进行劳动争议仲裁,主张(又分终止用人与否两种分别的方案),终止用人时能够主张一次性就业补贴金和医疗补贴金。二、工伤十级,除了治疗费伙食费休养期间工伤津贴外,还应支付(本人7个月薪水),终止用人时得支付一次性就业补贴金和医疗补贴金(当地工人上年度平均薪水计,此两项由当地限定,通常为7个月)。请对回复采纳和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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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非机动车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也应当认定为工伤。;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非机动车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也应当认定为工伤。;  (七)法律、行政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我是老工伤被鉴定伤残陸级为什么不能享受《工伤保险条例》所规定的第三十六应该享受的待遇从工伤保险基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请详细描述问题,以便得到律师专业解答我
《》自日起施行。请问你的工伤处理于什么时间?如果早于该条例适用时间,就不能按照该条例适用。
你好我去年10月22日在单位把左手轧伤公司负责人说没有给我申请工伤认定,最后我自己去工伤保险处申请工伤认定,工伤处的人告诉我说公司已经给我申请了工伤认定。认定的书面报告已经在今年的1月15日给公司了!但是公司不给我工伤认定通知书,到现在也没有给我做劳动能力鉴定!现在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利?劳动能力鉴定有时间限制吗?会不会过期视我自动放弃劳动能力鉴定
你好,劳动申请鉴定和索要赔偿的时间是一年,你可先与公司索要,如果不给,可与和鉴定机构协商,重新鉴定或者把通知书的内容给自己一份,记住一定要在一年之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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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要先申请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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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问律师以案释法|工伤赔偿的界定与举证责任以案释法|工伤赔偿的界定与举证责任快乐的小弟弟百家号案例一关于收尾性工作的界定,下班后去厂浴室途中摔伤能否算工伤?基本案情日18时15分,某钢管公司热轧车间的职工徐某早班后,去单位浴室洗澡,途经车间路段摔倒受伤。2007年10月,该区劳动部门裁决:徐某受伤时与钢管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同月,徐某向市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市劳动部门审查后,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书》,认为徐某受到的伤害属工伤。钢管公司收到决定书后不服,向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市政府维持了《工伤认定决定书》。钢管公司仍不服,遂诉至法院。法官点评徐某早班后去单位浴室洗澡,是否属于与工作有关的收尾性工作。从徐某摔伤时间看,事故发生在他早班下班后的合理时间内;从摔倒地点看,是在单位里面去浴室途中摔倒受伤,属于单位能够对从事日常生产经营活动进行有效管理的区域。法官认为,徐某在去单位浴室洗澡途中摔倒受伤,不论其摔倒是由于何种原因,不论其自身是否存在过错责任,只要没有《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的犯罪、醉酒、自残等情形,应认定为工伤。故市劳动部门认定为工伤符合规定并无不当,应予支持。最终,法院维持了劳动部门的工伤认定决定。案例二工伤认定的举证责任如何承担?涉嫌醉酒受伤算不算工伤?罗某某系江苏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门卫。日晚,罗某某在工作时间不慎受伤,住院治疗,诊断为重型颅脑外伤,左颞枕骨骨折,脑疝晚期,颅底骨折。市劳动局对照《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375号)第十四条第(一)项,认定为工伤。原告公司以罗某某当晚不在工作时间、并在有心脏病、高血压等疾病的情况下饮酒过量致事故发生不应认定为工伤为由,向市政府申请复议。市政府经审查维持了市劳动局作出的工伤认定。原告仍不服,遂诉至法院。《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如需要适用醉酒伤亡不认定工伤的排除规定,应当有充分的证据证明醉酒的事实。本案是一起涉及工伤认定举证责任到底由谁分担的案件,其争议的焦点问题是罗某某受伤是否在工作时间,是否属于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以及“醉酒”的认定?法院认为,罗某某在日晚值夜班。原告诉称其因醉酒及有高血压等疾病导致受伤,因原告未在举证期限内举证,也未能在庭审中提供足够证据证实罗某某醉酒的事实。因此法院认为,罗某某系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受伤,至于受伤原因原告作为用人单位应承担举证责任,而原告未能在被告限定的举证期限内提供足够的证据证实,其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责任。遂应判决维持被告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常州高新区(新北区)人民法院常州新北普法网www.czxbsf.com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百度立场。系作者授权百家号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快乐的小弟弟百家号最近更新:简介:网罗社会新鲜,重大事件,拓展认识面。作者最新文章相关文章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_百度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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