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区块链技术的风险现在风险大吗?投资者怎么去避免风险?

科技大佬谈区块链,金融大佬说风险,哪种风险最具杀伤力?科技大佬谈区块链,金融大佬说风险,哪种风险最具杀伤力?东方舵手百家号区块链如同一个资本魔咒,能够吸引大量关注,并带来股价上涨。更多公司也打出了“区块链”的旗号,其中不乏国内互联网巨头。现在国内区块链创业者也揭竿而起。当然,对于目前处于刚刚崛起的行业,行业的发展存在诸多的风险。全国两会上,金融大佬开始出没在媒体的镜头下,科技大佬们也开始抛头露面。不过,他们聊的话题“完全不投机”,一个说着金融风险,一个聊着新科技奇观——区块链。就风险而言,金融大佬们的观点比较一致,他们大多认为,金融机构的脱实向虚容易暴露更多金融风险问题,必须注意防控。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民银行前副行长、中国进出口银行董事长胡晓炼表示,“我们不能像此前有段时间‘脱实向虚’,搞一些委外业务、通道业务,资金层层转移和腾挪,价格层层加码,这样对实体经济降低成本起了反面作用,同时也造成金融风险的隐患。”全国政协委员、原交通银行董事长牛锡明在政协小组发言时表示,对金融乱象必须治理,“脱实向虚”的问题必须纠正。牛锡明提到,从这几年暴露的情况看,非法集资、金融诈骗还是比较严重的,需要出重拳给予打击,也要承认,在这一领域,监管还是有漏洞的,还没有实现全覆盖。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光大集团董事长李晓鹏表示,促进金融控股集团的健康发展,应加强金融控股公司股东的审查,与此同时,要坚持不同牌照在营运上的风险隔离,要坚持金融控股公司为实体经济发展服务这一根本宗旨。北京大学经济学院金融系教授吕随启表示,这两年,国内金融创新速度比较快,比特币、区块链等创新让人眼花缭乱。创新过程中,存在打着金融创新的名义进行非法集资、变相高息揽存、进行虚假宣传等伪创新现象,这些活动是金融领域的风险点。要想标本兼治,必须加大打击乱象的力度,才能让金融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区块链如此火爆,也引起了监管部门的重视。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证监会信息中心主任张野表示,证监会鼓励证券期货行业要紧紧抓住全球金融科技变革的历史机遇,引导行业机构积极拥抱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和区块链等现代信息技术,加强金融科技和监管科技应用的风险防控工作。然而,区块链技术推出仅仅七、八年的时间,技术及法律还不成熟,还存在以下风险:1、技术风险如以太币的推出曾经风光一时,但因其是带智能合约的数字货币,由于智能合约可能存在的漏洞而带来黑客攻击的风险。以太币最大的众筹项目THE DAO被黑客攻击损失超过6000万美元。2、法律风险数字货币发行的合法性问题、公证确权、以及举证的合法性问题,包括智能合约、数字票据、记账清算、股权众筹的合法性问题,目前在我国以及世界其他国家在法律上依然是空白。3、优质工程师人才稀缺的风险区块链技术本身,都知道是一个不可串改、具备匿名性、点对点传输、共识机制、拥有加密算法的分布式数据网络。目前,随着行业的进化,技术开始发生升级。目前,在市场中看到的,DAG、抗量子密码、脱机交易、公链资源隔离、以及改善网络吞吐的算法等等。这些技术,目前在全球范围内,能够驾驭密码学、数学、经济学,以及各项技术的开发人员,尤为稀少。因此,对于未来区块链的广泛应用,和落地进程的发展而言,研发人才和优质工程师,人才稀缺的风险,可能是最大的一个风险。4、Token生态中的安全性措施缺失的风险谈区块链,目前离不开链的数字资产,在数字资产这个流通和运行生态中,有公有链,侧链与应用层,也有各种数字资产钱包,还有就是二级市场。TOKEN在流通的任何一个过程,出现了安全问题,都是一个十分巨大的风险。比如,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发布公告指控,对加密货币交易所BitFunder, 7000万美元的虚拟货币被黑客盗取的事件,进行的司法介入。也说明了监管层面,对于数字资产安全的重视,和对区块链投资者利益的一个保护措施。而且,类似的数字资产被盗取事件,也很多。因此,技术层面的安全性措施的稀缺,也是一个对于区块链技术发展的巨大风险。其次,还有在传输、交易、过程之中,由于技术层面的机制,所产生的安全性风险。5、区块链项目融资的不规范机制风险利用发行数字货币然后携款潜逃,利用数字货币进行洗钱、违法赌博,利用其设计的智能合约、数字票据骗取利益,利用区块链技术的匿名性犯罪等等,由于目前的监管空白,因而有可能产生巨大的犯罪风险。这个风险,其实上2017年已经开始爆发,多个项目在一级市场进行融资的过程,爆发出了项目方跑路的骗局行为。而事实上,这样的项目方的不诚信行为,对区块链的愿景,信任的机器而言,是一种十分巨大的打击。严格来说,这是项目融资的不规范机制所引发出来的风险,当然,建议未来的区块链项目,在融资机制,以及投资者门槛上,需要做一些新的调整。最好,能够进行公开、透明的融资方式。6、二级市场缺乏监管与合理机制的风险这2天市场都在讨论火币网收取项目方1个多亿上币费的事情。目前而言,交易所要一个天价上币费,对于那些真正做事的团队而言,是一个巨大的压力。4千多万用于研发的话,可以招聘到很多开发人才,加速区块链的发展。很显然,目前,国内出海的交易所,在这一点上,有的做的真的不好。7、国家战略层面的监管缺失的风险这一点,很好理解,目前,94之后,国内的监管层面还没有具体的一个监管文件,去监管区块链创业者,投资者、以及二级市场。因此,2017年,可以看到,各类事件的爆发,以及行业的野蛮生长所呈现出来的一些问题。当然,对于区块链的监管,是一个全球性的问题,在保持对价值互联网有效的推动,和对行业系统性的风险进行防范,进行监管,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因此,现在区块链行业的人的心态是,一方面期待监管,让行业走向良行发展,一方面又害怕监管,因为担心在监管框架下,造成区块链行业发展滞后性。相信,在未来,市场逐步完善之后,这些对于区块链行业发展,具备杀伤力的风险区块链技术在金融行业的应用不能一哄而上,盲目投资。一方面国家应该积极探索法律、法规、监管政策,设立研究部门、监管部门;另一方面,金融企业在积极投入、应用区块链技术的同时,也应该看到其可能产生的风险,防范风险。大家共同营造一个健康的金融生态环境,积极稳妥的推进区块链技术的应用和发展。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百度立场。系作者授权百家号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东方舵手百家号最近更新:简介:撒打算打算打算苏打水作者最新文章相关文章您现在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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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块链投资的风险:你只看见贼吃肉,没看见贼挨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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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联导读】当亲眼见到有人因投资数字货币而资产翻倍甚至实现财务自由的时候,当听到XX币一个月内上涨了10倍,当听到投资人说企业不拥抱区块链则必然被淘汰时,人们很难不动心于亲自入圈试水。区块链已经成为近一年内最火的投资概念,但投资的风险你真的了解吗?如何进行区块链投资?如何辨别那些别有用心借用区块链概念宣传炒作的公司?
一、为什么这么多人对投资区块链趋之若鹜?
对于普通用户来说,为什么很多人不愿意拿出50万来炒股,但是愿意拿出100万来投资区块链数字货币?
科技互联网观察者邻章认为,原因在于收益比例!你投股票能涨多少?投资数字货币又能涨多少?当10倍、20倍甚至是100倍的暴富神话不断出现的时候,就必然有一部分用户愿意去尝试。
因为只要有以小博大的机会,只要持续有一夜暴富的案例出现,总会有后面的人愿意尝试的。
而对于企业或者投资方来说,为什么现在这么急迫地关注区块链呢?
秒啊公司CEO季小武认为,区块链是比移动互联网更为深层次的底层技术变革,其必然带来巨大机会。
他认为,区块链投资促进下,会催生大量优质的项目,所以从纯财务投资角度看,区块链投资比当年O2O风潮、ARVR风潮更为值得期待,这也是目前很多国内外老牌投资机构的选择,我们也看到大量新兴投资机构加入其中。并且他认为,对于这样的机会,中国互联网和科技产业不能错失,只堵不疏是最不动脑筋的办法和最不负责任的处理方式。危机时看到机会,疯狂时看到风险。 企业家期待整个市场充分认识到区块链投资的两面性,和政府监管部门更为合理有效的监督。
知名自媒体智东西也赞同季小武的说法,并且表示很多国家比如爱沙尼亚、格鲁吉亚、阿联酋、瑞典、美国和英国等国家已率先在政府和公共部门开展区块链应用,像迪拜最近更是承诺到2020年将所有政府交易转变为区块链模式,预计每年可节省近1亿页的文书工作,2510万小时的工作时间,4.11亿公里的公民出行里程。印度的许多州也在讨论区块链的应用,如安得拉邦与瑞典公司ChromaWay的基于区块链的公民数据合作,同时也在探索其智能城市、交通等领域的应用。
可以说,区块链技术指向可扩展、可靠的数据管理,可谓信息变革的前提,是芯时代价值链交换的底层框架之一,正在逐渐被个人甚至是政府所认可。
二、被神话的区块链:你只看见贼吃肉,没看见贼挨打
现在有一种普遍的说法,认为别有用心的人,天天炒作基于区块链技术的虚拟币,是在吸引&韭菜&进场好收割。
锌财经创始人潘越飞则认为,现在进入链圈虽然依然是一个合适的时机,因为按圈内说法现在链圈的玩家中国只有200万,2018年可能整个市场还有10倍的增速,但是,这个市场并不是所有的玩家都适合的,很多处于核心圈赚到钱的人,是因为他原本都有足够的资金量才会去玩。而且,现在币圈已经玩得差不多了,新一轮的价值增长在基础层的应用,而基础层到目前为止全球范围并没有一个落地产生创造价值的真实应用。这件事情才能决定数字加密货币能不能保持高增长的核心,所以大家要把目光从造富神话转移到技术场景当中去。
所以,个人投资者还是要谨慎进入炒币大军,不要只看见别人赚钱的时候,而忽略了被当做韭菜收割的人。
而对于企业应用区块链技术的商业化应用,九轩资本创始人刘亿舟认为,区块链作为一种互联网数据库技术通过分布式账本解决的是信息的真实性和不可抵赖性。如果说互联网打破了1.0版本的信息不对称,那么基于大数据以及区块链的数据验证机制解决的则是交易双方以及对交易标的本身信任不对称的问题,区块链技术并不能完全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我们不应过分夸大区块链对现实商业世界的颠覆效果及速度。就像互联网可以不断地给线下赋能,但无法颠覆传统线下场景一样,区块链创造的价值有其场景适应性,过度夸大或者追捧只能为这一行业创造更多的泡沫。
他给那些一味追逐风口和趋势的创业、投资者们提了一个醒,为了概念而创业、为了造富而投资,缺乏对区块链技术投资布局的深耕和挖掘,最后的下场只可能是一地鸡毛。
飞象网项立刚也对区块链的大规模商业化应用保持观望态度,他认为:人类使用计算机和网络追求两件根本的事,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区块链还要通过实际应用证明他确实能做到。而现在使用比特币支付就必须进行广播,但这需要大量时间,与提高效率相悖;同一条信息要存在几百万钱包里,会耗费大量的电力和存储空间,这又与降低成本无关。
不妖魔化区块链,也不神话区块链,谨慎看好区块链的大规模商业应用,原因就是得看区块链技术如何结合实际场景落地,以及在应用中如何实现高效率、低成本。
三、泡沫破裂在即,何时投资区块链项目以及投资什么样的区块链项目?
梅花天使创投创始人吴世春此前曾在采访中提到,&目前区块链技术在资本市场上表现的价值存在不同程度的泡沫。&区块链市场目前泡沫与价值并存,已经成为业内共识,知名自媒体区块链玩客笔记也提出,&现在区块链已经在泡沫之中,未来很多发币的公司项目无法兑现,势必会出现倒闭潮。&现在入局的参与者就在等待市场恢复大跃进和期待泡沫晚点来的矛盾中饱受煎熬。
对于判断区块链投资时机是否合适,区块链玩客笔记提出三点建议可供参考&&
1、如果参与者仍相信区块链在未来大有可为,可以尝试价值投资。选择比特币、以太坊等极少数已经明确主流地位的加密货币,因为在未来第一轮泡沫破灭之后,头部资产的价格上扬依然可期;
2、对于那些价值不清晰的杂币,可以选择你能看懂的、认为可靠的(币)适度参与;
3、警惕倒闭、跑路潮的到来。这个时间段有可能会在18、19年,也可能就在不远处。
除了投资时机之外,如何选择具有升值潜力的区块链概念股,如何判断公司是否借区块链概念进行宣传炒作也是投资者们需要注意、了解的问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金融协创中心研究院李虹含就提醒那些跃跃欲试的新手们&防止跳坑投资那些只打雷不下雨的区块链概念股票公司,或者追捧那些动辙十倍百倍千万倍的虚拟货币。&
目前全球区块链行业泡沫严重、风险巨大,部分公司借用区块链概念拉高股价、做大市值、甚至故意做庄减持股票套现。在此那些没有风险承受能力的散户不要轻易入场,防止成为接盘侠和被诈骗者无辜收割的韭菜。
对于投资怎样的区块链项目,李虹提出了三个原则进行判断&&
1、判断公司有没有项目落地和实际应用,比如被认为最适用区块链应用的版权、金融、信息保护领域中;
2、发行的虚拟货币、挖矿是否与实际应用相联系。许多公司已经意识到必须将区块链与实际生活的应用场景联系在一起,比如信息认证、转账结算;
3、区块链制度设计上是否仅有利于股价炒作,而不是全力为民谋福利。
除了投资时机之外,如何选择具有升值潜力的区块链概念股,如何判断公司是否借区块链概念进行宣传炒作也是投资者们需要注意、了解的问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金融协创中心研究院李虹含就提醒那些跃跃欲试的新手们&防止跳坑投资那些只打雷不下雨的区块链概念股票公司,或者追捧那些动辙十倍百倍千万倍的虚拟货币。&
当然,也并非所有的区块链公司和从业者都是抱着短期设套、及早抽身的邪恶伎俩,实际上,中国在区块链技术方面的应用也有领先世界的案例,中国也有踏实在做区块链研究和应用落地的企业。
,区块链距离真正的技术成熟、更加真实的落地场景、更加具有价值的创业项目、更加完善的监管措施,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而这些都需要耐心和时间。 每一个从业人士应该思考,如何将区块链技术切实落实到实际应用场景中,如何使其真正成为颠覆未来生活、驱动科技发展的创新革命,而非在投机和炒作中留下一地狼藉。
早些年华为在供应链上是交了巨额学费的,当时我们在华为时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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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6日晚,中国人民大学大数据区块链与监管科技实验室主任杨东在“3点钟无眠区块链”微信群做了分享,他分享的题目为《为什么投资者保护与教育是当前区块链行业的首要工作?》。
首先,他分析了当前区块链行业发展的情况,认为存在严重的风险和乱象,由于ICO基本未设定投资者门槛,部分ICO平台以所谓的“新技术”为噱头诱骗投资者,涉嫌“拉高出货”和“市场操纵”的欺诈行为,韭菜和投资者就成为了风险的主要承担者。
杨东认为:具有众筹性质的区块链相关金融业态服务于社会大众,也依赖于社会大众,应当切实维护欠富裕人群通过区块链相关金融业态获得金融福利的机会,因而也必须首要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一般的中小投资者。
具体到如何保护区块链行业和数字货币的投资者,杨东提出了6点建议:
控制源头,从资产端抓起,制定相关标准;
设定投资者进入市场的门槛;
建立投资者分类制度,将融资者与平台分拆、错配金融资产,提高投资者适当性;
发挥一行三会投资者保护部门的作用,加强行为监管;
完善投资者争议多元解决机制;
考虑用区块链技术建立纠纷解决、保护、教育的生态。
在建立制度保障投资者的同时,杨东也强调了加强投资者教育的重要性,对此,他提出了5个方面的内容:
完善区块链应用行业和数字货币投资者教育的制度建设;
建设区块链应用行业和数字货币的投资者保护教育基金、基地,加大行业政策解读力度,强化正面宣传,提升公众风险意识;
加强普通社会公众的金融知识和风险意识;
加强专业投资者教育;
发动社会广泛参与。
以下为杨东分享的主要内容(全天候科技做了筛选和整理):
一、为什么投资者保护与教育是当前区块链行业的首要工作?
1、当前存在较为严重的风险与乱象。
第一,与股市IPO相比,ICO具有短线交易的风险,由于区块链行业特别是数字货币的价格波动较大,怀有强烈投机目的的投资者倾向于选择在代币价值的最高点将其抛售来牟取利润,甚至不在乎项目本身的盈利情况,导致ICO发行的代币价格严重偏离其项目的内在价值。 第二,还具有金融“脱媒”风险,与传统融资模式不同,ICO能够使资金供给绕开现有的商业银行体系和证券发行体系,直接输送给资金需求方和融资者,完成资金的体外循环,导致金融交易脱离现有的监管。 第三,去年9月4日央行禁令后,ICO的热度不减反增,部分虚拟货币交易平台出走海外,在境外注册并继续向境内用户提供虚拟货币的交易服务。 部分ICO平台以所谓的“新技术”为噱头诱骗投资者,涉嫌“拉高出货”和“市场操纵”的欺诈行为。 甚至还有少数平台打着ICO、虚拟货币的幌子涉嫌传销、非法集资等刑事犯罪。对于部分原在境内的出走海外的ICO项目,同样存在着项目不实乃至传销、欺诈等风险。 由于项目主体已迁移境外,投资者一旦遭受欺诈或其他犯罪侵害则将可能面临难以维权甚至无处维权的窘境,难以追回损失。
2、韭菜、投资者是风险的主要承担者 区块链技术应用于金融业态的兴起,即在于其吸收了小微投融资者,并对金融资产做了小额化处理,将融资者和平台能提供的市场流动性,与投资者投资额度及所能承受的金融风险相匹配。 因而,(要)把传统金融极少能覆盖的小微初创企业、新兴行业和社会公众,都融入到金融交易之中。然而,融资者负债和市场杠杆也随之增加。区块链技术应用于金融业态在包装和销售小额化金融资产的同时,也将金融风险扩散到了广大小微投融资者之间。 以ICO为例,若投资者的风险意识不强,在不了解ICO相关知识的情况下,在不安全的环境里盲目投资,那么金融消费者保护的形势会更加严峻。 ICO具有流动性高、变现能力强、融资流程简单等特点,当前基本未设定投资者门槛。 在ICO纷纷出海的背景下,相关的交易主体、交易环节均在国外发生,政府难以对其进行有效的监管,犯罪诈骗活动就此泛滥,反映出投资者权利失衡的现实性及权利保护的急迫性。
3、投资者是区块链应用于金融业态的重要基础,金融科技必然回归到投资者保护。
我是最早研究区块链和众筹融合的研究者之一,一直致力于将自己提出的众筹金融理论(Wefinance)成果成功应用于实践,并被贵阳市政府采纳成立了第一家注册金融交易所即贵阳众筹交易所,并协助举行了2万多人的世界众筹大会等。在长期理论研究和实践之中,充分认识到投资者保护和教育对于互联网金融、金融科技发展的重要性,区块链应用于金融业态也往往是互联网金融、众筹金融模式的重要应用。
依托于高速发展的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搜索引擎、社交网络等互联网技术能在更广泛的范围内方便快捷地将资金需求者与资金提供者联系起来,具有开放、平等、共享、去中心化、去媒介等属性。
我在2014年给互联网金融界定为:基于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实现支付清算、资金融通、风险防范和利用等金融功能,具有快速便捷、高效低成本的优势和场外、混同、涉众等特征,并打破金融垄断,实现消费者福利的创新型金融。进一步而言,我更乐意将这一新兴业态定义为众筹金融。
相对于“互联网金融”,“众筹金融”更能体现出“互联网+金融”这一新业态场外、混业的内在特征和其草根、普惠的精神,众筹金融是互联网金融的核心体现。也正是因为此,我将“众筹金融”译作“We Finance”。
ICO基于区块链等技术发行数字代币以向大众募集比特币等虚拟货币,可以将其视为区块链的众筹应用,只是换了一种方式,以币融资(币)。
具有众筹性质的区块链相关金融业态服务于社会大众,也依赖于社会大众,应当切实维护欠富裕人群通过区块链相关金融业态获得金融福利的机会,因而也必须首要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一般的中小投资者。
从金融法原理而言。金融风险的主要问题,在投融资两端,都从较为抽象的、金融资产价格形成过程中投融资风险与收益的不确定关联,具体化为投资者风险吸收能力与金融资产风险的匹配程度。因而,实现投资者风险吸收能力与金融资产风险的匹配,也成为金融法风险规制的主要逻辑。
二、如何保护区块链行业和数字货币的投资者?
1、首先应当控制源头,从资产端抓起,制定相关标准。
在我们校友高瓴资本的张磊支持下成立的人民大学大数据区块链与监管科技实验室正在联合相关机构进行区块链相关项目、资产、生态的评级工作。
我们将依据项目(战略定位、项目必要性)、团队(技术团队、运营团队、投资人、顾问)、履约能力(白皮书规划节点履约情况、代码更新质量)、市场(交易所支持、价值稳定性)、风险、热度等对区块链相关业态提供的资产端进行评级。
2、投资者进入市场应该有一定的门槛。
我国可将投资者分为非成熟投资者和成熟投资者,可建立以年收入或净资产为基础,以投资损益记录为附加的复合分类标准。
事实上,美国《乔布斯法案》也规定,如果个人投资者的年收入或其净资产少于10万美元,则投资限额为2000美元或者年收入或净资产5%中孰高者。若投资者年收入或净资产中某项达到或超过10万美元,则投资限额为该年收入或净资产的10%。
英国《众筹监管规则》也规定,非成熟投资者是指投资2个以下众筹项目的投资人,其投资额不得超过净资产( 不含常住房产、养老保险金)的10%,成熟投资者不受此限。
3、投资者适当性,这个问题非常重要,与前几天李笑来老师他们讨论的韭菜的智商税问题相关(我不同意智商税的说法)。
要实现资本形成与投资者保护之间的平衡,就要把握区块链行业投资项目满足小微投融资者需求的关键,在于拆分资产而后向仅具有小额投资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的中小投资者配售资产。因而,投资者分类是首要的、与融资者和平台分拆和错配金融资产的营业行为相匹配的制度,是重塑投资者适当性及保护投资者的前提。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包括产品风险评估(KYP,Know Your Product)、投资者评估(KYC,Know Your Custom)、信息披露、产品与投资者的匹配、投资者教育、资产管理机构或中介机构的责任义务等一系列环节工作,力求实现资产端与资金者端的精确匹配。
将大数据技术嵌入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是一项庞大而紧要的系统性工程,除了资产端在紧锣密鼓地创造新兴业态,资金端也需要与时俱进地确保投资者风险防范。唯如此,两者才能实现平衡,在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的前提下推动普惠金融向纵深发展。
应当加强大数据和征信体系等信息工具应用的基础,也凸显了互联网的信息优势,实现从信用风险到公共信息工具的转变。
在投资者保护层面上,也可以藉由信息技术促进金融科技融资中的低成本的充分信息披露与合理的风险揭示,同时通过行为数据准确画出金融消费者的风险画像,掌握其行为规律与准确的风险承担能力,防止不正当销售,提供给其更为合适的产品。
人工智能技术的进一步发展,也将很大程度上提高投资者的金融能力。
当然这个过程中,区块链技术的运用是必须的,也就是大数据技术、人工智能技术的完美运用,离不开区块链技术。投资者适当性问题中,隐私和个人信息保护是关键,需要区块链技术。
4、发挥一行三会投资者保护部门的作用,加强行为监管。
我长期以来一直坚持研究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保护,2008年美国金融危机之后研究了几个重要成果,在2013年和2014年分别出版了《金融服务统合法》和《金融消费者保护统合法》,一直也参与了一行三会的金融消费者保护和投资者保护部门的诸多合作(美国金融危机之后美国成立了一个消费者金融保护局,而我们一行三会都成立了保护局,可见我国政府对这个问题的重视)。
一行三会的金融消费者保护、投资者保护部门在区块链行业和数字货币相关问题中可以切实发挥作用,加强行为监管,维护投资者的合法利益。
5、完善投资者争议多元解决机制。
我长期以来也一直研究金融ADR(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区块链相关金融业态也应完善投资者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相关项目方可发布自律公约,自觉履行小额纠纷调解协议的义务,进一步明建立金融申诉专员制度(FOS),对处于弱势地位的投资者给予倾向性保护。
我们在2014年就成立中国金融消费者保护和金融315网站等受理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的投诉,招募广大的律师志愿者,为投资者提供免费的律师服务。
6、可以考虑用区块链技术建立纠纷解决、保护、教育的生态,实现可追溯的可信的纠纷解决机制,改变传统的纠纷解决模式,实现“链金有法”。
三、加强区块链应用行业和数字货币的投资者教育工作。
1、完善区块链应用行业和数字货币投资者教育的制度建设
中国的国情和国际经验告诉我们,投资者教育是投资者保护最重要的内容和维度之一,投资者教育工作是最为基础性的工作,必须加快建设。
区块链引导的金融创新泥沙俱下,鱼龙混杂,甚至有不少打着“金融创新”的旗号损害投资者、金融消费者的违法犯罪。
对此,监管部门必须切实负担起监管责任,但同时也必须加强投资者教育,提高投资者风险意识,自觉抵制非法金融行为。
2、建设区块链应用行业和数字货币的投资者保护教育基金、基地
我也一直研究投资者教育工作,也是证监会首批全国投资者教育基地的评审专家,为保护缺乏专门知识与自卫手段的消费者,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风险防范宣传教育是维护公众利益和金融市场健康发展的应有之义,迫切需要加大行业政策解读力度,强化正面宣传,提升公众风险意识。
而对投资者宣传教育方式的多样化则有待加强,比如香港地铁设置了对加密货币的风险提示公益广告值得内地学习,可以使投资者在潜移默化之中提高风险识别能力、风险意识。
3、如何加强普通投资者教育工作?
普通社会公众的金融知识和风险意识普遍需要提高,金融行业具有专业性和风险性,但大部分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非金融专业人士,缺乏金融知识和风险意识。
针对区块链金融业态,还需要教育普通民众关于区块链及其法律风险、风险防范等基本常识。尤其是教育相关自我保护措施、争议解决措施。
投资者教育能够提高投资者的金融认知与风险识别能力。但教育是很难的,除了传统知识灌输的教育模式,大数据技术在投资者教育方面亦大有可为,把投资能力可视化,显性地呈现给C端客户。
通过对自身投资特征的了解,认识到自己有盲目频繁交易换手的错误进而遭致财产损失,投资者才能真正使其反思,改变错误的投资观念,最终达到教育投资者的目的。
4、加强专业投资者教育
专业投资者在传统金融领域有着充分的经验和能力,但并不一定理解区块链模式下的金融业态,特别是各类境外的复杂的数字货币,风险极大,即使是专业投资者也会不理性,也需要加强他们的更加复杂科技金融知识和风险承受能力的训练。对于希望进入金融市场的区块链专业人士则应加强金融方面的教育。 5、发动社会广泛参与
投资者教育作为一项普惠全社会的活动,其实施主体包括监管部门、金融机构、行业协会及其他组织,甚至广泛发动全社会的力量,一个完善的投资者教育环境还需要包括教育机构、新闻媒体等社会各个方面共同参与。我们人民大学与新华网等权威机构每年315举行金融消费者保护高峰论坛,迄今已经举办四次,马上今年3月15日举行第五届,并且成立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教育基金,配合政府开展相关工作,也是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教育方面的一个实践案例。
杨东:金融领域越是创新的事物和行为,越是很难监管,监管是非常不容易的,这几年的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就是经验和教训。所以在还没有完全想好如何监管如何立法的时候,消费者保护投资者保护、消费者教育投资者教育的工作,可以先行,也必须先行!
群员:现在我国是否能借鉴日本通过行业协会的模式(监管)?
杨东:对,完全可以。日本韩国都是先通过行业协会的自律规范开展相关工作,然后日本在2016年立法,承认了比特币的支付功能和虚拟货币交易所的合法地位。目前韩国还是行业自律,也在紧跟日本开展相关立法工作。
(我们的)金融监管比较慢。但是打击各类违反犯罪的行为,需要尽快开展和实施,刻不容缓!我们的公安部门已经做好准备了。
文/ 易凯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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