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确诊职业病 还能享受骗取工伤保险待遇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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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被诊断后能享受哪些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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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中规定:职业病的诊断应按卫生部颁发的《职业病诊断管理办法》及其有关规定执行。凡被确诊患有职业病的劳动者,职业病诊断机构应发给《职业病诊断证书》,享有国家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或职业病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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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能喜欢河南出台新规:退休后确诊职业病也能享工伤待遇
[导读]: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职工,退休时单位不给职工健康检查,退休后职工确诊职业病的,单位要支付相关工伤保险待遇。昨日,《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工伤保险若干问题的意见》 (以下简称《意见》)公布,一系列维护职工权益的措施出台。
  退休后确诊职业病能否享工伤待遇?
  新规明确,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职工,在办理退休手续前,用人单位应对其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办理退休手续前未进行职业健康检查,退休后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相关待遇由原用人单位支付。
  &职工退休后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在法定申请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的,行政部门应当受理。被认定为工伤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说。
  据介绍,符合享受待遇条件的,享受除伤残、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其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工伤人员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前十二个月平均基本为基数计发,不足十二个月的,以实际领取月份进行平均。
  所需费用,职工退休前已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退休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原用人单位支付。
  见义勇为致残人员咋落实相应待遇?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应视同工伤。
  此次《意见》指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适用《工伤保险条例》中&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规定时,应以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为主要内容把握。
  那么,见义勇为致残人员怎样落实相关待遇?据介绍,对见义勇为致残人员,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凡符合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条件的,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落实相应待遇;不符合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条件的,按照《伤残抚恤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评定伤残等级并落实相应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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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被诊断后能享受哪些待遇
来源:互联网整理仅供参考
如果一个劳动者被诊断后确定是患上了,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其能享受哪些方面的待遇呢?这是很多劳动者都比较关注的问题,下面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了解有关内容。在职业病被确诊之后,劳动者能享受到哪些待遇呢?(1)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被确诊的职业病病人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用人单位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当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用人单位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应当给予适当岗位津贴。职业病病人的诊疗、康复费用,以及的职业病病人的社会保障,按照国家有关工伤的规定执行。(2)职业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劳动者被诊断患有职业病,但用人单位没有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的,其医疗和生活保障由最后的用人单位承担;最后的用人单位有证明该职业病是先前用人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造成的,由先前的用人单位承担。(3)职业病病人变动工作单位,其依法享有的待遇不变。用人单位发生分立、合并、解散、破产等情形的,应当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安置职业病病人。(4)职工被确诊患有职业病后,其所在单位应根据职业病诊断机构(诊断组)的意见,安排其医治或疗养。在医疗或疗养后被确认不宜继续从事原有害作业或工作的,应在确认之日起的两个月内将其调离原工作岗位,另行安排工作;对于因工作需要暂不能调离的生产、工作的技术骨干,调离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半年。除非期满或劳动者提出,一般不得解除或终止职业病人的劳动合同,应妥善安置职业病人。一到四级绝对不能解除,五到十级的情形有,一是劳动合同期满,二是劳动者自行提出,三是严重违反企业相关制度或犯罪等情形。(5)根据《省贯彻&&试行办法》,用人单位对接触职业危害作业的职工,在终止、时或者办理、退职手续前,应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告知职工。被确诊患有职业病的,应办理、、待遇核定手续,并按本办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离休、退休和退职后被确诊为职业病的,可以按规定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疑似职业病职工,在诊断、医疗观察期间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确定劳动者患职业病的,那么用人单位可以安排其他工作给该劳动者,同时还能享受法律规定的工伤社会保险待遇,有权向用人打完提出赔偿要求。如果后面变动用人单位的话,依法享有的待遇依然是不变的。本篇文章由小编为你整理编辑,希望能解开你的疑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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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退休后确诊为职业病死亡的,可以享受哪些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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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400-400-劳动者离职后确诊职业病 还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吗
【案情简介】1997年8月至2011年5月期间,李某在某石英厂从事熔融石英破碎工作,工作期间接触矽尘。2011年6月,李某申请离职,离职健康检查显示李某的肺部有阴影,与接触粉尘有关系,建议至正规医疗机构进一步检查。2013年1 月,李某经连云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诊断为职业病矽肺壹期。2013年3月,李某的职业病经东海县人社局认定为工伤。2013年11月,经连云港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七级伤残。李某与某石英厂协商工伤赔偿事宜未果,至东海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裁决某石英厂支付各项工伤待遇17万元。 【争议焦点】离职后确诊职业病能否享受工伤待遇?某石英厂认为李某早就离职,认定工伤时与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单位不应当支付工伤待遇。李某认为,虽然她早就离职,但罹患职业病是在某石英厂工作期间接触粉尘作业造成的,某石英厂就应当支付其工伤待遇。 【处理结果】仲裁委认为,职工发生工伤,应当得到及时救治并享受待遇。职业病的诊断需要一个过程与时间,导致工伤的认定、伤残等级的鉴定均具有滞后性,因此某石英厂以李某认定工伤时与单位已经不存在劳动关系为由拒绝支付工伤待遇不符合法律的规定。仲裁委最终裁决某石英厂按照七级标准支付李某工伤待遇13万元。 【案件评析】职业病,是指、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工伤保险》第十四条第四项规定,患职业病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劳动者被诊断为职业病的,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其医疗和生活保障由该用人单位承担。而且职业病病人变动工作单位的,其依法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不变。本案中,李某虽是离职后才确诊的职业病,但不影响其应当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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