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辞退经济补偿协议15年员工辞退经济补偿协议补偿标准是多少啊,协议双方一打成可是,没有提前给说,保险也没有交够,我应该真

果断收藏了,2017劳动法规定:辞退员工补偿标准竟然这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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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大劳动者相对于用人单位大部分是弱势群体,所以更应该得到法律的全面保护。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 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 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它劳动权利。2017劳动法规定:辞退员工补偿标准,金额远比你想象的高!    出于保护劳动者利益的角度,我国的劳动法中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辞退员工的条件,我国法律规定,若非满足这些条件用人单位不得辞退员工,无故辞退员工是需要赔偿的  公司无故无故辞退员工,根据劳动法规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获得补偿金的几种情况。  ①单位没有按照规定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和支付薪资报酬;②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③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用人单位降低劳动者工资待遇,劳动者不同意续签;④用人单位破产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⑤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⑥用人单位采用其他不合法手段辞退员工的。    二、 国家工作人员和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的工作人员挪用社会 保险基金,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社保缴纳标准社会保险它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 四金缴费比例: 个人缴纳部分公司缴纳部分 :  1、养老保险金= 基数&8% + 基数&22% ;  2、医疗保险金= 基数&2% + 基数&12% ;  3、失业保险金= 基数&1% + 基数&2% ;  4、住房公积金= 基数&7% + 基数&7% 。  四、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的形式,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以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能够获得国家和社会补偿和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它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    公司在经营管理中,总是会遇到很多与”劳动关系“有关的问题,当你有疑问不确定时千万不要贸然凭直觉或者经验去克扣员工工资,最好的方法是查询最新的劳动法规定,或者咨询专业的机构人士,以确保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利益!  最终变为“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前后言辞、次序之变,暗含了立法思路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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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年的临时工被辞退 失去生活保障没保险也没补偿
检察机关抗诉法院判决,苍南宋大姐最终获得1.8万元补偿
浙江在线10月29日讯
 连续工作了15年之后因为单位撤销而被辞退,却因为&临时工&的身份得不到一分钱补偿。这样的事合理吗?
  在温州苍南原灵龙公路的一个收费站当炊事员的宋大姐就遇到了这样的事。
  为了这事,宋大姐跑去申请劳动仲裁,不料却被告知,她2006年4月就满50周岁了,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到现在才来申请仲裁,早就过仲裁时效了。
  这件事最终闹到法院,宋大姐也还是败诉了。无奈之下,她找到苍南县检察院申请提请抗诉。
  老临时工被辞退
  失去生活保障
  宋大姐1956年出生。1994年9月,38岁的她进入收费站当上了炊事员,算是一名临时聘用人员。
  这一&临时&,就是15年7个月之久。
  这期间,收费站和宋大姐大多数时间,都没签订劳动合同,只在2002年至2004年,连续3年分别签订了3份临时聘用协议书。
  收费站也一直没为宋大姐交纳社会保险金。
  2010年2月,省内一批公路收费站被撤销,宋大姐所在的收费站也名列其中。
  收费站没了,宋大姐也被辞退。
  没有保险,也没有相关劳动补偿,失业后,宋大姐的生活,一下子变得困难起来。
  一个多月后,宋大姐向收费站上级单位,也就是当地的交通局,请求劳动补偿和相关保险补偿,但却被拒绝。
  超法定退休年龄
  申请仲裁不予受理
  2010年4月,宋大姐找到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上述劳动仲裁。
  然而,她最终得到答复是,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50周岁)、主体不适格,不予受理。
  宋大姐不死心,又聘请了一名律师,向当地法院提起了诉讼。
  法院认为宋大姐1956年4月出生,至2006年4月满50周岁,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1条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即本案双方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相关义务应于2006年4月履行完毕。
  这也意味着,哪一方不履行义务,进而申请仲裁的时效,应从2006年4月起算。
  所以,宋大姐2010年4月申请仲裁,并提起诉讼,才有了&已逾仲裁时效&一说。
  2011年4月,法院作出判决,驳回宋大姐的诉讼请求。
  检察机关抗诉并协调
  申诉人获得补偿
  败诉后,宋大姐仍没放弃,还找到苍南县检察院,申请提请抗诉。
  检察机关了解情况后,仔细分析了这件事,认为关键在于上述&已逾仲裁时效&,是否妥当。
  检察机关认为,宋大姐(1994年至2010年期间)一直在收费站上班,即便年满50岁了,也还在继续工作,继续领取工资,而当时并未发生劳动争议。所以,应当以她主张权利之日,作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按照这样的推定,显然还没有超过仲裁时效。
  另外,劳动法并未规定劳动者的年龄上限,关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能否作为劳动者,应从立法的精神解释,也就是说,劳动法是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法律,不能以其超过退休年龄而剥夺其劳动权益。
  况且,用人单位在没有帮助劳动者办理退休手续的前提下,终止合同应该通知到位,否则,作为处于弱势群体的劳动者,在用人单位不为其办理退休待遇的前提下,还要为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承担责任,这明显不符合民法精神。
  2011年7月,苍南县检察院提请温州市检察院抗诉至温州市中级法院。
  今年6月,温州市中级法院启动再审,检察机关边和法院沟通,边和各方协调,经过大家共同努力,宋大姐和对方达成了调解协议,最近拿到了1.8万元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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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即时报今日律师风向标:
公司没签劳动合同,没有给员工上保险,随意辞退员工,应该承担什么赔偿或补偿?
我日到某公司工作,期间没有严重错误。日忽然通知离职,当时说的理由是公司取消我任职的职位,但公司当时没给我解聘通知书,在我几次追要下,公司于7月5日给了我解聘通知书,公司解聘我。该公司从我工作至今未跟我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合法给我上社会保险请问这种情况下,我应该得到些什么补偿及赔偿?
律师回复区
你好,对于你的问题,付律师做如下解答:1、首先,明确你与单位发生争议的诉求是什么:没签订合同,可以主张未签订合同双倍工资差额,未缴纳社会保险,农业的可以要补偿,城镇户口可以要求补缴。另可以以单位不缴纳社保理由解除,要补偿金。如果是单位单方面辞退你,你需要搜集单位辞退你的证据。未休年假,单位需要给付你未休年假工资。 2、其次,搜集你在单位上班证据:比如,工卡、工牌(最好盖有公章)、工服、考勤、打卡记录、入职表、业务表、银行工资发放记录、与单位通话录音录音应注意明确双方身份,如“李四经理,我张三在海达公司工作了三年……”)、录像、证人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在职期间还可以通过拍摄工作照、社保局保险对账单、去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用人单位为你办理的暂住证、以办信用卡或申请廉租房为由请单位给你出工作证明、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等。 3、有了以上证据后你可以与单位协商解决该事件,当然你也可以去人保局的仲裁科去申请确认劳动关系、双倍工资差额、补偿金等诉求,你需要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欠薪和劳动关系等证据、仲裁申请书3份; 4、如果你不会写申请书等,也可以及时跟我们联系,律师可以代写文书、代为出庭。付律师团队,专办疑难劳动争议案例。另外仲裁程序属于司法程序的前置程序,是必经阶段,建议仲裁过程中打好基础,否则一旦涉及司法阶段,不好把控官司。一般经历仲裁立案--开庭陈述举证--裁决,建议谨慎处理。
[VIP+版主]
您好,申请仲裁,要求经济补偿~
协商不成,到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请仲裁。
经济补偿金、双倍工资等
你可申请劳动仲裁维权的
你好 具体和律师联系 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VIP+版主]
明确你与单位发生争议的诉求是什么
你好,可以要求单位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
你好,协商不成可到劳动部门投诉或仲裁
你好。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并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解决。
你好,发生争议之后,建议先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搜集证据,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您好!可以主张未前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及社保等补偿。
您好!我是王传巍律师。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双倍工资、补缴保险、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如需帮助可电话详谈。
1、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2、违法解除赔偿金或者恢复劳动关系补发工资;3、未缴养老和失业保险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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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问律师上班13年单位未交养老保险 员工维权成功后被辞退|养老保险|五险一金-要闻_华商网新闻
上班13年单位未交养老保险 员工维权成功后被辞退
作者:陈永辉
[摘要]今年31岁的潘女士在洛南县妇幼保健院工作13年,因单位一直未给其缴纳养老保险,她向劳动部门申请仲裁后,单位虽给补交了养老保险,但随后她却被单位辞退了。
  今年31岁的潘女士在洛南县妇幼保健院工作13年,因单位一直未给其缴纳养老保险,她向劳动部门申请仲裁后,单位虽给补交了养老保险,但随后她却被单位辞退了。  员工:单位补缴养老保险后将她辞退  “我从2004年职中毕业后,在洛南县妇幼保健院工作了13年,但单位一直不给交养老保险,我向劳动部门申请仲裁,却遭到了解聘。”2月28日,潘女士说,她与洛南县妇幼保健院签订有劳动合同,妇保院给有正式编制的职工都缴了,但就是不给聘用人员缴,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等更是没有。妇保院有一大半都是聘用人员,按照劳动合同法,只要与用人单位签订有劳动合同,单位就要给缴“五险一金”。  2016年10月,潘女士就此向洛南县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了劳动仲裁。洛南县劳动仲裁部门调解结果为,由洛南县妇保院补缴从2008年1月至今的养老保险费。  潘女士说,劳动仲裁结果出来后,单位给她补缴了4万余元养老保险,但随后院领导告诉她,因为她没有相关从业证,医院决定辞退她。之后她还一直在单位工作,也没有接到单位的辞退通知,直到她发现自己2个月的工资没发,到医院财务科询问后,才得知自己已被解聘了。潘女士怀疑,是因为自己向劳动部门申请仲裁了,她才遭到解聘。  院方:负担不起聘用人员“五险一金”  昨日上午,在洛南县妇保院,华商报记者见到医院对于潘女士的辞退通知,上面写到根据医院聘用人员管理规定,经院长办公会日会议研究决定:将妇女保健部潘某予以辞退,从通知之日起不再安排工作,财务科办理有关手续,通知上并没有提及具体辞退的原因。  就此事洛南县妇保院副院长何军锋解释称,辞退潘某的原因是其没有相关资格证,他否认是因其向劳动部门申请仲裁。华商报记者询问,潘某在医院工作了13年,为何之前没有因无证而被辞退?何军锋的回答模糊其词,只是向华商报记者提供了一份《洛南县妇保院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红头文件,华商报记者在仔细查看文件后发现,文件中提到聘用人员(具有大专及中专学历)工资由月基础工资和绩效构成。在聘期内不享受“五险一金”待遇。  何军锋承认,文件违背相关法律,但现实都是如此。据他介绍,该院聘用人员140多人,占到了医院职工的三分之二,如果给缴纳养老保险,仅此一项,医院就要额外负担100多万,如果“五险一金”都交齐了,他们医院根本负担不起。  昨日下午,洛南县卫计局纪检组长罗卫军表示,他的理解是应该给劳动者缴纳“五险一金”,但整个卫计系统都没有给缴,主要还是资金困难。就潘女士的事情,他们已经介入调查了。  律师:洛南县妇保院此举涉嫌违法  陕西仁和万国律师事务所律师刘陆训称,如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合同关系,按照《劳动法》、《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要给劳动者办理养老、医疗等社保手续并缴费,这是国家强制性法律规定,洛南县妇保院此举涉嫌违法。  作为医院在没有法定理由的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本身也是违法。医院不是不可以解除劳动,关键要看是否有法定理由,就潘女士的情况来看,院方辞退潘女士有报复嫌疑。如果因潘女士没有相关从业资质,但她已在医院工作了13年,医院可以对其进行培训,获得相关资格证,或者对潘女士进行调岗。在无法定理由的情况下,医院将潘女士辞退,潘女士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仲裁或通过诉讼维权,要求获得赔偿。  此外,对于洛南县妇保院文件中对聘用人员在聘期内不享受“五险一金”待遇这一规定,刘陆训说,就文件本身内容来看已经涉嫌违法,这与《劳动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相冲突,应当视为无效文件。华商记者 陈永辉 编辑:王玮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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