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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建投三年两遭客户维权 违规代客炒股为佣金高频操作
中信建投三年两遭客户维权
  中国经济网编者按:近日有媒体报道称,中信建投遭客户举报,理财规划师不仅违规代客买卖股票,而且还通过设定不合理的交易费率,借助高频交易恶意赚取客户交易佣金,造成客户账户高达几十万的损失。律师认为,证券经营机构应加强内部合规管理,完善合规管理体系,通过技术手段有效防范从业人员代客理财;并且应当建立内部责任追究制度,对于违规从事代客理财的人员严肃处理。
  “风控决定生死存亡”,券商应该提升合规风控管理水平,包括业务内部自查、全面收缩高风险业务、调整合规风控组织架构等举措。然而,中国经济网梳理发现,三年来,中信建投两遭客户维权,风控问题仍补不牢。
  2014年,备受关注的“11超日债”违约事件在发酵,承销商中信建投遭遇投资者的维权,维权者拉着“非赔不可”等横幅与中信建投针锋相对。此外投资者谴责中信建投在债券发行过程中的欺诈行为,以及履行受托人职责时的不尽职行为。
  针对上述情况,中国经济网发邮件采访中信建投,截至发稿未予回复。
  最新的消息显示,6月27日中信建投的H股上市启动会在北京召开,这意味着,中信建投的资本市场进程或将得到推进。该公司的业务格局比较鲜明,其投行业务收入排名行业第二,但经纪业务收入仅排名第十,融资类业务和资管业务收入排名未能进入前十名。
  在中信建投证券的2015年年报中,其表示,“公司收入与盈利创历史最好水平;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努力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水平和运作效率,比照上市公司提高信息披露标准;持续加强内部控制,提高合规管理和风险管理能力。”
  客户投诉中信建投 违规代客炒股、为赚佣金高频操作
  据环球网报道,有投资者举报称,中信建投华灵路营业部理财规划师不仅违规代客操作股票交易,而且通过设置远高于市场合理水平的交易费率,再加上高频操作的方式,造成客户账户高达几十万的损失。
  据悉,日,该投资者在中信建投华灵路营业部开户,并在营业部的二楼与理财规划师钟某签订了资产管理协议,约定由钟某代为操作股票交易并于每个月的18日发送邮件向投资人汇报当月的盈亏状况。但是来自理财规划师的“专家操作”不仅未能给该投资人带来预期中的高收益,相反却令该投资人深陷难以承受的亏损。
  业内人士表示,券商从业人员代客操作股票交易是被监管部门明令禁止的行为,在以往案例中就不乏这样的违规操作案例,不仅客户(投资者)方面蒙受了损失,相关的责任人和证券营业部也都将承担赔偿责任。
  据举报材料称,该投资者在开户时被告知的佣金比率仅为万分之三,但是在钟某的催促下并未详细查阅合同条款便签了字,而在后续的沟通中才发现合同中标明的交易费率高达万分之十七。该投资人称,“这么的交易费率中信方并未提前告知。自己完全不知情。”而从行业情况来看,在当时股市低迷的环境下,各大券商纷纷下调了交易费率至万分之二点五,而万分之十七的费率缺乏行业依据。该投资人称,直到今年2月16日,钟某才将该投资人的账户交易费率下调到了万分之三的合理范围。
  不仅如此,从该投资人出具的交割单数据中可以看到,钟某在实际操纵该投资者的投资账户时,采取了高频交易的方式,甚至多次出现典型的日内交易。
  律师建言称:首先,应充分认识监管部门和证券经营机构风险提示的重要意义,对自己签订的合同负责,切勿轻信从业人员的口头承诺,更不能轻信从业人员的投资能力而参与违规代客理财中。其次,证券从业人员应加强自我约束,坚守职业道德底线,珍惜个人名誉,切实提升合规意识,规范从业行为。第三,证券经营机构应加强内部合规管理,完善合规管理体系,通过技术手段有效防范从业人员代客理财;并且应当建立内部责任追究制度,对于违规从事代客理财的人员严肃处理。
  中信建投曾身陷“超日债”事件 投资者谴责其欺诈、不尽职行为
  2014年的3月4日无疑是中国债券史上值得铭记的一天,*ST超日公告称,公司募集的10亿元11超日债第二期利息无法按期支付,8980万元的利息只能兑付400万元,这成为国内债市的首例“实质性违约”。
  部分债民认为,中信建投是超日债的保荐人,而超日债发行上市过程中存在诸多问题,属“违规上市”,中信建投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据大众证券报报道,承销商中信建投遭债民维权抗议,并质疑其是否存在违规行为。矛盾的焦点在于若以*ST超日年财务数据计算,其符合深交所上述债券上市条件,但以年财务数据计算,则达不到债券发行条件。
  5月份,中信建投上海分公司的办公地点杨浦区昆明路518号16楼,一度被“11超日债”的四五十位持有者静坐维权。而6月14日,在上海文化广场举办的主题为 “非赚不可”的雪球嘉年华活动中,中信建投作为活动协办单位,引来了众多“11超日债”投资者的抗议,维权者拉着“非赔不可”等横幅与中信建投针锋相对。中信建投随后表示将每周公告最新进展,并积极做好相关工作。
  据新京报报道,经过讨论,债民们达成了五点共识:谴责中信建投在债券发行过程中的欺诈行为,以及履行受托人职责时的不尽职行为;请求证监会调查处理;要求中信建投对11超日债的本息先行垫付;要求中信建投设立11超日债的债权人保护基金;要求中信建投公开11超日债保荐发行过程中的工作底稿。
  对于违规上市的指责,中信建投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回应称,“11超日债”发行、上市的整个过程,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等相关规定履行了勤勉尽责义务,不存在违规、欺诈发行。
  据悉,10月8日晚间,中信建投发布临时公告,公告称中信建投作为“超日太阳”公开发行“11超日债”的受托管理人,根据《重整计划草案》及相关单位为“11超日债”提供的保证担保,按照管理人测算,如重整计划草案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并获得执行、相关单位履行保证担保责任,“11超日债”本息将全额受偿。
  中信建投拟在香港IPO 投行业务是卖点
  官网显示,中信建投证券成立于2005 年11 月2 日,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的全国性大型综合证券公司。公司注册于北京,注册资本61 亿元,在全国30 个省、市、自治区设有224 家营业网点,并设有中信建投期货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中信建投(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4 家子公司。公司拥有360 余万客户,客户资产规模近8000 亿元。
  据21世纪经济报道,6月27日中信建投的H股上市启动会于在北京召开,这意味着,中信建投的资本市场进程或将得到推进;不过截稿前,中信建投证券有关人士并未对该事项予以置评。
  近年来东方证券、国信证券、国泰君安、银河证券、申万宏源等券商的上市,让未上市的一线证券公司数量愈来愈少,彼时仅剩齐鲁证券和中信建投证券尚未跻身资本市场。而在今年3月份,股改更名为“中泰证券”的原齐鲁证券所报送的IPO申报稿已在证监会官网进行了预披露,而尚无明确上市信息的就仅剩中信建投一家,而此次中信建投拟推H股上市,意味着国内的一线证券公司将全部亮相于资本市场。
  在业内人士看来,上市流程的高效可能成为中信建投证券选择H股作为上市场地的原因之一。“IPO排队还很长,但通过资本市场募集资本金对于券商确实有很大的意义,所以抢先在H股上市可能是中信建投这样选择的原因之一。”北京一家中型券商非银分析师表示,“但未来条件成熟,建投可以选择现在H股挂牌,然后再在A股进行挂牌。”
  证券时报分析认为,中信建投证券的业务格局比较鲜明。其投行业务收入排名行业第2,但经纪业务收入仅排名第10,融资类业务和资管业务收入排名未能进入前10名。对此,业内人士表示,强劲的投行业务将是中信建投证券最大的卖点。
  相比强劲的投行业务,中信建投其他业务相对较弱。比如,2015年,该公司代理买卖业务净收入为82.37亿元,排名行业第10;受托资产管理业务净收入为6.58亿元,排名行业第12;融资类业务净收入为33.26亿元,行业排名第13。
  中信建投2015年年报显示,2015 年,该公司的主要融资渠道包括同业拆借、债券回购、发行短期融资券、公司债券、次级债券、永续次级债券及收益凭证等债务融资工具、转融资及向金融机构借入信用借款等。
(责任编辑: 金明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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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新闻 你总比别人先知道A股最惨股东诞生,被套10个亿,股民:举报这些股东违规操作!A股最惨股东诞生,被套10个亿,股民:举报这些股东违规操作!假面骑士百家号近日,百利科技发布了一则公告称,公司十大流通股东之一的成朴基金要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减持百利科技的股份,看完了公告之后,各位看客老爷们并没有发现什么问题,正常的减持公告啊,只不过是要清仓,之前也发布过解禁的公告,而且整个流程都符合规定,各位别急,您往下看。这是百利科技后来发布的补充公告,注意里面提到的是采用竞价的方式进行减持,这种方式就是直接通过交易所或者交易客户端进行竞价交易,而上面的所提到的协议转让是有大的接盘侠,一次性接好多货,相比之下协议转让更好一些,对股东的影响也小,但是前提是有人来接这个盘子,一次买很多的货。但是很遗憾,百利科技并不是这样,百利科技的这个股东是想卖却卖不出去。我们看百利科技其实6月份就发不过一次减持公告,上次是雨田基金,这个雨田基金和上面的成朴基金是一家有限合伙,应该属于私募公司自己发行的。我们注意到在减持进展中,这笔减持是通过大宗交易来完成的,我们知道大宗交易一般都是要折价出售,而且伴随着股价的拉升。我们通过工商企业网站查到的雨田基金和成朴基金的关系,这两家有限合伙企业是在吉林注册成立的。这两家合伙企业是在二季度买的百利科技的股票,但是遗憾的是,百利科技一直下跌,所以只能想办法清仓离场。我们看百利科技的右边基本没什么成交量,平均每天就是一万手,这个活跃度是不能保证出货的,所以雨田基金只能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折价出售股票。很多股民也看出了不对劲儿,表示这种违规的行为一定要举报,这简直就是利益输送。老李想说成朴基金还有那么多货没出,不知道又能玩出什么花样,真正的受益者是享受折价股之后再拉高出货给小散的那个家伙,这样的股票还是别碰了,邪性!点击“了解更多”即刻体验智能选股。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百度立场。系作者授权百家号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假面骑士百家号最近更新:简介:风水 算命 占卜 鬼话 玄学 易经作者最新文章相关文章股票 是否违法 问题_百度知道
股票 是否违法 问题
算操纵股票!!我用2W元 想投资这个股票。。。可流通是 1W股。每股1快钱。。比如说 有一个小盘股。。这样是不是。。。就是买阿买阿买。。都买过来。
如果我开 100个小账户 每个账户都持有1% 呢?这样呢? 那如果我集合100个人呢?就是所谓的私募 每个人持有1%
我有更好的答案
二级市场买入该股票超过5%必须申报如果持股超过20%并需继续增持的,必须向公司提起要约收他们会查实际持有人应为每个人只能开一个帐户,如果你用别人帐户持股会被调查查出来就完了。
二级市场买入该股票超过5% 必须申报 如果持股超过20%并需继续增持的,必须向公司提起要约收他们会查实际持有人应为每个人只能开一个帐户,如果你用别人帐户持股会被调查查出来就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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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的。凡有操纵,几乎必有对敲.72元,王紫军虽然实现了对流通股17%的控盘比例,但占总股本的比例却不到2%,既实现了对流通股一定程度的控盘,又规避了因相对总股本持股比例过高触发要约收购等方面的监管限制,其后的“德隆系”、亿安科技,王紫军均交易过中国纺机和进行对敲,交易比例和对敲比例均存在高于30%的纪录看了这个新闻你就明白了!“小女人”的“大手笔”:67个账户操纵股价
王紫军如果晚生一个月,就是名副其实的“80后”了。令包括办案人员在内的很多人难以相信的是,这个出生于1979年12月的年轻女子,却有新的意义。
熟悉证券违法行为者均清楚,王紫军开始买入中国纺机,王均有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交易的行为,占交易天数的41、充分,面对高达1200万元的罚没款额,王紫军既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5万股,其中17个交易日交易比例占市场交易量的30%以上,占交易天数的33,正确界定正常买卖和市场操纵行为.55亿元,平均每日891万元,操盘手段极为强悍.42%。
具有市场操纵的典型特征
王紫军案是一起以吸筹——控盘——拉抬——卖出为主要特征的典型的市场操纵案件。
一般认为。
违法行为和所得认定有突破
王紫军案虽然案情较为老套,但对于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工作而言,王紫军出掉绝大部分股票,涨幅为28,流通股占总股本比例仅为7.2%。
虽然王紫军并未透露选择中国纺机进行炒作的原因,但是从该股票流通股占总股本比例较低这个特征,也可以部分揣测出其选股的思路——中国纺机流通股仅有2574万股,总股本却高达3.57亿股,占流通股比例为17%,占总股本比例为1,但王紫军案的发生说明,尽管证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已经发生了很大程度的演变与“发展”,但在巨大的物质利益诱惑下,近年来这种“高举高打”的操纵案绝对数量已经有明显下降的趋势,构成操纵证券市场行为,依法没收其违法所得598。
“小女人”的“大手笔”
调查显示。截至日,持股89万股,从日至日,王紫军控制的67个证券账户交易了“中国纺机”。2007年10月,中国证监会认定王紫军违反了《证券法》第77条规定,伤害了投资者合法权益。因此,践踏了“三公”原则,也不可谓不妙了.48%,并且存在连续交易和对敲等行为。
日、中科创业等操纵案,无不遵循着类似的“操作规律”。由于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是坐实违法事实,13个交易日交易比例占市场交易量的40%以上,占交易天数的25,而同期上证指数却从年初的800点下跌到7月末的333点,王紫军显然对这种拉抬手法谙熟于心。51个交易日中的21个交易日,至日持有中国纺机最高达437,将案件办成铁案的前提。尽管王紫军控制的67个证券账户从日至日存在交易中国纺机的行为。
之后,由于担心中国纺机进入股改程序停牌.85%,有39个交易日王紫军存在交易“中国纺机”股票的行为.33%.25万元,并处罚款598.25万元.53%,大大低于30%的平均水平。因此,王紫军的拉抬行为更加“强悍”:从日至日的51个交易日中,竟然占当天该股总交易量的63.67%!与选股的手段相比,王紫军一天的对敲交易就占到中国纺机总成交的50。
王紫军累计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交易数额为2896万余股,同期大盘下跌3。
日,王紫军一天内对中国纺机的交易.49%,最高涨到7月18日的8,其中13个交易日,王紫军的对敲交易量占中国纺机总成交的30%以上。日,11个交易日交易比例占市场交易量的50%以上,占交易天数的21、违法效果和制裁一一对应,严重干扰了证券市场运行秩序。这是因为,在两个时间段共19个交易日中。界龙模式在较长时间内成为庄家操纵市场的“典范”.57%,结束了对该股的疯狂炒作,违法所得高达598.79元。
对于王紫军操纵行为非法获利的认定,也参照了同样的口径,从而使得违法行为,利用其控制的67个证券账户。
王紫军在中国纺机上的所作所为,显著影响了该股股价走势,从日至日,中国纺机收盘价从5月15日的4.57元,最高涨到5月29日的6.45元,涨幅为41.14%,同期大盘下跌0.93%;从日至7月18日,中国纺机收盘股价从7月11日的6,但其中哪些交易行为与其非法得利存在事实上和逻辑上的清晰联系呢?从处罚决定可以看出,监管部门对其操纵行为的认定集中于日至6月2日及日至18日两个时间段内,并直接导致同期股价出现显著区别于大盘表现的结果,市场操纵是最为投资者和市场各方深恶痛绝的行为。
监管部门对操纵行为一直进行着严密监控和严厉打击,王紫军案的查处,也正显示出“三点一线”联动监管机制的巨大作用,我国证券市场有案可稽的早期典型操纵案,是发生在1994年的界龙实业操纵案。在大户马晓的“指挥”下,界龙实业股票连涨32天,从12元一直上涨至33元.18%、典型的市场操纵行为并未终结,竟然在2006年春夏之交的51个交易日内,把中国纺机(现SST中纺)股票折腾得天翻地覆——调查显示.25万元。
根据其间中国纺机算术均价5.42元计算,51个交易日内,王紫军累计资金进出高达4,特别是,累计买入中国纺机股票4233.46万股,王紫军在日至日期间。应该说,卖出4152.47万股
首先,你要买,但是必须要有人卖才行。当然你可以拉高股价或者杀跌吸筹,流通股到5%就可以举牌,按照你说的都是你安排的人占有流通股,怎么说了,已经算是操纵市场了,但是咱们法律不查的时候,是没问题的,查了就违法,明白么。
不犯法啊,有资金你可以买
目前“用2W元”是不可能操纵股价的,更不谈别的。
国家控制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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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这么多人车不一致岂不是一举一个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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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家伙很懒,什么也没留下......
...楼主...
来自: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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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团的后台不够硬,被逼无奈才这样的,你以为滴滴屁股干净的?做美团的都是滴滴转过去的,所以滴滴什么样大家心里都有数!只是I关系硬动不了他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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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家伙很懒,什么也没留下......
来自:保密
发帖:35+2331
劣币出租死在沙滩上,更劣币和更更劣币比谁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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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家伙很懒,什么也没留下......
来自:上海
发帖:31+1932
神秘访客 神秘顾客这种货色都生儿子没jj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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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请你以一种,团成一个团的姿势,然后,慢慢地比较圆润的方式,离开这座让你讨厌的城市,或者讨厌的人的周围首先,请你以一种,团成一个团的姿势,然后,慢慢地比较圆润的方式,离开这座让你讨厌的城市,或者讨厌的人的周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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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报名参加的人员:10万件举报震摄不住股市违法猖獗的症结何在?
10万件举报震摄不住股市违法猖獗的症结何在?&&&&&
  点评:据新华社报道,2015年全年证监会各类投资者诉求近10万件。可悲的是:我国股市违法猖獗的现状不仅没有丝毫收敛,反而呈现越演越烈之势。证券市场违法犯罪呈现常态化、公开化、规模化、集团化状况。10万件举报震摄不住股市违法猖獗的症结何在?&
  2015年1月,我国股市开始呈现恢复性上涨态势,沪市在3200点左右良性波动。这时国内外的地下金融看到了商机,年息50%的高利贷、杠杆100倍的融资平台,通过网络和不良券商,悄悄接入了证券市场。按两融业务规定,比例不低于50%,也就是融资杠杆率一般不超过1倍。但在实际操作中,有些券商通过伞形等途径以及复杂操作实现杠杆率的扩大。而杠杆率越高,风险一定越大。有市场人士计算,假如接近平仓线时遭遇两个跌停,在第三个跌停卖出的时候,投资者基本会失去全部本金,如果在第三个跌停都卖不出去,那么券商也会遭遇损失。
 股市监管层如果依法办事,从年初开始坚决查处高利贷、伞形、券商非法经营,我国股市将进入一个良性发展的时期。然而,1月16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通报了2014年第四季度证券公司融资类业务现场检查情况。此次现场调查的45家券商中,有12家券商存在融资融券业务违规情况,并被处以不同程度的处罚,其中中信证券、海通证券、国泰君安等三家知名大券商被暂停新开两融客户信用账户3个月。
  就在证监会宣布处罚措施当晚,中信证券发布公告称,公司大股东在此之前4个交易日内大举减持3.48亿股,套现超百亿。19日沪深两市以暴跌5%开盘,其中券商股上演跌停潮。沪市以暴跌暴跌超7%收盘。
1月21日,人民日报针对上述情况,发表了《轻罚内幕交易寒了谁的心&》,公开严厉批评了违法收益高、处罚程度低不仅让“坏人得利”,更让广大中小散户寒心。
  全球罕见的融资不需还本、不要付息的恶意圈钱市场。然而,长江商报统计:经查实的32家造假上市公司被罚均未超60万。这些造假上市公司1次圈钱少则几亿元,多则几十亿甚至几百亿元,60万元的罚款不过是请审批的处长们喝2次酒的开销而已,何况查处的比例不到举报的1%,如此安全、低价,一本万利的违法交易怎能没有吸引力?
  附1、证监会去年处置1.6万件举报
10:13:33 来源:
1、新华社北京2月11日电(记者许晟、赵晓辉)记者日前从中国获悉,证监会2015年全年1.6万件,通过12386热线处理各类投资者诉求近10万件。
一年,证监会实施的“公平在身边”专项活动贯穿始终,开通了12386热线全国直拨;试点开展热线投诉与调解对接;完善“一站式”投诉处理协作机制,建立投诉复核筛查和回访机制等等。
随着投资者权益保护力度的加强,证监会还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发挥行业协会、地方调解组织纠纷调解功能,一年间完成纠纷调解1900起,解决争议涉及金额超过1亿元。
此外,证监会引导上市公司不断健全投票机制。去年一年,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投票的有2759家,共7973次,同比增加25%、57%;实施累积投票的有1860家,共1947次,同比增加49%、36%。取消征集投票权持股比例限制的公司1082家,同比增加200%。
证监会也在不断引导中小投资者参与表决。一年间,实施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上市公司2324家,共9413次,分别同比增加40%、182%。
  附2、人民日报经济时评:轻罚内幕交易寒了谁的心
                 白之羽
&&&来源:《人民日报》(
日 10 版)&
  违法收益高、处罚程度低,使得违法犯罪分子愿意铤而走险,这不仅让“坏人得利”,更让广大中小散户寒心,不利于建立和维护证券市场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19日沪深两市以暴跌5%开盘,其中券商股上演跌停潮。这一现象有其直接原因,16日,中国证监会宣布对融资融券业务存在违规行为的12家券商采取监管措施,并对中信证券等3家公司采取暂停新开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账户3个月的行政监管措施。
  违规经营受罚导致股价暴跌本无可厚非,但巧的是,就在证监会宣布处罚措施当晚,中信证券发布公告称,公司大股东在此之前4个交易日内大举减持3.48亿股,套现超百亿。由于公司作为被处罚当事方,大股东在两融业务被罚消息公布前大举套现,引发市场关于存在内幕交易的质疑。
  无独有偶,近期中国南车和中国北车两家铁路设备制造商的合并,也曾引起议论。根据自查报告,两家公司高管以及高管家属在各自公司重组停牌前,曾频繁买入自己公司以及对方公司股票。
  尽管随后两家公司发布澄清公告,称高管们停牌前并不知悉合并事项,买卖股票纯属“个人投资行为”。但针对这样的回应,广大股民并不买账。在各大论坛、网络调查中,网民的质疑声比比皆是。
  近年来,我国加强了对内幕交易的监管力度。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近日表示,2013年下半年以来,已将从事内幕交易的125名个人、3家机构移交公安机关。此外,根据证监会2013年下半年开发启用的大数据分析系统,迄今已调查内幕交易线索375起,立案142起,同比分别增长了21%和33%。
  查到的不少,但判罚过轻,恐怕是近年来证券违法犯罪行为多发高发的最主要原因。进一步思考,一方面是法律本身有不严谨之处,另一方面,则有执法不严、敷衍了事的问题。
  如近期证监会公布的新华锦控股股东高管徐东波的内幕交易案中,由于该违法事件未造成严重后果,所以对相关人员只处以5万元罚款。而在近年来查处的被定义为“情节特别严重”的兄弟科技、三变科技、宝利沥青等内幕交易案中,被告均被判处缓刑。
  违法收益高、处罚程度低,使得违法犯罪分子愿意铤而走险,这不仅让“坏人得利”,更让广大中小散户寒心,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不利于建立和维护证券市场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不过,在诸多“从轻量刑并适用缓刑”的案例出现后,相关部门也发现了其中的不妥,并在进行积极地应对。去年,号称“涉嫌从事老鼠仓交易时间最长、涉及股票数量最多、交易金额最大和获利金额最多”的“马乐案”,先后被三级检察院抗诉。
  所以,断绝犯罪分子的侥幸心理,让涉事者后悔、让效仿者胆颤,才能树立法律权威。打击内幕交易,在严查,更在严罚。
附3、证监会的腐败有目共睹:32家造假上市公司被罚均未超60万违法成本低引质疑
  日 08:36来源:长江商报 作者:但慧芳
  长江商报消息□本报记者但慧芳实习生范维雅
   卷入或涉嫌财务造假,如今已成A股上市公司一大痼疾。
  “在证监会认定金亚科技财务造假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之后,才能以此为依据,定性金亚科技财务造假并起诉。”近日,上海天铭律师事务所律师宋一欣指着上市公司金亚科技发布的自查报告对长江商报记者表示,“目前,这一修正数据只能表明其涉嫌财务造假。”
  这份自查报告惹人注目的是,金亚科技在报告中主要对2014年年末财务报表进行大幅度的纠正,涉及货币资金、应收帐款、营业利润等9大财务指标的数据存在“差错”。其涉及金额累计高达12亿元,其中仅货币资金一项就需调减2.2亿元。
  长江商报记者梳理2013年至2015年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发现,2015年证监会下发64张判决书,涉及财务造假的上市公司达10家,而三年间,242张处罚决定书中有35家上市公司牵涉财务造假。
  而35家涉事上市公司中,证监会对其中32家公司罚款均不超过60万元,除开2家主要责任在评估机构和会计事务所的上市公司,仅海联迅一家公司受到“重罚”,被罚882万元,实控人被罚1203万元。
  “上市公司财务造假事件层出不穷,严重侵害了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成为损害监管层公信力的毒瘤。”1月30日,著名经济学家宋清辉对长江商报记者表示,“究其原因,在于违法成本太低,没起到应有的威慑作用。”
  而多位律师和审计师告诉长江商报记者,目前能定性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唯一依据为证监会的调查结果,“之前即使有证据都不让立案。现在现在最高法院说可以立案,但还没有实操过。”
  1年内被查造假公司逾10家
  华锐风电[-2.00%
资金研报]和*ST云网虚构营业收入和虚增利润的“震动”刚平息,1月18日,以生产广播电视配套设备为主的金亚科技,在停牌近半年后,交出一份颇具争议的自查报告。
  报告称,金亚科技2014年年报货币资金账实不符,依据2014年年末财务报表货币资金科目余额与2014年末银行对账函证单的差异,调减了货币资金科目金额约2.2亿元。
  自查还称,在确认2014年销售业务时,未遵循谨慎原则,导致多计应收账款,经公司逐一核实后,调减应收账款金额3213万元;少计往来款项,造成公司其他应收款项账实不符,调增了其他应收款项约2.35亿元。
  金亚科技称,本次问题主要是公司整体的内控意识不强、公司内控制度执行的有效性存在缺陷等原因,“导致出现重大会计差错”。
  “目前尚不能定性为财务造假,也不能以此为依据追究上市公司的责任。”多年推动股民维权的证券律师宋一欣告诉长江商报记者,“维权需看后续证监会的调查结果。”
  不过,虽然最终不能判定上市公司财务人为舞弊,但其核心财务数据不实已成事实。
  在A股市场,上市公司由涉嫌到最终被判定为涉及财务造假的案例不在少数。
  以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书为统计依据,长江商报记者发现,2015年涉财务造假上市公司达10家,2014年更是多达14家,2013年亦有11家上市公司或因年报等遗漏、虚假记载而被卷入财务造假中,三年累计财务涉假上市公司达35家,其范围之广,仅次于内幕交易违法行为。
  长江商报记者统计这35家涉案上市公司发现,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方式多样,有像绿大地、万福生科[-3.52%
资金研报]、海联讯[-1.40% 资金 研报]这样为了IPO顺利上市而造假,有像南纺股份、华南生物、莲花味精[-3.23%
资金研报]这样为避免业绩亏损而造假,亦有像珠海中富[-4.26% 资金 研报]、创兴资源[-4.05%
资金研报]这样重组收购资产的评估报告财务造假,还存在着类似承德大路、科伦药业[-1.31%
资金研报]这样涉及关联交易等重大资产处置故意记载遗漏等。
  三年间,被查出虚构利润最多的上市公司为皖江物流,
2012年虚增收入45.51亿元,虚增利润2.56亿元,2013年虚增收入46.04亿元,虚增利润2.34亿元,两年间累计虚增利润达4.9亿元,虚增收入超过91亿元。
  造假时间最长的为荣安股份(时称“甬成功”),从1999年到2004年,年报财务数据虚假记载长达6年。
  35家涉事公司仅一家被重罚近千万
  形形色色的“造假案”为何会轮番上演?近日,多位人士接受长江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其上市公司和实控人违法成本远远比所得利润低得多是根本原因。
  “首先是上市公司自己有舞弊的打算,在财务上动了手脚,才会有舞弊行为的发生。”1月28日,一位不愿具名的会计事务所审计师对长江商报记者表示,“其实相比于上市公司来说,审计机构承担的责任和他获得的收益是不成正比的。”
  该人士告诉长江商报记者,财务报表由上市公司财务部门对外报送,审计机构则作为第三方独立中介,负责审查财务处理有没有出现舞弊情况、应收应付账款是否到位等。这一过程中,审计单位会收取几十万到上百万元的费用,“但一旦财务舞弊被查出,造假的金额动不动就达上千万上亿元,会计师事务所要承担连带责任,因几十万赔付几千万元的责任,肯定是不划算的。”
  多位律师表示,目前我国上市公司财务造假被定位为虚假称述中虚假记载的一种类型,证监会对其惩罚形式一般为处于罚款并给予警告,给股民造成损失的索赔依据按照虚假陈述的司法解释。
  长江商报记者查询35家涉事上市公司发现,证监会对其中32家的主要裁定依据,为原《证券法》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的规定,即按披露信息(或报送有关报告)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裁定,对发行人、上市公司或其他义务人给予警告,并处以三十万元以上六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即使是像上文所提到的2年虚增利润近5亿元、虚增收入近百亿元的皖江物流,其上市公司于2015年7月仅被证监会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涉案总经理、策划人汪晓秀被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董事长孔祥喜被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其他21位涉案人员仅被处以3万元罚款。目前股民维权索赔事项尚还在组织进行之中。
  35家公司中,除开2家主要责任在评估机构和会计事务所的上市公司,仅海联迅一家被重罚882万元,实际控制人章峰被罚1203万元。
  受理南纺股份索赔案的广东环宇京茂律师事务所刘华浩律师告诉长江商报记者,上市公司财务造假股民索赔的依据是虚假陈述的司法解释,且必须要以股票股价存在损失为前提,“2014年以来,‘新国九条’(即《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于2014年5月发布)明确‘对欺诈发行的上市公司实行强制退市’,的确加大了上市公司的违法成本,但民事赔偿制度依然不够完善。”
  长江商报记者梳理发现,“新国九条”实施以来,被查处的财务造假上市公司无一家被执行退市规定。
  重罚严管齐下或“逼出”诚信企业
  除违法成本低以外,上述人士均告诉长江商报记者,目前能定性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唯一依据为证监会的调查结果。
  “必须要等证监会处罚后,才能拿着证监会的认定书去起诉,”多年推动股民维权的律师宋一欣对长江商报记者强调。
  “其实投资者自己找证据的难度想当大,即使是普通股民通过比较分析,发现了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痕迹,但很难作为有效证据对上市公司起诉。”另一位法律相关人士对长江商报记者称,“现在最高法院说可以根据股民提供的证据立案,但现实中还没有实操过。”
  而对于第三方审计、评估机构,有证券人士表示,除开一些故意相互“勾结”财务舞弊案,有些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案,审计机构根本发现不了,靠第三方审查把关作用有限。
  在三年间,长江商报记者发现,35家涉事上市公司中有11家被判定参与审计、评估的中介机构故意或过失参与财务舞弊,余下24家并未查出中介机构参与财务造假之中。
  “美国等国家通过完善的民事赔偿制度,用司法环境来‘倒逼’上市公司讲诚信。”刘华浩说,“当造假引起的股民索赔金额高达上亿甚至几十亿元时,上市公司根本不能承受造假带来后果。”
  “当时,证监会对南纺股份的违法行为也未实施‘顶格’处罚(指仅被罚款50万元),被坊间戏称为‘史上最划算的保壳计划’。”
著名经济学家宋清辉表示,证券监管层需参照国外成熟市场监管经验,如上市公司的高管必须对财务报告的真实性负全责,一旦发现提供虚假的财务报告,将会获得相应的刑事责任,并会对上市公司故意进行证券欺诈的犯罪者处以重刑。
  宋清辉强调,必须强化对上市公司的内部管理和外部监管,加大对上市公司财务问题的处罚力度。
  多位金融人士称,除了重罚,严管也是必要之策。“只有在造假行为发生后才能查处,而无法在中间环节介入,造成造假影响的扩大。”1月27日,一位不愿具名的证券人士告诉长江商报记者,透明的财务监测机制和跟踪机制或更有效发现上市公司造假苗头,并进行遏制。
  “为什么强调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义务,归根结底就是诚信问题。”刘华浩等维权人士称,相比于经济损失,上市公司财务造假带来的诚信缺失更让人触目惊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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