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有精神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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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工伤能否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发生工伤能否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 & && 工伤能否主张精神损害赔偿,首先要解决工伤能否适用民法的问题?这个问题实际上是劳动法与民法的关系问题。理论上普遍认为,广义上的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称,包括《》、《工会法》、《民法通则》、《民事诉讼法》等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的法律法规。因此,民法及其他法律中调整劳动关系的法律规定本身就是劳动法的一部分。其次,劳动法与民法是特殊法与一般法的关系,劳动法是特殊法,民法是一般法。劳动法有规定的,应当适用劳动法的规定,劳动法没有规定的,应当适用民法的规定。其三,《安全生产法》第48条规定:&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职业病防治法》第52条也规定:&职业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安全生产法》和《职业病防治法》均规定工伤职工除依照工伤保险法规享有工伤保险待遇外,仍有权依照民事法律向用人单位主张工伤赔偿责任。从上述法律规定中不难看出,民事法律调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工伤事故关系。
  精神损害,按一般观念和理论上具有影响力的学说,是指精神痛苦和肉体痛苦。一个人的隐私被非法披露,或者在商场购物时被非法搜身,往往会产生焦虑、愤怒、怨恨、屈辱等种种不良的情绪和感情;身体受到伤害,导致肢体残疾、容貌被毁,也会同时造成巨大的肉体痛苦和精神痛苦。有的人终生悲伤压抑,了无生趣;有的人因人格尊严受到极大伤害,难以承受精神上的痛苦和屈辱而决意轻生。精神损害赔偿就是使加害人对此种精神损害承担的财产责任。《民法通则》第120条规定的&赔偿损失&,包括对精神损失的赔偿。
  以金钱的方式赔偿公民的精神损害,责任的形式与损害的性质其实并不一致。精神损害赔偿的目的在于抚慰,在于使受害人感到侵权人受到了法律上应有的惩罚,感到自己所受的伤害得到某种程度的补偿。所以在很多国家,精神损害赔偿称为&抚慰金&。
  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问题,《解释》第1条规定:&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三)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根据该条规定,生命权、健康权受到侵害的,可以依据该条的规定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工伤职工在执行工作职责中生命权、健康权受到侵害,符合《解释》精神损害赔偿的规定,工伤职工可以依据《解释》的规定向用人单位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解释》第9条规定:&精神损害抚慰金包括以下方式:(一)致人残疾的,为残疾赔偿金;(二)致人死亡的,为死亡赔偿金;(三)其他损害情形的精神抚慰金。&该条中的残疾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除了在《国家赔偿法》中有此表述外,其他法律中未见此表述。《国家赔偿法》第27条规定: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确定,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十倍,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二十倍。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二十倍。
  根据《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第22条、第24条和《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第34条、第35条的规定,职工因工负伤的,工伤保险机构应当支付工伤职工6-24个月本人工资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其中:1级为本人工资的24个月,2级为22个月,3级为20个月,4级为18个月,5级为16个月,6级为14个月,7级为12个月,8级为10个月,9级为8个月,10级为6个月。职工因工死亡的,根据《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第25条和《工伤保险条例》第37条的规定,工伤保险机构应当支付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48-60个月的一次性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根据因工负伤和职业病的评定标准,1级至4级为全部丧失劳动能力,5级至6级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7级至10级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根据上述规定,职工因工死亡,最多只能获得5年工资的一次性,而根据《解释》的规定,死亡精神损害赔偿金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二十年。同是死亡的后果,两者相差15年的工资差距。在残疾问题上,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国家赔偿为十年,而工伤补助金,最高为十六个月。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国家赔偿为二十年,而工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最高为二年。
  从上述规定中可以看出,工伤职工得到的是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或一次性,而不是精神损害赔偿所指的残疾赔偿金或死亡赔偿金,且精神损害赔偿与工伤补偿存在巨大的差距,因此工伤职工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待遇之外,仍可以依据《解释》的规定向用人单位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工伤精神损害赔偿法律关系是劳动法律关系,还是一般民事法律关系?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因职业伤害发生工伤精神损害赔偿争议,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还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笔者认为,工伤精神损害赔偿争议是劳动争议,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工伤精神损害赔偿争议,应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主要理由是:1、工伤精神损害赔偿争议的主体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是在用人单位从事劳动受到人身伤害的劳动者,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2、工伤精神损害赔偿产生的原因是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受到人身伤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因劳动者因工负伤双方形成劳动的权利和义务。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解释》是广义上的劳动法。4、《》第63条规定:&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该单位向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直系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得使用童工,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童工伤残、死亡的,由该单位向童工或者童工的直系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前款规定的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直系亲属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以及前款规定的童工或者童工的直系亲属就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按照该条规定,无营业执照或者未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与工伤职工就工伤赔偿数额发生的争议是劳动争议。工伤精神损害赔偿是工伤赔偿,因此工伤精神损害赔偿是劳动争议。
  工伤精神损害赔偿应贯彻过错责任原则,即工伤是由劳动者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以及用人单位对工伤事故的发生没有过错或者用人单位的过错对工伤事故的发生只起到次要作用,笔者认为,用人单位不应承担工伤精神损害赔偿责任。在工伤事故中,劳动者的过错行为是工伤事故发生的次要原因或者劳动者对工伤事故的发生没有过错,以及工伤事故是用人单位故意造成或者用人单位的过错是工伤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用人单位应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施行后,工伤保险待遇过去由用人单位支付逐渐转变为由工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由于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由工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用人单位不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发生工伤事故,对用人单位经济利益没有影响,用人单位防止工伤事故发生的积极性不高。工伤事故发生后,由工伤社会保险机构支付工伤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职工工伤精神损害赔偿,这种工伤事故责任的分摊方式,一方面可以更有效地维护工伤职工的利益,另一方面由于用人单位承担了部分工伤费用,可以调动用人单位防止工伤事故发生的积极性,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
本文引用地址:http://www.ft22.com/gongshanglunwen/2009-6/FaShengGongShangNengFouYaoQiuJingShenSunHaiPeiChang.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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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是没有精神损害赔偿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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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汕头工伤保险一至四级伤残津贴待遇申领材料
  1、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A4纸复印);
  2、《工伤认定决定书》;
  3、《汕头市工伤保...
我来吧..我不想说什么法规啦.我实在点的告诉你.
十级伤残可以拿到共"十一"个月的赔偿.以你当地社评工资支付.如果没有参加社保的,以本人在工伤单位前十二个月平均...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
你的去找关于赔偿的文件,这个文件一般人没有,你得找单位的人事部门看看文件,当然你老公公司的人事不会让你看文件的,你去找熟人帮你找文件。
八级工伤包括以下费用:
第一、工伤治疗期间的医疗费,以医疗票据为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生活不能自理,可以要求单位支付护理费;
第二、停...
答: 尽量少喝点酒
答: 1、“对方又不是律师”:学长是怎么知道对方不是律师的?既然如此,你是不是也有办法知道对方到底是干什么的了?如果是知名的法学专家、教师、法官、检察官、法律栏目主持...
答: 为杜绝“被精神病”的情况发生,草案对与之相关的行为设定了严格的法律责任。草案提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违背本人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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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可不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工伤可不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zfpm1505069***
江苏 - 无锡
精神损害赔偿不是工伤的法定赔偿项目。工伤并非用人单位所情愿发生的,很多时候是不以用人单位意志为转移的,比如上下班途中,职工产生非本人主要或全部责任的交通事故被视为工伤的,而也有很多时候工伤是由于员工本人过错引起的,操作不当之类的。法律出于保护弱势群体的考虑,在工伤的认定上多数情况下是忽略员工的过错的。因此,在工伤的赔偿上不再设置
精神损害赔偿不是工伤的法定赔偿项目。工伤并非用人单位所情愿发生的,很多时候是不以用人单位意志为转移的,比如上下班途中,职工产生非本人主要或全部责任的交通事故被视为工伤的,而也有很多时候工伤是由于员工本人过错引起的,操作不当之类的。法律出于保护弱势群体的考虑,在工伤的认定上多数情况下是忽略员工的过错的。因此,在工伤的赔偿上不再设置精神损害赔偿一项也是合理的。——当然,还有一种意见认为,在工伤理赔上是不能主张精神损害赔偿了,但以人身损害为由可以再主张精神损害赔偿,但人身损害是适用过错责任原则的,那么即使法官的观念比较开明,认为,用人单位有过错造成工伤发生,并被确认用人单位应承担精神损害赔偿的,用人单位是否会提起反诉,认为劳动者也有过错造成公司损失的,又如何如何。另外在处理工伤理赔时,如果用人单位与员工达成和解,通常会一次性了结,不存在二次索赔的空间了。所以,总休来看,个人认为,一般情况下,工伤的精神损害赔偿的理赔之路是行不通的。以上意见仅供参考。
14条律师回答
不可以,没有法律依据。上述只是根据你提供的情况作出的初步判断,但是每个案件都有自身的特殊性,为更好的解决你的问题,建议直接电话与我联系,以便更准确的作出分析。
找法网认证律师
你好,工伤是没有精神损失费的,只有在人身损害案件才有精神损失费,工伤是一种特殊的人身损害案件,赔偿更高,如需律师帮助可来电咨询。
没有法律依据。
找法网认证律师
工伤赔偿中没有这一项
不可以的。。。。
找法网认证律师
你好,工伤没有精神损害抚慰进,但可要求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
找法网认证律师
不可以的,工伤赔偿中没有这一项。
找法网认证律师
没有此说。。。
没有这一项的赔偿。
目前法律没有规定工伤可以主张精神赔偿。
一般不支持。
你好,一般不行。
工伤是不支持精神损害赔偿金的。
其他11个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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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一旦发生医疗纠纷,病员及其家属有权在发生事故或事件不良后果发生后一年之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
什么情况?
及时做伤残鉴定,据此确定赔偿
根据具体案情从五千至八万以上。如有不详,可联系律师免费当面咨询。
可以主张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宁波精神损害最多5万,但你朋友全责要被追究刑事责任的,被判刑的话可不支付精神损失。所以在你们的选择。
按工伤待遇要求,其它的不行。
按照您的陈述,男方有权要求您返还彩礼,若是婚前已经共同生活,共同生活期间的共同财产,可以要求法院进行分割。
应申请做人身损害的司法鉴定,才能知道属不属于医疗损害。然后计算相应的赔偿数额。建议委托律师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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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可以请求精神赔偿吗
在工伤伤残赔偿中,有没有精神损失费的赔偿这个项目呢?我国的《工伤保险条例》对于劳动关系过程的发生的工伤,是没有精神损失费的规定,但是在实际的仲裁或审判过程中,工伤是否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是劳动争议问题。
1 工伤大部分人认为就是工作期间身体受到伤害,但是,精神上的损伤也是算在工伤当中的。那么精神损伤是什么?工伤事故可否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问题,《解释》第1条规定:“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 (三)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根据该条规定,生命权、健康权受到侵害的,可以依据该条的规定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工伤职工在执行工作职责中生命权、健康权受到侵害,符合《解释》精神损害赔偿的规定,工伤职工可以依据《解释》的规定向用人单位主张2 最高法院司法解释劳动者患职业病可要求精神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续一)(征求意见稿)》中明确,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伤害,或者被诊断患有职业病,已经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后,又请求用人单位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据北京晨报报道,今后,患上职业病可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意见稿规定了一些人民法院应予以受理的劳资纠纷。其中包括: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付劳动者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等福利待遇的以及尚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等情形。 意见稿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双方形成的劳动关系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认定双方已经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即劳动者的工作内容明确,用人单位给劳动者有确定的工资性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提供了基本3 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的,受害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导致亲子关系或者近亲属间的亲属关系遭受严重损害的,监护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自然人死亡后,侵权者因对死者实施债权行为而致其近亲属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因侵权行为而永久性灭失或者毁损的,物品所有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4 一、案情 王先生的妻子去年12月20日,乘单位的汽车去参加上级单位在京郊召开的年会。开会回来的路上,经过怀柔北车务段管辖的一个铁路道口时,遇到有火车要路过。当时道口实施了警示措施,但司机却不顾道口监护员的拦截,盲目抢越。虽然火车司机采取了鸣笛和紧急刹车的措施,由于距离太近,火车车头的排障器仍刮到轿车,轿车副驾驶一侧的车身与火车相撞。王先生的妻子恰好坐在副驾位置,出事后道口监护员看她还有呼吸,忙拦截车辆将她送往医院抢救,最终因为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发生后,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司机驾驶不慎造成事故,应负全部责任。死者是在为单位去开会的途中,因司机过错被夺去生命的,故单位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二、工亡补偿单位给了19万元 出事后,单位积极妥善处理死者的后事,并考虑按照有关规定对家属进行补偿。由于王先生妻子的单位是事业单位,所以单位对家属的补偿只是参照劳动部颁发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等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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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人社局 一、要申请低保,必须满足以下几个条件。1. 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以及虽有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但其无赡养、扶养或抚养能力的城市居民。2. 尚有一定收入,但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城市低保标准的城市居民。3. 持有本市东城等八城区或其他郊区(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非农业户口城市居民,与具有本市农业户口或外地户口的人员结婚,并在上述地区定居,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城市低保标准的家庭成员。4. 原为本市非农业户口、刑满释放或解除劳动教养后,未及时办理户口手续且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城市低保标准的人员。5. 其他符合享受城市低保待遇条件的人员。二、申报资料:1.本人申请,并填写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审批表;2.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需明确是所在地户籍);3.导致贫困的相关证明材料,如:病情证明、受灾情况证明等。4.家庭收入证明。三、办理流程1、申请对象向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社会救助事务管理所提出书面申请、提供有关材料、填写申请表;2、街道、乡镇社会救助事务管理所调查核实申请人的填报情况;3、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根据调查核实情况作审批决定。决定批准的,报区县民政部门备案并通知申请人;对不予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4、 批准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居民,由管理审批机构采取适当形式予以公布;5、从批准之月起发放低保金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补缴或赔偿损失 那要看单位是如何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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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工伤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吗
众所周知,在实际生活中,精神赔偿是一项比较重要的赔偿项目,因一些事故的发生会给受害人或受害人的家属造成一定程度的。不过,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发生工伤事故能否要求精神赔偿呢?下面,小编将就这个问题为您做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工伤事故能否要求精神赔偿工伤保险赔偿是用人单位为其职工建立工伤保险关系,一旦发生工伤事故则由保险机构对受害人予以赔偿,用人单位不再承担工伤事故的民事赔偿责任。如果单位没有给职工缴纳工伤保险,单位也应当依照《》的规定对职工进行赔偿。工伤保险赔偿属于社会保障法的范畴,具有公法性质。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工伤,应当按照国务院制定的《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请求工伤保险赔偿,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不能直接对用人单位提起的民事诉讼。精神损害赔偿是指自然人因其人身权受到不法侵害,使其人格权益和身份利益受到损害或遭受精神痛苦,受害人本人或死者近亲属要求侵权人通过财产赔偿等方法进行救济和保护的民事法律制度。精神损害赔偿的法律性质是财产赔偿责任,具有填补、抚慰、惩罚的功能。由于工伤保险待遇与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法律性质和功能不同,对工伤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不能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应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二、工伤事故能要求哪些赔偿工伤赔偿包括:(一)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工伤保险药品目、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3款。(二)住院伙食补助费: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4款(三)交通费、食宿费: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4款。(四)康复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工伤保险药品、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6款。(五)辅助器具费:各省、直辖市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六)&停工留薪: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1条。(七)护理费:(1)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2)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1条第3款、第32条。综上所述,一般情况下是不可以要求精神赔偿的。工作中要是职工不幸发生工伤事故的话,在接受治疗的同时,还要注意向单位主张工伤赔偿。在主张工伤赔偿时,不要遗漏了可主张的赔偿项目。当然,要是不清楚该如何索赔的话,小编建议您不妨登陆我们华律网的网站进行在线律师咨询,他们将针对您的问题为您做出详细解答。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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