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浩丰乡村规划设计计也做乡村振兴项目吗?

1.298元/1年/1个账号2.主从账号方便管理3.集中开发票,方便报销风险评测中我们将持续追踪该企业,并及时自动完成信息更新浏览:152我要认证电话:邮箱:网址: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北区路26号17-1#简介:暂无信息更新时间 :我要投诉下载报告关注监控产品/资质/团队完成认证可编辑该模块企业暂无信息添加该模块信息浏览企业的用户会大幅提升余以平他有1家公司,分布如下重庆共1家重庆浩丰规划建筑景观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等注册资本注册资本:注册资本,又称额面资本,是指公司成立时注册登记的资本总额。注册资本一语,在各国公司法中并不...* 名词解释由天眼查合作伙伴北大法宝提供注册时间注册时间:一般指公司注册日期,即公司是向工商局申请营业执照登记的时间。依法设立的营利法人,由登记机关...* 名词解释由天眼查合作伙伴北大法宝提供公司状态登录查看自身风险周边风险该公司 投资的*******曾因************而起诉他人或公司(2条)详情其他(0条)详情查看详情
全屏查看注册资本(资金数额)变更5722.2<font color= #EF( + 92.22% )股东变更(股权转让)余浩除,提双装,提达旺,曾玲,余以确,胡燕,走门东,黎营营曾玲,余以确,胡燕,走门东,黎营营,*,余浩除,提达旺,提双装名称变更到庆浩丰规划建筑景观设古有限周司到庆浩丰规划建筑景观设古股份有限周司企业类型变更有限责具周司(国有控股)(内节)股份有限周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节或控股)(私各)股东变更(股权转让)余浩除,提双装,提达旺,曾玲,余以确,胡燕,走门东,黎营营余浩除,提双装,提达旺,曾玲,余以确,胡燕,走门东,黎营营股东变更(股权转让)提双装,提达旺,曾玲,余以确,胡燕,走门东,黎营营余浩除, [往增]提双装,提达旺,曾玲,余以确,胡燕,走门东,黎营营股东变更(股权转让)曾玲,余以确,胡燕,走门东提双装, [往增]提达旺, [往增]曾玲,余以确,胡燕,走门东,黎营营 [往增]注册资本(资金数额)变更122.2<font color= #EF( + 322.22% )股东变更(股权转让)余以确,胡燕,走门东曾玲, [往增]余以确,胡燕,走门东住所(营业场所、地址)变更到庆市渝达光北光众96号58-5#到庆市渝达光北光众96号54-5#暂无相关信息,看看该公司的其他信息共2页暂无相关信息,看看该公司的其他信息VIP会员&——&一眼看清别人不知道的商业信息1.298元/1年/1个账号2.主从账号方便管理3.集中开发票,方便报销1年360元2年720元推荐3年720元立即开通支付后可开发票已是VIP,直接登录扫码下载APP 获取更多免费查看次数查老板一眼看清他的所有公司和商业合作伙伴3次/天(网页1次,APP2次)不限历史信息一眼看清公司/老板的历史相关信息—不限查看公司的股权结构图一眼看清公司的股权路径和实际控制人3次/天(网页1次,APP2次)不限天眼风险一眼看清公司/老板存在和隐蔽的风险3次/天(网页1次,APP2次)10次/天我想联系这家企业,因为我要合作(1)我要投资(0)我要咨询(0)其他(0)这家企业是我的我要认证并查看查看样例收到的赞点赞收到的评论同地区同行业公司置顶反馈APP微信天眼查公众账号下载天眼查APP电&&&&&&&话 : 400-871-6266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 9:00-18:30在线客服 :&商务合作 : 官方微信 : 官方QQ群(1) : 官方QQ群(2) :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版权局固定电话:400-871-6266版权所有:北京金堤科技有限公司(C)2015 JINDIDATA 京ICP备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举报邮箱:jubao@vip.sina.com您所在位置: &
&nbsp&&nbsp&nbsp&&nbsp
重庆浩丰规划建筑景观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_.pdf 176页
本文档一共被下载:
次 ,您可全文免费在线阅读后下载本文档。
&#xe600;下载提示
1.本站不保证该用户上传的文档完整性,不预览、不比对内容而直接下载产生的反悔问题本站不予受理。
2.该文档所得收入(下载+内容+预览三)归上传者、原创者。
3.登录后可充值,立即自动返金币,充值渠道很便利
你可能关注的文档:
··········
重庆浩丰规划建筑景观设计
股份有限公司
Chongqing Haofeng Planning and Architectural Landscape Design
(重庆市渝中区北区路26 号17-1#)
公开转让说明书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
重庆浩丰规划建筑景观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公开转让说明书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的负责人保证公开转让说
明书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对本公司股票公开转
让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
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由
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重庆浩丰规划建筑景观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下列重大事项:
一、市场竞争的风险
由于公司所在的规划设计行业进入门槛不高,行业内企业数量众多,多数企
业单一区域性经营特征明显,规模普遍较小,行业竞争较为激烈。尽管公司在经
营规模、品牌形象、资金实力、业务水平、客户资源等方面存在一定优势,但激
烈的市场竞争可能降低公司的市场份额,影响公司经营业绩的增长。
二、核心人才流动的风险
公司已经形成了成熟的经营模式和管理制度,培养了一批较高素质的业务骨
干和核心人员,但未来随着公司业务所处行业市场竞争的不断加剧,相关技术人
才的竞争也将日趋激烈。另外,在公司快速发展的过程中,产业链不断延伸,经
营规模持续扩大和业务范围的不断拓宽将对人力资源及其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
的要求,公司对具有较高管理水平和较强专业技术能力的高素质人才需求也在不
断增长。由于区域性规划设计院数量众多,行业门槛较低,外加许多国外设计公
司在中国开展业务,使得研发和设计服务人员面临更多的职业选择,公司面临一
定的人才流动的风险。
三、内部控制的风险
有限公司阶段,公司风险识别能力较低、内部控制体系不够健全、规范治理
意识相对薄弱,存在股东会会议届次不规范、会议文件未能妥善准备和保管等情
况。自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后,公司制定了完备的公司章程,并制定了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以及《关联交易制度》等决策制度。但由于股份公司成立
时间尚短,因此在未来的一段时间内,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仍然会存在不规范的
四、设计责任风险
重庆浩丰规划建筑景观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
号),建设单位、勘察
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设计单位
应当根据勘察成果文件进行建设工程设计,设计文件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设计深
度要求,在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规格、型
号、性能等技术指标,其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设计单位应当就审
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向施工单位作出详细说明。此外,设计单位应当参与建
设工程质量事故分析,并对因设计造成的质量事故,提出相应的技术处理方案。
公司自成立以来,已经承接并成功完成多项工程设计,并在工程设计成果的过程
控制、进程控制、工程质量总体控制等方面做出了严格把控,但是,仍存在质量
控制失误导致承担设计责任的风险。
五、应收账款坏账风险
由于公司业务规模增长较快,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不断增加,虽
正在加载中,请稍后...重庆浩丰规划建筑景观设计反馈意见回复_浩丰设计(835693)_公告正文
重庆浩丰规划建筑景观设计反馈意见回复
公告日期: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推荐重庆浩丰规划建筑景观设计股份有限公司挂牌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书面回复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贵司关于重庆浩丰规划建筑景观设计股份有限公司挂牌申请文件反馈意见,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推荐重庆浩丰规划建筑景观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项目小组对贵司反馈意见作出如下回复:
(本回复说明中的简称与《公开转让说明书》中的简称具有相同含义,“项目小组”专指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浩丰设计项目组,“本反馈回复”专指《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推荐重庆浩丰规划建筑景观设计股份有限公司挂牌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书面回复》)
一、公司特殊问题
1、关于公司存在大额应收账款的问题,公司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金额较大,呈逐渐上升的趋势。(1)请公司结合信用政策、信用期外应收账款余额、结算方式及收入变动等因素量化分析并补充披露导致公司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变动的具体原因和影响数,并说明期后回款情况;(2)请主办券商及申报会计师核查公司坏账计提政策是否合理;(3)请主办券商及会计师核查并对应收账款期末余额的真实性、完整性发表明确意见。
(1)请公司结合信用政策、信用期外应收账款余额、结算方式及收入变动等因素量化分析并补充披露导致公司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变动的具体原因和影响数,并说明期后回款情况
【公司回复】:
公司已在《公开转让说明书》“第四节公司财务”之“六、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分析”之“(五)主要资产情况”中补充披露如下:
1)行业及宏观经济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分别为11,005,676.56元、12,808,185.20元、19,422,046.02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54.44%、44.25%、52.53%。
公司客户主要包括各级政府部门、房地产企业以及其他民营企业等。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呈逐渐上升的趋势,且期末余额较大,主要为:①各级政府部门付款审批流程相对较长,但款项回收风险较小;②房地产企业受国家调控影响,款项支付进度相对较慢,但与公司合作的大部分房地产企业信誉较好,应收账款出现坏账损失的风险不大;③公司销售规模增长较快,同时根据行业特性,公司项目结算均按照合同进度执行,而项目结算与客户支付款项之间,存在一定的时间间隔,会造成应收账款期末余额的增大。
报告期内,公司信用政策未发生变化,均根据设计合同约定的各个节点作为收入确认以及收款的时点,但实际付款时点一般都会超出信用期,属于行业普遍存在的状况,即造成各期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基本属于信用期外的应收款项。
2014年度以来,受宏观经济环境的影响,政府和社会投资放缓,规划设计行业
整体下滑严重,各企业现金流普遍紧张。公司受大环境影响,应收账款回款周期也相应有所增长。但公司客户多为政府部门以及信誉较好的房地产企业,收款周期虽然有所延长,但最终都能完成收款。
2)收入变动对应收账款的影响
期初应收账款
期末应收账款
平均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周转率
27,979,216.76
4,079,559.00
11,005,676.56
7,542,617.78
43,674,712.83
11,005,676.56
12,808,185.20
11,906,930.88
19,724,738.48
12,808,185.20
19,422,046.02
16,115,115.61
从以上数据看出,2014年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为1,280万元,比2013年同期增加了180万元,而2014年度销售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1,570万元,相对比较应收账款并无实质性增加。从周转率来看,2013年度与2014年度应收账款周转率基本相同,与行业的平均应收账款周转率相当,都在合理范围之内。
月应收账款增长较大,主要原因为受前述大环境影响,其次,行业的普遍状况为年末集中收款,年初往往是业务和收款淡季,导致上半年资金状况都会相对紧张。通过统计期后银行流水,截止日,上述应收账款回款金额为730万元,回款比例为33.76%。
3)应收账款期末余额结构分析说明
16,423,500.43
821,175.02
2,865,528.00
286,552.80
717,853.64
143,570.73
940,835.00
470,417.50
392,090.00
196,045.00
301,400.00
301,400.00
21,641,207.07
2,219,161.05
11,134,674.24
556,733.72
1,215,853.64
121,585.36
1,089,938.00
217,987.60
393,052.00
196,526.00
135,000.00
271,400.00
271,400.00
14,239,917.88
1,431,732.68
9,719,358.70
485,967.94
1,417,938.00
141,793.80
438,052.00
135,000.00
156,400.00
115,000.00
115,000.00
11,981,748.70
976,072.14
报告期内,从各期应收账款账龄分析,应收账款账龄在2年以内的金额占比均在90%左右;从计提坏账准备比例分析,各期坏账计提比例分别为10.25%、10.05%、8.15%,处于较低水平。即可看出,公司目前应收账款的账龄结构较好。
公司多年经营经验,从应收款回款的规律来看,年末会有大量回款,2015年度期末的应收账款余额会呈明显下降趋势。同时,公司业务及市场部门会不断完善收款体系,加强年末收款,以降低应收账款管理风险和形成呆坏账的风险。
(2)请主办券商及申报会计师核查公司坏账计提政策是否合理;
【主办券商回复】:
经核查,公司主要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公司与可比上市公司应收款项账龄分析法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比较如下: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关联方不提坏账)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履约保证金不提坏账)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还账准备计提比例相近,不存在不合理之处,坏账准备计提谨慎。
经核查,主办券商认为,公司的坏账准备计提政策是合理的。
(3)请主办券商及会计师核查并对应收账款期末余额的真实性、完整性发表明确意见。
【主办券商回复】:
公司收入的确认时点:公司与客户签订合同时约定各个阶段需提交的设计成果,公司根据合同约定将设计成果交付给客户,客户收到设计成果并在确认书上签字确认时,确认收入。我们通过执行以下程序,核实公司收入和应收账款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1.检查经客户签字确认的设计成果交付确认单与相应合同条款;
2.获取会计师事务所对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实施函证程序中已收到的回函;
3.检查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
经核查,主办券商认为公司应收账款期末余额是真实、完整的。
2、请公司补充披露公司业务中是否存在分包行为。请主办券商及律师对此进行核查。请公司说明公司报告期内至目前是否存在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情况,是否存在停业、降低业务资质等级等风险,公司与发包人等是否存在任何纠纷或潜在纠纷。请主办券商及律师补充核查。
(1)关于公司业务中是否存在分包行为
【公司回复】:
公司在报告期内存在设计业务分包,具体情况如下:
日,公司与重庆江北地质工程勘察院签订《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约定由重庆江北地质工程勘察院承担重庆主城两江四岸风貌建设嘉滨路段规划设计项目的边坡治理工程设计,设计内容为:完成项目用地范围内约170m高程以上边坡治理工程设计,包括挡墙、护坡、土方回填、面层处理等。
日,公司与广西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约定由广西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承担重庆双桥(大足)自行车营地建设项目(二期)道路工程设计,设计内容为:道路工程,含相应的工程概算编制及施工全过程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服务。
《合同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人。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
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发包方可以将整个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发包给一个勘察、设计单位;也可以将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分别发包给几个勘察、设计单位。”第十九条规定:“除建设工程主体部分的勘察、设计外,经发包方书面同意,承包方可以将建设工程其他部分的勘察、设计再分包给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
《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根据上述关于建设工程设计分包的规定,建设工程设计分包的合法形式是经发包方同意或按照建设工程设计合同有关分包的约定,承包方可将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具备相应资质的分包方,分包方与承包方就分包项目向发包方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将重庆主城两江四岸风貌建设嘉滨路段规划设计项目的边坡治理工程设计分包给重庆江北地质工程勘察院,发包方重庆渝城投资有限公司于日出具了《关于“两江四岸风貌建设(嘉滨路段)规划设计项目边坡护岸工程设计的联系函”的复函》,该复函中表示发包方重庆渝城投资有限公司同意由重庆江北地质工程勘察院完成的边坡护岸工程设计方案优化施工设计图。公司根据发包方的书面同意将该部分设计业务分包给重庆江北地质工程勘察院,重庆江北地质工程勘察院具有《工程勘察资质证书》,等级为甲级,并在有效期内,能够承担岩土工程设计业务。
公司将重庆双桥(大足)自驾车营地建设项目(一、二期)中的二期道路工程设计分包给广西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根据公司与发包方重庆山水云天营地龙水湖有限公司签订的《规划设计合同》中有关分包的约定:“由于景观设计特殊性,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内容最终以审定方案设计中明确工作内容和范围为依据,同时方案中可能表述或示意的大型音乐喷泉、艺术设计(雕塑、浮雕、壁画等)、建筑(含拉膜建筑)、专业灯饰、污水处理、市政设施(市政道路、综合管网、5米跨栏的桥梁结构、涵洞、3米以上的挡墙结构)不在设计范围,甲方应委托有资质的专业公司完成或委托乙方分包专业设计公司完成,但乙方有提供设计意向的义务。”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将该部分设计业务分包给广西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具有《工程设计资质证书》,等级为甲级,并在有效期内。
由于公司分包的专项设计业务在整个设计项目规模占比很小,报告期内公司分包的专项设计业务占公司全部业务合同额的比例不足5%,对于设计项目中的主要部分、主体部分或者关键性工作均由公司自行独立完成。公司与分包方均不具有关联关系,选择的分包方均为有相关资质的设计单位,并且在行业中具有一定知名度,公司会每年对其进行评估,择优选取。为进一步保证设计分包业务的质量,公司对所有设计分包业务都采取了有效的质量控制措施,在分包方提交了设计成果后,公司的相关设计师会进行审核,在此基础上进行论证、修改、添加、完善,再由更高一级的总工进行审核,才能形成完整的设计成果。建设工程设计分包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建设工程设计分包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重庆市渝中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出具的《证明》:“该公司自设立以来,未发现其经营活动违反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划、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委未对该公司进行过行政处罚,与我委也无涉及规划建设方面的争议。”综上所述,公司不存在违法分包的情况。
已在公开转让说明书第二节公司业务之“三、与业务相关的关键资源要素”之“(三)取得业务许可资格或资质情况”中补充披露:
“6、其他情况
日,公司与重庆江北地质工程勘察院签订《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约定由重庆江北地质工程勘察院承担重庆主城两江四岸风貌建设嘉滨路段规划设计项目的边坡治理工程设计,设计内容为:完成项目用地范围内约170m高程以上边坡治理工程设计,包括挡墙、护坡、土方回填、面层处理等。
日,公司与广西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约定由广西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承担重庆双桥(大足)自行车营地建设项目(二期)道路工程设计,设计内容为:道路工程,含相应的工程概算编制及施工全过程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服务。
公司将重庆主城两江四岸风貌建设嘉滨路段规划设计项目的边坡治理工程设计分包给重庆江北地质工程勘察院,发包方重庆渝城投资有限公司于日出具了《关于“两江四岸风貌建设(嘉滨路段)规划设计项目边坡护岸工程设计的联系函”的复函》,该复函中表示发包方重庆渝城投资有限公司同意由重庆江北地质工程勘察院完成的边坡护岸工程设计方案优化施工设计图。
公司根据发包方的书面同意将该部分设计业务分包给重庆江北地质工程勘察院,重庆江北地质工程勘察院具有《工程勘察资质证书》,等级为甲级,并在有效期内,能够承担岩土工程设计业务。
公司将重庆双桥(大足)自驾车营地建设项目(一、二期)中的二期道路工程设计分包给广西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根据公司与发包方重庆山水云天营地龙水湖有限公司签订的《规划设计合同》中有关分包的约定:“由于景观设计特殊性,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内容最终以审定方案设计中明确工作内容和范围为依据,同时方案中可能表述或示意的大型音乐喷泉、艺术设计(雕塑、浮雕、壁画等)、建筑(含拉膜建筑)、专业灯饰、污水处理、市政设施(市政道路、综合管网、5米跨栏的桥梁结构、涵洞、3米以上的挡墙结构)不在设计范围,甲方应委托有资质的专业公司完成或委托乙方分包专业设计公司完成,但乙方有提供设计意向的义务。”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将该部分设计业务分包给广西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具有《工程设计资质证书》,等级为甲级,并在有效期内。
由于公司分包的专项设计业务在整个设计项目规模占比很小,报告期内公司分包的专项设计业务占公司全部业务合同额的比例不足5%,对于设计项目中的主要部分、主体部分或者关键性工作均由公司自行独立完成。报告期内,公司分包皆取得发包人同意,公司与分包方均不具有关联关系,选择的分包方均为有相关资质的设计单位,并且在行业中具有一定知名度,公司会每年对其进行评估,择优选取。为进一步保证设计分包业务的质量,公司对所有设计分包业务都采取了有效的质量控制措施,在分包方提交了设计成果后,公司的相关设计师会进行审核,在此基础上进行论证、修改、添加、完善,再由更高一级的总工进行审核,才能形成完整的设计成果。建设工程设计分包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建设工程设计分包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
重庆市渝中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已出具的《证明》:“该公司自设立以来,未发现其经营活动违反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划、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委未对该公司进行过行政处罚,与我委也无涉及规划建设方面的争议。”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公司发包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等情况。”
(2)关于报告期内至目前是否存在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情况
【主办券商回复】:
经主办券商核查,公司在报告期内至目前的主营业务为项目策划与研究、城乡及旅游规划、景观设计、建筑设计,属于设计行业,不存在违法发包的情况。
公司具有完整的设计产业链,能够有效整合相对独立的各设计专业,提供从项目前期的策划、总体规划、旅游规划,到可落地实施的修详规、景观、建筑设计的整体设计解决方案,聚集了一批规划、建筑、结构、景观、人文、地理、设备等专业的专业设计人才,专业类别齐全,能够满足独立完成所承揽的设计项目所需的各项条件,且设计项目中的主要部分、主体部分或者关键性工作属于公司利润的主要来源,报告期内的主营业务收入均占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根据重庆市渝中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出具的《证明》:“该公司自设立以来,未发现其经营活动违反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划、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委未对该公司进行过行政处罚,与我委也无涉及规划建设方面的争议。”综上所述,公司不存在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的情况。
(3)关于公司是否存在停业、降低业务资质等级等风险
经主办券商核查,报告期内公司的营业收入逐年上升,2013年度营业收入为27,979,216.76元,主营业务收入为27,979,216.76元,占比100%;2014年度营业收入为43,674,712.83元,主营业务收入为43,674,712.83元,占比100%;月营业收入为19,724,738.48元,主营业务收入为19,724,738.48元,占比100%。
公司报告期内至目前已经取得开展业务所需的全部资质,且均在有效期内,合法合规,公司实际经营过程中按约完成设计合同,未发生过质量安全事故,也不存在因违法开展业务被处罚的情形,维持公司资质所需的条件如注册资本、技术条件、管理水平、技术装备没有降低,所需专业人员保持稳定,公司目前正在推动各类高素质专业技术人员的引进。
根据重庆市渝中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出具的《证明》:“该公司自设立以来,未发现其经营活动违反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划、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委未对该公司进行过行政处罚,与我委也无涉及规划建设方面的争议。”综上所述,主办券商认为公司不存在停业、降低业务资质等级等风险。
(4)关于公司与发包人等是否存在任何纠纷或潜在纠纷
经主办券商核查,报告期内公司发生两起纠纷,即公司与贵州国德旅游度假开发有限公司和重庆天仙湖置业有限公司发生的工程设计合同纠纷,两起纠纷均属于发包人拖欠公司设计费用。贵州国德旅游度假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一案目前已进入执行阶段。重庆天仙湖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一案目前公司已收到欠款,上述两个纠纷均已得到妥善解决。
上述内容已在公开转让说明书第三节公司治理之“二、报告期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违法违规及受处罚情况”中予以披露。
经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系统,未发现公司存在严重违法、经营异常的情形、也未发现其因合同纠纷而被列入被执行人名录,主办券商认为公司不存在其他纠纷或潜在纠纷。
3、请主办券商、律师核查公司是否存在超越业务资质规定的承包工程范围承接业务的情形。
【主办券商回复】:
公开转让说明书中已披露公司业务资质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1)浩丰设计取得资质情况
工程设计资
重庆市城乡建
中国人民共和
工程设计资
国住房和城乡
园林景观规
重庆市风景园
划设计资质
文物保护工
程勘察设计
重庆市文物局
城乡规划编
[渝]城规编第
重庆市规划局
制资质证书
(142012)号
(2)浩鉴有限取得资质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
工程咨询单
国国家发展和
改革委员会
旅游规划设
中华人民共和
计资质证书
国国家旅游局
公司是一家面向全国开展业务工作的综合性规划设计企业,主营业务包括项目策划与研究、城乡及旅游规划、景观设计、建筑设计四大业务。报告期内,公司已取得开展业务所需要的全部资质,不存在无资质或超越资质开展业务的情况。
经主办券商核查,公司报告期内所承包的工程皆在公司业务资质范围内,不存在超越业务资质规定的承包工程范围承接业务的情形。
4、公司存在子公司,请公司补充股权结构图。
【公司回复】:
已知悉,并在公开转让说明书第一节基本情况之“三、公司股东及股权结构情况”之“(一)股权结构图”中补充披露如下:
余何文李何黎
家双继洪中明
熙武开艳旺明
重庆浩丰规划建筑景观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浩鉴旅游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二、申报文件的相关问题
请公司和中介机构知晓并检查《公开转让说明书》等申报文件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为便于登记,请以“股”为单位列示股份数。
(2)请列表披露可流通股股份数量,检查股份解限售是否准确无误。
(3)公司所属行业归类应按照上市公司、国民经济、股转系统的行业分类分别列示。
(4)两年一期财务指标简表格式是否正确。
(5)在《公开转让说明书》中披露挂牌后股票转让方式;如果采用做市转让的,请披露做市股份的取得方式、做市商信息。
(6)历次修改的文件均需重新签字盖章并签署最新日期。
(7)请将补充法律意见书、修改后的公开转让说明书、推荐报告、审计报告(如有)等披露文件上传到指定披露位置,以保证能成功披露和归档。
(8)申请挂牌公司自申报受理之日起,即纳入信息披露监管。请知悉全国股转系统信息披露相关的业务规则,对于报告期内、报告期后、自申报受理至取得挂牌函并首次信息披露的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时在公开转让说明书中披露。
(9)请公司及中介机构等相关责任主体检查各自的公开披露文件中是否存在不一致的内容,若有,请在相关文件中说明具体情况。
(10)请公司及中介机构注意反馈回复为公开文件,回复时请斟酌披露的方式及内容,若存在由于涉及特殊原因申请豁免披露的,请提交豁免申请。
(11)请主办券商提交股票初始登记申请表(券商盖章版本和可编辑版本)。
(12)若公司存在挂牌同时发行,请公司在公开转让说明书中披露股票发行事项,于股票发行事项完成后提交发行备案材料的电子文件至受理部门邮箱shouli@neeq.org.cn,并在取得受理通知后将全套发行备案材料上传至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业务支持平台(BPM)。
(13)存在不能按期回复的,请于到期前告知审查人员并将公司或主办券商盖章的延期回复申请的电子版发送至审查人员邮箱,并在上传回复文件时作为附件提交。
除上述问题外,请公司、主办券商、律师、会计师对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条件适用基本标准指引(试行)》及《公开转让说明书内容与格式指引》补充说明是否存在涉及挂牌条件、信息披露以及影响投资者判断决策的其他重要事项。
【回复】:
(1)已修改。
(2)已在公开转让说明书“第一节 基本情况” 之“二、股票挂牌情况”
之“(二)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及股东对所持股自愿锁定的承诺”中列示了本次可进入股份转让系统转让的股份数量,股份解限售准确无误;
(3)项目组已在公开转让说明书“第一节 基本情况” 之“一、公司基本
情况”中按照上市公司、国民经济、股转系统的行业分类披露公司所属行业归类;
(4)项目组已在公开转让说明书“第一节 基本情况”之“七、最近两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中披露两年一期财务指标,与反馈督查报告“一、公司基本情况”之“(四)最近两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及监管指标简表”格式要求一致。经公司复核并经主办券商核查后认为,两年一期财务指标简表格式正确。
(5)已披露股票转让方式为协议转让;
(6)已知悉;
(7)已知悉;
(8)已知悉;
(9)公开披露文件中无不一致内容。
(10)无。
(11)主办券商已提交股票初始登记申请表(券商盖章版本和可编辑版本)。
(12)无。
(13)无。
除上述问题外,请公司、主办券商、律师、会计师对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条件适用基本标准指引(试行)》及《公开转让说明书内容与格式指引》补充说明是否存在涉及挂牌条件、信息披露以及影响投资者判断决策的其他重要事项。
【回复】:
截止本反馈回复出具之日,涉及挂牌条件、信息披露以及影响投资者判断决策的重要事项均已按规定披露。
(本页无正文,为《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推荐重庆浩丰规划建筑景观设计股份有限公司挂牌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书面回复》之签字盖章页)
项目负责人签字:
项目小组成员签字: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章)
建议及投诉热线:021-&&&&
证券投资咨询资质:上海东方财富证券研究所 编号:ZX0064
&沪ICP证:沪B2-&&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重庆浩丰 值得去吗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