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如何办理环评手续续的可以先开工准不准,有知道内情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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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居环境委]&&环评审批解答
环评审批解答
日(周三)下午15:00-16:00
市人居环境委员会环评处副处长魏真
市人居环境委
  【主持人】:各位网友你们好!感谢大家今天来参与此次在线访谈活动。根据深圳市政府网站绩效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改进作风,完善管理,我委网站开设了“在线访谈”栏目,通过“在线访谈”面对面交流和网上互动,让广大市民更多的了解、关心、支持人居环境工作,广泛听取市民意见,解答广大市民关注的环保热点问题。欢迎大家踊跃提问、咨询,积极参与。
  【市民代表】:新建工厂办理环保审批手续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魏真】:1、《深圳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申请表》(生产类)原件1份;首页由主要投资单位加盖公章,尾页由法人代表签字。2、环境影响评价文件:Ⅰ类项目:(1)提交由具有相应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的机构编制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原件1份,脱密本原件1份,建设单位关于脱密本不涉密的承诺书1份,建设单位加盖公章及法人代表签字,附电子文档(包括脱密本和全本)】;(2)公众咨询表汇编【原件1份】;(3)建设单位对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的意见采纳或者不采纳的说明材料【原件1份,建设单位加盖公章】;(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原件1份】;Ⅱ类项目:提交由具有相应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的机构编制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原件1份,脱密本原件1份,建设单位关于脱密本不涉密的承诺书1份,建设单位加盖公章及法人代表签字,附电子文档(包括脱密本和全本)【。3、《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编号或《营业执照》注册号或组织结构代码。4、《房屋租赁合同》和《房屋租赁证》或使用场地《房产证》编号。5、在宝安石岩的项目须提交石岩环保所现场勘查材料;在龙岗河、坪山河流域的项目须提交排水管理部门出具的排水证明。
  【市民代表】:新建设项目如何办理环境影响审批手续?
  【魏真】:新建设项目(或新成立的企业)应先到市场监管部门办理企业名称核准手续,取得《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后,再按照我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分级管理的有关规定到市人居环境委或所在区环保部门办理环境影响审批手续。
  【市民代表】:深圳市环评报告书的技术评估由哪个部门组织?是否有评估收费标准?
  【魏真】: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以及各区环保部门审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技术审查统一由深圳市人居环境技术审查中心组织实施。审查中心是市人居环境委直属的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不收评估费用。
  【市民代表】:您好,我最近准备开一家餐馆,以前领取营业执照之前,都要办理环评审批手续,现在商事制度改革后,还需要办理环评手续吗?
  【魏真】:您好!日《深圳经济特区商事登记若干规定》开始实施,改变了过去政府管理模式。过去,企业必须要经过环保前置审批,才能办理营业执照,现在,环境影响审批事项将不再作为工商营业执照办理的前置条件,而作为后置审批,使企业和个人在从事经济活动时更便捷。一直以来,环境影响前置审批在工商制度上起一道至关重要的屏障,为企业前期做好可行性分析,大大避免了企业盲目投入带来的损失。商事制度改革后,对于缺乏相关环保法律法规等相关知识的企业和群众来说,很容易造成一种误解,就是认为在商事改革后不再需要相关环保审批文件就可以先开工运营,很可能造成在未能对企业的选址的合理性、经营范围的政策符合性以及与相关法律法规的符合性进行核查的情况下,企业即投入生产运营或服务,而由于尚未进行环保审批即投入生产或运营,其相关环保措施也是很难保证得到有效落实,很可能对环境造成实质性的污染,后续治理整改难度加大,造成企业不必要的损失。因此,尽管商事制度改革后,环评不是前置审批手续,但作为后置审批,其仍是不可或缺的一项审批程序。此外,为了避免您未来运营过程中产生不符合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我们建议您参考《进一步加强饮食娱乐业污染防治监督管理的通知》深环【号,《深圳经济特区服务行业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深府【号)等要求进行选址和运营,以避免不必要的损失。相关的法律法规,可登陆我委网站进行查询。
  【市民代表】:《深圳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查批复》的有效期限是多久?
  【魏真】:予以许可后给予《深圳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查批复》,无有效期限。但自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建设项目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应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四条)
  【企业代表】:我们公司现在要准备进行上市,到有关部门了解需要办理上市公司环保核查,请问什么类型的公司需要申请核查?
  【魏真】:根据环境保护部《关于对申请上市的企业和申请再融资的上市企业进行环境保护核查的规定》,环保核查对象为:(1)重污染行业申请上市的企业;(2)申请再融资的上市企业,再融资募集资金投资于重污染行业。其中重污染行业为:冶金、化工、石化、煤炭、火电、建材、造纸、酿造、制药、发酵、纺织、制革和采矿业等。
  【市民代表】:那我想知道下公众参与的形式有哪些?
  【魏真】:公众参与项目是从立项到最后环境评价的全过程。目前我国,公众参与一般只是在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阶段进行。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从其形式上,大体可以分为四个方面结合进行。即:听取地方政府意见,实地访谈,填表调查和专家咨询。我国目前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形式主要为问卷调查。
  【市民代表】:我们楼下新开了个餐馆,我们记得以前都有做环境评估的单位来找我们填写调查问卷,咨询我们的意见。但是我们打听后听说这个餐馆没有做环境评估,餐馆这样做,是不是违法了?另外,如果不做环境评估,是不是说明环保局现在不管开餐馆的事了?以后他们油烟、噪声污染,我们该向哪里投诉啊?
  【魏真】:您好。根据日起实行的《深圳经济特区商事登记若干规定》,领取餐馆营业执照之前,不需要先进行环境影响评估。因此,餐馆未进行环境评估,从环保审批角度来看,没有发生不符合相关管理要求的情况。领取营业执照之前,不进行环境影响评估,并不意味着我们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对这类企业的放任,相反,我们将加大对该类企业的后续环保监管,严格按照《进一步加强饮食娱乐业污染防治监督管理的通知》深环【号,《深圳经济特区服务行业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深府【号)等要求进行管理,切实保护居民的环境权益。若居民有任何有关餐馆企业在运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问题,如油烟、噪声污染等,都可以随时拨打我们的12369热线进行反馈,我们将尽快予以处理。
  【市民代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许可时限是多久?
  【魏真】:1、法定时限(1)Ⅲ类项目(对环境影响很小的建设项目):未被抽中备案项目自打印备案回执后即生效;被抽中项目取得“现场抽查准予备案凭证”后备案生效。(2)Ⅱ类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轻度影响的建设项目):收到环境影响报告表之日起30日内正式批复。(3)Ⅰ类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的建设项目):收到环境影响报告书及附件之日起60日内正式批复。其中,公示时间、现场检查及整改时间不计算在内。2、承诺时限(1)Ⅱ类项目:收到环境影响报告表之日起15日内正式批复。(2)Ⅰ类项目:收到环境影响报告书及附件之日起30日内正式批复。其中,公示时间、现场检查及整改时间不计算在内。
  【市民代表】:建设项目怎样分类?怎样确定是否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或报告表,或不编制报告(表)?
  【魏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保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的规定,建设项目分为23大类,按照不同的环境影响程度分为三种情况:1、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全面评价;2、可能造成轻度环境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或者专项评价;3、对环境影响很小、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市民代表】:区域限批是什么意思?
  【魏真】:区域限批是指一个地区若超过国家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或者未完成国家确定的环境质量目标,省级以上环保部门有权暂停这一地区所有新增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的审批,直至该地区完成整改。
  【市民代表】:在什么地方禁止办理有污染的服务行业?
  【魏真】: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服务行业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在下列区域和场所禁止设立产生油烟、恶臭、噪声、振动的服务项目:1、住宅区、医院、学校、疗养区等环境敏感区(区域规划配套的服务设施除外);2、住宅楼;3、商住综合楼宇中与居住层相邻的楼层;未设立专用烟道的商用和综合楼宇禁止设立产生油烟的饮食服务项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物业出租、出借、承包给其他单位和人个用于禁止设立的服务项。
  【企业代表】:市重大投资项目的环保审批程序和时限与一般项目有什么不同?
  【魏真】: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日国家环保总局第14号令发布,自日起施行)的规定,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编制有两种格式,一种是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另一种是只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具体分类见表6。如果项目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应填写环境影响登记表。
  【主持人】:由于时间关系,我们今天的在线访谈活动到此结束。直播结束后我们将把本次的直播实录公布在网站“互动交流”下的“在线访谈”栏目中,以供大家查询。感谢各位网友的积极参与,感谢广大市民对深圳市人居环境工作的关注和支持。谢谢各位嘉宾的参与。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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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件来源:行政服务科  稿件审核人:陈亚琳 作者:李晓 发布时间: 浏览次数:2102 【字体:&】 背景颜色:
一、什么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是指对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
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主体是谁?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实施主体是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
三、为什么要进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环境影响评价通过对拟建的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对环境产生的影响(后果)进行的系统性识别、预测和评估,能够明确开发建设者的环境责任及规定应采取的行动,可为建设项目的工程设计提出环保要求和建议,可为环境管理者提供对建设项目实施有效管理的科学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能够从源头上控制和减少污染和生态破坏,是我国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环境保护方针的具体体现。
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是怎么分类的?
国家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分类管理,分为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三类。具体分类判定可查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5版)》。在《山东省环保厅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目录(试行)》内的项目可以不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
五、什么时间开展并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报告书、报告表的项目在建设项目开工建设前,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开展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并报经有权审批的环保部门批准后,方能开工建设。如未经环评审批擅自开工建设,将面临项目总投资额1-5%的罚款,并可能被责令恢复原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登记表类的项目由建设单位在项目建成后投入生产使用前通过所在地环保部门网上平台自行填报并获取备案回执,未按要求备案的项目将面临五万以下的罚款。
六、怎么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5版)》、《山东省环保厅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目录(试行)》确定拟建项目的环评分类,分以下三种情况办理。一是对列入《山东省环保厅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目录(试行)》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可以不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如办理其它手续需要,可向当地环保部门申请出具豁免审批确认函。二是填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实行备案管理,由建设单位在项目建成后投入生产使用前通过所在地环保部门网上平台自行填报并获取备案回执。三是对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和报告书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开工建设前委托有相应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的机构编制并向有权审批的环保部门报批。
七、怎么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和报告表?
建设单位委托环评机构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在报批前,需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准备。一是办理环评审批前置手续。主要包括发改和经信部门的项目建议书批复或备案手续;工业项目的土地预审意见;规划选址意见。二是将环评文件向社会公开。为方便建设单位的环评公开,我市环保系统开通了建设单位环评信息公开平台,免费为建设单位公开环评信息。三是属报告书项目建设单位应组织专家对报告书进行审查,并根据专家审查意见修改完善。
落实以上事项后,建设单位就可以根据环保部、省环保厅、市环保局环评审批目录,确定好项目环评审批级别,向相应的环保部门报批了。
实行备案管理的建设项目名录
A&&农、林、牧、渔、海洋
1.农田改造项目
不涉及环境敏感区的
环境敏感区指: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基本草原、 重要湿地、资源性缺水地区、 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富营养化水域
2.农产品基地项目
不涉及环境敏感区的
3.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
年出栏生猪5000头(其他畜禽种类折合猪的养殖规模)以下;不涉及环境敏感区的
环境敏感区指: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富营养化水域;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等为主要功能的区域,文物保护单位,具有特殊历史、文化、科学、民族意义的保护地。
4.淡水养殖工程
除网箱、围网等投饵养殖外;不涉及环境敏感区的
环境敏感区指: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富营养化水域。
5.海水养殖工程
用海面积300亩以下;不涉及环境敏感区的
环境敏感区指:自然保护区;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天然集中分布区、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天然渔场、封闭及半封闭海域;文物保护单位和具有特殊历史、文化、科学、民族意义的保护地。
6.海洋人工鱼礁工程
固体物质投放量5000立方米以下;不涉及环境敏感区的
环境敏感区指:自然保护区;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天然集中分布区、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天然渔场、封闭及半封闭海域;文物保护单位和具有特殊历史、文化、科学、民族意义的保护地
1.其他能源发电
分布式光伏发电
C&&机械、电子
1.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
2.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
3.电子真空器件、集成电路、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及其他电子器
其他&&&&&&&&&&&
显示器件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有分割、焊接、酸洗或有机溶剂清洗工艺的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4.印刷电路板、电
子元件及组件制造
印刷电路板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有分割、焊接、酸洗或有机溶剂清洗工艺的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5.电子配件组装
有分割、焊接、酸洗或有机溶剂清洗工艺的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1.植物油加工
单纯分装或调和的
2.肉禽类加工
年加工2万吨以下(不含2万吨)
年加工2万吨以上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3.蛋品加工
4.水产品加工
年加工量2万吨以下, 且不涉及环境敏感区的
环境敏感区指: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等为主要功能的区域,文物保护单位,具有特殊历史、文化、科学、民族意义的保护地。
5.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
单纯分装的
6.其他食品制造
手工制作或单纯分装的
7.竹、藤、棕、草制品 制造
不含化学处理或喷漆工艺
有化学处理或喷漆工艺的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不含化学处理工艺
有化学处理工艺的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6.工艺品制造
不得包含电镀工艺、喷漆和机加工工艺
E&&纺织化纤
1.纺织品制造
编织物及其制品制造
2.服装制造
不得包含湿法印花、染色、水洗工艺且年加工100万件以下(不包含100万件)
3.鞋业制造
不得使用有机溶剂
1.配套设施、公路维护
G&&民航机场
1.导航台站、供油工程、维修保障等配套工程
其他(除供油工程外;不涉及环境敏感区的)
环境敏感区指: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
等为主要功能的区域
H&&城市交通设施
1.城市道路
2.城市桥梁、隧道
人行天桥或人行地道
I&&城市基础设施及房地产
1.粪便处置工程
日处理50吨以下(不包含50吨)
2.房地产开发、宾馆、酒店、办公用
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下;不涉及环境敏感区的
环境敏感区指: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J&&社会事业与服务业
1.学校、幼儿园、托儿所
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及以上;有实验室的学校(不含P3、P4生物安全实验室)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2.疗养院、福利院、养老院
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下
3.体育场、体育馆
占地面积2.2万平方米以下
4.展览馆、博物馆、美 术馆、影剧院、音乐厅、 文化馆、图书馆、档案馆、 纪念馆
占地面积3万平方米以下
5.影视拍摄、大型实景演出
不涉及环境敏感区
环境敏感区指:(一)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饮 用水水源保护区;
(二)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等为主 要功能的区域,文物保护单位,具有特殊历史、文化、科学、民族意义的保护地;(三)基本草原、森林公园、地质公园、 重要湿地、天然林、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天然集中分布区。
6.批发、零售市场
营业面积5000平方米以下
7.餐饮场所
6个基准灶头以下且不涉及环境敏感区
环境敏感区指: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等为主 要功能的区域,文物保护单位,具有特殊历史、文化、科学、民族意义的保护地
8.娱乐场所、洗浴场所
营业面积1000平方米以下
9.一般社区服务设施
10.公交枢纽、大型停车场
车位2000个以下且不涉及环境敏感区
环境敏感区指: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等为主 要功能的区域,文物保护单位,具有特殊历史、文化、科学、民族意义的保护地;
11.长途客运站
除新建以外的项目
营业面积1000平方米以下且不涉及环境敏感区
环境敏感区指: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等为主要功能的区域,文物保护单位,具有特殊历史、文化、科学、民族意义的保护地;基本农田保护区。
13.汽车、摩托车维修和安检环检场所
营业面积5000平方米以下且不涉及环境敏感区
13.陵园、公墓
不涉及环境敏感区
山东省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目录(试行)
农户自用的塘堰、水渠
农村安全饮水工程(不涉及地下水开采),小型病险水库的堤坝、水闸、泵站除险加固工程
不改变库容、水位、流量等要素指标,不涉及各类保护区
堤坝绿化提升、草皮更换
农村中小型河道环境整治项目
森林资源保护
不涉及各类保护区
农业土地整理
农户住宅、农户出行道路整治
在自有宅基地建设
菜篮子工程,农户大棚蔬菜,食用菌种植
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储运
农户沼气池、化粪池
植物良种工程、植保工程
不涉及外来物种及环境敏感区
陆生无脊椎动物养殖
大棚农作物
农村村级公路建设,村镇道路硬化,路面改造
不涉及各类保护区
公路交通标志、监控设施
工业园区内道路建设
园区已开展规划环评
道路养护工程(绿化工程除外)
不涉及各类保护区
道路景观整治
道路交通标志、监控设施
公交车站、公共自行车停放点、ETC不停车收费系统
人行道改造工程、公交车专用道
市政设施维修
路灯、护栏、户外广告牌的安装与拆除
人行天桥、人行地下通道
房屋装修、抗震加固、房屋维修
园林绿化整修
建筑物外立面改造工程
排水箱涵整治
无障碍设施建设
不涉及土建的
社会事业与服务类
(不涉及土建的)
中小型停车场
环保、水文、水土保持以及气象等监测设施
校舍维修改造,运动场地维修改造
露天公共健身设施
图书、影视制作、动画制作等文化创意类项目
不含影剧院
教育培训,科研设计,软件开发,办公信息化系统开发及建设
不含实验室
竹编、刺绣、木雕、泥塑、剪纸等民间手工艺品制作
不涉及化学处理工艺的
法律、财务、金融等专业咨询服务的店面设立
物业、家政、租赁、旅游、婚姻等中介服务的店面设立
药店、书店、花店、服装店、杂货店、复印打字店的店面设立
属微型企业范围的
使用清洁能源的真空食品加热销售的店面设立
使用清洁能源的且无油烟产生的面食店(包括包子店、馄饨店、面条店)、粥店、冷热饮店的店面设立
不含灶头的面包糕点店,茶室
有集中烟道,无强噪声设备,所排污水能接入市政污水管网,不扰民
单纯住宿的旅馆、招待所
社区个体诊所
早教中心、婴幼儿护理中心
广告字牌制作
铝合金门窗组装
不涉及环境敏感区的
不含维修、喷涂的汽车美容、装潢服务
不涉及环境敏感区的
家用电器维修
属微型企业范围的
健身房、足浴、推拿、按摩及美容美发店
营业面积1000平方米以下(不含)
桌游店、网吧、电脑休闲室
个体经营的零售商店
个体经营的宠物店
无强噪声,不扰民
风景区监控监测系统安装和建设、风景名胜区标志标牌设立和打桩定界、景区管理用房修缮
单独仪器、设备采购(除涉密项目)
不含放射性、无强噪声
日照市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负面清单(试行)
一、工业园区规划和规划环评中禁止发展的项目。
二、日照海滨国家森林公园、五莲山风景名胜区、浮来山风景区及各级政府确立的保护区等生态敏感区域新建影响生态功能的项目。
三、涉饮用水水源地的项目:(一)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二)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三)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增加排污量的改建项目。
四、各级政府划定的畜禽养殖控养区、禁养区内的养殖场项目。
五、新增铅、汞、镉、铬、砷等重金属排放的项目。
六、排放高盐废水或高浓度有机废水,且不能有效处置的项目。
七、排放异味或高浓度有机废气,且不能有效处置的项目。
八、新建、扩建固定资产投资额低于1亿元的危险化学品项目、新建设备投资额低于5000万的化工项目(不包括产业政策鼓励类的、环境风险小的及技术改造的项目)。
九、新建化学制浆造纸项目。
十、新增产能的水泥生产线及水泥粉磨站项目。
十一、再生铅项目。
十二、农药原药、农药中间体生产项目。
十三、染料、染料中间体、有机染料、印染助剂生产项目(不包括产业政策鼓励类的染料产品和生产工艺)。
十四、新建焦化项目。
十五、燃煤、重油、渣油及直接燃用生物质锅炉项目:(一)集中供热范围内的新建锅炉;(二)城市建成区、工业园区20蒸吨/小时以下的锅炉;(三)其他地区新建10蒸吨/小时及以下的锅炉项目。
十六、高环境风险的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及处置项目(园区配套项目除外)。
十七、玻璃生产线项目(不包括技术改造项目)。
十八、土法石灰制造项目。
十九、粘土砖、粘土瓦项目。
二十、鱼粉加工项目。
二十一、土法生产酸化油项目。
二十二、年产1万吨以下废塑料再生造粒项目;不在产业园区的新建废塑料再生造粒项目。
二十三、不在石材产业园区或超出石材产业园区控制规模的石材加工项目。
二十四、新建印染项目(不包括国家鼓励类的印染工艺)。
二十五、钢渣磁选项目(不包括钢铁铸造企业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二十六、污染物不能集中处置的木炭加工项目。
二十七、年加工生皮能力5万标张牛皮、年加工蓝湿皮能力3万标张牛皮以下的制革生产线。
二十八、含有毒有害氰化物电镀工艺的项目。
二十九、土法冶炼项目。
三十、石棉制品项目(不包括循环利用项目)。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行为准则与廉政规定
承担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工作的单位(以下简称“技术评估机构”)或者其技术评估人员、评审专家等,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技术评估机构及其主要负责人应当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技术评估结论负责;
(二)应当以科学态度和方法,严格依照技术评估工作的有关规定和程序,实事求是,独立、客观、公正地对项目做出技术评估或者提出意见,并接受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三)禁止索取或收受建设单位、评价机构或个人馈赠的财物或给予的其他不当利益,不得让建设单位、评价机构或个人报销应由评估机构或者其技术评估人员、评审专家个人负担的费用(按有关规定收取的咨询费等除外);
(四)禁止向建设单位、评价机构或个人提出与技术评估工作无关的要求或暗示,不得接受邀请,参加旅游、社会营业性娱乐场所的活动以及任何赌博性质的活动;
(五)技术评估人员、评审专家不得以个人名义参加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工作或者对环境影响评价大纲和环境影响报告书提供咨询;承担技术评估工作时,与建设单位、评价机构或个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六)技术评估人员、评审专家不得泄露建设单位、评价机构或个人的技术秘密和业务秘密以及评估工作内情,不得擅自对建设单位、评价机构或个人作出与评估工作有关的承诺;
(七)技术评估人员在技术评估工作中,不得接受咨询费、评审费、专家费等相关费用;
(八)不得进行其他妨碍技术评估工作廉洁、独立、客观、公正的活动。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和环境保护验收工作中应当遵循政治严肃、纪律严明、作风严谨、管理严格和形象严整的原则,在思想上、政治上、言论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坚决执行廉政建设规定,开展反腐倡廉活动,严格依法行政,严格遵守组织纪律,密切联系群众,自觉维护公务员形象。
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及环境保护验收工作中,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利用工作之便向任何单位指定评价机构,推销环保产品,引荐环保设计、环保设施运营单位,参与有偿中介活动;
(二)不得接受咨询费、评审费、专家费等一切相关费用;
(三)不得参加一切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及环境保护验收工作有关的、或由公款支付的宴请;
(四)不得利用工作之便吃、拿、卡、要,收取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或物品,或以权谋私搞交易;
(五)不得参与用公款支付的一切娱乐消费活动,严禁参加不健康的娱乐活动;
(六)不得在接待来访或电话咨询中出现冷漠、生硬、蛮横、推诿等态度;
(七)不得有越权、渎职、徇私舞弊,或违反办事公平、公正、公开要求的行为;
(八)不得进行其他妨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及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廉洁、独立、客观、公正的活动。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违反本规定的,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有关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给予处理。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的,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有关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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