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行业企业自许意见工作自我期许怎么写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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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晋江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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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名称:工作动态
发布文号:晋交〔2018〕64号
内容概述:
晋江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2018年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的通知
时间:   来源:晋江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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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2018年
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运输管理所、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路桥公司、各交通运输企业、各交通项目建设参建单位:
现将《2018年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贯彻实施。
2018年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意见
2018年,全市交通运输行业要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各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部署,围绕晋江市委市政府、省交通运输厅安全生产工作要点,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意见》为引领,深入开展“平安交通”创建,提升我市交通安全发展形势:
一、健全一个责任体系,全力保障安全发展
全市交通运输行业要进一步认清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把遏制重特大事故摆在突出位置,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把监管责任真正落实到全局各科(室)和下属单位,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个人。各单位负责人要对照年度签订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全面梳理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任务,落实全年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分级管理、分级考核的原则,结合《晋江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办法》,全面推进“季度抽查、半年督查、年终考核”的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坚决实行“一票否决”。
二、构建双重预防机制,防范遏制重大事故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意见》,根据泉州市交通运输委《关于贯彻落实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工作方案》(泉交委安201750号)文件精神,建立健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各单位要进一步强调坚持风险预控、关口前移,全面推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强化隐患排查治理,推进事故预防工作科学化、信息化、标准化,实现把风险控制在隐患形成之前、把隐患消灭在事故面前。
(一)实施分级分类安全监管。根据泉州市交通运输委出台道路运输、公路工程建设领域风险分级管控实施细则,各业务科室要督促指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组织对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整体评估,确定企业整体安全风险等级,并根据企业安全风险变化情况及时调整,推行企业安全风险分级分类监管,针对不同风险等级的企业,确定不同的执法检查频次、重点内容等,实行差异化、精准化动态监管。
(二)有效管控区域安全风险。根据风险分布情况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确定区域安全风险等级,汇总建立区域安全风险数据库,绘制区域“红橙黄蓝”四色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形成“一行业一册”,对不同等级的安全风险,要采取有针对性的管控措施。
(三)扎实推进标杆引领先行。今年将完成对晋江公共交通运输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标杆企业进行验收,总结经验进行推广。重点指导开展典型经验学习交流,通过典型引路,以点带面,扎实稳妥地推进交通运输行业遏制重特大事故双重预防机制的建立,全市交通运输行业20 18年完成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考核验收工作。
三、突出三个宣教亮点,营造良好安全氛围
(一)突出《意见》的宣贯。《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个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出台的安全生产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文件提出了一系列改革举措和任务要求,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安全生产领域的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和路径。《意见》提出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就是安全生产的高压线,是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保障线,也是党和政府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线。2017年已先后转发《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泉交委安2017168号)和印发《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关于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实施意见任务分工的通知》(晋交2017523号),各单位要全面理解和掌握《意见》以及各级政府实施意见的精神内涵,结合安全例会、安全教育日等活动全面组织学习宣贯,把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到中央及各级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
(二)突出新修订《安全生产法》的宣贯。《安全生产法》是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行为准则和法律依据。新法明确提出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将坚持安全发展写入了总则,进一步明确要求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机制,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规定了事故行政处罚和终身行业禁入,大幅提高对事故责任单位的罚款金额。今年将在去年学习宣贯新安法的基础上,结合《意见》的宣贯,采取视频讲座、现场宣讲、发放法律法规普及读物、开展知识竞答等方式,组织机关干部、企业从业人员进一步深入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努力在全行业形成安全生产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思想和行动自觉。
(三)突出“安全生产月”活动宣教。进一步全面开展安全生产事故案例警示、现场咨询、安全书法或随手拍、安全知识问答、安全违法集中曝光、事故演练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全方位反映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各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及成效,营造安全生产浓厚氛围。
四、推进五个强化落实,全面消除安全隐患
(一)强化落实重点时段安全管理措施。要高度重视,做好运力准备、从业人员资质审核和再教育、设备维护等,把春运安全作为新年伊始交通运输行业的一项重要工作切实抓实、抓细。要按照各级春运办的部署要求在保安全、保畅通、保服务上下功夫。同时,要提前布置“两会”、“清明”、“五一”、“中秋”和“国庆”等重要节假日和敏感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制定专项安全保障方案,明确具体措施和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全检查,确保重点时段的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强化落实薄弱环节和领域专项整治。市交通运输局工程建设科、养护管理科、运输管理所、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要全面梳理近年来交通工程建设、公路养护安保工程、道路运输、内河交通等存在的薄弱环节,确定今年必须开展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项目、内容和步骤,并于春运前完成专项整治方案的制定实施。
(三)强化落实安全生产大检查。按照市安委会工作部署,市交通运输局将部署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目前以突出保障2018年春运和全国、全省“两会”为主要目标,按照“企业自查、行业检查”方式开展,持续压实行业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要采取“回头看”、“找茬”、“挑刺”等形式,强化监督检查工作力度,有步骤、有节奏、有梯次地推进行业大检查。一是根据职责范围内所监管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开展第三轮对表检查、监督执法,突出查制度、查落实、查违规、查隐患,采取“查、改、封、停、罚”等刚性措施,倒逼生产经营单位有效落实主体责任,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防止末端工作落实不到位。二是局安办牵头对各业务科室进行对表督导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建立台帐、列出清单,明确责任、强化措施,举一反三抓好整改落实,做到闭环管理。三是严密春运工作筹划部署,强化春运工作形势研判,细化春运保障工作方案,实化安全生产防控措施。四是全面总结三个阶段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经验做法,制定今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健全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努力实现安全生产管理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四)强化落实综治维稳和平安创建。年初岁末,各类社会矛盾日益突出。要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始终高度关注出租汽车、汽车租赁、客运车辆经营、危险货物运输等交通运输行业和征地拆迁、在建工程项目等重点领域的安全稳定工作。要以深化“平安交通”创建为抓手,着力解放思想创平安、着力以人为本创平安、着力好字当头创平安、着力持续运作创平安,深入基层、深入一线统筹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化解工作,切实提高信访效能,以坚决防止发生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事件、大规模群体性事件、非法聚集事件、暴力恐怖事件、个人极端事件和群死群伤重大治安安全事故为目标,全力维护好交通运输行业安定稳定。
(五)强化落实安全生产领域常态化工作。一是抓好交通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要持续加大力度落实今年列入公路安保、事故多发路段、危病桥梁改造、农村公路提级改造的为民办实事项目。要深刻吸取江西丰城“11.24”特别重大事故教训,把施工建设安全管理摆在头等重要的位置,重点检查施工现场安全操作规程、火工材料安全措施、工地用电、工房防火、工地施工警示标志和工程质量,特别是防坍塌、防坠落措施落实情况,确保交通工程建设万无一失。二是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提升”工程各项措施,进一步主动加强与公安、安监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定期通报情况,实现资源共享。要落实道路交通、治超局际联系会议制度,共同维护好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秩序。三是地方海事处和交通综合执法大队要深入辖区开展内河交通安全监督检查,严厉查处违法经营、超范围经营、超载船舶、“三无船舶”、非客运船舶非法载客等行为。四是养护管理科要按照2018年年度整治计划安排,加大专养公路隐患路段的整治力度,全面提升公路安全保障水平。要科学布设养护工程作业区,继续协同有关部门强化路政巡查密度和纠违力度,特别要加强对公路桥梁、隧道等重要设施的保护力度和对公路沿线危化管道设施、公路安全保护区的监管工作。五是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要以“两客一危”、非法营运“黑车”、货运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无证维修为整治重点对象,以客运站点、机场、高铁站周边道路和中心市区与机场、高铁站之间主要线路为重点整治区域和线路,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和严厉追责的“四个一律”执法措施,持续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六是交通质监站要进一步落实监管职责,督促全市交通建设工程参建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针对重点项目、重点企业、重大危险性工程和重要节假日时段,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督查或专项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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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关于做好交通运输行业
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
交公路发〔2015〕39号 &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意见》(国发〔2014〕40号,以下简称“《意见》”),全力做好交通运输行业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促进农民工稳定就业
  (一)积极支持农民工就近就业。各地在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养护及交通运输服务等领域,要结合实际,鼓励相关单位积极支持当地农民工就近就业,提高农民工实际收入。
  (二)加强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各地应结合交通运输行业实际,加强对农民工职业技能和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推广工地夜校、业余学校、班前教育、农民工网校等典型经验,组织编制通俗易懂、实用性强的教材、教学视频或手册,提高农民工职业素质、从业技能和安全意识。
  有条件的地方和用工量大的交通运输企业应发挥各类交通职业培训机构的作用,针对农民工群体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技能和安全生产知识培训,鼓励农民工积极获取执业资格证书,促进农民工向产业工人转变。
  二、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三)规范农民工劳动用工管理。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指导和督促行业用工单位与农民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工伤保险,坚持先签合同后用工,临时或短期聘用的农民工应签订短期临时合同,并加强对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管理。用工单位要建立职工名册、考勤记录、工资发放、工伤保险等管理台账。依法规范劳务派遣用工行为,加强工程分包管理,工程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农民工管理负总责。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对长期合作的农民工签订长期合同,参照企业职工进行管理。
  (四)保障农民工工资报酬权益。认真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与管理有关工作的意见》(交公路发〔号)等相关要求,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相关机制,落实相关责任。按照“谁用工、谁负责”和“谁管理工程、谁预防拖欠”的原则,施工企业对分包企业和有关劳务单位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负有管理责任和连带清偿责任。坚持和完善工资保证金制度、农民工实名制,大力推行银行直接发放工资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和公开公示,畅通农民工维权渠道。
  (五)加强农民工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保护。加快修订完善交通运输行业农民工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保护相关制度,明确具体要求。各地要把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保护知识作为农民工教育培训的重点,将相关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工程建设管理和监督检查范围,加大考核、监督、检查力度,对违规行为进行通报。
  三、深化为农民工服务工作
  (六)改善农民工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规范工程施工场地和驻地建设,推行标准化管理,不断改善农民工住宿、生活条件和工作环境。在工地推广建设“农民工之家”等业余文体活动场所,关注农民工工作生活状态和思想状况,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突出人文关怀。大力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鼓励开展劳动技能竞赛,表彰先进模范,弘扬爱岗敬业的优良作风和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七)加强农村公路建设。进一步加大农村公路建设力度,改善农村通行条件,2015年完成新改建农村公路20万公里,全国所有具备条件的乡镇通沥青(水泥)路,着力提高建制村通沥青(水泥)路比例,为农民工出行创造良好的交通条件。
  (八)加快发展农村客运。2015年新增2000个通客车的建制村,组织开展农村客运通达情况督查,年底前确保建制村通客车比例达到93.2%。加大对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农村客运发展政策支持力度,提升城乡客运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
  加强农村客运安全监管,督促贯彻落实《农村道路旅客运输班线通行条件审核规则》,发布实施《乡村公路营运客车结构和通用技术要求》(行业标准)。推进农村客运班线车辆的标准化,不断提高农村客运服务能力和安全水平。
  (九)加强重点时段农民工运输保障。在春运期间继续开展“农民工平安返乡(岗)优质服务竞赛”活动,鼓励各地积极增开客运包车,为更多农民工提供“门到门、点到点”服务。引导有条件的地区成立专门的农民工运输服务队伍,安排车辆前往农民工集中区域直接接送农民工乘车。
  四、努力把为农民工服务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十)夯实农民工工作基础。各地要建立健全农民工工资支付、用工管理、服务保障、信息报送等相关制度,完善信用体系建设,将农民工工作情况纳入从业单位信用评价内容。坚持正确导向,积极宣传引导,努力营造尊重农民工、公平对待农民工、让农民工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的社会氛围。
  (十一)加强组织领导。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意义重大,任务艰巨。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落实工作责任和保障措施,每年12月底之前将农民工工作相关情况报交通运输部。
  (十二)强化监督检查。各地要结合实际情况,加强对农民工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解决。交通运输部将结合每年建设市场督查检查、工程质量安全综合督查、春运检查等工作,将农民工工作作为检查重点内容,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交通运输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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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行业标准《道路大型物件运输企业等级(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
01:13:12 & 来源: 本站原创
全道运标字〔2017〕26号& &&&&&&&&&& &&&&&&&&&&&& 签发:蔡凤田
各有关单位:
&&&&&& 根据2016年交通运输标准化计划的安排,由中国道路运输协会牵头起草的行业标准《道路大型物件运输企业等级》(计划编号:JT 2016&28)已完成征求意见稿。按照有关规定,现公开征求意见。请研究提出修改意见,并于日前反馈至起草组。逾期视为无意见。如有对技术指标的重大意见,请说明论据或提出技术经济论证。
&&&&&&联 系 人:张光合&&&&
&&&&&&联系电话:010-
&&&&&&传&&& 真:010-
&&&&&&电子邮箱:
&&&&&&附件:1.《道路大型物件运输企业等级》(征求意见稿)
&&&&&&&&&&&&&&&&&2.《道路大型物件运输企业等级》(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3. 征求意见反馈单
全国道路运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日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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