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工伤保险伤残标准,旧病复发是否能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_百度文库
两大类热门资源免费畅读
续费一年阅读会员,立省24元!
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
阅读已结束,下载本文需要
想免费下载更多文档?
定制HR最喜欢的简历
下载文档到电脑,同时保存到云知识,更方便管理
还剩2页未读,继续阅读
定制HR最喜欢的简历
你可能喜欢伤残军人旧病复发如何主张工伤待遇赔偿
一、案情简介
&&&&王XXX是部队复员军人,现在一家银行工作。王XXX在1976年服兵役期间参加地方建设工程扭伤右膝部半月板,切除后,关节强直。王XXX复员到银行工作后旧伤复发,于2001年12月被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为因工负伤。
2002年2月起,王XXX住院进行治疗,没有上班,银行按照王XXX基本工资的标准向他支付了工资。2002年7月,王XXX治疗结束,回到单位上班。&2002年11月王XXX经劳动鉴定委员会进行伤残鉴定,达到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七级。鉴定结束后,王XXX向银行提供了月的诊断证明,并多次要求银行给付其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工伤津贴的差额部分,但是银行以王XXX在到银行工作前就已负伤,王XXX的工伤与银行无关为由,拒绝给付其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工伤津贴的差额部分。2003年1月,王XXX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银行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工伤津贴差额。
二、仲裁裁决
  仲裁裁决该银行按王XXX旧伤复发前12个月平均工资的标准补足工伤津贴的差额;对于王XXX提出的要求银行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申诉请求没有予以支持。
三、律师说法
劳动者因工负伤,理应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这是劳动法律法规赋予劳动者的权利。复员军人旧伤复发而引起的工伤,应当如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呢?
根据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工伤保险工作若干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京劳社工发[号)第十四条的规定:“旧伤复发的工伤保险待遇问题:1至4级的工伤人员旧伤复发时,享受工伤医疗待遇;5至10级工伤职工和因公因战致残的军人复员转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不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王XXX属于复员后因旧伤复发并被认定为工伤,故不应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但是其他的工伤保险待遇他应当享受。银行未按王XXX旧伤复发前月平均工资标准支付王XXX工伤津贴,违反了《北京市企业劳动者工伤保险规定》第十四条的规定,应当依法予以补足。
&&&&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工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针对转业军人的保护,军人在战斗中或者在履行职责中负伤致残,依据《革命伤残军人评定伤残等级的条件》之规定,军人伤残对于经有关部门评残,取得伤残军人证的退伍军人,如果在用人单位旧病复发,视同为工伤。这主要考虑到革命军人为国家利益已经付出代价,为切实保障革命军人的利益而做出这样的规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当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此外,第三十二条规定:“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根据上述规定,工伤职工工伤复发,享受工伤待遇。
四、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若在法律方面需要咨询或者帮助,请与崔新江律师联系】
&&&&崔新江律师手机:136-&&&&&&QQ:&
&&&&崔新江律师邮箱:.com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人身损害赔偿、交通事故赔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知识产权保护、劳动争议、工伤赔偿。
&&&&单位地址:中国·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林科路与中州大道交叉口西南角先帅之星大厦4层。
&&&&公交乘车路线:
&&&&B1、B2、B3、B11、B12、B13、B15、B16、B17、B18、B19、B25、B30、B38、B53到农业东路下车;
&&&&21路、65路、71路、75路、97路、105路、107路、109路、117路、123路、155路、156路、158路、163路、219路、257路、261路、263路、295路、游568路到中州大道农业路或东风路站下车。
已投稿到:
以上网友发言只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的观点或立场。我19年前在工作中受仿,当时单位按工伤处理,现在我旧病复发找单位才知到当时的东西都没有了我不知道该怎么办?--在线法律咨询|律师365(64365.com)
大家都在搜:
微信扫一扫 免费问律师
手机扫一扫 法律兜里装
我19年前在工作中受仿,当时单位按工伤处理,现在我旧病复发找单位才知到当时的东西都没有了我不知道该怎么办?
工伤认定: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工伤保险: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1分钟提交法律咨询 2000多位 信得过的好律师 为您提供专业解答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师365)
地区:山西 太原|解答问题:1788条
你好,协商无果,。
相关法律咨询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工伤的问题。我父亲是高中教师,三十年前出过工伤,但没有申请工伤认定,只有当时学校单位的书面工伤证明。以后我父亲就住在教师宿舍,让他管理体育器材室,他住的地方挨着体育器材室,有十米远。一个月前,我父亲因下雪路滑在器材室门前滑倒(距离器材室门前3米),碰巧摔在第一次工伤受伤的部位,现在可能生命不保,当时发生的时间是七点半,上班时间为八点,在工作场地。请问这算不算工伤。
和以前那次关系不大,如果是在去上班途中发生事故,可以认定为工伤。
工作中受伤,当时的医药费单位按工伤报销了可是一年多没有做工伤鉴定,工伤后留下后遗症,现在应该怎么办?请给预帮助谢谢!
工伤赔偿:《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我受工伤七日才找单位还可以提出工伤审请吗我受工伤七日后才找单位还可以审请工伤吗
如果属于,可以要求单位在受伤30日内向劳动部门申请,要求赔偿
关注此问题的人还看了
相关法律知识
相关律师回复
林振富律师 最近回复:
李建成律师 最近回复:
李建成律师 最近回复:
周边专业律师
扫描二维码
更多惊喜等着您!
立即提问、免费短信回复
律师365,优质法律服务平台
400-64365-60服务时间:周一至周六8:00~22:00服务指南平台保障律师入驻常见问题
Copyright(C) 成都六四三六五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
1036律师在线
3623今日解答工伤0旧病复发住院怎么办_百度知道
工伤0旧病复发住院怎么办
我有更好的答案
  《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第二十九条
工伤职工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后,工伤保险关系终止。  但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了劳动关系,领取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之后,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不再受理其本次伤残的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申请,工伤保险关系终止,旧伤复发费用自理。即治疗工伤符合规定标准德 费用和住院伙食补助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停工治疗和休养期间原单位工资福利待遇照发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旧伤复发,经治疗工伤协议医疗机构书面建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八条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享受工伤医疗和停工留薪期待遇
人力资源总监
为您推荐:
其他类似问题
工伤的相关知识
换一换
回答问题,赢新手礼包
个人、企业类
违法有害信息,请在下方选择后提交
色情、暴力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退休后工伤职工旧病复发医疗费怎么办_百度知道
退休后工伤职工旧病复发医疗费怎么办
我有更好的答案
有争议的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湖北省人民政府《湖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三十七条工伤职工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后,不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旧伤复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劳社部函〔号七、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伤职工旧伤复发,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但是,旧伤复发费用自理。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是否需要治疗应由治疗工伤职工的协议医疗机构提出意见,工伤职工之前领取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工伤保险关系已经终止
人力资源总监
为您推荐:
其他类似问题
换一换
回答问题,赢新手礼包
个人、企业类
违法有害信息,请在下方选择后提交
色情、暴力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工伤保险伤残等级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