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两边不能建吕剧李氏女在偏房简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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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主教盖房子,建偏房遮住我家房子的光线,水都流到我家房子里,我们家不让盖找盖州市青石岭镇镇长怎么才能为自己伸冤?
天主教盖房子,建偏房遮住我家房子的光线,水都流到我家房子里,我们家不让盖找青石岭镇镇长,镇长不敢管怕天主教的信徒去政府闹,他们现在是属于违建,但是现在没有人上前制止,土地管理局不管城建也不管,我们不让建,天主教他们还打人,把我妈都打住院了这事怎么办?怎么才能为自己伸冤?天主教欺压民众,盖房子影响居住的居民,土地管理局没法管,城建不管。
相似推荐解答问题我家隔壁要盖楼房,不但把我家房子都给遮住太阳!还把蔬菜大棚都遮了阳光你好,协商不成起诉处理,准备以下材料:1,起诉状,弄清楚对方的基本登记信息,可以自己写也可以找律师代写;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复印副本;2,准备证据,你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和对方发生纠纷的所有对你有利证据及复印件、及其他可能对你有帮助的证据及证人名单等3,带上诉讼费;到法院立案庭立案。第一百零九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第一百一十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二)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回复律师:山西-长治回复时间: 07:24相似精选解答 问题我家盖房子土地局的不让盖为什么土地局不让你盖啊?理由是什么啊?把土地局讲的理由告诉我,我看能否反驳倒。
如果你的宅基地所在区域已经被国家做出决定要征收征用的话,土地局有权不让你盖房子。回复律师:北京-海淀区回复时间: 07:24问题我家住房遮住别人光线你好,妨碍相邻权为由要求对方排除妨碍,赔偿损失。所以对方向你们索要赔偿合理,赔偿数量的多少由你们协商而定。建议你们签订相关协议,以免后期再次发生纠纷。回复律师:甘肃-酒泉回复时间: 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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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前年建的房子,在房子旁建了个偏房,邻居以房檐超出为由,他的要求在法律上成立么?我们又还如何维权!
您好,我家前年建的房子,在房子旁建了个偏房,山墙是我们家的,但是房檐伸到邻居空间,邻居以房檐超出为由,要求我们打掉上檐,他的要求在法律上成立么?我们又还如何维权!
辽宁 - 沈阳
你好,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通过法律途径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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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的,可通过法律途径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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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补充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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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没有收到货如何退款|||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广告法》的相关规定,如果能够证明手机经销商利用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而网站在明知是虚假广告的情况下,仍然发布该虚假广告误导消费者的,那么网站也承担连带责任。  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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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维权 对于这样的问题,您首先最好通过与对方协商解决,如果对方商品质量有瑕疵,您可以在7天内要求退货,在15天内可以要求退货,如果对方有欺诈等行为,您也可以主张10倍赔偿。如果协商不成,可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2)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3)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诉讼。具体情况和最终处理方式,还需要根据案件详情和证据情况等来确定。
你好,可以起诉解决。
劳动部门投诉
可以投诉处理
你好,你可以向工商部门咨询。希望可以帮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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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的房子除了正房,偏房都没土地使用证,都建了多少年了,也算违章建筑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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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贵州 贵阳|解答问题:2065条
你好,各地的政策都不太一样,可以直接向当地有关部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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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门市房开食杂店营业执照使用后面正房办理的营业执照棚户区改造补偿是按照门市房给还是按正房给,我们当地有14组棚户区改造的别的组都是按照有房照的正房给的只有我们14组和别的组不一样什么都是就低不就高的压榨百姓,还振振有词我们是按规定办理,可是别的组也是按规定啊要不县里早找他们了。
你好,协商不成起诉处理,1、民事。(1个被告2份,2个被告3份,类推,都须原告签字或盖章)2、主要材料目录及复印件。(1个被告2份,2个被告3份,类推)3、原告复印件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法定(指定)人代为起诉的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与原告关系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没有身份证的提供其他身份证明材料。4、如委托他人,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5、如委托诉讼的,则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律师事务所接收委托的证明、函件和律师证复印件。6、被告为单位的,提供被告工商基本信息。(起诉个人的,有些法庭要求补充被告身份信息)注:以上材料都得用A4的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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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72今日解答古代皇帝为何要建立偏房?偏房是什么意思?别想歪了
中国人以前很讲究名分,因为名分是权力的合法性源泉。比如在一夫多妻制时代,男人有正室,还有偏房。在名分上,正室为尊,偏房为卑,元配享有支配侍妾的正当权力。实际上,侍妾也可能凭借年轻貌美、受丈夫宠爱而得势,甚至在家庭中取得支配性地位。
妻妾争权只是官场故事的一个隐喻,因为帝王对国家权力的分配,也存在着“正室—偏房”的复式权力结构,“正室”指以宰相为首的官僚系统,他们在名分上是国家权力的正式代理人;但帝王往往又在正式官僚系统之外,另起炉灶,另立“偏房”,代行权力。那么,“偏房”是些什么人呢?
《清稗类钞》记录了晚清开明官僚郭嵩焘的一则史论:“汉、唐以来,虽号为君主,然权力实不足,不能不有所分寄。故西汉与宰相、外戚共天下;东汉与太监、名士共天下;唐与后妃、藩镇共天下;北宋与奸臣共天下;南宋与外国共天下;元与奸臣、番僧共天下;明与宰相、太监共天下;本朝则与胥吏共天下耳。”
郭氏所列举的与君主“共天下”的人物,绝大部分都可以归入隐权力集团的行列,在名分上,这些人并无治天下的正式权力,只不过凭恃与权力中枢的特殊关系,得以把持权柄、操纵朝政。相对于正式的官僚系统而言,这一隐权力集团就是受宠得势的政治“偏房”。
“皇权专制”作为对历史的宏观描述,大致不差,但就具体情形而言,自汉代以降,除了少数雄才大略的帝王,君主独揽朝政、乾纲独断的独裁局面其实并不多见,确如郭嵩焘所言:“虽号为君主,然权力实不足,不能不有所分寄。”问题在于权力被谁“分寄”。如果与宰相共治天下,则是很正常的制度性安排。君主只是国家的主权者与象征,古人认为君王“揽权不必亲细务”;而宰相作为政府首脑,理当“佐天子,总百官,平庶政,事无不统”。这是明代之前的正式政制。
宋代有一位官员就对皇帝说,“权归人主(皇帝),政出中书(宰相),天下未有不治”。宰相的执政大权由制度赋予,为正统承认,如果君主绕过宰相,直接发号施令,则会被认为违制,用古人的话来说,“不由凤阁鸾台(宰相机构),盖不谓之诏令”;这样的“诏令”甚至会受到臣下抵制,“凡不由三省(宰相机构)施行者,名曰斜封墨敕(非正式文件),不足效也”。君王与宰相自古就有分权,宰相的治权是有制度可依的,因此,“西汉与宰相共天下”的权力分治格局是名正而言顺的,正式的权力制度就是这么安排的。
不正常的是“与外戚共天下”,外戚所恃者,是其与皇室的特殊关系。这种由私人身份与关系网络所孽生的权力,是一种制度外的隐权力。如果说,以宰相为首的官僚集团是帝国的“正室”,代表正式的权力系统;那么,外戚等隐权力者则是君王另立的“偏房”,代表另一套没有名分的“副权力系统”。
在“正室”之外另设“偏房”,在正式权力系统之外,另置副权力系统,始作俑者是汉武帝刘彻。刘彻乃雄才之主,不甘于垂拱而治,但皇帝要亲躬政事,宰相显然是最大的障碍,甚至宰相领导下的官僚系统也会碍手碍脚。为了越过这些制度性障碍,刘彻启用了一个由宦官、侍从、外戚、尚书(汉初的尚书只是皇帝的私人秘书)等亲信、近臣组成的“内朝”,将作为正式权力系统的“外朝”撇在一边。
从名分上来说,内朝成员并无执政大权,有的还不是朝廷的正式官员,但他们被皇帝托为心腹,预闻政事,隐权力极大,足以与外朝分庭抗礼,甚至凌驾于外朝之上。不过,内朝官权柄虽重,但终究是“偏房”,“妾身未明”,缺乏名分所赋予的合法性,只能完全附依于皇帝私人的关系网络,这也使得内朝系统十分便于君主操纵指挥。刘彻因此比较成功地实现了君主独裁。
然而,刘彻始料不及的是“偏房”也可能变得位高而权重,尾大不掉,不受人主控制。刘彻在世时,尽管擢用外戚近臣,毕竟还能操控局面,刘彻死后,西汉终于无可避免地出现外戚擅权干政之祸,最终葬送西汉政权的大司马王莽就是外戚。这正是历史的吊诡之处。
光武帝刘秀承汉祚、建立东汉政权后,鉴于之前大司马篡权的乱象,设“尚书台”架空三公之权,一切政令皆经尚书台禀陈皇帝,由皇帝裁决,时人称“虽置三公,事归台阁”,“三公之职,备员而已”。其手法如出一辙,都是在“正室”之外另立“偏房”,借操纵“偏房”实现朝纲独断。后人评价“两汉政出于二”,也就是说,汉代的权力结构是复式的,一个正式的权力系统加上一个非正式的副权力系统。“政出于二”是两汉权力结构的最大弊病。
同刘彻创建内朝一样,刘秀设立尚书台这个副权力系统,本意是要摆脱正式权力系统对皇权的约束与威胁,然而,历史的闹剧总是再三重演,“偏房”一旦羽翼丰满,就不是人主所能操控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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