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纳低碳环保行业税,有哪些情形可以免征环境に胺

《环境保护法》明年1月1日起施行 如何缴纳环保税?
问:应缴纳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哪些?
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环境保护税。
问:环境保护法所称应税污染物是指什么?
答:指本法所附《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应税污染物和当量值表》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
问:应税污染物的计税依据如何确定?
答:按照下列方法确定:应税大气污染物按照污染物排放量折合的污染当量数确定;应税水污染物按照污染物排放量折合的污染当量数确定;应税固体废物按照固体废物的排放量确定;应税噪声按照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分贝数确定。
问:应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的排放量和噪声的分贝数如何计算?
答:第一,纳税人安装使用符合国家规定和监测规范的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的,按照污染物自动监测数据计算;第二,纳税人未安装使用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的,按照监测机构出具的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的监测数据计算;第三,因排放污染物种类多等原因不具备监测条件的,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规定的排污系数、物料衡算方法计算;第四,不能按照本条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方法计算的,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规定的抽样测算的方法核定计算。
问:环境保护税应纳税额如何计算?
答:环境保护税应纳税额按照下列方法计算:第一,应税大气污染物的应纳税额为污染当量数乘以具体适用税额;第二,应税水污染物的应纳税额为污染当量数乘以具体适用税额;第三,应税固体废物的应纳税额为固体废物排放量乘以具体适用税额;第四,应税噪声的应纳税额为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分贝数对应的具体适用税额。
问:哪些情形暂予免征环境保护税?
答:农业生产(不包括规模化养殖)排放应税污染物的;机动车、铁路机车、非道路移动机械、船舶和航空器等流动污染源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依法设立的城乡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排放相应应税污染物,不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纳税人综合利用的固体废物,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国务院批准免税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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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环保税2018年开征!但有这5种情况可以免税
17-1-2 09:50|
查看: 4743|
评论: |原作者: 佚名|来自: 养猪
摘要:   环保税法规定,自日起,不再征收排污费!改“排污费”为“环保税”,对猪场影响有多大,“费改税”之后,多大规模的猪场需要缴税?  首先,以前企业不交费,是违规。以后,我们不按规定缴纳环保税,是 ...
环保税法规定,自日起,不再征收排污费!改“排污费”为“环保税”,对猪场影响有多大,“费改税”之后,多大规模的猪场需要缴税?首先,以前企业不交费,是违规。以后,我们不按规定缴纳环保税,是违法犯罪,后果很严重!!谁要缴税?环保税法中还规定了5种免税情形,小规模农业生产排放的应税污染物免税,但鉴于规模化养殖对农村环境威胁较大,因此,未将其列入免税范围。这些情况可以免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暂予免征环境保护税:(一)农业生产(不包括规模化养殖)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二)机动车、铁路机车、非道路移动机械、船舶和航空器等流动污染源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三)依法设立的城乡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排放相应应税污染物,不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四)纳税人综合利用的固体废物,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五)国务院批准免税的其他情形。对于畜禽养殖业,环保税法规定仅对存栏规模大于50头牛、500头猪、5000羽鸡、鸭等的禽畜养殖场征收(环保税)。此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不缴纳相应污染物的环境保护税:(一)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向依法设立的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二)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在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设施、场所贮存或者处置固体废物的。要交多少?当量值是环保税法中用以计算纳税额的单位。法案将现行排污费收费标准作为环保税的税额下限,规定:大气污染物税额为每污染当量1.2元;水污染物为1.4元;固体废物按不同种类,税额为每吨5元至1000元;噪声按超标分贝数,税额为每月350元至11200元。法案附件中规定了禽畜养殖业的污染当量值如果,我们以畜禽养殖仅收取水污染物的环保税来算,那么:如果一家500头猪存栏的猪场,其应缴税额为500头猪 x 1当量 x (1.4)元=700元如果仅算上水粪污,每头猪至少应缴税1.4元以上。有哪些优惠措施法案中还规定,污染物的浓度值低于排放标准50%以上,且未超过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一定期限内征收减半。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低于国家或者地方规定污染物排放标准50%以上,且未超过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一定期限内减半征收环境保护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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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ed by无极人注意!这几种情形不用缴纳环保税,看看里面有你吗?
从明年1月1日起,河北省开征环保税。环保税应税污染物排放量如何计算?什么情形必须缴纳环保税?什么情形可以免征环保税?快来听听河北省环保厅、省地税局相关负责人如何解答↓↓↓
四种方法计算污染物排放量
1.安装并使用自动监测设备的企业,按照污染物自动监测数据计算污染物排放量;
2.未安装自动监测设备但具备监测条件的企业,按照监测机构出具的监测数据计算污染物排放量;
3.因污染物种类多等原因不能进行监测的企业,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规定的排污系数、物料衡算方法计算污染物排放量;
4.上述三种计算方法均不能计算的企业,按照省级环保主管部门规定的抽样测算方法进行核定计算。
环境保护税的征税对象
大气污染物
向环境排放影响大气环境质量的物质,包括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粉尘等。
向水体排放影响水环境质量的物质,包括氨氮、化学需氧量、重金属、悬浮物等。
在工业生产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医疗废物,包括煤矸石、尾矿等。
在工业生产活动中使用固定的设备时,产生的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居民个人不缴纳环保税
《环境保护税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
“居民个人不属于纳税人,不缴纳环境保护税。”河北省地税局税收政策一处处长高会民解释,居民个人排放生活污水和垃圾对环境影响很大,但考虑目前我国大部分市县的生活污水和垃圾已经集中处理,不直接向环境排放,对环境的影响得到了有效控制。同时,为平稳实施费改税,避免增加纳税人负担,税法将排放生活污水和垃圾的居民个人未列入征税范围,不缴纳环保税。
这两种情形不用缴纳环保税
税法规定两种情形不用缴纳环保税:
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向依法设立的污水、垃圾集中处理场所排放污染物的;
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在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标准的设施、场所贮存或处置固体废物的。
同时税法还规定,依法设立的城乡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应当缴纳环保税。
这五种情形免缴环保税
为支持农业发展,对农业生产排放的应税污染物暂予免税,规模化养殖除外;
考虑到现行税制中已有车船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等税种对机动车的生产和使用进行调节,对促进节能减排发挥了积极作用,因此对机动车、船舶、航空器等流动污染源排放的应税污染物暂免征税;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达标排放的污染物免缴排污费,为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对依法设立的城乡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向环境达标排放的应税污染物暂予免税;
为鼓励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对纳税人符合综合利用固体废物的暂免征税;
国务院批准暂免征税的其他情形。
税法设置了两档减税优惠
纳税人排污浓度值低于规定标准的30%,减按75%征税;
纳税人排污浓度值低于规定排放标准的50%,减按50%征税。
据介绍,环境保护费改税后,环保税将实行“企业申报、税务征收、环保协同、信息共享”的征管模式。
河北省环保税开征准备就绪
目前,河北省完成纳税人信息识别总计2.1万户,建立纳税人税源底册1.5万户,全省环保税开征准备工作已基本就绪。
纳税人需要自行申报计算
环保税开征后,纳税人需要自行申报计算。
在明年3月底前,河北省地税局将组织对纳税人开展分类辅导和重点辅导,包括纳税人污染物排放量、当量、税额的计算和纳税申报表填报,以及模拟系统申报。
首个征期即明年4月1日至15日,地税部门将通过在办税服务厅设置联合咨询岗等方式,现场对纳税人进行辅导,确保所有纳税人懂政策、能计算、会申报,帮助纳税人顺利完成申报。
谁出数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
环保税开征后,河北省环保厅将进一步严格污染物监测管理,逐步扩展纳入自动监控的污染源范围,推动实现全省工业污染源全覆盖。
建立全省重点污染源“监督管理系统”,实现对现场端设备的运行维护、监督检查、比对监测等工作的智能视频监控,实现电子痕迹化管理。
落实自行监测数据质量主体责任,排污单位要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监测标准规范开展自行监测,制定监测方案,保存完整的原始记录、监测报告,对数据的真实性负责,并按规定公开相关监测信息。
建立“谁出数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溯制度,环境监测机构及其负责人对其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采样与分析人员、审核与授权签字人分别对原始监测数据、监测报告的真实性终身负责。
建立健全诚信体系,对存在涉税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的,将依法予以处罚;将企业、机构和个人信息向社会公开,并依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同时将企业违法信息依法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来源:河北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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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都包括哪些
来源:大连地税&   |
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都包括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规定,自日起: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环境保护税。
第三条 本法所称应税污染物,是指本法所附《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应税污染物和当量值表》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不缴纳相应污染物的环境保护税:
(一)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向依法设立的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排放应税污染物的;
(二)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在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设施、场所贮存或者处置固体废物的。
第五条 依法设立的城乡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应当缴纳环境保护税。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贮存或者处置固体废物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应当缴纳环境保护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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