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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儿童早期家庭教育现状及社会支持研究报告
  内容提要:通过对广东省岁儿童的家长、1900位父(母)和381位教育行政部门人员及其他社会机构工作人员进行儿童早期家庭教育现状的问卷调查、访谈和实地考察,结果发现:广东省早期教育事业发展迅速,但早教资源极不平衡;早教机构蓬勃发展,但服务质量不尽如人意;公办早教机构提供了优质服务,但推广难度大;家长对早期教育需求强烈,但对自身要求不高;组织管理机构基本形成,但齐抓共管力度不够;家庭教育服务队伍逐步建立,但专业化程度较低;经费已有投入,但缺口仍然很大。在继续发扬已有成效的同时,广东省要建立早期家庭教育长效保障支持体系,制定早期家庭教育地方法规,加大政府财政投入,建立科学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要建立早期家庭教育社会服务体系,构建儿童早期教育的社区服务网络,发挥现有托幼机构的示范指导作用,加强儿童活动场所的建设,重视儿童早期家庭教育舆论宣传;要建立早期家庭教育的长效培训体系,重视对父母(养护人)的培训,加强对从业人员的继续教育,加快对专业人员的培育。 中国论文网 http://www.xzbu.com/9/view-9570741.htm  关键词:早期教育 早期家庭教育 社会支持 调研报告      一、研究背景      在我国,0-3岁婴幼儿的早期教育,自本世纪以来,得到了世界各国的普遍关注。2001年,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在《世界儿童状况》报告中首次以“早期儿童”为主题开展讨论。美国在新制定的教育计划中,计划每年投资100亿美元发展美国0-5岁儿童的早期教育。英联邦的一些国家,如英国、澳大利亚等国家,还把为三岁以下儿童提供的健康、教育服务作为社区建设的重要内容。   在国际国内高度重视早期教育的背景下,根据中国家庭教育学会、全国妇联儿童部要求,结合广东省家庭教育工作实际,广东省妇联承担了“儿童早期(0-3岁)家庭教育现状与社会支持研究”的实验课题。该研究课题主要探讨如何根据儿童早期家庭教育的规律和特点,结合广东省的实际,建立有效的社会支持与运作体系,促进我省早期家庭教育的发展。      二、文献探讨      为科学定位研究问题,研制切合实际的调查用表和访谈提纲,为我省儿童早期家庭教育建立可行的参照体系,课题组检索了儿童早期家庭教育的相关理论、实施政策和实践经验。   (一)有关概念的界定   早期教育、早期家庭教育和社会支持是本研究的核心概念。   早期教育是指对0-3岁婴幼儿实行的保育和教育。良好的早期教育对促进婴幼儿的健康发展,获得幸福、快乐的童年,为后继学习和终身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具有重要的意义。早期教育作为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提高国民整体素质也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早期家庭教育是家庭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家庭教育是指“家庭成员之间相互实施的一种教育”(赵忠心,2001)。根据这一定义,早期家庭教育有狭义和广义的理解。广义的早期家庭教育(Early Childhood Family Education,简称ECFE)包括对0-3岁婴幼儿养护者的教育及养护者对婴幼儿的养育两部分,其侧重点是父母教育(Parent Education)。狭义的早期家庭教育是指养护者对0-3岁婴幼儿的养育及影响(Parenting)。养护者主要是指婴幼儿的亲生父母,也包括祖父母等其他家庭成员。   社会支持是指“个体感受到被关爱、有自尊、有价值及归属于某一交际圈的程度”(Cobb,1976),这是有关社会支持最早的定义。社会支持包括个体主观感受和外界客观给予两个维度(House1981)。社会支持的种类包括情感支持、评价支持、信息支持和工具支持四个基本方面。   (二)0-3岁婴幼儿早期家庭教育的规律和特点   0-3岁是儿童发展的第一个阶段。这一阶段的儿童处于婴儿期,有其独特的生理和心理发展特点,例如,身体活动机能较弱,思维以感觉运动为主,语言表达能力不强,对照料人有较高的依赖性。因此,这个阶段的家庭教育,主要表现出以下规律和特点:   1.核心是父母教育   父母是儿童的第一任教师。婴幼儿期的儿童,在人格发展上是信任感和自主性发展的关键期;在行为发展方面,则主要通过观察和模仿照料者的行为进行学习。一方面,父母的言行举止为婴幼儿所耳濡目染,成为一种潜在的环境教育;另一方面,父母在这一时期与婴儿的接触的质与量,包括哺乳、喂养和看护,对儿童信任感和安全感的形成至关重要。高质量的陪伴是婴幼儿信任感与安全感的前提,进而构成儿童心理发展的基础。   父母教育,主要包括观念教育与技能培训两个方面。爱也需要学习。只有树立了正确的育儿观,家长正确的教育行为才具有自觉性和持续性。另外,只有掌握了正确的教育方法和技能,才能将理念转化为教育实践。因此,早期家庭教育必须首先了解家长的教育观念和教养行为,并了解家长在育儿知识、技能方面的需要,以此为依据,为家长设计和提供有效的社会支持,例如教育培训和交流等,并根据所在服务区域家长需求的变化而不断调整父母教育体系,这样,才能有效促进早期家庭教育的发展。   2.重点是婴幼儿身体和感官发展   在绝大多数家长的心目中,早期教育都被等同于“潜能开发”,而“潜能开发”又意味着“智力开发”,“智力开发”可能又被狭隘地理解为识字和计算。固然,早期教育的基本目的是开发婴幼儿的潜能,但潜能是多方面的,开发也不是拔苗助长。婴幼儿的身体发育,包括脑的发育,是婴幼儿心理发展的基础。而身体和脑的发展,除了营养之外,主要取决于外界环境的刺激。感官的发展,是儿童接受外界刺激的主要渠道,是智慧之门。因此,早期家庭教育在父母教育方面,应该侧重传授婴幼儿保健知识及发展婴幼儿视、听、触等感觉器官,进行大肌肉与小肌肉训练、提高婴幼儿手眼协调等方面的技能。早期家庭教育的内容,在面向儿童方面,则主要通过活动,结合婴幼儿的生活经验进行引导。大自然和生活是婴幼儿学习最好的教科书。   3.基础是家庭关系   家庭教育是一种非正规教育。家庭生活过程是家庭教育内容的自然组成部分。早期家庭教育主要是在家庭生活过程中进行的。夫妻关系、婆媳关系、亲子关系等,直接影响家庭成员之间的交流和家庭氛围。家庭成员之间积极的言语沟通,会为婴幼儿的语言发展创造丰富的语言环境。家庭成员之间的协商、相互关心和支持,也会为婴幼儿营造温馨、安全的生活环境,这是婴幼儿情感教育和社会性发展的基础。婴幼儿的个性特征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父母的个性特征和所生活的家庭心理环境。   (三)国外儿童早期家庭教育评述   1.建立儿童早期家庭教育社会支持系统成为全球化发展趋势   发达国家在婴幼儿早期教育方面起步较早。早在上世纪80年代,欧美、日本等国家和地区就已经成立了专门的早期教育机构,这些机构主要为家庭提供教育服务。美国在1981年就有了“父母作为老师(PAT)”项目、HAPPY计划及著名的Head Start项目,通过在社区、医院或其它机构,由专业人员对孩子进行训练或对家长培训。美国“Head Start”项目的追踪结果表明,为贫困家庭提供早期教育服务,可以减少这些孩子成年后的犯罪率和对社会救济的依赖。用量化的数字来表示,即1美元的“Head Start”项目投入,将产生17美元的收益。英国、澳大利亚等国家还把早期教育,尤其是为三岁以下儿童提供的健康、教育服务(integratedservices)作为社区建设(Community Building)的重要内容。一些发达国家的经验证明,对于儿童早期的投入,可以节省他们成年以后用于补偿教育、医疗保健、康复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费用,减轻国家的经济负担。这些社会收益为政府投资于早期教育与家庭服务提供了充分的依据。
  进入新世纪,积极推进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已成为全球化的发展趋势。2001年,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在《世界儿童状况》报告中首次以“早期儿童”为主题开展讨论。时任联合国秘书长的安南提出,每个儿童都应该有一个尽可能好的人生开端;每个儿童都应该接受良好的基础教育;每个儿童都应有机会充分发掘自身潜能,成长为一名有益于社会的人。2002年召开的联合国大会儿童特别会议,将早期儿童发展放在了突出的地位。目前,许多发达国家已经把婴幼儿潜能开发教育作为称雄21世纪的第一竞争战略,把儿童的早期教育纳入国家发展计划中。   2.发达国家推进儿童早期教育的措施   (1)政府主导   早期教育发展迅速的国家,均由政府主导推进。例如,新西兰政府在2002年9月发布了一项名为“通向未来的道路”(Path-ways to the Future)的早期教育十年(年)战略计划政策文件,以促进新西兰早期教育的发展。该项计划新建和调整体系以支持不同的早期教育服务,从而获得高效的早期教育;支持以社区为基础的早期教育服务;给所有的教师提供培训,同时向教师展示早期教育在学校和幼儿园中的应用办法;更好地和家长与社区合作,给家长和监护人以权利,使他们能够积极参与到子女的早期教育之中;加大政府参与的力度,尤其是在高质量早期教育参与程度较低的社区。这项计划从实施至今,已经取得了很大的成效。   (2)重在立法和投入   为了推进早期教育的发展,许多发达国家都采取了立法和加大财政投入的手段来保证。立法是从法律上强调早期教育的重要性和各级政府发展早期教育的强制性,投入是从经济上满足各级政府和早期教育机构在发展早期教育过程中的资金需求。如美国联邦政府,以立法保证,对早期教育事业各方面发展的拨款逐渐增加,且增加幅度不断攀升,特别是奥巴马上台以后,作为新入主华盛顿的国会和政府,对教育尤其是早期教育也给予了更多关注,计划每年投资100亿美元发展美国0-5岁儿童的早期教育,并承诺在未来将不断增加投入,这也被视为奥巴马教育政策中的新亮点。从而,保障了美国儿童早期教育始终走在世界前列。   (3)全方位支持   儿童早期教育主要在家庭中实施,因此发达国家也对此提供全方位支持。例如,英国《新机遇:为了未来的机会均等》白皮书基于前期《儿童规划》相关优先发展战略,提出了“提升英国所有儿童早期生活和教育环境质量,为儿童一生发展提供最好的开端经验,不断缩小不同背景儿童之间的差距,以全方位支持儿童发展”的未来战略目标,其主要战略任务:改善儿童健康和福利;向家庭提供更有效的援助,减轻养育子女的压力;提供高质量的早期学习和儿童保育服务。白皮书还明确了在未来儿童发展战略中将延长家长产假,实施为期12个月的母亲产假和9个月的产期薪金,以及13周的父亲带薪产假,并将产假薪水提高一倍,给予家长灵活工作的权利,同时也为家长提供更充足的时间加强与孩子的亲子关系等等。从2010年起,在英格兰每个社区都有一家政府创立的“确保开端儿童中心”,所有3岁、4岁幼儿享受每周15小时免费的早期教育,并向2岁幼儿延伸。   (四)我国儿童早期家庭教育支持系统现状评述   1.进入政府决策   早期家庭教育一直自觉自发地存在,但从有意识地作为一项社会事业来发展的角度看,与其它国家相比,我国早期家庭教育事业起步较晚。首次提出“要重视儿童早期教育事业”,是2001年3月颁布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计划”。2001年9月,北京市颁布全国首部《学前教育条例》,规定:“本市提倡和支持开展3周岁以下婴幼儿的早期教育”,首次把0到3岁婴幼儿的教育规范地称为“早期教育”,成为地方法规的一部分。这标志着中国0-3岁之间的婴幼儿教育正式拉开帷幕,并且得到国家的认可和重视。此后,许多省区市教育部门进行了探索和实践。2001年广东省颁布的《广东省儿童发展规划(年)》规定:“建立0-3岁儿童早期教育指导与服务体系”。上海市于2001年9月启动“0-3岁教育工程”,陆续在各区幼儿园开展早期教育实验,并于2003年8月印发了《上海市0-3岁婴幼儿教养方案(试行)》,该方案成为全市托幼园所和婴幼儿家庭实施早期教养的重要参考。   随着儿童早期教育的逐步开展,建立对早期家庭教育的支持系统也提上议事日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中发〔2006〕22号)提出“大力普及婴幼儿抚养和家庭教育的科学知识,开展婴幼儿早期教育。强化独生子女社会行为教育和培养”。国家人口计生委要求,2009年我国所有省、自治区、直辖市都要开展人口早期教育和独生子女培养工作,到2010年,绝大多数省(区、市)都要有国家级“示范区”。目前,全国已有44个“中国人口早期教育暨独生子女培养示范区”,涵盖了22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通过“中国人口早期教育暨独生子女培养示范区”项目的落实,人口早期教育被列为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工作的重要职责。依托全国遍布城乡的人口计生工作队伍,各地政府依据不同的年龄段和不同的人群,开设了多种适合人口早期教育项目。各省市隶属于卫生系统的妇幼保健院在原有的妇幼保健业务基础上开始拓展0-3岁早期教育指导服务范围,发展十分迅速。   2010年2月,由全国妇联、教育部、中央文明办、民政部、卫生部、国家人口计生委、中国关工委联合印发了《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其中在家庭教育指导内容及要求中专门包含了0-3岁年龄段家庭教育指导的内容,为有效实施早期家庭教育提供了指南。2010年公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年)》,在关于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部分把基本普及学前教育、明确政府职责、重点发展农村学前教育作为三大任务,其中提出要“重视0至3岁婴幼儿教育”,这是新时期我国关于早期教育发展的新思路。   2.各地的实践探索   进入二十一世纪,教育始于零岁的观点逐渐被社会所认识。越来越多的家长逐渐意识到通过科学合理的早期教育会使宝宝更加健康和智慧,甚至受益终身。因此不再满足于只是在家看好孩子的基本要求,开始积极主动地了解来自外界的先进教育理念,通过书籍、影像、早教中心等各种渠道,从出生开始就给予儿童各种形式的教育。而越来越多有志于早期教育指导服务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投资举办早期教育机构,这些机构所提供的早期教育指导服务的范围和规模迅速扩大。   (1)结合部门工作开展早期教育。如上海市在国内率先建立“0-6岁学前教育整体、系统、科学的一体化管理体制”,把0-3岁儿童早期教育正式纳入教育事业范畴。除了教育系统外,妇联、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卫生部门等也开始关注早期教育,通过多种形式研究和探索0-3儿童的早期教育指导,进一步促进了我国早期教育的发展。如广州市于1996年实施“广州市百名0~3岁婴幼儿潜能开发项目”,探索早期教育与卫生保健的有机结合以及家庭教育与机构教育的优势互补,建立教育、卫生保健人员携手,家长直接参与的合作机制,并制定出台了《广州市0~3岁婴幼儿社区保教服务方案》。2001年,广州市卫生局制定了《广州市社区妇婴卫生服务“婴幼儿家庭健康指导计划”实施方案》,完善社区卫生服务,形成社区―家庭―卫生机构网络。在社区中开展了以0岁组婴儿为主的0~3岁婴幼儿潜能开发与卫生保健、早期干预、健康教育等项目。
  (2)结合社区建设和中心工作开展早期教育。例如,上海市在托幼机构大量民营化的背景下,政府职能部门在每个社区建了一个公益性的早教中心,引导规范其它托幼机构的健康发展。天津市建成1100多个社区早期教育资源中心,包括利用幼儿园资源建立的早教中心,利用社区资源结合本地实际建立的儿童养育和发展资源中心,利用卫生保健机构资源建立的保健育儿中心和农村早教家庭活动站等等,使社区成为天津市儿童早期教育的主体。福建省政府牵头制定了《福建省0-3岁儿童早期教育实验工作方案》(闽教基[2008]48号)、《福建省0-3岁儿童早期教育指南(试行)》,带动了各地早期教育实验工作的开展,如泉州、厦门、漳州、龙岩0-3岁儿童早教实验工作卓有成效。贵州省2006年以来把人口早期教育和独生子女培养工作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重要举措,于2006年、2009年在全省23个试点县(区)启动试点工作,进村入户实施人口早期教育,投入资金1131.9万元,引导社会资金投入1246.5万元,有力地推动早期家庭教育的发展。   (3)结合家庭教育工作统筹开展早期教育。我省中山市将家庭教育指导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全市公办、民办在校(园)学生按每生每年7元计算,家长学校专项经费每年358万元,由市镇两级财政分担。2008年,广州市建立了市文明办协调领导家庭教育,市妇联、市教育局各司其责的工作格局,将家长学校建设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近三年每年还下拨300万专项经费用于优秀家长学校建设。安徽省近年为留守儿童家庭教育的预算为8000万元,分三年支付。这些做法虽然重点着眼于家长学校建设,但在机制、经费上为发展儿童早期家庭教育提供了一定的保障。   3.发展不平衡   文献研究显示,我国儿童早期教育与早期家庭教育支持系统的建立虽然取得一些成绩,但也存在明显的不足。这些不足主要表现为早期教育起步晚而且发展极不平衡。一是城乡发展不平衡。我国能接受正规的儿童早期教育的人数很少,在广大农村几乎没有开展。二是接受早期教育指导服务的人群不平衡。由于我国的早期教育没有纳入义务教育,早期教育的费用基本上由家庭承担,民办早教机构收费普遍较高,远远超出了普通家庭的经济承受能力。因此,即使在大中城市,目前真正接受早期教育理念的婴幼儿家长大多是城市中高学历的父母,大量的婴幼儿及其家长无法接受到科学、系统的早期教育指导。三是早期教育机构发展不平衡。早教行业品牌度低;市场不规范,缺乏有效的行业监管;从事早教服务的门槛较低,专业人才匮乏;设备、设施简陋。此外,一些机构还存在资源利用率低、生源不稳定、教师流动性大等问题。   根据经典文献的概括和我国的实践探索,我们认为,家庭教育是儿童早期教育的基础和关键,抓好儿童早期教育必须从抓好家庭教育开始,重视儿童早期教育首先应该体现在对儿童早期家庭教育提供必要的社会保障和支持上。因此,清晰了解我省儿童早期家庭教育及其社会支持现状,依据现状制定相应发展政策,促进儿童早期教育健康发展,成为本课题研究的主要思路。      三、研究内容、形式与方法      (一)调研内容   主要有三方面的内容:一是研究广东省儿童早期家庭教育现状(包括家庭环境,家长育儿态度、方式与教养行为以及社会支持的基本情况等);二是研究儿童早期家庭教育的社会需求情况(包括家长对社区早期教育服务的实际需求,对政府部门的管理要求以及早教机构或组织对政府部门的管理诉求等);三是儿童早期家庭教育的社会支持研究(包括社会支持的必要性、可行性及对策与建议等)。   (二)调研形式   根据课题需要,课题组选取了广州市荔湾区、从化市、佛山市、韶关市市直机关、乐昌市、揭阳市的普宁市等市(区)为调研对象,在各地抽取城市中心重点幼儿园、普通幼儿园各一所,农村乡镇幼儿园一所,托幼(早教机构)2所为调研点。本次调研采取了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和实地考察三种形式。   1.问卷调查   一是向广大家长发问卷,在每个调研点发放调查问卷不少于200份;二是向政府职能部门发问卷,直接请文明办、宣传、财政、教育、卫生、计生、科协、团委、关工委等单位的负责人填写,每个县(市、区)不少于50份(有部分问卷在召开座谈会时当场如实填写)。本次调研共发放问卷8700份,有效回收8406份,有效率96.6%。   2.召开座谈会   课题组在被调研地区组织了8次儿童早期家庭教育现状座谈会,有当地县(市、区)及镇(街)两级党委、政府职能部门分管领导、早教机构负责人、教师、家长参加,要求人人发言,畅所欲言。调研期间,有近500人参加了座谈会并为儿童早期家庭教育建言献策。   3.实地考察   课题组深入到被调研地区,考察了10个县(市、区)及乡、镇(街)级公办、民办幼儿园、亲子班等早教机构,观摩亲子活动,与老师、家长进行交流。较好地掌握到了最基层、最真实的儿童早期家庭教育情况。   (三)调查工具及统计方法   1.调查工具   本次调研,课题组专门设计了三份“儿童早期家庭教育状况调查”问卷。问卷一:请所有家长填写,了解他们对儿童早期家庭教育的认识、做法及需求;问卷二:请父亲或母亲填写,从父母不同角色了解家长对孩子教育的一致性、差异性因素;问卷三:请行政部门负责人、幼儿园园长、教师以及其它社会支持机构负责人填写,了解社会支持的实施途径及发展对策等。   省妇联统一部署,各相关地区妇联负责问卷的发放和回收,确保一人填写一份,独立完成,真实有效。   2.统计方法   广东省妇联委托广州市教育科学研究所有关专家负责问卷的整理、复核、录入工作,经计算机统计和分析,得出调查数据。      四、调查结果      (一)调查对象基本情况   本次调查有效回收问卷8406份,其中6125个儿童家庭填写了问卷一(儿童早期家庭教育现状调查),1900位父(母)亲填写了问卷二(儿童早期家庭教育调查),381位教育行政或其它社会机构工作人员填写了问卷三(儿童早期家庭教育社会支持现状调查)。   在填写问卷的6125个儿童家庭中――   家长身份:71.4%为母亲填写,其余28.6%为父亲填写。   家长年龄:以26-35岁为主:31―35岁(42.4%),26―30岁(34.1%)。   家长文化程度:19.0%的家长为本科或以上,大专25.2%,高中/中专33.1%,初中20.0%,小学2.1%,另有0.7%未受过正式教育。   家长就业状况:56.1%全职就业,19.6%个体经营,12.1%全职照顾家庭,6.4%兼职就业,3.9%待业。   家庭收入状况:71.7%家庭每月人均收入集中在元之间(元23.4%,元23.7%,元24.6%),16.8%的家庭收入达元,5.6%家庭收入在1000元以下,5.9%家庭收入在10000元以上。   家庭地域:有61.0%住在城市中心区,19.8%为城乡结合部,9.0%来自小镇,10.2%居住在乡村。   家庭孩子情况:53.5%是男孩,46.5%是女孩。72.9%独生子女家庭,22.5%两个孩子的家庭,其余为多子女家庭(3个孩子3.4%,4个孩子0.6%,5个孩子0.4%,6个孩子0.1%,7个孩子0.1%)。   填写问卷三的人员主要是各地教育局、妇联、文明办、卫生局、共青团、街道党政办、政府机关、工会、关工委、民政局、宣传部、社会工作部、计生局等职能部门工作人员。
  (二)儿童早期家庭教育现状   1.家庭教育常识   对于早期家庭教育的认识,95.5%的家长对此有正确认识,只有0.5%家长认为不重要,4.0%家长认为其重要性一般。半数以上的家长了解儿童的早期成长规律(54.9%),43.8%的家长了解一些,1.3%的家长不了解。对幼儿阶段发展成长的内容,家长们将“身体健康状况与安全问题”放在第一位(53.2%),其次依次为“良好习惯的养成”(19.18%),“培养积极乐观的性格”(9.3%),“智力的开发”(8.3%),“儿童认知与语言发展的能力”(7.1%),“学会与人友好相处”(1.6%),“感知与运动能力”(0.8%)。数据显示,绝大部分家长认识到了早期家庭教育对儿童成长的重要性。具体数据见图1。      对于处理父母和孩子之间关系,53.4%的家长认为应该“平等相处,共同成长”,45.1%的家长觉得“二者可以平等相处,但父母要保持权威”,但有0.6%家长选择“父母就是绝对唯一正确的,孩子必须服从”,0.9%家长认为“就一个孩子,再苦再累也得把他伺候好”。数据反映出,在处理亲子关系方面,绝大部分家长有正确认识,少部分家长对此有错误观念。   对于孩子健康,43.5%的家长“注意生活常规”,38.5%“增加体育锻炼和户外活动”,14.2%“保证孩子一日三餐吃饱”,2.2%“增加营养品”,只有个别家长认为应该顺其自然、加补钙制品等。调查显示,对于饮食均衡、营养搭配适当、适当体育运动、早睡早起等促进儿童健康的常识,家长掌握得较好。在乡村,户外的活动场地较多,儿童户外活动机会较多,城市正好相反,故家长对儿童的体育锻炼和户外活动较乡村的家长更为重视。但是,部分家长对用什么方法使孩子的身体更健康的问题没有考虑过,而且城市的家长明显比乡村的家长要多。数据显示,孩子的身体健康状况,是家长关心的首要内容。   对于育儿方式,82.3%的家长认为“送孩子到托幼机构”是最好的方式,其次才是“自己照看”(15.1%),然后是“让孩子的祖辈带”(1.2%)和“到小型的家庭托儿所”(1.0%),只有0.3%的家长选择“由保姆带”。 数据显示,城乡的家长都认为送孩子到幼儿园、托儿所是最理想的育儿方式,但实际与理想还相差较远。   2.儿童教养方式   重视对儿童的照顾,34.5%的家长自己全职照顾孩子,31.0%是自己及配偶分担照顾,24.7%由祖父母、外祖父母照顾,4.8%由配偶照顾(被调查的家庭中,大部分亲职工作由母亲担任),2.1%由保姆负责,1.2%由亲戚照顾,1.6%为其它照顾方式。   重视父母共同陪伴孩子,77.4%的父母经常“和孩子看图书、讲故事、谈话”, 68.7% 的父母“常陪孩子游戏和散步”,53.2%的“父亲经常拥抱孩子”。这三项也是家庭生活中父母经常共同参与的哺育活动,其比例分别是69.0%、68.9%和68.4%。父母共同参与的其它哺育活动依次是:54.7%与孩子一同看电视和录像,52.2%与孩子唱歌、画画,45.5%常陪孩子睡觉,44.8%让孩子参与家务劳动,41.0%常给孩子喂饭、洗澡。具体数据见图2。      重视陪伴时间,50.3%的家长每天陪伴孩子“四小时以上”,13.8%的家长陪伴“四小时”,15.9%的家长陪伴“三小时”,12.8%的家长陪伴“二小时”, 5.8%的家长陪伴“一小时”,只有1.5%的家长每天仅陪伴“半小时”。前两项总比64.1%,反映出大部分家长每天能花较多的时间陪伴孩子。尽管这样,45.8%家长还是感觉“陪伴时间不够”,12.3%的家长感到“很忙,没有时间陪孩子”,只有42.0%的家长感觉“陪伴时间足够”。   重视陪伴质量,30.5%的家长能“与孩子一起做游戏”,30.2%“给他讲故事”,17.2% “一起看图书”, 16.9%一起“去公园、动物园玩”,仅有5.3%的家长感觉“似乎没什么可说的、可干的”。   数据反映出,广东省儿童教养方式总体情况较好,大部分家长陪伴孩子的方式是积极、健康的,但也有部分家长观念模糊、方法简单,需要得到家庭教育理念和方法的指导。根据对各地幼儿园教师、家长的访谈情况,我们认为,儿童教养方式总体情况较好的主要原因是,抽样调查的幼儿园重视家庭教育指导,参与问卷调查的家庭对幼儿园的家庭教育指导认可度较高,回答问题相对积极而正向。该结果也与以下因素相关:一是近年来广东省各级妇联、妇幼保健院等机构大力宣传普及婴幼儿早期教育知识,孕期母亲得到了各级妇幼保健院的指导;二是独生子女政策背景下,家长重视优生优育。与此同时,数据也反映出,儿童家庭教养方式不科学的比例不高,但就全省而言,这类家庭总量很大,需要有关部门重视对这类家庭的帮助或指导。   3.儿童卫生保健   家长对孩子身体健康较为关心,73.0%的家庭选择母乳喂养,65.2%的家长定期测量和记录孩子的身高、体重,94.3%的家庭参加了儿童计划免疫。相比之下,只有2.5%的家长“不清楚”是否要定期测量孩子身高、体重,也对孩子是否参加了儿童计划免疫“不清楚”。由于种种原因,3.2%的家庭没有对孩子进行计划免疫。尽管比例较低,但也应引起高度重视。   家长对孩子生病能采取正确的应对方式,91.0%家长选择了“带孩子上医院看病”,6.7%的家长“自己找药给孩子吃”,2.1%的家长“请有经验的人找药给孩子吃”,另有0.1%的家长“为孩子求神驱邪”。   家长养育孩子的卫生习惯总体较好,62.6%的家长会“经常清洗对孩子经常会放到嘴里的玩具”,36.3%“有时洗”,仅有1.1%“从来不洗”;74.9%的家长“每次饭前便后都给孩子洗手”,62.7%的家长在“生食水果时,洗净才给孩子吃”,55.1%的家长“在做饭和给孩子喂食前、便后自己每次都洗手”,2.3%“想起来才洗手”。   4.家庭文化氛围   有游戏活动地方,35.2%的家庭能够“安排一个相对固定的地方让孩子游戏和学习,展示自己作品”,53.5%的家庭“有地方,但不固定”,仅有11.3%的家庭没有固定地方。调查显示,城市的居住面积比乡村少,因而孩子相对固定的活动地方比乡村的少。   有家庭藏书,在被调查的家庭中,6.0%的家庭拥有图书量100本以上,18.8%的家庭有50-100本,51.8%的家庭拥有10-50本,31.7%的家庭10本以下。其中51.7%的家庭中拥有10-50本适合儿童阅读的图书。城市家庭藏书和孩子拥有的图书比乡村多。城乡家长经常与孩子一起共同阅读图书或观看儿童电视节目的比例较高,占61.1%,但讲故事的不多,只占14.5%。多数家长未能掌握这种最简单的亲子活动方法。   有儿童玩具,65.5%的家庭平均有10件以上玩具,26.1%的家庭玩具量为5―10件。和儿童拥有的玩具总量相比,家庭自制玩具较少,只有5.3%的家庭有10件以上自制玩具,75.3%的家庭有5件以下自制玩具。利用废旧材料给孩子制作小玩具,或给儿童自己进行操作游戏等方面做得很少,家长还不了解这样的做法对儿童发展的意义。   读书或看电视是城乡儿童娱乐的重要形式,有61.1%的家长常和孩子一起读书或观看儿童电视节目,38.2%偶尔看看,0.7%从来没有看过。家长与孩子每天平均共同活动的时间最多的依次是:32.9%游戏散步(60.82分钟),20.6%看电视(56.02分钟),18.6%喂饭洗澡(46.43分钟),14.5%讲故事(36.55分钟),8.4%唱歌画画(41.20分钟),5.0%拥抱(30.94分钟)。
  5.儿童消费支出   随着社会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虽然家庭经济状况不同,养儿花销各不相同,但总体而言,育儿成本提高已是不争的事实。本次调研统计了广东省家长每月养育儿童的各项支出。具体支出对比见上表1。      数据显示,教育费用是孩子的每月最大的支出。“孩子进入教育机构的费用” 和“购买保险教育基金”支出最多,每月平均分别为784.31元、742.22元。购买图书的支出最少(67.11元)。由表1可知,被调查家庭平均每月在孩子身上花费的费用均值为2648.29元。考虑到调查对象71.7%家庭每月人均收入集中在元之间,这些被调查家庭的主要收入都花在孩子身上,教育方面支出成为家庭沉重的经济负担。   6.家庭教育需求   正如前文分析的那样,广东省家长重视儿童早期家庭教育,但在哺育孩子过程中,他们遇到许多棘手的问题。这些问题中,家长感到最突出的是“与长辈照料孩子的方式不同”(41.7%),其次是“缺乏儿童日常养护、护理技能”(26.9%),再次是“缺乏科学哺育、喂养知识”(19.5%),11.8%的家长“遇到紧急问题时不知道向谁求助”。   目前,家长感到最需要获得的育儿知识依次是:良好的家庭教育方法(46.7%),对儿童疾病的防治和儿童营养保健知识(30.5%),如何与孩子交流(14.2%),如何区分孩子的正常表现与反常表现(8.6%)。家长获得育儿知识的主要方式是:通过有关的书籍、电视讲座等大众传播媒体(61.3%),与有经验的父母交流(20.0%),幼儿园教师的指导(10.5%),由孩子的祖辈提供经验(6.2%),参加专门的社会教育服务活动和社区定期举办的咨询活动(2.1%)。大多数年轻家长认为:自己有一定的文化,喜欢找有关书籍来看;而祖辈的经验也很重要,应该听一听;家长之间的交流,可以互相学习、取长补短;在托幼机构里,教师对自己孩子也很了解,因此孩子老师的意见也不可忽视。   此外,家长还希望提供多种户外亲子活动,定期举行社区亲子游戏;开展社区文艺活动,搭建儿童与儿童之间交流的桥梁,为儿童提供展示特长的平台;社区为儿童的健康成长创设良好的人文环境;有灵活多样的服务;开设育儿专家教育热线电话等,如表2。      7.家长对早教机构的看法   对早教机构的看法和要求,大部分家长认为有必要发展专门针对0-3岁儿童开办的托幼机构,其中23.2%的家长认为非常有必要,53.6%的家长认为有必要,14.7%的家长认为可有可无,8.6%的家长认为没必要。其中有82.9%的家长比较“在乎早教中心或机构的规模”,17.1%的家长不在乎。   目前孩子入托状况,在被调查的家庭中,56.0%的家庭送孩子入幼儿园开办的早教班,23.7%的家庭送孩子入民营早教中心、托儿所,6.4%的家庭送孩子去妇幼医院开办的育儿班,2.5%的家庭送孩子去社区开办的亲子班,11.4%的家庭没有送孩子入托。   家长送孩子入托原因,46.9%家长认为“能够培养孩子的独立性和自理能力”,24.5%的家长认为“能够提供与同辈群体接触的机会”,22.4%家长认为“能帮助开发孩子的智慧潜能”,3.7%的家长认为“能够提供基本的生活照顾”,1.7%的家长认为“能够解决后顾之忧”。   家长对托幼机构最关注的因素见图3。      由图3可知,对于托幼机构,家长更为关注孩子卫生保健、生活习惯养成、智力发展等与身心健康发展密切相关的因素。这是目前高收费的托幼机构得以生存和发展的主要支持因素。   家长对社区或托幼机构开展活动的看法,在孩子入托前,64.2%的家长参加过社区或幼儿园组织的活动,如亲子活动28.1%,听专家讲座14.7%,幼儿园的庆祝活动9.0%,开放室内外活动场地7.7%,使用活动器械、玩具3.2%,家长联谊活动1.5%等。但依然有29.6%的家长没有参加过社区或幼儿园组织的活动,有6.2%的家长甚至不知道有类似的活动,这两者占被调查家长的35.8%,相对数量较高。   家长对孩子就读托幼机构的满意度,对“教师的态度”(很满意52.3%),“教师教育水平”(很满意42.9%),“幼儿园伙食”(28.5%)和“幼儿园收费”(20.7%)的满意率相对较低,具体内容如表3所示。   正如上文分析的那样,花在孩子身上的费用成为家庭沉重的经济负担,因而在对托幼机构评价的各项指标中,收费成为家长最不满意的内容。那么,对于早教机构的收费,多少标准是幼儿家庭可以接受的呢?76.9%的家长认为“每月500元以下”可以接受,22.0%的家长接受“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超过1000元的收费,就只有1.1%的家长可以接受。   (三)家长对儿童早期家庭教育社会支持的评价   调查显示,82.3%的家长认为“送孩子到托幼机构”是最好的方式。事实上,包括托幼机构在内的众多儿童早期家庭教育机构,正在成为儿童早期家庭教育的主要社会支持力量。对教育行政部门和其它社会机构的问卷调查,63.3%的被调查对象认为“本地有0-3岁儿童早期家庭教育机构”,36.7%的人认为本地没有相关机构。对于本地早期家庭教育机构的认识,被调查者55.8%选择“托儿所”,36.8%选择“早教中心”,3.6%选择广东省妇联儿童部的“小脚印项目”,其余3.8%选择“爱尔贝、金宝贝、东方爱婴”等商业机构。他们大部分人认为早期教育的机构不足(78.2%),只有21.8%的人认为足够。早期教育机构在一些地区还是空白,或是宣传力度不够,让所在地区居民感觉不到这些机构的存在。   在所有抽样调研的地区中,只有57.1%的地区开展过对0-3岁儿童家庭进行教育指导的相关活动,活动的形式最多是“现场咨询”(24.1%),其余依次是“亲子活动”(22.1%),“家庭教育专题讲座”(19.2%),“儿童书籍玩具”(16.1%),“儿童活动场地开放”(12.5%)和其它活动(6.0%)。54.0%的受访者表示本地有0-3岁儿童家庭教育讲座,内容主要是卫生保健(37.2%)儿童身心发展(28.5%)、家庭教育(24.5%)等。关于家庭教育讲座的场次,38.5%的地方每年只有1场讲座,23.1%的地方每年有2场讲座,有2场讲座以上的比例不高,因此,81.6%的被调查者感到这些讲座不够。社会有关部门或组织开展家长教育、家庭教育指导活动的场次太少、内容单调。   被调查对象55.2%的人认为本地有对0-3岁儿童进行家庭教育指导,49.5%的人认为本地有0-3岁儿童家庭教育现场咨询;88.3%的人认为当地有0-3岁儿童书籍、玩具出售;62.5%的人认为本地有活动场地向0-3岁儿童开放,但也有37.5%的人认为没有开放。他们大部分人(84.3%)认为本地的儿童活动场地不够。58.0%的人认为本地有开展组织0-3岁儿童亲子活动,42.0%的人持相反意见。这种意见差异,也印证了以下数据――86.7%的人认为对0-3岁儿童家庭进行家庭教育指导不够。   关于0-3岁儿童家庭教育工作经费问题,62.5%的受访者认为所在地区政府每年没有专门经费,只有37.5%的人认为有经费。即使有专项经费,也有95.7%的人认为工作经费不够。对于本地0-3岁儿童早期教育机构如托儿所收费,54.8%的人认为收费偏高,44.3%认为收费合适。由此看来,经费不足是困扰儿童早期教育工作开展的主要问题,收费较高是困扰儿童家长的主要问题。
  (七)经费情况已有投入,但缺口仍然很大   在省委要求省妇联牵头困境儿童帮扶工作的背景下,省妇联抓住机遇,在2006年的省家庭教育联席会议上,提出了家庭教育专项经费问题,省分管领导与职能部门现场研究确定,当年批给家庭教育经费30万元,在2007年的省家庭教育联席会议上,确定将家庭教育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从08年开始,每年50万元。这一举措,体现了省领导对家教工作的高度重视,同时也给基层妇联作出了示范。广州市妇联从2009年开始,由市文明办每年出资300万元建立示范性家长学校;2010年,广州市政府将家长学校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算,保障了市属学校家长学校正常运作,但这一政策还没有在区财政中落实。珠三角其它各市也都在妇联经费中给予了家庭教育经费的保证。同时,我省积极引入了社会化指导机制,允许和倡导社会资金投入早教事业,大力宣传和倡导早期家庭养育的重要性,有力地推动了我省早期家庭教育的发展。但是,总体而言,我省家庭教育经费缺口较大。作为家庭教育事业牵头单位,全省三分之二的妇联没有家庭教育专项经费,家庭教育指导经费要从妇联工作经费中统筹。对于经济欠发达地区,很难从妇联工作经费中安排家庭教育费用。因此,没有专项经费是职能部门开展家庭教育工作的一大困难。目前,在多数早教机构商业化运作、高收费盈利,政府投入不足的情况下,许多家庭选择了不投入或少投入儿童的早期家庭教育。      六、对策建议      家庭教育是教育大厦的基础。随着社会文明的推进、经济文化的发展,儿童早期家庭教育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凸显。当前,广东省提出了“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的宏伟目标,家庭幸福是幸福广东的基础、人生幸福的源泉。儿童的健康成长,是家庭幸福的核心。因此,儿童早期家庭教育并非“家事”,而是建设幸福广东、构建和谐社会的“大事”。在儿童早期家庭教育这一重要社会事务中,责任在政府、功夫在基层、实效在家庭,只有各方共同给力,儿童的早期家庭教育才能落到实处。      (一)建立早期家庭教育保障支持体系   1.制定早期家庭教育地方法规   早期教育是基础教育的延伸,对儿童一生的发展具有独特而强大的影响。一个国家的儿童早期发展状况会影响到未来劳动者的群体素质和劳动效率、国民的生活质量以及社会的公平、稳定与发展。早在1981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巴黎总部召开“国际学前教育协商会议”提出:“学前教育要下延到0岁,使学前教育真正成为为终身发展打基础的促进儿童身心发展的一切保育、教育活动。”此后,许多国家都相继调整了他们的早期儿童发展国家政策,实施了以早期教育为中心的国家战略。我国政府虽然于日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但这些意见比较宏观,还需要各级地方政府出台相应的实施细则;在现实中,我国的学前教育还未能与义务教育、高等教育同等待遇,尤其是儿童早期教育缺少刚性的行动计划。因此,在落实现有家庭教育指导政策的基础上,我省应借鉴上海的做法,尽早出台儿童早期家庭教育发展的地方性法规或早期家庭教育实施细则,作为贯彻和践行科学发展观、实施人才强省战略的核心工程和具体行动,以开创我省早期教育的新局面。   2.加大政府财政投入   开展人口早期教育,旨在普遍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其受教育面应该具有全面性和广泛性,应该是一项不以盈利为目的的公益性事业。因此,政府对早期家庭教育的支持与投入,将极大地影响着人的终身教育及其发展。然而相对于日益增长的整个教育财政投入来说,学前教育方面的财政投入极少,0-3岁儿童早期教育几乎没有得到财政投入。据统计,年,中国早期教育总投入占GDP的比例一直在0.05-0.07%之间,财政性幼儿教育经费投入占GDP的0.04-0.05%,早期教育总投入占全国教育总投入的1.28-1.44%。因为缺乏关注,我省财政性早期教育的投入没有统计数据。妇联牵头家庭教育工作,但全省三分之二的妇联没有家庭教育专项经费;许多早期教育机构尤其是民办早期教育机构、农村和偏远地区早期教育机构,面临的最大问题是生存,根本无暇顾及教育质量的提高。因此,经费困难成为制约儿童早期家庭教育工作发展的瓶颈。遵照《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关于“各级政府要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新增教育经费要向学前教育倾斜”的规定,我省要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速度,加大对早期家庭教育工作的财政支持力度,设立早期家庭教育专项工作经费,并列入部门经费预算,在实施中注意对农村地区给予政策倾斜,以确保儿童早期教育的普惠性和良性发展。   3.建立科学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教育、妇联、卫生、计生等部门和系统按照自身的业务范围,从不同方面参与对婴幼儿的养育和教育,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由于多个部门同时参与儿童早期教育,就出现了“各部门都有责任,但各部门都无法具体负责”的局面。为解决这一问题,我省各地普遍建立了家庭教育协调机构,这一机构主要由妇联牵头。但是,由于妇联是群团组织,没有行政权,缺乏权威性,也缺乏经费保障,在实际工作中妇联更像是一个执行机构,只能尽量自己做,难以协调其它政府职能部门,形成工作合力。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0-3岁儿童早期教育工作的进一步发展,也分散了有限的早期教育资源。目前,我省正在进行大部制改革,建议以此为契机,参考上海市建立“0-6岁学前教育整体、系统、科学的一体化管理体制”的做法,把0-3岁儿童早期教育正式纳入教育事业范畴;也可参照台湾地区的经验,建立从“中央”到地方各县市乡的家庭教育指导中心,作为家庭教育的具体执行机构。在大部制改革背景下,由党委或政府职能部门牵头,分管领导为第一召集人,按照“职责相近、能力适应、工作需要”的要求,进一步明确主管单位、职责部门、工作要求等,逐步建立和完善儿童早期教育管理体制和指导体系,推进和发展我省早期家庭教育工作。   (二)建立早期家庭教育的社会服务体系   1.构建儿童早期教育的社区服务网络   家长是接受儿童早期教育知识的对象,也是早期教育的实施者,家庭是实施早期教育的主阵地,社区是实施早期教育的重要依托。各级政府要将早期教育纳入政府的公共服务范畴,纳入社区教育、宣传、文化和设施配置等社区工作内容中,以儿童教育为纽带,通过儿童早期教育的实施,凝聚家庭关爱、邻里互助,形成社会合力,构建和谐社会。在社区建设过程中,要大力发展公办托幼机构,提供“广覆盖、保基本”的早期教育公共服务网络。我省要加大政府投入,新建、改建、扩建现有的社区教育(活动)中心,开办公益性的社区家长学校、社区儿童友好家园或社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为儿童早期家庭教育提供指导、辅导或治疗服务。城镇小区建设应根据居住区规划和居住人口规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套建设幼儿园或托幼机构,配套幼儿园或托幼机构要与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对于新开发的大型居民区,要在配套建设的社区活动中心内设置家庭教育指导中心或早期教育中心。城乡社区建设、中小学布局调整后的富余教育资源和其它富余公共资源,要优先改建成幼儿园或托儿所。   2.发挥现有托幼机构的示范指导作用   调查发现,多数城乡家长都认为送孩子到幼儿园、托儿所是最理想的育儿方式。托幼机构在家长科学育儿辅导和家庭教育指导上负有一定的责任和义务,具有重要作用。因此要加大对托幼机构的指导和扶持力度,引导现有托幼机构积极投身儿童早期家庭教育服务,形成以“园所为主导、家庭为主体、社区为依托”的早期家庭教育指导体系。目前,各地托幼机构以民营为主,呈现多元化发展的态势,但发展和管理尚不规范。面对这种情况,我省要借鉴上海市的做法,在每个区建设公益性的早期教育中心,发挥公益性机构对民营早教机构的榜样、示范和引领作用。要积极扶持面向大众、收费较低的普惠性民办托幼机构。要加强对民营早教机构的管理和引导,出台早期教育机构的准入标准和教学内容的设置,制定评估和验收办法,防止和纠正早期教育“小学化”倾向,确保早教机构的教育质量。现有托幼机构要创新服务方式,采取办班和入户等形式,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关注个体差异,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保教结合,寓教于乐,为社区儿童和家长提供早教科学信息与指导。
  3.加强儿童活动场所的建设   政府在城乡基本建设规划决策中,要充分体现儿童观念,在建设城乡文化体育设施过程中,一定要配套建设有社区儿童中心、儿童图书室(角)等活动场所,要配备一定的儿童玩具、书籍等设施,方便儿童和家长就近参加活动。儿童有地方玩,家长也有机会交流育儿经验,学习育儿知识,丰富家庭和社区的文化和业余生活。调查发现,许多家长不知道所在社区有没有托幼或早教机构,反映出儿童活动场所少而不均,有些地区比较密集,另一些地区出现空白。因此,要重视早期教育机构和儿童活动场所的布局与规划,同时引导社区内的幼儿园、托儿所的儿童活动设施定期为本社区的儿童开放,以满足儿童早期教育的需要。   4.重视儿童早期家庭教育舆论宣传   各级政府职能部门要自觉承担起儿童早期家庭教育的宣传责任。要充分发挥报刊图书等传统媒体,特别是电视在传播早教信息和知识中的重要作用,要借助互联网、手机等新媒体,开办网上家长学校、短信家长学校、专家在线咨询等;要利用社区、村居、企业等平台,组织父母或监护人接受若干时数的家庭教育培训;要制作家庭教育知识手册、宣传单等发放到家庭。同时,还要加强电脑、电子游戏等新技术手段在早期教育中的应用研究,及时推广符合信息时代要求的教育软件和玩具,以适应儿童早期家庭教育和提高儿童素养的需求。   (三)建立早期家庭教育的长效培训体系   1.重视对父母(养护人)的培训   养护人是孩子第一任老师,是儿童早期家庭教育的具体实施者,在儿童早期发展和健康成长上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在现有条件下,可根据家长的不同需要采取不同的指导策略,例如,针对年轻家长对同龄孩子家长的育儿经验感兴趣,可多组织同龄孩子与家长一起活动,提供交流与探讨的机会;乡村家长多有兼职,月收入、文化水平不高,可利用孩子还在哺乳期、母亲暂未外出打工的机会,组织小型有地方特色的家庭养育指导讲座,送科学养育小册子,上门服务等;年轻父母与长辈照料孩子的方式和观念不同,已成为他们实施早期教育的主要困难之一,可设置专门课程帮助两代人提高人际关系协调能力,发挥各自优势,共同提高早期教育的水平;还要将“关口”前移,面向新婚未育家庭或准父母进行家教知识培训,在他们领取结婚证、准生证的时候就要上课,提前接受科学育儿知识的学习,还可试行对申请生育的年轻父母进行家教知识的考核,考核合格获得证书者才发准生证。   2.加强对从业人员的继续教育   调研发现,我省目前从事早教指导工作的教师大多数是从幼教行业经过短期培训改行而来,在早教观念、文化素质、教学技能等方面远远达不到高质量服务指导的要求,早教人才缺口非常大。而早教行业具有很强的专业性,特别是从事0-3岁婴幼儿早教指导活动,它需要指导教师熟知0-3岁各年龄、月龄段婴幼儿身心发展的规律,并围绕营养与健康、认知与语言、感知与运动、情感与社会性等内容设计活动。还需要具备指导家长的知识和能力。而以3-6岁幼儿为主要教育对象的幼儿园教师对低龄婴幼儿的发展与教育往往缺乏精细化、操作化的专业知识,难以从适宜性、可行性等方面准确把握0-3岁婴幼儿教育活动的特点。我们建议,我省要在师资队伍培养方面进行制度创新,制定“早期家庭教育指导师”的基本素质要求和资格认证制度。省妇联可与省劳动人事部门合作,委托高校建立早期家庭教育师资培训基地,培训合格的持证家庭教育指导师。将从业人员的培训纳入继续教育范畴,加以考核认定。   3.加快对专业人员的培养   目前,我国还没有专门的学校和专业培养早教师资。为了保障人才的供给,我们建议在师范类院校增加开设早教指导专业,培养高层次早教人才,他们可以根据“托幼一体化”的发展趋势,充分挖掘0~3岁早期教育的课程资源,对学前专业学生所学课程内容进行调整和更新,以便他们走上工作岗位后能顺利适应学前教育机构的工作。负责早期教育的主管部门要研究制定早期教育机构在队伍建设、教师职称评定、福利待遇等方面的政策和规定,为其坚持公益性社会服务提供政策性保障。   (作者单位:广州市教育科学研究所)      参考文献   ①⑤唐大章.正确解读0-3岁儿童早期教育,推进早教事业快速健康发展[J],现代幼教,-9   ②李春敏.对人口早期教育的实践与思考[J].人口与计划生育,   ③李麦浪.广州市家庭儿童早期教育现状研究报告[A].熊少严,戴双翔.社会变迁中的家庭教育[C].广东,广州:广东科技出版社,.   ④仇逸,徐敏.中国婴幼儿教育水平较低 早教进入国家决策视野[J].半月谈,2008,12.   ⑤胡妙.新世纪奥巴马政府早期教育政策特点及启示[J] 基础教育参考, -35.   ⑥郑晶.新西兰早期教育十年战略计划及其启示[J].教育导刊,2009,01.   ⑦赵忠心.家庭教育学[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1:51.   ⑧Bigner, J. Parent-child Relations. Merrill Parentice Hall.2002.   ⑨Cobb S. Social support as moderator of life stress. Psychosomatic Medicine, 0-314.   ⑩House J S. Work, Stress and Social Support. Reading MA: Addison Wesley, 1981    11 严碧芳,徐华莉. 福建省南片区漳州市区早期教育模式探索[J],鸡西大学学报,2010,01.    12 肖慧,高波.让乡村孩子也享有早教权利――我省23个试点县(区)进村入户实施人口早期教育[J] 当代贵州,20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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