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郑州房管局刻假章案例

任检案例|伪造印章作“假” 犯罪受到真处罚任检案例|伪造印章作“假” 犯罪受到真处罚遥远的诗歌百家号陈思凯,男,个体。因涉嫌伪造公司印章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经济宁市任城区检察院批准逮捕。案情回放被告人陈思凯从58同城网站搜索济宁部分企业信息,私刻了济宁尚润电器有限公司、山东晨科机械有限公司等41家公司印章办理信用卡业务,于日被匿名举报后查获,当场查获疑似私刻公章41枚,经侦查,查获的印章的防伪代码和真实的印章防伪代码不符,均为伪造。检察君普法《刑法》第280条规定:【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罪】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随处可见的犯罪除了故意伪造印章、变造证件之外,满街张贴的小广告也被称为“城市牛皮癣”,其内容不仅有办假证、开假发票、出租房子、维修、通厕所、招聘,还有医疗、药品广告等等。粘贴的、手写的、喷印的,多种多样;红的、绿的、蓝的、黑的、白的,可谓五颜六色;电线杆、候车厅、楼道口、报亭旁都有它们的身影,真是“市容铲不尽,春风吹又生”!“城市牛皮癣”不仅严重损害城市形象,影响环境卫生,又使居民上当受骗,蒙受损失。检察君提示私刻印章、伪造假证无疑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但故意使用假印章、寻找办理假证的也不例外,检察君在此提示广大市民:使用印章、办理证件、开具票据等一定要通过正规渠道,避免上当受骗的同时,更重要的是自觉遵守国家法律,自觉抵制这种违法犯罪行为。来源:济宁任城检察微信号(jnrcjc)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百度立场。系作者授权百家号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遥远的诗歌百家号最近更新:简介:生活的好味道,看到生命的无常。作者最新文章相关文章伪造印章被判刑案例
现在又许多关于伪造印章被判刑案例,上次看到一例,给大家介绍下。王某伪造了四川公司的质量检验专用章以通过验收.鉴于铁路公安机关严查此类案件,王某主动投案自首.后该案开庭,并当庭宣判,王某因串通投标罪、伪造公司印章罪,数罪并处,法院作出上述判决。判处王某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大家都知道刻假章是违法的,但是还是有些人为了钱而造假,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刻假章被判刑的案例,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伪造印章被判刑案例一近日,小编收到许多网友的疑问:&公章那么容易伪造,盖章的意义何在?突然发现,签名貌似也有同样的问题&那么网友们对于这类问题是如何看待呢? url:http://szb.qzwb.com/dnzb/html//content_265135.htm,id:0早报讯(记者丰晓飞通讯员杨长平)只因嫌往来总公司盖章麻烦,分公司负责人竟然授意公司总经理私刻总公司印章.近日,分公司负责人汤某峰和总经理黄某琦被思明法院判犯伪造公司印章罪.本报讯(武检 记者 蔡小莉)为了帮客户办理保险理赔,汽修部老板杨超找人伪造了一枚派出所的公章,加盖在擦挂证明上,并提交给保险公司.昨日记者获悉,武侯区检察院以涉嫌买卖国家机关文件、证件、印章罪,对杨超及卖章给他的妇女涂传兰批准逮捕.据甘肃经济日报报道(记者 苏叶 通讯员 邢琼)邓某早年因伪造国家机关印章被判刑,出狱后不思悔改重操旧业.10月24日记者获悉,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法院日前公布了这起伪造国家机关印章案,被告人邓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2016年3月初,被告人邓某在兰州市七里河某小区其租住房内,通过制作假证销售于他人牟取非法经济利益.3月24日,公安人员在邓某租住房内将其抓获,当场查获假证皮套4171份,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武装部队印章1488枚,以及电脑1台、过塑机1台以及打印机1台等制假工具.
(原标题:伪造、买卖假证件印章 两湖南女子在定边获刑)
漫画/张永文 " nothing_class="group1" > 中山市某照相馆经营者周某海伪造公司印章,为他人伪造离职证明,为他人套取住房公积金提供便利,从中谋取不法利益.近日,市第一人民法院对上述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周某海犯伪造公司印章罪和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通讯员孟久皓 王群)近日,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一起合同诈骗、诈骗案,被告人秦洪云犯上述两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被告人仝艳兵犯合同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被告人张沛君犯合同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具体犯罪事实如下:近日,信阳市负忧ㄔ荷蠼崃艘黄鹦炭扑迪吧锿沙鏊,伪造dna鉴定报告帮人补录户口的刑事案件,被告人付某、耿某某因犯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为顺利承接机车配件维修项目,王某私下与襄阳两家公司串通参与投标,控制投标报价并“围标”.中标后,他为了省钱,又伪造质量检验专用章以蒙混过关.22日上午,此案在襄阳铁路运输法院开庭,并当庭宣判,判处王某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对内容有意见请举报内容:【案例】为骗专项资金伪造13枚银行印章
为鼓励新兴企业健康发展,国家常以专项资金形式从财政角度给予支持。可有些企业,明明不符合国家支持的条件,却想方设法去争这块“唐僧肉”,结果误入歧途。
因伪造银行核算专用章、行长私章共13枚,编造资信证明书、固定资产贷款合同等材料,诈骗广东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政银企合作专项资金”共计121万元,樱达生活电器(中山)有限公司(下称“樱达公司”)原副总经理雷英昊近日被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5万元。所幸的是,由于案发,该项资金未实际拨付。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雷英昊未提出上诉。
伪造印章,编造虚假申报材料
2013年6月,广东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政银企合作专项资金”开始启动申报后,时任樱达公司副总经理的雷英昊在明知公司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情况下,与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明、财务总监李某红(均另案处理)合谋,通过伪造银行印章、编造相关文件材料等手段,骗取专项资金。
随后,雷英昊等人共伪造工商银行佛山市某支行核算专用章12枚(印章上的具体核算时间不同)、伪造该行行长私章1枚,编造银行资信证明书、固定资产贷款合同、借款借据、还款利息清单等文件资料后,加盖假印章,后以“智能控制咖啡饮料酿制设备技术改造”项目的名义,向有关部门申报贴息额度为121万元的专项资金。警方查获的资料显示,该项目以雷英昊为负责人,谎称已向工商银行贷款2500万元。
据了解,“战略性新兴产业政银企合作专项资金”是广东省财政部门根据省政府的决定统筹发放的政策性专门资金,用于对获得合作金融机构贷款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项目进行贴息补助,重点支持高端新型电子信息、新能源、新材料等投资拉动大、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的重点产业化建设项目,目的是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放大作用,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培育和发展。
警方及时查获,诈骗未能得逞
日,中山市公安局南头分局民警到樱达公司调查其他合同诈骗案件,要求公司副总雷英昊到公安机关协助调查。雷英昊见有民警到樱达公司开展调查活动,怕其伪造印章和资料、诈骗专项资金的行为被发现,遂打电话要求该公司研发总监蒋某将放在其办公室的假印章扔掉。蒋某随即安排公司员工雷某将假印章带离厂区。雷某将假印章藏在口袋中准备离开公司时,引起办案民警的注意。民警当场从其身上查获13枚假印章,本案浮出水面。
据了解,受雷英昊提供的虚假申报材料蒙骗,相关部门2013年12月通过了对樱达公司申报项目的评审,拟安排121万元的贴息额度,并在互联网上进行了公示。案发后,接到警方通报,广东省经信、财政部门及时取消了对樱达公司的项目贴息计划,专项资金121万元未实际拨付给该公司,雷英昊等人的犯罪行为未能得逞。
触犯两个罪名,从一重罪处罚
2014年7月,中山市第二市区检察院依法以诈骗罪对雷英昊提起公诉。经开庭审理,中山市第二法院支持检察机关的指控意见,于近日一审以诈骗罪判处雷英昊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5万元。
据参与办案的检察官介绍,雷英昊伪造工商银行核算专用章的行为涉嫌伪造公司印章罪,利用加盖假印章的虚假资料骗取专项资金的行为涉嫌诈骗罪,由于两个罪名属牵连犯,依法应从一重罪处罚,遂以诈骗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官进一步解释,牵连犯是一个刑法理论概念,是指出于一个犯罪目的,实施数个犯罪行为,各个犯罪行为之间存在手段与目的或原因与结果之间的牵连关系,分别触犯数个罪名的犯罪状态。对于牵连犯,除法律有明文规定的外,应从一重罪论处。
印章刻制乱象丛生,亟须加强监管
根据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印章的规定》相关条款,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刻制印章,应当到当地公安机关备案,并到指定的刻章单位刻制。而在现实生活中,非法刻制、贩卖假印章的情况却时有发生,印章刻制行业应进一步加强监管。
记者了解到,一些刻字摊点、刻字商铺没有严格约束自己的经营行为,在没有取得公安机关赋予的公章刻制资格的情况下,随意接受公章刻制业务。一些制贩假证假章的不法分子更是通过张贴小广告、派发卡片等形式,公然招揽假公章制作业务,严重破坏了印章制刻行业的管理秩序。尤其是随着电子商务的繁荣,公章刻制网上交易的现象层出不穷。记者尝试与某大型购物网站上多家印章刻制商户进行联系,在问及刻制公章是否需要出具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时,不少商家明确或隐晦地表示不需要履行相关法律程序。此外,互联网上随意可以下载的印章制作软件,也进一步扰乱了印章的监管和使用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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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网友发言只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的观点或立场。【实务】最高法公报:假公章典型案例三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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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最高法公报:假公章典型案例三则
来源/ 马慧强本文仅供交流学习,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欢迎投稿实务文章至:.cn近日,国海证券前员工私刻假公章一事引发广泛关注。国海证券也发布公告,声称:'我司认可与与会各方的债券交易协议'。据财新网报道,中国证券业协会连夜召集几十家涉事机构商讨解决方案,提议将国海证券认定为主要责任方,其他券商作为次要责任方,要求两边共同承担损失。但是,诸多假公章事件的各方责任在司法实践中如何认定?作者从最高法公报中选取了三则涉及假公章的案例,与大家分享。建行浦东分行诉中基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二审案基本事实:原审法院查明,中国出口商品基地建设总公司(以下简称中基公司)为本案系争贷款向建行浦东分行出具《不可撤销担保书》一份。。。。。。担保书上有薛钊的签章并且加盖有中基公司的公章。上述担保书上所盖的中基公司公章与中基公司预留在国家工商局备案的公章印文样式不相一致。中基公司作为投资股东之一,在向上海市浦东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以下简称浦东工商局)递交的有关设立登记材料上多处使用了本案系争担保章。本院确认原审判决查明的第4项关于系争担保章多次使用的事实。但关于变造印章为中基公司所使用的事实不能予以认定。1.《不可撤销担保书》上'中国出口商品基地建设总公司'印文与'中国出口商品基地建设总公司贸易发展部'印文是同一枚印章盖印形成的。2.《不可撤销担保书》'薛钊'签名与中基公司法定代表人薛钊当庭留取的签名不是同一人书写的。裁判理由:最高法二审认为,经本院委托司法鉴定认定建行浦东分行《不可撤销担保书》上中基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系伪造、公章系由其他公章变造盖印形成的,且经当事人举证和本院查证均不能证明该变造的中基公司章系中基公司自己加盖或者授意他人加盖的,不能证明中基公司明知该担保书的存在而不作否认表示,也不能证明中基公司自己在其他业务活动中使用了该变造的中基公司章或者明知他人使用该变造的中基公司章而不作否认表示,《不可撤销担保书》上的签名和变造的中基公司章均不能认定或者依法推定为中基公司真实意思表示,因此该《不可撤销担保书》不成立,中基公司不应承担上海中益公司对建行浦东分行450万美元借款本息的担保责任。案例检索:建行浦东分行诉中基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二审案(2001)民二终字第155号兴业银行广州分行与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二审案基本事实:原审法院审理查明,2002年10月间,崔绍先(时任深圳机场公司总经理、董事会董事,主持深圳机场公司的日常工作)使用深圳机场公司的公章以深圳机场公司名义与民生银行广州分行签订了1.3亿元的银行承兑合同。。。。。。2003年3月,崔绍先使用深圳机场公司的公章以深圳机场公司名义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州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广州分行)签订了贷款1.6亿元的合同,以该1.6亿元贷款偿还了前笔向民生银行广州分行的借款本息。在此笔贷款到期时,崔绍先亲自与兴业银行广州分行人员商谈贷款,并向兴业银行广州分行人员介绍西北亚奥公司出纳员李振海为深圳机场公司助理会计师,指使李振海假冒深圳机场公司工作人员(崔亲笔涂改自己的名片给李振海印制名片),使用私刻的深圳机场公司公章于日与兴业银行广州分行签订《基本授信合同》,约定兴业银行向深圳机场公司提供最高限额为人民币3亿元的基本授信额度,用于解决深圳机场公司正常的流动资金周转,授信有效期自日至日止。同年7月14日和12月9日,李振海按崔绍先的授意代表深圳机场公司在崔绍先办公室与兴业银行广州分行分别签订了数额为2亿和2500万元的两份贷款合同,共贷款2.25亿元,年利率4.779%,贷款期限一年。。。。。。日,崔绍先又亲自用私刻的深圳机场公司假公章在其办公室与兴业银行广州分行签订了三份各7500万元的借新贷还旧贷合同,年利率5.841%,贷款期限一年,对2.25亿元贷款延期。本院对原审判决认定的事实予以确认。裁判理由:本院认为,本案二审的焦点问题为:深圳机场公司和兴业银行广州分行签订的基本授信合同和相关借款合同的效力,崔绍先的行为是否构成表见代理,及深圳机场公司和兴业银行广州分行的民事责任承担问题。崔绍先等人的真实目的是骗取银行信贷资产,签订本案所涉基本授信合同及相关贷款合同只是诈骗银行信贷资产的形式和手段。上述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三)项规定的合同无效情形,原审判决根据上述规定认定本案所涉基本授信合同及相关贷款合同系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上述合同无效并无不妥,本院予以维持。崔绍先利用其特殊的身份参与骗贷活动固然系主要原因,但也与深圳机场公司规章制度不健全、用人失察、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监管不力密不可分,故深圳机场公司在本案中具有明显过错,应依法对兴业银行广州分行的损失承担主要的赔偿责任。深圳机场公司作为上市公司,在长达两年时间内未在上市公司半年报和年报中披露本案所涉贷款,兴业银行对此亦未能察觉并采取相应措施,反而与其签订了借新还旧的新合同。故兴业银行广州分行在本案中也存在一定过错,对本案的损失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本院认为,表见代理是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继续以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而善意相对人客观上有充分的理由相信行为人具有代理权,则该代理行为有效,被代理人应按合同约定承担其与相对人之间的民事责任。但是,在相对方有过错的场合,不论该种过错是故意还是过失,无表见代理适用之余地。因本案基本授信合同及相关贷款合同,均为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无效合同,且兴业银行广州分行在本案所涉贷款过程中具有过错,故本案不适用合同法关于表见代理的规定。案例检索:兴业银行广州分行与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二审案(2008)民二终字第124号齐河环盾钢结构有限公司与济南永君物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基本事实: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一审查明,根据(2006)历城民商初字第1113号民事卷宗中的调查材料及中国第九冶金建设公司第五工程公司出具的书证表明,'第九冶金建筑公司第五分公司'公章是虚假的。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查明,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属实,予以确认。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查明的事实与原一、二审认定的事实一致。本院再审查明的事实与原审判决认定的事实一致。裁判理由: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一审认为,环盾公司冒用虚假资质,使用虚假公章与永君公司签订的三份钢结构工程施工合同均是无效合同。但由于环盾公司按质量要求完成了钢结构厂房工程,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永君公司也已经接收厂房并已投入使用,所以,环盾公司可以实际施工人的身份主张工程款。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认为,环盾公司使用虚假'第九冶金建筑公司第五分公司'的名义与永君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第九冶金建筑公司第五分公司'公章系环盾公司冒用,环盾公司不具有承包涉案建筑工程的资质,违背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故环盾公司与永君公司签订的三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均无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的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认为,环盾公司冒用'第九冶金建筑公司第五分公司'的名义,使用虚假公章与永君公司签订的三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均无效。因环盾公司按工程质量要求施工完成了工程,经验收工程质量合格,永君公司已经接收了工程并已投入使用,环盾公司以实际施工人的身份主张工程款,予以支持。本院认为,根据原一、二审查明的事实和证据,能够证明承包人'第九冶金建筑公司第五分公司'系环盾公司工作人员假冒中国第九冶金建设公司第五工程公司的企业名称和施工资质承包涉案工程,环盾公司的行为构成欺诈,且违反了建筑法以及相关行政法规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取得相应等级资质证书后,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的强制性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之规定,应当认定环盾公司假冒中国第九冶金建设公司第五工程公司的企业名称和施工资质与永君公司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本院认为,尽管当事人签订的三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在工程已竣工并交付使用的情况下,根据无效合同的处理原则和建筑施工行为的特殊性,对于环盾公司实际支出的施工费用应当采取折价补偿的方式予以处理。案例检索:齐河环盾钢结构有限公司与济南永君物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2011)民提字第10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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