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费用中,研发费用需要注意哪些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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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研发费用的八大构成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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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研发费用的比例到底是怎么样计算出来的?
2007年研发费用是100万, 销售收入是1000万2008年研发费用是300万,销售收入是6000万2009年研发费用是800万,销售收入是2.1亿那么研发费用的比例就是 100+300+800/000=4%那么以最后一年2009年的收入2,就要看最后一年的销售收入多少定的。举例子:一个企业从八戒科技服务上了解到研发费用的比例=近三年的研发费用总额/近三年的销售收入总额这个比例是否符合条件.1亿,研发比例至少要超过3%,那么这个就完全符合条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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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集用途不同
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时,归集研发费的目的在于计算研发费占销售收入的比例是否符合规定,这是申请时的一项必备条件;而加计扣除政策中,归集研发费是为了按其发生额的50%,在计算应纳税所得税时加计扣除。
归集要求不同
高新技术企业的研发费需在认定或汇缴备案时报送《企业年度研究开发费用结构归集表》等相关资料;而加计扣除的研发费在享受加计扣除优惠时需履行备案手续,填报《可加计扣除研究开发费用情况归集表》等相关资料。&
归集口径不同
两者虽为同一研发过程中发生的费用,但八大项费用的具体归集口径不同。总体来说,高新认定研发费的口径大于加计扣除中研发费的口径,两者之间的差异主要体现在:&
& &(一)人员人工。加计扣除中人员人工只包括研发人员的工资、薪金、奖金、津贴、补贴,而高新认定除上述内容外,还将企业缴纳的研发人员基本社会保险费用、公积金补助费、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等与其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也列入研发费中。&
& &(二)直接投入。加计扣除中的直接投入包括材料、燃料、动力费用以及专门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制造费。而高新认定中除上述内容外,还包括试制产品的检验费、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简单维护费等。&
& &(三)折旧费用和长期待摊费用。加计扣除中该项只包括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或租赁费。而高新认定中还包括研发在用建筑物的折旧以及研发改建、修理中的长期待摊费用。&
& &(四)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高新认定规定的研发费第七项为“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而加计扣除的规定中则没有这一项。两者对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的处理是不同的,前者要求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发生额的80%计入研发费用总额。后者要求委托开发的研发项目,由委托方按照规定计入研发费用,并无比例的要求,且在归集时要求受托方提供相应的费用支出明细表。&
& &(五)其他费用。由于高新认定时采取了不完全列举的方法,而加计扣除则采取正列举的方法,所以加计扣除政策中未列举的项目,都不允许计入加计扣除的范围。而高新认定中的研发费还包括为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其他费用,如办公费、通讯费、专利申请维护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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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研发费用的八大构成要素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研发费用的八大构成要素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研发费用的八大构成要素
□财会月刊全国优秀经济期刊·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研发费用的八大构成要素
测度企业研发费用强度是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的重要环节之一。科技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号,简称“362号文”)对需要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的一些测度指标做出了具体规定,这其中就包括对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费用构成项目的详细规定。按照362号文的要求,企业应对包括直接研究开发活动和可以计入的间接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进行归集,具体包括八大要素。
一、人员人工
362号文规定,人员人工是指从事研究开发活动的人员(也称研发人员)全年的工资薪金,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其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界定人员人工,首先必须明确其消耗主体即研发人员的支出。
构成。企业研发人员主要包括研究人员、技术人员和辅助人员。研究人员,是指企业内主要从事研究开发项目的专业人员。技术人员,是指具有工程技术、自然科学和生命科学中一个或一个以上领域的技术知识和经验,在研究人员指导下参测试和与关键资料的收集整理,编制计算机程序,进行实验、分析,为实验、测试和分析准备材料和设备,记录测量数据,进的14%计算扣除,而会计上对企业2007年已经计提的职工福同时,在2008年以后发生的福利费,应首先利费要予以冲回。
冲减福利费余额,对余额不足以支付实际发生的福利费的,其不足部分只要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14%,应当准予税前扣除。对未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和新《企业财务通则》的企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由于2007年及以前年度允许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工资包括计税工资、效益工资和提成工资等,因此职工福利费的会计和税务处理也有所不同,会计上是按工资总额的14%计算,而企业所得税法是按允许税前扣除的计税工资、效益工资和提成工资等计算,超过税前允许扣除的部分福利费在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要进行纳税调增处理。所以对于2008年年初的“应付福利费”科目余额,要区别不同情况进行处理。
1.当“应付福利费”科目为借方余额时,表明福利费的使用超支,超支部分在会计上是依次冲减年初未分配利润、任意公积金和法定公积金等;在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以前年度的超支部分不能在当年税前扣除,只有当年的支出部分才能在当年工资薪金总额14%的范围内扣除。
2.当“应付福利费”科目为贷方余额时,表明以前年度福2009.王学军
行计算和编制图表以及从事统计调查等工作的人员。辅助人员,是指参与研究开发活动的熟练技工。
对研发人员人数的统计主要是统计企业的全职工作人员,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来鉴别,对于兼职或临时聘用人员,全年须在企业累计工作183天以上。
本文涉及的研发人员和《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研发费用财务管理的若干意见》(财企[号)规定的企业研发财企[号文规定的企业研发人员人员不完全相同。
是指从事研究开发活动的企业在职人员和外聘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为其提供直接服务的管理人员。
正确理解研发人员的构成还需要注意其与企业科技人员的区别。企业科技人员是指在企业内从事研发活动和其他技累计实际工作时间在183天以上的人员,包括直接科术活动、
技人员及科技辅助人员。也就是说,企业科技人员不仅包括研发人员,还包括科技应用、进行科学化验和科技检验的人员以及其他辅助人员。
另外,人员人工不包括研发人员的福利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其他职工薪酬。由于研发人员可以外聘,人员人工可以包括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财企[号文利费有结余,根据国税函[号文件的规定,2008年实际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应首先冲减以前年度的结余。但如前所述,应付福利费中有一部分在以前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已进行了纳税调增处理,并没有在税前扣除,那么在以后年度将这部分结余用于发放职工福利时,应允许企业在计算所得税时作纳税调减处理;如果改变用途没有用于职工福利的,由于原来已作纳税调增处理而没有在税前扣除,所以也就不应该调增应纳税所得额。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和新《企业财务通则》的企业,其结余的职工福利费不得挪作他用。比如,将结余的福利费用于支付业务招待费,虽然并不影响企业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但为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对企业改变用途的职工福利费部分作纳税调增处理。国税函[号文强调的是:企业以前年度累计计提但尚“已在税前扣除”,属于职工权未实际使用的职工福利费余额
益,如果改变用途的,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但并非所有结余的福利费都一定可以全额税前扣除,超过计税工资总额14%计提的福利费并不能在税前扣除,对此结余的部分改变用途的,应当不属于税法约束范围。但在实践中福利费结余中哪些“已在税前扣除”的金额仍有待明确。○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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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认定中研发费用构成的八大要素_经管营销_专业资料。详细介绍高新认定费用的归集。高新认定中研发费用构成的八大要素测试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强度是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的...00:09) 转载 标签: 杂谈
分类: 财会与税务 高新认定中研发费用构成的八大要素中国财税浪子王骏 测度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强度是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的重要环节之一...高新认定中研发费用构成的八大要素_经管营销_专业资料。高新认定研发费用高新认定中研发费用构成的八大要素 审查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强度是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的重要环节之一...研发费用的八大要素_销售/营销_经管营销_专业资料。一、人员人工国科发火〔2008...的劳务费用,这里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等人工费用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并不...高新认定中研发费用构成的八大要素 测度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强度是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的重要环节之 一。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 ...和工作指引的有关规定,测度企业研究开 发费用强度是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的重要...下面就研发费用的主要构成要素简要说明如下: 1、人员人工人员人工支出包括:从事...企业研发费用核算方法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照八大类费用项目核算,三级科目按照研发项目设置,这样...2、研发费用的调整应与研发项目、知识产权等要素统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高新认定...了明确的规定,其中包括八大类费用,采取了不完全列举...而企业研发费 用加计扣除的规定中则没有这一项, ...一、科目体系设置(三种方法)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二级科目按照八大类费用项目核算, 三级科目按照研发...2、与研发项目、知识产权等要素统筹考虑 高新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高新认定...了明确的规定,其中包括八大类费用,采取了不完全列举...而企业研发费 用加计扣除的规定中则没有这一项, ...最新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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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企业进行研究开发活动可享受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可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具体为:计入当期损益未形成无形资产的,允许再按其当年研发费用实际发生额的50%,直接抵扣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该无形资产成本的150%在税前摊销。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
  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高新技术企业条件中,研究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例应达到规定要求,具体为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6%;
  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0,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0,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
  二、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和高新技术企业的研发费有何区别?
  两者均为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过程中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但由于适用政策的不同,在以下几方面又有所区别:
  目的、用途不同: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于企业享受加计扣除政策;高企研发费用于判定企业是否符合高企条件。
  归集口径不同:虽然两者均为同一研发过程中发生的费用,但两者归集口径不同。总体来说,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口径小于高企研发费口径,即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必然可以归入高企研发费,但归入高企研发费的费用不一定可以加计扣除。两者之间归集口径的差异详见问题四的《研发费科目、归集内容对照表》。
  管理要求不同:两者对应的研发项目均需办理确认、登记手续,并按规定进行归集。但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在享受加计扣除优惠前需履行备案手续,填报《研究开发项目可加计扣除研究开发费用情况归集表》等相关资料;而高企研发费在高企认定或汇缴申报前需报送《企业年度研究开发费用结
构明细表》等相关资料。
  三、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具体研发范围以及适用对象有哪些?
  研究开发范围:研究开发活动是指企业为获得科学与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工艺、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的具有明确目标的研究开发活动。企业通过研究开发活动在技术、工艺、产品(服务)方面的创新取得了有价值的成果,对本地区(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计划单列市)相关行业的技术、工艺领先具有推动作用,不包括企业产品(服务)的常规性升级或对公开的科研成果直接应用等活动(如直接采用公开的新工艺、材料、装置、产品、服务或知识等)。
  项目领域范围:研究开发活动必须是从事《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公布的《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07年度)》规定项目的研究开发活动。
  适用对象范围:适用于财务核算健全并能准确归集研究开发费用的居民企业。未按规定准确归集研发费用的企业、核率征收企业不得享受。
  四、研发费在会计核算方面有什么要求?需要如何设置科目,分别归集哪些内容?
  核算要求:企业开展研发活动,发生的研发费支出,应与正常的生产经营成本费用支出分别进行会计核算,并设立 &管理费用&&研发费(研发项目名称或登记编号)& 专账进行明细核算;涉及多种研发形式的,应分别归集研发费支出。
  科目设置及内容归集:&管理费用&&研发费(研发项目名称或登记编号)&科目下设三级级到六级科目:
  根据研发形式设置三级子科目:1、自行开发;2、委托开发;3、合作开发;4、集中开发。
  研发形式为自行开发和合作开发、集中开发的,应设置四到五级科目(见下表),企业可根据本企业实际需要设定六级科目。
研发费科目、归集内容对照表
四级子科目
五级子科目
直接从事研发活动的本企业在职人员的工资、薪金。
直接从事研发活动的本企业在职人员的津贴、补贴。
加班工资、奖金、年终加薪
直接从事研发活动的本企业在职人员的加班工资、奖金、年终加薪。
研发人员等与其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包括:企业缴纳的研发人员基本社会保险费用(含企业按照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标准和范围为研发人员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费)和公积金补助费,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等。
材料燃料和动力
从事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半成品、燃料和动力费用。
测试手段购置费
达不到固定资产标准的模具、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
工装及检验费
工艺装备开发制造费,设备调整检验费,试制产品检验费
仪器设备维护费
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简单维护费
仪器设备租赁费
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租赁费
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除仪器、设备外的房屋等固定资产的租赁费,及为实施研究开发项目而发生的其他相关支出
折旧费用与长期费用摊销
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
长期待摊费用
研发仪器、设备在改装、修理过程中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
研究开发项目在用建筑物的折旧费用,包括研发设施改建、改装、装修和修理过程中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
设计制定费
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
其他设计费
进行工序、技术规范、操作特性方面的设计等发生的其它费用。
装备调试费
工装准备过程中研发活动发生的费用(如研制生产机器、模具和工具,改变生产和质量控制程序,或制定新方法及标准等)。
无形资产摊销
因研究开发活动需要购入的研发软件所发生的费用摊销。
因研究开发活动需要购入的专利权所发生的费用摊销。
非专利发明(技术)
因研究开发活动需要购入的非专利发明(技术)所发生的费用摊销。
其他无形资产摊销
因研究开发活动需要购入许可证、专有技术、设计和计算方法等专用技术所发生的费用摊销。
勘探现场试验费
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
研发成果相关费用
研发成果的论证、鉴定、评审、验收费。
图书资料及翻译费
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
为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会议费、差旅费、办公费、外事费、研发人员培训费、培养费、专家咨询费、通讯费、专利申请维护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用等。
  注:五级子科目中,带*的&其他&可作为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归集范围,但不得作为加计扣除研发费归集范围。
  五、研发费如何分阶段进行归集?
  一个研发项目从规划到投产一般要经过以下几个步骤:
  市场调研与设计;
  立项;
  实验室试验;
  小试&&小规模试验,一般是指针实验室规模的工艺而言,也就是根据试验室效果进行放大;
  中试&&中试就是根据小试结果继续放大,是在大规模产量前的较小规模试验;
  批量生产。
  一般认为,上述1&5阶段为研究开发阶段,在研发阶段发生的支出可按规定进行研发费的归集;从第6阶段起,即从产品批量生产时点起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六、企业未设立专门的研发机构或企业研发机构同时承担生成经营任务的,如何进行费用分配?
  企业应按规定设立专门的研发机构,或成立专门的研发小组。不具备成立专门研发机构条件或企业研发机构同时承担生产经营任务的,应按合理方法将实际发生费用在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间进行分配,并按月编制相应的分配表;涉及多个研发项目的,再按合理方法将研发费分配至各研发项目,并编制相应的分配表。
  合理方法包括按实际工时等比重进行分配。分配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若因为合理原因确实需要变更的,需报主管税务机关同意。
  对纳税人在研发费和生产经营费用间、或各研发项目间划分不清的支出,不得归集进研发费用科目。
  七、研发费账务处理应提供何种凭证?
  企业应当提供证明费用实际已经发生的足够、适当的有效凭证。研发费明细账要与有效凭证一一对应,确保研发费用的真实、准确归集:
  研发人员工资薪金等,以职能部门(研发或财务部门)按月单独编制的工资清单(或分配表),作为有效凭证;
  为研发项目直接耗用的原材料,以领料单(需注明领用的研发项目)作为有效凭证;
  燃料、动力等间接费用,以分配表作为有效凭证;
  租赁费以租赁合同、发票及分配表作为有效凭证;
  折旧费等,以分配表作为有效凭证;
  其他项目根据实际情况凭相关有效凭证进行归集。
  八、企业将研发费计入管理费用核算后,形成试制产品如何处理?
  企业可于月末,对按规定已计入&管理费用&&研发费&科目并形成试制产品的支出,按正常财务处理转入相应会计科目。年末,以该科目及子目的借方发生额进行研发费的归集、计算。
  九、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优惠备案时的研发费如何归集、计算?哪些研发费不得作为高新技术口径研发费的计算依据?
  按上述规定设置、并按规定进行账务处理的&管理费用&&研发费&借方发生额,一般均可归集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或优惠备案时的研发费用,即根据研发费四级子科目相关内容按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口径进行归集填列《企业年度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但下列情况除外:
  人员人工科目中的其他,不包括兼职或临时聘用人员中,全年在企业累计工作不满183天的人员所发生的人工费用。
  四级子科目中的其他费用在高新技术口径归集时一般不得超过研究开发总费用的10%,另有规定的除外。
  十、享受加计扣除的研发费如何归集、计算?哪些研发费不得享受加计扣除政策?
  按上述规定设置、并按规定进行账务处理的&管理费用&&研发费&借方发生额,除五级子科目为&其他&外,一般情况下可归集进行研发费加计扣除,即根据研发费五级子科目按研发费加计扣除口径归集后,填报《研究开发项目可加计扣除研究开发费用情况归集表》,计算税前加计扣除额。但下列情况除外:
  已计入无形资产成本的费用不得填入《可加计扣除研究开发费用情况归集表》。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不允许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费用和支出项目,均不允许加计扣除。
  企业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凡由国家财政拨款并纳入不征税收入部分,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也不得加计扣除。
  企业依法取得知识产权后,在境内外发生的知识产权维护费、诉讼费、代理费、&打假&及其他相关费用支出,从管理费用据实列支,不应纳入研发费用。
  企业未设立专门的研发机构或企业研发机构同时承担生产经营任务的,应对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分开进行核算,准确、合理的计算各项研究开发费用支出,对划分不清的,不得享受研发费加计扣除。
  企业应于年度汇算清缴所得税申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规定的相应资料进行研发费加计扣除备案。申报的研究开发费用不真实或者资料不齐全的,不得享受研发费加计扣除,主管税务机关有权对企业申报的结果进行合理调整。
  十一、研发形式为委托开发的研发项目,其研发费用如何归集?
  对企业委托给外单位进行开发的研发费用,凡符合条件的,由委托方按照规定计算加计扣除,受托方不得再进行加计扣除。
  委托外部研究开发的项目成果应为企业拥有,且与企业的主要经营业务紧密相关。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的发生金额应按照独立交易原则确定。
  对委托开发的项目,受托方应向委托方提供该研发项目的《企业研究开发费用支出明细表(委托开发项目填报)》,否则,该委托开发项目的费用支出不得实行加计扣除。
  研发形式为委托开发的研发项目,由委托方按受托方向委托方提供的《企业研究开发费用支出明细表(委托开发项目填报)》,按上述规定进行研发费加计扣除口径的归集。按照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发生额的80%进行高新技术口径的归集。
  十二、研发形式为合作开发的研发项目,其研发费用如何归集?
  研发形式为合作开发的研发项目,合作方直接参与研发发生的研发费的,合作各方就自身承担的研发费用按上述规定进行加计扣除和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的归集。
  合作方按合同约定实际承担的研发费与直接参与研发发生的研发费存在差额的,在《研究开发项目可加计扣除研究开发费用情况归集表》第34行增加&合作(集中)开发研发费收付额&。差额大于0为企业支付的费用,用正数表示;差额小于0为企业收到差额部分,用负数表示。
  十三、研发形式为集中开发的研发项目,其研发费用如何归集?
  研发形式为集中开发的研发项目,其实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可以按照合理的分摊方法在受益集团成员公司间进行分摊,并按上述规定进行加计扣除和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的归集。
  企业集团采取合理分摊研究开发费的, 企业集团应提供集中研究开发项目的协议或合同,该协议或合同应明确规定参与各方在该研究开发项目中的权利和义务、费用分摊方法等内容。如不提供协议或合同,研究开发费不得加计扣除。
  企业集团采取合理分摊研究开发费的,企业集团集中研究开发项目实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应当按照权利和义务、费用支出和收益分享一致的原则,合理确定研究开发费用的分摊方法。
  企业集团采取合理分摊研究开发费的,企业集团母公司负责编制集中研究开发项目的立项书、研究开发费用预算表、决算表和决算分摊表(分摊表应根据研发费加计扣除口径进行归集分摊)。
  十四、2010年度已经发生的研发费用是否需要按以上规定进行归集?
  日后发生的研发费用,已作相关会计及涉税处理的,按上述规定进行调整。对使用财务软件无法及时调整会计科目的,按上述规定建手工调整辅助账。
  十五、享受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有哪些环节?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企业享受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一般包括项目确认、项目登记和加计扣除三个环节。
  项目确认是指享受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项目,需经当地政府科技部门或经信委进行审核,并取得《企业研究开发项目确认书》。
  项目登记是指企业取得《企业研究开发项目确认书》后,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主管税务机关对项目进行登记并出具《企业研究开发项目登记信息告知书》。
  加计扣除是指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前,企业对已经登记的研发项目所发生的研发费用,履行备案手续后享受税法规定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
  日后企业发生的研发项目未按规定进行研发项目确认、登记的,不得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未按规定进行研发项目确认、登记并享受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的,不得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
  十六、企业研究开发项目发生变化,是否需要办理变更手续?
  研究开发项目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研究开发项目变更的情形,企业应办理研究开发项目确认变更、登记变更,重新取得研究开发项目登记号:
  项目开发方式(自行开发、委托开发、合作开发、集中开发)发生改变的;
  原申报的研发项目中的部分内容发生调整,或者研究开发费预算发生改变超过10%的;
  需要变更登记的其他情形。
  十七、企业办理研究开发费用的项目确认手续有什么时间要求?
  企业当年立项或变更立项的研究开发项目,应自项目立项或变更立项之日起1个月内申请项目确认和登记;企业跨年度开发的研发项目,在首次立项研发的年度申请项目确认和登记,以后年度不再报送研究开发项目确认和登记资料。
  日后企业发生的研发项目,均需办理项目确认手续,并且原则上应在2010年11月底前完成。
  十八、如何办理研究开发费用的项目登记手续?
  研发费项目登记手续由相关部门内部流转,不需企业另行办理。
  由研发费项目确认部门完成项目确认后,将《企业研究开发项目确认书》连同企业申报的其他资料(一份)转交同级税务部门。
  市级税务机关收到资料后,按各企业所属区级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分配,各主管税务机关按规定进行项目登记,并自行进行登记项目的统一编号。
  各级税务机关应在收到《企业研究开发项目确认书》和企业其他申请资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登录&企业研究开发项目确认管理平台&,制作并打印《企业研发项目登记信息告知书》,告知纳税人项目登记号或不予登记的原因。
  十九、预缴是否可以享受研发费加计扣除?有些企业由于研发投入较大,按实际利润额预缴当年企业所得税确有困难的,有何政策?
  企业实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在年度中间预缴所得税时,允许据实计算扣除;在年度终了、按规定进行研发费加计扣除备案后,可在所得税年度申报和汇算清缴时依照规定计算加计扣除。
  除上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小于零的企业外,对本年度发生项目登记且上年度按规定享受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的企业,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预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9〕34号)规定,按实际利润额预缴当年企业所得税确有困难的,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可按照上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季度(或月)平均额预缴当年企业所得税。预缴方式一经确定,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
  二十、如何办理享受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的备案手续?
  已取得税务部门发放的《企业研究开发项目登记信息告知书》的企业,享受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时,应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前按规定进行备案。
  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时,应按照研究开发项目类别,分别将实际发生的符合税收规定的研究开发费用,根据研发费五级子科目按研发费加计扣除口径归集后,填报《研究开发项目可加计扣除研究开发费用情况归集表》,计算税前加计扣除额。
  委托开发项目,同时报送受托方提供的《研究开发费用支出明细表(委托开发项目填报)》。
  集中开发项目,同时报送研究开发费决算表、费用分摊表(根据研发费加计扣除口径进行归集分摊)和实际分享收益比例等资料。
  二十一、研发失败是否可以享受研发费加计扣除?当年度亏损是否可以享受研发费加计扣除?
  研发失败,当年度实际发生并符合规定的、按研发费加计口径进行归集的研发费用,可以享受加计扣除税收优惠。
  当年度亏损的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并符合规定的、按研发费加计口径进行归集的的研发费用,可以享受加计扣除税收优惠,增加的亏损额可以按税法规定进行弥补。
  二十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减免税备案时,研发费方面有什么要求?
  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在年度纳税申报前办理减免税备案时,应同时附报《企业年度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该表应按年度分研发项目,分别将实际发生的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规定的研究开发费用,根据研发费四级子科目相关内容按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口径进行归集填列。
  虽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但不符合有关规定条件(包括研发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企业,不得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优惠;已享受优惠的,应追缴其已减免的企业所得税税款。
(责任编辑:数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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