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以全额继承孩子父亲名下的遗产继承房产吗,孩子没有其它的继承人

独生子女房产继承又有新难题
来源:融360
都说&隔辈亲&,爷爷奶奶把好东西留给孙子女都是司空见惯的事。最近有朋友咨询融360房贷君,家里爷爷想把名下的一套房子过户给她,但是却遇到了问题。
事情是这样的,小李是家里的独女,从小由爷爷奶奶带大,跟老人关系很好,爷爷年岁已高,名下还有一套房产,想过户给疼爱的孙女,但是却被告知孙子女不在继承人群内,不能通过继承的方式过户房产。
我国的《继承法》规定,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第二顺位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顺序是: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第二顺位继承人不得继承;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的,由第二顺位人继承。
小李的爷爷、父母、姑姑还在世,奶奶两年前去世的。如果爷爷忽然去世,又没有留下遗嘱,按照《继承法》的规定,爷爷名下的这套房子,小李的父亲、姑姑有权力继承,小李不能继承。
以小李现在的情况,想获得房子的话有三种方式:
1、转手继承
说白了就是由第一顺位继承人的小李爸爸先继承,再转让给小李。不过这就需要提供小李奶奶的亡故证明,以及跟小李父亲同辈的姑姑放弃继承的声明。在这套房过户给父亲之后,再由父亲以赠与或者交易的方式,将房产挪到小李名下。和直接继承不一样的是,继承房产不需要继承人有购房资格,但如果接受通过交易完成过户,小赵受到限购政策限制,必须有购房资格,这一点一定要注意。
房屋赠与,指一方(赠与人)自愿把自己所有的房屋无偿赠与他人(受赠人),他人愿意接受的民事法律行为。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应订立书面合同。这种爷爷赠与孙子女的的情况,免交个税,并且可以在爷爷生前就能实现。
遗赠是指遗嘱人用遗嘱将其个人财产于其死亡后赠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个人、国家或集体组织的一种法律制度。小李爷爷可以设立遗嘱,但是这种方法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1)首先是爷爷设立遗嘱,因为继承法没有把孙子女、外孙子女列入继承人范围内,孙辈继承财产最直接的方式就是设立遗嘱。
2)配偶、子女等法定继承人主动放弃继承权。意思是虽然爷爷设立了遗嘱,但是也需要小李父母、姑姑主动放弃继承房产的权利。在实际案例中,中华遗嘱库在为继承人提取遗嘱的时候也会主动询问并记录继承人是否同意接受继承,并为当事人保存证据。
3)遗赠的时间限制。遗赠的生效时间是遗嘱的生效时间,必须在遗赠人死亡后才发生执行效力。也就是说小李要是想通过遗赠的方式过户房产,必须在爷爷去世以后。法定继承没有时间限制,但是遗赠在生效后有2个月时间限制,在实际生活中很多人因为办理老人的后事,过了两个多月才来办遗赠手续,结果时效已经过了。如果遗嘱保存在机构中,即使生前孙子女不知情,那两个月的时间可以从孙子女来领取遗嘱时开始计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规定,这种遗赠方式不受限购令限制,意思就是假如小李名下有其他房产了,在限购城市也不影响遗赠。
总的来说,隔代继承,如果老人健在的话还好,如果突然去世又没有留下遗嘱,孙子女想要过户房产可就要费一番周折了。所以老人如果有过户房产的打算,最好在生前就立下遗嘱,或者签订赠与合同,越早做好打算越好。
原标题:独生子女房产继承又有新难题 比继承父母房产还要麻烦!
编辑:李慧(房产)
[此文系转载,来源于融360,版权归属原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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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或无法全额继承父母房产居然是真的!用这一招可放心!
来源:楚天都市报 南方都市报 深度苏州(sdsz0512)综合整理
这几天,深度君的朋友圈被一篇《父母去世后,房屋肯定属于独生子女吗?结论惊呆了宝宝》的文章刷屏了,本来我们都觉得天经地义的事情突然间变得不那么理所应当了。
这几天,深度君的朋友圈被一篇《父母去世后,房屋肯定属于独生子女吗?结论惊呆了宝宝》的文章刷屏了,本来我们都觉得天经地义的事情突然间变得不那么理所应当了。
本来大家是不信的,但……
网传的案例让大家惊呆了!
文中给了大家一个案例:
父母去世留下一套学区房
小丽是父母的独生女儿,父亲王三宝十年前去世,母亲今年刚过世。父母亲生前在杭州留下一套127平米的房子,价值大约300万元。房产原先登记在父亲名下。父亲去世时小丽还未成家,因此就没去办理什么手续。现在母亲也去世了,而小丽也已经成家,女儿两周岁,再过一年就上幼儿园了。父母亲的这套房学区比较好,因此小丽就想把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然后把自己和女儿的户口迁到房子里去。
◆房管局遭拒
小丽拿着房产证和父母的死亡证明到了房管局,要求过户。房管局说仅凭这些东西没法给小丽办过户手续。小丽要么提供公证处出具的继承公证书,要么拿法院的判决书去,他们才给办。小丽没办法,谁愿意没事打官司啊,就马上去了公证处。
◆公证处碰壁
“公证处的人说让我把我爸妈的亲戚全部找到,带到公证处去才给办公证。可我爸妈的亲戚全国各地都有,有的都出国了,我到哪去找他们?”小丽找到我时,才说了几句就要哭出来了。
我心想完了,又一个发生了无数遍的继承疑难复杂案来了。她现在还只是觉得手续太复杂太烦。但听完我的分析,她就得彻底崩溃了。因为她会发现,即使她费尽周折找到她遍布全国甚至在国外的七大姑八大姨,众堂表亲兄弟姐妹,她也不一定能达到将房子过户到她名下的目的!
我详细询问了小丽父母双方家庭的情况,最后得出的结论是,小丽父母留下的这套房子,按法定继承的分配结果是:
1、这套房子是小丽父母的婚内共同财产,小丽父亲去世,这套房产的1/2属于小丽母亲,1/2属于小丽父亲的遗产。
2、小丽父亲死亡时,有三个继承人,那就是小丽母亲、小丽、还有小丽奶奶。如果没有特殊情况,那么三人平分1/2。因此母亲在原有1/2的基础上再获1/6,合计2/6,小丽分得1/6,奶奶分得1/6。
3、奶奶过世后,属于奶奶的1/6本该由小丽父亲的四兄弟姐妹转继承,一人1/24,但这时大伯和父亲先于奶奶过世了。根据法律规定,由大伯和父亲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也就是大伯的1/24由大伯的三个孩子继承各1/72,父亲的1/24由小丽继承。加上前面的1/6,小丽现在有5/24。
4、二伯的1/24,根据法律的规定,婚内继承的遗产除非遗嘱指定归个人,否则就是夫妻共同财产。从理论上讲,二伯离婚后,这1/24应该分成两半,二伯1/48,二婶1/48。
5、小姑姑和小姑父没离婚,因此共同拥有1/24。
6、现在母亲过世,母亲只有小丽一个继承人,因此小丽母亲的财产全部由小丽继承。所以小丽最终的财产继承份额是5/24+2/3=7/8。
听完分析是不是惊呆了!
这么不可思议的事情居然是真的
这么理所当然的事情在法律面前真相却是未必。
南都记者采访房管局、公证处和律师等,发现倘若父母生前未立遗嘱,未将房产赠予子女,确实过世后其房产(遗产)等都有可能被兄弟姐妹参与瓜分,无法令子女全额继承!
◆父母早逝,房产容易产生代位继承
据了解,1978年以后,计划生育成为我国的基本国策。在此之前,大部分中国的家庭都是子女成群。如今,生于四五十年代者已逐步进入老年。而他们的子女,普遍都是70、80后,其中不少都是独生子女。同时,我国在1998年才取消福利分房,商品房是从1998年以后才比较普遍。到现在,一个家庭拥有多套房并不少见。“以前的年代根本没有什么私产可继承,现在人们生活富裕,除了钱财,还有房产可被子女继承,类似继承的纠纷问题今后将会出现越来越多”。广东环宇京茂律师事务所主任何培华何培华表示。
按照法定继承关系,排在第一顺序继承的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这也意味着,在祖孙三代关系中,一旦中间的父辈早逝,如父辈无立遗嘱,祖辈也没放弃继承,那么原属于父辈的财产(房产)需均分给祖辈和孙辈。
“打比方,张三有一套房属于夫妻共有,如果张三早逝,而他的父母健在,那么属于张三的一半房产就由张三的父母、配偶和子女均分,有几个人就均分几份”。何培华表示,但假设张三的父母在张三去世后也去世了,那就产生了代位继承,“张三房产已被父母继承的份额就由张三的兄弟姐妹代位继承”。
同样,如果张三的妻子先于张三早逝,其岳父母健在,那属于张三妻子的一半房产,也会被岳父母参与均分。在岳父母去世后,他们继承张三妻子份额的房产也会被张三妻子的兄弟姐妹代位继承。
但用这一招就可以放心
何培华律师表示,为人父母一般都疼爱自己的子女,若想自己的财产在百年以后顺利被子女继承,最保险的方式就是立下公证遗嘱。“现在老年人的兄弟姐妹多,一旦发生代位继承,而且兄弟姐妹见钱眼开的话,自己想留给子女的财产份额分分钟会被瓜分掉一些”。
“如果疼自己的子女,生前立遗嘱是必须的,而且也是最保险的”。何律师认为,为人父母在年满50岁以后,最好就准备好立遗嘱。立了遗嘱发现子女不孝随时可更改遗嘱,按自己意愿分配财产。当然,也可以在生前就将房产之类赠予子女,“并附加条件,只要父母健在就享有房子的使用权”。
“就算父母立了书面遗嘱,也要凭着公证书才可以来办理产权过户”。天河区房管局工作人员表示,已故父母的遗嘱一定要经过公证处的公证,再凭着继承公证书、父母的房产证原件、继承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继承人亲自到房管局办理,“或者凭法院的判决书,但是继承一般没法起诉,最佳办法只能是去做公证”。
那么,继承公证需要怎么办?广州市海珠区公证处公证员胡先生介绍,如果继承人为独生子女,在父母已故的情况下办理继承公证需要父母的死亡证明、独生子女证;如果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去世的话也需要提供他们的死亡证明,“如果外公外婆尚健在,那他们也有权参与分配房产,如果外公外婆放弃继承,需一起随外甥到公证处办公证”。此外,继承人还需开具“亲属关系证明”,到已故父母一方的单位开具,证明父母及其配偶,和子女的关系。
◆没遗嘱又想获全额房产怎么办?
广东明境律师事务所主任胡福传说,大多为人父母从未想继承儿女财产,但不幸事情发生,老人法定继承应得子女房产份额,如果不放弃又不办遗嘱,会在老人死后又发生法定继承,原分享的房产重新分配,不可能再全部还给已故子女的子女。这绝对不是大多数老人的意愿,但又必须屈从法律。所以一定要注意及时处置继承子女的房产和其他财产。
胡福传认为,按传统和亲情,其他亲友一般不会去争。但继承发生后,还得一个个去找有继承爷爷奶奶房产的所有人,让他们放弃继承,住得太远或在国外可以让他们到当地公证处或领事馆办弃产公证,特别注明房产归谁,并将公证书邮寄回来,集中后再到公证处办继承公证。实在找不到法定继承人,房产证里还需保留他们份额,如果想报失踪或死亡更麻烦。“这都是生前未办遗嘱惹的祸,必走的程序,省不了。”
广州市海珠区公证处公证员胡先生亦表示,如果法定继承人不止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还需要其他有权继承人书面公证同意放弃继承方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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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监管部门对于乱象整治工作中的大案要案会坚持顶格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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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居房产、家居产品用户服务、产品咨询购买、技术支持客服服务热线:新房、二手房:400-606-6969 &家居、抢工长:400-010-2323一:没有我的签字 婆婆抱孩子能继承我妈的房产吗 二:没有母亲父亲能和孩子做亲子鉴定从而得到孩子的姥_百度知道
一:没有我的签字 婆婆抱孩子能继承我妈的房产吗 二:没有母亲父亲能和孩子做亲子鉴定从而得到孩子的姥
一:没有我的签字 婆婆抱孩子能继承我妈的房产吗 二:没有母亲父亲能和孩子做亲子鉴定从而得到孩子的姥姥房产吗
我有更好的答案
你告诉我,怎么得到?孩子的父母才是第一顺位的监护人,没有满18周岁,一切都是扯淡!
采纳率:40%
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才能代位继承,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第十一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因此,孩子的奶奶和父母无权继承
孩子享有一部分遗产~父亲可以做亲子鉴定~但是需要留点钱给孩子她妈~
说母亲死了呢要求全部继承 能办到
说不行,严格的话需要死亡报告的~~具体的看是走法院还是私下处理了~
婆婆说我不把我妈房子改到孩子名下就让我抱孩子走人 现在对象不让我走 这生孩子 房子能不能有危协
你妈的房子应该你继承,为什么要给孩子???莫非那家人太贪心太自私了????
是啊 我现在怀个孕都怕人贪去
自己继承~只是你的个人财产~不算共同财产~就算被他们赶出门还有住的地方~~~不能和他们妥协!!!!否则你就无栖身之地了~~
我没公证也没继承呢 律师说我必须人死了他拿死亡证明与孩子出生证抱孩子还要年满十八才能继承我妈房子
这话能不能信
对啊,要证明你死亡了才能拿你的遗产~~孩子满18是成人了,才有能力处理好你的那套房子~~你妈的房子,在只有你一个人的情况下,默认继承给你了~~只需要拿个你妈的死亡证明和你的身份证去办理房子过户就可以了~不过当地房产局有可能需要其他证件~
不可能继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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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可能无法继承父母房产?好多人都不知道!
核心提示:
很多人辛苦打拼一辈子就是为了给家人更好的生活,把财富顺利地留给后代……
很多人辛苦打拼一辈子就是为了给家人更好的生活,把财富顺利地留给后代。但之前一条房产继承的消息刷爆了网络,看过的人都大呼意外,事情是这样的:
小丽是父母的独生女儿,父母亲生前在杭州留下一套127平方米的房子。房产原先登记在父亲名下,父亲去世时未将房产过户到小丽名下。
如今母亲去世了,小丽想把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然后把自己和女儿的户口迁到房子里去。
但小丽拿着房产证和父母的死亡证明到了房管局,要求过户被拒,理由是房产不全属于她一个人,需要跟大伯、姑姑分割房产。
相信很多独生子女看到这里都是懵的,爸妈只有我一个孩子理所应当全额继承父母房产,然而在法律面前,继承并不是父母传子女那么简单的事情。
独生子女并非父母房的唯一继承人
按照法定继承关系排在第一顺序继承的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
因此仅凭独生子女证不能认定独生子女就是唯一的继承人,在祖孙三代关系中一旦中间的父辈早逝,如父辈无立遗嘱,祖辈也没放弃继承,那么原属于父辈的财产(房产),需均分给祖辈和孙辈。
看完上图是不是一目了然了,父亲过世时奶奶仍在世,她有权继承儿子的部分遗产,奶奶过世后,由大伯的儿子、二伯夫妻、姑姑夫妻等继承,导致了小丽无法全额继承父母的房产。
因为母亲去世之前,小丽的外公外婆就已经不在了,所以母亲的遗产全部都由小丽一个人来继承,所以最后小丽就有自己的二十四分之五,加上母亲的遗产三分之二,也就是拥有房产八分之七的继承权。
独生子女要继承房产,需要怎么做呢?
根据规定,继承房产应当持公证机关出具的,&继承权公证书&和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此外遗嘱受益人办理遗产继承手续不仅须持公证机关出具的父母生前的&遗嘱公证书&,在父母去世后还得办理&遗嘱继承权公证书&。在中国人的传统观念里大家特别不愿意在生前去谈身后事,但是时代不同了,现在越来越多让亲人反目成仇的遗产纠纷,所以独生子女的父母在生前办理遗嘱公证,确立一份最能够得到法律保护的遗嘱,可能是避免将来子女陷入继承遗产障碍最好的方法,为人父母在年满50岁以后,最好就准备好立遗嘱,立了遗嘱如果发现子女不孝,可随时更改遗嘱,按自己意愿分配财产。当然也可以在生前就将房产之类赠予子女,&并附加条件,只要父母健在就享有房子的使用权&
那么,问题又来了!
遗嘱到底该怎么立?
在我国,遗嘱主要有五种形式:公证遗嘱是指经公证处按照法定程序证明遗嘱人设立遗嘱行为真实、合法的遗嘱。
自书遗嘱是立遗嘱人亲笔书写并签名,注明年月日的遗嘱。
代书遗嘱是指由他人代为书写,并有两个见证人在场见证的遗嘱。
口头遗嘱是指在危急情况下所立的口述遗嘱。
录音遗嘱是指立遗嘱人通过录音或录像的形式,确定其遗嘱内容的遗嘱。
实践中,口头遗嘱只在危急情况下才适用,在危急情况消失后,所立的口头遗嘱即归于无效,录音遗嘱由于形成及保存的方式不太方便,所以实践中口头遗嘱和录音遗嘱比较少见。
立遗嘱需要避免的常见问题
一、不标明落款时间
《继承法》规定,自书遗嘱是立遗嘱人亲笔书写并签名,注明年月日的遗嘱。立遗嘱日期是遗嘱的法定必备条款,有很多的遗嘱就是因为欠缺落款时间而产生争议。
二、打印遗嘱
越来越多的人习惯于用电脑来起草文件,因此也有很多的人通过电脑打印遗嘱,然后在打印的遗嘱上签字。但因为继承法规定的五种遗嘱形式中没有打印遗嘱这一形式,因此打印遗嘱是否有效,司法实践中存在很大的争议,同案不同判问题非常突出。截止到目前,没有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对此做出明确规定。因此为了确保遗嘱的效力,建议大家慎用电脑打印遗嘱,宁可打完了再抄写一遍。
三、以按手印代替签名
很多立遗嘱人会采用按手印方式代替签名。这样的遗嘱也大量地被认定为无效。根据《继承法》的规定,自书遗嘱必须亲笔书写并签名。不签名不符合自书遗嘱的形式要件。同时立遗嘱人能亲笔书写遗嘱内容却用按手印的方式来代替签名,也容易让人对遗嘱的真实性产生怀疑,从而引发继承纠纷。
四、夫妻只立一份遗嘱
有的夫妻两人只立一份遗嘱,由其中一人执笔,夫妻双方在遗嘱上签字。不执笔一方的遗嘱内容因不符合自书遗嘱必须亲笔书写的要求,也不符合代书遗嘱需要两个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的要求,司法实践中,就有可能被认定无效。遗嘱是人生中重大的安排,我们建议夫妻双方尽量分别订立遗嘱,如果确需夫妻双方订立共同遗嘱,那么最好请两个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以确保遗嘱的效力。
五、未依法保留特留份
根据《继承法》规定,&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俗称&特留份&。实践中有的当事人将全部的财产留给儿子,而没有给未成年的女儿留下必要的生活费用。有的当事人把财产全部留给子女,却忘了给年迈且没有生活来源的父母留下必要的份额,这样的遗嘱都会被认定为部分无效。
六、处分他人财产
根据《继承法》规定,遗产的范围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但是很多的当事人将家庭共有的财产或者夫妻共有的财产当作是个人的财产在遗嘱里进行处分。还有一些企业老板把公司资产当作个人财产进行遗嘱处分,这样的处分依法无效。
七、近亲属做代书人或者见证人
有的父母在临终前会找其中一个继承人,让其代写遗嘱。也有的在写代书遗嘱时找亲戚做代书人或见证人。根据《继承法》的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三类人员不能成为代书遗嘱的代书人或见证人,一是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二是继承人、受遗赠人;三是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八、立好遗嘱自己保管
大量的当事人立好遗嘱之后把遗嘱放在一个自认为安全、保密的地方。幸运的,可以在去世前交代清楚遗嘱的保管地方。但是大量的当事人因突发意外、或因临终病痛折磨、健忘、恐惧等原因而忘记交代遗嘱事宜,导致身后事无法按照自己的遗愿处理。遗嘱立了也等于没有立。因此立好遗嘱之后最好找一个自己信赖的人保管以及执行遗嘱。找不到人保管遗嘱,那么至少也要告知可信赖的人遗嘱保管的地方,以便在继承发生时,遗嘱能够出现并得以执行。
如果父母没有留下遗嘱公证,又该怎么办?
如果父母生前未设立遗嘱公证,作为独生子女的继承人需要通过办理继承权公证的方式继承遗产,或者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继承遗产,向相关机构出具有法律效力的继承公证书或法院判决书办理遗产继承手续。
如果父母已经立下遗嘱,但没有经过公证,在父母去世后继承人可以提供遗嘱原件,到公证办理&遗嘱继承权公证书&。
如连遗嘱都没有,可以怎么办?
如果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可以到派出所出个证明,继承人本人没有兄弟姐妹,被继承人的父母也死亡的证明,然后到法院确认房子根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归继承人所用就可以了。法院确认出判决书到房管局就可以顺利过户了。
身为独生子女的一代,享受着父母全部的疼爱也承担着全部的责任和压力,所以年迈父母在身体尚健康的时候,如能立个遗嘱也是给子女省事,子女和父母商谈立下遗嘱也不是不孝顺的白眼狼。最后衷心希望,普天下的父母,都能有一个健康的身体!
责任编辑:刘静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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