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褥羊毛第一平台现象比比皆是,该如何防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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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情人节经济”又来袭 电商平台哪些羊毛可以薅?
浙江在线-浙商网
  浙江在线&浙商网5月19日消息 因为谐音为&我爱你&,&520&又成了一个全民狂欢的人造节日。这一天,有人计划表白,有人要秀恩爱,更有天猫、苏宁、京东、唯品会、洋码头等各大电商平台开足马力促销。
  据记者了解,苏宁易购在5月20日到22日期间将举办&520爱要说出口&促销活动,不仅拿出10亿红包券来力挺520,还联合多个商家共同让利。洋码头则宣布,将携全球2万多名买手,在5月19日&&5月24日限时推出&半价抢洋货&活动,万款商品覆盖鞋包、服饰、美妆、母婴等全品类。
  &人造节&渐多 告白日会变味吗?
  原本5月20日是一个很普通的日子,近年来,在电商的追捧下,变成了又一个人造节日。在这一天,很多年轻人将会向心仪的对象发出表白,而这些表白在微博、朋友圈中不断被转发。与此同时,商场、电商也在这样的时间推出相应的营销活动,在极具吸引力的活动吸引下,得到很多消费者关注。
  曾有业内人士分析,在目前这种电商竞争的环境下,谁都不愿意错过任何一个营销机会,只要有机会他们就会&小题大做&。而电商的这些付出,也会在消费者强大的购买力下获得回报。
  &人造节&到底给消费者带来了什么?是不是真的像商家那样真的为消费者提供了一场购物盛宴呢?
  对此,苏宁云商营销总部副总裁田睿表示,所有的让利活动都是契合消费者的购物需求展开的,人造节已经成为互联网企业的一种趋势。节假日越多,商家的让利活动也多,对消费者来说并不是一件坏事。
  据了解,本次520,苏宁易购将砸出10亿红包,与阿里旅行、PPTV、美的等品牌联合推出了多个&甜蜜服务&。同时,5月20日,苏宁超市也将推出&甜蜜品类&5.2元爆款秒杀活动,鲜花、糖巧、红酒、成人等&520&必备商品悉数优惠登场。其中,苏宁易购PC端、移动端将同步推出&吃遍甜蜜好时光&520好时专场,全场低至6折起。与此同时,春舞枝、花袭人、德芙、费列罗、杜蕾斯、冈本等国内外品牌同样将携爆款商品,助力消费者在这个浪漫节日温情告白。
  跨境电商抢滩5&20 数万海外商品&第二件半价&
  记者从洋码头了解到,此次,洋码头&半价抢洋货&活动将覆盖商品全品类,活动商品均可享受半价优惠,依照不同商品类型,洋码头开展&六大&主题专场,包含美鞋、美妆个护、瘦身美体、初夏潮搭、保健食品、母婴等,让热衷海外购物的剁手族们有更多的选择。
  无论是包包控、美妆达人还是时尚潮人,都可以在商品清单中找到适合的商品,而且大力度的折扣也给了剁手族们囤货充足的理由。比如,在热剧《欢乐颂》中出现过的Bottega Veneta品牌旗下的热销单品羊皮编织购物袋,最低只要2千多元,国内&一鞋难求&的Adidas NMD也在活动清单中。
  此外,据了解,作为洋码头跨境直邮物流服务主要支撑的贝海国际已于近日新增启用了位于美国波特兰、美国拉斯维加斯以及韩国仁川三大国际物流中心,目前国际物流中心数量已达14个,为更多海外商品进入中国提供了新通道。洋码头&半价抢洋货&活动期间,数万款活动商品都支持贝海国际跨境直邮,以满足消费者多元的需求,并保证商品在第一时间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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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淘宝、QQ群等途径,花费数元购买“新用户资质”,就可以通过全新账户下单,获得外卖平台的首单减免优惠,全程不超过10分钟,且早已形成了一套完整的产业链。
根据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提供的数据,2月份浙江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同比上涨18.5%。11个设区市价格全部上涨,其中杭州、嘉兴和宁波价格分别上涨25.6%、18.4%和10.8%,涨幅比上月分别回落2.0、0和0.4个百分点。
现在游客来一趟宁波,到底能买点什么样的伴手礼适合送人或者留作纪念?宁波发展伴手礼经济,还可以发展什么?做电商,品牌调性如何炼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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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电商,品牌调性如何炼成?
为什么成本差不多的东西,人家价格比我们家店铺高好几倍仍然畅销,我们家却无人问津?在这个时代,价格战只会两败俱伤,只有塑造好自己的品牌,才能提升竞争力。艾玛老师告诉你,如何塑造品牌调性。
一、电商发展三个时代
电商发展从07、08年左右的1.0时代已逐渐深入,也逐渐地从混乱期走向品牌期。传统的电商我们更多引流量、打爆款和上活动,我们传统电商阶段要做的主要是去满足消费者的基本物质需求。然而对于现在的品牌电商来说我们更多的是需要去做品牌理念、产品情怀和视觉标准来更好地满足消费者的要求。
这张图是有关整个品牌体系建立的内容。从理念识别、产品识别到用户体验、视觉识别标准等,这是完整的塑造品牌店铺的手段。其中我要重点提一下定倍率。随着这两年的各种成本越来越高,我们引流量的成本会很贵。之前我们关注的是转化率,但是为什么还是很难提升销售额呢?其实最重要的原因是你卖的不够贵,也就是你的定倍率不够高。什么是定倍率呢?定倍率就是假设你100元的东西卖300块钱,那么你的定倍率就是3,因此定倍率不够高,导致你销售额没办法突破从而没有更多的钱赚,没有钱赚导致你无法提供更好的产品和服务,也没有更多的预算去做流量的引入和曝光。所以我们需要关注定倍率。
二、为何关注定倍率以及影响因素
首先,单纯的页面不能解决所有的问题。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一个单纯的首页、活动页或是详情页,都只能解决页面的问题。实际上真正品牌端的问题是没有办法通过设计、美工去解决的。为什么美工经常无法按照运营的思路去进行设计呢?这其实是塑造品牌的问题。
那么品牌的意义在于哪里呢?假设我们去注册一个商标,那么这仅仅只是一个商标,不能称之为品牌。什么是品牌?撇开别的不谈,就是看它是否有品牌的溢价,是否有品牌的价值,是否能卖得更贵,这才称之为品牌。所以品牌价值的关键就是在于提升定倍率,这样才能提升利润。
我们来看一下决定定倍率的关键因素有哪些?
所以,除非是一些特殊的类目,不然一般3倍左右的定倍率是很难在整个未来的电商竞争环境中生存的,因为这样利润太低了,你没有办法有更多的资金去支持你的好产品。从图片上看,越往上定倍率是越高的,由此可见感性的沟通和心理认同的重要性。
三、品牌的价值
我们以这家卖塑身衣的店铺为例,上图是她们家之前的页面图片,我们可以看到这其实只是单纯的再卖这一件产品,双层加绒的塑身衣,在淘宝上比比皆是,那么我们如何抓住20多岁到30多岁这个年龄段爱美女性的需求呢?她们到底需要的是什么?
这张图片是改版之后的页面图片,它给消费者的感觉就是奢华、高贵、优雅、完美,那么这个时候就会对消费者产生一种感性的沟通以及心理认同感,这样消费者就更愿意去买你们家的产品。我们可以看一下改版之后的销售情况:
这就是品牌所带来的价值,我们卖的其实不是产品,而是卖我们所倡导、消费者们想要的一种生活方式,营造出这样的一种感觉来,我们就和别人的产品与众不同。其实我们身边的很多剁手党都是享受着购买的愉悦性,我们如果能够做产品情怀,塑造产品情感价值,那么消费者就更愿意来买我的产品,并不是因为我们的产品让她成为我们店铺忠实的粉丝,而是我们的品牌让她一直选择我们。
我们可以来看一下马斯洛需求层次论:
以买衣服为例,我们买衣服抵御寒冷是生理需求;我们买质量好的衣服耐穿是安全需求;我们买流行的好看的衣服是社交需求,是一种归属感;我们买时尚名牌的衣服是尊重认同;我们买香奈儿限量版晚礼服是自我实现,产生自我愉悦的需求。那么我们的产品定在哪一层需求就决定了产品的客单价、定倍率。而好品牌的打造,是走向金字塔顶端的重要推动力。
我们可以看一下下面的三件产品:
第一张图其实只是在卖当季的一件爆款羽绒服,只能算是一件比较流行的衣服,所以它只能卖到200块钱不到。再看一下中间这张,她所呈现给消费者的不仅仅是衣服本身,还是一种自信和气场,当消费者看到后会去想象拥有这件衣服之后所带给自己的自信和气场,这满足了消费者的精神需求,所以她能买到900块。第三件主要针对35-45岁左右的女性,她们的精神诉求是什么呢?这类女性随着年龄的增长,收入大多都是比较可以的,她们会很有掌控力,希望去驾驭男人,其实我们要做的只是需要把消费者内心潜在的诉求通过画面去表现出来了。
所以我们可以得到这么一个公式:品牌价值(品牌调性呈现)=品牌象征+EVI导入。
四、品牌象征怎么找?
这些是香奈儿的各类香水的广告,我们从这些海报里面可以发现一些共同的特点:香奈儿其实不仅仅在卖香水本身,最重要是香奈儿在传递女性的性感和自信。香水是带给女性自信、优雅、性感的利器,是通过精神价值的塑造去让消费者认同它的价值观。我这个品牌传递的是自信的一种魅力,是女性对于自己的一种主张,这才是它所传递的东西。我们可以看出香奈儿所有的广告、海报、模特都是通过这种品牌象征去呈现的。香奈儿代表的是一种风格、一种历久弥新的独特风格,细致、奢华、永不褪的流行是Chanel的精神,所以它才能成为一种奢侈品牌。
又比如哈根达斯,哈根达斯最经典的广告台词是:爱她,就请她吃哈根达斯。他们的每一季广告都是和情侣相关的,这其实是将冰激凌和爱情绑定在了一起,把哈根达斯作为了一种爱情的象征,类似的还有蒂芙尼、凯迪亚等。将爱情的这种情感诉求融入其中,造就了这些品牌。
所以我们总结出以下几点:
1、首先我们需要让产品有象征,让品牌有象征;
2、品牌象征的是什么,你的品牌代表了什么;
3、你的品牌的性格是什么。
那么我们该如何去找呢?我们还是回归到马斯洛的需求层次论:
在需求层次中,我们重点要关注的是我们如何去满足消费者归属的需求、情感的需求以及自我价值、成就感方面的需求。对于最顶层我们目前可能不太能够去实现和完成,这是只有那些高端奢侈品才能去满足的。那么对于归属需求和尊重需求我们应该如何去满足呢?以下我举几个标类的案例:
大家都知道,其实男性对于剃须刀来说是很难挑出有多大区别的,都能满足生理需求和安全需求,那这个时候就是拼归属需求和尊重需求的时候了,这时候我们需要针对不同的人群去定位。比如对于业界精英的男性来说,对他们最重要的是什么?面子。所以对于这类男性松下出了左边的这件产品,宣传:面子,容不得一丝一毫的不整,这必须和合同一样严谨。而对于时尚达人、小鲜肉们来说,他们更在乎的是颜值,所以松下推出的是右边这款:颜值,是时尚的要害。当然,外表与内在同样重要。通过这样的一种方式,很快的就吸引了一大波的消费人群。所有人的都在说我的剃须刀如何如何好的时候,松下把剃须刀提升到了男人精神层面的需求,说出了男人内心的话,所以才能如此成功。
我们再来看看美的挂烫机的案例:
美的挂烫机的和贝尔莱德在竞争类目第一上非常激烈,美的想要突破现有格局,坐稳类目第一的交易。因此首先对人群数据进行了分析
由数据分析可以发现,挂烫机的消费者主要集中在一、二线城市,这些城市经济、文化水平都较高,人们能够接触比较新潮和前卫的生活理念,因此对生活品质的要求相对较高。消费者以女性为主,年龄区间18~34岁,其中18-24岁是大学生及刚进入社会人群,他们对挂烫机的需求在“便宜”“实用”阶段,而25~34岁购买者有一定经济实力,对生活品质有一定追求,因此这一年龄段人群比较契合美的挂烫机产品的用户定位。
之后美的推出了几种外观时尚百变的挂烫机,并与友情、爱情、亲情,以及自我价值的实现挂钩,如下面几种产品:
我们可以通过下图可以看到美的是如何实现产品满足都市丽人们的需求的:
从以前的主推功能到现在转换成情感诉求的表达,当换了品牌象征之后的结果如何呢?答案都在下面的数据图中,我不多做解释。
对于自己的品牌象征,大家可以结合上面几个案例去寻找。
五、视觉规范
首先,我们都知道,每个人的审美和习惯是不一样的。我们会发现,如果品牌形象不进行统一,消费者是记不住的。
第二,不同的美工审美不同,做出来的东西是不一样的。如果你们家有多个美工或者经常换美工,那会发现会产生矛盾和争论。一个真正的被消费者认知的品牌,都会有一整套完整的视觉系统,这是我们常规所说的VI,那么EVI是什么意思呢?就是电商识别系统,和我们常规见到的VI是有很大的区别的。
当我们看到雷锋的时候,我们往往会联想到雷锋帽;当我们看到孙悟空的时候,我们往往会联想到紧箍咒;当我们看到性感的红唇上方有一颗痣的时候,我们往往会联想到玛丽莲梦露。那么我们为什么会联想到呢,这是因为这些人身上都有一些非常明显的标志和特点。那么对于我们的品牌来说,你的品牌只有有鲜明的象征和个性,以及有非常有记忆点的外在的呈现,消费者才能记得住你。但是仅仅有标志性还不够,你还必须一直去沿用,并且是统一的沿用,不能变来变去。就如希特勒永远留着那种小胡子,孙悟空永远是那种形象,只有这样才能给消费者深刻的记忆。
建立认知有以下四大设计核心,总共有六大块模块去专门建立属于你自己品牌的一个识别的系统,就如同玛丽莲梦露标志的性感红唇和那颗痣以及那几个动作一样,是她整个人的外在特征。我们拆解到电商品牌里面,也是有这几个元素的。我们拆解后再一个一个去完成,最后组合起来的时候,你的统一的品牌的调性和形象就会产生。
我们来看一下视觉规范的要素,我们今天主要讲一下页面配色、字体运用、品牌活体符号、品牌图形符号四个元素。
建立消费者的认知,这在刚才的课程中已经有讲了,就是我的品牌的象征是什么。先得有认知,先得有品牌的象征,然后才会对应的图形、字体、配色。那么我们有关视觉的部分是什么呢?第一是配色,刺激消费者的欲望;第二个是字体,吸引消费者的识别,第三个是图形,勾起消费者记忆。这三个不是独立的,而是组合起来使用,从而成为店铺独特的视觉形象,形成独特的店铺调性。很多人都会说,什么是店铺调性?店铺调性就是店铺独有的个性特点通过视觉呈现。那么我们拆解开来其实就是这几个点:第一,首先有品牌的象征,是有个性的,是有灵魂的;第二,你的配色、字体、图形是否都是差异化的,符合你品牌需求的。
(一)品牌配色
首先我们来讲品牌配色,当我们提到可口可乐的时候,我们马上就会想到红色。我们会看到从它的logo到广告背景的底纹、底色,到所有宣传的海报,都会有红色作为它的品牌的颜色传递给我们消费者,不管是比较粗犷的牛仔风格还是复古风格,不管面向什么消费人群,它所固定不变的就是它的品牌色红色。同样的,百事可乐就是蓝色,雪碧就是绿色,这是属于永恒不变的品牌的颜色。颜色本身是有性格色彩的,红色给人热情、激情的感觉,这也是可口可乐品牌的象征,分享、传递的激情和热情,所以它会用红色做它的品牌色。
所以当我们看到这些素材时,甚至不用出现品牌的logo,我们就会自然而然地联想到这些品牌,颜色是可以帮助消费者记忆和识别你品牌的一个重要的因素。因为当消费者第一眼看到你们的图片时,第一眼他所看不是字或者图形,更多的是看到颜色。当然我们的品牌配色必须要和品牌象征所符合。
以下我简单讲一下色调,大家只需要知道颜色的倾向就可以了:
1、暖色调:即红色、橙色、黄色、赭色等色彩的搭配。这种色调的运用,可使主页呈现温馨、和煦、热情的氛围,比如保暖内衣、食物等比较能带给人温暖的产品;
2、冷色调。即青色、绿色、紫色等色彩的搭配。这种色调的运用,可使主页呈现宁静、清凉、高雅的氛围,比较适合高端的品牌;
3、对比色调。即把色性完全相反的色彩搭配在同一个空间里。例如:红与绿、黄与紫、橙与蓝等。这种色彩的搭配,可以产生强烈的视觉效果,给人亮丽、鲜艳、喜庆的感觉。当然,对比色调如果用得不好,会适得其反,产生俗气、刺眼的不良效果。这就要把握“大调和,小对比”这一个重要原则,即总体的色调应该是统一和谐的,局部的地方可以有一些小的强烈对比,比如童装产品。
关于配色,大家可以去买一些关于配色的书籍比如《配色宝典》这样的书来多看看,这里我就不多做赘述。对于颜色,如何去应用是至关重要的。
首先我们要讲讲几种提炼的方法,第一种是从产品本身出发去提炼颜色,第二种是从联想属性上去提炼,第三种是从logo包装上去提炼,这三种方法都是可以运用的。但是要注意一点:不要超过三种色系,不然会显得很杂乱、很花。
接下来我们再讲讲颜色的构成,颜色的构成是和应用息息相关的。我们只有了解了它的构成我们才能知道颜色要怎么应用到上面去。第一个是品牌色,上面已经提过;第二个是强调色,就是用于重点信息(卖点、价格标签、抢购等),一般简单一点的可以用主色对比色,注意强调色不能太多;第三个是辅助色,主要用于辅助信息或者和背景过渡的一些信息。对于辅助色,一定要是主色或是强调色的同一色系,高级灰为主;第四个是背景色,也是以高级灰为主,不能抢了主体色。
(二)品牌字体
字体在应用上没有颜色那么难,但是却很重要,看似简单却很关键。
我们来看这个案例,这是卖户外女鞋的一张钻展图。这家店铺来和我说这张图点击率一直上不去,我一看这个图就明白了,这张图怎么可能点击率会高呢?大家看这张图,你们觉得它是卖什么的?好多人都会说,这好像是卖童鞋的吧。那这是为什么呢?其实是字体出了问题。大家看“出彩”两个字,很容易让消费者联想到童鞋。消费者一看这张图,觉得这家童鞋还不错,点进去一看,原来是卖户外女鞋的,那消费者肯定就不买了,就跳失了。所以很多时候你的跳失率高,你应该看一下是否是你的字体出了问题。很多人是会乱用字体的,包括很多美工也都乱用,一个店铺中有好多字体,乱七八糟的,而且每张图上的字体都不一样。而且用的字体都不符合店铺品牌的特点。
我们再来看看字体做得好的品牌:
大家可以看到,这些字体是会让你看得非常舒服的。比如御泥坊——我的御用面膜,它为什么要用书法体?因为它的品牌本身象征着的就是传统、韵致、古法、尊贵的那种享受。所以它用传统的中国书法体表达品牌象征非常恰到好处。再看无印良品,看上去非常简单,但是简单里面蕴藏的才是真正的好。因为无印良品所传递的品牌象征就是纯粹、干净的这种生活方式,所以用最最简单的字体来表达品牌的象征。所以字体的选择一定是跟所要表达的品牌象征所相匹配的。
这里我给大家推荐一些比较好的字体,但是大家的类目都是不一样,所以仅供参考,一定要找到适合自己类目的字体:
那么字体在构成上面分为主标题、副标题、正文三种字体,运用的时候大家记住下面三点即可:主标题一定要有特色且识别度很高,能够和品牌象征结合;副标题识别度不是很高也可以,但是一定要选择特别有特点、个性的字体,越个性越好;正文主要是给消费者阅读的,所以越普通越好。大家可以参考下图:
(三)品牌活体符号
什么叫品牌的活体?最好的解释就是明星代言人,明星代言人就是品牌的活体,主要作用就是帮助消费者去记忆你的品牌形象。我们的很多品牌是没办法用到明星代言人的,但是我们可以使用一些模拟的、虚拟的形象去增加消费者的记忆点。
比如福娃:
听名字我们就可以想象出一个福娃的形象。我们其实可以用到很多的品牌活体符号的延续,比如做活动页面的时候,到了圣诞节,我们就可以做出一个圣诞老公公形象的福娃。这个品牌的活体形象要在每一个消费者看得见的地方去植入,甚至在包装上面,能够让消费者看完就记住了,这一点我们也可以去借鉴一下三只松鼠的植入。
(四)品牌图形符号
品牌的图形符号是很重要的,我们可以来看一下香奈儿双C的一个标志,它的品牌的辅助图形就是山茶花,无论是手表还是化妆品的广告,我们都能看到随处可见的山茶花。所以我们一看到了山茶花,就想起香奈儿,这就是一种极致了。
辅助图形的提炼方法也非常简单,和颜色提炼的方法是一样的。和产品本身去提炼和从产品的关联属性去提炼以及从logo去提炼。一般辅助图形的应用范围和强调的信息是放在一起使用的,比如价格标签、卖点等。
总结:当我们把颜色、字体、活体符号、辅助图形这几个点结合起来去运用的时候,整个店铺的基本调性和差异化的识别就出来了。要注意的是辅助图形不能超过两种,或者是不同系列的产品用一种。最后送给大家一句话:少即是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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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毛党:央行新政出炉,“薅羊毛”没赚头还违法?
作者:之家哥
摘要:网贷之家小编根据舆情频道的相关数据,精心整理的关于《羊毛党:央行新政出炉,“薅羊毛”没赚头还违法?》的精选文章10篇,希望对您的投资理财能有帮助。
《:央行新政出炉,“”没赚头还违法?》 精选一为了提高平台用户的交易热情,各大文交所常常会推出各种奖励活动。本意是为了吸引真正文化爱好参与市场,繁荣文化的举措,却往往被那些薅羊毛的群体盯上,即党。据调查,该群体的月收入可达到万元,甚至更高。而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该群体也愈发具有团体性、专业性、行业化的特点。俨然已发展成为影响社会治安和稳定的隐患。这些之前活跃在各大邮币卡交易平台的“撸羊毛党”,虽然让交易平台的开户量猛然递增,但除了赚取羊毛福利后转瞬撤退之外却并没有给平台带来任何好处,反而侵占了正规者的利益及造成了许多影响社会稳定的恶劣影响。那么,“撸羊毛党”是如何通过“薅羊毛”来危害社会安全的呢?1、虚假开户挤占有效资源,破坏经纪商以及交易平台扩展客户活跃市场的努力成果通过一些渠道手端,收聚买卖个人身份信息,同时利用专业软件实现短信批量接收验证码,肆无忌惮的盗用他人信息,以此来达到获得平台的开户奖励;许以一定数额的金钱,诱惑其他行业急需用钱和对身份信息认知不敏感的民工,村民,甚至大学生开户,协助找更多的身份信息获得更多分红,“撸羊毛”成功之后再结尾款等方式套用大量的身份信息,充当交易所“正常客户”身份。他们往往集中操作,承诺收益,,利用抢单软件,使用单一IP操作几十上百账户。甚至雇佣黑客攻击交易系统,为达私利,无所不用其极!2、纠结利益团体,集中筹码制造恶性羊毛党为投机者,不属于平台忠实有效客户,所以留存度不高,一段时间之后,羊毛大军大幅度离开平台,直接导致平台大量资金流失。近一年以来,随着羊毛党的肆虐,多数平台采取相应措施的同时,也不断完善、更新了活动规则,因为变换相应规则,羊毛党的“收益”减少,避免不了引发羊毛党群起而攻之,相应的“维权群”、“砸盘群”应运而生,恶化了平台之间的竞争,让平台竞争变成无限烧钱模式。3、高位集中出逃,套牢抽血“撸羊毛党”的常用手段是通过非法拢聚散户,依靠谣言煽动等,制造所谓内部消息。并以“平台合作”、“十倍甚至百倍”的目标价格为借口,不告知散户“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的,忽悠散户进场。由此恶性投机造成的后果便是过度推高价格,然后自己高位集中出逃,并且在这过程中建立专门的“砸盘群”,每个人按照群主说的位置挂跌停单,收盘后按照挂单数量会获得一定数量的“分红”,然后诬陷代理商自己把票卖出,没有用实际行动维护盘面,好给之后的维权找借口,给广大投资者与交易中心积聚了巨大风险。4、网络造谣,破坏平台信誉以及经纪商信用在全国对行业进行大整顿的背景下,羊毛党趁机在金融制造所谓的维权事件,这让金融投资市场蒙受损失、混淆视听,致使大众投资者质疑交易平台的正规性,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以恶意维权手段,煽动和非法组织群众违法违规进行恶意维权,利用平台息事宁人的态度,恶意敲诈勒索平台赔钱从而获得利益。维权是指为维护个人或群体的合法权益所进行的行政及司法诉讼。不是个人出头带头组织维权,但是如今的维权却被别有用心的羊毛党所利用,通过qq群策划、组织非法集会,诱导不明真相的群众,通过人数优势在公共场所通过游行、示威、静坐、打横幅、喊口号、上访、重复给各级政府部门投诉信访、不间断打电话等非法手段开展所谓的“维权”行为,以期达到谋取钱财的目的,羊毛党从中收取好处费,维权费。羊毛党煽动群众动不动就以“黑平台”“诈骗”“血汗钱”等称呼,这已经超出了合法维权的范畴。5、煽动集群非法维权破坏和谐社会现今的羊毛党已经向行业化、专业化方向发展。他们擅长游击战,打一枪换一个地方,无法真正的为平台沉淀用户创造价值,对行业杀伤力极大,很多文化艺术品交易平台都是长期被薅对象。羊毛党组织维权,他们自己永远不现身,歪曲事实,煽动群众到交易平台寻衅滋事,同时其言论已经涉及到威胁平台员工人身安全。与客户约定维权得到的钱获取一定数额的收益,实质是在幕后进行敲诈、抹黑交易所,然后抛出其他吸引人的活动,诱导群众到别的交易平台开户进行自身套利行为,只要客户在新平台开户出现亏损,羊毛党就会调转方向与平台交恶,污蔑平台骗钱,然后自身卷钱跑到下一个交易平台去忽悠群众开户,依次循环。甚至冒用“平台工作人员”的名义,对平台注册用户进行诈骗(如收取咨询费、介绍费、好处费等),专业的羊毛党利用极小的网络成本通过建立qq群等方式,吸引骗取普通群众,以达到自身获利的目的。今年国庆节假期期间,央行对互联网机构发布了最严政策,而这项新政特别对支付宝、微信支付等支付机构的进行了约束。据央行发布的《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显示,与对银行的要求类似,自12月1日开始,非银行支付机构为个人开立支付账户的,同一个人在同一家支付机构只能开立一个全功能支付账户。同时要求,支付机构自12月1日起,在为单位和个人开立支付账户时,应当与单位和个人签订协议,约定支付账户与支付账户、支付账户与银行账户之间的日累计转账限额和笔数,超出限额和笔数的,不得再办理转账业务。此消息一出便引起了各界的广泛关注,部分邮币卡行业相关媒体发布文章称此次央行发布《通知》或许会对邮币卡行业大型收资料的撸羊毛党有一定的影响。“撸羊毛党”群体将会在日趋完善的法律法规中无处遁形,暴露出其原始面貌!而其不正当的竞争行为与涉嫌违法犯罪的行动也将会受到法律的仲裁!从“撸羊毛党”的“薅羊毛”手段及情况来看,其开户所需要的大量身份证号码信息可能系通过向其他平台或者个人购买。这类行为可能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刑法修正案(九)第十七条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除了通过非法途径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羊毛党”们用以注册账户巨量的身份信息还可以通过伪造、变造已有的身份信息而来,比如通过软件PS身份照片,篡改身份证号码,等等。在数以万计的注册信息面前,公司很难对每一个账户都进行严格的单项审核。刑法修正案九的第二十二条第三款、第二十三条分别规定了伪造、变造、买卖身份证件罪和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盗用身份证件罪:“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共2页:上一页12下一页写在最后:给大家推荐一家3年老平台立即理财拿红包→(年化收益10%)转载本文请注明来源于安全110:http://www.p2b110.com/news/173940.html分享到: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百度贴吧QQ好友window._bd_share_config={"common":{"bdSnsKey":{},"bdText":"我在【网贷安全110】看到这篇经典的文章,有趣-有料-有内涵!你们看看觉得如何?","bdMini":"2","bdMiniList":false,"bdPic":"http://www.p2b110.com/","bdStyle":"1","bdSize":"16"},"share":{"bdSize":16},"image":{"viewList":["qzone","tsina","tqq","weixin","tieba","sqq"],"viewText":"分享到:","viewSize":"24"},"selectShare":{"bdContainerClass":null,"bdSelectMiniList":["qzone","tsina","tqq","weixin","tieba","sqq"]}};with(document)0[(getElementsByTagName('head')[0]||body).appendChild(createElement('script')).src='http://bdimg.share.baidu.com/static/api/js/share.js?v=.js?cdnversion='+~(-new Date()/36e5)];《羊毛党:央行新政出炉,“薅羊毛”没赚头还违法?》 精选二如果不是网友“小何”的出现,32岁的汪媛媛(化名)还在继续着平静的生活——她在某知名快递公司荆州分公司工作近10年,担任仓库管理员一职。在“小何”的多次劝诱下,去年10月份的一天,汪媛媛打开了办公电脑,查询了“小何”发过来的数十条快递单号对应的收件人信息。身为仓管,汪媛媛有权限查询该快递公司在全国范围内的客户信息,包括姓名、电话号码、地址等。作为回报,汪媛媛很快收到了“小何”发来的微信红包,按每条信息两元计价。从此一发不可收拾。短短一个多月的时间里,截至去年11月28日荆州警方找到汪媛媛,她一共为“小何”查询快递信息4千余条,获利8千余元。汪媛媛最初并不知道,她已被“小何”带进一条买卖公民个人信息的黑色产业链。在这条产业链的上下游,活跃着大量像她一样的信息提供者、像“小何”一样的中间商。数量庞大的个人信息数据被集散和交易后,最终将流到目的各异的人手中,甚至沦为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工具。5月9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非法购买和收受公民个人信息的定罪量刑标准以及相关法律适用问题进行了系统规定。而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不出意外的话,等待汪媛媛和“小何”等人的将是法律的惩处。掌握保健品药品等客户的快递员很吃香去年9月底的一天,有个陌生人加了汪媛媛微信,上来就发红包,她以为是骗子,直接删除了。但对方不断添加好友,汪最终通过了好友验证,对方提出要求,请其帮忙查询快递单号信息。汪媛媛的丈夫费元峰(化名)告诉小编,他们最初有些担心,但对方反复告知“查别人的身份信息不是违法的,不会出什么事情,一个月可以赚一两万块钱”,在对方的反复劝说下,他们动心了。此人自称“小何”,从10月初开始,“小何不断通过电子邮箱将汪媛媛所在快递公司的一批快递单号发过来,少则数十条,多则上百条。汪媛媛在内部系统中输入单号,查询对应的收件人电话号码等信息,再将查询结果拍照发给“小何”。费元峰说,截至11月底案发时,他们一共为“小何”查询过28次,共计四千余条信息,往来邮件都保存在电子邮箱里。每次查询完,“小何”就通过微信转账或红包的方式将钱款转过来,每条作价2元,他们共因此获利8000余元。汪媛媛曾告诉丈夫,自己感觉“小何”像是本公司同事,因为他对公司内部的一些操作流程非常熟悉,但她并没有去核实过。汪的感觉是对的,“小何”的真实身份是该快递公司河北保定分部的快递员杜其斌(化名)。5月9日,小编在荆州市某看守所见到了27岁的杜其斌,他告诉小编,自己已经在该快递公司工作3年多,在快递员里算比较资深的,公司照顾老员工,将一些长期大量发货的客户分配给他,其中就包括一个销售收藏品的电商商家。杜其斌说,在快递员群体里,有销售保健品、收藏品、药品等大客户资源的快递员很吃香,会有人找上门来,希望能够通过他们获取这类商品的购买者的信息,“最重要的是手机号码”。杜其斌虽然每天上门取件,但他并不能看到收货人的电话号码。他解释,销售保健品、收藏品等的商家也深知顾客信息的重要性,为了防止竞争,他们会自行批量打印快递单,快递单上的收货人电话用星号隐藏起来,上门取件的快递员无法看到,只有当包裹抵达派送环节,负责派送的快递员通过扫描条形码才能看到收货人的电话。因此,杜其斌虽然掌握着大量的单号,但要想获取最关键的电话号码,他还需要其他人的帮助。根据该公司的规定,只有管理岗位的人员有权限通过内部系统查询快递信息。杜其斌告诉小编,他通过公司内部通讯录,随机联系了多名各地同事,提出有偿查询收货人电话号码的要求,大部分人拒绝了他,但也有河北、内蒙古、湖北等地的四五个人同意了,其中就包括汪媛媛。快递个人信息被虚假纪念品诈骗团伙利用汪媛媛等人查询出来的个人信息不会在杜其斌手中多做停留,他会迅速将其转卖出去。他有几个固定的买家,“听说是卖纪念品的”,但他称不知道对方销售的商品是否合法。2016年11月,荆州市沙市区解放路派出所对辖区内汪媛媛所在快递公司进行安全检查,发现了仓管汪媛媛频繁登录公司内部客户信息系统、批量查询大量客户快递单号信息这一异常情况。顺藤摸瓜,继续调查过后,杜其斌和他的买主们也进入警方视线。今年2月,在公安部统一部署下,荆州警方分赴河北多个地市,一举抓获13名犯罪嫌疑人,缴获犯罪工具手机40多部,电脑10余台。荆州警方介绍,在抓获的犯罪嫌疑人中,有多人涉嫌利用购得的公民个人信息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包括销售假纪念品、伪劣保健品等等。侦查过程中,民警发现了犯罪嫌疑人名为“话术”的两份文件,俨然是一套通过打电话来推销虚假收藏品的详细“剧本”。进行电话营销者号称是“中国收藏家协会”北京总部的业务拓展部经理,正在组织一次大型藏品拍卖回收活动,他们先期启动了该省份的藏友资料库,并“随机抽取了幸运客户”。在这份“话术”中,犯罪嫌疑人声称向“幸运客户”发放一单由“人行行长特批”、“中国收藏家协会会长亲自见证”的人民英雄纪念金条,“有极高的纪念价值和极大的”,在全省只有8个特惠名额,中奖者只需缴纳10%的个人所得税即4980元即可获得。不仅如此,犯罪嫌疑人还进一步保证,在即将举办的大型藏品拍卖回收会上,国家会负责回收这单藏品,回收价至少是49800元,而且“根据报价师私下透露”,这款藏品的市场价会在6万元以上。为了获取信任,犯罪嫌疑人“恳请”电话那头的潜在客户帮自己也捎一套,等“国家回收”以后,再把回收款给自己,“定会重重答谢”。荆州警方介绍,这种通过电话营销虚假收藏品的行为已涉嫌诈骗。在河北定州等地,此类犯罪活动十分猖獗。小编检索发现,中国裁判文书网上一份今年3月16日裁定的判决书显示,2015年3月以来,在河北定州,郑某、高某等多名犯罪分子通过网络购买大量“客户信息”,之后冒充“中国收藏家协会”工作人员,电话联系受害者,以高价收购收藏品为由,让受害者交纳好处费、鉴定费等各种费用,骗取大量现金。判决书中认为,上述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上述多名犯罪分子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据媒体报道,河北定州女子王某自2013年起冒充某知名收藏公司员工,打电话向多人推销熊猫金币、十二生肖金币、第三套人民币等多项虚假藏品,获利丰厚,被法院认定为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而王某进行电话诈骗的前提就是从另一名犯罪分子手中购买多份客户信息,包括姓名、联系方式等。办案民警表示,近几年,我国电信诈骗案件持续高发,在这些违法犯罪活动中,公民个人信息的泄露起到了为虎作伥的作用,为犯罪分子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提供了更精准的信息,让诈骗活动更具针对性。快递公司片区区域经理参与其中杜其斌告诉小编,他从汪媛媛等人手中以每条两元的价格收购个人信息,再以每条四元左右的价格转卖出去,他从中赚取差价。后来,他不满足于只查询自己收快递时掌握的快递单号,还通过网络购买更多的单号,查询出详细信息后再行卖出。杜其斌说,快递单个人信息的价格高低不等,“越新鲜的信息价格越高”,快递发出后三到五天内的个人信息最受欢迎,他转手卖出时能卖到四元一条,而半个月以上的信息就“没人要了”,打包价每条只能值几分钱。他解释,时间太久的单号,有可能已经被其他人使用过了,这样就不值钱了。警方掌握的“价格表”显示,一条“新鲜”的快递单号卖价1-2元,而一条信息完整的快递单号能卖到5-10元,不新鲜的快递单号则按照批量打包销售。办案民警分析,“坐在办公室里点点鼠标就有不菲收入进账,对于扮演一手数据源头角色的人来说,钱来得太过容易。正是这份轻松的“”,让许多人铤而走险,甚至连快递公司高管都牵涉其中。在民警抓获的涉案人员中,35岁的李翔(化名)是杜其斌所在快递公司片区负责系统监管的区域经理。李翔交代,自己作为片区管理人员,职责之一就是公司的安保工作,负责客户信息安全的保护。但这位管理者显然没有恪尽职守。他不仅没有及时制止杜其斌买卖客户信息的行为,还自己做起了买卖客户信息的生意。截至案发,李翔给两个朋友张某和田某发送公民个人信息近万条,获利逾万元。被警方抓获后,李翔后悔万分,作为公司管理人员,他原本有几十万元的不菲年薪,现在为了一点小钱触犯法律,人财两失,他深感“因小失大”。新司法解释出台打击此类犯罪于法有据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今年5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首次就打击侵犯个人信息犯罪出台《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司法解释”),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非法购买和收受公民个人信息的定罪量刑标准以及相关法律适用问题进行了系统规定。司法解释明确了“公民个人信息”的范围,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各种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件号码、通讯联系方式、住址、账号密码、财产状况、行踪轨迹等。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颜茂昆表示,“列举以外的个人信息还有很多,司法实践中要根据司法解释第一条的规定,把握‘公民个人信息’的要件特征,准确作出判断。”对于刑法中“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此次司法解释也明确规定了十种情形。包括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信息、财产信息五十条以上的;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住宿信息、通信记录、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等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五百条以上的;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前两项规定以外的公民个人信息五千条以上的;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等。对于那些购买个人信息搞推销的行为,司法解释规定,为合法经营活动而非法购买、收受敏感信息以外的公民个人信息,具有利用非法购买、收受的公民个人信息获利五万元以上等情形的,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小编查阅中国裁判文书网,发现上述案件的犯罪分子仅被判处10个月到2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但如果按照新的司法解释对于“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犯罪分子或将受到严厉的处罚。杜其斌对小编说,自己没想到事情会这么严重,警察找上门以后,他一开始以为“顶多拘留几天就完事儿”,没想到触犯了刑法。他十分后悔。北京统理律师事务所王红军律师告诉小编,以前由于认定标准不够明确,的确存在量刑偏轻的情况。此次司法解释对于“公民个人信息”予以明确的列举,并且非常明确地界定了“情节严重”的标准,这些内容,不仅能威慑之前已经存在的犯罪行为,也有助于之后的刑事判决罪责刑的一致性。新的司法解释出台以后,有助于司法机关侦查和审判,对于打击当前社会广泛存在的泄露、买卖公民个人信息的现象,保护公民个人隐私、构建和谐社会都会发挥积极的作用。《羊毛党:央行新政出炉,“薅羊毛”没赚头还违法?》 精选三如果不是网友“小何”的出现,32岁的汪媛媛(化名)还在继续着平静的生活——她在某知名快递公司荆州分公司工作近10年,担任仓库管理员一职。在“小何”的多次劝诱下,去年10月份的一天,汪媛媛打开了办公电脑,查询了“小何”发过来的数十条快递单号对应的收件人信息。身为仓管,汪媛媛有权限查询该快递公司在全国范围内的客户信息,包括姓名、电话号码、地址等。作为回报,汪媛媛很快收到了“小何”发来的微信红包,按每条信息两元计价。从此一发不可收拾。短短一个多月的时间里,截至去年11月28日荆州警方找到汪媛媛,她一共为“小何”查询快递信息4千余条,获利8千余元。汪媛媛最初并不知道,她已被“小何”带进一条买卖公民个人信息的黑色产业链。在这条产业链的上下游,活跃着大量像她一样的信息提供者、像“小何”一样的中间商。数量庞大的个人信息数据被集散和交易后,最终将流到目的各异的人手中,甚至沦为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工具。5月9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非法购买和收受公民个人信息的定罪量刑标准以及相关法律适用问题进行了系统规定。而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不出意外的话,等待汪媛媛和“小何”等人的将是法律的惩处。掌握保健品药品等客户的快递员很吃香去年9月底的一天,有个陌生人加了汪媛媛微信,上来就发红包,她以为是骗子,直接删除了。但对方不断添加好友,汪最终通过了好友验证,对方提出要求,请其帮忙查询快递单号信息。汪媛媛的丈夫费元峰(化名)告诉小编,他们最初有些担心,但对方反复告知“查别人的身份信息不是违法的,不会出什么事情,一个月可以赚一两万块钱”,在对方的反复劝说下,他们动心了。此人自称“小何”,从10月初开始,“小何不断通过电子邮箱将汪媛媛所在快递公司的一批快递单号发过来,少则数十条,多则上百条。汪媛媛在内部系统中输入单号,查询对应的收件人电话号码等信息,再将查询结果拍照发给“小何”。费元峰说,截至11月底案发时,他们一共为“小何”查询过28次,共计四千余条信息,往来邮件都保存在电子邮箱里。每次查询完,“小何”就通过微信转账或红包的方式将钱款转过来,每条作价2元,他们共因此获利8000余元。汪媛媛曾告诉丈夫,自己感觉“小何”像是本公司同事,因为他对公司内部的一些操作流程非常熟悉,但她并没有去核实过。汪的感觉是对的,“小何”的真实身份是该快递公司河北保定分部的快递员杜其斌(化名)。5月9日,小编在荆州市某看守所见到了27岁的杜其斌,他告诉小编,自己已经在该快递公司工作3年多,在快递员里算比较资深的,公司照顾老员工,将一些长期大量发货的客户分配给他,其中就包括一个销售收藏品的电商商家。杜其斌说,在快递员群体里,有销售保健品、收藏品、药品等大客户资源的快递员很吃香,会有人找上门来,希望能够通过他们获取这类商品的购买者的信息,“最重要的是手机号码”。杜其斌虽然每天上门取件,但他并不能看到收货人的电话号码。他解释,销售保健品、收藏品等的商家也深知顾客信息的重要性,为了防止竞争,他们会自行批量打印快递单,快递单上的收货人电话用星号隐藏起来,上门取件的快递员无法看到,只有当包裹抵达派送环节,负责派送的快递员通过扫描条形码才能看到收货人的电话。因此,杜其斌虽然掌握着大量的单号,但要想获取最关键的电话号码,他还需要其他人的帮助。根据该公司的规定,只有管理岗位的人员有权限通过内部系统查询快递信息。杜其斌告诉小编,他通过公司内部通讯录,随机联系了多名各地同事,提出有偿查询收货人电话号码的要求,大部分人拒绝了他,但也有河北、内蒙古、湖北等地的四五个人同意了,其中就包括汪媛媛。快递个人信息被虚假纪念品诈骗团伙利用汪媛媛等人查询出来的个人信息不会在杜其斌手中多做停留,他会迅速将其转卖出去。他有几个固定的买家,“听说是卖纪念品的”,但他称不知道对方销售的商品是否合法。2016年11月,荆州市沙市区解放路派出所对辖区内汪媛媛所在快递公司进行安全检查,发现了仓管汪媛媛频繁登录公司内部客户信息系统、批量查询大量客户快递单号信息这一异常情况。顺藤摸瓜,继续调查过后,杜其斌和他的买主们也进入警方视线。今年2月,在公安部统一部署下,荆州警方分赴河北多个地市,一举抓获13名犯罪嫌疑人,缴获犯罪工具手机40多部,电脑10余台。荆州警方介绍,在抓获的犯罪嫌疑人中,有多人涉嫌利用购得的公民个人信息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包括销售假纪念品、伪劣保健品等等。侦查过程中,民警发现了犯罪嫌疑人名为“话术”的两份文件,俨然是一套通过打电话来推销虚假收藏品的详细“剧本”。进行电话营销者号称是“中国收藏家协会”北京总部的业务拓展部经理,正在组织一次大型藏品拍卖回收活动,他们先期启动了该省份的藏友资料库,并“随机抽取了幸运客户”。在这份“话术”中,犯罪嫌疑人声称向“幸运客户”发放一单由“人行行长特批”、“中国收藏家协会会长亲自见证”的人民英雄纪念金条,“有极高的纪念价值和极大的升值空间”,在全省只有8个特惠名额,中奖者只需缴纳10%的个人所得税即4980元即可获得。不仅如此,犯罪嫌疑人还进一步保证,在即将举办的大型藏品拍卖回收会上,国家会负责回收这单藏品,回收价至少是49800元,而且“根据报价师私下透露”,这款藏品的市场价会在6万元以上。为了获取信任,犯罪嫌疑人“恳请”电话那头的潜在客户帮自己也捎一套,等“国家回收”以后,再把回收款给自己,“定会重重答谢”。荆州警方介绍,这种通过电话营销虚假收藏品的行为已涉嫌诈骗。在河北定州等地,此类犯罪活动十分猖獗。小编检索发现,中国裁判文书网上一份今年3月16日裁定的判决书显示,2015年3月以来,在河北定州,郑某、高某等多名犯罪分子通过网络购买大量“客户信息”,之后冒充“中国收藏家协会”工作人员,电话联系受害者,以高价收购收藏品为由,让受害者交纳好处费、鉴定费等各种费用,骗取大量现金。判决书中认为,上述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上述多名犯罪分子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据媒体报道,河北定州女子王某自2013年起冒充某知名收藏公司员工,打电话向多人推销熊猫金币、十二生肖金币、第三套人民币等多项虚假藏品,获利丰厚,被法院认定为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而王某进行电话诈骗的前提就是从另一名犯罪分子手中购买多份客户信息,包括姓名、联系方式等。办案民警表示,近几年,我国电信诈骗案件持续高发,在这些违法犯罪活动中,公民个人信息的泄露起到了为虎作伥的作用,为犯罪分子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提供了更精准的信息,让诈骗活动更具针对性。快递公司片区区域经理参与其中杜其斌告诉小编,他从汪媛媛等人手中以每条两元的价格收购个人信息,再以每条四元左右的价格转卖出去,他从中赚取差价。后来,他不满足于只查询自己收快递时掌握的快递单号,还通过网络购买更多的单号,查询出详细信息后再行卖出。杜其斌说,快递单个人信息的价格高低不等,“越新鲜的信息价格越高”,快递发出后三到五天内的个人信息最受欢迎,他转手卖出时能卖到四元一条,而半个月以上的信息就“没人要了”,打包价每条只能值几分钱。他解释,时间太久的单号,有可能已经被其他人使用过了,这样就不值钱了。警方掌握的“价格表”显示,一条“新鲜”的快递单号卖价1-2元,而一条信息完整的快递单号能卖到5-10元,不新鲜的快递单号则按照批量打包销售。办案民警分析,“坐在办公室里点点鼠标就有不菲收入进账,对于扮演一手数据源头角色的人来说,钱来得太过容易。正是这份轻松的“快钱”,让许多人铤而走险,甚至连快递公司高管都牵涉其中。在民警抓获的涉案人员中,35岁的李翔(化名)是杜其斌所在快递公司片区负责系统监管的区域经理。李翔交代,自己作为片区管理人员,职责之一就是公司的安保工作,负责客户信息安全的保护。但这位管理者显然没有恪尽职守。他不仅没有及时制止杜其斌买卖客户信息的行为,还自己做起了买卖客户信息的生意。截至案发,李翔给两个朋友张某和田某发送公民个人信息近万条,获利逾万元。被警方抓获后,李翔后悔万分,作为公司管理人员,他原本有几十万元的不菲年薪,现在为了一点小钱触犯法律,人财两失,他深感“因小失大”。新司法解释出台打击此类犯罪于法有据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今年5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首次就打击侵犯个人信息犯罪出台《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司法解释”),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非法购买和收受公民个人信息的定罪量刑标准以及相关法律适用问题进行了系统规定。司法解释明确了“公民个人信息”的范围,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各种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件号码、通讯联系方式、住址、账号密码、财产状况、行踪轨迹等。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颜茂昆表示,“列举以外的个人信息还有很多,司法实践中要根据司法解释第一条的规定,把握‘公民个人信息’的要件特征,准确作出判断。”对于刑法中“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此次司法解释也明确规定了十种情形。包括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五十条以上的;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住宿信息、通信记录、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等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五百条以上的;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前两项规定以外的公民个人信息五千条以上的;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等。对于那些购买个人信息搞推销的行为,司法解释规定,为合法经营活动而非法购买、收受敏感信息以外的公民个人信息,具有利用非法购买、收受的公民个人信息获利五万元以上等情形的,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小编查阅中国裁判文书网,发现上述案件的犯罪分子仅被判处10个月到2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但如果按照新的司法解释对于“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犯罪分子或将受到严厉的处罚。杜其斌对小编说,自己没想到事情会这么严重,警察找上门以后,他一开始以为“顶多拘留几天就完事儿”,没想到触犯了刑法。他十分后悔。北京统理律师事务所王红军律师告诉小编,以前由于认定标准不够明确,的确存在量刑偏轻的情况。此次司法解释对于“公民个人信息”予以明确的列举,并且非常明确地界定了“情节严重”的标准,这些内容,不仅能威慑之前已经存在的犯罪行为,也有助于之后的刑事判决罪责刑的一致性。新的司法解释出台以后,有助于司法机关侦查和审判,对于打击当前社会广泛存在的泄露、买卖公民个人信息的现象,保护公民个人隐私、构建和谐社会都会发挥积极的作用。《羊毛党:央行新政出炉,“薅羊毛”没赚头还违法?》 精选四大家都在关注↑↑↑↑↑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又有了实质性的突破。“两高”今日公布的一则司法解释明确,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具有“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等情形之一的,即可入罪。9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北京联合发布《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近年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仍处于高发态势,而且与电信网络诈骗、敲诈勒索、绑架等犯罪呈合流态势,社会危害更加严重。”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颜茂昆说。颜茂昆介绍,该《解释》共13条,其中明确了“公民个人信息”的范围、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认定标准,以及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等等。将于今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在定罪量刑标准方面,该司法解释第五条规定,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的“情节严重”。这些情形包括: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五十条以上的;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住宿信息、通信记录、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等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五百条以上的;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等等。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01 泄露行踪轨迹信息50条即构成犯罪对于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处罚,《刑法》原条文规定: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也就是说,在《刑法修正案(九)》之前,凡是构成此罪的最高刑期为三年。不过,何为“情节严重”?有关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这一入罪要件尚不明晰,缺乏定罪标准。为此,《解释》第五条第一款设十项对“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作了明确规定,大致涉及如下五个方面:一是信息类型和数量。基于不同类型公民个人信息的重要程度,《解释》分别设置了“五十条以上”“五百条以上”“五千条以上”的入罪标准,以体现罪责刑相适应。二是违法所得数额。出售或者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往往是为了牟利,基于此,《解释》将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规定为“情节严重”。三是信息用途。《解释》将“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被他人用于犯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利用公民个人信息实施犯罪,向其出售或者提供”规定为“情节严重”。四是主体身份。《解释》明确,“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认定“情节严重”的数量、数额标准减半计算。五是前科情况。曾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二年内受过行政处罚,又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人屡教不改、主观恶性大,《解释》将其也规定为“情节严重”。与此同时,《刑法修正案(九)》还对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作出了进一步完善。比如,加重法定刑,增加规定“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在此基础上,《解释》也对这一“情节特别严重”的认定标准作了明确,主要涉及两个方面:一是数量数额标准。根据信息类型不同,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五百条以上”“五千条以上”“五万条以上”,或者违法所得五万元以上的,即属“情节特别严重”。二是严重后果。《解释》将“造成被害人死亡、重伤、精神失常或者被绑架等严重后果”“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规定为“情节特别严重”。02
“内鬼”作案加倍处罚现实生活中,一些掌握公民个人信息的内部工作人员泄露公民个人信息的案件也是时有发生,新的司法解释对“内鬼”作案加大了惩治力度。对此,《解释》明确,“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认定“情节严重”的数量、数额标准减半计算。比如一般人提供50条高度敏感信息入罪,如果是从事金融、电信、医疗等部门的人员提供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高度敏感信息的,25条就够了,这体现了对内部人员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从重处罚的精神。03
网站泄露公民个人信息要担责当前,不少网络运营者因为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的需要,掌握着海量公民个人信息,这些信息一旦泄露将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和严重危害后果。对此,《网络安全法》明确了网络信息安全的责任主体,确立了“谁收集,谁负责”的基本原则。为进一步促使网络服务提供者切实履行个人信息安全保护义务,《解释》第九条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拒不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经监管部门责令采取改正措施而拒不改正,致使用户的公民个人信息泄露,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之一的规定,以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定罪处罚。”04 “人肉搜索”提供个人信息属非法司法实践中,一些网友未经权利人同意,即将其身份、照片、姓名、生活细节等个人信息公之于众,进行所谓的“人肉搜索”,那么这样的行为如何认定,此次司法解释首次进行了明确。经研究认为,通过信息网络或者其他途径予以发布,实际是向不特定多数人提供公民个人信息,向特定人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属于“提供”,基于“举轻明重”的法理,前者更应当认定为“提供”。基于此,《解释》规定:“向特定人提供公民个人信息,以及通过信息网络或者其他途径发布公民个人信息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的‘提供公民个人信息’。”如果你觉得文章还不错,请为我们点赞分享到朋友圈吧!其他小伙伴儿——有喜堂《羊毛党:央行新政出炉,“薅羊毛”没赚头还违法?》 精选五近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印发《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国信办有关负责人答记者问时指出《规定》所称互联网群组,是指如微信群、QQ群、微博群、贴吧群、陌陌群、支付宝群聊等各类互联网群组。《规定》要求,互联网群组建立者、管理者应当履行群组管理责任,即“谁建群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规范群组网络行为和信息发布,群组成员在参与群组信息交流时,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文明互动、理性表达。互联网群组方便了人们的工作生活,密切了精神文化交流。但同时,一些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提供者落实管理主体责任不力,部分群组管理者职责缺失,造成淫秽色情、暴力恐怖、谣言诈骗、赌博等违法违规信息通过群组传播扩散,一些不法分子还通过群组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损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破坏社会和谐稳定。这不已有多名群主由于疏于对群的管理以及群内不当言论被处理。案例1:微信群发布不当侮辱言论群主被拘前日,安徽阜阳界首市男子杨某因不满交警夜晚查酒驾,在一自己建立的微信群中发布“他们傻X吗,下雨还查?一群傻X穷这个样”等侮辱性言语,在微信朋友圈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被当地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行政拘留五日。界首警方称,群主杨某向不特定众多人发送侮辱性信息的行为构成寻衅滋事,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之规定,依法可以给予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的处罚。案例2:微信群内不当言论群主被处分日上午,潜江市部分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非法采取利用微信群传播请愿书,擅自上街游行,聚集请愿等方式,要求政府停止引进奥古斯特项目,扰乱社会公共秩序,造成了很坏的社会影响。近日,此事件中被给予党政纪处分9人,诫勉谈话5人,批评教育40人。其中微信群群主彭某系潜江市房地产管理监察大队工作人员,作为微信群群主,彭云对群员转发请愿书、发表不当言论的行为没有制止,对其妻发布游行视频、评论的行为没有制止和正面引导,还回复煽动性言论,构成违反政治纪律错误,受到诫勉谈话处理。其实,现实中另一种情况是,有的人为了行业或兴趣交流组建微信群,而微信群中却是鱼龙混杂,经常有人发布不当政治言论,或者是抹黑党和国家形象的视频等内容,对此群主若总放任不管,如果群主是党员或者公职人员,出现影响就很有可能会受到党政纪处分。案例3:微信群传播淫秽视频群主获罪沈阳青年吴某用微信建了一个100余人的微信群。群员马某在群中每天都发布“有大片看”信息,向群员收取数十元会费,每天向交钱的人发送淫秽视频。群主吴某因视而不理,涉嫌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被警方依法予以刑事拘留。法官表示依据两高的司法解释,“利用互联网建立主要用于传播淫秽电子信息的群组,成员达30人以上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建立者、管理者和主要传播者,以传播淫秽物品罪定罪处罚”。群主作为群的管理者,应履行监管职责,及时审查群相关内容,阻止成员发布淫秽视频或直接将其剔除,甚至解散微信群。如果其未履行群主义务,放任群员传播淫秽视频,其行为已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这样的例子网上屡屡不鲜。案例4:利用微信群“抢红包”赌博群主“抽水”被判刑2015年6月至8月,家住阜新市海州区的董某以网名“阿联酋”的身份在手机微信客户端里建立了微信群,先后命名为“撸九子”、“撸管子”、“撸九VIP游戏”等,并组织40余人以制定规则以发红包的形式进行赌博活动,从中抽取红利。法院经审理后,判处主犯董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近年,全国各地出现了不少微信红包赌博被判决为犯罪行为的案例。检索中国裁判文书网发现,光广东法院2015年至今公开的就有约30份利用微信红包进行赌博犯罪的裁判文书。为什么群主成了垫背的?答案就在于就在于群主的监管职责。微信群主与群员权利的核心区别:群主可以删减微信群中的所有群员,而群员则不能删减微信群中的其他群员。微信群主的监管职责:微信群主与群员权利的核心区别,决定了群主与群员的不同职责。群主作为群的管理者和权力的拥有者,当然负有监管职责。群主应规范群聊行为,维护群聊内容的非违法性。对于群员发布的违法内容,群主应予警告,直至将该群员踢出群聊。随着法律的不断完善和公民个人权益意识的不断提高,对于群内的违法行为或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如果群主不履行监管职责,则有可能承担法律责任。群主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民事责任?群主如及时制止群员发布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内容,则不会因存在过错而与发布不当内容的群员承担民事责任。否则,就有可能承担连带责任。治安处罚?对群员发布的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内容,群主如果不履行监管职责,则有可能面临共同的治安处罚。刑事责任?对群员涉嫌犯罪的行为,如果不行使监管职责,放任群员违法犯罪,在主观上,有可能构成间接故意,从而与涉罪群员构成共同犯罪。所谓间接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有意放任,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附: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第一条为规范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使用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本规定所称互联网群组,是指互联网用户通过互联网站、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等建立的,用于群体在线交流信息的网络空间。本规定所称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提供者,是指提供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的平台。本规定所称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使用者,包括群组建立者、管理者和成员。第三条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第四条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提供者和使用者,应当坚持正确导向,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积极健康的网络文化,维护良好网络生态。第五条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落实信息内容安全管理主体责任,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和技术能力,建立健全用户注册、信息审核、应急处置、安全防护等管理制度。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制定并公开管理规则和平台公约,与使用者签订服务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第六条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的原则,对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使用者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用户不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的,不得为其提供信息发布服务。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护使用者个人信息安全,不得泄露、篡改、毁损,不得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第七条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根据互联网群组的性质类别、成员规模、活跃程度等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制定具体管理制度并向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备案,依法规范群组信息传播秩序。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使用者管理体系,根据信用等级提供相应服务。第八条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根据自身服务规模和管理能力,合理设定群组成员人数和个人建立群数、参加群数上限。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提供者应设置和显示唯一群组识别编码,对成员达到一定规模的群组要设置群信息页面,注明群组名称、人数、类别等基本信息。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提供者应根据群组规模类别,分级审核群组建立者真实身份、信用等级等建群资质,完善建群、入群等审核验证功能,并标注群组建立者、管理者及成员群内身份信息。第九条互联网群组建立者、管理者应当履行群组管理责任,依据法律法规、用户协议和平台公约,规范群组网络行为和信息发布,构建文明有序的网络群体空间。互联网群组成员在参与群组信息交流时,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文明互动、理性表达。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提供者应为群组建立者、管理者进行群组管理提供必要功能权限。第十条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提供者和使用者不得利用互联网群组传播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第十一条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对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互联网群组,依法依约采取警示整改、暂停发布、关闭群组等处置措施,保存有关记录,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对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群组建立者、管理者等使用者,依法依约采取降低信用等级、暂停管理权限、取消建群资格等管理措施,保存有关记录,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管理制度,对违法违约情节严重的群组及建立者、管理者和成员纳入黑名单,限制群组服务功能,保存有关记录,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第十二条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提供者和使用者应当接受社会公众和行业组织的监督,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渠道,设置便捷举报入口,及时处理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鼓励互联网行业组织指导推动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提供者制定行业公约,加强行业自律,履行社会责任。第十三条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并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协助。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按规定留存网络日志不少于六个月。第十四条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提供者和使用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第十五条本规定自日起施行。小古温馨提示:在日常生活中一定要谨言慎行,时刻注意自己的言行,不要传播损害国家利益的信息,把节省下来的时间做对自己有利的事情!比如说,可以想想如何去将自己的财富增值,让手中的;可以花时间去选择一个,让自己的财富无忧~那么,绝对是你不错的选择!新用户注册投资固金所,即可享有500元现金券,及专享8%加息券!同时,还有新客体验标——仅限新注册用户投资!年化收益为14.8%+0.2%~但最多新客体验标最多只能购买1万元。也就是,1万元会有375元的收益!好选择!素材来源:沪上《羊毛党:央行新政出炉,“薅羊毛”没赚头还违法?》 精选六日前,河北警方捣毁一个制售假币的窝点。这本是一件严肃的刑事案件,但当警方问及嫌疑人为何制作假币时,嫌疑人给出的答案让整个故事仿佛一个段子。警方问,为什么制作假币?嫌疑人答,因为真币做不出来,所以只能做假币啊!1行政律法规层面规制尽管听着像个段子,但是犯罪嫌疑人接下来将要面临的司法制裁一点都不乐观,可能会因涉嫌伪造货币罪而被提起公诉。对于破坏货币管理秩序的行为,我国法律有着严密而系统的规定,不仅有行政法律法规层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等,当然还少不了保障法律秩序的最后一道屏障《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作为加强对人民币的管理,维护人民币的信誉,稳定金融秩序的基本法规,对于各类破坏人民币管理秩序的行为做出了禁止性规定,并确定了基本的处罚原则: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为处罚的基本法,以《刑法》作为最终保障。第三十一条禁止伪造、变造人民币。禁止出售、购买伪造、变造的人民币。禁止走私、运输、持有、使用伪造、变造的人民币。第四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第三款、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十九条和第三十一条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其中,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的第三章专章规制关于人民币货币政策的相关事项,其中关于货币管理秩序的部分则部分引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中的规定,即将破坏我国人民币管理秩序的行为划分为三类:伪造、变造人民币的行为;出售、购买伪造、变造的人民币的行为;走私、运输、持有、使用伪造、变造的人民币的行为。除此之外,《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还另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中没有规定的两类行为进行了规制,分别是:故意毁损人民币的行为;在宣传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非法使用人民币图样的行为。根据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不难看出,在我国法域内,除了伪造变造人民币的行为要受到法律的规制以外,对于伪造、变造的人民币进行走私、运输、出售、购买,甚至是持有使用的行为,均要受到规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七章的法律责任部分确定了各类破坏人民币管理秩序行为的罚则:第四十二条伪造、变造人民币,出售伪造、变造的人民币,或者明知是伪造、变造的人民币而运输,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一万元以下罚款。第四十三条购买伪造、变造的人民币或者明知是伪造、变造的人民币而持有、使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一万元以下罚款。第四十四条在宣传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非法使用人民币图样的,中国人民银行应当责令改正,并销毁非法使用的人民币图样,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下罚款。在确定上述各行为的行政处罚罚则的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的第四十二、四十三条中还明确规定了“上述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也就是说,应当对上述行为在危害程度及社会危害性上进行区分,如果同一类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较大,对社会关系的侵害较为严重,则就应该以刑法来予以规制。仅仅危害程度较轻的行为,才可归入行政法律法规的规制区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的规定来处置。2刑法规制那么,如何判断侵害我国货币管理政策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的严重程度呢?我国刑法中关于货币管理秩序的规定尽管在一定程度上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存在着相似性,但是作为对法律秩序最有力且最具有强制力的保护,刑法对上述各类违法行为在行为模式的危害程度上进行了细化与区分,从而分为了第一百七十条伪造货币罪、第一百七十一条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及金融工作人员购买假币、以假币换取货币罪、第一百七十二条持有、使用假币罪、第一百七十三条变造货币罪这四条关于破坏我国货币管理秩序的刑法条文,不同的罪名由于在行为模式上具有不同的危害性而确定有不同的入罪标准。根据《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十九条的规定,伪造货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伪造货币,总面额在二千元以上或者币量在二百张(枚)以上的;(二)制造货币版样或者为他人伪造货币提供版样的;(三)其他伪造货币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即,伪造货币的面值达到2000元人民币的,或者伪造了200张以上的假币的,再或者制造货币版样或者为他人伪造货币提供版样的,就应当以伪造货币罪进行刑事追诉,而没有达到上述条件的,就应该归于行政法规进行规制。对于刑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的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的入罪标准,依据该法条规定“出售、购买伪造的货币或者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运输,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两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即当出售、购买伪造的货币或者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运输,数额较大时,行为人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的刑法才可由该法条来评价规制,那么“数额较大”应当如何判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伪造货币等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出售、购买假币或者明知是假币而运输,总面额在四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属于“数额较大”;总面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属于“数额巨大”;总面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依照刑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定罪处罚。即,当出售、购买假币或者明知是假币而运输的数额达到4000元以上的,则行为人的行为应该评价为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而予以追诉。至于持有、使用假币的行为,刑法第一百七十二条刑法规定“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对于“数额较大”的判断同样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伪造货币等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该解释第五条规定:明知是假币而持有、使用,总面额在四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属于“数额较大”;总面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属于“数额巨大”;总面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依照刑法第一百七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即将“数额较大”的区间划定在了元之间,与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的入罪标准一致。但是对同样以“数额较大”为追诉标准的刑法第一百七十三条变造货币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伪造货币等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则对“数额较大”做出了不同的定义:第六条变造货币的总面额在二千元以上不满三万元的,属于“数额较大”;总面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依照刑法第一百七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也就是说,变造货币的数额只要达到了2000元,就可对行为人的变造货币的行为进行刑事追诉,追究其刑事责任。3保护法域内各类货币 正常流通秩序我国刑法除了对各类侵害国家货币管理制度的行为就社会危害性程度的不同确定了不同的追诉标准之外,还明确规定了刑法中的货币犯罪的“货币”不仅仅限于人民币,还包括有港币、澳门币、新台币以及各国的法币等,从而周严地保护了我国法域内各类货币的正常流通秩序。《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十九条:本规定中的“货币”是指流通的以下货币:(一)人民币(含普通纪念币、贵金属纪念币)、港元、澳门元、新台币;(二)其他国家及地区的法定货币。贵金属纪念币的面额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金币总公司的初始发售价格为准。(本文首发于证券时报)责任编辑:马金伟肖飒,互金法律专家,申诉(反不正当竞争)委员会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产业金融研究基地特约研究员、中国银行法学会理事、中国科技金融法律研究会理事、全球共享金人首批成员。五道口金融学院未央网最佳作者,最受欢迎专栏作者,证券时报、新浪财经、凤凰财经专栏作家。《羊毛党:央行新政出炉,“薅羊毛”没赚头还违法?》 精选七作者:周假来源:零壹财经监管部门想给乱象百出的邮币卡(邮票、纪念币、电话卡)电子交易市场来一针清醒剂。今年3月,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下称清整联办)发布“清整联办[2017]31号文”,要求对各类交易场所进行清理整顿,邮币卡电子交易市场也在其中。这个在4年时间暴增3400多倍的市场,究竟谁在轻松赚钱,谁又血本无归,谁动了谁的奶酪?4年暴增3400多倍的市场在清整联席会议开展对各类交易场所开展回头看整顿行动前,邮币卡现货交易市场已繁衍4年。2013年10月,南京文交所率先推出了邮币卡现货电子化交易(简称电子盘),即:邮币卡电子盘是将国家权威部门发行的邮票、钱币、电话卡、纪念章等实物收藏品,采取股票一样的发行方式和交易方式,在网上进行交易,其实质是实物在线上的交易平台,是现货交易方式的补充。电子盘诞生后,文交所如雨后春笋般相继在全国各地生根发芽。据邮币世界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底,全国有电子盘交易的文交所共125家,线上藏品数量达4474个,1500余万。邮币卡市场的火热,被外界认为极大地丰富了传统文化的收藏品市场。短短四年间,行业成交金额由2013年的5.8亿元,暴增94倍到2014年的547亿元,再到2015年的7198亿元。2016年成交数据接近2015年全年数据的三倍,突破2万亿元,较2013年增长了3400多倍。但这些市场都是合法合规的交易市场吗?一位资深从业者在一篇批评文章中指出,现存125家文交所,很多都是从之前的白银、原油等大宗商品平台转移而来的,牌照有的是租赁来的,有的则是县市一级的批文,根本不是省级批文,同时也没有经过清理整顿部际联席会议备案。还有的文交所干脆没有批文或者伪造批文。种种从业机构乱象,为后续陆续爆发一些坑害投资人的事件埋下了伏笔。而这个规模暴涨的市场中,巨亏者比比皆是。据第一财经报道,去年8月,一位王先生在微信上通过了一位叫做婉竹的女士的好友申请。在婉竹的指导下,王先生在南宁所(下称南商所)邮币卡交易中心远程开户,通过类似炒股软件的交易系,抱着试试看的心理以361元每枚的高价了购入了一只以旅游景点为主题的邮票。不过,在王先生大笔买入之后,邮票价格立即连续十个交易日10%跌停。在短暂的2个涨停板后又是20个跌停板,到10月19日,这只邮票的价格跌到了24元,王先生总计浮亏530万元,剩下市值大约120万元的邮票,想卖出也已经没有买盘。第一财经的另一则报道披露,日,浙江省金华市公安局统一指挥调度江南、金东、义乌、东阳、舟山普陀五地警方,在山西太原端掉了一个人数众多、涉案金额巨大的网络诈骗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392人,后刑拘347人。他们都是浙江华恩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浙江华恩)的员工。而浙江华恩正是一家邮币卡电子交易市场的会员,为交易市场招揽投资者。12月30日,警方冻结了上述平台银行账户10.2亿元资金,还从其服务器后台导出了由浙江华恩开发的4.5万名受害者。由于平台频繁删除信息,实际受害者可能超过4.5万名,并且,浙江华恩不过是该平台约2000家会员公司的其中一家。发行商和文交所既打牌又看牌邮币卡市场类证券交易模式所采用的T+0交易制度极大地刺激了市场。邮币卡交易市场的乱象中,不乏并非邮币收藏者的投机者,也常见类券商角色的经纪商,他们既向平台提供产品、推广产品,有的直接参与交易,成为庄家。而与其利益相关的文交所,也可参与交易,并能通过后台随时了解客户持仓状况,可谓既打牌又看牌。邮币卡交易市场典型诈骗模式示意图在邮币卡市场的由庄家控制的典型欺诈交易模式中,通常由经纪商申请在交易所上票,且自持能控制的票数,成为庄家,其通过微信、QQ,以类传销形式,发展多级投资人,其后,庄家与投资人一起筹备拉升价格,进行限期锁仓,即庄家与投资人约定票价须拉升到一定高度,否则投资人不能退出。进入价格拉升阶段后,庄家会通过每日出售一定票数控制K线图,造成其能准确预测大盘走势的假象,以此发展新的投资人,将价格拉到一定高度时,庄家通过技术手段保留自有票数交易记录的情况下撤出资金,但当价格达到最高位时,已无新投资人进入,价格无量跌停。此时,庄家推荐新票,宣扬升值空间,投资人进入,如此反复……目前,邮币卡市场主要欺骗形式以经纪商操控大盘为主,常见的其他欺诈手段包括:1)主力发布锁仓公告,利好行情不断,实为忽悠投资者接盘;2)锁仓配售,投资人若要解锁须刷交易额;3)高溢价配售,交易所伙同经纪商在搞券商配售模式,以一字板拉高票价吸引散户入场,然后停牌按市值大量配售没有活跃度的票,变相高位出货后连续跌停,导致投资者损失惨重;4)持仓配售,即如果想以原始价格申购将要上市交易的邮票品种,除按要求发展新会员外,还需按要求在限定日期,买入指定数量,指定品种的已上市交易的邮票,且要求买入后需持仓到配售的新品种邮票涨到指定倍数后方可卖出。除此以外,要约回购、庄家自买自卖造成交易量活跃假象、喊单鼓吹某一交易品种能够到达较高目标价位都是常见的欺诈手段。上述种种欺诈形式,在过去几年中,造成大量投资人血本无归。T+5要来了,谁在申诉?从交易模式来看,T+0为集中交易和涉众提供了条件。大量投资人以投机为目的的,通过交易博取,交易方式具有集合竞价、标准化合约等类期货特征。一位分析师在投资人的建议中说,我曾反复提示投资人关于T+0交易量能的基本判断原则,没有的支撑,对于T+0交易来说,一旦活跃度下降了,下跌是唯一的出路。电子盘经过数年发展后,T+0的交易模式的缺陷与弊端逐渐显现:如主力利用交易规则的漏洞,通过对倒等方式造成虚假成交,以达到吸引散户的目的。此外,T+0交易模式也为锁仓配售、庄家自买自卖造成交易量活跃假象等欺诈手段提供了基础。5月底,清理整顿会议中传出要求国内邮币卡电子盘将全部执行T+5交易模式。不少投资人发起了申诉行动。针对交易模式之争,当下民间意见也形成两派,一派认为T+5交易制度的要求过于粗暴,且无过渡安排。另一派观点则认为当前T+0交易模式为欺诈经纪商通过电子盘价格波动赚取差价提供了便利,T+5模式是维护市场秩序之举。而一位参与过申诉的业内人士在写给监管部门的信中表示:我认为,以前的违规T+0集中交易,的确成为违规交易所的敛财工具,对老百姓伤害太大。很多人为此付出惨重代价,导致群体事件频发,最终导致大规模清理整顿的开始。而T+5政策的推行,首先从政策上保护了投资人的合法权益,其次,为投资人以现货交易纠纷为案由提起民事诉讼或以刑事的角度对违规交易所及经济商非法从事罪,非法经营罪的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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