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流转给别人修房子二次抵押犯法吗犯法吗

热门城市:
客服热线:400-
土地相关:
全国最大土地流转平台
我在自己的鱼塘边建房子,犯法吗?村里人要拆我的房有理吗?
| 悬赏:20 | 提问时间:日 09时45分59秒
问题已解决
这几天,因为我的比较凹,所以我把地弄成鱼塘了,然后养了桂花效益挺可观的,所以现在想扩大经营了,就在鱼塘边盖了小房子方便管理,可现在村里人居然要拆我房有理吗?有什么法律能保障我的权益啊?
暂无得分答案
您可能对以下关键字也感兴趣:
你这是属于设施农用地,是有法律依据的,你可以看看下面的资料:
  关于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正文
  国土资发〔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农业(农牧、农机、畜牧、兽医、农垦、乡镇企业、渔业、农村经济)厅(局、办、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农业局,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
  随着我国农业现代化发展,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特别是近年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进程加快,农业生产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农业设施不断增加,农业生产效益得到提高。为适应现代农业发展需要,促进设施农业健康有序发展,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防止以发展设施农业为名,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扩大建设用地规模,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界定设施农用地范围
  依据《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设施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经营性养殖的畜禽舍、工厂化作物栽培或水产养殖的生产设施用地及其相应附属设施用地,农村宅基地以外的晾晒场等农业设施用地。根据设施农用地特点,从有利于规范管理出发,设施农用地具体分为生产设施用地和附属设施用地。
  (一)生产设施用地是指在农业项目区域内,直接用于农产品生产的设施用地。包括:
  1.工厂化作物栽培中有钢架结构的玻璃或PC板连栋温室用地等;
  2.规模化养殖中畜禽舍(含场区内通道)、畜禽有机物处置等生产设施及绿化隔离带用地;
  3.水产养殖池塘、工厂化养殖、进排水渠道等水产养殖的生产设施用地;
  4.育种育苗场所、简易的生产看护房用地等。
  (二)附属设施用地是指农业项目区域内,直接辅助农产品生产的设施用地。包括:
  1.管理和生活用房用地:指设施农业生产中必需配套的检验检疫监测、动植物疫病虫害防控、办公生活等设施用地;
  2.仓库用地:指存放农产品、农资、饲料、农机农具和农产品分拣包装等必要的场所用地;
  3.硬化晾晒场、生物质肥料生产场地、符合“农村道路”规定的道路等用地。
  各省(区、市)国土资源和农业部门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按照上述规定的原则,对生产设施和附属设施用地做出进一步规定。
  二、区分用地情况实行分类管理
  (一)明确设施农用地管理方式。生产设施用地和附属设施用地直接用于或者服务于农业生产,其性质不同于非农业建设项目用地,依据《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按农用地管理。
  兴建农业设施的,经营者应拟定设施建设方案,并与当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用地协议。涉及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应先行依法签订土地流转合同。兴建农业设施占用农用地的,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其中,生产设施占用耕地的,生产结束后由经营者负责复耕,不计入耕地减少考核;附属设施占用耕地的,由经营者按照“占一补一”要求负责补充占用的耕地。
  (二)合理控制设施农业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各省(区、市)农业部门会同国土资源部门,根据农业有关标准、本地区设施农业发展类型和特点,本着从严控制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减少对耕地占用与破坏的原则,对设施建设标准做出指导性规定,对各类生产设施和附属设施用地科学制定用地标准。
  进行工厂化作物栽培的,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原则上控制在项目用地规模5%以内,但最多不超过10亩;进行规模化种植的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原则上控制在项目用地规模3%以内,但最多不超过20亩;规模化畜禽养殖的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原则上控制在项目用地规模7%以内(其中,规模化养牛、养羊的附属设施用地规模比例控制在10%以内),但最多不超过15亩;水产养殖的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原则上控制在项目用地规模7%以内,但最多不超过10亩。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应严格控制,省级国土资源和农业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不高于上述规定限额的具体标准。
  (三)严格把握设施农用地范围。在以农业为依托的休闲观光项目以及各类农业园区,涉及建设永久性餐饮、住宿、会议、大型停车场、工厂化农产品加工、中高档展销等的用地,不属于设施农用地范围,按非农建设用地管理。确需建设的,必须符合土地利用规划,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因设施农业项目发展需要,申请按建设用地使用土地的,可按建设用地管理,并依法办理建设审批手续。
  (四)引导设施农业合理选址。各地要根据农业发展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在保护耕地、合理利用土地的前提下,积极引导设施农业发展。设施建设应尽量利用荒山荒坡、滩涂等未利用地和低效闲置的土地,不占或少占耕地,严禁占用基本农田。确需占用耕地的,也应尽量占用劣质耕地,避免滥占优质耕地,同时通过工程、技术等措施,尽量减少对耕作层的破坏。
  三、规范设施农用地审核
  农业设施的建设与用地由经营者提出申请,乡镇政府申报,县级政府审核同意。申报与审核用地按以下程序和要求办理:
  (一)经营者申请。设施农业经营者应拟定设施建设方案,方案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地点、用地面积,拟建设施类型、数量、标准和用地规模等;并与有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协商土地使用年限、土地用途、补充耕地、土地复垦、交还和违约责任等有关土地使用条件。协商一致后,双方签订用地协议。经营者持设施建设方案、用地协议向乡镇政府提出用地申请。
  (二)乡镇申报。乡镇政府依据设施农用地管理的有关规定,对经营者提交的设施建设方案、用地协议等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乡镇政府应及时将有关材料呈报县级政府审核;不符合要求的,乡镇政府及时通知经营者,并说明理由。
  涉及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经营者应依法先行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承包农户签订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三)县级审核。县级政府组织农业部门和国土资源部门进行审核。农业部门重点就设施建设的必要性与可行性,承包土地用途调整的必要性与合理性,以及经营者农业经营能力和流转合同进行审核,国土资源部门依据农业部门审核意见,重点审核设施用地的合理性、合规性以及用地协议,涉及补充耕地的,要审核经营者落实补充耕地情况,做到先补后占。符合规定要求的,由县级政府批复同意。
  设施农用地审核同意后,乡镇政府具体监督设施建设和用地协议的实施,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做好土地变更调查、登记和台账管理等相关工作,县级农业部门做好土地承包合同变更和流转合同备案、登记等工作。
  国有农场的农业设施建设与用地,由农场提出申请,报农场主管部门初审后,送县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具体实施办法由各省(区、市)自行规定。
  四、加强设施农用地监督管理
  (一)切实加强设施农用地的用途管制。经营者要坚持农地农用的原则,按照协议约定使用土地。设施用地不得改变土地用途,禁止擅自或变相将设施农用地用于其他非农建设;不得超过用地标准,禁止擅自扩大设施用地规模或通过分次申报用地变相扩大设施用地规模;不得改变直接从事或服务于农业生产的设施性质,禁止擅自将设施用于其他经营。国土资源部门切实加强用地监管,农业部门切实加强经营者农业经营能力、经营行为和土地流转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管。
  (二)建立设施农用地监管的共同责任机
等待您回答的问题:
土地行业专家为您解答!
QQ交流群:
微博互动: /
论坛交流:
成功交易案例分享
CopyRight &
广东地合网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邮箱: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号:
您发布的地块将获得
土地资源网联合地合网
地块发布功能全面升级今日律师风向标:
国家土地流转政策.流转土地能建房吗.可以建生态园吗.我想有一个国家的政策文件.
国家土地流转政策.流转土地能建房吗.可以建生态园吗.我想有一个国家的政策文件.
律师回复区
您好,国家政策性文件规定,建房和建生态园是要到相关部门审批的。
[VIP+版主]
您好,建议咨询土地管理部门,需要相关的审批手续。
建生态园要经过国土局和住建部门的审批。
你好,建生态园需要相关部门的批准。
以上回复,不符合你的实际情况?马上咨询在线律师!
当前在线律师:736人
今日回复问题:951个
相关法律咨询
相关文章推荐
共帮助过10174人
最新法律咨询
相关律师推荐
法律快车 版权所有
粤ICP备号-5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ICP)证粤B2-
客服QQ: (注:此QQ不提供法律咨询)
免费问律师2008年建房,给予土地所有人一定补偿,我们两家协商没有任何纠纷。算不算非法土地转让,有没有违法。_百度知道
2008年建房,给予土地所有人一定补偿,我们两家协商没有任何纠纷。算不算非法土地转让,有没有违法。
008年建房的时候。需要修路,占用别人的耕地,给予土地所有人一定补偿,我们两家协商没有任何纠纷。算不算非法土地转让,有没有违法
我有更好的答案
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宅基地和自留地;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无论是狭义的还是广义的土地所有都谈不上所有人。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土地法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七十三条
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按照这采取的行为肯定违法。你们“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自留山,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这句话严重错误
采纳率:72%
为您推荐:
其他类似问题
换一换
回答问题,赢新手礼包
个人、企业类
违法有害信息,请在下方选择后提交
色情、暴力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农村土地经过流转后,还可以在这块地上建房子吗?-地呱呱资讯
地呱呱服务号
农村土地经过流转后,还可以在这块地上建房子吗?
来源:互联网
农村土地经过流转后,还可以在这块地上建房子吗?首先我们要分明什么是土地流转,土地流转是指土地运用权流转,土地运用权流转的含义,是指具有土地承包运营权的农户将土地运营权(运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即保存承包权,转让运用权。能够经过转包、转让、入股、协作、租赁、互换等方式出让运营权,鼓舞农民将承包地向专业大户、协作社等流转,开展农业范围运营。那么农村土地经过流转后,还可以在这块地上建房子吗?
  乡村土地经过流转后,还能够在这块地上建房子吗?首先我们要清楚什么是,土地流转是指土地运用权流转,土地运用权流转的含义,是指具有土地承包运营权的农户将土地运营权(运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即保管承包权,转让使用权。可以经过转包、转让、入股、协作、租赁、互换等方式出让运营权,鼓舞农民将承包地向专业大户、协作社等流转,展开农业范围运营。那么乡村土地经过流转后,还能够在这块地上建房子吗?    乡村土地经过流转后,还能够在这块地上建房子吗?土地流转签署合同要满足三个准绳别人才会统一流转给你,必需不改动土地运用用途、不能超越承包年限、不能损伤其他村民利益。所以土地流转后在上建房是改动运用用途行为,准绳上是不允许的。  土地流转纠葛主要表现:  乡村土地经过流转后,还能够在这块地上建房子吗?农户间流转以及短期流转中合同签署率不高,土地流转双方构成的利益关系和权益义务商定不明白、不规范,容易引发纠葛;由于在长期流转中流转双方利益和谐机制不健全,因运营风险和市场变化等缘由也容易引发利益矛盾。此外,在一些地域,基层干部对维护农民的土地权益和坚持乡村基本运营制度的重要性认识缺乏,片面强调和追求农业范围运营而忽视以致损伤农民土地合法权益;有的中央不顾条件盲目对流转下指标定任务,违犯农民意愿强行流转,也招致土地流转纠葛问题。
相关阅读:
土地流转网城市入口
请输入密码
请输入图片码
你也可以使用以下方式登录地交所
请输入11位手机号码
请输入6-20位英文字母、数字或符号
再次输入密码,确认无误
请输入图片码
请输入短信验证码
获取验证码
关注地呱呱
微信公众号
土地交易安全保障
400-867-5288
周一至周日:08:00-22:00
江苏易地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并保留所有权利。ICP备案证书号: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土地流转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