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收条范本付款60万购房,有收条但没有银行流水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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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办理二手房贷款,但是没有银行流水账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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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河南 |解答问题:0条
您好,需提供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如有)明及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如有)收入证明原件、卖方及配偶身份、婚姻状况和所售明复印件(如有)、及缴交首付款收据的原件和复印件、贷款行要求的其他材料等办理。感谢您的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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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买房没有银行流水账怎么办?
您好,感谢关注链家网。这要看贷款额度是多少、月供多少钱,工作单位性质怎么样,有的银行是可以贷款的,例如民生银行月供10000以下可以不提供流水,邮储银行月收入16800以下可以不提供,具体还要看个人资质怎么样才能确定,只要没有逾期记录,学历、工作单位都没问题的话一般是可以贷款的。
我今年刚满十八岁,家里买房贷款,但是银行要求半年的银行流水账!
你好,这个好像是不行的。他说的是半年流水,你虽然有每个月20多万的流水,但他要求半年的,这个具体的情况你还要咨询一下银行方面
我想申请上汽金融贷款买车,我有本地房产,可以提供薪资证明,但不能提供银行流水账,怎么办?
可以通过的。没有银行流水你可以找个公司给你出证明,说都是现金发放也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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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0今日解答借条、收条、照片都齐了 “60万借款”怎么就成了骗局?借条、收条、照片都齐了 “60万借款”怎么就成了骗局?社会刘哥百家号核 心 提 示载明60万金额的借条与收条、借款人手持借条与现金合影的照片,看起来板上钉钉的60万元借款债务,借款人却坚称只收到了25万元,而出借方却凭借上述证据,要求法院判令借款人归还借款本金60万元及以贷款利率四倍计算的违约金……25万元借款成了60万元35岁的薛先生最近被吴先生以催讨60万元借款本息为由告上了法庭。吴先生表示,薛先生因家庭生活需要资金周转为由向自己借款60万元,其中转账25万元,现金支付35万元。为此,吴先生向法庭举出了一组借款证据,分别是:薛先生在同一天分别出具的两份金额各为30万元的借条,其中一份借条写明利息按银行同期利率的四倍计算,另一份借条未约定借款利率;薛先生分别出具的两份金额各为30万元的收条;25万元的银行转账记录以及薛先生手持借条与现金合影的照片。可薛先生却表示,自己实际上只向吴先生借款30万元,且其中5万元作为利息已预先扣除,真正拿到的借款只有25万元。借款当天,吴先生要求自己按翻倍金额出具60万元的借条,但又以现金不够为由只转账了12万元,所以当时自己先出具了一张30万元的借条。当晚在收到吴先生第二笔转账13万元后,自己才出具了第二张30万元的借条,但没有约定利息。而所谓与自己合影的现金在拍完照后即被吴先生取走,自己分文未取。薛先生向法庭表示,自己同意归还吴先生本金25万元,其中12万元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计算利息,13万元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利息。借款细节疑点重重案件进入法院后,由虹口法院民六庭的李闻法官负责审理。审理过程中,对讨回60万元借款信心十足的吴先生不仅提供了全套证据,还向法院申请对薛先生名下的财产进行了财产保全。然而,随着开庭的深入,李闻法官渐渐地感到案件中有些情况甚不符常理。首先,薛先生和吴先生系因借款经朋友介绍才相识,吴先生在此前并不认识薛先生的情况下,居然于一天内两次借给薛先生各30万元巨款。其次,薛先生和吴先生在借款发生后的一个月内曾有多笔钱款转账的情况发生,但这60万元借款却分为25万元转账和35万元现金交付,显然并不符合两人的主要交易习惯。更让人产生疑虑的是,在李闻法官询问吴先生35万元现金的来源时,吴先生表示这些现金来源于自己合伙的美容店当天的部分营业款,以及为股票补仓而向舅舅的借款等。但经法院查明,当时吴先生本人的银行账户里就有百万余元。即使如他在法庭所言确实有上述现金来源,但对于他为何要在一天内多方凑足35万元现金,而非直接从账户内转账支付,吴先生也没有作出合理的解释。对为何可擅自取走营业款、何时拿到借款的具体事实,吴先生也都没能向法庭提供任何证据。模拟配图细心的李法官还发现,从吴先生提供的照片复印件来看,二次借款摆放在薛先生面前的现金均以纸条包扎并盖有印鉴,显示该笔现金都是从银行柜面取出,这一情况与吴先生所称现金来源明显不符。而第二次借款时间发生于当天晚8点左右,又超过了银行正常的营业时间,吴先生称从银行取款后交付薛先生的合理性又打了个折扣。公正判决还原真相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及意见,并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交易方式和交易习惯等情况来看,吴先生以现金方式交付薛先生35万元依据不足,法院不予采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应自实际交付借款时起生效,薛先生分二次收到吴先生借款本金共计25万元,故法院依法予以确认系争借款本金为人民币25万元。因薛先生未按双方约定归还借款本金,吴先生起诉要求归还并支付违约金,依法应予准许。对于借款利息与违约金应的认定、计算,法院认为应按不同本金作如下区分:第一笔借款本金12万元应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计算支付;第二笔借款本金13万元应按年利率6%计算支付。由于吴先生在诉讼请求中只主张自薛先生逾期还款之日起支付逾期还款违约金,故对借款利息本案不予处理。一审判决后,吴先生表示服判息诉。(以上人物均系化名)来源丨上海虹口法院 朱春叶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百度立场。系作者授权百家号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社会刘哥百家号最近更新:简介:人生如路,须要耐心。作者最新文章相关文章有对方收条就能证明自己付款了吗
日,甲方华辰房地产公司与乙方俞财新、丙方魏传瑞签订的《商铺认购书》约定,俞财新向华辰公司认购“君临盛世茶亭”一号地块的一、二、三层店面,面积约2378平方米,每平方米价格72
798元,总价款17
275.0198万元。俞财新在签订本认购书后10日内支付给华辰公司订金6360万元:华辰公司应当在收到俞财新订金后30日内领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并与俞财新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同时保证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的10日内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备案登记。如华辰公司不能在上述约定的期限内领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俞财新即放弃认购,华辰公司必须于收到订金后的第31日起两个月内将俞财新支付的订金全部返还;逾期返还,其利息按月利率10%计(不足一个月的,按实际天数计算)。华辰公司收到订金后的第
31日起两个月未全部返还订金的,视为逾期返还;逾期三个月未全部返还订金及其利息的,俞财新可采取“以房抵欠款”的方式实现债权,即将华辰公司尚欠的订金和利息转为购买华辰公司上述项目的房产
(具体店面房号由俞财新选定),其店面售价按第一条约定的出售价的30%计价。如在“以房抵欠款”后,华辰公司仍欠俞财新余款,则华辰公司应提供其他地块的店面抵扣其余欠款(仍按售价30%计价),双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俞财新不同意“以房抵欠款”的方式实现债权的,则华辰公司应以现金返还和支付。俞财新支付订金
6360万元部分为现金,部分为汇款等。魏传瑞对华辰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两年。
  上述《商铺认购书》签订后,俞财新或其指令有关单位通过银行账户向华辰公司支付八笔共计4900万元,在上述八笔银行《付款凭证》的附加信息及用途或用途栏目中,日的800万元凭证的栏目上注明周转金,日的400万元凭证上此栏目为空白,其余六笔凭证的相应栏目均注明借款。相应地,华辰公司出具六张共计4900万元的《收款收据》。另华辰公司还分别于日、日、日向俞财新出具400万元、260万元、300万元计
960万元三张《收款收据》,即华辰公司先后共向俞财新出具九张计5860万元的《收款收据》,其在该九张《收款收据》的款项内容栏目内均写明“认购君临盛世茶亭一号地块1-3层店面订金(详见2007年12月
10日协议书)”等内容。华辰公司在上述
400万元、260万元、300万元计960万元三张《收款收据》的存根联中,除记载“认购君临盛世茶亭一号地块1-3层店面订金
(详见日协议书)”内容外,还分别注明“回报率部分2%另计”、“回报率部分20%另计”、“100+=
1500万元回报率20%”的内容。
本案的法律焦点体现在两个方面:
1、本案是借贷关系还是购房纠纷?
2、960万到底是借款还是利息?
从购房合同看是购房纠纷,但从打款用途上以及回报率上看又是借贷纠纷。如果是购房纠纷
,就适用房地产相关法律,如果是借贷纠纷,则使用借款合同。
960乙方有收条,但房地产公司说那是4900万的利息,按20%计算,一共是980万,还有一张20万的收条在乙方手上,但乙方不拿出来。乙方说就是自己支付的现金。房地产公司说近百万的现金在哪里支付,支付给谁,为什么不用转账,乙方无法解释清楚。
民事诉讼中经常有双方证据都存在一定疑点,这个时候如何采信,律师如何辩护?就要根据证据法的基本理论了。
& 根据民事证据规则第七十三条:双方当事人对同一事实分别举出相反的证据但都没有足够的依据否定对方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案件情况,判断一方提供证据的证明力是否明显大于另一方提供证据的证明力,并对证明力较大的证据予以确认。
&&&&因证据的证明力无法判断导致争议事实难以认定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举证责任分配的规则作出裁判。
虽然有证据证明是借款,但毕竟乙方予以否认,关键是甲方打的收条都是注明是购房预付款,至于回报率是房地产公司在票据存根联记载,纯粹是自己单方记载,不能证明。所以最终法院认定双方不是借贷关系,而是购房纠纷。(虽然在房地产市场借贷是很平常的事情)。
其次,虽然用现金支付960万事有点不可思议,但法律没有禁止不能用现金支付大额款项,而房地产公司打的960万收条也是购房款,不是利息,是自认,很难要求法官判决时利息(即使法官也认为是利息,但无法判决)
当然,对房地产公司唯一有利的地方就是好听约定乙方支付6360万元后房地产公司要去的预售许可证,但房地产公司没有马上取得,但乙方只支付了4900万+960万,不到6360万,是乙方先期违约,房地产公司就没有违约。
最终最高人民法院判决房地产是返还乙方4900万元+960万元。
希望商家在经营活动中药有证据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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