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新婚妻子 29 岳蓝病故,岳父母的房产是我儿子继承还是我

  两年前,妻子重病去世,留下刚满3岁的女儿。妻子在世前,女儿一直由岳父母照看。我工作忙,经常出差,最近几年,岳父母一直帮" />
免费阅读期刊
论文发表、论文指导
周一至周五
9:00&22:00
妻子去世,岳父母有权争夺孩子的抚养权吗(外7则)
  两年前,妻子重病去世,留下刚满3岁的女儿。妻子在世前,女儿一直由岳父母照看。我工作忙,经常出差,最近几年,岳父母一直帮忙照看女儿。去年,由于工作关系,我认识了晓玲,我们在相处中产生了感情,她不介意我带着女儿,愿意与我结婚,共同抚养孩子。我很高兴,把女儿从岳父母家接回来,准备结婚。岳父母知道后,很伤心,和我商量能否把女儿交由他们继续照看。 中国论文网 http://www.xzbu.com/6/view-7780438.htm  如今,我工作也有了调整,不需要常年出差,想抽出时间来陪伴女儿,为此,我拒绝了老人的要求。谁知,老人竟然把我告上了法庭,说我常年对女儿不管不问,要求抚养女儿,撤销我对女儿的抚养权。   请问,我的女儿该由谁来抚养呢?   济南 蓝湖志   蓝先生:   根据《新婚姻法》规定,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虽然你之前因为工作原因无法照看女儿,但目前工作已调整,有了照看女儿的条件,这种情况不属于父母“无力抚养”的情形。《民法通则》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孩子母亲死亡,你作为父亲,有抚养的法定义务。   《收养法》规定,只有生父母在存在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条件下才可以作为送养人。“特殊困难”一般是指生父母有重大疾病或存在重度残疾丧失劳动能力,或者生父母被判刑无法抚养子女,而因其他客观原因无力抚养子女,还需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有关材料的证明。你的情况也不符合以上条件,你的岳父母也不能通过收养的方式来取得孩子的抚养权。   所以,你的岳父母无权要求法院撤销你对女儿的抚养权。你的岳父母作为你女儿的直系亲属,可以探望或者帮忙照顾,但依法不能取得孩子的抚养权和监护权。这几年,因为照看你的女儿而产生的费用,你的岳父母可以随时找你追偿。   没领结婚证闹“离婚”,孩子如何抚养   我和老公是网恋,后来一见面,互相都很满意,属于一见钟情吧!之后,我们很快确定了恋爱关系。几个月后,回老家订婚,婆婆给了我5万元彩礼。我父母对他们家也很满意,没多久我们就在老家举行了婚礼,但是一直没领结婚证。日子过得挺温馨,老公对我体贴入微。   自从有了孩子,一切都改变了。我父母远在外地,家里还有农活儿,无法帮忙带孩子;公公早年去世,婆婆身体不好,自然出不上什么力。我和老公经常为了谁带孩子或如何带孩子发生争执。吵来吵去,感情随之变淡。前一阵,老公在一次争吵中打了我,我一气之下带孩子回了娘家,事后老公不仅没有后悔,还说走了就不要再回来。我忍无可忍,提出离婚。老公说离婚可以,但必须把当年的彩礼钱如数返还。   请问,当初我们没有领结婚证,我们的婚姻有效吗?我是否必须返还当初的彩礼?我们的孩子将来如何抚养,我想要孩子,我老公会给抚养费吗?   宁阳 苏芹芹   苏女士:   根据《新婚姻法》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你们虽然举办了婚礼,还生育了一个孩子,但却一直没有进行结婚登记,所以,你们的婚姻是不受《新婚姻法》保护的。你老公要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的,可以要求返还: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所以,你应当返还5万元彩礼。但在实践中,也会考虑到个体家庭的特殊性,比如说,你们虽然未领取结婚证,但两人已一起生活多年,而且5万元彩礼也已经用于共同生活及抚育孩子,所以,也不排除法院会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予支持你老公返还彩礼主张的可能。   你们的孩子属于非婚生子女,法律规定,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享有一样的权利。如果你的孩子跟随你生活,你老公需要一次性支付一定数额的抚养费,或是每月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数额参照当地的生活标准。   房产共有人意见不统一,房子能卖吗   我与老伴结婚50年了,育有两个儿子一个女儿。我们有一套不到40平米的学区房,登记在老伴名下,目前一直租住给亲戚。   前阵子,老伴重病去世。这套房就按照《继承法》的相关规定由我和3个孩子共同继承,房子还是继续租给亲戚。   学区房的价格现在炒得很高,我的身体也时好时坏,为了给孩子减轻负担,我想把这套学区房趁着高价卖掉,正好亲戚也有购买的意愿。于是,我和亲戚签订了卖房合同,将房子以65万元的价格出售,大儿子也同意并在合同上签了字。可是,当二儿子和女儿得知后,立即提出反对意见。家里为此事闹翻了天,我想和亲戚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可亲戚不愿意。   无奈,一家人闹上了法庭。二儿子和女儿认为,他们作为房屋共有人,对这次交易根本不知情,也没有签字,交易行为无效,亲戚应立即腾空退还房屋。亲戚则认为,合同上有我和大儿子的签字,而且房屋产权证也给了她,房屋买卖合同合法,不能随便撤销。   请问,法院会如何处理呢?   夏津 张顺服   张先生:   根据《继承法》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配偶、子女、父母。你和三个子女都是你老伴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对这套学区房享有共同的继承权。房子虽然登记在你老伴名下,但经过共同婚姻50年和以往《婚姻法》规定,已经转为夫妻共同财产。所以这套学区房你首先享有一半的产权,另外一半和3个子女参与平均分配。   目前,你们没有对房产份额进行处分,可视为对这套房产共同共有。根据《物权法》规定,处分共同共有的财产必须经全体共有人同意,否则该处分行为无效。所以,你们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是无效的。根据《合同法》规定,合同无效后,因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你们家的亲戚应该腾空房屋,归还给你们。但是你们也需要支付给她一定的补偿费用或是给足她寻找其他租用房屋的时间,不可让其立即搬出。
  妻子总是打我,我立遗嘱把遗产留给别人,这样的遗嘱有效吗   我和妻子结婚20年有余,妻子脾气暴躁,从不顾忌我的面子,无论人前人后,挥手就打,破口就骂。以前为了孩子,我总是忍气吞声,孩子慢慢长大,去外地上大学了,我也就从家中搬了出来。我自己在单位附近租了房子,外居期间,我认识了张琴,我们性情相投,就同居了。我准备和妻子离婚。谁知,去年底,单位查体,我被查出患有肝癌,而且是晚期。   令人欣慰的是,张琴知道后,并没有离开我。住院期间,她每天端茶送饭、擦洗护理,而妻子每次来,态度不仅恶劣,见到张琴就破口大骂,还拖着不和我离婚。我对张琴的不离不弃充满感激。   几经思虑,我决定将自己名下30万元存款留给张琴。遗嘱写好后,为确保万无一失,我还特地到公证处做了公证。   请问,这种遗嘱有效吗?如果无效,我该怎么办呢?   章丘 李泽端   李先生:   根据《民法通则》规定,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   你在没和妻子离婚的前提下,和张琴共同生活,行为已经涉嫌构成重婚罪,因而订立的遗嘱违背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违反了法律的原则和精神,所以,即使你的遗嘱被公正了,那也会被认定为无效遗嘱。如果你不幸去世,张琴是拿不到这部分遗产的。况且你所谓的个人名下的这笔存款要具体分析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为你和你的妻子还未离婚。建议你尽快与妻子办理离婚手续,你可以提供你妻子常年对你打骂的相关证据来证明婚姻关系确已破裂,早日离婚,再与张琴结婚。   在没有离婚的情况下,张琴属于“第三者”身份,是无法合法有效地取得你遗嘱中的财产的。   我和丈夫离婚了,他有权继承我父亲的房产吗   10年前,我和丈夫登记结婚,结婚数年后,我也没能怀孕。为此,我们一直吵吵闹闹。2007年,我们办理了离婚登记。   2006年,父亲突发疾病去世,留下一套房子。这套房子是母亲去世以后,父亲参加房改取得的房子。爷爷奶奶早已去世,这套房产应由我和姐姐继承。当时我们没有提出分割,房子就一直这么放着。今年年初,姐姐打算移居国外,并提出放弃继承,把房屋留给我。我们拿着相关材料办理了公证、过户等手续,将房子过户至我名下。我刚办完手续,前夫就找上门来,要求分割我刚刚继承的这套房子。   我当然不同意。请问,法律对这种情况是如何规定的呢?   淄博 周小燕   周女士:   根据《新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该继承或赠与的财产只归夫或妻一方所有。   你父亲生前并未对自己所有的房产继承问题作出特别说明,姐姐又放弃继承,因此该套房屋应当属于你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遗产,属于你和前夫的夫妻共同财产。尽管你离婚时,未实际取得该房产,房产也未分割,但根据《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作为继承人依法可以继承的遗产,在继承人之间尚未实际分割,起诉离婚时另一方请求分割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在继承人之间实际分割遗产后另行起诉。   如今,你已经实际取得了这套房产,你的前夫是有权起诉并要求分割的。   丈夫去世了,属于他的债权我能继承吗   1990年,我和丈夫在老家举行了婚礼。婚后一年,女儿出生,丈夫做货运生意,虽然我们聚少离多,但丈夫对我和女儿关爱有加,一家三口生活得温馨幸福。可是,天有不测风云,前不久,丈夫在出差途中发生意外,不幸去世。整理丈夫遗物时,我发现有一单60万元的货款未结,债权已到期。   我找到买卖合同的相对人,要求清偿货款,谁料他不仅拒绝偿还,还说即便我起诉到法院也告不赢,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债权人已去世,债权也就随之消灭了。   请问,我有权主张这笔债权吗?这笔债权是丈夫的遗产吗?还有我和丈夫当年没有领取结婚证,我能作为继承人继承吗?   济南 尚小苏   尚女士:   根据《继承法》规定,公民可继承的其他合法财产包括有价证券和履行标的为财物的债权等。你丈夫基于买卖合同享有这笔债权,死亡后合法继承人可以依法向债务人主张权利。   《继承法》还规定,公民去世后,其遗产由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继承。此时,你是否有权主张债权关键在于你和你丈夫是否为夫妻关系。参照相关法律规定,未按《婚姻法》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你们于1990年举办婚礼,当时没领结婚证,后来也未补办,但两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二十多年,育有一女。如果你能提供户口本、村委会或居委会证明、子女出生医学证明以及其他相应证据,一般而言,足以认定你们的夫妻关系。你可以以配偶的身份继承你丈夫的一部分债权(有一部分属于你的女儿),并有权作为原告向法院起诉,要求相对人还款。   父母出资支持创业,离婚后利益如何分配   大学毕业后,我和丈夫就结婚了。第二年,我们有了一对双胞胎女儿,我就辞了工作在家专职带孩子;丈夫则在家人的资助下创业,开办了一家装饰材料公司。3年时间,公司不但收回了投资成本,还有了丰厚的利润。然而,随着业务的扩容,缺乏运营经验让丈夫在工作中捉襟见肘。于是,孩子上幼儿园后,我也加入了他的事业。当时,正赶上公司扩大规模,我便开口找我父母借钱。父母二话没说,就把存了一辈子的养老钱拿给了我,这笔钱让我们俩成功地扩大了公司规模。生意越做越好,生活条件也相应提高了。   好景不长。丈夫的应酬多起来,经常早出晚归,后来竟然有了外遇。我决定离婚,但有一个问题让我十分纠结。我不是公司的股东,公司转型时我父母给的那笔钱也记在了丈夫的名下。公司能够成功扩大规模,和我父母的这笔钱也脱不开关系,这笔钱确实带来了不小的收益。   请问,我该怎样拿回本该属于我和我父母的资产呢?   临沂 任晓   任女士: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二)》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除外。你如果想要回父母给的钱,需要提供证据证明与父母借款关系的存在,比如借条。   根据《新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由此可见,公司生产、经营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你可以要求对这部分财产,包括夫妻存续期间的公司股权进行分割。   丈夫弃家失踪,我能提出离婚吗   2005年,我和丈夫登记结婚,第二年儿子出生。为减轻家中负担,丈夫决定外出务工,自此音信全无。多年来,我一直苦苦等候,支撑这个家。这几年,邻居张大哥一直帮衬着我们,我们产生了感情,张大哥为了我和孩子一直没有结婚。婆婆知道后,对我大喊大骂,并阻止张大哥来我们家。   我很痛苦,我想和张大哥结婚,但是朋友告诉我,在没有离婚的情况下与别人结婚,构成重婚罪,建议我先去法院申请宣告丈夫失踪,再提起离婚诉讼。   请问,我该这么办吗?   泰安 张敬   张女士:   根据《新婚姻法》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民事诉讼法》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你可以直接提起离婚诉讼,也可以申请宣告丈夫失踪后再提起离婚诉讼。   虽然你丈夫多年没有消息,但你们的婚姻关系仍然有效。如果你私自和邻居张先生结婚,则属于无效婚姻,不受法律保护,同时你的重婚行为也会受到法律的追究。但是,拿到判决书后,你就可以再婚了。
转载请注明来源。原文地址:
【xzbu】郑重声明:本网站资源、信息来源于网络,完全免费共享,仅供学习和研究使用,版权和著作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不愿意被转载的情况,请通知我们删除已转载的信息。
xzbu发布此信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网站立场无关。xzbu不保证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等。房产继承得证明父母是原配?|夫妻|房产|原配_新浪新闻
房产继承得证明父母是原配?
房产继承得证明父母是原配?
新文化讯(记者 苏杭实习生 芦成皓 张媛) 长春市民陈老太太今年82岁,2005年丈夫离世。最近,她想把一处房产让大女儿继承,大女儿唐女士和丈夫胡先生到二道区一家公证处准备办理继承公证,但公证处让他们提供父母是原配的证明,还要提供爷爷奶奶的死亡证明。继承公证被要原配证明  “我妈年龄大了,她和我父亲的一处房产想让我继承。”唐女士说,家里共有3个孩子,她是大女儿,生活条件普通,母亲在征得其他子女同意后,想把房子让其继承。为了今后继承条件成熟后,顺利继承房产,唐女士就来到公证处想办理公证。公证人员表示,需要证明唐女士父母是原配夫妻,而且还要提供爷爷奶奶的死亡证明。  “我和我妻子结婚30多年了,我俩认识的时候她爷爷奶奶都去世好多年了。”胡先生说,妻子都记不清他们是什么时候去世的了,更别提拿出死亡证明了。而82岁的陈老太太也对公公婆婆去世的时间很模糊了,“有可能是解放前后,真的记不起来了。”  为此,胡先生找到了街道,但街道表示无法出具陈老太太和丈夫是原配夫妻的证明。“街道上说户口上是什么就是什么,一切以户口为准,其他的情况无法出具。”胡先生还有一点说什么也想不明白,房产是岳父岳母的,和岳父的父母有什么关系,为什么还要提供他们的死亡证明呢?公证处:严格按照法律规定  二道区这家公证处的一名负责人说,要求出具原配夫妻证明和老人的父母死亡证明是严格按照继承法相关规定执行的。首先,如果不是原配,有再婚子女,他们也是有继承权的。其次,老人的父母死亡的时间很关键,如果死亡在儿子(胡女士的父亲)的后边,那么按照继承法的规定,他们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就有权利继承儿子的财产。他们去世后了,就会涉及到转继承的问题。  “在办理公证时,有的市民对一些证明不理解,认为不可思议,但公证处都是按照法定程序办理的。”该名负责人解释说,财产继承公证在继承条件成熟时,会起到法律作用,要求很严格。  “办理继承公证,是必须提供亲属关系证明的。这绝对不是我们故意为难。”该负责人讲,一旦有其他继承人出现索要房产,公证处就会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解决办法:通过诉讼确权  该负责人介绍,对于实在无法提供相关证明,可以提供一些老邻居、亲属的证明,作为佐证,交叉证明。“如果实在不行,当事人可以去法院通过诉讼程序对房子进行确权并更名。”该负责人表示。  之后,胡先生和妻子又去另一家公证处咨询,得到了差不多的答复。胡先生说,目前他们正在找一些邻居、亲属出具证明,希望能够顺利办理。
新媒体实验室
Copyright (C)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免费发布咨询,坐等律师在线服务
需求发布后
10分钟内收到律师在线回复
平均有多个律师参与回复
得到了圆满解决
您的位置: &
我妻子病故,岳父母的房产是我儿子继承还是我继承呢?
我妻子病故,岳父母的房产是我儿子继承还是我继承呢?
优质解答地区:广东-广州咨询电话:帮助网友:26227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1 人问题交代的不够清楚,你妻子病故,你想问岳父母如去世,他们的房产份额是你儿子还是你继承?如果岳父母先于你妻子去世,继承人之一是你妻子,如果你岳父母后于你妻子去世,由于你妻子已先于她父母去世,你妻子因继承份额由你们的儿子代位继承。 22:15
律师回答地区:广东-广州咨询电话:帮助网友:186710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83 人你儿子,详情委托本律师代理。 20:23地区:广东-广州咨询电话:帮助网友:14294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 人儿子 21:41地区:广东-广州咨询电话:18928***帮助网友:4581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 人如果你岳父母先于你妻子去世的话,你和你儿子都有权继承你妻子可以继承你岳父母的遗产份额。如果你妻子先于你岳父母去世,你的儿子可以代位继承你妻子可继承的遗产份额,但你没有继承权。除非你在你岳父母生前也对他们尽了较多的扶养义务,那么你可以以第一顺序的继承人身份继承你岳父母的遗产。具体可致电咨询专门从事遗产继承法律服务的曹律师。 11:08
无锡推荐律师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张腾岳的妻子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