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冠道1.5t分期货款价格未还清,离婚时是按什么价…给对方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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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贷款买房,贷款还没还清,离婚时房子怎么分配
夫妻共同贷款买房,贷款还没还清,离婚时房子怎么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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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你说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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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房子应该属于购房合同上签名或者房产证登记的一方所有,再由该房给对方相当于房产现值减去贷款余额后的价款一半的补偿。
在具体房屋分割过程中,如果夫妻双方就房屋所有权的归属无法达成协议的,可以按照国家婚姻法解释的第20条的规定处理,即:1.夫妻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的,应当准许;2.夫妻双方中的其中一方主张房屋房产所有权的,由于房屋评估机构按照现在房屋的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房产所有权的夫妻一方应当给予房屋另一方相应的补偿;3.夫妻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房产所有权的,根据夫妻双方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
在具体房屋分割过程中,如果夫妻双方就房屋所有权的归属无法达成协议的,可以按照国家婚姻法解释的第20条的规定处理,即:1.夫妻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的,应当准许;2.夫妻双方中的其中一方主张房屋房产所有权的,由于房屋评估机构按照现在房屋的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房产所有权的夫妻一方应当给予房屋另一方相应的补偿;3.夫妻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房产所有权的,根据夫妻双方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如果离婚之前在夫妻双方房屋贷款还没有完成还贷的,可以按照以下两种情况来处理夫妻共同贷款买房离婚时房子的归谁。1.如果夫妻在离婚前还没筹钱还清所有房屋贷款的,并且已经拿到房屋房产证解压,夫妻双方可以把房子卖掉分钱,还清筹措的钱款,或是办理离婚房屋析产过户住房给夫妻双方的其中一方。2.如果房屋没还清贷款,这样房屋产权抵押给了银行,暂时是不属于夫妻两个的,你们夫妻双方无权办理房屋分割住房产权手续,可以把房屋分割细则写入夫妻双方的离异协议,再夫妻双方离异协议拿去公证一下,以后还清贷款,在依照夫妻双方离异协议好的去分割住房产权。总而言之,夫妻共同贷款买房离婚处理,最好是夫妻双方共同协议处理,不然就要按照法律相关政策处理。以上就是我对夫妻共同贷款买房离婚处理知识的整理,希望以上内容可以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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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婚前首付的房子,拿到的房产证。婚前婚后按揭都是我自己出的钱,请问离婚的话我需要分给对方一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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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经纪人
是的,属于婚后财产。婚前房产证是您的名字,但是婚后是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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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经纪人
只要产证上有名字的都可以要求分。
二手房经纪人
不需要!婚前你买的房子是你私人的财产!不需要和你丈夫分割!
二手房经纪人
只要能证明是您本人一个人在还这笔贷款,就不需要分给对方一半
二手房经纪人
不需要,这属于个人财产,不属于家庭财产
二手房经纪人
提供买房证据和按揭还款证据,证明都是由你自己购买和偿还,
二手房经纪人
婚后的钱是公共财产
二手房经纪人
婚前做个财务公正就可以了吧!!!!
二手房经纪人
不需要!现在婚姻法上都有写!如果是你自己一个人承担所有费用!就不需要分!
二手房经纪人
是的,需要的,因为那是属于婚姻共同财产的!
第1-10条,共176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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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信息举报邮箱:  苏报记者 张 帅  案件回顾:  2005年底,蔡先生贷款购置一套商品房,总价40万元,其中个人首付20万元,贷款20万元。在结婚前取得了房产证,房屋所有权人登记为蔡先生。婚后蔡先生与妻子刘某共同还贷10万元。现刘某要求与蔡先生离婚,并分割房产。刘某认为现房屋已升值为100万元,房屋增值部分属于蔡先生首付20万元所形成的投资收益。依据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一方投资所得的收益,属于双方共同所有,于是要求分割婚后房屋增值部分的80万元的一半,即40万元。而蔡先生认为该房产是自己婚前出资购买,婚后两人只共同归还了部分贷款,刘某要求分得40万没有依据。  法律分析:  本案争议的焦点是房屋增值部分如何以货币形式分割。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对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根据该条规定,在蔡先生和刘某无法协商处理的情况下,法院可以判决该房产归蔡先生所有,剩余贷款10万元由蔡先生独自归还。如果经评估,上述房产的评估价值确为100万元,那么,婚后共同还贷的10万元中,蔡先生应当补偿一半5万元给刘某;另外,双方婚后共同还贷相对应的增值部分归夫妻双方共同共有,蔡先生可补偿刘某12.5万元,因为双方共同还贷的10万元,占房屋购买价格40万元的四分之一,房屋升值后,这四分之一变成了25万元,这25万元一人一半,即12.5万元。因此,蔡先生一共要补偿给刘某17.5万元。  律师提醒:  江苏百年东吴律师事务所律师提醒,《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一条确实规定,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归夫妻双方共有。但需强调的是,该解释规定的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所得收益,归双方共有。并没有规定在婚前一方投资,在婚后取得的收益也归双方共有。再者,把为个人结婚而买房的行为定义为投资行为也是不妥的。  此外,尚未还贷形成的增值部分不能归夫妻双方共有。理由如下:1、尚未还贷形成的增值部分是不确定的。任何人都不能否认,房屋有降价的可能。如果在漫漫还贷期间,房价一落千丈,那还贷人能否反过来要求对方返还部分款项呢?显然不能。既然那时不能要求返还,所以此时也不能要求分割。2、尚未还贷部分形成的增值是有可能得不到的。因为贷款还清之前,贷款银行是房屋的抵押权人,如还贷人无力还贷,银行将行使抵押权。一旦如此,房屋增值部分将不复存在。3、离婚后,一方需继续还贷,方能保住增值利益,另一方将不再参与还贷。若此种情况下,双方均分增值利益,显然有悖公平原则。因此,尚未还贷形成的增值部分应归继续还贷的一方所有。
13-06-28·
13-06-27·
13-06-24·
13-06-07·
13-06-04·
13-06-01·【房贷未还清离婚怎么办】- 融360
房贷未还清离婚怎么办
&&&&&&买房贷款是大家现在买房的主要途径,房贷利率的高低是大家较为关注的一个点,房贷利率通常包括商贷的利率和公积金贷款的利率,各地方执行怎样的利率大多数一定的,具体还需咨询当地银行或者公积金中心。
房贷未还清离婚怎么办-攻略
离婚后未还清房贷不能过户怎么办
我是做房地产的,依次解答1如果房子归你爱人,那么房贷就由她还,跟你没关2如果贷款没还清就找开发商更名很困难,因为涉及到的程序太复杂了,一般都是不会给你半的,除非认识政府领导,否则没戏3如果要过户只能等......
我是做房地产的,依次解答1如果房子归你爱人,那么房贷就由她还,跟你没关2如果贷款没还清就找开发商更名很困难,因为涉及到的程序太复杂了,一般都是不会给你半的,除非认识政府领导,否则没戏3如果要过户只能等产权证下来,然后过户、转按揭4协议归你的就先拿着合同去公证处公证,证明这房子归你所有,待产权证下来后过户到你名下,这段时间内房贷由你还
不一定,如果你被起诉,然后你败诉了,之后法院会叫你赔偿,在一定时间限制之内,如果你还不上别人的钱,那么法院就会强制执行了,到时候肯定会冻结你的房产,然后拍卖来还债的。
被抵押的房产不能过户,除非抵押权人同意。
不能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依法应根据情况判决归当事人使用。待取得房屋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起诉。对于按揭贷款购买的房屋,根据《担保法》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抵押人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当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抵押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换言之,通过按揭贷款方式购买的房屋,由于设定了抵押权,所有权人在转让房屋时要通知抵押权人并以转让所得优先清偿银行贷款。所以,该房屋在贷款还清前属于产权不完全的房屋。所以,对于该房屋不能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1条规定:“离婚时双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起诉
可以。需要贷款银行配合并出具书面同意书。
如果想要在产证上添加或者删除产权人的名字,需要去房产所在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相应手续。夫妻加名字是只需要工本费的,而加其他人是需要交税,删除名字也一样。你带好相关个人身份证明,跟你老婆一块去,只要她签字通过了,新产证会在20天后出来。
夫妻共同购得的房产属共同财产,如无其他约定,两人各占一半的份额。如在房贷未完清时就要离婚,那就先要确定离婚后谁承担所余欠款的还贷的责任。再将前段的共有部分进行分割。各得50%。由新的产权所有人付给对方的应得部分。如都不能或不愿承担余款的还款责任,则只能出卖。出售后将所实得价款金行分配,还贷责任则随出卖而转变还贷人。
夫妻离婚析产并不需要办理多少手续,只需按照房管局有关规定办理离婚析产登记。析产登记是一种常见的房屋登记种类,与继承登记及赠与登记也有一定的区别。析产登记主要适用于离婚析产。顾名思义,离婚析产是夫妻双方因离婚后彼此就个人对房屋所占的份额进行转移的一种登记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双方免收交易税费。办理离婚析产登记的必备资料:1、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或离婚证;2、房地产证;3、申请人的身份证明;4、房地产登记申请书;5、委托书。析产基本步骤:1、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2、到交易中心办理转绘;3、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4、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并缴交登记费;5、取证。,过户手续不确定,建议交易中心可以办理房产证.
两人拿好离婚证、法院判决书到房t管局去办理的费用没有多少钱的
夫妻离婚之后未还的房贷由谁承担?
最近小编看到很多朋友都有这样一个疑问,如果夫妻离婚之后还有房贷没有还清的话,那剩余欠款应该由谁承担呢?确实,夫妻情分都已不再还要牵扯经济问题是很麻烦的事情。今天小编就来帮大家解决......
最近小编看到很多朋友都有这样一个疑问,如果夫妻离婚之后还有房贷没有还清的话,那剩余欠款应该由谁承担呢?确实,夫妻情分都已不再还要牵扯经济问题是很麻烦的事情。今天小编就来帮大家解决一下这个问题。  原则上来讲,依照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应属夫妻共同债务,理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但如果一方能够证明欠款是在自己毫不知情的情况下,为配偶所借,那么可以确认为该笔债务为欠债人的个人债务,由其独自履约还款义务。  但在偿清债务之后,房屋所有权归属问题应如何解决呢?这完全可以由男女双方协商解决,如果一方想要拥有房屋,可以以向另一方给予经济补偿的方式获得。当然,也可在欠款结清后,将房屋变卖,房款由二人共同分割。  因此,对于夫妻离婚之后未还的房贷由谁承担的问题,还是要根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而定的。小编建议大家可以提前咨询相关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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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贷未还清离婚怎么办-问答
离婚了银行贷款怎么办?
离婚了银行贷款会一起分配。
1、夫妻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都应该一起纳入分配。
2、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夫妻二人关系存在期间的话,若是夫妻之间一人以个人名义负债买房,那房屋的按揭贷款的负债应该由夫妻双方共同来承担。
3、〈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4、夫妻双方经过协商可由其中一方进行偿还,可以到银行办理转贷手续。
离婚银行贷款怎么办?
如果有婚前财产协议的,则在离婚时,应该根据双方的财产协议中的约定来确定财产归谁所有。  如果仍欠有房贷的,则在离婚后,应该由房屋的产权所有人来负责偿还。但是,对于贷款银行而言,如果贷款银行不知道双方的协议约定,且该贷款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债务的,则在离婚后,双方对银行仍应共同承担偿还贷款的法律义务。  《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邮政储蓄银行有未还清的房贷;现在离婚,房子归另一方,未还清的贷款是直接转给他,还是要先结清才能变更?
房子转给另外一个人等同于房子买卖过户,性质是一样的,等同于你把房子卖给另一方,买卖之前肯定要结清房贷,才可以过户交易
离婚后银行债务怎么办?
如果有婚前财产协议的,则在离婚时,应该根据双方的财产协议中的约定来确定财产归谁所有。  如果仍欠有房贷的,则在离婚后,应该由房屋的产权所有人来负责偿还。但是,对于贷款银行而言,如果贷款银行不知道双方的协议约定,且该贷款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债务的,则在离婚后,双方对银行仍应共同承担偿还贷款的法律义务。
离婚时房贷没还清可以过户给夫妻双方的一方吗?
您好,一般未还清之前是不能过户的,请悉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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