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山慢性病在哪个销售部门报销差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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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山县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人员需要哪些条件
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人员需要哪些条件信件编号:1188来信时间: 11:26:31来信内容:领导好!我是原巢湖砂轮厂的下岗职工,一直在外打工为生,在人社局网站看到原来同单位的都有灵活就业社保补贴,请问像我这样的能不能享受补贴。谢谢!回复时间: 15:19:37回复内容:尊敬的网友,您好!根据安徽省财政厅、人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社]号)文件第九条社会保险补贴:“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人员范围包括:就业困难人员(含建档立卡的农村贫困劳动者)、高校毕业生、员工制家庭服务业从业人员和符合条件的新创业失败人员。”据你所描述的情况,应该属于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人员范围。根据马鞍山市财政局、人社局《关于落实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有关政策的通知》(马人社秘[)号文件附件一《马鞍山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因身体状况、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以及连续失业一定时间仍未能实现就业,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以下人员:(一)零就业家庭成员:城镇居民家庭中法定劳动年龄内的成员均处于登记失业状态,经公共就业服务部门推荐,非因本人原因,仍未能实现就业,且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成员。(二)大龄就业困难人员:距退休年龄不足5年,且登记失业9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三)长期失业人员:经公共就业服务部门推荐,非因本人原因,仍未能实现就业,且登记失业12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四)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失业人员: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连续享受6个月以上或者目前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但以往24个月内累计享受过最低生活保障9个月以上的家庭,且登记失业9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五)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失地失林人员: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连续享受6个月以上或者目前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但以往24个月内累计享受过最低生活保障9个月以上的承包土地(林地)被征用家庭,土地(林地)被征用后人均不足0.3亩,且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残疾人: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连续享受6个月以上或者目前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但以往24个月内累计享受过最低生活保障9个月以上家庭的残疾人,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等级被评定为4级,且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高校毕业生: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连续享受6个月以上或者目前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但以往24个月内累计享受过最低生活保障9个月以上家庭的高校毕业生,且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网友朋友如果符合上述七种类型之一,可以到户籍地社区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就业困难人员”后,提供灵活就业证明和认定后缴纳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可以享受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感谢您对我们人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于含山县公共就业服务中心联系,咨询电话:。办理状态: 15:19:37人社局已回复 10:47:38管理员已将此信件转办到 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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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山县坚持问题导向全力推进健康扶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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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深入解决&怎么治&问题。含山县认真深化落实医药体制改革各项措施,针对基层卫生技术人员缺乏,医疗机构能力不强的现状,积极探索基层卫生医疗服务模式,建立以县级公立医院为基础、县域医疗共同体为主导、乡村医生签约服务为补充的分级诊疗机制。此项措施一方面实现了基层首诊的关口前移,为农村病患及时初诊、有效转诊和适度医疗创造了现实条件,有效化解人民群众&看病贵&问题,合理降低贫困人口医疗费用;另一方面围绕群众就医需求,完善县内医疗服务体系,着力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格局,通过&市援县、县联镇、镇提村&的逐级帮带的形式,有效促进基层卫生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实现优质医疗资源的下沉基层、优化配置。截至目前,含山县人民医院、含山县中医院已分别与马鞍山市人民医院、南京军区总医院和马鞍山中医院、省中医院签订对口支援协议,建立跨区医联体和城市医共体;县中医院与环峰镇卫生院试点组建县域医疗共同体,提升全县医疗卫生服务整体质量水平。2016年,全县共安排四个医疗基础条件较好、服务能力较强的村进行村医签约服务试点,为农村居民提供&契约式&、&零距离&综合医疗服务,开启基层医疗服务新模式。
&&& 二是完善解决&怎么保&问题。深入探索&新农合&补偿方式改革,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管,建立激励约束机制,促进医患双方因病施治、合理检查与合理用药,减轻患者医药费用负担,控制医疗费用过快增长。结合全县医疗机构实际,完善&新农合&基金按病种付费实施方案,按照&分级医疗&的原则,合理划分试点病种,实行差别补偿,充分发挥医疗机构各自功能。对试点病种进行归类分组,同组疾病实行&打包付费&定额补偿,固定患者自付费用比例(20-30%),适当降低贫困人口病人医疗费用负担。通过按病种付费政策的实施,参合重大疾病病人的补偿待遇明显提高、新农合基金的保障效能进一步提升、医疗机构合理利益得到维护。据统计,全县21家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60个病种已全部纳入按病种付费范围,住院实际报销比例为70-80%(其中核定终末期肾脏病每次血液透析治疗定额费用为500元,&新农合&基金支付430元,报销比例为86%)。
&&& 三是探索解决&怎么防&问题。联合县扶贫办、新农合、疾控中心、妇保所等部门,共享整合信息资源,启动全县农村贫困人口因病致贫调查工作,明确各自责任分工,全面摸清贫困人口底数。通过&建档立卡&将其纳入系统管理,为贫困人口提供精准健康服务。县疾控中心、妇保所在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时,注重在城乡居民、65周岁以上老年人、慢性病、7岁以下儿童和孕产妇等健康建册档案中筛选贫困人口,全方位分析贫困人口健康状况及成因,研究制定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措施;县农合中心全面落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政策,对贫困人口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给予补贴,大病保险筹资标准人均提高30元,降低或免除贫困人口住院起付线,实行住院保底补偿,大病保险起付线减半计算,提升贫困人口家庭抵御健康风险能力。6月底,含山县已完成贫困人口因病致贫的入户调查,共录入、上报因病致贫人员信息数据2712人。2015年以来,该县还充分利用&三下乡&活动,组织近千人次专家赴贫困村开展义诊300多次,接受咨询逾万人次,有效提高贫困人口健康意识,增强了疾病预防能力。(王礼刚 &谷胜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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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含山县扶贫开发“重精准、补短板、促攻坚”专项整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含办发〔2017〕18号
中共含山县委办公室& 含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含山县扶贫开发&重精准、补短板、促攻坚&专项整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各经济园区管委会:
  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将《含山县扶贫开发&重精准、补短板、促攻坚&专项整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坚持举一反三,全面排查,立行立改,确保问题按时整改到位。  
中共含山县委办公室&&& 含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日
含山县扶贫开发&重精准、补短板、促攻坚&专项整改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我县脱贫攻坚工作质量和水平,根据省、市扶贫开发&重精准、补短板、促攻坚&专项整改行动动员部署,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扶贫开发&重精准、补短板、促攻坚&专项整改行动。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省、市扶贫开发&重精准、补短板、促攻坚&专项整改行动动员部署会议精神,针对我县存在的退出不精准、扶贫小额贷款严重滞后、政策宣传力度不够、帮扶工作不到位、基础数据不准不实等突出问题,按照&六个精准&&五个一批&要求,突出&六看六确保&&两该两不该&,下一番&绣花&功夫,扎实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二、基本原则  (一)精准定位、举一反三。以省考核评估反馈的问题为突破点,找准症结,全面查摆,举一反三,把问题找准查实,彻查彻改,改得全面、整得彻底,并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二)注重长远、标本兼治。既注重当前整改对标达标、完成任务,更着眼于贫困村出列、贫困户稳定脱贫。坚持把产业扶贫、就业扶贫作为稳定脱贫的关键举措、根本之策,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实现有质量稳定脱贫,并走向富裕之路。  (三)分类推进、限期整改。总体上,5月20日前落实所有整改措施。所有信息数据、档案管理、人员配备等基础工作问题,确保5月20日前全部整改到位;产业扶贫、扶贫小额贷款、扶贫项目推进、扶贫资金拨付等重点工作,序时推进,按时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四)突出重点、补齐短板。把产业扶贫实施不力、扶贫小额贷款发放滞后、政策宣传力度不大、帮扶措施落实不力、基础数据不准不实等突出问题作为整改重点,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推进。  (五)压实责任、合力攻坚。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相关部门强力配合,上下联动,建立责任明晰、各司其职、协调一致的工作推进体系。各级领导带头推进整改行动和脱贫攻坚各项工作,做到关键环节亲自协调、重点项目亲自调度、工程推进亲自督导。  三、目标任务  坚持问题导向、精准导向、结果导向,紧盯重点环节、要害部位、补齐短板,逐项对照深挖原因,列出整改清单,落实主体责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坚决打赢年度脱贫攻坚战,全力争取今年脱贫攻坚工作进入全省&好&的行列。  四、整改措施和时限要求  针对省脱贫攻坚第三方监测评估、年度考核和交叉复核反馈的突出问题,结合我县督查考核和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按照精准类、短板类、攻坚类,分类制定整改目标和措施,明确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到位。  (一)围绕&重精准&抓整改  1.贫困户退出不精准,有1户未达到脱贫标准,有1户该退未退,有1户不符合识别对象,有2户没有整户识别,有1户识别时未经过民主评议,有2户识别时未经过公示公告。  整改目标:贫困户退出精准率达到100%。  整改措施:  一是对全县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开展&再回头看&工作,对村管档案和户管档案进行全面复核,按照精准识别程序拾遗补漏,缺什么补什么。  二是严格按照&评议公示、审核公示、审定公告&的程序和规定标准,做好扶贫对象精准识别和精准退出工作,同时在村公务公开栏常态化公示贫困户名单、致贫原因、帮扶措施、帮扶联系人、脱贫年份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6月底前完成扶贫对象精准识别和动态调整。  三是坚持整户识别,属于该进未进的,暂时建立纸质台帐,待国家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开放时及时录入;对不符合贫困户识别对象的,按程序予以剔除。  四是各镇(园区)成立核查组,5月10日前对2017年拟脱贫户脱贫指标展开全面核查,对照户调查表逐户逐人逐项进行核实。对未达到脱贫标准或质量不高的分类建立台账,落实解决途径,确保对标达标。  牵头单位:县扶贫办  责任单位:各镇(园区)  完成时限:5月10日前  2.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数据质量问题,户均问题率达29.5%,人均问题率33%。  整改目标:扶贫开发信息数据准确率达到100%。  整改措施:  一是各镇(园区)迅即对扶贫开发系统信息数据和户档案、村级档案逐户逐人逐项进行比对筛查,对异常信息必须入户核实,属录入错误的,及时对系统信息和纸质档案进行同步修正、完善。  二是对贫困村扶贫工作队、非贫困村扶贫专干和镇(园区)信息录入人员作进一步业务培训。  三是各镇(园区)扶贫工作站固定一名懂业务、责任心强的专职人员专门负责信息录入和核对工作。  牵头单位:县扶贫办  责任单位:各镇(园区)  完成时限:5月10日前  3.档案管理不规范,扶贫手册填写不完善,有1户未发放扶贫手册,有2户调查情况与扶贫手册不一致。  整改目标:贫困户扶贫手册填写规范、信息完整、数据准确,并全部发放到户。  整改措施:  一是加强各级扶贫干部业务培训,解读脱贫攻坚各项政策,讲解档案管理、扶贫手册填写、贫困户信息采集表填写等业务知识。  二是各镇(园区)组织对所有贫困户扶贫手册进行逐户逐项修正完善,并核查扶贫手册是否全部发放到户。  三是各镇(园区)、村对照统一印制的《含山县建档立卡贫困户档案袋》封面目录,逐户逐项收集归档所需资料,一户一档、一户一袋,存放于每个贫困户家中,妥善保管。同步复核村级综合类档案和贫困户档案。  四是按照评议类、记录类、表格类、公示公告类将所有村级档案按照档案管理要求收集整理、装订成册、入柜保管。  牵头单位:县扶贫办  责任单位:各镇(园区)  配合单位:县档案局  完成时限:5月20日前  (二)围绕&补短板&抓整改  4.贫困户产业扶贫实施不力,产业扶贫带动户数过少,每1万元未能带动1个贫困户。  整改目标:通过发展生产、合作分红、光伏发电、牲畜托养、土地经营权入股等多种形式,带动贫困户大力发展产业扶贫,促进贫困户稳定增收,实现产业扶贫全覆盖。  整改措施:  一是大力鼓励和引导有劳动能力、有发展意愿的贫困户充分利用扶贫小额信贷和3000元/每户产业发展补助资金,从事种植、养殖、加工运输、劳务输出、农家乐、乡村旅游、电商等生产经营活动,以及参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或其它经营主体,实现增收创收。  二是对&三无&(无稳定收入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抚养人或法定抚养人无力抚养的)人员,通过实施户用光伏发电或利用扶贫小额贷款参与农业经营主体或其它经营主休的增收创收项目,确保每户每年获取3000元以上固定收益。  三是全方位提供技术服务。组织农技专家、农业科技指导员对从事养殖业、种植业的贫困户全程开展技术服务;县、镇农技部门组建服务小分队,在种苗选购、防病防疫、市场信息、产品销售等方面提供指导服务,解决贫困户后顾之忧。  四是制订多种渠道、多种形式的产业扶贫措施。建立贫困村与非贫困村以及大户、企业、社会组织与贫困村、贫困户利益联结机制,围绕产业链条找准结合点,利用各级各类扶贫项目和资金,开展合作经营、劳务用工、材料运输、物流配送等,实现资源互补、利益共赢。  责任单位:各镇(园区),县金融办、县农委、县林业局、县文旅委、县供销社  完成时限:5月30日前  5.贫困村特色产业发展滞后。  整改目标:15个贫困村每个村至少有1项特色产业。  整改措施:  一是根据全县贫困村资源、条件,每个贫困村至少明确发展1项特色产业。结合实际状况,确定全县贫困村出列发展产业类型分为品牌粮食、茶叶、特色林业、休闲农业四大类,其中:品牌粮食产业贫困村的种粮人均年纯收入达到1500元以上。茶叶产业贫困村的茶叶种植面积占全村耕地、园地、林地总面积的15%以上,或全村人均茶园0.5亩以上,且本村有鲜叶初加工厂。特色林业产业的贫困村达到单一特色产品种植面积占全村耕地、园地、林地总面积的15%以上,或全村人均种植面积0.5亩以上;木本油料种植面积占全村耕地、园地、林地总面积的20%以上,或全村人均种植木本油料0.8亩以上。休闲农业产业的贫困村达到全村农家乐、采摘园、垂钓园具有每天接待50人次的能力;或本村范围内有2家以上休闲观光农园、农庄,且20%以上的本村农户在休闲观光农园、农庄就业,或从事配套服务。  二是县农委、林业局、文旅委加强指导,帮助贫困村完善规划、推进发展、落实产业扶贫政策。  三是按照村出列要求,收集整理特色产业档案资料。  牵头单位:县农委、县扶贫办  责任单位:各镇  配合部门:县林业局、县文旅委  完成时限:5月30日前  6.扶贫小额贷款发放严重滞后。  整改目标:全年发放扶贫小额贷款确保6000万元,力争1亿元。  整改措施:制定我县推进扶贫小额贷款工作实施意见,下达各镇(园区)扶贫小额贷款任务,以户贷企用、分贷统还为主渠道,大力推进贫困户&两免&小额扶贫贷款参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或其它经营主体,每户每年获取不少于3000元固定分红收益。加快扶贫小额贷款发放进度。5月底前发放扶贫小额贷款不少于4000万元,全年确保6000万元,争取达到1亿元。  牵头单位:县金融办  责任单位:各镇(园区),县人行、县农商行、县邮储银行  完成时限:9月30日  7.教育扶贫政策落实不到位,有38户在校大学生子女的贫困户未安排教育资助项目。  整改目标:国家、省出台的教育扶贫政策全面落实到位,县级另行给予从幼儿园到高中阶段(含普通高中、职业中学、中等专科,下同)的贫困家庭学生发放营养餐补助,贫困家庭中在校本专科学生发放生活补助。  整改措施: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有贷款需求的本专科在校学生,帮助申请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对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在校本专科学生进行全面摸底登记,按照每生每年1500元给予生活补助;对幼儿园至高中阶段的学生,在全面落实上级政策基础上,再给予每生每年1000元营养餐补助。  牵头单位:县教育局  责任单位:各镇(园区)  完成时限:5月20日前  8.健康扶贫政策实施进展不快,成效不明显,有8户贫困户不知道健康脱贫&351&兜底和&180&慢性病门诊补充医保政策。  整改目标: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对健康扶贫政策全面知晓,没有理解上疑惑。所有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都能享受到&三保障一兜底一补充&综合医疗保障政策。  整改措施:  一是大力宣传省、市、县关于推进健康扶贫的&351&&180&等政策,做到户户皆知。  二是按规定足额安排专项资金,确保&351&&180&等政策全面平稳实施,切实降低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医疗支出负担。  三是全面落实贫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政策,所有签约医生每季度履约服务一次,对患慢性病、大病的贫困人口必须每月随访一次,实现贫困户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100%。  牵头单位:县卫计委  责任单位:各镇(园区)  配合单位:县扶贫办、县财政局  完成时限:5月20日前  9.县、镇、村干部对扶贫政策掌握不全、不深、不熟悉。  整改目标:县、镇、村各级干部熟练掌握扶贫政策,做到对答如流,熟练运用。贫困户对扶贫政策全面知晓,没有理解上疑惑。  整改措施:  一是各级干部加强扶贫政策和业务学习,县扶贫办编印发放扶贫政策和实务汇编。  二是县扶贫办组织对县四大班子负责人、县直各单位包户干部、驻村扶贫工作队、非贫困村扶贫专干进行扶贫政策和业务培训、测试;各镇(园区)组织对辖区范围内全体干部进行扶贫政策和业务培训、测试,督促达到合格水平。  三是在所有行政村张贴悬挂扶贫宣传标语,制作宣传栏、图片栏、图画栏。  四是宣传、文化、广播电视等部门开展新闻报道、文艺演出等形式多样的脱贫攻坚宣传工作。  五是县、镇(园区)、村(社区)各级干部采取集中和分散等多种形式向贫困户宣传、讲解扶贫政策和措施,覆盖到每一个贫困家庭、贫困人口。  六是印制发放通俗易懂的扶贫政策宣传单张贴到每个贫困户家中。  七是各村将贫困户名单、到村到户项目资金常态化公示。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扶贫办  责任单位:各镇(园区)  完成时限:5月20日前  10.帮扶工作不够扎实,有1户反映在脱贫后未安排帮扶措施,有1户反映家庭条件无改善。驻村工作队人均驻村时间205天,不足220天。  整改目标:帮扶联系人满意度、帮扶工作满意度、安排帮扶项目及措施的贫困户占比均达到100%,帮扶联系人全年入户帮扶不少于12次,驻村工作队吃住在村,年驻村工作时间不少于220天。  整改措施:  一是严格落实领导干部深入走访贫困户制度,各级领导干部按要求的户数和次数深入走访贫困户。按照&一看房子、二算收入、三查救助、四谋长效&的方式,深入了解贫困户家庭困难和问题,能够及时解决的,现场给予解决;对现场不能解决的,列出问题清单,落实解决途径和措施,让贫困户满意。  二是帮扶联系人给予帮扶对象帮扶措施不少于5个,每月入户不少于1次,并根据《中共含山县委办公室、含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包户&结对帮扶工作的通知》要求,建立帮扶台帐,于每月底前报送所在镇(园区)。  三是帮扶联系人根据帮扶对象实际情况,落实落细产业扶贫、小额信贷、健康扶贫、教育扶贫、危房改造、残疾救助、安全饮水、社保兜底等各项到户扶贫项目和措施。  四是强化驻村工作管理。健全查岗、请销假等制度,实行定期和不定期、明察和暗访相结合的查岗办法;健全驻村扶贫工作队和扶贫专干的职责、管理和使用制度;加大督查考核力度,保证贫困村驻村工作队和非贫困村扶贫专干年驻村工作时间220天以上,吃住在村。  五是完善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制度,对新增、返贫人口及时纳入并予以帮扶。  牵头单位:县扶贫办、县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各镇(园区)、县直各单位  完成时限:5月20日前  11.扶贫工作力量不足,尤其是镇(园区)扶贫专干业务素质不高,村扶贫专干有的换岗较频繁。  整改目标:县扶贫办工作人员充足,建立镇(园区)扶贫工作队,每个镇(园区)扶贫工作站有3&5名专职人员,每个贫困村有一个3人以上的扶贫工作队,每个非贫困村有1名扶贫专干。  整改措施:  一是建立镇(园区)扶贫工作队,队长由县处级领导干部担任,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指导、督促镇(园区)脱贫攻坚工作。  二是充实县扶贫办工作力量。从有关单位抽调人员充实力量,办公室设立项目资金组、考核组、督查组、基础台账组和综合组。  三是加强镇(园区)扶贫工作站建设。每个镇(园区)扶贫工作站确保3&5人专职扶贫工作,保证人员稳定,保证工作经费。  四是所有县处级领导干部每人联系一个贫困村或非贫困村。  五是增强贫困村扶贫工作队力量。扶贫工作队队长由市选派的副县级以上党员干部担任,副队长由原驻村扶贫工作队队长改任,扶贫专干由市选派干部担任。  六是增强非贫困村力量。所有非贫困村扶贫专干从县、镇(园区)机关选派干部担任。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各镇(园区)  完成时限:5月2日前全部到位  (三)围绕&促攻坚&抓整改  12.脱贫攻坚项目及措施推进不平衡  整改目标:所有扶贫项目及措施落实到村到户到人,并发挥效益。  整改措施:研究制订加快扶贫项目推进措施,确保9月底之前全面完成1208户贫困户危房改造任务;6月底前15个贫困村光伏电站建成并网发电;9月底前完成7个贫困村17条12.65公里道路建设工程;9月底前完成小水厂、拦水堰和管网延伸等工程建设,确保所有贫困户饮水安全;9月底前完成10个贫困村台区更新改造任务及13个贫困村有线数字电视建设工程。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经信委、县交运局、县水务局、县扶贫办,各镇(园区)  完成时限:9月30日前  13.扶贫专项资金拨付不及时,2016年拨付资金占安排总量的78%,拨付率未达到90%。  整改目标:扶贫专项资金和项目资金按程序及时拨付到位,当年拨付率达到90%以上。  整改措施:  一是2016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按程序拨付到位。  二是县财政局、扶贫办,每季度开展一次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检查。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开展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专项集中检查,对存在资金拨付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问题,即查即改。  三是加快各类扶贫项目实施进度,确保所有扶贫项目按序时全部完工。  四是加大扶贫资金拨付进度,9月底前各项扶贫资金拨付占资金总量比例必须达到90%以上,加大安排到户扶贫资金项目安排实施力度。  牵头单位:县财政局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审计局  配合单位:县扶贫办,各镇(园区)  完成时限:12月31日前  14.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  整改目标:领导干部全面履行扶贫工作责任。  整改措施:  一是制定《含山县选派帮扶干部管理办法》,构建责任清晰、各负其责、合力攻坚责任体系。  二是全面落实&双包&责任制。按照&1人帮3户&的要求,县四大班子负责人、县直各单位中层以上干部、各镇(园区)全体干部(含县直派驻单位、县选派干部)、村&两委&干部帮扶所有贫困户,每人帮扶3户贫困户,实现全县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全覆盖。  三是各结对帮扶单位每年共同给予或协调解决贫困村不少于3万元项目资金,帮扶联系人每月入户不少于1次,至少落实3项帮扶措施(帮助申请普惠性政策除外)。  四是县委常委、副县长及镇(园区)党政班子成员每年走访贫困户不少于100户;县直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每年走访贫困户不少于50户。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人每年调研行政村不少于12个、专题调研脱贫攻坚工作不少于6次。2017年调研内容为:健康扶贫、产业扶贫、小额信贷、危房改造、残疾人脱贫、贫困村出列、贫困村特色产业、大户带动贫困户发展产业、社保兜底、精准脱贫、基础设施建设、贫困村环境治理。  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察局)、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委组织部、县扶贫办  责任单位:县直各单位,各镇(园区)  完成时限:5月30日前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工作推进。切实落实扶贫开发&重精准、补短板、促攻坚&专项整改行动各项目标任务和措施,进一步明确职责、压实责任,推进脱贫攻坚各项政策和措施落地生效。成立脱贫攻坚专项工作推进组,抓紧抓实专项扶贫工作推进。  1.健康扶贫工作推进组  组长:夏迎锋  成员:县卫计委、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残联  职责:  (1)负责国家、省、市、县健康、救助扶贫政策落实到村到户到人;  (2)研究制定健康扶贫政策,指导、协调全县健康、救助扶贫工作;  (3)负责健康脱贫工作推进,负责统筹协调、检查指导、政策落实等工作;  (4)负责建立健康、救助扶贫工作及扶贫资金台帐,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并及时整理归档,督促、指导镇(园区)、村做好相关资料的归档整理等工作。  2.教育社保扶贫工作推进组  组长:孟霞  成员: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残联  职责:  (1)负责国家、省、市、县教育、社保、残疾救助扶贫政策落实到村到户到人;  (2)研究制定教育、社保、残疾救助扶贫政策,指导、协调全县教育、社保、残疾救助扶贫工作;  (3)负责教育、社保、残疾救助脱贫工作推进,负责统筹协调、检查指导、政策落实等工作;  (4)负责建立教育、社保、残疾救助扶贫工作及扶贫资金台帐,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并及时整理归档,督促、指导镇(园区)、村做好相关资料的归档整理等工作。  3.危房改造工作推进组  组长:张春山  成员:县住建局、县财政局  职责:  (1)负责国家、省、市、县危房改造政策落实到户;  (2)组织、指导、协调项目的申报、审批、实施、监管和验收等工作;  (3)负责建立危房改造工作台帐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并及时归档,督促、指导镇(园区)、村做好相关资料的归档整理工作。  4.产业金融扶贫工作推进组  组长:朱广涛  成员:县金融办、县财政局、县农委、县林业局、县文旅委、县人行、县农商行、县邮储银行、县人寿保险公司  职责:  (1)负责国家、省、市、县产业、金融扶贫政策落实到村到户到人;  (2)负责组织领导和部署全县产业扶贫、扶贫小额信贷工作,及时做好实施情况分析、汇总通报等工作;  (3)负责扶贫小额信贷贷款发放、资金监控、风险防范、统计分析,做到精准对接、创新模式,应贷尽贷、应收尽收;  (4)负责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贷款贴息资金的筹措、拨付和监管等工作;  (5)负责督查并指导贫困村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发展、贫困户发展产业;  (6)负责光伏扶贫项目的申报、立项、招投标、并网、验收、监管等工作;  (7)负责产业扶贫核实、指导、推进、检查、验收等工作;  (8)负责建档立卡贫困户意外伤害保险购买工作;  (9)负责建立产业扶贫、扶贫小额信贷工作台帐,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并及时归档,督促、指导镇(园区)、村做好相关资料的归档整理等工作。  5.资金保障工作推进组  组长:翁青年  成员:县财政局、县审计局  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关于扶贫资金使用监管的方针、政策,组织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督促落实;  (2)负责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预算与分配。财政扶贫资金由县扶贫办会县财政局统筹提出分配意见,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  (3)负责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与拨付。负责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及时下达到相关部门及镇(园区),简化操作流程,按照项目实施进度,及时办理资金支付手续;  (4)负责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与监督。建立健全规范的扶贫资金分配、管理和使用制度体系,履行监管职责,对扶贫项目资金实行全程动态管理。组织开展扶贫资金专项审计,及时向县政府报告审计结果。  6.基础设施工作推进组  组长:朱广涛  成员:县交运局、县水务局、县经信委  职责:  (1)负责国家、省、市、县基础设施扶贫项目落实到村到户到人;  (2)负责贫困村基础设施项目,组织、指导、协调项目的申报、立项、评审、备案、实施、验收及监管等工作;  (3)负责建立基础设施扶贫工作台帐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并及时归档,督促、指导镇(园区)、村做好相关资料的归档整理工作。  7.宣传报道工作推进组  组长:曹峰  成员:县委宣传部、县文旅委、县广电台  职责:  (1)负责宣传扶贫开发各项政策,采取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营造浓厚的全社会支持脱贫攻坚氛围,激励各级干部投身脱贫攻坚工作热情,激发广大贫困户自力更生、早日脱贫的内生动力;  (2)负责宣传推广扶贫开发工作中典型经验和做法;  (3)负责宣传报道脱贫攻坚重大活动。  8.干部考核工作推进组  组长:孙信滨  成员:县委组织部、县扶贫办、县督查办  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关于干部考核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起草有关责任追究办法、考核办法、奖励措施;  (2)负责扶贫专干、驻村工作队管理、考核等工作;  (3)组织开展各级、各类帮扶干部、镇(园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及班子成员脱贫攻坚成效考核;  9.加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力量。  县扶贫办工作由夏迎锋、朱广涛直接领导,叶声桃负责日常工作。  职责:  (1)加强扶贫开发政策研究,开展扶贫开发调研,探索扶贫开发新路径,建立精准脱贫工作推进体系;  (2)负责扶贫开发统筹协调、检查指导、督查调度、宣传发动等工作,组织召开专题会、推进会、调度会;  (3)负责扶贫开发工作调度推进,建立周简报、月通报、季调度、年考核制度;  (4)组织开展扶贫开发工作业务培训,督促指导镇(园区)开展贫困人口精准识别、精准退出工作,负责全县贫困人口动态监测管理;  (5)负责县级扶贫开发资料完善、收集、整理、归档,督促指导镇(园区)、村做好扶贫开发资料归档工作;  (6)负责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7)办公室下设综合组、考核组、督查组、项目资金组、基础台账组,分别从县卫计委、审计局等有关单位抽调人员充实各组力量,明确各组职责分工。综合组组长叶声桃兼任、考核组组长秦为肆兼任、督查组组长蒋德祥兼任、项目资金组组长吴万年兼任、基础台账组组长王守文兼任。  (二)强化组织领导。县成立驻镇(园区)扶贫工作队,分别由县处级负责人担任队长,相关结对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指导、调度、督查镇(园区)专项整改和脱贫攻坚工作。县处级领导干部要按照工作分工对脱贫攻坚工作做到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督促。各镇(园区)要把整改工作摆上更加突出位置,作为重中之重任务,集中精干力量,抢抓有限时间,推动&重精准、补短板、促攻坚&专项整改行动和脱贫攻坚工作顺利开展。  (三)细化整改任务。各镇(园区)、县直有关单位要组织开展全面核查,对存在问题再梳理、再排查、再细化,列出问题清单,分门别类把脉问诊,剖析原因,制订措施;要实行派单整改,倒排工期,落实责任,不折不扣将问题整改到位。  (四)建立推进机制。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对专项整改工作进行一周一调度,于每周四晚召开调度会,听取各镇(园区)、相关行业部门、县驻镇(园区)工作队工作推进情况汇报。县扶贫办根据调度会研究事项跟踪各镇(园区)、驻镇(园区)扶贫工作队、各专项工作组、整改牵头单位及责任单位督办。  (五)压实工作责任。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组织部、县督查办要迅速组织明查暗访,双管齐下,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对整改不力的,要适时启动问责。要通过执纪问责,层层传导压力,倒逼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各镇(园区)和县直相关单位要切实担负起整改责任,上下联动,形成合力,真正把各项工作做扎实、抓到位。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中共含山县委办公室&&&&&&&&&&&&&&&&&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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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审核: 含山县政务公开办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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