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过期20天,出超速事故保险公司赔吗陪吗

驾照过期十天后出车祸 保险公司不能以此拒赔 - 秦皇岛山海关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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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照过期十天后出车祸 保险公司不能以此拒赔发布时间: 09:37:10
&&& 周某的驾驶证逾期10天没有年检,却出了车祸,面对几十万元的赔偿金,保险公司拒绝赔偿,认为他属于无证驾驶,那么,没有年检,是不是就等于无证驾驶,司机是否就要承担全部责任?同安区人民法院对这一争议依法作出了妥善处理。
&&&&5月21日下午2时,轿车司机周某驾车从同安区安溪路口加油站内驶出,进入机动车道撞上靠着机动车道右侧正常行驶的摩托车驾驶员老庄。老庄倒在了血泊中,经医院抢救无效身亡。事后,经交警部门认定,肇事车司机周某未让车道内的直行车辆先行,应负主要责任。
&&& 不久后,老庄的家人一纸诉状将周某和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告上法院,要求他们承担事故损失的70%,即49万余元。
&&&& 保险公司认为,事故发生时周某所持驾照没有年检资料,属于无证驾驶,依法不予理赔。
&&&& 法院审理后认为,驾照过期未年审或未换证的,超过一年才会被吊销,而周某的驾照仅超过10天未年检,因此不是无证驾驶。所以周某所持驾照在有效期内,尽管超过了年审日期,但逾期不足一年,未被吊销,仍然合法有效。据此,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要在交强险赔偿额度内,向原告支付12万元;而肇事司机周某应承担41万余元的赔偿责任。
&&& 判决后,又出现了新的争端。原来,周某的肇事车不仅投保了交强险,还在一家保险公司投保了商业第三者险。所以周某在被法院判决支付41万余元赔偿后,向这家保险公司申请赔偿。可商业保险公司同样认为,周某属无证驾驶,不予赔偿。
&&& 保险公司不赔,周某又说没钱赔。无奈之下,受害者老庄的家属再次来到同安区法院,向该院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希望法院能让保险公司支付这笔赔偿。
&&& 由于一审判决中已经确定了周某驾照未年审并不属于无证驾驶,若因为同样的理由,让周某再一次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不仅手续烦琐,还得耗费大量时间及人力、物力。因此,执行局对这家商业保险公司下达了民事裁定书,冻结该公司账户48万余元,请保险公司协助周某执行法院判决,赔付受害人经济损失。经调解,保险公司同意履行赔付义务。目前,受害人家属已经顺利取得赔偿。
& &■& 连线法官■
&&& 驾照过期不等于无证驾驶
&&& 同安区法院执行局局长许瑞敏说,驾驶证超过规定期限未年检与无证驾驶不能画上等号。
&&& “无证驾驶”是指驾驶人从来都没有取得过驾驶资格和取得后被注销两种情况,也就是说,在取得驾驶证后到被注销前的这段时间,都不属于无证驾驶。所以,如果在年检到期后到被注销前的这段时间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也应按保险合同的约定进行理赔。
&&&&许瑞敏说,驾驶员只要通过了公安机关车辆管理部门组织的驾驶证资格考试,便具有了驾驶资格,只要未被依法取消驾照,就一直具有合法的驾驶资格。机动车驾驶证审验换证属于行政管理范畴,驾照过期未按期换证应由交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理,道路交通安全法只规定:未随车携带驾驶证、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可以依照本法给予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管理办法》规定:持证人未申请并超过有效期换证的,依法处罚后予以换证。也就是说,在接受公安交管部门处罚后仍可办理换证手续。在其证件被吊销前不能认定其为无驾驶资格,周某自初次领取驾驶证时起,至保险事故发生时止,并不存在驾驶证被吊销或者驾驶许可被撤销的情况。显然,保险公司以“肇事司机的驾驶证超过有效期”为由拒绝给予保险赔偿,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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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照过期肇事保险公司拒赔 法院判决:赔
原标题:驾照过期肇事保险公司拒赔 法院判决:赔
  持过期驾照驾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是否可以因此而拒绝赔付?
  答案是否定的。
  18日,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中,原告王先生因他人持有过期驾照,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车损,保险公司拒绝赔付。
  在最终的判决中,法院判决保险公司履行保险合同,赔付王先生修车费用。
  日,在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大街发生一起追尾事故,在这起事故中,驾驶王先生车辆的司机周某承担全部责任。王先生在随后的修车过程中,垫付了2.8万元。
  让王先生没想到的是,他找到保险公司理赔的时候,保险公司因为事故发生时,周某的驾驶证已经过期,以未能按期审证为由拒绝赔付。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王先生已经在保险公司投保,保险公司也为王先生出具保单,在这种情况下,双方已经形成了保险合同。按照双方合同约定的条款,王先生要求保险公司赔偿修车款,符合法律规定。被告不能以此为由,拒绝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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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照过期肇事保险公司拒赔 法院判决:赔
日 09:57 来源:辽沈晚报
原标题:驾照过期肇事保险公司拒赔 法院判决:赔
  持过期驾照驾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是否可以因此而拒绝赔付?
  答案是否定的。
  18日,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中,原告王先生因他人持有过期驾照,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车损,保险公司拒绝赔付。
  在最终的判决中,法院判决保险公司履行保险合同,赔付王先生修车费用。
  日,在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大街发生一起追尾事故,在这起事故中,驾驶王先生车辆的司机周某承担全部责任。王先生在随后的修车过程中,垫付了2.8万元。
  让王先生没想到的是,他找到保险公司理赔的时候,保险公司因为事故发生时,周某的驾驶证已经过期,以未能按期审证为由拒绝赔付。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王先生已经在保险公司投保,保险公司也为王先生出具保单,在这种情况下,双方已经形成了保险合同。按照双方合同约定的条款,王先生要求保险公司赔偿修车款,符合法律规定。被告不能以此为由,拒绝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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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21-962007驾照过期一个月追尾后保险公司该不该赔?(图)_网易新闻
驾照过期一个月追尾后保险公司该不该赔?(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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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发生时,余女士的驾驶证过期一个月,保险公司据此拒绝赔付。
  “哐!”随着一声响,绵阳市民余女士开着宝马轿车,直接“啃”上了前面的出租车。交警认定余女士负全责,同时发现她的驾驶证已经过期一个月。
  前后修车花了近5万元,余女士找到保险公司理赔,然而对方却告诉她:“不好意思,您的驾驶证已过期,我们不能赔付。”
  “换证需要时间,一年内都应属正常换证时间,我不是无证驾驶。”余女士和保险公司各执一词。
  11月5日,双方再次协商未果,余女士打算走法律程序解决此事。
  事件回放
  追尾负全责修车花近5万驾照过期一个月保险拒赔
  今年9月7日上午,绵阳市民余女士驾驶宝马5系轿车出门,刚驶上车道,没留意到前方红灯已亮起,直接“啃”上了停在前方的一辆出租车。
  追尾事故致使两车均不同程度损坏。交警现场勘查后出具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余女士追尾,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当天下午,她到交警队办理相关手续,这才发现自己的驾驶证已经过期一个月。她当即补办,新证有效时限为“日至日”。
  随后,余女士把车拖到4S店维修,同时通过4S店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去年11月22日,余女士曾给爱车买了一年的交强险和商业险,其中商业保险费用是7758元。
  这次追尾事故,余女士的各项修车费高达49430元。她满以为保险公司会理赔,没想到却接到4S店通知,保险公司赔付申请未通过,原因是她的驾驶证过期了一个月。
  双方理由保险公司:“超过有效期”不负赔偿责任
  11月5日,记者电话联系上保险公司售后理赔工作人员彭先生。他说,保险公司会全额赔付交强险2000元,但商业险不能赔,理由是根据公司《机动车辆保险条款》中“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部分,第四条“(二)驾驶人在驾驶证丢失、损毁、超过有效期或被依法扣留、暂扣期间或记分达到12分,仍驾驶机动车的,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彭先生说,公司通融后,愿意赔付余女士90%损失。但余女士则坚持认为,保险公司应该全额赔付。对此,彭先生回应说,如果余女士不同意,只有让法院裁定。
  车主:属正常换证时间,非“无证驾驶”
  余女士认为,自己的驾驶证确实过期了一个月,但这个过期是在交管部门认定的合理时间内(一年之内),属于交管部门正常的换证手续时间,自己是有驾驶资格的,而非法律上认定的丧失驾驶资格或“无证驾驶”。同时,余女士认为保险公司没有尽到充分告知义务。
  “签合同时他们并没有把详细条款给我看,更没有解释过免责条款里的‘超过有效期’。”余女士说,她在日向保险公司缴费,保单正式生成,之后手里就只有一张《机动车辆保险单(正本)》,没有看过详细条款,更无人向她解释条款。
  交规规定
  驾驶证过期一年内可换 但不能驾驶机动车上路
  据交警介绍,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于驾驶证有效期满前90日内,向当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超过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内,驾驶员可申请换证,但不能驾驶机动车,一旦发现持过期驾驶证行驶,交警有权对其进行处罚;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的,注销机动车驾驶证。被注销未超过两年的,通过科目一的考试后可恢复驾驶证的正常使用;如果被注销超过两年的,则需要重新申领。
  驾驶证在有效期之外驾驶机动车’和‘无证驾驶’不同。”据交警介绍,“无证驾驶”是指机动车驾驶人在未获取或持有与所驾车型相对应的合法准驾证明的情况下驾驶该机动车;如果驾驶证过期,只要他通过体检、及时换证,仍然具有驾驶机动车的资格。
  律师说法
  双方争议在于对“有效期”理解不同
  四川追求律师事务所律师杨野平认为,此事的争论焦点是保险公司和余女士在“有效期”的理解上不同,保险公司认为就是驾驶证上的“有效期限”,而余女士认为是有无丧失驾驶资格。如果按保险公司条款理解,余女士难拿赔付,但像保险格式化条款公司应尽告知义务,才能使主体双方建立平等合同关系。
  杨律师说,余女士的驾驶证虽然超过换证期限一个月,但并不意味着她的驾驶证就此失效或作废。她更换证件后的有效期是从“日”算起,那么事故发生就在有效期内了。同时,该项条款规定的初衷也是防止不具备驾驶资格的人驾车行驶造成社会危害,从这个角度看,商业险赔付也不无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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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前外地类似案例 有赔了也有没赔的
  日,北京市民卢先生驾车追尾被交警认定负全责,但他的驾驶证过期了6天。保险公司因合同条款中明确写有“驾驶证有效期已届满”是免赔内容之一,拒绝赔付。卢先生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
  最终法庭判决保险公司赔付卢先生全额修车费10677元,理由是发生交通事故后,驾驶人换领了驾驶证,换领的驾驶证与原有驾驶证在有效期上前后连贯,未见中断,公安机关已追认事故发生时原告驾驶证的效力,应当认定驾驶人在事故发生时具有驾驶资格,保险公司以无驾驶资格为由拒绝理赔于法无据。
  日,江西石城县李先生驾车撞伤路人,其驾驶证在12月1日已到期,保险公司以其驾驶证超过有效期为由拒绝赔付。最终法院判决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予以赔偿,而商业险方面,只要双方当事人一致约定并尽到告知义务,应当遵循双方当事人的自由约定,超过有效期就免赔。
  华西都市报记者何艾琳
本文来源: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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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驾驶证过期发生车祸保险公司该不该赔?  成都仲裁委员会近日裁决一起保险合同纠纷案件,对合同上已列出的不赔偿情形不予赔偿
&&&开车追尾,驾驶证却过期26天,而之后新证的有效期开始时间却在车祸之前,保险公司以驾驶证过期为由不予理赔。近日,成都仲裁委员会对这起交通赔偿案进行了仲裁,由于双方在一个险种的保险条款上约定了驾驶证过期的情形,在另一个险种的保险条款上没有约定,因此仲裁委作出了第一个险种不予赔偿,第二个险种赔偿2000元的裁决。&&日,王先生驾车时发生了交通事故,由于刹车不及时,撞上了前面的一辆车,而前面的那辆车又撞上了另一辆车,导致三车追尾,而且车辆都有不同程度的损伤。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认定王先生负事故的全责。&&事故发生后,王先生花了4万多的修理费,将这三辆车进行了修理。随后,他向自己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索赔。然而,日,保险公司却以王先生的机动车辆所持驾驶证过期为由拒绝赔偿。&&王先生说,在事故发生时,自己的驾驶证确实已过有效期26天,没有及时换证。但是,在补发的新驾驶证中,载明的有效期则为日,时间在交通事故发生前。&&仲裁庭经审理后认为,根据双方签订的《机动车辆保险合同》,由于合同背面所附的保险条款中约定了无驾驶证或驾驶证有效期已届满造成的对第三者的损害赔偿责任和造成被保险机动车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而且王先生在收到保单后,并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按此保险条款处理双方纠纷。由于王先生的驾驶证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已过有效期,所以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根据双方签订的另一份合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则没有约定驾驶证已过有效期限不予赔偿的条款,两轿车的修理费已超过2000元,保险公司应按照合同约定财产损失赔偿责任限额2000元赔偿给王先生。因此,最后保险公司应向王先生支付赔偿款2000元。仲裁委 成都商报记者 柏阳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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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帖区已有条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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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g-content").html(html);发生交通事故时驾证过期保险公司可否拒赔?
■法院:驾驶证过期≠驾驶人无驾驶资格,不能成拒赔理由■提醒:保险纠纷多与免赔条款有关,市民遇类似问题可维权
来源:中山商报
第 3102 期 A05版 发布日期:日 
&漫画解元杰
&&&&核心提示&&&&3月13日上午,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宣判了一宗保险合同纠纷案。司机冯某驾被保险车撞上花基,被交警判负全责。当事人向保险公司索赔遭拒,理由是其驾驶证事发前一个月已过期,且他未领新证,按合同免赔条款应免赔。&&&&昨日二审判决认为,驾驶证过期不等同驾驶人无驾驶资格,且该驾驶证过期不足一年,只要领了新证,便可追认事发时仍处于有效期,从后果上看,超期也未增加保险公司的理赔风险,保险公司理应赔付。&&&&案情回顾&&&&司机驾证过期未领新证理赔遭拒&&&&事发前一个月,韦某在一家保险公司给自己的小车投保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并投保了车辆损失险及不计免赔,该险种赔偿限额为17.3万元,保险期为日起至日24时。&&&&日凌晨,韦某的司机冯某驾驶这辆车,途经广西藤县一路段时,因操作不当撞毁路边花基。事后,交警部门认定冯某负全责,车辆损失、施救费等均由车方负责,总计费用约11万元(后核定为10.7万多元)。保险公司也进行了现场查勘,不过,保险公司随后称,冯某的驾驶证已过期,按免赔条款,“驾驶人若持未按规定审验的驾驶证”驾驶车辆并发生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可免赔。保险公司拒赔并不为本次意外事故定损。&&&&协商未果,韦某委托一家第三方公司鉴定车辆损失,认定损失总价为99368元。2013年5月,韦某将该保险公司诉至法院。&&&&保险公司上诉至中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保险公司不服一审判决,随后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保险公司将该公司的保险条款搬出来,涉案车辆损失险第五条规定“发生意外事故时,驾驶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一)未依法取得驾驶证、持未按规定审验的驾驶证……”。保险公司认为,保险条款已写得很明确,所以保险公司应免责。&&&&二审法官审理认为,虽然保险条款有这样的规定,但“驾驶证有效期”与“驾驶资格有效期”不是同一概念,驾驶证超过有效期,并不会导致驾驶人丧失驾驶资格。具体到本案,冯某换新证后,公安机关已追认事故发生时,驾驶证处于有效期内,即在保险事故发生后按规定进行了审验,故保险公司不能以驾驶证未换证为由拒赔。&&&&本案焦点&&&&争议焦点1&&&&驾驶证过期未领,可否成免赔理由?&&&&一审法院认为本案最大的争议焦点是,司机冯某持超过有效期的驾驶证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可否免除赔偿责任?&&&&一审法院认为,保险公司不能免除赔偿责任。法官认为,虽然《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丢失、损毁、超过有效期或者依法被扣留、暂扣期间以及记分达到12分的,不得驾驶机动车”,但这一规定属于管理性规定,并非效力性规定,驾驶证的有效期不是指驾驶人驾驶资格的有效期,驾驶证超过有效期,并不会导致驾驶证持证人丧失驾驶资格的法律后果。事实上,本案中,驾驶证过期与事实发生并无因果关系,也没有增加承保车辆的危险性。其次,冯某换领的新驾驶证的有效期与旧驾驶证的有效期前后连贯、没有中断,因此,依照保险法和保险合同条款约定,韦某的车辆发生事故造成的损失均由保险公司理赔。&&&&争议焦点2&&&&保险公司不承认第三方机构定损金额&&&&对于事故造成的损失金额,保险公司认为这是韦某单方面委托第三方机构作出的,不予确认。&&&&一审法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在本保险合同没有另外约定的情况下,保险公司最迟应当30日内对被保险人的损失作出核定。&&&&本案中,韦某在事故发生后超过两个月才委托鉴定机构鉴定车损,已经给予该保险公司足够时间定损,但保险公司却没有向韦某送达定损报告,在此情况下,韦某有权委托鉴定机构核定。&&&&综上,一审法院判定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10.7万余元。&&&法官说法&&&&一半以上保险纠纷案由免责条款引发&&&&本案主审法官李思刚介绍,近年来,该院受理的保险纠纷案,一半以上因保险合同中的免责条款引发。审判中,审判结果多有利于被保险人一方。&&&&记者翻看了部分保险公司的最新版机动车保险条款,发现只要驾驶人忘记给车辆年检、驾驶证不慎丢失未补办、驾驶证超期领取等,一旦发生事故,保险公司均用免赔条款作为“挡箭牌”。&&&&对此,李思刚告诉记者,“这些条款属于格式条款,制定时一般更有利于保险公司,但审判中,法官会具体案件具体分析。”&&&&超期未满一年&&未增加承保车辆危险性&&&&李思刚称,具体在本案,法院审判时一看驾驶证超期多久,二看未如期换证是否增加了承保车辆的危险性。冯某的驾证在事故前一个月过期,未超过一年,办理补领手续即可被追认事故发生时驾驶证仍在有效期内。再从后果来看,驾驶证过期与事故发生并无因果关系,没有增加承保车辆的危险性,故保险公司不能依据免责条款要求免赔。
作者:商报记者李玮玮 实习生郑少如 梁家成 通讯员 谢欣然 刘运充
责任编辑:谢小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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