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安置补偿协议履行纠纷协议未签订,房子被拆怎么办

强征强拆.补偿和安置协议都没签,合法房屋就被强拆,国务院禁令成了废纸一张,&堂堂法制社会,且无人过问监
&私闯民宅,私拆民房.抢窃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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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相关部门不作为,犯罪分子至今消遥法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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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国家的国法和尊严正在受到无政府分子的破坏和贱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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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的生命财产正在受到恐怖分子的侵害!国法是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政治协商委员会通过并经过深思熟虑后订立发布实施的一个国家的国法,适用国家的所有公民,是一个很严肃的,每个公民必需要尊重,尊守,他代表着一个国家的尊严,任何人不得侵犯!
请求有爱心有识之士热爱法制的人帮助.强征强拆还在进行,补偿和安置协议都没签,合法房屋就被强拆,国务院禁令成了废纸一张.目无国法,无法无天,堂堂法制社会,且无人过问监督,成了无政府地带.&
他们公然破坏和贱踏国家的国法和禁令.它捣毁、破坏、贱踏的是国家法治的威严,它撕噬的是共和国魁伟而健康的肌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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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强征强拆&党,不允许。国,不允许。民,不允许!
打着政府拆迁的旗号,干着违法犯罪勾当,政府相关监督部门不作为,犯罪分子至今消遥法外
政府需要严历打击任何形式的打.
砸.抢违法犯罪分子,调查无政府现象,严惩无政府分子才对
&& 他们拆的不只是我的房子,而是在拆国家的国法和禁令,在拆一个国家政府的尊严!伤害了14亿中国人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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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所在地点:台州市路桥区墙里贺村6-21幢.地号--黄集建(93)字第2012184号(214号,图号2012)
房屋所有人:&
我的父母亲已过世.
房屋合法性:&
有合法房屋土地使用权证和合法的房屋所有权证(政府发).
征地拆迁组织者:台州市路桥新城管委会和路北街道办事处
依椐相关文件:
路桥区政府(路政发(号.和国务院令和相关国家拆迁政策
强征时间:已五年左右.(2007年起实行仃水,仃电,断路和起围墙)&&
强拆时间:晚上3时左右.(财物也被洗窃一空)
强征强拆性质:属于违法违纪犯罪拆迁行为.(国务院令和相关国家拆迁政策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物权法)
反映过的部门:路桥新城管委会和路北街道办事处.路桥区信访局,路桥区纪委,区长市长热线12345,
市人大.市公安,
国土资源,台州市信访局,台州市纪委.纪委党风办,政法委,市长区长接待日台州各新闻媒体
反映次数:每个部门反映N次了.有直接人去,电话,网络,信件.
市长区长接待日反映次数:
(路桥区常委公安局长郑灵江接访).
(路桥区常委人大主任接访).
(路桥区常委统战部长接访).&&&
(路桥区常委宣传部长接访).
(路桥区常委纪委书记接访).
每个接待日基本都在反映,就不一一列出了.....
反映结果:纪委纠风办.纪委党风办,政法委,效能办,人大,公安110.说这事不是他们爱理范
围,相互推诿、敷衍、拖延,互踢皮球.纪委举报电话12388
拒绝举报,人去了资料看也不看就
说不是他们爱理范围.&&信访局
&区长市长热线12345只是应付,根本没有在作为。市长区长
接待日.见不到区长市长,相关人员只是说帮你传到办事处和管委会,只做中转资料用,有没有
处理他们不管的?不调查也不问责的.挂着羊头卖的是狗肉!
事件发生时间:已9年左右.反映了9年.
事件结果:至今还没安规定签订补偿和安置协议手续,拖着不办.犯罪分子至今消遥法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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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征强拆事件发生经过内容
本人父母有一房屋在路桥墙里贺村,是祖祖辈辈们省吃俭用好不容易赚起来的.有合法
的土地使用证和合法的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合法给我们的,是受宪法和法律保护的合法财
产。由于路桥新城管委会需在此征地,在没有通知和经的我们同意的情况下(补偿和安置协
议都没签),就对我们房子实行仃水,仃电,断路和起围墙,使正常居住的房屋不能正常居
住,野草丛生,垃圾成堆,房屋摇摇欲坠(已被拆过),房屋里的财物也被洗窃一空(实际
上已经没有经我们同意强行拿走了我们的房子了,你们也看到,(有相片为证)这样的房子
环境叫人怎么居住了).迫使我们离开自己的居住房子,我们多次向路北办事处和新城管委会
反映过此情况,要求安规定落实补偿款和安置房,签订补偿和安置协议,但都不理不睬.而且
说拆除后你的房子不给安置了,因为你父母没有了,所以土地要收回,并不给安置房屋了,
你们自己去想办法另寻居住吧。这就是路北街道和新城管委会当时所给我们的答复,也是在
国务院公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公布之日起施行后发生的事情。至此我的房
子也一直这样荒在那里5年,周边房屋都已拆除了,至使我的房子成了孤岛一样。现经过有关
部门关注,算口头答应从没有房子到有房子了,但又不安区政府规定的文件办,叫我们去签
拆迁协议(2011/12),但条件是必需要小于实际面积,让出一部份给他们才能解决,我82平
方左右的二层房子,他们说只还给我60平方的小套房子,扣了20平方左右的面积才行,我们
要求安当时路桥政府文件(路政发(号规定签拆迁协议,结果他们不同意,我们也没
有签订拆迁协议书,事情一直末能解决拖在那里,多次电话末果,他们说这是区里规定这样
做的(区文件明明规定户口没在本村但有合法的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的可以就近安置
一套)。最近(2012/03/和新城管委会电话又说你过户还没办好,需要办理过户手续后才能
办(房产是我父亲姓名的并有共有人在),我们也安他们的要求去土管部门办证中心去过
户,土管部门说你现在的房子和土地在没经你同意的情况下已经强行证用了,你还那有土地
使用权可转了,结果无果,我们也向他们说过此情况过,实际上在上次说到此事时我们也说
明过,我们房屋所有权证上已存在共有人在的,当时叫我们签订拆迁协议书时说可以不转户
了的,就是我们不同意82平方只给我60平方的房子.现在这次又出尔反尔上次说话又不算数
了.故意在刁难欺骗我们拆迁户。
更为严重的是(晚上3时左右)在没有通知我们的情况下,对我们的房屋进行了
强拆。如此重大损害群众利益故意违法违纪犯罪拆迁行为,相关政府监督部门为何视而不见
不闻不问?这样明明白白清清楚楚的违法犯罪拆迁故意制造不和谐事件都没有重视。这样明
明白白清清楚楚的事且那么难办,还谈何群众利益无小事,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呢?又谈何打
击违法犯罪,保护百姓生命财产呢?!,这样的强征强拆.私闯民宅,私拆民房.抢窃财物,国法在
那里!人权在那里!我们的人民政府在那里!中国共产党又在那里?!
请问:路桥路北街道办事处和路桥新城管委会有关人员,你们是代表政府国家来管理办事还是代表某些集团或个人利益来办事的呢?为什么一定要冒俭公然违抗国务院禁令和国法,视国法和拆迁户的合法权益不顾,我们要求归还合法房屋,并无过份要求,为什么一定要扣除我们平方才给我们房子呢?请问这是什么理由?国家规定在处理百姓迁移方面碰到问题时要以切实维护拆迁户的权益、促进拆迁户增收致富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但你们又做了什么呢??刚刚相反。最近下午3时,经过多次电话催促.相关人员口头答应安照相关区文件规定安置我们房子,再次去签订拆迁协议(先实行强拆后签订协议工作)工作,结果去了后得到的协议是没有公章的,叫我们先签字交给他们然后去公证什么的,协议当时不会给我们的.另外平方内安政府文件规定一样价格(特惠价800/平方),额定平方内超出部份又不和区政府规定的补贴价1100/平方计算,而是多加了600元/平方,要价1700/平方了(政府补贴给扣了),超出额定平方外,区政府规定以成本价(1700/平方)计,结果他们又以政府收购价(2600/平方)来计算.另外拆迁补偿时间要以现在签订拆迁协议时间算起,(房屋已强行占居6年左右了,拆迁补偿时间且要以现在补签协议时间算起?)我们不同意这样的无理拆迁安置协议,提出异议,要求必需写明时间和详细情况,以防日后有争议,他们不理不睬,并且说必需安他们的价格和安置平方签协议.这那是在协议了,协议是双方根椐有关政府规定协商后订立的协议,而不是你单方就能确立的事.他们故意在刁难欺骗我们拆迁户,故我们没有签字.事件也没有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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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桥区政府(路政发(号文件)针对此地拆迁规定的价格:1-规定户口没在本村但有合法的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的可以就近安置一套)(路桥区政府(路政发(号第二章第八条(7点)
2-拆迁房屋平方内安特惠价:800/平方计算额定平方内超出部分安政府补贴价:1100/平方计算.超出额定部份安成本价:1700/平方计算。如果不要套房,愿意出售给政府的,安收购价:2600/平方计算收购。(路桥区政府(路政发(号第二章第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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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桥新城管委会和路北街道办事处自定的价格:
现他们给我们的拆迁安置价格情况是:拆迁房屋平方内安特惠价:800/平方计算额定平方内超出部分安政府补贴价:1700/平方(多加了600.0)计算.超出额定部份安成本价:2600/平方(多加了900.0)计算。以上价格有当时他们要我们签的协议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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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并无过分要求:
1-房屋安置价要和当地村民房屋安置价一样对待,安照路桥区政府相关文件办事.文件就是针对在此地区的所有拆迁户的.怎么安置怎么定价都有规定的。
2-拆迁补偿时间以当时周边村民房屋拆除后,你们实行强制对我们仃水,仃电,断路和起围墙的时间算起,因为这个时候我们的房子已经被你们占有了,我们已无法去居住了,被迫离开了这个地方了.以上也说过这样的情况了.也有相片为证.
3-查明制造强征强拆故意刁难欺骗我们拆迁户的相关政府公务人员,严肃按有关国家纪律部门所发布的法律法规处理,不能让他们凌驾于政府、法律之上。还法制社会一个严肃和谐的环境,赔偿房屋里的财物.希望不要再损害百姓合法的利益了,还百姓一个安宁的家园!我们没有过份的要求,只是要求归还我们的合法私有财产,还我们最基本的居住权,拆屋还房,天经地义!!!我们的房产是受国家宪法和法律保护的,你们凭什么要侵占拆毁我家的私有财产,这是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希望政府能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
4-你们已违犯国法和有关国务院令和相关拆迁政策,无视国法和中央六部委强拆禁令。(这些在下面都有依据存在的)
5-地方政府行为也不能违犯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禁令的前提下才行.
现请求有关部门和网友们帮助和支持,你们支持的不只是我一个,而是在
维护我们法制社会和国家的宪法,你点击浏览转发一次,就是在为我们子
子孙孙多一份安定安全的环境,如果都这样目无国法,无法无天,今天损害
的是我们的财产,明天有可能被侵占的就是在坐在看的每一位的亲戚朋友
和子孙后代的财产了,我们国家的国法和尊严正在受到无政府分子的破坏和
贱踏.人民的生命财产正在受到恐怖分子的侵害!揭露社会丑恶,弘扬正
义;维护法律的尊严,构筑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能让少数无政府的强盗行
为和恐怖分子占据我们这个法制的社会了,是非交由公论!愤怒!
敬爱的网友,如果在你周边有认识的正能量政府官员和相关部门,请帮助
转发转告一下,你的转发转告,就是在保护我们的国家和政府!在保护我们
子孙后代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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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台州贺先生&&&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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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桥区政府(路政发(号文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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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禁令
现把有关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禁令公布在此,希望国家有关监督部门和人员好好看看。他们是否在违法违纪犯罪拆迁,他们是否安有关国家的法律法规在办事。我们没有过份的要求,只是要求归还我们的合法私有财产,还我们最基本的居住权,拆屋还房,天经地义!
以下是国家发布的有关法律法规&
严肃问责六部门将督察制止违法强拆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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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13日发出通知
决定立即在全国开展征地拆迁制度规定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强化监管,严肃问责,坚决制止违法强拆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通知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等规定,坚决制止违法强制拆迁、暴力拆迁。
  【内容】
  下月各地上报自查报告  此次专项检查要突出以下三项内容:
  一是检查《条例》和其他征地拆迁制度规定贯彻落实情况。包括征地拆迁决定征求群众意见情况;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情况;补偿方案征求群众意见情况;房屋征收评估情况和补偿标准确定、执行情况等。
  二是征地拆迁责任落实情况。包括地方各级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责任落实情况;政府部门管理责任落实情况;征地拆迁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建设情况等。
  三是征地拆迁违法违规案件查处情况。包括发生违法强制拆迁、暴力拆迁案件查处情况;涉及的领导责任、管理部门责任、直接责任人责任追究情况;涉嫌违法乱纪问题处理情况等。
通知要求,此次专项检查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各省(区、市)人民政府按照通知要求立即开展全面自查,6月20日前形成自查报告报国务院。
第二阶段从6月下旬开始,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土资源部、公安部、监察部、农业部、法制办等部门组成督察组进行重点督察,督察结果及时予以通报。
  【责任】
  全面清理已有许可证项目
通知强调,各省(区、市)加强对本地区征地拆迁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所辖各市、县严格依法按程序办事,深入做好群众工作,采取有力措施,确保不再发生违法强制拆迁、暴力拆迁事件。  各省(区、市)要立即对本地区贯彻落实征地拆迁制度规定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确保取得实效。立即对《条例》施行前已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制定有效措施,化解矛盾纠纷,但政府不得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
通知要求各省(区、市)督促所辖各市、县政府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紧急通知》要求,对自查出的问题抓紧整改。
  坚决依法从严从快查处违法强制拆迁、暴力拆迁案件,对违法实施强拆的责任人,要依法处理;对失职渎职的部门,要严肃追究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要依法追究有关地方领导的责任;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着力完善相关制度,建立健全防范化解征地拆迁矛盾纠纷的长效机制,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 
国土部:禁止各地强征强拆严重违反者可予撤职
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国土资源部近日下发《关于切实做好征地拆迁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坚决防范查处强征强拆等违法行为。国土资源部耕地保护司司长严之尧强调,土地被征后要保证老百姓的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的生计有保障。
  严之尧说,各地在征地拆迁过程中,要给予老百姓合理的补偿标准。
严之尧:我们经过大面积的调查,现在征地拆迁第一个存在的重大问题是,有些地方并没有按照国家和部里面的要求,给老百姓的补偿标准提到合理的程度。
  严之尧强调,在征地拆迁后,各地地方政府一定要确保老百姓的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的生计有保障。
  严之尧:征地必须有方案,而且方案必须经过老百姓同意以后才能批准被征地。现在要求各个地方政府把老百姓的地征了以后,它的发展权不能减少。
征地完了以后还要对老百姓的社保、各种保险必须保险到位。
  严之尧表示:如果发生强征强拆的违法行为,将视情节严重程度分别给予相关人员记过、开除,移送司法机关等处分。
  严之尧:一般的情节要给责任人记过或者记大过的处分;情节较为严重的,要给撤职处分;情节非常严重的,要给开除;构成犯罪的,还要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国土部急令严查强征强拆防止粗暴压制群众,要求各地严格规范征地拆迁管理,坚决防范查处强征强拆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征地中拆迁户房屋要给予合理补偿,并采取多种安置方式,妥善解决好拆迁户生产生活用房问题。要严格履行规定程序,征地前及时就征地补偿安置标准和政策征求群众意见;不得强行实施征地拆迁;对于群众提出的合理要求,必须妥善予以解决,同时确保征地补偿费用及时足额支付到位。对发现存在程序不合法、补偿不到位、被拆迁人居住条件未得到保障或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等行为的,立即予以制止,进行整改。对违法违规征地拆迁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1月21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条例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日国务院公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条例共五章三十五条,制定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严禁采取断水、断电、断气、断路等方式,逼迫被征收人搬迁。被征收房屋价格的补偿要以市场价格为补偿标准。为公共利益才能对私人财产进行征收条例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法律必须遵守,面对中央三令五申多次发文禁止,政令必须贯彻。征地拆迁不仅是一个法律问题,也是一个政治问题。征地拆迁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国务院高度重视征地拆迁工作,要求严格依法按程序办事,切实做到依法、文明、和谐拆迁。对强拆不仅要依法严惩,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还应抓紧完法规,赋予民众依法捍卫私产的权利。民众有保护私产的充分渠道,地方才会有所忌惮,不敢以公权压制民权。征地拆迁管理必需“补偿市场化人性化”、“房屋征收实施机构不得以营利为目的”。房屋征收补偿,包括了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以及搬迁、临时安置和停产停业的损失,对被征收房屋的补偿不得低于类似房地产市场价格。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有关单位承担具体工作,如入户调查、与被征收人谈判等,但该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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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自日起施行
第四条 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第七条 物权的取得和行使,应当遵守法律,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第三十五条 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
第三十九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第四十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征收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第六十四条 私人对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原材料等不动产和动产享有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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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十三条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和安置。
国务院领导同志高度重视,批示要求做好有关工作。为保护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严厉打击犯罪行为,进一步加强征地拆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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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题详情
关于裁决书?宁波市江北区甬江拆迁办未签订拆迁协议。仅一次协商未成,在家人不知情房子被拆为平地。
拆迁房子在没有签订协议之前但房子已经被违法拆迁.没有经过相关部门的任何调解现在突然来了一张法院行政强拆裁决书.我应该去怎么做?希望能得到帮助我的律师帮助也可以联系我的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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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跟楼主解释一下,行政强制拆迁时一种强制被拆迁人履行拆迁义务的具体行政行为,从法律上讲,拆迁人取得合法拆迁许可证,给被拆迁人做了合法补偿和安置后,就有权利拆除被拆迁人所有或使用的房屋及附属物,同时被拆迁人在房屋拆迁裁决限定的搬迁期限内附有履行搬家腾地的义务。
行政强制拆迁需要以政府拆迁行政裁决为前提,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就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达不成协议,应首先向房屋拆迁主管部们申请拆迁裁决,裁决机关...
先跟楼主解释一下,行政强制拆迁时一种强制被拆迁人履行拆迁义务的具体行政行为,从法律上讲,拆迁人取得合法拆迁许可证,给被拆迁人做了合法补偿和安置后,就有权利拆除被拆迁人所有或使用的房屋及附属物,同时被拆迁人在房屋拆迁裁决限定的搬迁期限内附有履行搬家腾地的义务。
行政强制拆迁需要以政府拆迁行政裁决为前提,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就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达不成协议,应首先向房屋拆迁主管部们申请拆迁裁决,裁决机关裁决后,被拆迁人仍然决绝履行拆迁义务,方可实行行政强制拆迁。
所以楼主给的信息不够全面,如果需要,可以来电咨询。
不知道下面这条知识能否帮助到您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拆迁人为明白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中的权益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协议,是商定拆迁当事人之间民事权益义务的合同,它适用《民法通则》和《合同法》。
如何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注意事项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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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补偿
我国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对于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以及相应的法律责任都有系列规定,房屋拆迁补偿协议是协议双方依据拆迁补偿法律法规和拆迁补偿条例签订的一种双务有偿协议 。房屋拆迁补偿协议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障城市房屋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
您的位置: &
在房屋拆迁过程中,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协议是一项必不可少的工作,它关系到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而协议签订的正确与否也关系到拆迁工作的顺利展开。因此,在拆迁工作开始之前,必须了解清楚拆迁协议与补偿的相关规定。
房屋拆迁,是指因国家建设、城市改造、整顿市容和环境保护等需要,由建设单位或个人对现存建设用地上的房屋进行拆除,对房屋所有者或使用者进行迁移安置并视情况给予一定补偿的活动。今天吉屋小编将要来和您说说这个房屋拆迁相关项目补偿和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计算。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原则和标准,产权确定办法及补偿安置界限:1、凡经政府批准或已领取土地使用权证及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拆迁,给予补偿安置。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原则和标准,产权确定办法及补偿安置界限:1、凡经政府批准或已领取土地使用权证及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拆迁,给予补偿安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当指定地点需要拆迁遗址时,需要做的工作
首先开发商或者责任人需要想当地直属政府提交拆迁措施及申请,待有关官文出示之后才可以拆迁,同时也需要争取当事人或者群体的同意.
然后开发商才可以和当事人或者群体协商拆迁协议及补偿.
最后经过双方协...
您好:建议您咨询当地拆迁办
您好,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表现在其权利依法产生后受到法律的保护;其义务依法产生后,则受到法律的强制。其次是依法订立的协议必须认真恪守,当事人任何一方均无权擅自变更或解除。因此,您在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之后,不能因补偿或其他个人原因进行要求增加补偿或者其他,只能接受了。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主要内容有:  (1)拆迁补偿方式,货币补偿金额及其支付期限;  (2)安置用房面积、标准和地点;  (3)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支付方式和期限;  (4)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  (5)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或停产停业损失费发放标准和支付方式;  (6)违约责任和争议解...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以下特征:(1)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房屋拆迁双方的法律行为。  (2)房屋拆迁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地位平等。  (3)协议必须是房屋拆迁双方的合法行为。  (4)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  (5)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一种双务有偿协议,协议的当事人依据协议享有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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