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的房产过户夫妻一方将房产过户给另一方,需要交契税吗

夫妻离婚后原共有房产归属给一方 不用缴纳契税
[导读]离婚后,因夫妻财产分割而将原共有房屋产权归属一方,是否征收契税呢?记者查阅相关规定后发现,也享受免征契税优惠。
夫妻离婚后原共有房产归属给一方 不用缴纳契税(资料图)
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正式明确,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土地权属发生变更,均免征契税。那么,离婚后,因夫妻财产分割而将原共有li房屋产权归属一方,是否征收契税呢?记者查阅相关规定后发现,也享受免征契税优惠。    记者致电12366纳税服务热线了解,因夫妻财产分割而将原共有房屋产权归属一方,是房产共有权的变动而不是现行契税政策规定征税的房屋产权转移行为。因此,对离婚后原共有房屋产权的归属人不征收契税。    此外,在个人转让离婚析产房屋的征税问题,税务总局也曾做过详细规定,通过离婚析产的方式分割房屋产权是夫妻双方对共同共有财产的处置,个人因离婚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同时明确,离婚后个人转让房屋的收入也可&拆&开缴个税,根据规定,个人转让离婚析产房屋所取得的收入,允许扣除其相应的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余额按照规定的税率缴纳个税;其相应的财产原值,为房屋初次购置全部原值和相关税费之和乘以转让者占房屋所有权的比例。(记者 何雨欣 侯雪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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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房产证上更名加名减名只有一种情况征收契税
&&■房产咨询投诉台 房产相关问题咨询、投诉欢迎@快房网宁波站 或拨打热线6。&&近日,不少读者打进热线电话咨询,关于夫妻房产方面的疑问特别多,比如夫妻在房产证上加名、更名手续如何办理?契税如何征收?夫妻共有房产的买卖需要注意什么问题?现在我们精选几个问题,由房产交易中心的相关工作人员和浙江铭生律师事务所的宋雪萍律师作答,供读者参考。&&&&按揭房屋&&无法办理夫妻加名&&问:在海曙有一套90平方米的房子,属于老公婚前购买的财产。这套房子是老公按揭购买的,贷款期限20年。现在这套房子依然在还贷中,房产证上是否可以加上老婆的名字,需要什么手续?&&答:如果房产未设立抵押权登记,夫妻双方只要有结婚证均可以办理加名手续,一般需提交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房产证、契证、土地证等材料,双方到场共同申请办理登记手续,收取80元/本的工本费。&&但以下两种情况不能进行房产证加名:一是房屋为按揭贷款购房,并尚未还清贷款;二是该房产已办理银行抵押。&&&&夫妻房产加名、减名、更名&&只有一种情况征收契税&&问:老公婚前买了一套120平方米的房子,属于一次性全款付清。现在房产证上需要加上老婆的名字,请问契税如何征收?如果这套房产证上由老公的名字改为老婆的名字,契税又如何收取?&&答:根据相关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的,免征契税;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另一方所有,也就是夫妻之间进行更名,也免征契税;夫妻房产份额变更,同样免征契税。&&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共有房屋属共同共有财产。因夫妻房产分割而将原共有房屋产权归属一方,是房产共有权的变动,而不是现行契税政策规定征税的房屋产权转移行为。因此,对离婚后原共有房屋产权的归属人不征收契税。也就是说,房屋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的,离婚后变更为其中任何一方的,不征收契税。&&目前只有一种情况需要征收契税:房屋属于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夫妻离婚后,更名给另外一方,可根据夫妻双方采取的赠与或者买卖的过户形式相应地征收契税和其它相关税款。&&&&房产证上只有一个名字&&购买时最好仍要求夫妻双方签字 &&问:在江东有一套两居室的小面积房子,为夫妻婚后共同财产,但房产证上当初只写了老公一个人的名字,现在签订了卖房合同,只有老公一人的签字,这样的合同是否有效?
&&答:购房者在购买二手房时,对于房产证上登记为夫妻双方名字的,只有在夫妻二人共同同意下签订的转让合同才有效。购房者应要求夫妻二人共同与其签订房屋转让合同,如果一方因特殊情形无法签字时最好出具公证过的授权委托书,表示同意出售此套房屋。&&房产证上如果只登记夫妻双方其中一人的名字,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时,房屋产权证登记的产权人在合同上签字买卖合同即可成立。但也要提醒购房者注意,假如你购买的房产的房产证上只有夫妻其中一人的名字,最好让夫妻双方共同在二手房买卖合同书上签字。这是为了避免在签订房屋转让合同后,因原房主的配偶不同意买卖而引起麻烦。记者 张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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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有房产,离婚后夫妻一方将房产过户给另一方,需要交契税吗?
我有更好的答案
需要因为离异,是办理住房离异析产过户,只要200元和手续费,没有其他任何税费,需要贷款还清无抵押,有房产证,夫妻俩一起到房管凭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离异协议(上面注明住房分割细则,归谁)两人一起到房管办理,土地证,契税证
采纳率:90%
别离婚后再过户啊,那当然得交税了。婚姻存续期间做房产夫妻更名就行了,只交房本工本费85块钱,过完户再离就省钱了。
当然需要过户了,过户就需要费用,契税的缴纳是按照交易的款项,您们可以说一个比较小的数目,少交一些就可以!
判决书上判告对方的不用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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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文
夫妻房产证更名免契税 有人担心引发离婚热
  京华时报讯(记者赵鹏)17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关于夫妻之间房屋土地权属变更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决定自日起,明确夫妻间房地产权属变更免征契税。
  通知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或另一方所有的,或者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双方共有,变更为其中一方所有的,或者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双方共有,双方约定、变更共有份额的,均免征契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屋土地权属由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82号)同时废止。
  昨天,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方面介绍,新规使得夫妻之间的房屋、土地权属“加名”“减名”“换名”或变更共有份额的,均可享受到免征契税优惠。
  据透露,2011年8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曾发布通知,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房屋、土地权属原属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的,免征契税。近年来,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和房价的普遍上涨,夫妻之间房屋、土地权属变更形式日益多样化,这次两部门发布的新规定有利于避免因政策不明确而引起争议。
  ■释疑
  夫妻间更名为何可免契税
  据介绍,这次发布的政策除“加名”免征契税外,对其他三种夫妻之间房屋、土地权属变更形式,也给予免征契税优惠政策,主要出于四个方面的考虑。
  首先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自愿变更房屋、土地权属,一般不涉及资金或其他权益的往来,不能简单视同于买卖、交换或者赠与行为;其次是夫妻之间房屋、土地权属变更是房地产在家庭内部的调整,在目前房地产是社会上大部分家庭主要财富的情况下,有必要给予一定的照顾;第三是夫妻之间房屋、土地权属变更相关契税政策社会关注度较高,给予减免符合民意;最后是对四种变更形式实行统一的契税政策,便于地方财税机关掌握政策,征管操作也较为简单。
  京华时报记者赵鹏
  ■担忧
  免税新政会否带来离婚热
  问:A与B是夫妻,想卖给C一套房,如何免交契税?
  答:总共分四步。第一步:房产更名到B名下,A与B离婚,房产协商归B所有;第二步:B与C结婚,房产更名到C名下;第三步:B与C离婚,房产协商归C所有;第四步,A与B再结婚。
  这是“夫妻之间房屋权属免征契税”新政昨天发布后,网上广为流传的段子。这样的段子似曾相识。曾记否,二手房买卖按转让所得20%征税时,离婚也被认为是“避税法宝”。“离婚――结婚――再离――再结婚”的“避税法”让本该严肃的税负变动略显尴尬。
  还有人担心,新政会不会方便官员将贪污所得转移,而达到“洗白”赃款的目的。
  对此,河海大学法学院教授王建文认为,对于通过这种方式更名和转让财产,在短期内进行财产处置等明显存在逃税倾向的行为,应当梳理相关政策或设立一定的补充规定进行补漏。但是,目前在税收的操作上,对这个领域恶意逃税的认定仍存在盲区,对官员的财产流动监督更缺乏考量,因此,应当考虑制定相应的措施进行甄别。总体而言,该政策最大的意义是税收减免,使夫妻合理处置财产的权利得到尊重。
  据新华社电
  ■背景
  婚姻法司法解释曾引发“加名”热潮
  2011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婚姻法的司法解释,其中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出资人子女的个人财产。这一规定引发了夫妻间房产证“加名”热潮,以及对加名后房屋权属发生变化是否征收契税的社会热议。
  当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通知,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房屋、土地权属原属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的,免征契税。这一政策的发布基本平息了关于“加名税”的争论,获得了社会好评,但是由于时间仓促,对房屋、土地权属“减名”“换名”等相关契税政策,没有一并研究和作出规定。
  京华时报记者赵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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