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18入职2017年员工入职表9月16日被辞退,未签订劳动合同,没交社保

劳动合同、社保卡千万别弄丢!关系到你的升职加薪 金柚网文章
劳动合同、社保卡千万别弄丢!关系到你的升职加薪
内容概要:
1. 你的工资、休假等都和工龄密切相关。
2. 如果丢失社保卡,除影响医保报销,还会影响到社保卡其它功能的使用。
3.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明确约定劳动报酬。
社保卡、劳动合同等平时不常用到的东西其实都是“宝”,丢三落四是同学一定好好保管,一旦弄丢,随之而来的麻烦事真不少,甚至会影响你的薪水、职位和社保......
所以,快来看看都有哪些文件千万不能丢~
工资条是员工所在单位定期给员工反映工资的纸条。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要求: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工资条能证明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不慎丢失可能会引起以下问题:
或将影响劳动仲裁
员工对于自己的收入有知情权和监督权,而工资条就是一种最好的表现形式。作为证据之一的工资条,对认定企业是否按时发放工资也将起到凭证作用。而员工与企业一旦发生劳动争议,工资条可作为劳动仲裁的重要证据。
或将影响银行贷款
个人在银行申请贷款时,银行会要求申请人准备一些贷款资料。而工资条,能作为附加值的资料证明,利于申请贷款。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关系的建立以订立劳动合同为主要标志。订立劳动合同是建立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义务,也是证明劳动关系的重要证据之一。
劳动报酬或受损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明确约定劳动报酬。如果劳动者未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很有可能因为薪水约定不明确,而造成自身利益受损。
加班过劳或难以维权
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也是劳动合同中必须明确的一项内容。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
因此,签订劳动合同有助于劳动者维护自己休息休假的权利。
遭遇困难缺少兜底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在劳动合同中明确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条款。
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
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能会借机回避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责任。
工伤认定费时费力
劳动者如果没有及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发生工伤事故,即使是通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不认可还要经过法院一审、二审,需要一年的时间,然后才能回到认定工伤。
劳动合同丢失怎么办?
一般劳动合同一式三份,由劳动者本人、用人单位?和劳动部门各保存一份。如果劳动者保存的一份丢失,可以到用人单位复印他们保存的一份,然后加盖印章,标注复印来源即可。
如果用人单位不给复印,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部门复印,然后加盖印章,标注复印来源即可。
社会保障卡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是指面向社会公众发行,主要应用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集成电路卡。
社会保障卡是持卡人享有社会保障和公共就业服务权益的电子凭证,具有信息记录、信息查询、业务办理等基本功能,可加载金融功能并扩展应用至其他公共服务领域。
社会保障卡内含参保人18项参保信息和门诊费用累计以及住院费用累计信息。
18项参保信息包括:
社保卡卡号、社会保障号、医保手册号、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险种类别、参保人员类型、隶属关系、军残等级、转诊医院、转诊时限、特殊病定点医院、定额管理生效日期、SARS标识、享受补充医疗保险标识、医疗激活标识等。
如果丢失社保卡,除影响医保报销,还会影响到社保卡其它功能的使用。
毕业生档案
马上要到毕业季了,高校毕业生们都将陆续走出校门,离别校园之际,可别忘了保存好自己的毕业生档案。
丢失自己的档案,不只影响考研、考公务员等“小目标”,还会影响到升迁等人生大事!
影响办理考研、考公务员等相关证明
对于毕业生个人来说,考研、考公务员、出国、升学等,都要用到档案,否则将无法办理相关证明。
影响职称评定
考上公务员或进入事业、企业单位工作时,在职业生涯中定级、调资、任免、晋升、奖惩等方面的呈报、审批材料都要记入本人档案,作为评价依据。
如果有考公务员的意向,档案必须保管好。如果未归档,今后会影响到入党、升学等,影响自己评定职称、考研政审、劳动保险及日后的离退休手续办理,同时也会影响到出国留学。
影响养老金及其他社会保险
退休时,需要依据档案认定个人出生时间,从而确定退休时间。需要确定个人参加工作时间,从而确定开始缴费或视同缴费的时间,以计算养老金金额。
除了养老金外,其他社会保险,如领取失业金等,也都与个人档案相关。
影响工龄、待遇等
除此之外,工龄、待遇等也是以个人档案的记录为依据的。你的工资、休假等都和工龄密切相关。档案一定要妥善保存好,避免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目前,员工可以享受带薪年休假、婚假、探亲假等多种假期。请假的方式有多种多样,可以书面请假,也可以口头请假;可以事前请假,有特殊情况也可以事后补请假。
事假为无薪假,以天或小时为计算单位。员工可以请事假,但必须说明真实理由,经过用人单位批准,履行请假手续。
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给予3—24个月的医疗假期。劳动者因患病需要休病假的,应当由就诊医院出具正式的诊断证明书或病假证明书。一般而言,病假证明中应当包括就诊患者姓名、就诊科室、病情诊断和病假天数,且应当由出具病假证明的医师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医院公章。
在带薪年休假方面,员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带薪年休假是用人单位安排员工“带薪强制休假”的义务,员工休年假应注意保留证据。一旦用人单位违反带薪年休假的规定,员工可以向劳动仲裁提出申诉。
特别提醒:假条作为一种重要凭证一定要保留好,如不慎丢失假条,可能会影响相关权益的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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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在公司工作,你和公司建立了,你和公司的纠纷属于。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公司应该自用工之日起30日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你至今已工作1年,公司都没有为你购买,公司违反了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第八十四条的规定,你可以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举报,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公司为你购买社保。二、公司要求的理由是什么?1、如果你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公司辞退你属于违法行为,你有权追究公司的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第四十八条和第八十七条的规定,你可以要求上班或者要求公司按照经济补偿的2倍标准支付。2、如果你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公司有权与你解除劳动,并且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和赔偿。3、如果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公司有权与你解除劳动合同,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需要向你支付经济补偿。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经济补偿根据你被辞退前12个月的平均乘以你在该公司的工作年限计算(超过六个月不够一年的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的补偿半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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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公司上班,一直没签合同也没交社保,现在老板要我们补签合同,这合同的日期该写什么时间?
建议写现在的日期;之前未的,可以主张未签订期间的双倍差额。
二是现在工厂准备要搬迁市外新建工业园区,我们要有些什么合法权益,
续签两次时,第三次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签订,另外,用人单位没有按照劳动条款的约定单方变更用工地址是违法的。
补签合同日期怎么写,补签之后,前面中断的合同时间用人单位能给劳动者赔偿吗?不不补签合同辞职之后是否能拿到失业金吗?同时离职后可以劳动仲裁吗?
你好,建议双方沟通协商解决,无法协商收集好相关,去大队投诉或者,必要时可以向当地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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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2今日解答2017年北京劳动维权十大案例 | 劳动法行天下2017年北京劳动维权十大案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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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诊断为先兆性流产,她向公司请长期病假。双方因工资待遇发生劳动争议,温某申请仲裁,要求单位支付工资差额、奖金。日,仲裁委裁决双方劳动关系于日解除。随后,温某再次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其自日劳动合同终止之日起至日止共计24个月的竞业限制补偿金。处理结果: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公司在签订调解书三日内按照月工资的20%支付其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44200元,同时温某放弃其他仲裁请求,双方再无争议。案件评析:本案中,温某任职销售总监,在工作中能接触到大量客户信息,了解到公司商业秘密,双方签订《保密和竞业限制协议》无可厚非。但随着仲裁委裁决双方解除劳动关系、温某怀孕产子,公司应该能够预见到温某在“三期”一般不会违反竞业限制义务,因此应及时调整或者解除竞业限制约定,公司没有这么做,自然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所以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在所难免。推荐单位:北京市平谷区总工会基本案情郑凯等135人是某汽车部件公司的员工。自2017年7月起,公司因经营困难与这些员工签订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但未在约定时间内支付拖欠的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等。郑凯等人多次找公司催要上述费用,对方却一直以经营困难、资金紧张为由推托。在追讨无望的情况下,135名职工于2017年8月、9月陆续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等共计368万余元。2017月9月,工会调解员与当事人沟通,双方均表示愿意调解解决该案。公司因经营困难,有可能面临倒闭。公司经过讨论,决定尽快支付员工工资及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希望调解员将此提议告知郑凯等135位员工。经过两天的集中调解,调解员耐心讲解法律法规、比较调解与裁决的利弊,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处理结果:公司向135位职工支付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共计301万余元。案件评析:工会调解员通过了解得知某汽车部件公司因经营不景气,现在基本处于停产状态,公司财务账户被人民法院冻结,使得135位职工的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无钱可付。于是,工会调解员分别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工作,最终使双方自愿达成一致并签订调解协议书,当事人对此结果均表示满意。集体劳动争议案件由于涉及劳动者人数多、案情复杂、社会影响大,处理不当,会直接影响社会稳定,因此,调解是妥善解决这类案件的一个有效途径,而由北京市总工会牵头,与市人力社保局、市司法局、市委市政府信访办公室、市企联、首都综治办、公安局内保局、市工商联等部门建立的首都劳动争议调解联动机制,在解决集体劳动争议、促进社会维稳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本案就是一个典型案例。10推荐单位:北京市西城区总工会基本案情2012年4月,金某与某机械公司签订5年劳动合同,工作岗位为机加工。日上班时,金某不慎将腰扭伤,工友把他搀扶到更衣室,他想躺着缓解一会儿可能就没事了,就没报告班长。当日,他在更衣室躺着时被经理发现。第二天,金某到医院看病,被诊断为椎间盘突出、腰部扭伤。日,公司以“金某在日当班睡觉,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为由,与金某解除了劳动合同。金某申请劳动仲裁,请求认定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违法、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该案被转到西城区劳动争议调解中心。征得当事人的同意,工会调解员对双方进行调解,其后双方达成一致,签订调解协议书。处理结果:单位向金某支付84912.64元补偿款。案件评析:本案的焦点是金某行为是否属于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在本案中,金某在日上班时确有脱岗的事实,但根据其提交的诊断证明、事实经过等证据材料,其行为应不属于擅自脱岗,不属于故意违反公司劳动纪律等规章制度,其不具有主观上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所以公司以金某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而解除双方的劳动关系,是不能成立的。本案的启示是: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为由行使劳动合同解除权,需要举证证明劳动者主观上存在故意或重大的过失,不能以客观推定的方式来认定劳动者行为违反了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否则就会败诉。而劳动者,应当遵守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合法的指挥,这是劳动者的义务。但遇到用人单位违法行使权利、侵害自己的合法权益时,劳动者要懂得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一码不扫何以扫天下请扫一扫左边二维码,关注这个有情怀、有态度的劳动法专业公号。每天掌握满满的劳动法干货和咨讯。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百度立场。系作者授权百家号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爱情子夜百家号最近更新:简介:时光旋转夏天瞬间秋天,一眨眼往事成烟作者最新文章相关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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