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申请公租房房型在哪里

可以去迎宾丽舍去看看,那里还有出租房屋的乌鲁木齐众志公学附近哪有租房子的?我只租一个月,要单间,带电视卫生间的。价格大概多少呢?公租房供应对象分为四类。城镇住房困难家庭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是家庭中至少有一人具有当地城镇户籍;二是家庭收入情况符合当地确定的中等偏下收入家庭认定标准;三是无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四是未享受住房保障和房改政策。城镇外来务工人员家庭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是家庭成员均办理了《暂住证》(《居住证》),并在申请地连续居住2年以上;二是家庭成员中至少有一人与本市就业单位签订了2年以上劳动合同,或在申请地连续缴纳社保2年以上;三是家庭收入情况符合当地确定的中等偏下收入家庭认定标准;四是在申请地无自有产权住房。城镇新就业职工(个人)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是具备完全民事责任能力;二是具有申请地城镇户籍,或办理了《暂住证》(《居住证》);三是已与申请地就业单位签订2年以上的劳动或工作合同;四是收入情况符合当地确定的中等偏下收入认定标准;五是在申请地无自有住房。各县、市人民政府、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和在申请地工作的全国、省部级劳模、全国英模、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不受收入限制。乌鲁木齐公租房怎么申请?申请都需要什么条件?乌鲁木齐公租房只要是乌鲁木齐本市户口,在其名下没有房产的,都可以申请;但这个是需要审批的乌鲁木齐怎样申请公租房?要什么条件?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有专干向你回答的,例如家庭月收入不能超过几千元,,你可以咨询辖区社区居委会听说要申请经适房,等?而且木有其他额外收入,各个省市设置的门槛很高,公租房这类的房子我在乌鲁木齐市 我需要一套公租房 怎么办?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符合下面的要求即可申请公租房:(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二)收入、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财产低于规定标准不允许任何人走进她生活?请指点,未婚。女儿很自我姐有公租房?一旦孩子回来关系很不好处,妹无房无子女无老伴。谢谢。姐姐邀请妹妹一同生活直到老去。姐有女儿在外地打工!,怎么办呢。妹妹不知如何去做姐有公租房,妹无房无子女无老伴。姐有女儿在外地打工,未婚。女儿很自我,不允许任何人走进她生活。姐姐摇号的过程和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开。《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对复审通过的轮候对象。综合评分办法、摇号方式及评分,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可以采取综合评分,确定配租对象与配租排序、随机摇号等方式乌鲁木齐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会向社会公布摇号的信息新疆乌鲁木齐2015年9月申请公租房什么时候可以摇号希望你能租住到合适的房子在外面为了生活奔波挺不容易的、如果这些我说的已经构成了问题,也适当的有个照应6,你就要看防水做的怎么样了3。5。曾经我也为租房子而奔波,并要求出租方提供租金收据、暖、要明确违约责任和违约的补偿标准、煤气(天然气)和物业管理费由谁承担。1、租房之前先看和分析1、入住前检查屋内家具、要注意安全、要看下房锁是否有被别人配了钥匙,小心骗子5,怕误导了你这个我只能把自己曾经租房的经验和你分享希望能对你有用和帮组到你有多网上的租房的公司都是中介或者是骗子发的下面我就和你分享我这几年的租房经历把一,我就是干租赁的8、不然到了下雨下雪的天很可能会渗水,但帮组别人的路上却是快乐着、其他设施的好损情况、确定租住了要和房东签定书面的租赁合同、明确租金标准,但如果是顶层,下面是我个人的一点看法价格一般是便宜点的几个平方200-400好一点的地方贵点是400-800以上如果大城市的话就是400-800起步但是贵的话是800-1200左右我在广东深圳宝安区工作过基本房价便宜的都是300-400左右的了我在比较落后的城市广东省中山市也工作过那边的房价是160-300之间不等这个我就不好推荐了因为我可能对当地的不是很了解。6、身份证房产证都要看原件,离市场远近,发潮、要求出租人在房屋出租前结清水,不过现在住公司了,最好能换下9、要看下房子的地板和天花板是否漏水是否有水渍8。交通放不方便,好有谈价的筹码二,最好能到房管局查一下房子的主人7、房租支付时间和付款方式 ,你的采纳和好评就是我最大的动力虽然累、以免别人伪造身份证房产证把房子租给你捞一票走了6,应问清房租包含的内容——————————————————————————————————————————可以的、其实这些问题都是决定帮助砍价用的、电,水,离车站远近,给个好评、要知道是不是碰到了二东家。而且楼顶一般是冬冷 夏热4、可以适当的到分类信息或者是社区贴吧还有当地的群问下3、如果家里有家电要看看好不好用 (这是在你看完房子以后真的决定租之前看的)7。2、房子的地角、去看房子和租房的时候注意安全1。7。3。6、租赁期限、查看出租人的房产证明和有效身份证明2、电,前两天还有个单身女的被两个看房子的劫持绑架了3,在房租方面就要适当的让步、楼层 如果是年轻人这些不是很重要、应对能否转租做出约定。—————————觉得好就请点采纳答案把,房屋的产权归谁4、还有这个房东的身份真伪需要仔细辨别5、暖、进了房子的里面 就要看水 电煤气是不是都好用5,虽然可能没解决你的实际问题但是我还是很高兴的能为你解答、以免落单时碰到歹徒,基本上差不多了四、水是包括上水和下水的 厨房 卫生间 都要看看。4、煤气(天然气)和其它费用、说的天花乱坠的不要信,并约定维修责任。三、电器,不过有的地方要办理个暂时证很高兴能为你解答问题、把对方的劣势看了说下、要看环境是否有危险的高压线等10;对提前终止合同是否违约做出约定、你要知道当地那个地方的房子价格有优势点和自己租房子的预算2、如果你想租房先大概的确定下方位1、租房和有熟人的在一起,电源的插头;对房屋维修做出约定、签订租房合同时,上家下家最好都带两三个人2、要看房屋的安全门和窗的防盗、去租房子的地方看的时候不要带太多现金和偏僻的地方不要一个人去4乌鲁木齐市公租房入住需要交多少钱看审查的时间和申请人的多少,一般房子竣工不超过一年。审查后要公示的不一定我是乌鲁木齐的,今年四月份申请的公租房想问一下多久能批下来?在新疆乌鲁木齐有固定工作,好像是两年以上才可以。去畅川扳沸殖度帮砂爆棘当地社区问下吧 可以的,具体看你们当地的规定 ,有人知道新疆乌鲁木齐公租房是 4月几号开始申请吗????急?要准备那些资料?市住房保证机构可申请群众法院强迫施行、套均修建面积;四是支出情形契合外地肯定的中等偏下支出认定标准;二是具备申请地城镇户籍;五是拖欠房钱累计3个月以上的,并踊跃争取核心资金补助、市住房保证部门审核赞成、开展和革新委员会、各地引进的人才;三是家庭支出情形契合外地肯定的中等偏下支还俗庭认定标准。城镇新就业职工准绳上配租宿舍或小套型合租公寓、市群众政府、新就业职工。还将对各地的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予以补助,乌鲁木齐新建4000余套、新疆银监局等七部门拟定的《对于加快开展我区公共租赁住房的施行看法》已获自治区群众政府赞成,公共租赁住房提供对象次要是城镇中等偏下支出住房难题家庭,其行动记入信用档案。 城镇住房难题家庭应同时具备以下前提。 城镇外来务工人员家庭应同时具备以下前提自治区公布公租房承租前提 外来务工者等四类人群可申请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经县、新就业职工以及异地工作的行政事业单位的群众职工。 其中包含,还可将在乡村居住必然年限。 提供虚假证实者5年内不得再申请 租赁合同期内、异地工作的行政事业单位群众职工,具备波动支出和支付才能的外来务工人员归入公共租赁住房保证范围。 公共租赁住房次要为成套大户型住宅或集体宿舍:一是具备完全民事义务才能,不受支出限度。 承租人不再契合保证前提,尽快实现各族群众“住有所居”,发出公共租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配租面积应与申请家庭的人数绝对应,解除租赁合同。同时将落实相干税费优惠政策。2人以下(含2人)家庭准绳上配租修建面积40平方米左右的住房。 承租人有下列行动之一的,按合同商定处置;二是转租、全国英模;四是未享用住房保证和房改政策;四是无合法理由延续空置6个月以上的.6万套公共租赁房。 看法指出,重点解决城镇中等偏下支还俗庭,全区将新建5、省部级劳模;二是家庭成员中至多有一人与本市就业单位签订了2年以上歇息合同、承袭等方法在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地域取得其余住房的,合同示范文本由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制订:一是采用提供虚假证实材料等诱骗方法取得公共租赁住房的;四是在申请地无自有产权住房、国土资源厅,必要时县,但确有非凡难题。 公租房房钱及政府补助标准将施行径态调整,满意基本住房需要为目的、获赠;有前提的地方。住房租赁合同期限一般为3至5年,该政策是以完美住房保证体系:一是家庭中至多有一人具备外地城镇户籍,4人以上(含4人)家庭可配租修建面积60平方米左右的住房、地方税务局;五是在申请地无自有住房。看法表明,5年内不得申请保证性住房,3人户家庭准绳上配租修建面积50平方米左右的住房,明确了公共租赁房提供对象标准;三是转变公共租赁住房结构或使用性质的,次要面向中等偏下支出的住房难题家庭、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住房难题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一是家庭成员均操持了《暂住证》(《居住证》);三是无房或家庭人均住房修建面积低于13平方米;三是已与申请地就业单位签订2年以上的歇息或工作合同,无奈按划定及时退出公共租赁住房的、契合前提的外来务工人员等集体的住房难题、企业;六是在公共租赁房中从事违法运动的。其中往年。 “十二五”期间我区将建35万套公租房 “十二五”期间,理应退出公共租赁住房。 自治区已请求各地将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归入年保证性住房建设计划和“十二五”住房保证计划,可索取必然的过渡期限、行政事业单位引进的非凡业余人才和在申请地工作的全国,每2年向社会公布一次,应退出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通过购置、群众银行乌鲁木齐核心支行。 在这份施行看法中。 城镇新就业职工(集体)应同时具备以下前提。公共租赁房提供对象分四类 公租房提供对象分为四类、财政厅,在过渡期内不索取租赁补助、出借的;二是家庭支出情形契合外地肯定的中等偏下支还俗庭认定标准。 各县,并在申请地延续居住2年以上;七是违背租赁合同商定的;过渡期满拒不腾退的,并由政府办公厅进行了转发。过渡期限准绳上不超过6个月,或操持了《暂住证》(《居住证》),套均修建面积把握在35~60平方米,以及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以上是文件内容,并在恰当范围内布告,引诱住房正当花费、租赁合同期限等,或在申请地延续交纳社保2年以上,自治区计划新建35万套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不再契合保证前提的,到你居住的社区办理相关手续具体怎么办理谁可以详细的回答我!工资收入比较低。一直的乌鲁木齐打工我是外地来的!想申请一套公租房乌鲁木齐公租房申请条件展开全部躺在客厅沙发上,感觉少了些什么?除了软萌抱枕,也许你还想要个沙发垫了。添个沙发垫,增加客厅时尚美观度,再加舒适感,非常好。千篇一律的东西,大家都是无感的,而特立独行的东西,是越来越受追捧,那么在装修上,个性化装修,谁不想要了。最近,某卫视一档真人秀《爸爸去哪儿》捧红了一位萌娃,3岁半的萌娃阿拉蕾软萌乖巧,金句频出,备受网友喜爱,很多网友说想要阿拉蕾这样的闺女。逃离熙攘的人群和拥挤的街道,只想寻求一刻内心的平静。想要回到自己简简单单的小家里,隔绝一切外物的干扰,过简单清净的生活。轻信中介买了漏水房!消协调解后拿回8000元定金,损失2000元中介费。轻信中介,买了套漏水的二手房。想要退回定金,却是难上加难。夏天的天气很热,而且容易有频发的暴雨、台风,按装修的常规来说并不太适合装修,但是对于有些赶时间的业主来说如果一定要在夏季搞装修也并不是说不可699元/平米,30天给你想要的家!加群直接获得装修套餐体验资格!100平最多直降3万元!别忽悠,说好的699呢?怎么变799了?想要财源广进吗?避免这四大风水即可1、挂画也是一种改变家中晦气的好办法,但是画的选材一定要有讲究。想要提升家居风水运势?家居风水五法!1.不得不说,在如此炎热的夏季,不知道有多少人还是想要去浪一下,最好就是去趟海边或者是森林里面呢!我是销售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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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如何申请?赶紧打开详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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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城市生活的人有很多方便之处,但是他们面临着较大的难题就是房屋住宅。为了解决类似的困难,政府一般都会出台一些,帮助住房困难户度过难关。那么条件都有哪些呢?一起来了解一下。&一、什么是公租房?共租赁房是对住房困难人群的过渡性的解决方案,旨在为不属于低收入人群但住房困难的人员,提供住房帮助。公共租赁房不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等。公共租赁房有规划合理、配套完善等优点,但在实际使用中也存在户籍、租金等问题。二、怎么申请公租房?我们以为例说一下公租房的申请条件,深圳公租房申请基本条件:1、拥有深圳户籍和3年的深圳社保;2、拥有深圳户籍、一年的深圳社保、本科学历;3、拥有深圳户籍、一年的深圳社保、中级职称;只要满足以上任一一个条件就可以申请深圳公租房。&&深圳公租房申请详细条件: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提出申请深圳公租房时在深圳未租住任何形式的保障性住房。正在深圳领取廉租货币补贴、低收入或人才租房货币补贴的,可以申请深圳公租房,但在其签订深圳公租房合同后,应当立即停发租房货币补贴。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未购买过政策性住房,未享受过购房补贴政策;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且在2011年之后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即三年内未在深圳市拥有自有住房的居民,就可以申请深圳公租房。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深圳市未拥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自有住房包括:安居房(含准成本房、全成本房、社会微利房、全成本微利房)、、经济适用住房等政策性住房,、拆迁、军产房、、自建私房及住房,且在申请受理日之前三年内未在深圳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房。深圳公租房申请注意事项: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超生子女的行为。2.申请人已经组建家庭的,应当以家庭为单位提出深圳公租房轮候申请,具有深圳户籍或者持有深圳市居住证满一年的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应当列为共同申请人。申请人的配偶属现役军人的,可以不受户籍及持有深圳居住证期限的限制。3.具有深圳户籍的申请人父母、成年子女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但在承租期间不得重复享受深圳市其他任何政策优惠。申请人的成年子女因服兵役、就读全日制学校而将户籍迁出深圳市的,视为具有深圳户籍、可以提出申请深圳公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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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Ctrl+Enter发送& &乌市公租房分档计租、分级补贴方案出炉 这些你该知道乌市公租房分档计租、分级补贴方案出炉 这些你该知道日来源:楼盘网责任编辑:wlmqadmin 楼盘网乌鲁木齐站讯 据悉,8月30日,乌市公共租赁住房分档计租、分级补贴方案出炉,9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项利民政策的实施,将规范公租房租金管理,使租金标准制度合理化,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公租房承租家庭的租金负担。 关键点一:标准租金核定 公租房标准租金的核定,是由市发展和改革部门会同市财政、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根据乌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供应对象支付能力及市场租金等因素,采取“一项目一核定”的办法,按照适当低于市场租金的水平确定标准租金。标准租金实行动态调整,每两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关键点二:依收入分为6档 按照规定,依据承租家庭的人均月收入与市政府公布的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收入标准,核定分为六档。
1档:民政部门认定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
2档:人均月收入高于低保标准(不含)少于低保标准2倍(含)且家庭成员均为本市城镇户籍的低收入保障家庭。
3档:一是人均月收入二档以下非本市城镇户籍的保障家庭;二是人均月收入高于二档(不含)且少于低保标准2倍与平均值之和(含)的保障家庭。
4档:人均月收入高于三档(不含)且少于三档与平均值之和(含)的保障家庭。
5档:人均月收入高于四档(不含)且少于四档与平均值之和(含)的保障家庭。
6档:人均月收入高于五档(不含)且少于市政府当年公布的申请保障性住房收入标准。
平均值=(市政府当年公布的申请保障性住房收入标准-民政部门当年公布的低保标准×2)÷4 关键点三:分档计租 由政府直接投资建设或由政府成立的保障性住房投资运营机构投资建设并负责运营管理的公租房,按照分档计租方式缴纳租金。
1档租金: 0.98元/月·平方米
2档租金: 1.8元/月·平方米
3档租金: 标准租金×50%
4档租金: 标准租金×70%
5档租金: 标准租金×90%
6档租金: 标准租金
注:一档租金、二档租金适用于本市城镇户籍的低保、低收入家庭。三档租金至六档租金适用于本市城镇户籍的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家庭。 关键点四:面积上限60平方米 公租房分档计租和分级补贴面积标准上限为60平方米,承租家庭所承租房屋建筑面积小于上限标准的,按实际面积计算。超过上限标准的,超出部分按标准租金计算。 关键点五:分级补贴 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投资建设、按照政府规定持有运营的公租房,租金采取先缴后补方式,按照收入档次,分级补贴。
一级补贴:标准租金与月租金每平方米0.98元的差额部分
二级补贴:标准租金与月租金每平方米1.8元的差额部分
三级补贴:标准租金×50%
四级补贴: 标准租金×30%
五级补贴: 标准租金×10%
六级补贴:标准租金×0% 关键点六:分级补贴每半年核发一次 分级补贴每半年核发一次,市财政部门依据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核定的分级补贴金额拨付,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委托区(县)建设局(或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将补贴直接拨付到公租房承租家庭提供的银行卡内。
申请分级补贴的保障家庭,需向住房保障部门提交前6 个月缴纳租金凭证的原件、复印件;公租房申请人的银行卡原件、复印件及银行存取款凭证办理。 关键点七:合同及期满租金调整事宜 新老政策衔接,对已取得原廉租住房的承租家庭,在合同期内,按原租金执行。
对已取得公租房的承租家庭,在合同期内,申请按本通知有关政策执行的,需向户籍所在地社区提交申请之日前6个月的家庭月收入证明,经审核符合规定的重新签订《乌鲁木齐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缴纳租金。
《乌鲁木齐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签订期限为3年,合同期满,经审核超出保障房收入标准需要退出公租房的家庭,可给予3个月过渡期,过渡期内按标准租金计租,超过过渡期的,按标准租金上浮20%收取租金。
已承租公租房的保障家庭,按四档(含)以上租金缴纳满1年以上,且符合经济适用住房条件的,可在不退出所承租房屋的情况下,申请转为经济适用住房轮候家庭。在取得经济适用住房后,给予3个月装修期,装修期间按原核定租金计租,超过装修期,按标准租金上浮20%收取租金。之前实行的有关政策与本政策规定不一致的,9月1日后均按此政策执行。 相关资讯小编推荐楼盘知道 热门关键词: 12345678910意向区域天山区沙依巴克区新市区水磨沟区头屯河区米东区达坂城区乌鲁木齐县经济开发区高新开发区昌吉市五家渠市价格<input name="group[price]" type="radio" value="千<input name="group[price]" type="radio" value="千<input name="group[price]" type="radio" value="千8千-1万2<input name="group[price]" type="radio" value="以上我已阅读并同意& 周边城市: 最新楼盘: 热门城市新房:400-800-0011转10991
乌鲁木齐2016第二批保障房2739户选房开始办理分配入住
来自:wlmq.zxdyw.com
日期: 14: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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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乌鲁木齐装修网了解,2016年第二批保障性住房,先办理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手续再办理经济适用房认购手续。11月7日至18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开始办理1840户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手续。11月15日至18日,将办理899户经济适用住房家庭房屋认购手续。
11月7日,吐尔逊·艾合买提领到公共租赁住房认租通知书后,开心地笑了。他选了一套春和怡苑小区的公租房,一家三口再也不用挤在30多平方米的出租屋里了。
11月7日至18日,首府乌鲁木齐获得保障性住房选房资格的2739户家庭集中选房,11月7日起将陆续办理入住手续,各保障性住房小区根据竣工情况逐批、逐次办理入住。
7日是乌鲁木齐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办理2016年第二批保障性住房分配手续的第一天。
电脑摇号、填写登记表、盖章……张东晖申请了公共租赁住房。7日,他用10分钟时间选择了八道湾创业路南侧春和怡苑小区的一套公租房,“挺满意的,这次摇了一个17楼”。
张东晖属于低保户,此前一直在大湾昌乐园小区租了一个20平方米的单间,这次他摇中的是一套48.75平方米的房屋,一个月租金只有47.78元,“一室一厅呢,一个人住,够宽敞的了,因为我有残疾,选中的房屋有电梯挺方便的。租金也比以前便宜很多”。
和张东晖一样,吐尔逊·艾合买提选中的也是春和怡苑小区的公租房,此前他和老伴还有女儿租了一套38平方米的房屋。“现在房子50多平方米,终于有自己的房子了,好、好、好。”他说。
2016年第二批保障性住房,先办理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手续再办理经济适用房认购手续。11月7日至18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开始办理1840户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手续。11月15日至18日,将办理899户经济适用住房家庭房屋认购手续。
2016年第二批共有3887套保障房房源,其中公共租赁住房房源2130套,经济适用住房房源1757套,房源比较充足。公共租赁住房房源主要分布在水磨沟区八道湾创业路南侧春和怡苑小区1-4号楼、七道湾路40号山水兰德小区1-5号楼等6个小区。据悉,日起,乌鲁木齐市实施公共租赁住房分档计租、分级补贴政策。
经济适用住房主要是在商品房小区配建,分布在经开区(头屯河区)艾丁湖路、米东区古牧地镇、米东区碱沟西路、米东区光兴西街、沙依巴克区仓房沟中路等26处。每平方米均价在2390元至3500元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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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及配租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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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完善我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制度,规范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工作,根据《乌鲁木齐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令第114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保障对象
乌鲁木齐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
二、申请条件
(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本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1、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常住户籍;
2、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
3、无住房或者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
4、未享受住房保障和房改政策。
(二)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新就业职工,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1、具备完全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本市常住户籍,或办理了《居住证》;
3、大中专毕业或职校毕业年限不满五年;
4、已与用人单位一次性签订2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其中一次性签订劳动合同的,须实际工作三个月以上;
5、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且未租住公有住房。
(三)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1、家庭成员均办理了《居住证》,并在本市连续居住3年以上;
2、家庭成员中至少有一人与本市用人单位连续签订3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保3年以上;
3、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
4、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且未租住公有住房。
(四)市、区(县)人民政府、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和在本市工作的全国、省部级劳模、全国英模、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不受家庭人均年收入规定限制。
(五)由企业自筹资金建设,用于解决本企业职工住房困难的公共租赁住房由企业统一向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报备案。
三、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必须提交的材料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家庭必须同时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1、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公共租赁住房个人信息登记表。
2、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承诺、授权书。
3、身份证明:
本市常住户籍的申请人和家庭成员出具公安机关制发的户口簿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非本市户籍的出具原籍公安机关制发的户籍证明、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本市公安机关制发的居住证。
非本市户籍未满18周岁的子女因无法办理居住证,须出具出生证明及居住证登记地社区居委会出具的与父母同住的居住证明。
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
4、婚姻状况证明:
已婚人员需提供结婚证明;离婚人员需提供离婚证明、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以及区(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现婚姻状况证明;丧偶人员需提供丧偶证明及区(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现婚姻状况证明;未婚人员需提供区(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婚证明。
5、工作、收入和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1)签订劳动合同的出具劳动合同,由合同签订单位出具收入证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2)灵活就业人员和个体工商户提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灵活就业人员提供现居住所在地居委会出具的就业和收入证明,个体工商户提供营业执照和税收缴纳证明。
(3)退休人员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按月领取养老金证明或由原工作单位出具退休情况证明。
(4)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由所在工作单位出具收入证明。
共同申请人有工作的,应当按照上述规定提供相应证明;无工作的,由户籍地社区居委会出具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并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劳动部门制定的月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评估认定;若户籍地与居住地不一致的,户籍地与居住地社区居委会均需出具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并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劳动部门制定的月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评估认定。
6、住房情况证明
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均需提供由乌鲁木齐市房屋产权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住房情况证明(申请之日前两月内开具有效),此外,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需提供户口簿登记住址、身份证记载住址、现实际居住住址及户口簿迁来本址情况登记栏标注住址的房屋产权证明材料;新就业职工需提供户口簿登记住址、现实际居住住址房屋产权证明材料;外来务工人员需提供现实际居住住址房屋产权证明材料。其中:
属自有住房的,出具房屋产权证;没有取得房屋产权证的,购房合同或建设审批手续;属租赁私有住房的,出具在社区居委会备案的租赁合同(协议);
子女无住房与父母或亲友同住(借住),借住人需提供房屋产权人开具的同意借住的证明,同时提交该套房屋产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房屋产权证,无房屋产权证的提供购房合同及相关票据;
居住单位办公用房或集体宿舍的,须提交单位出具的住房证明;
居住单位公房、直管公房的,必须由该房产权单位出具相关证明,并写明该房屋性质为借住、免费提供、核减租金、市场租金还是议价租金,凡涉及租住的,须注明租金标准及面积、金额;
7、其他需提供的材料:
(1)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出具低保证;申请家庭成员均持有低保证的,方可认定为低保家庭。
(2)重残人员及患有大病人员的,需提供区(县)以上相关部门的证明或市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及检验报告。
(3)属特殊专业人才、省部级劳模、全国英模、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提交相关证书或证件。
以上规定材料属证明的提交原件,属证件、证书或合同的提交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对。
四、申请家庭人口、住房、收入状况的认定
(一)保障家庭及人口的认定
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及人口认定:
1、申请家庭成员以婚姻关系及赡养、抚养、扶养关系证明确定为一户;
2、已婚子女与父母同户籍的,可按分户对待,独立申请;
3、离异、丧偶后携子女与父母同住且与父母同户籍的,可按分户对待,独立申请;
4、年满23周岁,与父母亲友同户籍的,可按分户对待,单独申请;
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住房困难家庭人口认定:
1、新就业职工以婚姻关系确定为一户,与父母同住的,可单独申请。
2、外来务工以婚姻关系及赡养、抚养、扶养关系证明确定为一户。
对同一户籍下非婚姻组成关系的其它成员要求与婚姻组成关系成员共同申请的,须在户籍地社区居委会两名工作人员的见证下,在《申请承诺、授权书》上签字,按手印,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须在其签字前告之共同申请的权利及所要承担的责任,并签章确认。
(二)申请家庭申请地和居住地的认定
全部具有本市户籍的申请家庭,其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户籍登记住址必须为同一地址,且实际居住住址也必须为同一住址;部分具有本市户籍的申请家庭,非本市户籍人员必须在我市办理居住证或将户籍转入本市,对办理居住证的,居住证登记住址或与家庭成员中具有本市户籍的人员为同一住址,或与其家庭实际居住地址为同一地址;对户籍转入的,户籍转入住址必须与具有本市户籍的其它家庭成员为同一户籍登记住址。全部为非本市户籍的申请家庭,其家庭成员必须在我市办理居住证,且居住证登记住址与其家庭实际居住住址为同一地址。
(三)住房面积的认定
1、计算标准
(1)以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记载建筑面积为准。
尚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以购房合同及购房发票、收据记载面积为准。
(2)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对应房屋中,居住两户或两户以上家庭的,按实际居住建筑面积加分摊共用面积计算家庭住房面积。由社区居委会实地勘丈,街道办事处核实。
2、现住房面积的认定
(1)下列住房计入现住房面积:
现有自有住房,包括自有产权房、拆迁补偿房等。
居住自建有规划手续的房屋的,按实际面积计算。
已征收或正在征收中的私房或公有住房,实行产权调换的,按征收协议中的补偿面积计算;
(2)下列住房不计入现住房面积:
租住的私有住房(含以市场价租住的公有住房);
已婚子女无住房与父母或亲友同住的;
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中年满23周岁的未婚人士与与父母或亲友同住的;
新就业职工与父母或亲友同住的;
居住单位的办公用房或集体宿舍;
(四)家庭收入的认定
家庭成员实际人均月收入是指家庭收入扣除缴纳所得税和社会保障支出后的工薪收入、经营净收入和其他经常性收入在申请当月前6个月实际发生的人均收入的月平均数。收入的统计标准以实际发生的数额为准,无论收入是补发还是实发,只要在调查期得到的都应如实计算。主要包括:
1、工薪收入:主要包括工资以及兼职、兼业收入和从事各种技艺、各项劳动服务所得的报酬。
2、经营净收入:指个体、私营业主等在工商登记机关依法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合法经营取得的收入扣除从事生产和非生产经营费用支出、缴纳税款等,可直接用于生产性、非生产性建设投资、生活消费和积蓄的收入。
3、其他收入。
以下项目不计入家庭收入:
1、优抚对象按规定享受的抚恤金、补助金、护理费、保健金;
2、政府颁发的对特别贡献人员的奖励金、补贴金等;
3、区(县)以上劳动模范退休后享受的荣誉津贴;
4、工伤人员的护理费;
5、因公(工)死亡人员家属享受的一次性抚恤金、丧葬费;
6、按规定由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和各项社会保险统筹费;
7、政府和社会给予贫困在校生的救助金、生活补贴和在校学生获得的奖学金、助学贷款等;
8、人身伤害赔偿中除生活费以外的部分;
9、政府和社会给予的临时性生活救助金;
10、与失去双亲的未成年子女、精神残疾以及智力残疾人员共同申请的监护人收入不计入家庭收入;
11、经认定不计入家庭收入的其他收入。
家庭资产超过40万元的,不能享受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家庭资产包括:机动车辆、有价证券、股票、基金、债券、存款、商铺等,此类资产核定实行诚信申报制,由申请家庭主动提供,凡未如实申报的,一经查处,取消其保障资格,5年内不得申请保障性住房。
(五)家庭评分标准
A.危重病残人员(卧床不起或生活不能自理)、下肢残疾(永久性)、视力残疾(完全丧失或双眼视力低于0.1)、70岁以上老年人,加5分;
B.艾滋病、精神残疾、智力残疾、60-70岁老年人,加4分;
C.其他残疾一、二级或患有重大疾病(三甲医院证明),55-60岁中老年人,加3分;
D.其他残疾三、四级,50-55岁中年人,加2分;
E.不加分;
家庭评分时以50分为标准分,最高分为55分。当家庭成员中存在多类情况时,以家庭成员中最高一类进行计分,只计一个最高分。
五、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审核程序
(一)申请家庭推选1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其配偶和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关系的共同居住生活人员为共同申请人,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登记所在地社区居委会领取《公共租赁住房人员信息登记表》、《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承诺、授权书》,如实填写签章后,连同相关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一并提交社区居民委员会。
对不能留存原件的证件,社区居委会需核查原件,留存复印件(在复印件上加盖与原件相符的印章)。
社区居委会验证核对后录入申请审核管理系统,并将相关证明材料原件通过电子照拍进行建档。
(二)社区居委会对申请家庭提交的申请材料内容进行入户调查、协查调查、组织评审后,在申请审核表上签署意见,将申请材料及申请审核管理信息汇总,完成受理工作,并向申请家庭出具《受理通知书》,同时提交上报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进行初审。
1、入户调查
社区居委会在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的组织安排下,对申请家庭进行入户调查,入户调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由入户人员填写调查情况。
2、协查调查
本市户籍登记住址或居住证登记住址与实际居住地址不为同一地址的,由户籍登记或居住证登记地社区居委会向实际居住地社区居委会发出协查通知,由实际居住地社区居委会组织对申请家庭进行入户调查和查验后,转回户籍登记或居住证登记地社区居委会进行组织评审。
3、组织评审
组织由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社区管理领导、社区民政专干、社区住保专审、相关楼栋长及社区居民代表参加的评审委员会对申请家庭的收入、住房等情况进行评审,记录评审意见,并提出受理意见。
(三)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完成对申请家庭收入、住房状况和家庭人口的初审,并公示7天。公示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经初审符合申请条件的,向所属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交公示备案申请后,在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居住地及工作单位对申请家庭的收入、住房、人口等情况进行公示,期限为7日。
2、经初审不符合申请条件的,说明原因后退回社区居委会,由社区居委会向申请人出具《公共租赁住房初审未通过告知单》。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诉。
3、经公示提出异议的,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复查。异议成立不符合条件的家庭,由社区居委会向申请人出具《公示未通过告知单》。
4、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在申请审核表上提出初审意见,并将申请材料报区(县)民政局对申请家庭收入进行认定盖章后,连同申请审核管理信息,一并上报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
(四)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对申请家庭的审核。
1、经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审核符合申请条件的,向市级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交公示备案申请后,在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居住地及工作单位对申请家庭的收入、住房、人口等情况进行公示,期限为7日。公示期间,按比例完成抽查复验工作。
2、不符合申请条件的,说明原因后退回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由社区居委会向申请人出具《公共租赁住房审核未通过告知单》。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市级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诉。
3、经公示提出异议的,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复查。异议成立不符合条件的家庭,转由社区居委会向申请人出具《公示未通过告知单》。
4、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在申请审核表上提出审核意见,将申请材料及申请审核管理信息上报市级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五)经市级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备案审核确定符合申请条件的,由市级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发放《乌鲁木齐市住房保障证》(以下简称《住房保障证》),若发现审核有误或确定的保障方式不当的,退回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重新审定。
六、公共租赁住房配租管理
(一)公共租赁住房统一实行轮候制的实物配租保障方式。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诚信申报。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欺骗方式取得公共租赁住房的,以及在轮候期及承租期内家庭收入、资产、住房情况发生较大变化不及时申报的,依据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二)市级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根据房源情况适时向社会公布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房源的地点、数量,并实施摇号配租工作。
公布房源属全市统一摇号的,由市级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确定具体摇号时间,统一按申请年度、评分分值、轮候情况,摇号确定排序,并向社会公布。
公布房源属登记摇号的,由市级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确定选房登记截止日期,已确定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的家庭在规定时间内确定选房地点后,到社区居委会进行选房申请登记,社区居委会向申请人出具《选房申请登记确认单》。市级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根据选房登记情况、申请年度、评分分值、轮候情况,摇号确定排序,并向社会公布。
(三)摇号配租全程接受市监察部门、公证机构、新闻媒体及各区(县)住房保障工作人员代表、申请人代表的监督,摇号结果通过(乌鲁木齐市住房保障网)、房产大巴扎网、乌鲁木齐市电视台等媒体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四)取得选房资格的家庭按摇号顺序选房并确认后,市级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为其发放《乌鲁木齐市公共租赁住房认租通知单》。放弃选房的,即为放弃本次取得的摇号序号及选房资格,由后续家庭依次递补。
(五)实物配租家庭凭《乌鲁木齐市公共租赁住房认租通知单》与公共租赁住房产权单位签订《乌鲁木齐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合同应当明确公共租赁住房情况、租赁期限、房屋面积、租金标准、权利、义务、腾退住房方式及违约责任等内容。承租人须按合同约定的标准按期缴纳租金。
(六)实物配租的家庭,原自有住房的,自有住房面积计入保障面积,与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共同计核保障面积后,超出保障面积标准的公共租赁住房面积,以市场租金收取;原租住公房的,需将原住公房腾退,并提供产权单位的退房证明后方可承租公共租赁住房。
(七)公共租赁住房的租期一般为3-5年,租约到期需续租的,承租家庭需重新提交申请材料。其中,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外来务工人员符合条件的,可长期申请续租;新就业职工租约到期后,不得再以新就业职工条件申请续租,但符合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条件的,可按中等偏下收入条件申请租赁原租住的公共租赁住房。
(八)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实行动态调整,每2年向社会公布一次,新公布的租金标准只适用于新签订及再次续签的租赁合同确定租金标准使用。
七、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相关标准
(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家庭人均月收入申请标准、人均住房面积申请标准以及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实行动态管理,由市人民政府定期向社会公布。
(二)公共租赁住房保障面积标准
实物配租公共租赁住房以户为单位的保障面积标准为:1人户建筑面积25&29平方米;2人户建筑面积30&39平方米;3人户建筑面积40&49平方米;4人以上户建筑面积50-59平方米。具体保障面积标准按当年房源供应面积可适当调整。
(三)实物配租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
实物配租公共租赁住房实行低于市场平均租金高于廉租住房租金的级差式租金制度,实行动态调整,每2年向社会公布一次。基本租金采取按房源区位评估定价方式确立,由市发改部门会同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市财政部门共同委托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对公共租赁住房进行一处房源一评估定价,并由市发改部门备案确认后向社会公布,评估定价文本中需写明该区位市场平均租金及评估定价基本租金。
八、公共租赁住房监督管理
(一)公共租赁住房的轮候管理
公共租赁住房实施轮候制,轮候期间,按取得保障资格所在年度确定优先摇号顺序,每户参加摇号的申请家庭在前两次参与摇号过程中,实行顺位摇号,即先摇出上年度未选择住房的申请家庭顺序号,再接续摇出当年申请家庭的顺序号。一个家庭在两年摇号选房过程中均放弃选房的,自第三年起,该家庭归属为历年轮候家庭,排在当年度摇出顺序号之后接续摇出顺序号,不再细分参与年度。
每户家庭最长轮候期为5年,5年内仍未选房认租的,须重新申请保障资格。
(二)公共租赁住房的产权管理
公共租赁住房按建设资金筹措来源,实行产权分置管理:属政府全额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房屋产权归政府所有,房屋权属登记在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名下;属政府部分投入,企业融入资金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房屋产权按土地、补贴、减免费用、建设资金的比例确定政府与企业的房屋产权比例;属企业通过招、拍、挂或利用自有土地,自筹资金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房屋产权归企业所有。
(三)公共租赁住房的动态管理
1、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和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及社区居委会应当分级按户建立公共租赁住房家庭住房保障档案,实行动态管理。
2、已享受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应当如实向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登记地的社区居委会申报家庭收入及住房等变化情况。对发生变化的家庭,社区居委会核实后,及时向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报告。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调查核实后报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由其报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备案。
3、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每半年对已实施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家庭的情况进行一次走访、核查,将其中的变化情况记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档案,并及时报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
4、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家庭实行年审制,承租家庭及轮候家庭须按《住房保障证》规定时限,每年按期向户籍地所在社区居委会提交年审资料,不主动进行年审的,轮候家庭将视为主动放弃保障资格;承租家庭将记入不良信用档案,并在年审补审期内,按市场租金标准收取租金,直至年审补审通过。承租家庭拒不参加年审的,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将依据相关规定收回住房。
5、享有现行保障性住房类房屋家庭成员中有需分户再次申请保障性住房的,经济适用住房需自原保障性住房签订合同时间满5年,方可申请;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需自原合同签订时间满1年,且需在原有家庭其他成员核定仍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基础上,方可申请。
(四)公共租赁住房的后期管理
1、对人均月收入(按连续一年计算)、人均住房面积发生变化的承租家庭,根据不同情况分别进行处理:
(1)人均月收入发生变化,但仍在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的家庭,按其收入重新核定租金标准,承租家庭需按照重新核定的租金标准与产权单位签订补充协议,租赁合同内标明的其它内容不发生变化。
(2)人均月收入、人均住房面积发生变化超出公共租赁住房标准的,应退出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
2、享受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家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做出取消保障资格的决定,收回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情节严重的,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保障性住房:
(1)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欺骗方式取得公共租赁住房的;
(2)将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转租、出借的;
(3)改变公共租赁住房结构或使用性质的;
(4)无正当理由连续空置6个月以上的;
(5)拖欠租金累计3个月以上的;
(6)在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
(7)违反租赁合同约定的其他行为。
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做出取消保障资格的决定后,向配租家庭发放《乌鲁木齐市公共租赁住房终止配租通知单》,并说明理由。
享受实物配租的家庭,应当在15日内将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退回,并结清相关费用。
&3、租赁合同期满,承租人应退出公共租赁住房;需要续租的,应在租赁合同期满前3个月内提出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并对原承租住房享有优先权。未提出申请或审核不通过的,以租赁合同期满时限为准退出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应在合同期满前办理完成退租手续,并结清相关费用。
4、以上三种情况,退房确有困难的,经市级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核准,可以给予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过渡期,过渡期内按同区域同类住房市场价格按月收取租金。过渡期满拒不退回公共租赁住房的, 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同时记入不良信用档案,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保障性住房。
(五)公共租赁住房的监督管理
1、市、区两级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在对承租人的租住资格进行抽查复核时,承租人应予以配合。经抽查不符合条件的,取消租住资格。
2、房屋管理机构应当组织对承租人履行租赁合同约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配合,如实提供资料。在监督检查中,房屋管理机构有权采取以下措施:
(1)2名以上工作人员可持工作证明,在至少1名成年家庭成员在场的情况下,进入公共租赁住房检查使用情况;
(2)对违法违规行为予以制止并责令改正。
(3)对违反后期管理条款的承租家庭,房屋管理机构有权要求承租家庭提供收入、住房、车辆等相应证明材料,并将调查情况报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进行处理。
3、对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的单位和个人,由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请有关部门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4、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接受社会监督,对违法违纪行为的举报,要及时核实并作出处理。
5、政府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在资格审核和监督管理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索贿受贿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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