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换前外窗玻璃掉落 伤人伤人的话物业需要承担责任么

第A18版:晚报制造
高楼上掉玻璃砸坏楼下轿车
法院判决开发商、居住人和物业三方承担连带责任,赔偿3万元
&&&&YMG 记者 于杨  好好的一辆车停楼下,突然被楼上坠下的玻璃砸坏,损失数万元。芝罘区市民李某(化名)为挽回损失将房屋现居住人、开发商和物业一同告上了法庭。法院终审判决李某索偿有据,三方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这起看上去简单的高空坠物致损害的索赔案因牵扯多方变得复杂。从事件的发生到案件的审理能给遭遇高空坠物风险的市民带来些思考。  30层高楼坠下玻璃碎片,奔驰车身损坏  事发于2011年下半年。芝罘区市民李某将自家轿车停放在市区某高层住宅楼下的停车场内。突然,30层高楼的一房屋北面窗户的玻璃突然坠落,砸在李某的奔驰轿车上。事后,李某前去检查维修,轿车的车身及漆面产生了多处损害,花费巨大。  事情发生后,车主拨打了“110”报警电话,警方也赶往现场进行了勘查。李某找到掉下碎落玻璃的屋主王某(化名)、事发小区物业等多方商谈维修车辆的赔偿问题。但几经周折,谁也不愿掏钱,没有达成协议。  发生高空玻璃坠落的两年前,王某与楼盘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将事发楼层的房屋出卖给王某。2011年年初,开发商将房屋交付给了王某使用,但是至事件发生时仍未办理出房屋产权证。王某居住期间,某物业公司是事发楼层的物业管理单位。  数月后,李某将王某、小区物业和该高层楼盘的开发商一同告上了法庭,要求三被告赔偿车辆维修费等损失近6万元。  物业公司未到庭应诉,两被告互相推脱  得知要被索赔,住户王某持有不同意见。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他否认李某的受损车辆是在自家楼下受的伤。王某说,自己对该楼房还未享有所有权,仅仅是在此居住,由物件脱落发生的赔偿责任,应由另一被告开发商承担。他提出,开发商尚没有对房屋进行综合验收,即使验收合格,建筑物附属的玻璃还尚在两年保修期内,也应由开发商承担赔偿责任。王某说,自己在2011年年初接收房屋后,按照房屋出售方的要求合理使用房屋,并未对窗户进行改造,也没有另行拆装玻璃,“我发现房屋室外玻璃爆裂后,就立即通知了物业公司,但是物业没有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我不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对于王某的质疑,李某提供了当地警方出具的证明,以证实自己是在公安部门勘查现场后才驾车驶离现场。  另一被告开发商承认了事发楼盘为该公司开发,但主张自己已将涉案的房屋出售给了王某,虽然涉案的房屋未办理过户手续,但该房屋已实际交由王某管理使用至事发。另一方面,开发商认为车主李某将高档汽车停放在户外公共地带,其本身也没有尽到谨慎保管的义务,玻璃脱落有一个过程,李某也没有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避免,这才导致了损失的扩大,鉴于此,车主本身也存在过错。开发商始终坚称自身对于玻璃坠落没有过错,不应承担赔偿。  原本的被告三方开庭时却只出现了两方,作为其中一被告的物业公司虽经法院传票传唤,但并未到庭应诉。  三方互负连带责任,赔偿3万余元  李某所要求的6万元是否合理?经申请,法院委托价格评估事务所对车辆的损失情况进行了价格评估,最终确定轿车的各项损失数额为3万余元。据此,李某随后按鉴定的损失数额,将自己的诉讼请求变更为3万余元。  开发商为避免赔偿,随后向法院提供了一份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以证明房屋本身不存在问题。李某对此存有质疑,他认为该竣工验收报告中没有包括窗户的验收,退一步讲,即使是工程竣工验收也不能够影响其承担赔偿责任。  王某也向法庭提交了证据,其中包括两张玻璃的照片,用来证明自己是合理使用了门窗,从来没有进行改造过。同时,王某还出具了一份住宅质量保证书,用来说明该房屋设施设备的保修期限为2年,而涉案房屋的相关设施尚在两年保修期内。  针对王某的观点,车主李某指出玻璃是易碎品,在开发商交付房屋时风险即转移,国家对玻璃保修期并没有相关规定,并不能适用房屋主框架2年保修期的规定。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它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此案中,涉案房屋玻璃作为建筑物的附属设施,其坠落造成的损害赔偿应当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本案中的房产商、物业、王某三个被告均未提供证据证明其对于玻璃脱落不存在过错,依法均应承担赔偿责任。当天,事发楼下便是停车场,车主李某将车辆停放在此处并不存在任何过错,并且他也无法预见损害的发生,所以开发商认为车主也未尽到谨慎保管车辆的义务、存在过错的辩解并不能成立。因物业公司经法院合法传唤后,没有正当理由拒不到庭,视为对其诉讼权利的放弃,可予缺席判决。  最终,当地法院判决房产商、物业公司和王某三方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赔偿车主车辆损失共计3万余元,由三方互负连带赔偿责任。判决生效后,物业公司、房产公司均提起上诉。最终,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了原判。前当玻璃在小区里停车位被砸了,物业有责任么啊?
前当玻璃在小区里停车位被砸了,物业有责任么啊?
郁闷阿,上周日轮胎没气了,一检查才发现被刀片插了,怀疑是停在小区里发生的事情, 前一天晚上还好好的。
这周日,就是昨天,前当玻璃在小区里停车位又被砸了, 打电话给物业,他们说他们也没办法。玻璃加膜加上新换的雨刷, 破财拉
我们每个月交停车费的,不知道物业是不是应该承担点责任,大家有没有知道的,来说说!.
当然有责任,管理不当阿!如果不管,交那么多停车费干嘛?.
基本上物业公司不会负任何责任的,他们会跟你说,他们只负责提供车位,其他的一律不负责,不过出于人道,可以配合调查,加强巡逻。.
应该有责任的,不是叫了车位管理费了吗?.
我们小区里我的自行车丢了,小区保安不知道多紧张呢?.
有没有责任要看你们物业服务公约等文件是任何签订的,有约定就有责任,否则就没有责任。估计多数现在没有物业公司会签这类把自己套牢的文件了。.
金币63892 枚&违规0 次&活跃度8 0%&
我们物业不管赔的,说是交的停车费(倒是挺便宜的)只是土地使用费,不包括看管费.
我家的车后档玻璃砸了两次了,后来物业给我们换了车位.是楼上东西掉下来砸的..4被浏览2,009分享邀请回答12 条评论分享收藏感谢收起高空坠下玻璃一男孩被砸昏迷 物业公司或存在失职-昏迷 男孩 玻璃渣 全体业主 物业公司-上海频道-东方网
&&&新闻热线:021-
高空坠下玻璃一男孩被砸昏迷 物业公司或存在失职
    6号顶层的外墙玻璃也已破裂,准备更换的玻璃被摆放一侧。    6号8楼安全楼梯窗户处有新鲜的断裂痕迹    10月10日8时许,晋元附小一学生上学途中遭遇“飞来横祸”,被学校附近武威东路颐和华城内高处坠落的一块玻璃砸中,造成头部受伤。该学生已被送医救治。经警方现场调查,初步排除坠落玻璃系人为所致,具体情况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上学途中飞来横祸  10日早,目击者张先生向晨报记者爆料,8点多,他所住楼下突然人声鼎沸,他从窗口探头张望,看到楼下武威东路人行道上很多路人围成一圈,中间地上躺着一个小孩,头部被布盖住,身旁老人蹲着,俯下身用手按着布为孩子止血,孩子似乎伤得不轻。张先生立即跑下楼,此时,孩子已经被送往医院,地上留下一摊血迹。  张先生了解到,男孩是被高空坠落的玻璃砸伤的,那肇事玻璃还完好地躺在地上,大约1平方米,竟然没有碎裂。玻璃是从哪里掉下来的,没人说得清。  这条路是晋元附小学生上下学的必经之路,身为学生家长的张先生顿时心生害怕:“我女儿每天上学也走这条路,想想都害怕,我回去要给她买个头盔。”  受伤男孩未脱离生命危险  昨日上午10时,记者赶到医院,此时受伤男孩已经做完各项检查,进入手术室。手术室门口,男孩的家人在焦急地等待。  男孩外公年近六旬,老人衬衫、裤子上的血迹让人不忍直视,他告诉记者,外孙9月刚上小学一年级,没想到上学路上遇到这种事。事发时他和外孙并排走在人行道上,“嘭”一声巨响,外孙应声倒地,头皮血流如注,而旁边,地上的一块大玻璃竟然没碎。老人说:“当时,孩子就昏过去了,血不停涌出来,我吓坏了,幸亏好心人给我找来手帕、衣服给他按住止血。还有好心人帮忙拨打了120,担心120救护车慢,后来又有人帮忙拦了出租车,把我们送到医院。”  记者从上海同济大学附属同济医院获悉,患者为7岁男孩,就读于晋元附属学校小学部。于8点18分因高空玻璃坠落砸伤被家属抱入同济医院抢救室,当时昏迷,躁动。右侧头皮裂口约20cm可见颅骨,右肩部可见15cm裂口。初步诊断:头皮裂伤,脑挫裂伤,右肩部裂伤,失血性休克,CT扫描示颅骨骨折,脑挫裂伤,蛛网膜下腔出血。经多次抢救、复查头颅CT后,9点半左右送入手术室手术治疗。  受伤男孩经医护人员7个多小时的全力抢救,已于昨日下午4时顺利完成手术,转入外科重症监护病房。目前男孩生命体征平稳,但仍未脱离生命危险。  警方表示,经现场调查,初步排除坠落玻璃系人为所致,具体情况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记者调查]  事发楼宇多处玻璃缺失  昨日中午,记者来到事发现场武威东路479弄。记者注意到,该小区距离受伤男孩所在小学――晋元高级中学附属学校约为600米,中午时分,许多小学生跟着家长沿人行道往返,发生高空坠物的楼宇,就在这些小学生的必经之路上。  附近居民告诉记者,男童受伤时所在的区域介于该楼宇底层商铺的大闸蟹店与婴儿用品店之间。居民称,高空坠落的玻璃可能来自6号内公共楼梯的窗户。  记者在6号内沿楼梯往上步行发现,7楼至8楼、11楼至12楼、13楼的窗户玻璃均处在缺失状态。另外,顶层天台上的一圈钢化玻璃,也有两块玻璃已碎成蜘蛛网状,但尚未替换。一些完好的钢化玻璃板被摆放在楼道中,可能将用于替换已缺失或爆裂的玻璃。  在缺失的三块玻璃中,7楼至8楼的窗户玻璃断裂痕迹最为明显,断口锋利,且地面上散有尚未被打扫干净的螺丝钉以及钢化玻璃碎块。这与目击者口传的坠落玻璃来自8楼相符。  商户房顶上有成片玻璃碎块  在底层的商户告诉记者,该楼宇已非第一次发生玻璃坠落。  一名戴眼镜的商户老板称,他本人已遇到过2次玻璃高空坠落。第一次发生在去年12月晚上11点多的时候,从天而降的玻璃直接砸在他旁边的车子上,玻璃碎块溅出七八米远,让他吓出了一身冷汗,连忙报了警。第二次则发生在今年三四月的一个刮风下雨的晚上。晚上七八点的时候,他在店里看店,突然听到巨响,一块玻璃从天而降,崩裂的玻璃渣溅出的直径约10米。好在由于下雨,没有人在人行道上走动,玻璃坠落未伤人。这名商户说,两次事件他都报警,也联系了物业,但都没了下文。  另一名商户老板则告诉记者,今年8月左右,该栋楼也发生过钢化玻璃高空坠落时间。一扇窗户的半块玻璃砸到了楼下,剩下半块颤颤巍巍的悬在楼上。事发时正值一个炎热的下午,许多居民都看到了,当时也联系了物业。“我和他们讲,不管会出事情的,但是也没人管。”  此外,记者在邻近的5号公共楼梯3楼窗户向下看,可以看到商户的房顶上积存着成片的钢化玻璃碎块。但记者昨日走访5号楼,所有的窗户均完好,居民推测,曾破碎的玻璃可能已被替换。  另外在4号的9楼公共区域内,一扇窗户的双层玻璃已碎至单层,窗沿上遗留的玻璃碎块上积压了厚厚的灰尘。  [相关部门]  玻璃坠落“之前从未有过”  多名商户告诉记者,他们曾因玻璃高空坠物的问题,而向小区物业多次反映。昨日,颐和华城的管理者、上海馨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及上海颐华第一社区居委会相关人员却说,该小区之前从未发生过玻璃高空坠落。  “之前从未有过。”颐华第一社区居委会主任杨继英说,她表示,一切需等警方的调查结果。  上海馨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一张姓经理发表了同样的言论:“从来没有人向我们反映过,有玻璃高空坠落的问题。”他说:“我也上网看了一下,有人说以前也有玻璃坠落砸了奔驰车。那我就想问,他被砸了奔驰车,是不是要来找我们?从来没有人找过我们。”  “那么,为何小区内有多处玻璃缺失,居民楼宇内又为何多处堆放了钢化玻璃材料?”记者问。  对此,张经理承认:“(今日坠落玻璃)确实不是第一块坏掉的玻璃,但是我们只有发现玻璃发生爆裂,才会去更换。而且这次坠落的玻璃也没有爆裂。”  “即使之前已经多次发现了玻璃爆裂,也没有采取一些措施吗?”记者问。  对此,张经理表示:“我们都是在事件发生后去修理的,而不是像你说的,每天去看。”  [律师说法]  物业公司或存在失职  北京观韬中茂(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葛志浩表示,通常情况下,小区公共区域的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由物业公司负责,若因维修保养不到位,或者怠于履行职责而导致玻璃损坏并致第三人健康受损的,物业公司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他解释:“高空坠物伤人属于侵权类事件。在此类事件中,判断侵权责任的关键之处在于,坠物的所有者或管理者是谁,以及该所有者或管理者是否尽到了谨慎管理的义务。”  在本案中,坠落的玻璃位于小区公共区域,从物件所处部位以及功能来看,其所有权通常归属于全体业主。但是,对这块玻璃的管理和维修保养工作,一般情况下是由全体业主委托物业公司进行的。因此,除非能证明玻璃的损坏和坠落系因意外造成,否则物业公司对该公共区域的玻璃负有不可推卸的管理责任。  “在正常的维护之下,玻璃应不存在掉落情况。所以,此次事件中,需注意物业公司是否存在失职。如因物业公司失职,造成玻璃坠落,那么物业公司需负有责任。但若物业公司可以证明自己已履行管理义务,那么造成玻璃损坏坠落的实际肇事方则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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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坠下玻璃一男孩被砸昏迷 物业公司或存在失职
日 04:57 来源:解放网
    6号顶层的外墙玻璃也已破裂,准备更换的玻璃被摆放一侧。    6号8楼安全楼梯窗户处有新鲜的断裂痕迹    10月10日8时许,晋元附小一学生上学途中遭遇“飞来横祸”,被学校附近武威东路颐和华城内高处坠落的一块玻璃砸中,造成头部受伤。该学生已被送医救治。经警方现场调查,初步排除坠落玻璃系人为所致,具体情况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上学途中飞来横祸  10日早,目击者张先生向晨报记者爆料,8点多,他所住楼下突然人声鼎沸,他从窗口探头张望,看到楼下武威东路人行道上很多路人围成一圈,中间地上躺着一个小孩,头部被布盖住,身旁老人蹲着,俯下身用手按着布为孩子止血,孩子似乎伤得不轻。张先生立即跑下楼,此时,孩子已经被送往医院,地上留下一摊血迹。  张先生了解到,男孩是被高空坠落的玻璃砸伤的,那肇事玻璃还完好地躺在地上,大约1平方米,竟然没有碎裂。玻璃是从哪里掉下来的,没人说得清。  这条路是晋元附小学生上下学的必经之路,身为学生家长的张先生顿时心生害怕:“我女儿每天上学也走这条路,想想都害怕,我回去要给她买个头盔。”  受伤男孩未脱离生命危险  昨日上午10时,记者赶到医院,此时受伤男孩已经做完各项检查,进入手术室。手术室门口,男孩的家人在焦急地等待。  男孩外公年近六旬,老人衬衫、裤子上的血迹让人不忍直视,他告诉记者,外孙9月刚上小学一年级,没想到上学路上遇到这种事。事发时他和外孙并排走在人行道上,“嘭”一声巨响,外孙应声倒地,头皮血流如注,而旁边,地上的一块大玻璃竟然没碎。老人说:“当时,孩子就昏过去了,血不停涌出来,我吓坏了,幸亏好心人给我找来手帕、衣服给他按住止血。还有好心人帮忙拨打了120,担心120救护车慢,后来又有人帮忙拦了出租车,把我们送到医院。”  记者从上海同济大学附属同济医院获悉,患者为7岁男孩,就读于晋元附属学校小学部。于8点18分因高空玻璃坠落砸伤被家属抱入同济医院抢救室,当时昏迷,躁动。右侧头皮裂口约20cm可见颅骨,右肩部可见15cm裂口。初步诊断:头皮裂伤,脑挫裂伤,右肩部裂伤,失血性休克,CT扫描示颅骨骨折,脑挫裂伤,蛛网膜下腔出血。经多次抢救、复查头颅CT后,9点半左右送入手术室手术治疗。  受伤男孩经医护人员7个多小时的全力抢救,已于昨日下午4时顺利完成手术,转入外科重症监护病房。目前男孩生命体征平稳,但仍未脱离生命危险。  警方表示,经现场调查,初步排除坠落玻璃系人为所致,具体情况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记者调查]  事发楼宇多处玻璃缺失  昨日中午,记者来到事发现场武威东路479弄。记者注意到,该小区距离受伤男孩所在小学――晋元高级中学附属学校约为600米,中午时分,许多小学生跟着家长沿人行道往返,发生高空坠物的楼宇,就在这些小学生的必经之路上。  附近居民告诉记者,男童受伤时所在的区域介于该楼宇底层商铺的大闸蟹店与婴儿用品店之间。居民称,高空坠落的玻璃可能来自6号内公共楼梯的窗户。  记者在6号内沿楼梯往上步行发现,7楼至8楼、11楼至12楼、13楼的窗户玻璃均处在缺失状态。另外,顶层天台上的一圈钢化玻璃,也有两块玻璃已碎成蜘蛛网状,但尚未替换。一些完好的钢化玻璃板被摆放在楼道中,可能将用于替换已缺失或爆裂的玻璃。  在缺失的三块玻璃中,7楼至8楼的窗户玻璃断裂痕迹最为明显,断口锋利,且地面上散有尚未被打扫干净的螺丝钉以及钢化玻璃碎块。这与目击者口传的坠落玻璃来自8楼相符。  商户房顶上有成片玻璃碎块  在底层的商户告诉记者,该楼宇已非第一次发生玻璃坠落。  一名戴眼镜的商户老板称,他本人已遇到过2次玻璃高空坠落。第一次发生在去年12月晚上11点多的时候,从天而降的玻璃直接砸在他旁边的车子上,玻璃碎块溅出七八米远,让他吓出了一身冷汗,连忙报了警。第二次则发生在今年三四月的一个刮风下雨的晚上。晚上七八点的时候,他在店里看店,突然听到巨响,一块玻璃从天而降,崩裂的玻璃渣溅出的直径约10米。好在由于下雨,没有人在人行道上走动,玻璃坠落未伤人。这名商户说,两次事件他都报警,也联系了物业,但都没了下文。  另一名商户老板则告诉记者,今年8月左右,该栋楼也发生过钢化玻璃高空坠落时间。一扇窗户的半块玻璃砸到了楼下,剩下半块颤颤巍巍的悬在楼上。事发时正值一个炎热的下午,许多居民都看到了,当时也联系了物业。“我和他们讲,不管会出事情的,但是也没人管。”  此外,记者在邻近的5号公共楼梯3楼窗户向下看,可以看到商户的房顶上积存着成片的钢化玻璃碎块。但记者昨日走访5号楼,所有的窗户均完好,居民推测,曾破碎的玻璃可能已被替换。  另外在4号的9楼公共区域内,一扇窗户的双层玻璃已碎至单层,窗沿上遗留的玻璃碎块上积压了厚厚的灰尘。  [相关部门]  玻璃坠落“之前从未有过”  多名商户告诉记者,他们曾因玻璃高空坠物的问题,而向小区物业多次反映。昨日,颐和华城的管理者、上海馨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及上海颐华第一社区居委会相关人员却说,该小区之前从未发生过玻璃高空坠落。  “之前从未有过。”颐华第一社区居委会主任杨继英说,她表示,一切需等警方的调查结果。  上海馨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一张姓经理发表了同样的言论:“从来没有人向我们反映过,有玻璃高空坠落的问题。”他说:“我也上网看了一下,有人说以前也有玻璃坠落砸了奔驰车。那我就想问,他被砸了奔驰车,是不是要来找我们?从来没有人找过我们。”  “那么,为何小区内有多处玻璃缺失,居民楼宇内又为何多处堆放了钢化玻璃材料?”记者问。  对此,张经理承认:“(今日坠落玻璃)确实不是第一块坏掉的玻璃,但是我们只有发现玻璃发生爆裂,才会去更换。而且这次坠落的玻璃也没有爆裂。”  “即使之前已经多次发现了玻璃爆裂,也没有采取一些措施吗?”记者问。  对此,张经理表示:“我们都是在事件发生后去修理的,而不是像你说的,每天去看。”  [律师说法]  物业公司或存在失职  北京观韬中茂(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葛志浩表示,通常情况下,小区公共区域的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由物业公司负责,若因维修保养不到位,或者怠于履行职责而导致玻璃损坏并致第三人健康受损的,物业公司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他解释:“高空坠物伤人属于侵权类事件。在此类事件中,判断侵权责任的关键之处在于,坠物的所有者或管理者是谁,以及该所有者或管理者是否尽到了谨慎管理的义务。”  在本案中,坠落的玻璃位于小区公共区域,从物件所处部位以及功能来看,其所有权通常归属于全体业主。但是,对这块玻璃的管理和维修保养工作,一般情况下是由全体业主委托物业公司进行的。因此,除非能证明玻璃的损坏和坠落系因意外造成,否则物业公司对该公共区域的玻璃负有不可推卸的管理责任。  “在正常的维护之下,玻璃应不存在掉落情况。所以,此次事件中,需注意物业公司是否存在失职。如因物业公司失职,造成玻璃坠落,那么物业公司需负有责任。但若物业公司可以证明自己已履行管理义务,那么造成玻璃损坏坠落的实际肇事方则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其他回答(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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