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保险后拿到公司后,公司怎样保险费抵扣个人所得税

注意了!7月起,购买商业保险可以抵扣个税
日前,财政部、税务总局、保监会联合制发了《关于将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通知规定,从7月1日起,购买商业健康保险可以抵扣个税!
△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截图
具体怎么操作?一起来看看 ▽
《通知》规定,适用商业健康保险税收优惠政策的纳税人,是指取得工资薪金所得、连续性劳务报酬所得的个人,以及取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和承包承租经营者。
同时,《公告》进一步明确,取得连续性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连续3个月以上(含3个月)为同一单位提供劳务而取得的所得。
《通知》指出对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允许在当年(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税前扣除 ,扣除限额为2400元/年,即200元/月。
同时《通知》指出,单位统一组织为员工购买或者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单位负担部分应当实名计入个人工资薪金明细清单,视同个人购买,并自购买产品次月起,在不超过200元/月的标准内按月扣除。一年内保费金额超过2400元的部分,不得税前扣除。以后年度续保时,按上述规定执行。
也就是说,如果你购买的保险每个月分摊下来超过200元,其实是相当于你的个税起征点提高了200元。
到底能给我们省多少钱?
那么,这项政策,到底可以为工薪族省多少钱呢?以月薪5000元的人为例,每年可省下72元。
对保险产品有要求吗?
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是指保险公司参照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产品指引框架及示范条款开发的、符合下列条件的健康保险产品:
1、健康保险产品采取具有保障功能并设立有最低保证收益账户的万能险方式,包含医疗保险和个人账户积累两项责任。被保险人个人账户由其所投保的保险公司负责管理维护;
2、被保险人为16周岁以上、未满法定退休年龄的纳税人群。保险公司不得因被保险人既往病史拒保,并保证续保;
3、医疗保险保障责任范围包括被保险人医保所在地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内的自付费用及部分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外的费用,费用的报销范围、比例和额度由各保险公司根据具体产品特点自行确定;
4、同一款健康保险产品,可依据被保险人的不同情况,设置不同的保险金额,具体保险金额下限由保监会规定;
5、健康保险产品坚持“保本微利”原则,对医疗保险部分的简单赔付率低于规定比例的,保险公司要将实际赔付率与规定比例之间的差额部分返还到被保险人的个人账户。
来源:央视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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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为职工个人购买商业保险为什么不能税前扣除?
优质期刊推荐详解:买了商业健康保险抵税后,个人拿到手里的工资会变多吗?详解:买了商业健康保险抵税后,个人拿到手里的工资会变多吗?儒思HR人力资源网百家号日前,财政部、税务总局、保监会等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将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以下简称为通知),自日起执行。只要买了商业健康保险就能抵个税吗?抵税的金额有限制吗?抵税后个人拿到手里的工资会变多吗?这笔账该怎么算?哪些人买商业健康保险可以抵税?据《通知》显示,“适用商业健康保险税收优惠政策的纳税人,是指取得工资薪金所得、连续性劳务报酬所得的个人,以及取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的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合伙人和承包承租经营者。”(什么样的商业健康保险属于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产品,见上图)可以抵扣多少个税?据《通知》显示,“对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允许在当年(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税前扣除,扣除限额为2400元/年(200元/月)。单位统一为员工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应分别计入员工个人工资薪金,视同个人购买,按上述限额予以扣除。”也就是说扣除限额每年不能超过2400元,每月不能超过200元。举个例子。小A是某公司职员,小A自己购买了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一次性交费 2400元,那么小A要及时向自己的公司供保单凭证,之后小A的公司会在其提交保单凭证的次月起,在计算小A每月应纳税所得额时,按月扣除200元()。小B是个体工商户业主,小B自己购买了符合条件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一次性交费 3200元,那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小B就能以2400元/年的标准据实扣除。小C是公司职员,小C的公司已经为其买了符合条件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一次性缴费1200元。在这种情况下,小C的公司应该将公司购买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视同小C个人购买,并自购买产品次月起,按月100元的标准扣除应纳税所得额。弄清楚不同对象的抵扣方式,我们回到开篇大家最关心的问题,商业健康保险抵个税后,个人拿到手里的工资会变多吗?为什么会设定2400元/年(200元/月)的扣除额?这笔账该怎么算?我们以上文小A和小C为例。小A在北京工作,每个月税前工资是10000元,每个月的五险一金是2223元(缴纳标准是养老保险8%;医疗保险12%+3;失业保险0.2%;住房公积金12%;工伤保险和生育险小A个人不用缴纳)。在《通知》实施之前,根据个人所得税税率表(见上图),小A每月应纳税所得额为-元,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5=322.7元。这么算来,小A拿到手的工资为,-322.7=7454.3元。在《通知》实施之后,小A每月应纳税所得额为-7元,根据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5=302.7元。这么算来,小A拿到手的工资为,-302.7=7474.6元。也就是说,《通知》实施后,小A每个月到手工资比之前多了4.3=20.3元,一年多了243.6元。再看小C的例子。小C在北京工作,每月税前工资6000元,每个月的五险一金是1935元元。小C每月应纳税所得额为00=565元,根据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565X3%=16.95元。这么算来,小C拿到手的工资为,.95=4048.05元。在《通知》实施之后,小C每月应纳税所得额为00-100=465元,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465X3%=13.95元。这么算来,小C拿到手的工资为,.95=4051.05。也就是说《通知》实施后,小C每个月到手工资比之前多了8.05=3元,一年多了36元。通过小A和小C到手工资的变化,我们发现,由于《通知》对扣除限额为2400元/年(200元/月),所以,商业健康保险抵个税对于普通工薪阶层来说,影响不大。对此,有业内人士表示,虽然商业健康保险抵个税对中低收入者层影响不大,但对于超高收入人群(例如税率按照45%征收的人群),特别是个人所得税“1元晋档问题”(例如年终奖18001元比18000元要多纳税1154.1元)会有一定的调控作用。转自:儒思HR人力资源网(HR资讯)详解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百度立场。系作者授权百家号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儒思HR人力资源网百家号最近更新:简介:中国首个HR圈层生态社群!作者最新文章相关文章登录 | 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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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保险如何抵扣个人所得税-柯文琴
商业保险可抵扣个税?应该如何操作? 近期,财政部、税务总局、保监会三部门联合发布通知。自日起,将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对于广大劳动者而言,这无疑是利好的消息。那么,我们就对此项规定来做个详细的说明。一、适用对象。根据通知规定,适用商业健康保险税收优惠政策的纳税人,是指取得工资薪金所得、连续性劳务报酬所得的个人,以及取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的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合伙人和承包承租经营者。可见,该项政策适用于...
商业保险可抵扣个税?应该如何操作? 近期,财政部、税务总局、保监会三部门联合发布通知。自日起,将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对于广大劳动者而言,这无疑是利好的消息。那么,我们就对此项规定来做个详细的说明。一、适用对象。根据通知规定,适用商业健康保险税收优惠政策的纳税人,是指取得工资薪金所得、连续性劳务报酬所得的个人,以及取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的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合伙人和承包承租经营者。可见,该项政策适用于绝大多数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对于想购买商业保险、减少个税的劳动者来说,这无疑是值得考虑的选择。二、抵扣应纳税额额度。根据通知规定,个人或者用人单位购买符合条件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当年或当月计算应纳税额时给予扣除,扣除限额为2400元/年,或者200元/月。注意,这200元每月或2400元每年是抵扣的应纳税额额度,也就是说,如果购买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相当于个税起征点提高了200元,由3500元/月提高到了3700元/月,但并不是少交的税金金额,注意不能混淆。三、单位选择购买,员工享受。根据通知规定,如由用人单位出资为员工购买或者单位和个人共同出资负担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用人单位负担部分应当实名计入个人工资薪金明细清单,视同个人购买。由此可见,该项政策可以帮助劳动者个人减少个税的缴纳,有利于增加劳动者个人的收入,而对于用人单位的影响并不显著。四、操作注意事项1.从劳动法和员工关系管理的角度来看,用人单位可以出资为劳动者购买,劳动者也可以自行选择购买,双方也可以协商共同出资购买,对于双方而言有比较大的自主选择空间。2.用人单位选择出资为劳动者购买的,显然在现有的法律框架之内,是不能据此与劳动者签订服务期及约定违约金的;要求劳动者退还出资的费用,同样也是无法获得法律认可和支持的。3.作为用人单位将其作为“福利”给劳动者提供指导、方便,将会有利于提升企业在劳动者心目中的形象,何乐而不为呢?五、关于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规范和条件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是指保险公司参照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产品指引框架及示范条款(见附件)开发的、符合下列条件的健康保险产品:(一)健康保险产品采取具有保障功能并设立有最低保证收益账户的万能险方式,包含医疗保险和个人账户积累两项责任。被保险人个人账户由其所投保的保险公司负责管理维护。(二)被保险人为16周岁以上、未满法定退休年龄的纳税人群。保险公司不得因被保险人既往病史拒保,并保证续保。(三)医疗保险保障责任范围包括被保险人医保所在地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内的自付费用及部分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外的费用,费用的报销范围、比例和额度由各保险公司根据具体产品特点自行确定。(四)同一款健康保险产品,可依据被保险人的不同情况,设置不同的保险金额,具体保险金额下限由保监会规定。(五)健康保险产品坚持“保本微利”原则,对医疗保险部分的简单赔付率低于规定比例的,保险公司要将实际赔付率与规定比例之间的差额部分返还到被保险人的个人账户。根据目标人群已有保障项目和保障需求的不同,符合规定的健康保险产品共有三类,分别适用于:1.对公费医疗或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有报销意愿的人群;2.对公费医疗或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负担的特定大额医疗费用有报销意愿的人群;3.未参加公费医疗或基本医疗保险,对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有报销意愿的人群。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产品,保险公司应按《保险法》规定程序上报保监会审批。 六、关于实施时间自日起开展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试点的地区,自日起继续按财税〔2017〕39号通知规定的政策执行。
附件:不朗读关于将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财税〔2017〕3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保监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自日起,将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关于政策内容对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允许在当年(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税前扣除,扣除限额为2400元/年(200元/月)。单位统一为员工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应分别计入员工个人工资薪金,视同个人购买,按上述限额予以扣除。2400元/年(200元/月)的限额扣除为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减除费用标准之外的扣除。二、关于适用对象适用商业健康保险税收优惠政策的纳税人,是指取得工资薪金所得、连续性劳务报酬所得的个人,以及取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的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合伙人和承包承租经营者。三、关于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规范和条件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是指保险公司参照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产品指引框架及示范条款(见附件)开发的、符合下列条件的健康保险产品:(一)健康保险产品采取具有保障功能并设立有最低保证收益账户的万能险方式,包含医疗保险和个人账户积累两项责任。被保险人个人账户由其所投保的保险公司负责管理维护。(二)被保险人为16周岁以上、未满法定退休年龄的纳税人群。保险公司不得因被保险人既往病史拒保,并保证续保。(三)医疗保险保障责任范围包括被保险人医保所在地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内的自付费用及部分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外的费用,费用的报销范围、比例和额度由各保险公司根据具体产品特点自行确定。(四)同一款健康保险产品,可依据被保险人的不同情况,设置不同的保险金额,具体保险金额下限由保监会规定。(五)健康保险产品坚持“保本微利”原则,对医疗保险部分的简单赔付率低于规定比例的,保险公司要将实际赔付率与规定比例之间的差额部分返还到被保险人的个人账户。根据目标人群已有保障项目和保障需求的不同,符合规定的健康保险产品共有三类,分别适用于:1.对公费医疗或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有报销意愿的人群;2.对公费医疗或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负担的特定大额医疗费用有报销意愿的人群;3.未参加公费医疗或基本医疗保险,对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有报销意愿的人群。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产品,保险公司应按《保险法》规定程序上报保监会审批。四、关于税收征管(一)单位统一组织为员工购买或者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单位负担部分应当实名计入个人工资薪金明细清单,视同个人购买,并自购买产品次月起,在不超过200元/月的标准内按月扣除。一年内保费金额超过2400元的部分,不得税前扣除。以后年度续保时,按上述规定执行。个人自行退保时,应及时告知扣缴单位。个人相关退保信息保险公司应及时传递给税务机关。(二)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或连续性劳务报酬所得的个人,自行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应当及时向代扣代缴单位提供保单凭证。扣缴单位自个人提交保单凭证的次月起,在不超过200元/月的标准内按月扣除。一年内保费金额超过2400元的部分,不得税前扣除。以后年度续保时,按上述规定执行。个人自行退保时,应及时告知扣缴义务人。(三)个体工商户业主、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投资者自行购买符合条件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在不超过2400元/年的标准内据实扣除。一年内保费金额超过2400元的部分,不得税前扣除。以后年度续保时,按上述规定执行。五、关于部门协作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涉及环节和部门多,各相关部门应密切配合,切实落实好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一)财政、税务、保监部门要做好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宣传解释,优化服务。税务、保监部门应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共享商业健康保险涉税信息。(二)保险公司在销售商业健康保险产品时,要为购买健康保险的个人开具发票和保单凭证,载明产品名称及缴费金额等信息,作为个人税前扣除的凭据。保险公司要与商业健康保险信息平台保持实时对接,保证信息真实准确。(三)扣缴单位应按照本通知及税务机关有关要求,认真落实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前扣除政策。(四)保险公司或商业健康保险信息平台应向税务机关提供个人购买商业健康保险的相关信息,并配合税务机关做好相关税收征管工作。六、关于实施时间本通知自日起执行。自日起开展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试点的地区,自日起继续按本通知规定的政策执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保监会关于开展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试点工作的通知》(财税〔2015〕56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保监会关于实施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试点的通知》(财税〔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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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批可抵扣个税的健康险来了
青岛全搜索电子报&&& 星期五
&&&&晚报讯&备受关注的税优型健康险终于又迎来了实质性进展。记者从中国保监会了解到,首批六款税优型健康险产品正式获批,它们分别是中国人民健康保险、阳光人寿、泰康人寿,每家推出了两款可以抵扣个税的税优型健康险。分别是:阳光人寿岁康保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A款(万能型)、阳光人寿岁康保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D款(万能型)、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万能型)A款、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爱健康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万能型)A款、泰康康乐保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A款(万能型)和泰康康乐保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B款(万能型)。
&&&&同时,保监会还披露了各款产品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并要求各企业科学引导和管理客户需求,切实做好客户服务工作。同时,还要按照规划合理地开展业务,加强现金流监测和偿付能力管理,防范经营风险。
&&&&此次获批的三家公司6款产品,都是万能险,设置保障和投资两个账户,保额浮动范围不大;而每家旗下产品的区别主要在于重大疾病理赔范围、健康管理增值服务等问题上。在保障责任上,产品涵盖住院和特定门诊,并且保障高血压、糖尿病和冠心病这三种最常见的慢性病;理赔时没有起付线,报销比例高。除此之外,税优健康险不得因被保险人既往病史等原因拒保,并保证续保。
&&&&记者查阅泰康、阳光人寿推出的税优型健康险保险条款发现,市民可以到推出税优型保险产品的保险公司购买可以抵扣个税的健康险,保险公司会为符合商业健康保险税收优惠政策规定的保险费提供税优凭证。市民可以通过保险公司提供的税优凭证到税务部门进行抵扣。
&&&&去年年底,保监会发布《关于实施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试点的通知》出台,指出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试点将于日起在全国31个城市正式启动,青岛也在首批入选试点的城市之列。税优型商业健康险,就是指能够享受个人所得税减免政策的、由商业保险公司承保的健康保险。
&&&&根据规定,试点地区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健康保险产品支出按照2400元/年&(200元/月)的限额予以税前扣除。目前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为3500元/月,如果一个人购买商业健康险保费达到200元/月,则相当于其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提高至3700元/月。
&&&&根据规定,只有缴纳个税且具有基本医疗保险的客户才能购买此类产品,因此学生和未缴税群体不能享受这类产品。另外,税优型商业健康险投保年龄为16―75岁。(青岛晚报/掌上青岛/青网&记者&李沛)
新推出的6款税优型健康险
阳光人寿
岁康保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A款(万能型)岁康保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D款(万能型)
人保健康
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万能型)A款爱健康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万能型)A款
泰康人寿
康乐保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A款(万能型)康乐保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B款(万能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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