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人签订租房合同的卖房合同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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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与卖方代理人B代签的房屋买卖协议有效吗?
本人为买方。卖方代理人B在中介挂牌出售卖方A(产权人)的房产,本人看中房子后通过居间方将购房定金及部分房款分别汇给了卖方A(产权人)及卖方代理人B,卖方A(产权人)及卖方代理人B在收到款项后向中介出具了收条并签了字。之后签订房屋买卖协议那天,卖方代理人B称卖方A(产权人)太忙了赶不过来,所以代为卖方A与本人签了房屋买卖协议。...
本人为买方。卖方代理人B在中介挂牌出售卖方A(产权人)的房产,本人看中房子后通过居间方将购房定金及部分房款分别汇给了卖方A(产权人)及卖方代理人B,卖方A(产权人)及卖方代理人B在收到款项后向中介出具了收条并签了字。之后签订房屋买卖协议那天,卖方代理人B称卖方A(产权人)太忙了赶不过来,所以代为卖方A与本人签了房屋买卖协议。协议里也写明了在签署本协议前卖方已经收取购房定金及部分房款。等到协议约定的日期时,卖方未能履行与买方进行网签。卖方代理人B称当初签的协议未注明交易税费由谁承担,故重新要求我承担所有税费,我没同意。事后卖方A(产权人)及卖方代理人B将所收款项全部原路退回,称不再继续出售了,买卖协议自动解除,卖方A(产权人)并称对房屋买卖的事情并未授权给代理人B,故买卖协议无效。请问:本人与卖方代理人B代签的房屋买卖协议有效吗?违约责任由谁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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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确定卖方A是否有公主委托过块卖方B,二都之前的关系, 还有可以起诉卖方A和卖方B,毕竟卖方A和卖方B都在收到钱后向中介公司出具了收款收据,这个是事实
不知道下面这条知识能否帮助到您
签订合同生效有两种情况:一是必须依法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才生效。二是合同一经双方当事人签订,即立刻具有法律效力,其合同本身不需要批准或登记。房屋买卖合同属于第一类买卖合同。
只签协议没办过户房屋买卖有效吗?买房没过户怎么办
买卖协议有效,A收取了房款,应视为认可对B的授权委托。违约责任应由A承担。
起诉卖方A维权。委托律师处理,详情,带材料预约面谈。
你好,需要按照合同约定,主张承担违约责任,协商不成,起诉解决的
你和卖方代理人B代签的房屋买卖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可起诉产权人A,要求双倍返还定金或支付违约金。
你好,可以委托律师介入帮助处理。
协议约定的日期时,卖方未能履行与买方进行网签。卖方明显违约。我们成功处理多起同类案件,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洽谈。
我的补充:
由于案情复杂,建议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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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信息举报邮箱:关于买卖房屋合同和中介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_百度知道
关于买卖房屋合同和中介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
跟卖家,中介,签订三方购房协议,支付了首付款和中介费。
协议中写明房屋带地下室,协议中卖家承诺地下室部分由她取得相应产权证后,和房屋一并过户。
卖家为代理人,中介认可。
现在卖家反悔,说地下室办不了产权证,只能以合同的形式转让使用权,请问...
这是二手房买卖合同,协议签订后,卖房人违约,应当承担违约的民事责任,本案中约定了定金,你可以按照合同法定金罚则处理,要求卖房人支付双倍定金的违约金,同时有权要求中介退还中介费,如果协议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一百一十六条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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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团队:
ol>这个案件非常简单,属于中介违约,可以到法院起诉。如果当事人协商不成。如果买卖不成,中介是否得退换收取的中介费,卖家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
如果地下室为规划的合法建筑,合同有效的。买卖不成的,需退回中介费,卖家需返还定金。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诉讼维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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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是房主.我在卖房协议作为代理人签了字.父母没签字.也没书面委托书.现在父母不愿卖了.要承担违约责
父母是房主.我在卖房协议作为代理人签了字.父母没签字.也没书面委托书.现在父母不愿卖了.要承担违约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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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没有授权,房屋买卖是无法继续进行下去的,但你个人需要承担双倍返还定金责任。今年刚做过一个类似的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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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他人卖房具体的操作流程是什么呢?如何安全的委托他人出售房屋呢?现如今很多想要卖房的人并不能自己亲自办理相关手续,那么委托代办要注意什么呢?委托卖房协议书应该怎么写呢?下面就跟着小编来具体了解一下吧!
卖房委托手续如何办理 委托卖房协议书范本
应当可以不承担责任
可以争取不卖啦
你父母可以主张合同无效,但导致合同无效的过错方需要给无过错方赔偿损失
当然要承担了,您来负责。
你好!需要分析授权代理情况确定。
你要承担责任,你父母不用。
您好!如果您违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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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信息举报邮箱:房屋共有人之一没在房屋买卖合同上签字也要承担连带责任?
郑重声明:严禁抄袭、违者必究!
本文作者:张春光律师-上海专业房产律师
微信:chinazhang2014
引言:责任是第二性的,义务是第一性的,违反了义务才会产生责任。但是,本文所讨论的不是违反了什么义务,要承担什么具体的责任。而是房屋共有人之一没在房屋买卖合同上签字是否要承担连带责任,为什么要承担连带责任。
这其实还是一个表见代理的问题。
《合同法》第四十九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这是关于表见代理的规定。根据该规定,如果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没有代理权的代理人有代理权的,则该代理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被代理人要履行合同义务,否则就会构成违约,就要承担违约责任。
具体到房屋买卖合同中。因为房屋买卖合同的多个产权人(卖房人)之间一般都有非常密切的关系——夫妻关系、直系亲属关系等。而且很多地方的风俗文化都是“男主外”、“男人当家”,这就很容易让买房人相信卖房人(尤其是夫妻关系中的男方)有权代理其配偶从事房屋买卖。再加之卖房人能提供其他共有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户口簿等关系证明,或者更进一步说明其他共有人没有在场的原因(在国外、在出差等),就更容易使得买房人相信卖房人有权代理其他共有人。在此情形下,如果买房人没有恶意(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卖房人没有代理权),就能够构成表见代理。
如果构成表见代理,被代理人就要履行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的卖房人的合同义务。如果其不履行,就要承担违约责任。因为所有的产权人是合同的一方(甲方),所以,如果卖房人一方违约,则所有的产权人要连带向买房人承担违约责任。
附夏xx与徐xx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
案情简介:2012年11月18日,徐xx、黄xx(乙方)与薛xx、夏xx(甲方)经上海太平洋房屋服务有限公司居间介绍签订了《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约定将甲方所有的位于xx室的房屋出售给乙方,房屋总价1,300,000元。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支付的还贷款项后20个工作日内,前往贷款银行办理还款手续,并于还款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甲、乙双方应于甲方办妥抵押注销手续且乙方办妥贷款审批手续后的15个工作日内,至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付款方式:乙方于签约时支付甲方房款80,000元;于2012年12月1日前支付甲方房款320,000元;上述款项专项用于提前归还甲方尚欠款项及注销抵押权人对该房产设有的抵押权,乙方对上述情况知晓并同意,甲方应于收到上述还贷款项后20个工作日内,办理还款手续,并于还款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乙方以购房贷款的形式向甲方支付房款900,000元,该款项由贷款银行转入甲方帐户。违约责任: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将上述房地产交付(包括房地产交接及房地产权利转移)给乙方,应当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乙方已付款日万分之五计算,自应当交付之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逾期超过十五日后甲方仍未交付的,除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十五日的违约金外,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单方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甲方,甲方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为总价款的20%。甲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五日内退还乙方已支付的房价款,并支付违约金和赔偿金。2012年12月7日,徐xx、黄xx与薛xx、夏xx双方就上述房地产买卖合同网上备案。 2012年11月18日,黄xx向夏xx的中国建设银行卡支付款项80,000元;2012年12月8日,徐xx向薛xx的中国银行卡支付350,000元。两次付款均由薛xx出具收据加以确认。 2013年3月,徐xx、黄xx诉至原审法院,要求解除与薛xx、夏xx之间的《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返还已支付的房款430,000元及支付违约金260,000元。薛xx辩称,不同意解除《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希望将涉案房屋出售给徐xx、黄xx。夏xx辩称,不同意徐xx、黄xx的诉讼请求,其未在《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上签字,也不同意追认有效,故该房地产买卖合同无效,不存在违约的情形。
另查明,上述《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及网上备案登记的《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上“夏xx”的名字均非本人所签,系薛xx找人代签。 再查明,xx室房屋由薛xx、夏xx共有,房屋上存有抵押权,抵押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徐汇支行的债权数额为102,000元,抵押权人程永春的债权数额为500,000元。抵押权人程永春的抵押权经法院(2013)闵民五(民)初字第811号案件判决无效,予以涤除,该案尚未生效。
裁判原文节选:
一审【案号: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2013)闵民五(民)初字第460号】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夏xx的签名系他人代签,本案所涉的《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及网上备案的《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是否有效?对此,法院认为,从本案的证据及双方的陈述来看,徐xx、黄xx与薛xx方签约系经上海太平洋房屋服务有限公司居间介绍,且签约时薛xx方提供了夏xx本人的身份证、银行卡,这些事实及证据足以让徐xx、黄xx有理由相信到场的即为夏xx本人,合同签订后,徐xx、黄xx亦根据合同约定积极履行了自己的付款义务,向夏xx的银行卡内支付房款。因徐xx、黄xx非有关方面的专业人员,即使夏xx身份证上的照片与签约人有差别,也不能因此将核对身份证照片与本人一致的义务强加于徐xx、黄xx身上。综上,本案所涉的《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及网上备案的《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有效,法院予以确认。因薛xx方违反合同约定,不能按期交房及办理过户手续,徐xx、黄xx根据合同约定主张解除合同,于法有据,法院予以支持。合同解除后,薛xx方应退还徐xx、黄xx已经支付的房款。根据双方约定,因薛xx方原因导致合同解除,薛xx、夏xx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为总价款的20%计260,000元。但该金额约定过高,法院予以调整。至于夏xx提出的薛xx在外的债务由其自行承担的抗辩,法院认为,薛xx、夏xx系夫妻,对内约定的债务承担方式对外不产生效力,薛xx、夏xx向徐xx、黄xx承担责任后,如夏xx认为实际应由薛xx承担,夏xx可向薛xx另案主张。 原审法院审理后于二〇一三年八月二日作出判决:一、原告徐xx、黄xx与被告薛xx、夏xx之间的2012年11月18日的《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及2012年12月7日的《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予以解除;二、被告薛xx、夏xx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徐xx、黄xx购房款430,000元;三、被告薛xx、夏xx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徐xx、黄xx违约金150,00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4,960.25元,减半计收7,480.13元,由原告徐xx、黄xx负担2,680.13元,被告薛xx、夏xx负担4,800元。
二审【案号: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3)沪一中民二(民)终字第2617号】本院认为,上诉人夏xx作为涉案房屋的共有产权人,理当尽妥善保管房产证、身份证等相关权利凭证的义务,以免发生不利后果,否则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现尽管系因被上诉人薛xx的原因造成其与被上诉人徐xx、黄xx签订的《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不能完全履行,但徐xx、黄xx作为善意的购房人,在签订买卖合同时,没有审查薛xx出示的夏xx的身份证与夏xx本人是否一致的能力,其后徐xx、黄xx又将房款打入夏xx的银行卡,因此徐xx、黄xx有理由相信系夏xx本人并同意出售涉案房屋,因此由于涉案房屋最终无法办理过户手续及交付等后果,徐xx、黄xx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原审据此判决夏xx与薛xx共同承担违约责任,客观有据,应予维持。上诉人夏xx的上诉请求,本院难予支持。至于夏xx在对外承担相应责任后,对内则应由实际责任人承担责任。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人民币9,600元,由上诉人夏xx负担。 本判决系终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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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人限购,卖房人是否有义务配合买房人重新网签?
买房人要求减名字,卖房人是否应当配合?
房屋买卖中价款显失公平的认定
可否以房屋买卖双方互失信任不再具有履约基础为由解除合同?
卖房人刚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即违约,买房人不可依据违约责任条款主张违约金?
买房人以自己限购为由拒付房款是否构成违约?
银行未在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的放款日放款,买房人违约?
房屋买卖中,以阴合同的时间节点配阳合同的违约条款可以吗?
房价多写,效力如何?如何证明?
买房人已支付大部分房款并已实际入住房屋,卖房人就不能解除合同?
“对部分条款未能协商一致”成了房屋买卖中的免责金牌
公证委托卖房的合同效力
房屋买卖中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谁来举证?
买房人在卖房人指定的银行贷款不成,责任谁承担?
买房人要求变更买房人,构成违约?
买房人未付逾期付款违约金是卖房人拒绝过户的抗辩事由?过户手续不全谁来审查?
区分房屋买卖中的限售和限购
卖房人配合买房人第二次贷款,是否还可以解除合同?
买房人付了全款就不会违约了?
有租客的房子的交房时间如何确定?
是什么合同漏洞使得房屋买卖一方想违约而不需承担违约责任?
多卖房人之一没有收到房款,不需承担违约责任?
为规避债务而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效力如何?
卖房人拒绝配合买房人办理贷款手续,卖房人违约?
名为房屋买卖实为赠与的认定及法律后果
买房人可否以合同中没有银行卡号为由免责?
规避限购政策的代持房屋协议是否有效?
买房人迟延过户是否构成违约?
买房人做低房价,卖房人可以不履行合同?
卖房人没有迁出他人的户口构成违约?——从真实意思说起
房产纠纷中主张违约金,注意实际损失这个“马蜂窝”
房屋交易不能完成,已付房款难以追回,中介承担什么责任?
房屋买卖过程中房子被查封,买房人就可以解除合同?
房屋买卖中做高房价的约定是否有效?
房屋买卖的预约合同(居间合同、认购书)的责任承担方式及责任范围
(部分)卖房人为精神病人,卖房的程序怎么操作?
房屋买卖双方在约定的过户日重新磋商贷款事宜未成,买房人不构成违约?
二手房买卖中做低房价失败,谁来补缴税费?
“现状”对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判决的影响有多大?
房屋买卖中做低房价,是谁埋在谁脚下的定时炸弹?
房屋买卖合同的补充协议列明甲方有两人但只有一人签字,效力如何?
未经评估拍卖国有房屋,所达成的成交协议无效?
房屋产权人一房二卖,第一买房人如何主张自己的权利?
卖房不卖车位导致不能过户,卖房人违约?
持违法公证委托书卖房,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如何?
卖房人以拒绝提供银行卡号等方式恶意拒收银行贷款,买房人违约?
房屋买卖中,逾期违约金和解除合同的违约金可否同时主张?
银行贷款未如期放入卖房人账户,买房人违约?
买卖法院已查封的房屋的合同是否有效?
房屋买卖中损害赔偿的边界
购买不满五年的经济适用房的合同是否有效?
购买未满三年的动迁房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房屋买卖适用“家事代理”?
符合哪些条件家庭成员之间的房屋买卖会被认定为赠与?
卖房人违约,买房人主张的房价上涨损失是否应当得到支持?
部分房屋共有人代其他共有人签字出售房屋的合同无效?
如何认定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目的是套取银行贷款?
标的房屋内的户口没迁出,卖房人要承担违约责任?
卖房人拒绝履行做低房价的约定是否构成违约?
房屋买卖中,付款补充协议的“最后付款期限”应该怎么理解?
《房地产居间协议》被认定为《房地产买卖合同》的标志性要件是什么?
按份共有房屋买卖中,买房人应当把房款支付给谁?
产权人将按94方案购买的动迁房出售给非法同居者的合同是否有效?
开发商变更规划损害业主利益,业主如何主张权利?
银行贷款没到账,卖房人就可以拒绝迁出户口?
买房人为规避限购而假结婚,卖房人是否有义务配合买房人变更合同主体
房屋买卖中一方拒绝按约办理委托公证构成根本违约?
非农户口者买农村宅基地房屋的合同无效?应当返还房屋?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房屋被列入征收范围,可否解除合同?
房子漏雨,买房人可否解除合同?
非沪籍者所签公房使用权转让协议无效?
伪造房屋所有权人的签字,合同有效(无权处分)还是无效(非真实意思表示)?
买了物业用房,开发商履行不能,责任谁来承担?
限购者购房,责任如何承担?
买房人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后《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被撤销,《商品房预售合同》是否有效?
房屋买卖中:做低房价被举报后谁应补缴税款?有租约的房屋如何交付?
买房人贷款申请未获银行批准,卖房人再次协助办理贷款申请是放弃了追究买房人的违约责任?
为“规避”限购而转让名下已有房产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房屋买卖中先履行抗辩权行使的限制
开发商与限购的买房人签订《购买订单》,不能履行的责任如何承担?
在房屋买卖中,当无权处分遇上期待权
买房人网签时限购,卖房人拒绝网签构成违约?
卖房人假报“房龄”要承担什么责任?
连锁买卖背景下,房屋买卖合同未明确约定履行期限,如何认定?
调整违约金,谁来举证实际损失?法院可自由裁量?
房屋在过户前被法院查封,卖房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买房人未按居间协议的约定补足定金,是否构成根本违约?
网签后过户前房屋被查封,买房人如何主张自己的权利?
房地产买卖双方都不履行合同,哪方违约?合同可否解除?
抵押登记与预售登记哪个效力优先?相应的合同哪个效力优先?
做低房价逃避税款的约定是卖房人不承担逾期过户责任的免责事由?
承租人可否以优先购买权受到侵害为由主张《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法院拍卖房屋前,竞拍人与房屋所有权人达成的拍卖溢价款退还协议是否有效?
民法上“胁迫”的认定——和房屋买卖密切相关
侵犯法定继承权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卖房人在网签前或过户前遗失房产证,是否构成根本违约?
转让在划拨土地上所建房屋的合同是否有效?
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并返还房屋的诉讼有无时效限制?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诉讼中,当事人未要求审查合同的效力,法院是否应当依职权审查?
买房人要想解除《房地产买卖居间协议》应当起诉谁?
夫妻双方分别向同一人购买不同的房屋,可否作为共同原告一并起诉?
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无过错方可否主张房屋租金损失?
卖房人如何证明自己是受胁迫才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
转让有抵押的房屋,合同有效吗?
买房人欠付房款不足总房款的三分之一,卖房人无权解除合同?
法院判决继续履行夫妻一方卖房的合同,配偶不能诉请撤销该判决?
国企违反法定程序出售房地产,合同无效?
附条件合同能规避买卖担保协议无效的规定?
买房人逾期付款就构成根本违约?——分期付款背景下的买受人利益保护
计算房屋买卖中实际损失的时间点
虚假的二手房买卖如何认定?合同无效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对“如因房屋交易政策原因造成无法交易”的理解
当善意(或恶意)购买遇到无权处分,房屋买卖合同效力如何?谁能取得所有权?
警惕!买房人限购,卖房人违约
买房人没有违约,就一定能拿到房子?
《居间协议》未约定首付款支付时间且双方不能达成一致,即可解除合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二手房买卖中居间方居间成功的标志是什么?
“房屋买卖合同”指哪一版?
买房人明知自己不具有购房资格而购房,合同不能履行,居间方可否主张佣金?
二手房买卖定金合同中,按份共有人无权处分相关问题
不具备购房资格者购房失败,是否需要支付中介费?
中介有违法行为,就不能主张佣金了?
“沪九条”导致首付比例提高,买房人可否解除合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当房屋买卖遇到民间借贷——不同的担保,不同的后果
网签时是限购对象,合同一方就一定可以解除合同?
转按揭办不了,买房人要承担违约责任?
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买房人按约申请贷款,但未在约定的过户日前获银行批准,是否要承担违约责任?
房屋买卖中“阴阳合同”的效力及法律后果
以房产出资却未办理过户手续的法律后果
不履行或解除居间协议,居间补偿费如何支付?
为骗取银行贷款而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效力如何?法律后果如何?
买卖双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就要向中介全额支付佣金?
离婚父母一方出售未成年子女房屋的合同是否有效?
买房人在房屋被查封后拒付第三期房款是否构成违约?哪方享有合同解除权?
“限购令”导致卖房人买不到房,房屋买卖合同可否解除?
警惕!房屋在网签后被查封怎么办?
“二手房”的隐蔽质量瑕疵责任谁承担?
买房人嫌20%的违约金太少怎么办?买房人如何举证自己的实际损失数额?
房产中介在二手房买卖居间中有过错,要对受害者承担何种责任?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遭遇“限购令”,可解除合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买房人不知有限购令而签订《居间协议》,可否要求退还定金?
二手房买卖中的细节法律问题
二手房买卖中涉及的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相关问题
二手房买卖|转让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的协议是否有效?
房价疯涨,对居间合同中“不得绕开中介公司签约”约定的理解
房价疯涨,房屋买卖双方都应当知道何谓“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房价疯涨,违法建筑买卖合同是否有效?可否继续履行?
二手房买卖违约金|北京上海法院的规定及解读
北京上海深圳江苏法院关于二手房买卖的规定
房屋两次过户,但前一合同无效,所有权归谁?名义产权人可否请求原所有人迁出房屋?
房价疯涨,卖房人的权利如何保护?
房价疯涨,买房人怎么样才能把房子拿到手(过户到自己名下)?
房价疯涨专题:10个相关法律问题
聚焦房价飞涨法律纠纷:《购房意向书》、前后两份合同、法律适用
房价疯涨,违约泛滥,买房人应当知道的法律常识
房价飞涨背景下的违约与救济
转让划拨土地上所建房屋的合同是否有效?
以房地作抵押(部分房屋系他人所有)的效力如何?
立遗嘱后房屋发生动迁,遗嘱是否仍有效?
购房款主要由一方父母所付,离婚时房屋产权如何认定如何分割?
房屋登记制度不完善,房屋买卖关系是否存在如何确定?
是房屋买卖还是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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