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税能查出公安局能查到婚姻状况况吗

买房契税享优惠 税务部门可直接查婚姻状况
来源:新京报
作者:吴为
原标题:政解 | 买房契税享优惠 税务部门可直接查婚姻状况
  新京报快讯(记者 吴为)今日上午,记者从民政部2016年二季度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未来,在购买或出售家庭住房,满足条件可享受税收优惠的,将不再需要当事人出具相关证明或婚姻信息声明,而由税务部门与民政部门婚姻信息共享后,对纳税人婚姻信息进行查询。
  去年9月17日,民政部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除对涉台和本通知附件所列清单中列出的国家公证事项,仍可继续出具证明外,各地民政部门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民政部称,这是转变政府职能、方便群众办事创业和坚持依法行政。
  不过,新京报记者去年连续报道了民政部相关通知下发后,民政部门不再开具此类证明,而办事单位仍然要群众开具的情况。
  新京报日曾报道了北京市民佟女士在河北香河购房时,因无法向当地地税部门提供“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而不能享受首套房契税优惠一事。报道刊发后,河北省地税部门迅速下发了通知,要求在全省范围内不再要求群众在办理购房契税优惠时提供“单身证明”。
  近日,民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民政部门与税务部门合作开展婚姻登记信息共享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未来如工作需要,民政部门将向税务部门提供所查询的当事人婚姻登记类别、时间、配偶名称等信息。民政部社会事务司副司长刘涛介绍,婚姻登记信息与税务部门的共享,是民政部门落实国务院要求,让信息跑腿的具体举措。
  哪些情况需要了解居民婚姻信息?
  在民政部去年发文停办“婚姻登记记录”相关证明前后,记者走访发现,在北京,涉及贷款、买房、出国、迁户、申请廉租房等情况时,银行、住建、教育、公安等部门需要办事人开具此类证明。
  据民政部不完全统计,2013年全国29个省民政部门提供了841万份婚姻状况证明,占婚姻登记机关工作量的58.5%,超过了婚姻登记的工作量。
  如何让群众少跑腿,又能实现有相关法律依据的办事部门充分了解居民婚姻信息?民政部相关负责人于去年下发相关通知时表示,省级民政部门要完善本省(区、市)婚姻登记信息数据库,各级婚姻登记机关要加快纸质历史数据补录工作进度,为有法律法规依据的部门核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记录情况,提供有力支撑。
(责任编辑:钟庆辉 UN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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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主卖房发现被离婚 住房承诺表中关于婚姻状况被注明为离异
  房主卖房发现被离婚,住房承诺表中关于婚姻状况被注明为离异。“满五非唯一”房产变“满五唯一”,一审法院判决解除合同双方均上诉;税务部门已向警方报案
  昨日(22日)上午,“被离婚”的张先生与孙女士购房纠纷案在一中院二审开庭。双方就谁存在过错等焦点问题展开辩论。一中院供图
  出售名下“满五非唯一”房产的张先生发现,买主孙女士被免交了18万多元的个税,对此存疑的他拒绝履行房屋过户手续,被购房的孙女士告到法院,要求他履行合同。而后张先生以对方行为使自己承担法律风险为由提出反诉。
  此案一审期间,法院向税务部门调取孙女士缴税档案材料时发现,在房主张先生毫不知情的情况下,经中介人员操作,其婚姻状态变成了“离异”,其住房也因此变成“满五唯一”而免交税费,法院判决解除双方的购房合同,张先生与孙女士之后均提出上诉。
  昨日(22日)上午,此案在北京市一中院二审开庭审理,双方就彼此是否存在过错等焦点问题展开新一轮交锋。
  买房人免税 房主被“离婚”
  家住昌平区的张先生名下有位于东小口镇的房屋一套,妻子名下有位于昌平区的另外一套房屋。2015年初,因孩子上学需要,张先生准备换房,于是想出售自己名下的涉案房屋并另行购买一套东直门附近海运仓小区或香饵胡同重点学区房屋。
  2015年3月,在中介怡然居客公司的居间服务下,张先生与孙女士协商房屋交易事宜:由于张先生家庭名下有两套住房,属于“满五非唯一”(房产证出证5年非唯一住房、需缴纳个税),经中介公司工作人员核算,需要缴纳约18万元的个人所得税费。双方最终以134.5万元交易了房屋,并约定税费由孙女士承担。
  但在交易过程中,张先生发现购买自己这套“满五非唯一”住房的孙女士免交个税,于是感到疑惑的张先生要求孙女士与中介对此进行解释并拒绝履行房屋过户。
  此后张先生与孙女士互诉至法院。先行提起诉讼的孙女士认为张先生违约,要求法院判决继续履行合同;提起反诉的张先生则认为孙女士“不诚信”,其免税的行为使自己面临承担法律责任的风险,要求解除合同,孙女士支付违约金,怡然居客公司赔偿损失。
  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向税务部门调取了孙女士缴税的档案材料后发现,在房主张先生毫不知情的情况下,经中介人员操作,其婚姻状态变成了“离异”,其住房也因此变成“满五唯一”(房产证出证5年唯一住房、免征部分税费)。一审法院判决解除双方的购房合同,张先生与孙女士后均提起上诉。
  “满五非唯一”少交税近20万
  昨天上午此案二审在一中院开庭,张先生与妻子以及代理人出庭参与了庭审,孙女士则委托代理人出庭应诉。
  孙女士代理人要求法院撤销原审判决,发回重审或改判支持其诉讼请求;张先生则要求法院撤销原审中要求自己返还定金的判决,同时支持自己要求违约金和经济损失的诉讼请求。
  就该房屋交易的问题,北京市昌平区地方税务局出具了《关于张先生与孙女士二手房交易问题的说明》。地税局表示,经调查张先生和孙女士二手房交易存在三个问题:“阴阳合同”、少缴契税、未缴纳个人所得税。经计算,此次交易少缴税款共元。
  因此次交易环节提供资料涉嫌伪造离婚证这一情况,该局第二税务所已于2015年8月向公安机关报案,此案正在调查之中,目前没有进展。
  审理过程中,双方的焦点主要加重在彼此在该事件中是否存在过错的问题上,孙女士一方表示同意调解,而张先生则不接受调解。
  法院将择期对案件进行宣判。
  ■ 追访
  中介公司:操作“被离婚”职员已“失联”
  据房主张先生回忆,2015年4月,他到昌平区地税局第二税务所办理缴税、过户事宜时,孙女士及中介公司已经先到税务所且已经准备好全部资料,并让他在材料上签了名。
  在随后缴税办理过程中,张先生在税务窗口并未看到孙女士缴纳18万余元的个税,于是其询问情况。“她先是说打折,后在拿不出税票的情况下,中介公司又说对涉案房屋免税。”张先生表示,由于担心自己在交易中面临风险,他才坚持要一个合理的免税解释。同年6月,他经向税务机关查实,有人通过非法手段将涉案房屋办理成个税免税,孙女士少交了约18万元的个税。
  新京报记者了解到,一审法院经张先生申请,向昌平区地税局调取孙女士缴纳本次交易税费的档案材料中,包含有张先生的离婚证内页复印件一页以及售房人家庭唯一住房承诺表一页,上述两页材料的右下角处均有张先生本人签字。其中唯一住房承诺表中关于婚姻状况被注明为“离异”。
  从上述材料看,离异的张先生名下“满五非唯一”住房变成了“满五唯一”住房,税费被减免。
  张先生坚称,他交给怡然居客公司的材料中并没有离婚证复印件,唯一住房承诺表中“离异”二字也并非其本人书写。他认为,怡然居客公司与孙女士中的一方或者两方共同伪造了离婚证及唯一住房承诺表,并且可能让自己在受蒙蔽的情况下签了字。
  对此,孙女士表示自己对离婚的情况并不知情,自己只是根据税务机关开具的税票缴税,并不存在偷逃税款的行为。怡然居客公司认可张先生并没有提交过离婚证,事发后,办理此项交易的职员白某称孙女士因资金紧张,曾向其求助解决办法。
  怡然居客公司转述白某的说法称,白某介绍了一个声称能避税的朋友给孙女士,该人提出收取避税金额的一半作为报酬,孙女士考虑后同意。在缴税当天,孙女士告知张先生可以避税3万,张先生表示在不影响他的情况下可以配合,但缴完税后,张先生发现孙女士仅缴纳了契税而未缴纳个人所得税,就提出先核实情况后再过户。后张先生因担心未交个人所得税对其个人信用及后续买房事宜产生不良影响,房屋于是一直未能交易。
  怡然居客公司表示,事发后,公司已对白某作出辞退处理,目前已经无法联系。
  ■ 延展
  律师:中介公司需为过错担责
  华讯律师事务所主任张韬律师认为,现实的房产交易中,中介公司不仅仅促成双方交易,往往是深度参与交易,指导或者引导当事人的房屋交易,此时,如果房屋买卖合同被法院认定无效或者被撤销,中介对此有过错时,要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具体如下。
  如本案中属于中介未尽到合理的审查注意义务,如导致交易者权益受到损害时,受损的一方可以主张中介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
  如果中介帮助交易者以合法性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而进行的交易,比如逃税或者购房资格等方面的资质造假问题,中介对于守法方的损失需要与违法交易者承担连带责任。
  对于中介方的其他过错,是否承担责任,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但相对较多的情况是中介公司在违法交易一方不能承担责任时,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或者连带赔偿责任;但如果房产交易中,中介公司没有过错,则无需承担责任。
责任编辑:梁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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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中央主办 共青团中央网络影视中心承办 版权所有:中国青年网不动产登记出新规:办房证不再审查婚姻状况啦!不动产登记出新规:办房证不再审查婚姻状况啦!沉香艺文百家号今天,记者从徐州市不动产登记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我市不动产登记推出便民新举措:9月1日起,我市办理房产证不再审查婚姻状况;同时,办证速度大提速,实现5个工作日办结。随着新城区政务中心动产登记大厅正式启用,不动产登记率先启动&集成服务模式&。将房屋交易、税收、不动产登记放在一个大厅内,并进行合理布局,办证群众来到这个大厅,实实在在享受到了一站式服务,实现&五个工作日办结&,大大加快了办证速度,缩短了办证群众的等待时间。徐州市不动产登记局局长郝敬良介绍说:他们推出&一窗受理、集成服务&便民措施,一窗受理就是把房管、地税和国土3家联合办公,在一个窗口把交易的、税收的、登记的相关材料由我们登记人员一次接件受理。/让数据在后台跑腿,不让老百姓排队、跑腿。今年,徐州市不动产登记局和不动产登记交易服务中心基本整合到位,标志着我市的不动产登记工作开启新的篇章。本着依法依规、高效便民的服务宗旨,我市进一步精简登记受理材料,提升办证效率。自9月1日起,不动产登记将不再审查婚姻状况。那么,这是不是意味着,婚后房产如果只登记在夫妻中一方名下,就是一方所有呢?孙吉军 徐州市不动产登记交易服务中心主任:按照《婚姻法》婚姻存续期间共同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有。/我们在登记时只登记夫妻一方,但并不影响另一方隐形共有人的真正的存在。也就换句话说,无需添名,也是共有财产。此外,很多市民关注,如果办理了不动产登记,能否可以通过申请婚内&加名&来增加共有人呢?对此,徐州市不动产登记交易服务中心孙吉军主任也给出了明确的答复。孙吉军表示,对权属证书上记载如果仅是夫妻一方的名字,如果夫妻二人/认为需要增加共有人的名字,完全可以双方共同到我们登记机构进行变更登记。夫妻双方份额可以自由分配,也可以是各50%的共同拥有,也可以是按照份额、比例上进行约定。无线徐州全媒体记者戚蓓宁 贾亮编辑 悠然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百度立场。系作者授权百家号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沉香艺文百家号最近更新:简介:有趣,有料,有品味。作者最新文章相关文章“办理契税优惠无需婚姻证明”新政已落地_宁德网
“办理契税优惠无需婚姻证明”新政已落地
宁德市简化契税办理流程取消(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宁德网消息(记者 吴宁宁) 今后,办理家庭唯一普通住房契税优惠,不用提供婚姻证明啦!记者从市地税局获悉,这一新政目前已在宁德市落地施行。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布的《关于简化契税办理流程取消(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的公告》,纳税人在申请办理家庭唯一普通住房契税优惠时,无需提供原民政部门开具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同时,税务机关在受理纳税人家庭唯一普通住房契税优惠申请时,也应当做好纳税人家庭成员状况认定工作。如果纳税人为成年人,可以结合户口簿、结婚(离婚)证等信息判断其婚姻状况。无法做出判断的,可以要求其提供承诺书,就其申报的婚姻状况的真实性做出承诺。如果纳税人为未成年人,可结合户口簿等材料认定家庭成员状况。
&因为户口簿和结婚(离婚)证上的信息,有时无法准确展现出纳税人在购房时的婚姻状况,这时我们就会要求纳税人在减免税申请表上做一个简单的承诺,注明自己的婚姻状况。&市地税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那么,不用提供婚姻证明后,地税部门将通过哪些办法来核实纳税人的承诺内容?该负责人表示,首先,纳税人应当向地税部门提供真实可信的信息,地税部门接件后会按正规流程进行办理。但后期地税部门会通过审计、执法检查等办法,核实纳税人提供的信息,一旦发现信息有误将按税收征管法依法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这类纳税人提供虚假信息的内容将会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内,甚至会进入税收&黑名单&。
另外,记者了解到,根据宁德市目前的税收政策,市民购买家庭唯一普通住房,可享受的契税优惠为,面积在90-144平方米的,减半征收契税;而面积在90平方米及以下,交纳契税时税率降为按1%计算。家庭唯一普通住房的认定标准,则是户主、配偶、未成年子女名下只有一套住房。
责任编辑:叶朝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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