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派股票,2017总股本最小的股票有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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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欧派家居等3新股上市
来源:深圳商报
作者:钟国斌
  (603833,)、(603178,)、(300630,)等33月28日上市交易,证券代码分别为“603833”、“603178”、“300630”。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股本为41509万股,发行价50.08元,其中首次公开发行的4151万股今日起上市交易。
  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总股本为20000万股,发行价7.53元,其中首次公开发行的5000万股今日起上市交易。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总股本为万股,发行价11.49元,其中首次公开发行的3052.94万股今日起上市交易。
  分析表示,欧派家居知名度较高,属于细分行业龙头,公司基本面和业绩不错,预计该股上市后或有1倍到1.5倍左右涨幅。圣龙股份和普利制药均属于中盘股,行业前景均一般,但发行价均较低,预计圣龙股份和普利制药上市后或有2倍至3倍左右涨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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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入25.5232.00买入8.0511.80买入54.1461.00买入21.1024.40欧派股份603208发行总股本数量 申购上限7000股代码732208-闽南网
欧派股份603208发行总股本数量 申购上限7000股代码732208
来源:中国证券网
  根据交易所公告,江山欧派门业股份有限公司于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2,021万股,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1,3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股数的64.32%;网上初始发行数量721万股,占本次发行总股数的35.68%。公司本次发行价格为24.83元/股,市盈率为22.99倍。股票简称为&欧派股份&,股票代码为&603208&,网上申购代码为&732208&。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证券简称:欧派股份
  股票代码:603208
  申购代码:732208
  发行价格:24.83元/股
  顶格申购上限:7,000股
  顶格申购需配市值:7万元(沪市)
  申购时间:日
  缴款时间:日
  【公司简介】
  江山欧派门业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集研发、生产、销售、服务于一体的专业木门制造企业,是中国木门行业第一家上市公司,证券简称:欧派股份,证券代码:603208。公司位于&中国木门之都&&&中国江山。
  公司自创立以来,不断创新,追求卓越,与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浙江农林大学等林业知名高校合作成立了&木门研发中心&和&产学研基地&,依靠科技进步,已取得过200多项专利。公司自有两个大型制造基地,拥有国际一流的高自动化生产设备、检验仪器和标准化大型厂房,及完善的生活娱乐配套设施。
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18日至24日召开。
48小时点击排行榜603833:欧派家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_欧派家居(603833)_公告正文
603833:欧派家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公告日期: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白云区广花三路366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封卷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股)
本次发行的股票均为公司公开发行的新股,公司股东不公
开发售其持有的股份。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为不超过4,151
万股,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及实际情
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每股发行价格
预计发行日期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41,509.1112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本公司控股股东姚良松和股东姚良柏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人离职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2)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3)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上述(2)、(3)承诺不因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终止履行。
本公司股东姚良胜、王欢、胡旭辉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公司股东红星喜兆、天欧投资、中天基业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企业)在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公司股东刘莹(公司副董事长、总裁、行政总经理张金良之妻)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本人配偶张金良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本人配偶张金良离职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本人转让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50%;(2)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3)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上述(2)、(3)承诺不因张金良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终止履行。
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谭钦兴、杨耀兴、黄满祥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人离职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本人转让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50%;(2)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3)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上述(2)、(3)承诺不因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终止履行。
担任公司监事的股东钟华文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人离职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本人转让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50%。
本公司其他自然人股东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本人转让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50%。
上述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保荐人(主承销商)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和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内容全文,并应特别注意下列重大事项:
一、本次发行前未分配利润的处理
根据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发行人本次股票发行前的滚存
未分配利润,由本次股票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完成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日,公司召开了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延长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相关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将《公司上市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方案》的有效期自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延长24个月。
日,公司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再次审议通过
了《关于延长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相关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将《公司上市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方案》的有效期自该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延长12个月,该议案的有效期至日。
二、公司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价格承诺
本公司控股股东姚良松和股东姚良柏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本人离职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2)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3)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上述(2)、(3)承诺不因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终止履行。
本公司股东姚良胜、王欢、胡旭辉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公司股东红星喜兆、天欧投资、中天基业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企业)在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公司股东刘莹(公司副董事长、总裁、行政总经理张金良之妻)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本人配偶张金良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本人配偶张金良离职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本人转让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50%;(2)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3)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上述(2)、(3)承诺不因张金良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终止履行。
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谭钦兴、杨耀兴、黄满祥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本人离职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本人转让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50%;(2)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3)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上述(2)、(3)承诺不因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终止履行。
担任公司监事的股东钟华文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本人离职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本人转让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50%。
本公司其他自然人股东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本人转让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50%。
上述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三、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及相关方的承诺
(一)公司稳定股价的预案
为维护公司股票上市后股价的稳定,充分保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主要内容如下:
1、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
公司股票自上市之日起三年内,一旦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
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则启动稳定股价措施。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将相应进行调整。
2、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将综合采用多种方案稳定股价,包括但不限于:
(1)公司稳定股价的措施
当触发上述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时,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将通过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的交易方式回购公司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不低于上一年度经审计的可供分配利润的20%。
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预案后,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连续10个交易日超过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公司董事会可以作出决议终止回购股份事宜。
(2)公司控股股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稳定股价的措施
当触发前述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时,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应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积极配合并保证公司按照要求制定并启动稳定股价的预案。
1)公司控股股东将在符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通过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的交易方式增持公司社会公众股份,连续十二个月增持公司股份的数量不低于公司股份总数1%,但不超过2%。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方案公告后,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连续10个交易日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公司控股股东可以终止增持股份,增持计划完成后的六个月内将不出售本次所增持的股份。
2)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将在符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通过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资金不低于本人上一年度从公司领取收入的20%,但不高于60%。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方案公告后,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连续10个交易日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终止增持股份,增持计划完成后的六个月内将不出售本次所增持的股份。
3)公司的控股股东、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不因在股东大会审议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及方案实施期间,不再作为控股股东或职务变更、离职等情形而拒绝实施上述股价稳定的措施。
(3)公司、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上述增持或回购义务时,应按照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适用的监管规定履行其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提前公告具体实施方案。回购或增持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4)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三年内新聘任的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本预案并签署相关承诺。
(二)相关方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1、发行人的承诺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上市
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的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本公司的各项义务和责任;同时,本公司将敦促其他相关方严格按照《关于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的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其各项义务和责任。
2、控股股东姚良松的承诺
本人将严格按照欧派集团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上
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的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本人的各项义务和责任;同时,本人将敦促欧派集团及其他相关方严格按照《关于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的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其各项义务和责任。
3、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本人将严格按照欧派集团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上
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的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本人的各项义务和责任;同时,本人将敦促欧派集团及其他相关方严格按照《关于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的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其各项义务和责任。
日,公司召开了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延长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相关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将《关于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的有效期自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延长24个月。
日,公司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再次审议通过
了《关于延长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相关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将《关于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的有效期自该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延长12 个月,该议案的有效期至日。
四、发行人及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招股说明书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
(一)发行人的承诺
如公司招股说明书被相关监管机构认定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将按发行价格依法购回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具体程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办理。
如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格、投资者损失的范围认定、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和免责事由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法释[2003]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二)控股股东姚良松的承诺
如公司招股说明书被相关监管机构认定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依法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具体程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办理。
如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格、投资者损失的范围认定、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和免责事由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法释[2003]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三)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如公司招股说明书被相关监管机构认定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五、中介机构关于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诺:如因本保荐机构的过错(包括未能勤勉尽责、未能保持职业审慎等)而导致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买卖发行人股票时遭受实际损失(包括投资者的投资差额损失、投资差额损失部分的佣金和印花税等),在该等事实被司法机关认定后,本保荐机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法释[2003]2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与发行人及其他过错方向投资者依法承担损失赔偿责任,以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为进一步保护投资者权益,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诺: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审计机构、验资机构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诺: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所制作、出具的文件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发行人律师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承诺:信达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若信达未能依照法律法规及行业准则的要求勤勉尽责、存在过错致使信达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信达将依生效的仲裁裁决书或司法判决书赔偿投资者损失。
评估机构北京中天衡平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承诺:本公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所制作、出具的文件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六、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即期回报被摊薄的相关情况分析
(一)本次募集资金后即期回报分析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项目有一定的建设期和达产期,且D欧派‖品牌推广项目、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不直接产生效益。预计募集资金到位当年,除已进入达产期的项目将产生经济效益外,公司股东回报仍将通过现有业务产生的收入和利润来实现。报告期内公司业务经营稳定,预计2017年亦不会发生重大变化。按照本次发行4,151万股计算,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较2016年度将增加11.11%,预计募集资金到位当年,公司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稀释每股收益)受股本摊薄影响,相比上一年度将会有所下降,从而导致公司即期回报摊薄。
(二)公司应对本次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本公司采取以下措施来应对本次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但是需要提示投资者的是,制定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本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1、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
公司已根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健全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各专门委员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和高级管理层的管理结构,夯实了公司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的基础。未来几年,公司将进一步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加快项目建设周期,提升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
另外,公司将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设计更为合理的资金使用方案,合理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控制公司资金成本,节省财务费用支出。同时,公司也将继续加强企业内部控制,加强成本管理并强化预算执行监督,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控风险。
2、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围绕于主营业务,从现有业务出发,增强公司的经营能力。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争取募投项目早日达产并实现预期效益。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分为整体厨柜、整体衣柜、定制木门产品的产能扩充、D欧派‖品牌建设和信息系统升级改造三个部分,主要目的在于扩大产品产能,提高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以及增强公司信息化管理能力。随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都将得到进一步增强。
3、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为完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保护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下发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对公司上市后适用的《章程(草案)》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条款进行了相应规定。
公司股东大会已对上市后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事项进行了审议,强化对投资者的收益回报,建立了对股东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对利润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分别承诺将切实履行作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具体如下:
D1、本人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将严格遵守公司的预算管理,本人的任何职务消费行为均将在为履行本人职责之必须的范围内发生,并严格接受公司监督管理,避免浪费或超前消费。
3、本人不会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本人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将尽责促使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本人将尽责促使公司未来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如有)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人将尽最大努力促使公司填补即期回报的措施实现,将支持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的相关议案,并愿意投赞成票(如有投票权)。
本承诺出具日后,如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规定有其他要求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相关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四)保荐机构对发行人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针对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分别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发行人制定了具体的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分别对发行人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的承诺,相关承诺主体对违反承诺制定了处理机制。发行人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关于保护投资者权益的规定。
七、关于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对于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作出的公开承诺事项,相关责任主体均提出了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
(一)发行人相关约束措施
公司保证将严格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同时提出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如下:
如果公司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向公司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如果因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公司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等事项后10日内,公司将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投资者损失根据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二)控股股东相关约束措施
公司控股股东姚良松保证将严格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同时提出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如下:
如果本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向公司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如果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如果本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则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在本人履行完毕前述赔偿责任之前不得转让,同时公司有权扣减本人所获分配的现金分红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
本人在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公司若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承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约束措施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将严格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同时提出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如下:
如果本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向公司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本人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10日内,开始停止从公司领取薪酬,同时本
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有)不得转让,直至相关承诺履行完毕。
如果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八、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有两名,为控股股东姚良松和股东姚良柏,姚良松和
姚良柏就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分别出具承诺,具体如下:
1、本人拟长期持有公司股份;
2、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本人拟减持股份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份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
3、本人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4、本人减持公司股份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人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以下时除外;5、如果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人拟减持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指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公司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人每年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上一年度最后一个交易日登记在本人名下的股份总数的9%。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减资缩股等导致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变化的,则相应年度转让股份的基数做相应变更;
6、如果本人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7、如果本人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自本人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减持。
九、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公司在制定利润分配政策和具体方案时,应当重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长远发展,保持利润分配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公司利润分配可采用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相较于股票股利方式,公司应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结合公司现金流状况、业务成长性、每股净资产规模等因素,公司可以采用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原则上应在每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后进行一次现金分红,且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20%;公司存在以前年度未弥补亏损的,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弥补亏损后可分配利润的 20%;公司实施现金分红政策时,可以同时派发股票股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本公司详细的股利分配政策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四节股利分配政策”。
十、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经营状况及月业绩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生产、销售及采购等主要经营活动正常开展,没有明显迹象显示行业的景气指数已接近或处于顶峰,或已出现下滑趋势。
公司所处行业周期性与国民经济整体发展的周期一致,未出现可能对发行人未来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因素。
公司最近一期审计报告的审计截止日为 日。截至本招股
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产品、经营模式、主要供应商及客户的构成、税收政策方面均为未发生重大变化,亦未发生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
公司预计月营业收入区间为12.6亿元至13.2亿元,较2016
年一季度增长幅度为5%-10%之间。预计2017年一季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为0.47亿元至0.51亿元,较2016年一季度增长幅度为5%-10%之间;2017
年一季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0.47亿元至0.51亿
元,较2016年一季度增长幅度为5%-10%之间。预计2017年一季度经营情况
良好,与上年同期相比不存在业绩大幅下降的情形。(前述2017年一季度业绩
预测未经注册会计师审核)
十一、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D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
(一)房地产行业调控的风险
整体家居产品需求受住宅房地产市场销售量、商品房交收和二手房交易等因素影响。2010年以来,我国政府陆续出台了一系列包括土地、信贷等在内的房
地产宏观调控政策,有效调节了房地产市场的过热增长。2014年开始,国家房
地产政策更趋稳健,更关注民生保障及行业整体的健康发展,行业增速回归理性。
在国家政策的调控下,近年来我国房地产行业总体呈健康发展趋势。
整体家居行业主要定位于定制家具产品的个性化设计、规模化生产和标准化安装,属于家具行业新兴的细分领域,目前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市场容量较大,行业增速较快,短期内受房地产行业宏观调控、房地产市场波动及房地产投资增速下滑等因素的影响尚未明显显现。同时,整体家居产品的消费不局限于新建商品住宅的装修,还包括存量新房的一次装修、存量住宅的二次装修等。报告期内,公司销售收入分别473,105.08万元、554,473.79万元和702,194.73万元,销售收入一直保持稳定增长,国家对房地产行业的宏观调控和房地产市场的波动并未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但是,如果未来宏观调控、经济发展环境导致我国房地产市场持续低迷,整体家居行业仍将会受到一定的影响。因此,公司存在因房地产市场不景气导致业绩下滑的风险。
(二)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公司所在的整体家居行业属于新兴细分行业,逐步兴起不过20年左右的时
间。与传统家居行业相比,整体家居具有个性化设计、100%空间利用、美观时尚、环保节约、质量稳定、规模化生产等诸多优点。近些年来,随着我国城镇化发展、居民消费能力和绿色环保意识增强,国内整体家居行业开始持续快速发展,而公司在其中的整体厨柜领域一直保持行业龙头地位,并在整体衣柜、定制木门领域取得显着增长,在整体家居行业中具有较高的知名度与影响力。
由于整体家居行业市场前景广阔,已有部分传统家具制造企业转型整体家居市场,此外包括瓷砖、地板在内的不少企业亦看好整体家居行业的市场前景,纷纷涉足该行业,这些因素导致行业竞争将从起始的价格竞争进入到品牌、渠道、研发、服务、人才、管理等复合竞争层级上来,市场竞争的加剧可能导致行业平均利润率下降,从而影响未来公司的经营。
(三)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整体家居生产所需的原材料主要包括刨花板、中纤板、功能五金件、石英石板材及外购的部分电器。报告期内,公司直接材料成本占生产成本的比例分别为79.20%、78.12%和76.43%,直接材料价格对公司生产成本的影响较大。近年来,部分原材料价格存在一定的波动,若未来原材料采购价格发生剧烈波动,可能对公司经营产生负面影响。
(四)经销商管理风险
通过经销商专卖店销售是公司最主要的销售渠道,报告期内,公司通过经销商销售的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为85.21%、84.70%和85.47%。经销商专卖店销售模式有利于公司借助经销商的区域资源优势拓展营销网络,并对各级市场进行有效渗透、提高产品的市场占有率。截至日,公司在我国国内已发展经销商3,331家,由经销商开设的经营D欧派‖整体家居产品的专卖店为4,710家,公司与上述经销商签订年度区域合作协议,设定业绩目标,经销商通过自有销售终端销售本公司产品。
尽管公司与经销商建立了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且在与经销商签订的合作协议中约定了经销商的权利和义务,在形象设计、人员培训、产品定价等方面对经销商进行了统一管理。但若个别经销商未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进行产品的销售和服务,或经营活动有悖于公司品牌的经营宗旨,将会对公司的市场形象产生负面影响。同时,公司亦无法保证经销商能够在签订合作协议后完成约定的业绩目标,如果在合作协议到期时,经销商无法按计划完成业绩目标,公司的经营业绩将受到不利影响。
发行概况......2
发行人声明......5
重大事项提示......6
目录......22
第一节释义......26
第二节概览......33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33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34
三、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34
四、本次发行情况...... 36
五、募集资金用途...... 37
第三节本次发行概况......38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38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当事人......39
三、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中介机构的关系...... 42
四、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重要日期...... 42
第四节风险因素......43
一、市场风险......43
二、经营风险......45
三、经销商管理风险...... 47
四、募集资金投向风险...... 48
五、税收政策风险...... 49
六、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风险......51
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52
一、发行人概况......52
二、发行人改制重组情况...... 52
三、发行人股本结构的形成、变化及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55
四、历次验资情况...... 78
五、发行人组织结构...... 81
六、发行人分公司、控股子公司的简要情况...... 84
七、发起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102
八、发行人股本情况......111
九、发行人员工及其社会保障情况......113
十、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以及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133
第六节业务与技术......136
一、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变化情况...... 136
二、公司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136
三、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155
四、公司主营业务的具体情况......161
五、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情况......225
六、公司拥有特许经营权的情况......275
七、公司主要生产技术及研发情况......275
八、公司境外经营或拥有资产情况......281
九、公司主要产品和服务的质量控制情况...... 281
十、北京欧派、武汉欧派及南京欧派转让前后资产负债及经营业绩的情况............................................................................................................................. 289
第七节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299
一、发行人独立情况...... 299
二、同业竞争......305
三、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306
四、关联交易......318
五、《公司章程》对于关联交易的有关规定...... 336
六、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及独立董事意见...... 338
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关联交易的承诺................................................................................................................. 338
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占用资金的承诺......339
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340
一、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简介...... 340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持股情况......344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对外投资情况......346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一年从发行人及其关联企业领取收入的情况..................................................................................................................... 346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相互之间的亲属关系和兼职情况......347
六、公司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协议、承诺及其履行情况......348
七、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349
八、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变动情况......349
第九节公司治理......352
一、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352
二、最近三年违法违规情况......365
三、最近三年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情况...... 365
四、内部控制制度有效性的自我评估和鉴证意见......365
第十节财务会计信息......367
一、发行人最近三年的财务报表......367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合并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389
三、注册会计师审计意见...... 389
四、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前期差错...... 390
五、公司报告期内相关税收情况......418
六、分部信息......420
七、最近一年收购兼并情况......421
八、非经常性损益...... 421
九、发行人最近一年末的主要资产情况...... 423
十、发行人最近一年末的主要债项......425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所有者权益情况...... 426
十二、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财务指标......426
十三、发行人盈利预测报告披露情况...... 429
十四、资产评估情况...... 429
十五、历次验资情况...... 430
十六、报告期内会计报表附注中或有事项、期后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430第十一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432一、财务状况分析............................................................................................. 432
二、盈利能力分析...... 475
三、现金流量及重大资本支出分析......523
四、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未来趋势分析...... 527
五、公司未来分红回报规划......529
六、重大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与可比上市公司的较大差异比较...... 531
七、发行人重大担保、诉讼、其他或有事项和重大期后事项...... 531
八、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经营状况及月业绩预测...... 532
九、募集资金到位当年每股收益情况...... 532
第十二节业务发展目标......541
一、公司发展战略和主要目标......541
二、实现发展目标的具体计划......541
三、实施上述计划所依据的假设条件和面临的主要困难...... 543
四、上述业务发展计划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544
五、本次公开发行对公司实现未来发展计划的作用......544
第十三节募集资金运用......546
一、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运用概况......546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及发展战略之间的关系...... 548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介绍......550
四、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财务和经营状况的影响......617
第十四节股利分配政策......621
一、本次发行前的股利分配政策......621
二、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622
三、公司最近三年的股利分配情况......625
四、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政策...... 625
第十五节其他重要事项......627
一、信息披露和投资者服务的责任机构和相关人员......627
二、重要合同......627
三、对外担保情况...... 635
四、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事项...... 635
第十六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中介机构声明......638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638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639
三、发行人律师声明...... 640
四、审计机构声明...... 641
五、资产评估机构(中天衡平)声明...... 642
六、验资机构声明...... 644
七、复核验资机构声明...... 645
八、资产评估机构(中广信)声明......646
第十七节备查文件......647
一、备查文件......647
二、文件查阅地址、时间...... 647
第一节释义
在本招股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一、普通术语
本公司、公司、发行人、指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公司、欧派集团
广东欧派家居集团有限公司
欧派集团前身广州市康洁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欧派厨柜企业
广州欧派厨柜企业有限公司
广州欧派厨柜设备有限公司
广东欧派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欧派集成家居有限公司
广州市欧派卫浴有限公司
欧派(香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香港中辰国际有限公司
广州市奥维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天津欧派集成家居有限公司
江苏无锡欧派集成家居有限公司
广州欧派门业有限公司
清远欧派集成家居有限公司
欧派联合(天津)家居销售有限公司
广州欧派墙饰有限公司
广州欧派商用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意大利铂尼
铂尼家居有限公司
广州欧派创意家居设计有限公司
成都欧派智能家居有限公司
欧尔本投资
广州欧尔本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广州绿海医疗器械保健品有限公司
北京欧派厨柜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北京高氏
橱柜有限公司
广东欧派家居南京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南京
家爱派家居有限公司
武汉欧派家居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武汉家爱
派家居有限公司
广州航铝铝业有限公司
广州铂金装饰有限公司
科宝?博洛尼
博洛尼家居用品(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志邦厨柜股份有限公司
厦门金牌厨柜股份有限公司
红星喜兆投资有限公司
赣州天欧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北京中天基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Metro ParticleCo.,Ltd,泰国公司,刨花板
等木质类板材制造商
JuliusBlumGmbH,奥地利公司,家具五金
配件制造商
RehauTradingCo.,Ltd,德国公司,聚合物
产品制造商
Blue-vent PteLtd,新加坡公司,工业除尘
系统的设计开发及工业除尘设备的制造商
Altendorf Machinery
Manufacturing Co.
Ltd.,德国公司,木工机械制造商
HomagHolzbearbeitungssystemeGmbH,
德国公司,木工机械制造商
Makor s.r.l.,意大利公司,家具线条类产品
的涂装、金属框架制造商
CeflaSocietà'Cooperativa,意大利公司,
木材涂装设备制造商
南通路捷机械有限公司
广州市铁哥木材加工机械有限公司
青岛威尔特自动化设备技术有限公司
上海秋林机械有限公司
石家庄灿高高频机械有限公司
潍坊永泰木工机械有限公司
东莞市晋诚机械有限公司
江山欧派门业股份有限公司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由政府组织、农民自愿
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
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保障农村居民年
老时的基本生活为目的,建立个人缴费、集
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模式
日十一届人大第四次会议审
议批准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
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现行的《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经发行人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章程(草案)》
通过并将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后正式生效的《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草案)》
发行人本次拟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不超过
5,000 万人民币普通股,公司股东不公开发
售其原持有的股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中国证监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
保荐机构、保荐人、主承指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销商、国泰君安证券
信达、发行人律师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正中珠江、发行人会计师指
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广东数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北京中天衡平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北京恒信德律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广东中广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014年、2015年、2016年
报告期期末
中国境内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票
人民币元、万元
二、专业术语
结合消费者个性化需求,对厨柜、衣柜、木
门、浴室洁具、配饰等家居产品进行统筹配
置与合理安排,以达到居室空间结构、色彩、
功能协调统一的家居产品组合
结合厨房空间结构与消费者个性化需求,将
厨柜柜体、台面、厨房电器及其他功能部件
统筹配置形成的成套厨柜产品
结合居室空间结构与消费者个性化需求,将
板材、推拉门、玻璃、射灯及其他功能部件
统筹配置形成的成套衣柜产品
结合浴室空间结构与消费者个性化需求,将
卫浴洁具、浴室家具、龙头、瓷砖及其他功
能配件统筹配置形成的成套卫浴产品
结合居室环境与消费者个性化需求,就门板
的材质、造型、尺寸、颜色、配饰等进行个
性化搭配与设计的定制化木门产品
将木材等原材料切削成一定规格的碎片,经
过干燥,拌以胶黏剂、硬化剂、防水剂,在
一定温度下压制而成的一种人造板材
又称中密度纤维板,以木质纤维或者其他植
物纤维为原料,经打碎、纤维分离、干燥后
施加脲醛树脂或其他适用的胶黏剂,热压后
形成的人造板材
一种置于地面与柜体相交处的构造件,用于
遮盖地面与柜体的接缝
一种在整体家居产品中用于连接相交构件的
一种由程序控制的自动化机床
一种板材切割装置,可以实现校准定位,四
自动化设备、自动定位自动送料装置,人机
电子板材开料锯
一体化操作,工人输入开料所需的尺寸数据
后,机器自动运行,对板材进行精准裁切
一种四端封边的防尘装置
一种锯切木料快捷精准的装置,主要结构是
滑动台、横档尺、溜板座、主锯、槽锯等
一种钻孔装置,依据钻削孔径的大小及板质
硬度,调整气流节流量选择钻削速度与深度
利用按一定间距架设在固定支架上的若干个
辊子来输送成件物品的输送机,分无动力和
动力两种类型
对一些不平整、厚度不均、不符合工艺要求
的材料,通过砂布、砂轮、砂纸等物理去除
方式,使物体光滑平整、厚度均匀的器械
对厨柜、木门等板材边缘进行打磨的装置
将加热塑化的PVC、PE、PP、PET等热塑
性塑料卷材吸制成各种形状的真空罩,贴附
于各种形状产品表面的装置
即用水晶板粘附其他板材包覆胶水,水晶板
是PVC材料制作而成的板材,用水晶板粘附
在其他板材上方,使板材更加耐热、耐寒、
耐强酸、抗冲击、抗老化
一种木工机床类的刨床产品,主要用于加工
木方、木板、装饰木线条、木地板等木制品,
对木材的上下及侧面进行抛光处理
指甲醛释放限量等级,E0标准的甲醛释放量
≤0.5mg/L
用ABS树脂制成的封边条,不掺杂碳酸钙,
修边后透亮光滑
甲骨文公司的一款关系数据库管理系统
物料清单,指产品所需要的零部件的清单及
组成结构,即生产一件产品所需的子零件及
其产品中零件数量的完全组合
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
办公自动化系统
一款为销售前端店面管理、订单传递等提供
规范流程的管理系统
一款面向制造企业车间执行层的生产信息化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本招股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存在差异。
第二节概览
本概览仅对招股说明书全文作扼要提示。投资者做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OppeinHomeGroupInc.
373,581,112元
法定代表人
广州市白云区广花三路366号
主营经营项目:家具制造业。
一般经营项目:木质家具制造;竹、藤家具制造;金属家具制造;
塑料家具制造;其他家具制造;锯材加工;木片加工;单板加工;
其他木材加工;家具批发;家具设计服务;家具安装;家具和相关
物品修理;家具零售;家用厨房电器具制造;厨房用具及日用杂品
零售;厨房设备及厨房用品批发;家用电器批发;日用电器修理;
家居饰品批发;建材、装饰材料批发;室内装饰、设计;商品批发
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
外);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家用制冷
电器具制造;家用空气调节器制造;家用通风电器具制造;家用清
洁卫生电器具制造;家用美容、保健电器具制造;家用电力器具专
用配件制造;其他家用电力器具制造;燃气、太阳能及类似能源家
用器具制造;其他非电力家用器具制造;电光源制造;照明灯具制
造;灯用电器附件及其他照明器具制造;床上用品制造;毛巾类制
品制造;窗帘、布艺类产品制造;木门窗、楼梯制造;地板制造;
其他仓储业(不含原油、成品油仓储、燃气仓储、危险品仓储);
装卸搬运;道路货物运输代理;打包、装卸、运输全套服务代理;
物流代理服务;仓储代理服务;建筑用石加工;人造超硬材料制造;
机用磨石、抛光石制造;超硬材料磨具制造;卫生盥洗设备及用具
批发;灯具、装饰物品批发;化工产品批发(危险化学品除外);
化工产品零售(危险化学品除外);金属制厨房用器具制造;商业、
饮食、服务专用设备制造;灯具零售;卫生洁具零售;专用设备销
售;软件服务;软件批发;软件零售;软件测试服务;软件开发;
日用灯具零售;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
项目除外;涉及许可经营的产品需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二)发行人设立情况
本公司由欧派有限于日整体变更设立,《企业法人营业执
照》编号为,整体变更设立时注册资本为32,000万元。
(三)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整体厨柜、整体衣柜、整体卫浴和定制木门等定制化整体家居产品的个性化设计、研发、生产、销售和安装服务。公司在整体厨柜领域一直保持行业龙头地位,并在整体衣柜、定制木门领域取得显着增长,在整体家居行业中具有较高的知名度与影响力。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
姚良松直接持有公司77.09%的股权,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姚良松的具体情
况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一、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简介”之“(一)董事会成员”。
三、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554,842.75
392,767.34
346,648.45
266,557.05
198,898.62
189,628.60
股东权益合计
288,285.71
193,868.72
157,019.8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288,204.55
193,225.06
156,307.09
少数股东权益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713,413.06
560,708.97
475,108.00
106,772.92
112,185.43
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归属于少数股东净利润
(三)主要财务指标
流动比率(倍)
速动比率(倍)
母公司资产负债率
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率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和矿业
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存货周转率(次)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130,063.53
利息保障倍数(倍)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元)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
净资产(元)
四、本次发行情况
发行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股)
本次计划发行数量为不超过4,151万股,均为公司公开发行的新股,公
司股东不公开发售其原持有的股份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其与主承销商参考通过向询价对象初步询
价确定的发行价格区间并综合考虑公司的募集资金计划、公司业绩、可
发行价格的确定
比公司估值水平及市场情况等因素确定发行价格;或采用中国证监会认
可的其他定价方式
募集资金总额
约20.79亿元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以及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等
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
式,或中国证监会要求或认可的其他方式(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对相关发行方式有所调整,亦随之调整)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五、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成功后,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使用项目
计划投资金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
广州年产15万套厨柜生产线建设项目
天津年产15万套厨柜生产线建设项目
广州年产30万套衣柜生产线建设项目
无锡生产基地(一期)建设项目
年产60万樘木门生产线建设项目
“欧派”品牌推广项目
信息化系统技术改造项目
233,015.16
199,132.08
若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上述全部项目投资需要,资金缺口由公司自筹解
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详细情况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
第三节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发行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股)
本次计划发行数量为不超过4,151万股,均为公司公开发行的新股,
公司股东不公开发售其原持有的股份。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其与主承销商参考通过向询价对象初
步询价确定的发行价格区间综合考虑公司的募集资金计划、公司业
每股发行价格
绩、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及市场情况等因素确定发行价格;或采用中国
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定价方式。
发行市盈率
22.99倍(按发行后每股收益为基础计算)
发行后每股收益
2.1781元(根据日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
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7.71元(按截至日经审计的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资
产除以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11.74元(按本次发行后净资产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其中净资产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按本公司截至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和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之和计算)
发行市净率
4.26倍(按发行后每股净资产为基础计算)
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
的方式,或中国证监会要求或认可的其他方式(如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对相关发行方式有所调整,亦随之调整)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以及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
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预计募集资金
本次发行预计募集资金总额20.79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预计募集资
金净额19.91亿元
费用总额8,750万元,其中:
承销费用7,300万元
保荐费用200万元
发行费用概算
审计、验资费用480万元
律师费用160万元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500万元
股份登记费、上市初费、材料印刷费及摇号费等110万元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当事人
(一)发行人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广州市白云区广花三路366号
杨耀兴、欧盈盈、梁韵婷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保荐代表人:
郭威、张力
项目联系人:
杜昱、许磊、彭桂钊、强强、刘雨晴、张敖、夏祺、
(三)律师事务所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
福田区深南大道4019号航天大厦24层
经办律师:
任宝明、麻云燕、陈锦屏、蒋丹湄
(四)审计机构
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蒋洪峰
注册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房
经办注册会计师:
王韶华、冯军
(五)资产评估机构
北京中天衡平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华远北街2号通港大厦708室
经办注册评估师:
吕健、陈扬
(六)验资机构、复核验资机构
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蒋洪峰
注册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房
经办注册会计师:
王韶华、洪文伟
(七)股票登记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6楼
(八)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证券大厦
(九)保荐人(主承销商)收款银行
收款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中介机构的关系
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
四、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重要日期
初步询价时间:
定价公告刊登日期:
网上、网下申购日期:
网上、网下缴款日期:
预计股票上市日期:
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后本公司将尽快申请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第四节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时,除本招股说明书提供的其他各项资料外,应特别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下述风险因素是根据重要性原则和可能影响投资决策的程度大小排序,但该排序并不表示风险因素依次发生。发行人提请投资者仔细阅读本节全文。
一、市场风险
(一)房地产行业调控的风险
整体家居产品需求受住宅房地产市场销售量、商品房交收和二手房交易等因素影响。2010年以来,我国政府陆续出台了一系列包括土地、信贷等在内的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有效调节了房地产市场的过热增长。2014年开始,国家房地产政策更趋稳健,更关注民生保障及行业整体的健康发展,行业增速回归理性。
在国家政策的调控下,近年来我国房地产行业总体呈健康发展趋势。
整体家居行业主要定位于定制家具产品的个性化设计、规模化生产和标准化安装,属于家具行业新兴的细分领域,目前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市场容量较大,行业增速较快,短期内受房地产行业宏观调控、房地产市场波动及房地产投资增速下滑等因素的影响尚未明显显现。同时,整体家居产品的消费不局限于新建商品住宅的装修,还包括存量新房的一次装修、存量住宅的二次装修等。报告期内,公司销售收入分别为473,105.08万元、554,473.79万元和702,194.73万元,销售收入一直保持稳定增长,国家对房地产行业的宏观调控和房地产市场的波动并未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但是,如果未来宏观调控、经济发展环境导致我国房地产市场持续低迷,整体家居行业仍将会受到一定的影响。因此,公司存在因房地产市场不景气导致业绩下滑的风险。
(二)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公司所在的整体家居行业属于新兴细分行业,逐步兴起不过20年左右的时
间。与传统家居行业相比,整体家居具有个性化设计、100%空间利用、美观时尚、环保节约、质量稳定、规模化生产等诸多优点。近些年来,随着我国城镇化发展、居民消费能力和绿色环保意识增强,国内整体家居行业开始持续快速发展,而公司在其中的整体厨柜领域一直保持行业龙头地位,并在整体衣柜、定制木门领域取得显着增长,在整体家居行业中具有较高的知名度与影响力。
由于整体家居行业市场前景广阔,已有部分传统家具制造企业转型整体家居市场,此外包括瓷砖、地板在内的不少企业亦看好整体家居行业的市场前景,纷纷涉足该行业,这些因素导致行业竞争将从初始的价格竞争进入到品牌、渠道、研发、服务、人才、管理等复合竞争层级上来,市场竞争的加剧可能导致行业平均利润率下降,从而影响未来公司的经营。
(三)品牌、产品设计被仿冒的风险
品牌是消费者购买整体家居产品的重要影响因素。公司先后获得“广东省名牌产品”、“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厨房家具20年突出贡献奖”等殊荣,“欧派”品牌在国内整体家居市场上已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若市场上某些不法厂商仿冒“欧派”进行非法生产销售,将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
同时,国内中小型整体家居定制企业在产品研发与创新方面的基础较为薄弱,模仿抄袭成为部分中小型整体家居定制企业研发设计的主要手段,尽管公司积极采取多种措施保护自主知识产权,但仍无法及时获取所有侵权信息,如果未来公司产品被大量仿冒,将会影响公司的品牌形象及消费者对公司产品的消费意愿。另外,若公司品牌、注册商标等权益受到侵犯,公司将会依照法律途径进行维权,以保护本公司的合法权益,公司的维权行为可能需要耗费公司一定的财力、物力,从而可能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四)公司品牌、注册商标被侵权、侵害的风险
公司自1997年5月起至今一直在企业名称中使用D欧派‖作为字号,D欧派‖
品牌和以D欧派‖、DOPPEIN‖为主的注册商标为公司最重要的无形资产之一,代表着公司信誉、形象及产品质量。若上述品牌或注册商标受到他人的侵权或侵害,将会对公司品牌形象及公司产品的市场销售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一直积极采取多种措施保护公司品牌和商标。2009年4月,公司名下
的D欧派‖商标被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认定为D中国驰名商标‖,目前,公司已取得在整体厨柜、整体衣柜、整体卫浴等产品中D欧派‖、DOPPEIN‖字样的商标专有权,在定制木门产品中取得D欧铂恩‖、D欧铂尼‖及DOPPEIN‖字样的商标专有权,公司在上述主营业务领域中使用对应的商标不存在法律风险且受法律保护。报告期内,公司存在与江山欧派有关的商标行政诉讼案件,该等商标行政诉讼主要在定制木门业务领域,定制木门业务非本公司的主要收入和利润来源,相关商标行政诉讼案件对公司生产经营及未来发展不存在重大影响。但是,若因他人的经营活动致使公司的D欧派‖品牌价值遭受损害,则公司的经营业绩仍存在因品牌价值遭受损害而受到不利影响的风险。
二、经营风险
(一)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整体家居生产所需的原材料主要包括刨花板、中纤板、石英石板材、外购的部分电器及功能五金件等。报告期内,公司直接材料成本占生产成本的比例分别为79.20%、78.12%和76.43%,直接材料价格对公司生产成本的影响较大。近年来,部分原材料价格存在一定的波动,若未来原材料采购价格发生剧烈波动,可能对公司经营产生负面影响。
(二)劳动力成本上升风险
近年来,劳动力成本上升已成为我国经济发展中的一个重要特征,也成为我国众多制造型企业面临的共同难题。整体家居行业属于劳动相对较密集的行业,劳动力成本在生产成本中所占比重较大,劳动力成本的不断提高势必会对整体家居行业造成不利影响。报告期内,公司劳动力成本占生产成本的比重分别为10.55%、11.22%和 12.08%,呈持续上升趋势,尽管公司通过加强内部管理、
引进先进机器设备、提高生产自动化水平等方式来控制劳动力成本的上升,但未来如果劳动力成本增幅过快,公司将面临劳动力成本上升导致盈利能力下降的风险。
(三)人力资源风险
整体家居行业正步入快速成长阶段,由于行业发展时间不长,行业积累的人才已远远不能满足行业快速发展的需要,人才的吸纳、积累与培养将成为行业快速发展过程中面临的关键问题。
尽管公司一直坚持打造行业人才培养摇篮的理念,并培养出一批业务能力、管理能力出众的骨干型人才,但行业内竞争企业激烈的人才争夺策略,已开始对公司的人才优势构成威胁。如果未来公司在人员管理、业务培训、人才梯队建设等方面不能适应公司快速发展的需要,公司的经营扩张将受到不利影响。
(四)租赁物业的风险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存在权属瑕疵的租赁房产用途为仓库及辅助性产品的生产用房,另有部分广州直营店、员工宿舍的出租方未取得房屋产权证书,该等房产建筑面积合计108,477.04平方米,公司自有及租赁房产的面积合计1,055,436.03平方米,存在权属瑕疵的租赁房产面积占比为10.28%。
若上述房产不能继续租赁,公司需寻找替代房产,搬迁和重新租赁场地可能会增加公司的经营成本,从而对公司盈利能力构成不利影响。但该部分权属瑕疵房产不属于公司的主要生产经营场所,因此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构成实质性障碍。同时,随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清远基地的建成,公司权属规范的自有房产面积将大幅增加,租赁房产需求会有所减少,瑕疵房产面积占比将明显降低。
针对上述租赁的瑕疵房产,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姚良松承诺:“在租赁期限内,若欧派集团或其下属子公司承租的房屋产生相关权属争议、整体规划拆除、行政处罚或其他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形,导致欧派集团或其下属子公司无法继续正常使用该等房屋或遭受损失,本人将承担欧派集团或下属子公司因此所致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进行诉讼或仲裁、停产或停业、寻找替代场所、搬迁或因被处罚所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五)产品销售季节性波动风险
受国家节假日安排、区域气候及风俗习惯等因素影响,国内整体家居产品的销售旺季一般在下半年。2014年、2015年和2016年,公司下半年主营业务收入占全年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9.94%、58.71%和59.73%,尽管公司鼓励和引导各地经销商采取广告宣传、降价促销等方式来提高产品在淡季的销售量,但仍无法避免公司产品销售的季节性波动,并对公司劳动力安排、存货管理、订单处理以及销售收入和现金流量稳定性产生一定的影响。
(六)产品质量风险
公司一直视产品质量为企业发展的基石,公司生产技术先进,工艺流程完善,质控标准严格,质控措施完备,产品出厂前均经过严格的质量检验,但这无法完全排除产品使用后发生质量问题的可能性。产品一旦发生质量问题,即便在非公司责任的情况下,消费者也可能与公司产生权益纠纷,这对公司产品未来的美誉度和信任度构成潜在风险,进而可能对公司产品的市场销售造成不利影响。
三、经销商管理风险
通过经销商专卖店销售是公司最主要的销售渠道,报告期内,公司通过经销商销售的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为85.21%、84.70%和85.47%。经销商专卖店销售模式有利于公司借助经销商的区域资源优势拓展营销网络,并对各级市场进行有效渗透、提高产品的市场占有率。截至日,公司在我国国内已发展经销商3,331家,由经销商开设的经营D欧派‖整体家居产品的专卖店为4,710家,公司与上述经销商签订年度区域合作协议,设定业绩目标,经销商通过自有销售终端销售本公司产品。
尽管公司与经销商建立了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且在与经销商签订的合作协议中约定了经销商的权利和义务,在形象设计、人员培训、产品定价等方面对经销商进行了统一管理。但若个别经销商未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进行产品的销售和服务,或经营活动有悖于公司品牌的经营宗旨,将会对公司的市场形象产生负面影响。同时,公司亦无法保证经销商能够在签订合作协议后完成约定的业绩目标,如果在合作协议到期时,经销商无法按计划完成业绩目标,公司的经营业绩将受到不利影响。
四、募集资金投向风险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产能不能及时消化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产后,公司整体厨柜产能将由2016年的50万套/
年提升至80万套/年,整体衣柜产能将由2016年的73万套/年提升至108万套
/年,定制木门产能将由2016年的15万樘/年提升至75万樘/年,公司各类产品
的产能扩张幅度较大,这对公司市场开拓能力的要求将大幅提高。如果公司的市场开拓速度跟不上新增产能,或是市场容量增长速度低于预期,公司将面临募投项目新增产能不能及时消化,产能利用率下降的风险。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能达到预期收益风险
基于当前宏观经济情况、市场环境、技术发展趋势及本公司现有技术基础与实际经营状况等因素,公司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充分的可行性研究论证,并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进行了审慎测算,认为该等募投项目收益良好,可行性强。但未来如果我国宏观经济运行出现较大波动,或整体家居行业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将会对募投项目的投资回报和预期收益产生不利影响。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风险
公司拥有丰富的项目建设经验,并已制定了详实的项目建设计划和严格的项目工程质量、进度以及费用控制方案,力争早日完成项目建设并投入使用以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但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会受到诸如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市场环境、技术力量、资金投入、企业自身管理水平等外在与内在因素的影响,导致项目的实施条件发生变化而无法如期完成。因此,公司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能如期完成,从而影响公司经营业绩的风险。
(四)固定资产折旧大幅增加引致业绩下滑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共计233,015.16万元,其中,公司新增固定资
产185,526.69万元,项目达产后,公司每年新增折旧为14,998.29万元。如果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能如期顺利达产,或者达产后市场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将面临销售收入增长不能消化每年新增折旧及摊销费用而导致公司业绩下滑的风险。
(五)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净利润分别为 38,539.63万元、48,289.90 万元和
94,340.74 万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28.12%、28.44%和39.45%。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净资产将显着增加,鉴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获得收益需要一定的时间,如果公司净利润增长速度低于同期净资产增长速度,则可能导致净资产收益率较以前年度有所下降。
五、税收政策风险
(一)欧派集团的税收优惠情况
公司于2011年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粤科高字〔2012〕47号),根据
2008 年开始施行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公司
年将减按15%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联合出具的《关于公布广东省2014年第一、二批通过复审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粤科高字【2015】31号)及公司新获得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
书编号:GF),公司已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公司
年将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截至日,公司持有的编号为GF的《高新
技术企业证书》已经到期。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相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复审工作正在办理中,在复审期间公司暂按15%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二)欧派集成的税收优惠情况
公司下属子公司欧派集成系日成立的中外合资企业,经广州
市白云区国家税务局《减、免税批准通知书》(穗云国税五减[号)的
批准,2008年度和2009年度免征企业所得税,2010年度至2012年度减半按
12.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2013年起按2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欧派集成于2014年7月提交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资料。根据广东省科学
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联合出具的《关于公布广东省2014年第一、二批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粤科高字【2015】30号)及欧派集成获得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欧派集成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申请已获得审核通过,欧派集成年度将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截至日,欧派集成持有的编号为GR的《高
新技术企业证书》已经到期。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相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复审工作正在办理中,在复审期间欧派集成暂按15%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三)天津欧派的税收优惠情况
日,经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国
家税务局、天津市地方税务局批准,天津欧派获得证书编号为
GR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为三年。天津欧派已就该
税收优惠事宜在天津市静海区国家税务局第一税务所办理备案登记。
年享受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
报告期内,公司因上述政策享受税收优惠的金额分别为 4,261.76 万元、
4,730.48万元和10,188.28万元,占当期净利润比例分别为11.06%、9.80%和
10.81%。若未来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发生较大变化,公司的利润水平将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六、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风险
本次发行前,姚良松持有公司77.09%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预计本次发行后,姚良松仍处于绝对控股地位。此外,姚良松在公司任董事长,若其利用对公司的控制地位,通过行使表决权及管理职能对公司的人事、经营管理和财务决策等予以不当控制,可能对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造成不利影响。
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OppeinHomeGroupInc.
373,581,112元
法定代表人
广州市白云区广花三路366号
互联网网址
www.oppein.com
二、发行人改制重组情况
(一)设立方式
本公司系欧派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日,欧
派有限股东姚良松、姚良柏共同签署《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同日,欧派有限召开股东会会议,同意将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正中珠江出具的广会所审字【2013】第号《审计报告》审定的截至日母公司的净资产568,173,282.13元,按1:0.5632的比例折合股份总额320,000,000股。日,正中珠江出具了广会所验字【2013】第号《验资报告》,对上述出资进行了审验。
日,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法核准欧派有限整体变更为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事项,并核发编号为的《企业法人营
业执照》。
(二)发起人
本公司发起人为姚良松、姚良柏,本公司设立时的股本结构如下:
发起人名称
出资额(元)
股份数(股)
持股比例(%)
288,000,000
288,000,000
32,000,000
32,000,000
320,000,000
320,000,000
上述发起人中,姚良松为姚良柏的长兄,两人的基本情况请参见本节之“七、发起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一)发起人”。
(三)股份公司设立前后,主要发起人拥有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发起人是姚良松和姚良柏,股份公司设立前后,发起人拥有的主要资产和从事的主要业务未发生变化。
股份公司设立前,公司实际控制人姚良松拥有的主要资产除持有欧派有限的股权外,还持有绿海医疗 90%的股权,绿海医疗详细情况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三、关联方及关联关系”之“(四)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和参股公司”。股份公司设立后,姚良松将绿海医疗90%的股权进行了转让。
股份公司设立前,姚良柏拥有的主要资产除持有欧派有限的股权外,直接持有绿海医疗10%的股权,直接持有香港中辰100%的股权,并通过香港中辰间接持有欧派集成 30%的股权,香港中辰详细情况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三、关联方及关联关系”之“(八)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公司”,欧派集成详细情况请参见本节之“六发行人分公司、控股子公司的简要情况”之“(二)控股子公司”。股份公司设立后,欧派集团通过全资子公司香港欧派向香港中辰收购了其持有的欧派集成 30%的股权,同时,姚良柏将绿海医疗10%的股权进行了转让。
(四)股份公司成立前后,发行人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
发行人由欧派有限整体变更设立,改制前原企业的所有资产和业务全部进入了股份公司。公司继承了欧派有限的全部资产和负债。改制前后,公司的主营业务均为整体厨柜、整体衣柜、整体卫浴、定制木门等整体家居产品的个性化定制和设计安装服务,改制前后公司拥有的主要资产和从事的主要业务未发生变化。
(五)股份公司成立前后,发行人业务流程情况
发行人系由欧派有限整体变更设立,改制前后业务流程没有发生变化。发行人主要业务流程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业务与技术”之“四、公司主营业务的具体情况”。
(六)股份公司成立以来,在生产经营方面与主要发起人的关联关系及演变情况
具体情况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四、关联交易”。
(七)发行人出资资产的产权变更手续办理情况
发行人系由欧派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公司。欧派有限的所有资产、业务、人员和债权、债务均由发行人承继。公司绝大部分土地、房屋、商标等权属已变更至欧派集团名下。
三、发行人股本结构的形成、变化及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一)发行人股本结构的形成及变化
1、1994年7月,欧派集团前身康洁厨房设立
日,胡旭辉、姚良柏签订《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约
定股东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及股东的权利和义务,法定代表人为胡旭辉。日,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审计师事务所出具了穗开审事验字(94)第69 号《企业法人验资证明书》,对康洁厨房办理登记注册的注册资金的真实性进行验证,确认康洁厨房注册资本为50万元,均为现金出资。
1994年 7月1日,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康洁厨房设立,并颁发穗
SII000308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康洁厨房设立时的股权结构为:
注册资本(万元)
实收资本(万元)
康洁厨房的设立履行了股东共同制定章程、验资和工商登记等法定程序,其设立履行了必备的法律程序。
2、1997年5月,康洁厨房注册资本增至150万元,变更公司名称及法定
代表人、执行董事、监事
日,康洁厨房股东胡旭辉、姚良柏与姚良松签订《增资协议
书》,约定由姚良松增加注册资本100万元,增加公司注册资本至150万元;
康洁厨房股东同时约定变更公司名称为广州欧派厨柜设备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姚良松,并由其担任欧派厨柜执行董事,姚良柏、胡旭辉任监事。
日,天河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穗天师验字(97)0198号《验
资报告》,对本次增资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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