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已经长大结婚了房子过户给儿子卖了钱不给儿子

妈妈出钱给儿子买房子 不赡养妈妈儿子得还钱(图)_网易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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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不赡养我,还我买房钱!袁野绘
  沈阳日报讯(记者周贤忠)余老太太有八名子女,手里还有30多万元存款,可却落到了为赡养要和儿子打官司的地步。原来余老太太把存款都给了其中一个儿子买房子,但却遭遇赡养危机,她一气之下要打官司要回钱款。12月15日,市法院判决支持了老人的维权行动,因为如果受赠人未履行约定义务,附义务的赠与行为可撤销。
  母帮儿 出钱买房子
  余老太太有八名子女,2006年她的房子拆迁后,得到拆迁款30余万元。余老太太没有再买房只租房居住。八名子女轮流陪住照顾。2008年7月,余老太太被接到了三儿子家中。
  日,余老太太决定用自己的存款帮助三儿子买个大房子,以方便他们共同生活。为此,她还写了赠与协议:“我今年78岁,老伴早年过世,我没老保,没有医保,2006年房子动了迁,一直租房子住,后来,人家也不租了,加上我的年龄大了,不能自己生活了,其他儿女谁都不愿意管我,在我老女儿家住不到2个月就把我撵出来了,我有病也不带我去看,只有我老儿子孝顺,把我接到他家,还领我去医院看病。但我老儿子居住条件差,只有一个小单间,根本住不开,我愿意拿出25万元钱,赠给我老儿子买一个大一点的房子,好改善一下我们的居住环境,我愿意今后和他们在一起生活,度过我的晚年。”三儿子用母亲给的钱购买了一处建筑面积108平方米的房屋,并于2009年初搬入新房居住。
  母告儿 讨要赠与款
  但就是这个在老人眼里孝顺的老儿子,在获得母亲资助买了房子后,却变得不那么孝顺了。日,余老太太大女儿来看望她时,她告知三儿子一家三口要赶其走。
  大女儿一听就火了,“我们几个子女都没有惦记老太太的钱,就是为了老人能安度晚年,她把钱给老儿子买房子我们也没意见,我们尊重她的选择,但不能买了房子就不管老人啊。”大女儿遂将此情况告知其他子女,并将母亲接送至最小的妹妹家。
  日,二儿子准备召集兄妹八人开会商议余老太太的赡养问题,但多次电话通知三儿子,他都不到场。此时三儿子心中也有气,他认为这是母亲在赠与后反悔了,并不是他不尽赡养义务。而其他子女都认为,他把母亲给骗了。
  在众子女的簇拥下,余老太太和七名子女来到三儿子家讨说法。可想而知当时的场景,双方发生口角纠纷,直至发生厮打,最后还惊动了110。双方最后只能对簿公堂。
  不赡养 返还购房款
  法院认为,赠与可以附义务,受赠人未履行赠与合同约定义务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本案中,余老太太为三儿子购房提供的30万元属于附条件的赠与,所附条件即为“今后和他们(三儿子)在一起生活,度过晚年”。但双方共同居住生活时间不长即产生矛盾,即赠与所附条件已经不能履行。余老太太在给付赠与款后,其经济状况发生了显著变化,严重影响其基本生活,故她请求撤销赠与符合法律规定。关于余老太太赠与款项的数额,其在字条上写明为25万元,但三儿子自认是30万元,故应认定其实际赠与数额为30万元。一审法院判决余老太太三儿子返还母亲赠与款30万元。
  宣判后,余老太太三儿子不服,提起上诉。12月15日,市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赡养老人子女不能搞攀比
  记者调查发现,子女间非正常攀比,往往使老人生活无着落。市法院今年审理了13件赡养纠纷案件,其中有10件是因子女之间相互观望、推诿而引发的。三个和尚打水吃的故事用在赡养老人身上,那可能就是家庭的悲剧。
  市法院民一庭王雪征法官认为,引发赡养纠纷的主要原因是儿女之间互相攀比,谁都不愿意多出一分钱,或因老人处理财产不公造成的。有些人认为,对赡养父母问题,权利和义务应当相对等,当对家产分配心怀不满时,便以此拒付赡养费。其实,赡养父母是每一个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凡有赡养能力的子女,都应当尊重父母的意愿,父母有选择独自生活或随同某一子女生活的权利和自由,除与父母共同生活的子女应尽心照料、孝敬、体贴、关心外,其他子女应在经济上提供必要的帮助。
  记者认为,孝敬父母需要内心平衡而不是绝对公平。孝敬父母要从自身出发,寻求内心的一种平衡,不给自己留遗憾,孝敬父母的心应常在,而不应专注于其他子女对父母的贡献或者父母对某个子女的偏爱。
  (沈阳日报)
本文来源:东北新闻网
责任编辑:王晓易_NE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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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们只有儿子一个孩子,那完全可以写你们自己其中一个人的名字,不必写儿子的名字,因为现在年轻人婚姻状态真的不容乐观,而要他们去做婚前财产公证的话又有些伤感情,而房产证做父亲或母亲的名字就简单多了.现在的房子父母可以赠送给儿子,不用交出让金的,而如果是儿子赠送给父母就必须得多交一笔钱的.而且换证改名也不太麻烦,用不了多少钱,还没有婚前财产公证费多呢.假如你们不止一个孩子,那就写儿子的好一点了,免得日后有不必要的麻烦.
其他答案(共6个回答)
的名字好,因为有兄弟姐妹的话,他们将来也有参与分财产的权力,那样就麻烦了.所以要看到实际情况,独生子女谁父母的名字和子女的名字哪一方都可以,因为将来不管如何,只有一个子女继承不会有纠分.这样最合适了.同意吧.
到最后,始终是要写儿子的名字的,我说下面这些话请不要见怪,如果父母亲两个以后不在人世了,房子的名字始终是要过户的,而过户又要一笔钱,手续麻烦又花钱,还不如直接写儿子的名字,如果怕以后跟儿媳的争执,现在最流行的就是婚前财产登记,虽然这一行为到现在还不被所有人认同,以为这是伤感情的事,但只要一想,又何尝没有好处?如果两个人的婚姻生活好好的,房子始终是小两口的,你们以后真有了要离婚的念头,到时候争都不用争,婚前财产上一清两楚!
购房提取公积金 满足以下条件的有资格提取父母的公积金。 第一:直属亲戚关系的证明文件(户口簿)。 第二:公积金提取人与房屋买受人必须在同一户籍本下(若子女户籍本...
1、房产证上写的是三个人的名字,这房就归三个人所有,如果房产登记上没有约定共有人各自所有的份额,就是共同共有,如约定了份额,是按份共有。此例中的男方占有此房的相...
答: 这个你自己还是要注意,和你老公好好的沟通一下吧,毕竟现在有了孩子,以后的话自己负担也会越来越重。
答: 天下没有不吵架的夫妻,关键是会不会吵,夫妻能永远不吵架当然好,但恐怕世上这样的夫妻太少了。可能有人会反驳说,从没见某对夫妻红过一次脸、吵过一次嘴。没有见过他们吵...
答: 这个最好多沟通才可以的啊
答: 生命中、不断地有人离开或进入、于是、看见的、看不见的、记住的、遗忘了、生命中、不断地有得到和失落、于是、看不见的、看见了、遗忘的、记住了、然而、看不见的、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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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答:123456789101112131415邵阳7旬夫妇状告儿子:房子过户给儿子后 再没见他上门_凤凰资讯
邵阳7旬夫妇状告儿子:房子过户给儿子后 再没见他上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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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市大祥区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合同法》:“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谢先生夫妇赠与房屋的目的就是要求受赠人能够负责其“生老病死”,而谢小某无论是作为受赠人还是以儿子的身份,对老两口的生养死葬均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谢小某不向原告支付生活费、医药费的行为违反了《赠与合同》的约定,以其实际行为表明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附义务。
原标题:邵阳7旬夫妇状告儿子:房子过户给儿子后 再没见他上门离婚了,孩子抚养费可随物价上涨律师提醒:“赠房养老”要签协议,抚养费可申请强制执行本期主题:抚养赡养纠纷两口子离婚了,不养孩子的一方该给多少抚养费?不愿意赡养父母,把房子骗到手后就再也不来往,老人该怎么维权?抚养、赡养纠纷在婚姻家庭纠纷中占据了很大比重,遭遇这类纠纷怎么办?以下几个案例教你看明白。■记者 虢灿 通讯员 徐可 骆美霖 姚雅案例1房子过户给儿子后,再也没见他上门老两口状告儿子要回房子邵阳的谢先生夫妇年过七旬,一儿一女,本该是过着让人羡慕儿孙绕膝的生活,却因为儿子的不闻不问常年眉头紧锁,被逼无奈,把儿子告上法庭,要回属于老两口的房子。近日,邵阳市大祥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附义务赠与合同纠纷案。谢先生夫妇一儿一女,都已经成家,考虑到老两口年纪越来越大,生活不便,需要人照顾,他们与儿女商量后,把他们名下的一套房送给儿子,要求儿子照顾老两口生老病死。日,谢先生夫妇与他们的儿子谢小某签订《赠与合同》,约定谢先生夫妇将一套房屋赠与谢小某,两人今后生老病死的一切责任均由谢小某承担,并在公证处办理了公证书。合同签订后,谢小某如约给了老两口生活费,但随着老两口身体越来越差,出入医院的次数越来越多,谢小某来的次数越来越少,甚至电话也常常打不通。2015年5月以后,谢小某不再支付两人的生活费和医药费。眼看着儿子对两人越来越冷淡,两位老人很忧心,多次找谢小某,都被各种理由搪塞,直至后来几个月都见不上儿子。两口子生活都成问题,更别说看病住院了,两人不得不把儿子告上了法庭,称儿子不履行房屋赠与合同中约定的赡养义务,请求法院帮忙要回他们的房子。邵阳市大祥区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合同法》:“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谢先生夫妇赠与房屋的目的就是要求受赠人能够负责其“生老病死”,而谢小某无论是作为受赠人还是以儿子的身份,对老两口的生养死葬均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谢小某不向原告支付生活费、医药费的行为违反了《赠与合同》的约定,以其实际行为表明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附义务。法院一审判决解除赠与合同,被告谢小某将房屋返还给原告谢先生夫妇并协助办理好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手续。案例2女儿起诉父亲请求得到法院支持物价涨了约定抚养费可涨五年前判决每月400元抚养费,五年后还能适用吗?郴州临武的小唐就因几年不变的抚养费,起诉父亲要求“涨价”,近日,临武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小唐的诉讼请求得到了法院的支持。2011年2月,年仅6岁的小唐遭遇父母离异,法院判决小唐由母亲抚养,父亲唐某每月支付抚养费400元。此后,小唐一直跟随母亲生活,父亲按时支付抚养费。几年过去了,物价涨了,小唐长大了,生活需求也更多,母亲的工资难以维系小唐的生活、学习和医疗等费用。小唐母亲多次跟唐某沟通,都无果。无奈之下,小唐一纸诉状将父亲唐某告上了法庭,请求法院判决父亲唐某将原每月支付的抚养费由400元增加到1000元。法院受理该案后,查明小唐的父亲唐某系当地教师,工资由原来的2100元/月增加至3000元/月。法院审理后认为,夫妻双方对子女均有抚养的义务,婚姻法中有“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的规定,考虑到当前物价和消费支出增加因素的影响,小唐以每月400元抚养费已不能满足其生活需要为由,请求法院判决被告增加抚养费的诉讼请求理由正当,依法予以支持。考虑到唐某当前工资收入为3000元/月,宜将小唐的抚养费增加至每月750元为宜。故法院最终判决被告唐某每月支付小唐抚养费750元直至小唐成年。案例3月薪七千竟不给孩子一分钱抚养费娄底男被拘留并强制执行离婚五年了,月薪七千,却不出一分钱抚养费,娄底男子刘某没想到,自己跑到浙江打工,还是被娄底新化法院司法拘留,在支付了四万元抚养费后,法院还向他所在公司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每月划扣四千元到指定账户,直到全部支付完毕。2011年,刘某与妻子彭女士协议离婚,双方约定由父亲刘某承担孩子小刘的抚养费,但离婚后刘某从没给过一分钱。2013年8月,彭女士帮小刘起诉到法院,要求其父刘某支付抚养费。庭审中,刘某提出做亲子鉴定,经鉴定,刘某是小刘的亲生父亲。得知这一结论后,刘某却远走他乡,拒绝参加后续庭审。新化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刘某一次性支付小刘抚养费7万元。由于刘某一直不履行支付抚养费义务,2016年,小刘向新化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查明,刘某在浙江省慈溪市某超市任区域防损经理,工资约7000元/月,完全有履行能力。为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维护判决权威,新化法院孟公法庭两名法官立即赶赴浙江慈溪市,在当地法院执行局的协助下,对被执行人刘某采取了拘留措施。拘留期间,被执行人刘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支付了4万元抚养费。其余部分,新化法院依法向刘某工作的超市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该超市每月扣划被执行人刘某工资4000元到法院执行款专户,直至全部支付完毕。赡养抚养是义务,任何借口都没法律依据湖南睿邦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刘明介绍,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负担抚养费的一部分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抚养费一般包括了生活费、医疗费、教育费等费用。在具体审判中,如果一方拒绝支付抚养费,另一方可以起诉拿到判决结果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刘明提醒,有些夫妇在签订抚养协议时,会对延期支付抚养费支付利息或者违约金,这是不合法的。赡养老人方面,一些子女以各种理由推脱赡养责任,比如父母自己有工资;父母已经离婚多年,其中一方没有照顾自己;父母与儿子一同生活,女儿不用赡养等,这类理由都没有法律依据。刘明建议,如果老人选择其中一名子女“赠房养老”,一定要签订协议,并进行公证,既能避免家庭纠纷,又能确保自己能安享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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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放数:5808920余历芳(右)在捐献志愿书上签字。记者 童程红 摄&&&&“下辈子我还缠着你”“你这么折磨人,我躲都来不及”对话的是一对夫妻,妻子余历芳一年前被查出脑胶质瘤并接受了手术,如今复发了,病情不乐观,丈夫虞国凭始终不离不弃,甚至卖了房子来给妻子治病。&&&&面对重病,这对夫妻还想到了捐献角膜和遗体。昨天上午,海曙区红十字会的工作人员来到市一院放化疗科病房,为他们办理了捐献手续。&&&&重病女子和丈夫一起签署捐献志愿书&&&&昨天上午10点,余历芳在角膜捐献志愿书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由于虚弱,她要两个人扶着才能写字。&&&&余历芳今年46岁,原籍湖北沙洋,来宁波已有20多年。2016年12月初,她突发头痛,来到市一院看病,结果竟是脑胶质瘤,当天就做了手术,“这是一种恶性肿瘤,当时医生就跟我说了,肿瘤可能会像韭菜一样,割了又长。”&&&&2017年12月,手术一年后,余历芳再次头痛。来到医院一看,脑胶质瘤复发了。与上次不同的是这次她没有手术机会了,而她的身体也已无法承受化疗。&&&&前段时间,余历芳出院过。但在家里她痛得更厉害,于是又回到医院,接受止痛、消炎、消肿等保守治疗。即使是这样,她每小时也会突发三四次头痛,每次持续几分钟到十几分钟不等,有时会连着躯干和四肢一起痛。昨天,办理角膜和遗体捐献手续的半小时时间里,余历芳就头痛了两次。&&&&“(捐献手续)办好了,我就了了一桩心事了。我做不了大贡献,做点小贡献也好。”余历芳几次向红十字会工作人员致谢。&&&&“你不是不放心儿子吗?你把眼睛留下,就能看着儿子长大了。再说了,你眼睛这么漂亮,又黑又亮。”虞国凭笑着跟妻子说。当天,他也办理了捐献手续。他告诉记者,这是十多年前两人刚结婚时就商量好的事,“在老家,有的人对于火葬都不能接受,想尽办法要土葬,我们就说,何必呢,我们以后不光支持火葬,更要在火葬前把能捐的器官都捐了,人走了还能留下点什么救别人,这是多好的事啊。”&&&&如今,这一天过早地到来了。&&&&这对“夫妻”的故事让人唏嘘&&&&余历芳的不幸让人同情,她的大爱让人敬佩。但让所有亲朋好友和知情人感慨的是她和虞国凭别样的爱情故事。&&&&昨天上午,在家属栏签字时,虞国凭有些犹豫,最后还是余历芳坚持让他签的。原来,两人早在2015年下半年离了婚。虽然过去一年两人同吃同住,但在法律上不算是真正的夫妻。&&&&提及离婚的事,余历芳很后悔:“那次我实在太‘作’了。”她说,生病前自己在事业上是“拼命三娘”,工作中的强势也被她带到了生活中,一言不合就扬言离婚。虞国凭唯一一次没忍住,回了一句离就离,余历芳就不依不挠硬逼着他离了婚。&&&&之后虞国凭还是一如既往关心前妻。得知她生病,第一时间便赶到了医院,跑前跑后不辞辛劳。&&&&一年前的手术后,医生建议做几次化疗,余历芳拒绝了。她担心的是费用。自己没有医保,两个孩子大的17岁小的11岁,以后教育还需要一大笔钱,她想给孩子们省点钱。&&&&虞国凭担心的是效果。他四处打听后了解到,相较其他恶性肿瘤,脑胶质瘤的化疗效果可能不尽人意。但治疗还得继续,为此他偷偷卖了自己的小房子,措筹了50多万元,给妻子买来了细胞冻干粉、灵芝孢子粉之类贵重的药品、补品。最近两个月,光这些药品、补品费用每个月就要六七万元。而一年里,除了当初卖房子的钱,虞国凭还贴上了自己的几十万元存款。&&&&虽然余历芳“检讨”着自己诸多不是,但虞国凭记得的全是她的好:“以前我经常要应酬,喝得醉醺醺回家,她给我擦身换洗,半夜还给我做小馄饨吃。”&&&&“虽然离了婚,但我还是把她当成自己的妻子,孩子的妈妈,有她在一天,我们的家就是完整的。”病房里,虞国凭动情地说。&&&&“我对他伤害太大了,我想能有两三年时间,让我把坑填上,我们好好过日子,我好好待他。”余历芳这样“表白”,过去一个月她还多次向前夫“求婚”。&&&&昨天,这对特殊的爱人也商量好了复婚的日子:1月19日。“119,火警的号码,我又要回到水深火热的生活了。”虞国凭一句话把大家都逗乐了。&&&&相关链接&&&&我市已有遗体、器官(角膜)捐献志愿者2000余人&&&&昨天,记者从市红十字会获悉,全市已有登记在册的遗体、器官(角膜)捐献志愿者2000余人,实现器官捐献158例、角膜捐献198例、遗体捐献92例,“爱心宁波”充分展现了生命关爱的人道情怀。宁波市红十字器官捐献协调员团体还荣获“第五届浙江省慈善奖”。&&&&2010年12月迄今,宁波市红十字人体器官(角膜)捐献志愿者服务队队长叶伟棠和他的队友们先后发放器官捐献宣传资料4万余份、宣传扇5万多把,帮助200多位市民完成器官、角膜捐献登记。&&&&记者&童程红&通讯员&章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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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结婚,父母不出钱!
我从小到大都是爷爷奶奶养大的,父母把我生下来就不管了。长大以后爷奶都老了,我也出去打工去了。现在我也已经到的年龄了。就把父母二人接到媳妇家谈彩礼等事情。女方家里从我要十五万房子的首付,八万的彩礼。现在的社会不都这样吗。而我父母确定多给女方十万!多了也没有了。我心想这些钱够干什么的。父母说要不你就接这十万,要不你就别结婚我也没办法!我心里很来气,虽然说我已经过了十八了,有劳动能力了,可是结婚买房的能力我还是没有的。再说父母给儿子结婚不是天经地义的吗?如果他们最后真的什么都不管,我想我会打赢官司吗?老家还有我二十几年的地钱,也让们给收了。现在他们大儿子孩子都快上学啦。我不知道怎么办才能让他们把钱拿出来!只有通过法律帮我了!我把他们接到只几天他们吃我喝我玩,住来回车票都是我出的钱。我在外面挣钱不容易,反而他们觉得确实该给他们花!他呢没说兜里没钱谁信呢?昨天他们就背着我和我媳妇给家里儿子买了一千多块钱的东西。你说我心里不难受吗?这是我的亲生父母吗?如果我通过法律我会赢吗?还有就算我成年了,他们没有义务的话,可是我毕竟出不起这些钱!他们不可能看着我单身吧!还有如果他们借钱给我我结婚 ,我需要还吗?因为我还有房贷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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