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二手房过户与户口迁出房子已经过户,但是对方户口迁不走,派出所户籍处说对方得有地方落户才能迁走

  如题,有知道的来解答一下,当时签合同的时候问过户口问题,中介骗我说户口肯定会迁走,否则不能过户,自己傻不拉机的就信了,合同里就没写迁户口的事,现在要交房了,顺口问户口迁走没有,中介反口说这是你们之间的事,我们不管这,吗的你们不管,当时打什么包票,没办法自己到派出所去问,回答说理论上原房主应该迁的,但他没有别的房子就没地方迁,听说迁户口的官司法院是不接的, 如题,有知道的来解答一下,当时签合同的时候问过户口问题,中介骗我说户口肯定会迁走,否则不能过户,自己傻不拉机的就信了,合同里就没写迁户口的事,现在要交房了,顺口问户口迁走没有,中介反口说这是你们之间的事,我们不管这,吗的你们不管,当时打什么包票,没办法自己到派出所去问,回答说理论上原房主应该迁的,但他没有别的房子就没地方迁,听说迁户口的官司法院是不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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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现在知道的有两个,一个是打准生证,一个是小孩上学,还有其它的吗  
  没人知道?  
  不到派出所办空户证明是不给过户的啊!  
  这就麻烦了。  应该写入合同。
  房观里的大神们,说起房价,那理论是一套一套的,说起房子和你息息相关的联系却是一无所知吗  
  回复第3楼(作者:@胸毛爱飘飘 于
10:57)  不到派出所办空户证明是不给过户的啊!  [来自Android手机客户端]  ==========  不清楚,过户贷款都是中介跑的,他们有关系吧  
  @藍的幻想 6楼
11:30:17  房观里的大神们,说起房价,那理论是一套一套的,说起房子和你息息相关的联系却是一无所知吗  -----------------------------  分地方,分政策,比如是北京很火的学区房,他的小孩在此房内上的学,那这个房子6年内没有入学资格  还有的单位分的房,遗属户口在此才给补助,移走的不给,这样的人家也不会转走,不过跟你没关系
  买学区房经常遇到此类问题,现在的政策是过户后对方不迁户口,可在数周内强制迁移。你可到相关部门咨询,要求他强制迁走
  我也遇到过这种事情,后来是通过所在派出所直接联系上一任业主,强制要求他们迁走的。只要你提交足够的证据就行,问题不难解决。
  人家的户口不迁出去,你的户口就迁不进来,所以需要本地户口办理的手续就办不了。  永远别信中介那把口!  
  我买房的时候跟中介说了签合同先给一半佣金,过户的时候给四分之一,等帮我把所有手尾都搞定了(包括水电有线电视等交接户口迁出),总之全部妥妥当当了再结清尾款。刚开始唧唧歪歪说行规怎么怎么样,我才不鸟他,后来还不是老老实实同意。  
  拿房主一点办法没有,迁户口的官司法院不受理的,你过完户拿到产证后,可以把原房主的户口挂成空户,这样后除了碍眼外,没其他影响。然后你没过一段时间在小区门口帖寻人启示找房主,然后去派出所报案说他失踪,2年后申请认定他死亡,然后可销了他的户口。
  @藍的幻想   我想楼里的大神们不是不想回答你  而是楼主遇到的事情确实有点麻烦  有户口并且没有其他住所  理论上他就有权利在这套房子里居住  最要命的是即使强制迁户口也需要有一个落户口的地方  如果上家确实找不到落户的地方  你真的拿他没办法  对楼主表示同情  你可能是掉坑里了  有过类似的案例  结果是下家另外支付给上家一笔钱了结  钱花的很冤枉  可这没办法  一百个上家里出一个流氓正好让楼主赶上了
  压1000左右的中介费,我是这么办的~~~~~~~~~~
  回复第12楼(作者:@pouiyytyhp 于
15:19)  拿房主一点办法没有,迁户口的官司法院不受理的,你过完户拿到产证后,可以把原房主的户口挂成空户,这……  ==========  挂成空户我的户口就能迁进去了?原房主在租房子住,既没死也没失踪,你这招我想不行  
  非常感谢楼上回复,我的情况是原户主没地方落户,因此没法强迁,我就是担心自己的户口没迁进来会不会使我将来有什么损失,影响小孩上学是肯定的,这个问题家里可以解决,这个不着急  
  刚刚想起来,拆迁补偿跟户口有关系吗?  
  @藍的幻想 你到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和中介管理部门咨询一下当地规定的中介公司及其人员的职责范围,到户籍管理部门咨询户籍迁移问题就清楚了。因为各地的具体规定有差异。
  回复第18楼(作者:@聚瑞 于
22:49)  @藍的幻想 你到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和中介管理部门咨询一下当地规定的中介公司及其人员的职责范围,到……  ==========  规定是死的,人是活的,指望他们秉公办事简直就是做梦,在房管局有一面锦旗就是我找的那家中介送的,看这马屁拍的,过户的时候在房管局里正上班的时候,竟然在办公室里煲汤,把政府部门当成自己家能有多少服务意识,什么管理部门,自己都管不住,才不会管别人的闲事。而在派出所,给出的回答是到时候再看吧,这就是教科书里赞美的公仆啊  
  南昌不管原来房子里的户口里面有多少人,你新买的房子就可以在里面立户,好人性化吧。
  @藍的幻想 15楼
14:20:54  回复第12楼(作者:
@pouiyytyhp
15:19)  拿房主一点办法没有,迁户口的官司法院不受理的,你过完户拿到产证后,可以把原房主的户口挂成空户,这……  ==========  挂成空户我的户口就能迁进去了?原房主在租房子住,既没死也没失踪,你这招我想不行  -----------------------------  你拿到产证后你就是户主了,你就可以把他挂成空户了,但是你永远没法把他迁走
  告知派出所对方现在房子居住地,提供自己的合法资料就能强制迁走原房主户口?
  挖坟来了。。只要房子过户了 就可以强制把原业主户口迁走 因为已经是你的房子了 任何人把户口放在你房子里面 都是违法的 懂了吧
请遵守言论规则,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回复(Ctrl+Enter)买二手房落户频生纠纷 合法权益如何保障_网易新闻
买二手房落户频生纠纷 合法权益如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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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峡法治在线-法制今报7月30日讯(记者 黄秋云)买房因户口而引发的纠纷在二手房买卖中甚为常见,为此对簿公堂的也不少。近日,厦门集美法院公布了几起因买房迁户口引发的纠纷案例。
遇“户口老赖”
可申请强制执行
2006年,在厦门工作的许先生为了给孩子上学提供便利,在集美购买了一套二手房。购房合同对付款时间等作了明确约定,许先生也依约付清了全部购房款。之后,许先生依照双方之间的口头约定,要求卖方沈某将户口迁出。然而,四五年过去了,沈某却迟迟不将户口迁出,以至于许先生的户口问题一直没办法解决。
此后几年,许先生一直和沈某交涉迁户口的事情,刚开始沈某以各种理由予以搪塞,最后干脆不接电话,玩 “失踪”。户口的事情,困扰着许先生一家。2012年,许先生向法院起诉,要求沈某将户口迁出。集美法院判决沈某应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将户口迁出诉争房屋。
判决生效后,沈某并未自觉履行,许先生于2013年3月向集美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经向公安机关了解得知,户口迁移原则上需要户主主动提出迁移申请,并且需要有迁入地才可办理。针对上述这种故意不迁的“户口老赖”,法院会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公安机关将“户口老赖”的户口强制迁出,迁移到一个公共户进行管理,有效应对“户口老赖”。
二手房买卖纠纷中,买主缺乏经验,在购房时未与卖方书面约定迁户协议并留下一部分“迁户押金”,导致房产虽然过户,但卖方户口迟迟未迁走,直接影响购房者落户、小孩子上学等问题。而有一些买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的时候考虑到了户口问题,约定未按时迁出户口构成违约,但是并未对违约责任该如何承担作出明确约定。
为此,需要特别提醒广大市民,在购房二手房之前,一定要查清房屋户口现状。如果卖方户口尚未迁出,为避免日后产生纠纷,应与卖方签订书面的户口迁出协议,并留足“迁户押金”,待户口问题解决后再交清购房款,或者对不及时迁出户口约定相应的违约赔偿条款,以促使卖方及时履行合同义务。
户口未按时迁出
房产出卖人赔钱
日,李某与陈某、房产中介公司签订一份《房产买卖居间协议书》,协议约定陈某将位于集美的一套商品房出售给李某,房产成交价为57万元,陈某承诺于日前将原有户口全部迁出,否则每逾期一日按房款总额的万分之五为标准支付李某赔偿金。合同签订后,李某依约履行合同,但陈某并未按时将户口迁出。各方协商不成,李某遂以陈某为被告,房产中介公司为第三人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陈某将户口全部迁出并支付违约金167000余元。
庭审中,陈某辩称协议约定若陈某户口迁出时未能挂靠派出所、居委会、街道办,导致协议不能履行时,违约责任应由中介方承担;且陈某在签订合同之后也多次到居委会等处咨询集体户挂靠问题,均未能成功挂靠,但无证据证明系政策原因导致陈某无法挂靠户口,陈某同意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迁出户口,不同意支付李某违约金。房产中介公司辩称协议中关于户口未能迁出的约定条款与中介方无关,中介方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法官开庭审理后召集各方进行调解,最终各方自愿达成协议,陈某于2014年4月将户口全部迁出并一次性补偿李某30000元。
法官提醒: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60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房产交易过程中双方约定了户口迁移事项,属于合同附随义务,出卖人应当根据合同履行配合迁户口的义务。
根据《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二手房房产交易中,出卖人违约,未按时迁移户口,应当承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卖方以户口无法迁出欲解除合同
法院判决驳回
2012年12月,徐某与陈某签订了房产买卖协议书。约定:徐某将自有房产一套出售给陈某,购房款共计50多万元。陈某依约于当日支付定金10000元。徐某承诺将落户在该房产的原有户籍全部迁出。徐某应自行处理与本房产相关的户口问题,若户口问题没有处理清楚,徐某与陈某双方均有权解除合同。双方同时对付款期限、转移过户期限及违约金进行了约定。
合同签订后,徐某未履行约定,未如期办理过户,并以房子所带的户口无法迁出为由,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解除原、被告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原告仅退还被告定金10000元。
买方陈某辩称,徐某解除合同是因房价不断攀升,有客户愿意以更高的价格向徐某购买,要求其加价不成,才以户口没有处理清楚为由,起诉要求解除买卖协议。徐某应按照约定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陈某表示无论户口是否迁出,均愿意接受徐某交付的房屋,并且不因此追究徐某的责任。最终集美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原告的诉讼请求于法无据,驳回了原告徐某的诉讼请求。
法官提醒:
本案中,原被告双方对“户口问题没有处理清楚,双方均有权解除合同”条款的理解存有争议。依双方的约定,徐某将房产内原有户籍迁出是其合同义务,陈某并不需为此支付对价,该条款是单务条款,陈某是权利人。现陈某放弃关于户籍的权利,并表示不再追究徐某的责任,亦即徐某如何处理户口问题均可视为已经“处理清楚”,义务人不应仍保留解除合同的权利。若对该约定解释为,将徐某的合同义务设定为其解除合同的权利,并无需为此承担违约责任,致使徐某以不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而得以解除合同,显然有悖诚实信用原则,不足以保护交易安全,故法院最终驳回了原告徐某的诉讼请求。
作者:黄秋云
本文来源:海峡法治在线
责任编辑:王晓易_NE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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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青岛市民买房无法落户 二手房迁户遇法律空白
  买卖房子,特别是二手房,除了交付房款 、验房收房外,还有不少需要注意事项。一不注意,将来都有可能给自己入住带来麻烦。8月6日,两名购房者向记者讲述了在买卖二手房失误之处,物业费没有交割清楚导致经常停电、户口没有迁走影响自己落户。
  拖欠电费,屡遭停电
  买二手房,不少中介都会提醒置业者与房主之间要进行物业费交割,以免日后产生纠纷。部分中介还会陪同房主、置业者一同入户抄表,并立下字据。不过即使这样,仍有置业者因为物业费产生纠纷。
  在李沧区万年泉路某小区居住的市民汪先生告诉记者,自己在2014年下半年买了一套二手房,买房的时候,家里特意提醒要交割清楚物业费。对此,中介也主动表示买卖双方在签合同当天算清费用。“没想到,真是没想到。每项费用都交割清楚,最后还是出了问题。”汪先生说。
  据汪先生介绍,搬进新买的房子后发现,经常会停电,但是持续时间不短,一般在半小时左右。对此,汪先生也没有在意,以外只是小区内部电力检修。
  然而有一天,汪先生父母来青岛,晚上回到家发现停电了,而邻居家却有电。纳了闷的汪先生给电力部门打电话,客服人员查询发现并没有欠费。
  几经周折之下,汪先生终于联系上了负责小区电力维修的师傅。一接通电话,汪先生才知道究竟为何停电!
  “前一个租客刚住了三个月,听说要卖房。于是恶意拖欠电费,电费是电力维修师傅当时垫付的。这个事原房主也不知道,交割的时候谁也不清楚。为了追回自己的钱,维修师傅才屡屡给我家断电。”汪先生郁闷地说。
  电费拖欠,是不是别的也是这样?汪先生一查发现,果然燃气费也是租客恶意拖欠。两项加起来,拖欠了400多元。
  虽然房主最后为汪先生结清了费用,但汪先生再跟朋友聊天时,一聊起房子就会建议对方一定要考察租客。
  链家地产银海一号店店长陈莹表示,物业费务必在买卖双方签合同的时候交割清楚。而对于房子内有租客的情况,则一定要立下字据确保租客能够在某月某日腾房,否则有可能为置业者带来时间、金钱损失。
  空挂户致购房者无法落户
  “我们好不容易买了房,而且是学区房,就是为了能够落户,将来让孩子上学方便,可是发现户口上竟被别人占了,不把对方的户口迁走,我们的户口根本落不进去。”在君峰路某小区居住的市民刘女士向记者表示。
  据刘女士介绍,她与丈夫打算在青岛安家,以便能够落下户口,为了让孩子上学方便才买了处学区房。
  为此,刘女士两人多方打探合适的房源,最终发现了一处合适的二手房,房子位于李沧区君峰路,不到70平方米,以45万多元的价格成交,手续办利索共花了48万元。谁知,买了房子发现户口上有4个人。而如果不是空户,刘女士的户口就无法落进去。
  “买房时我们专门询问该房子户口是否是空户,前房主也说是空户,我们还专门去派出所调查,但是派出所方面并没有给确定的消息,只说了前房主的户口没在这里。”刘女士称,自己也有些大意,当时应该追查清楚就好了,等到过户后他们经过仔细调查才发现,该房户口上已经有4个姓袁的成员,但派出所也无法联系到这些人。“我们花了一辈子的积蓄加贷款才买了套房,可是却落不下户,今后该怎么办?”刘女士非常激动。
  前房主李女士在得知刘女士遭遇后也非常惊讶。李女士说,自己是在两年前购买的房子,当时也没有发现户口上有别人,因为自己没有落户口的要求所以也就没有太在意户口的事,对于刘女士的情况她也很着急,正在想办法帮助处理,“我们也想尽快把户口上的其他人迁走,好让刘女士顺利落户,我们会尽力配合”。
  在二手房交易中,类似空挂户情况并不少见。陈莹向记者介绍了一个案例,在天山小区一次二手房交易中,置业者李先生买房后发现房子上还留着一家陌生人的户口,这让想落户的李先生犯了愁。万般无奈之下,李先生只好去找前房主。前房主也大为惊讶,去派出所一查发现,原来是上上一任房主户口仍在。
  “幸运的是,前房主购房仅半年时间,仍能联系到上上一任房主,前后用了一个月时间把户口迁走。若是买房时间长远,很有可能就联系不上了。”陈莹说。
  二手房迁户遭遇法律空白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房屋的产权是由房管部门管理,而户籍则是由公安部门管理。目前,没有房产过户必须要求房产是空户的法律规定。
  导致二手房“户口空挂”现象,主要是由于买房者自身对户籍不重视,认为只要买到房子、办理了房屋产权证就行,而对户口迁移的问题处理滞后。一些炒房者购买二手房不是用于自己居住,所以对原房主有没有迁走户口并不在意,而买主又对户口没有提出特别要求,因此二手房经多次交易后,就会出现找不到原户主的情况。如果卖房者的原户口所在地是学区房,为了让孩子上学,很多卖房者更加不愿主动将户口迁出。
  据了解,按照有关规定,如果当事人不申请,户籍管理部门不能强制迁走他人的户口,导致二手房交易时,原户主并不一定要迁出户口,由此产生问题。目前,我国并没有对原户主户口问题做出特别规定,房产过户属房产部门管,而户口迁徙则归公安机关管,因此户口迁移涉及行政管理法律关系,法院一般不在二手房买卖纠纷中对户口迁移直接作出判决。
  对于二手房交易中的空挂户,山东琴岛律师事务所的律师王恩民表示,买房时就应该把房子的产权和户口情况查清楚,双方肯定对户口情况进行了约定,现在户口上有了别的成员,前房主应该承担责任,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按照合同约定找前房主追究违约责任索赔损失。
  王恩民认为,对于落户的情况,置业者可以通过派出所、户籍部门调查户口上的成员的情况,尽量联系对方让对方迁出户口,毕竟户口上的成员已经不拥有房子的产权,如果无法联系到户口上的其他成员,可以通过正规程序把对方的户口“空挂”起来,置业者的户口就能够顺利落下。
  记者 王琦
  市民咨询:
  遵化路12号是否列入棚户区改造项目?
  据市北区开发建设局工作人员介绍,遵化路12号属于整体改造项目,但由于筒子楼涉及临街网点,关于拆迁、补偿标准等问题尚未达成一致 ,暂未列入2015年棚户区项目改造计划。
  新房验收后,是否还有第三方验收?
  据市建管局工作人员表示,新房验收设计规划、消防、工程质量等多部门工作,其中建管局主要负责单体工程,也就是建筑质量,包括房屋起皮、高低不平等。而根据《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竣工后的楼盘,应有开发商组织施工、监理、设计等各方面人士一同验收。验收完成后,到建设主管部门予以备案。主管部门在参考备案后予以发放房产证。
  不过,该工作人员建议,市民可以寻找第三方验收公司验收,如发现问题可及时向开发商反映,并拒绝交房。
初审编辑:张艳
责任编辑:高娜
炎炎夏日,蓬莱举行“冰临蓬莱阁”大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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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360新闻
数据加载中...去年为了给孩子上学,买了个很小的二手房,是中介介绍的,房子花了差不多一百万,中介费收了我们2万。卖家据称是南京某著名大学的老师,其老公是公务员,房产证登记的名字是他们女儿。卖家说是为了给女儿到国外读书才卖的房子。
第一次买二手房,没有经验,当时就听卖家讲房子里面只有她婆婆的户口,等房子房产证办下来后他们就把户口迁走。后来我们拿到房产证,公积金贷款也到账后,卖家说他们已经把户口迁走了。
年底打算去社区办理我们一家三口的户口,却在社区民警那里才知道,这个房子里居然还有个男孩的户口。老公立刻打电话给卖家,那个老师表现的很惊讶,说她来处理。
后来卖家才坦白,这个男孩是她老公姐姐家的孩子,也就是她大姑子的孩子。这个房子实际上是她婆婆的房子,当时为了等拆迁,就把她家女儿和大姑子家儿子的户口迁进来了,但是房产证办成了她女儿的。
她们偷偷把房子卖了,没跟她大姑子讲,也没分一分钱给人家,现在让她大姑子把户口迁走,人家肯定不同意了。
合计着这个卖家从一开始就是骗我们的,她怎么可能不知道房子里还有她大姑子家孩子的户口呢?还装的那么惊讶的样子。
现在她直接耍无赖了,告诉我们,她管不了,户口也迁不走,随便我们怎么去告她。
欲哭无泪啊。谁能想到这么个大学老师和公务员的家庭,居然是个骗子。
开始我们还在网上查到说12年南京有政策,能够让这种空挂户口迁到社区托管户口上,但是社区民警说,这个政策目前已经停了。
请问有处理过这种事情的吗?除了告她要赔偿外,还有其他办法能把这个户口弄走吗?
我打算连中介一起告,收了两万块,户口也不帮我们查一下,把关不严。
此号为婚后空间公用马甲,需要者飞语斑竹索取密码,请勿私自修改密码
楼主邀你扫码
参与上面帖子讨论
发表于:15-02-06 13:13
还有一个办法,好像是直接让派出所把对方户口挂靠在街道,要不你先去相关部门咨询一下。
发表于:15-02-06 13:13
很简单,你去他们学校和他老公的单位闹。
买房子之前你就应该去派出所问问户口的情况。给了首付就可以过户了,过户后你就应该拿房产证去派出所问问户口,那时候贷款和尾款都没有交给卖家。
直邮德国爱他美和德国喜宝奶粉
保证每一罐,每一盒奶粉都是德国超市人工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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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15-02-06 13:14
你们主要就是为孩子上学才买的房子,怎么开始不查清楚啊?太大意了!
发表于:15-02-06 13:16
你们太大意了,太相信人了,户口这种东西买房前要一定要自己去派出所查清楚的.这下麻烦了!
热爱羽毛球,一起来运动吧!
发表于:15-02-06 13:17
以下是引用 第2楼 @抱瑾握瑜 的话:
还有一个办法,好像是直接让派出所把对方户口挂靠在街道,要不你先去相关部门咨询一下。...
就是户口托管,以前是可以的,但是现在这个政策已经停了。
此号为婚后空间公用马甲,需要者飞语斑竹索取密码,请勿私自修改密码
发表于:15-02-06 13:19
不迁户口可以冻结这个户口。楼主家户口可以迁的,但是,楼主买的学区房,如果小男孩在学区上学,楼主估计就白买了吧
如果你是孕妇,如果你家有宝贝!
那加入我们吧!
分享育儿经,分享超值汇!参加亲子活动!&&&
发表于:15-02-06 13:19
我现在怀疑她讲的每一句话了,她是不是那个大学的老师,我现在都怀疑了。
第一次买二手房,哪里知道有这么多门道啊,现在发现小中介也是不靠谱啊。我现在不仅恨这个卖家,也恨中介,收费不干活。
以下是引用 第3楼 @想飞的小猪 的话:
很简单,你去他们学校和他老公的单位闹。 买房子之前你就应该去派出所问问户口的情况。给了首付就可以过户了,过户后你就应该拿房产证去派出所问问户口,那时候贷款和尾款都没有交给卖家。...
此号为婚后空间公用马甲,需要者飞语斑竹索取密码,请勿私自修改密码
发表于:15-02-06 13:22
这个男孩也二十多岁了,有影响吗?
下面要找个律师告他们这家骗子。人心险恶啊。
以下是引用 第7楼 @雨天向日葵 的话:
不迁户口可以冻结这个户口。楼主家户口可以迁的,但是,楼主买的学区房,如果小男孩在学区上学,楼主估计就白买了吧...
此号为婚后空间公用马甲,需要者飞语斑竹索取密码,请勿私自修改密码
发表于:15-02-06 13:28
我现在是悔青肠子了。哪里想得到会有这种骗子啊,况且还是很体面的家庭。
谁知道这方面擅长的律师,可以给我推荐一下吗?
以下是引用 第5楼 @迷路的小蛇蛇 的话:
你们太大意了,太相信人了,户口这种东西买房前要一定要自己去派出所查清楚的.这下麻烦了!...
此号为婚后空间公用马甲,需要者飞语斑竹索取密码,请勿私自修改密码
发表于:15-02-06 13:29
买之前不查户口吗?哎,我都是先要求把户口迁走再买
发表于:15-02-06 13:30
我买房时候 遇到个事情也是 是我老公的同事 名牌大学教授 因为在美国多年 中国户口他压根不要了 也不配合我们迁走 最后我们自己想办法弄走的 你也需要自己想点办法
托管是可以的 但是要对方同意 我们是13年办的 对方同意么 自己找个人扮下对方之类 很清楚了吧 勿飞语
一晃竟已过了这么些年....
发表于:15-02-06 13:33
可以把对方的户口托管在社区,我家13年底办的,把材料交上去大概一个月左右我家就办好了!
发表于:15-02-06 13:45
看来中介也不可靠
发表于:15-02-06 13:46
买的哪里的学区房?中介公司也太不靠谱了吧?所以找中介公司一定要信得过!目前中国对于户籍问题没有什么法律法规可以强制把别人户口迁出的,这个如果打官司比较麻烦,法院也没办法主张这个事情,通过楼主的叙说,应该房主刻意隐瞒了户口的事情。正常途径肯定比较繁琐,所以想办法找人搞吧
发表于:15-02-06 13:51
唉,买个学区房不容易啊
发表于:15-02-06 13:57
20多岁基本上对学区没影响了,赶紧另立户头迁过来吧!
If&you&like&someone&very&much,&let&it&go&free.
If&it&doesn't&come&back,&it&means&it&doesn't&belong&to&y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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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流言蜚语广告的死一边去!!!
发表于:15-02-06 13:59
签了合同就可以去辖区派出所查户口了,买学区房更要注意户口的问题,我年初买了一套二手房里面应该是没有户口的,本来嫌麻烦不想去查了,中介说还是去查查比较好,后来还是去派出所看了一下。
发表于:15-02-06 14:10
我敢讲这神马大学老师、公务员都是卖家编造出来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让你相信他,早点和他成交。不要听所谓的到单位闹,说不定人家查无此人,不活丑吗?现在唯一的办法就是找媒体出来曝光此事,让舆论关注你,好多事情就好办了。
发表于:15-02-06 14:16
户口你应该自己去查啊,怎么能听她说没有就没有呢
现在只能去他单位闹,看他还要不要脸
话说,他就是不签你真的就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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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15-02-06 14:21
查户口直接打个电话到当地派出所查就行了,我当初买这个二手房就是,打个电话迈皋桥派出所一查,没有户口,我就 买了,这么简单也不知道自己把关!买二手房,特别是学区房,自己一定要去查户口!
幸福就是一种满足感
发表于:15-02-06 14:26
找中介想办法
业余卖和田玉,货真,价格实在.
发表于:15-02-06 14:29
学区房都是签合同后叫卖家配合去查户口的,如果有外人户口肯定要先把外人户口签走才能过户了,楼主你太大意了
发表于:15-02-06 14:57
找中介公司哎!户口问题也在他们解决范围内,不然他们中介费那么好拿啊?
发表于:15-02-06 15:39
我卖房子更呕血,说好首付六成我又多让了两万,最后给钱变成连押金一起分五次给钱,给我打欠条,十一月就谈好了,要到三月底才把钱给清,各种哭穷困难啦!我老公心软就同意了!
&&子奕出生了&&7斤2两&&50公分
&子奕42天了&&10斤8两&56公分
&&子奕3个月了&16斤4两&65.5公分
&&子奕6个月了&20斤8两&72.3公分
发表于:15-02-06 16:01
一切都迟了,如果你本是南京人,打枪的不要,悄悄的进村,一房落两户。
发表于:15-02-06 17:12
先想办法能不能把里面的户口牵走,跟人家商量也未免不可,如果不行就直接找媒体曝光,并将房主跟中介一起告上法院,剩下的只能等了,这往往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法律的执行力靠不靠谱也很难说
发表于:15-02-06 17:17
钱都给完了,没辙,等到老死吧。
不晒熊猫了,晒晒熊猫宝宝~~
发表于:15-02-06 20:24
这种事情,我以前听说过,那个20岁男孩的户口,是不会迁走的,就是希望这个房子卖不出去。
还是多咨询一些专业人士,看看怎么解决比较好。
发表于:15-02-06 21:29
如果户口本人不主动迁走,目前是没有办法的。在签合同时候应该注明户口迁走问题。还有在房子过户后付最后的尾款应该到派出所查询下。
发表于:15-02-06 22:24
其实有个办法,如果你家本来就是南京户口,你家先迁进来,然后申请冻结房子里之前的户口,除非以后那男孩用不到他的户口本,只要他哪天用到户口本,他就得麻烦你家了,那时你就是户主,他就得求着你了,你家就变主动了!
人这一生都在寻觅。
寻觅相知的朋友 
寻觅相亲的爱人&&
有些温暖是别人给予&&
同样也要自己真诚付出&&
两个人可以撑起一把大伞&&
发表于:15-02-07 15:30
买房合同一定要把户口全部迁走,负责赔偿若干写进去,当然最主要的是自己先去派出所查下的,我家买的时候,中介查了一次,我不放心,跟着中介去派出所又查了一次
平淡的幸福着
发表于:15-02-07 16:03
买套房不容易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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