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保险报销多久到账补助金是同时到账的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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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是指劳动者工伤被鉴定为5-10级伤残,并依法解除劳动关系时,由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补偿;是因劳动者构成工伤伤残后,就今后治疗和重新就业所给予的工伤救济。那它是怎样计算的呢?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了以下资料。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根据《》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之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除享受从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外,保留与的,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按标准发给伤残津贴。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除享受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外,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相关文件([2003] 18号令)之规定,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计发标准为:五级伤残发给18个月的本人工资(工伤发生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下同),六级伤残发给16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发给14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发给12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发给10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发给8个月的本人工资。如:某工伤职工黄某被鉴定为&伤残等级六级&,工伤发生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1950元,他可以领取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为00元。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之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相关文件([2003] 18号令)之规定,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计发标准为:五级伤残发给16个月的本人工资(工伤发生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下同),六级伤残发给14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发给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发给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发给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发给6个月的本人工资。某工伤职工黄某被鉴定为&伤残等级七级&,工伤发生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1950元,他可以领取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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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规定,需要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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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伤事故导致劳动者伤残后,考虑到此后的就医、就业及伤残会对伤残职工的生产劳动、日常生活造成的影响,这些影响又主要是由工伤事故导致的,因而应该给予一定程度的赔偿,那么十级伤残解除劳动合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是多少?下面就让小编为大家讲解。
在工作中受伤之后,在医院留医治病时候,可以休养多长时间?停工留薪期不超过十二个月,这是要结合伤情以及医院出具的意见来确定的。还有在停工留薪期内的待遇是什么?接下来小编为您一一介绍。
什么是工伤医疗期?医疗期有多久?医疗期内公司能够辞退员工吗?医疗期待遇有哪些?什么情况会停止医疗期待遇?本文为你详细介绍关于工伤医疗期待遇常见的问题。欢迎查阅。
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合同,那规定的医疗期满后呢?用人单位就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相应的处理了。跟找法网小编来看看用人单位能做什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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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扫一扫,关注找法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是由谁出的?公司还是工伤保险部门?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是由谁出的?公司还是工伤保险部门?
09-05-08 &
1、《工伤保险条例》明文规定: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承担。2、五、六级伤残的这两项补助金要在本人提出申请与用人单位解除合同后才由用人单位发给,如果选择保留劳动关系是暂时拿不到这笔钱的。3、这两项补助金的具体标准是由各省自行制订的,你还要向你所在省劳动部门了解你们省的具体规定。一般来说是在工伤条例的实施办法里有。附《工伤保险条例》的条文,供参考第三十四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参考资料:工伤保险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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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伤保险条例》明文规定: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承担。2、五、六级伤残的这两项补助金要在本人提出申请与用人单位解除合同后才由用人单位发给,如果选择保留劳动关系是暂时拿不到这笔钱的。3、这两项补助金的具体标准是由各省自行制订的,你还要向你所在省劳动部门了解你们省的具体规定。一般来说是在工伤条例的实施办法里有。附《工伤保险条例》的条文,供参考第三十四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参考资料:工伤保险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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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标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根据当地人口预期平均寿命与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时的年龄之差计算:5级----每满一年,1.4个月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6级----1.2个月7级---- 1个月 8级----0.8个月9级----0.4个月10级---0.2个月患职业病的,在上述基础上增发40%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解除劳动关系时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年龄单位:个月年龄 等级 20周岁以下 20-30周岁 30-40周岁 40-50周岁 50-55周岁 55-60周岁五级 36 30 24 18 12 6六级 30 25 20 15 10 5七级 24 20 16 12 8 4八级 18 15 12 9 6 3九级 12 10 8 6 4 2十级 6 5 4 3 2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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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由工伤保险部门出的要看该员工的工资,还要看是在哪个省份,如果是在河南,标准如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0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0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26个月本人工资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5条、《河南省工伤保险条例》第27条。由于各地生活水准的不同,按该地区基本工资的发放来算!4级伤残农民工一次性享受的工伤保险长期待遇(含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支付标准为待遇基数的10倍,农民工所在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待遇基数为工伤发生时用人单位所在工伤保险统筹地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用人单位尚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待遇基数为工伤发生时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地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已经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工伤农民工据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上述待遇按照每周年递减20%的标准支付;到达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的,不享受上述待遇。1-4级伤残农民工在一次性领取工伤保险长期待遇前进行治疗期间的工资福利、医疗费、护理费、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及所需的交通费等费用,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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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
请登录后再发表评论!工伤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照受伤前一年社平计算有什么法律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相关信息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更多请参考这个:http://baike.baidu.com/link?url=3q96......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相关信息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更多请参考这个:http://baike.baidu.com/link?url=3q96lNPb2J7JwsnaV0NzYIDQvX_zC6aufGkYpcgQcCI-pjRwX-WOwU14r8NirIsPqFSFc4-SleC-ba8xkkoCGq;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计算公式及法律依据http://wenku.baidu.com/link?url=bDz__x3Kua29TuTeCPFaY4ZNt0b20pTz9UsACSrMkT1RlpamsMKJdawHk2Ny6Q9ey3yKuDTOuwuKLqwErt7RrM4z9pfEiTDDzielzxPXxAW
一:我是2002年的工伤,是否适用现在的工伤条例。二:工伤条例中的个人工资是指受伤之前12个月个人月平均工资,也就是说我现在如果得到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是以2002年我受伤之前的月平均工资为基准,还是以现在的月平均工资为基准(我是七级伤残,2002年已经按照当时的工资标准给付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工伤赔偿标准 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计算公式及相关信息依据
(一)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概念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是指,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六级伤残,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以及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至十级伤残,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的工伤医疗费用和伤残就业补助金额。劳动关系的接触使得伤残职工丧失了一个重要的经济来源,这主要是由工伤事故导致的,因而自然应该给......
工伤赔偿标准 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计算公式及相关信息依据
(一)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概念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是指,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六级伤残,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以及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至十级伤残,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的工伤医疗费用和伤残就业补助金额。劳动关系的接触使得伤残职工丧失了一个重要的经济来源,这主要是由工伤事故导致的,因而自然应该给予一定程度的赔偿。 (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 《工伤保险条例》第34条第2款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根据上述规定,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赔偿金额的计算没有全国通行的标准,须参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规定执行。在各地区暂无规定的情形下,可参照《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中对一次性赔偿所作出的规定。 (三)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关于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的规定
1.《工伤保险条例》 第34条 第1款第2项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35条 第2项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2.《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 第3条 一次性赔偿包括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职工或童工在治疗期间的费用和一次性赔偿金,一次性赔偿金数额应当在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职工或童工死亡或者经劳动能力鉴定后确定。
2 劳动能力鉴定按属地原则由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理。劳动能力鉴定费用由伤亡职工或者童工所在单位支付。 伤残津贴赔偿金额计算公式及法律依据
工伤赔偿标准
二、伤残津贴赔偿金额计算公式及法律依据
(一)伤残津贴的概念 伤残津贴是指,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与单位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的,以及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六级伤残,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本应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但难以安排的,分别由工伤保险基金或用人单位对其按月支付的津贴。工伤职工产生劳动能力障碍,丧失劳动就业机会,自身的行为能力被削弱,与工伤事故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自然应该享受相关的津贴赔偿。
(二)伤残津贴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根据上述规定,伤残津贴视伤残等级的不同而分别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按月发放,并因最低工资标准的适用而分为两种情况: (1)依照法定标准计算的伤残津贴实际金额高于或等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伤残津贴按照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按月发放,该比例依照伤残级别确定。
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其计算公式为:
伤残津贴赔偿金额=本人工资(元/月)×90% 例如:马某为某汽车生产厂职工,因遭遇工伤事故,被鉴定为一级伤残,在工伤事故发生前,马某的工资为1200元少月,按照上述公式,其应获得的伤残津贴为:1200元/月×90%=1080元/月,马某所在的汽车厂地处我国东部沿海某农业大省,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为500元/月。这样,马某按照公式计算的伤残津贴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因此就可以确定为1080元/月。
3 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其计算公式为:
伤残津贴赔偿金额=本人工资(元/月)×85% 例如:李某某为某化工厂职工,在一次工伤事故中身受重伤,后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二级伤残,在此前其工资为1000元/月,按照上述公式,其应获得的伤残津贴为:1000元/月×85%=850元/月,李某某所在的城市为我国中部某省会城市,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为400元/月。这样,李某某按照公式计算的伤残津贴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因此就可以确定为850元/月。
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其计算公式为:
伤残津贴赔偿金额=本人工资(元/月)×80% 例如:王某某为某钢铁厂职工,因工致残,后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三级伤残,在此前其工资为800元/月,按照上述公式,其应获得的伤残津贴为:800元/月×80%=640元/月,王某某所在的城市为我国东部某省会城市,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正好为640元/月,这样,王某某按照公式计算的伤残津贴等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因此就可以确定为640元/月。
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其计算公式为:
伤残津贴赔偿金额=本人工资(元/月)×80% 五、六级伤残津贴也以同样的方法,即本人工资乘以法定的比例计算,需要注意的是,被鉴定为五、六级伤残的工伤职工并不当然获得伤残津贴,只有在其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予以安排适当工作但难以安排的时候,才由用人单位按月对其支付伤残津贴,而一至四级伤残的伤残津贴是当然获得并且是由工伤保险基金发放的。 (2)依照法定标准计算的伤残津贴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属于工伤保险基金发放的范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主要是一至四级伤残,属于用人单位发放范围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主要是五、六级伤残。 例如:杨某某为某运输公司职工,在一次工伤事故中致残,后被鉴定为四级伤残,工伤事故发生之前其工资为600元/月,按照法定的标准,其所能获得的伤残津贴为:600元/月×75%=450元/月,杨某某所在的城市地处我国东部沿海某发达地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为600元夕月,这样,杨某某按照法定标准获得的伤残津贴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依照规定应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其差额,也就是说,杨某某最终可获得600元/月的伤残津贴。 需要注意的是,《工伤保险条例》第38条规定,伤残津贴由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等变化情况适时调整,调整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这样,如果伤残津贴有所调整,其计算办法就应依照调整后的标准进行。
(三)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关于伤残津贴的规定
1.《工伤保险条例》 第33条 第1款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
第34条 第1款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
2.《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 第41条 第8项伤残津贴:经鉴定为四级至一级伤残的,按照规定享受相当于本人工资75%至90%的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赔偿标准
一、伤残补助金赔偿金额计算公式及法律依据
(一)伤残补助金的概念 伤残补助金是指,职工因工致残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评定伤残等级的,按照该伤残等级,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对其一次性支付的伤残补助费用。工伤职工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评定伤残等级,即说明其因工伤事故形成相当的劳动功能障碍,这极大地影响了其日后获取经济收入的能力和机遇,也与工伤事故存在重大的因果关系,自然应当予以赔偿,以弥补受害人的该项损失。
(二)伤残补助金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 《工伤保险条例》对伤残补助金的支付标准作出如下规定: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根据上述规定,伤残补助金的计算以伤残等级为依据,伤残等级按一至十级划分,伤残补助金的计算标准也按一至十级相区分,以本人工资为基数,乘以一定的月数。根据《工伤保险条例》附则的规定,该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以后所说的“本人工资”都适用该标准。
一级伤残的计算公式为:
伤残补助金赔偿金额=本人工资(元/月)×24 例如:王某为某炼油厂职工,在一次工伤事故中遭受严重伤害,后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被评定为一级伤残,在该事故发生前,王某在单位的工资为500元/月,王某所在的地区为我国东部沿海某新兴发达城市,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为1000元/月,王某的工资低于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即600元,应当按照600元而不是其实际工资500元计算。这样,王某可一次性获得伤残补助金600元/月×24=14400元。
二级伤残的计算公式为:
伤残补助金赔偿金额=本人工资(元/月)×22 例如:钱某为某化工厂职工,在一次工伤事故中受伤,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被评定为二级伤残,在该事故发生前,钱某在单位的工资为1600元/月,钱某所在的地区为我国西部某不发达城市,其职工月平均工资仅为500元/月,钱某的工资水平超出了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即1500元,应当按照1500元而不是其实际工资1600元计算。这样,钱某可一次性获得伤残补助金1500元/月×22=33000元。
三级伤残的计算公式为:
伤残补助金赔偿金额=本人工资(元/月)×20 例如:周某为某机械厂职工,在一次工伤事故中受伤,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被评定为三级伤残,在该事故发生前,周某在单位的工资为800元/月。这样,周某可一次性获得伤残补助金800元/月×20=16000元。 注:本例与以下实例中的本人工资都不考虑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最低和最高限额,即都将其视为60%≤本人工资≤300%。
四级伤残的计算公式为:
伤残补助金赔偿金额=本人工资(元/月)×18 例如:毛某为某建筑公司职工,在一次工伤事故中受伤,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被评定为四级伤残,在该事故发生前,毛某在单位的工资为600元/月。这样,毛某可一次性获得伤残补助金600元/月×18=10800元。
五级伤残的计算公式为:
伤残补助金赔偿金额=本人工资(元/月)×16 例如:邹某为某汽车厂职工,在一次工伤事故中受伤,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被评定为五级伤残,在该事故发生前,邹某在单位的工资为1500元/月。这样,邹某可一次性获得伤残补助金1500元/月×16=24000元。
相关条例相关相关信息和司法解释《工伤保险条例》根据2011新版《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二)款和第三十七条(二)款规定: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1]以上适用于日以后新认定的工伤。日之前认定的工伤,根据2004版《工伤保险条例》,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均由用人单位支付。[1]《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第3条 一次性赔偿包括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职工或童工在治疗期间的费用和一次性赔偿金,一次性赔偿金......
相关条例相关相关信息和司法解释《工伤保险条例》根据2011新版《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二)款和第三十七条(二)款规定: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1]以上适用于日以后新认定的工伤。日之前认定的工伤,根据2004版《工伤保险条例》,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均由用人单位支付。[1]《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第3条 一次性赔偿包括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职工或童工在治疗期间的费用和一次性赔偿金,一次性赔偿金数额应当在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职工或童工死亡或者经劳动能力鉴定后确定。劳动能力鉴定按属地原则由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理。劳动能力鉴定费用由伤亡职工或者童工所在单位支付.《工伤保险条例》九级伤残补助金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五级至十级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分别计算。其标准分别按照所在统筹地区最后一次公布的人口平均预期寿命与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年龄之差以及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 (一)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为:五至六级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低于15个月的,按15个月支付;七至八级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低于10个月的,按10个月支付;九级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低于5个月的,按5个月支付;十级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低于3个月的,按3个月支付。患职业病的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发30%。五至六级工伤职工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低于15个月的,按15个月支付;七至八级工伤职工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低于10个月的,按10个月支付;九级工伤职工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低于5个月的,按5个月支付;十级工伤职工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低于3个月的,按3个月支付。患职业病的工伤职工,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发30%。第三十六条[2]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法律规定劳动部发[号《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第24条的规定处理,即:职工因伤致残,被鉴定为五级的,原则上由企业安排适当工作,并享受以下待遇:1、按伤残等级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相当于伤残职工本人16个月的工资;2、因伤残造成本人工资降低的,由所在单位发给在职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工资降低部分的90%,本人技能提高而晋升工资时,在职伤残补助金予以保留;3、旧伤复发经确认需要治疗和休息的,按照本办法规定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和工伤津贴;4、伤残程度被评定为五级而企业难以安排工作的,按月发给相当于本人工资70%的伤残抚恤金。以上规定明确了企业在支付伤残职工工伤待遇方面的责任。依据劳动部办公厅《国有企业如何确定伤残程度和有关待遇发放渠道的复函》(劳办发[1997]45号)的规定:该项抚恤金应由企业支付。同时还规定:工伤伤残被定为五级和六级并由企业支付伤残抚恤金的职工,企业和职工应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伤残职工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办退休手续后,其养老保险待遇由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其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得到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后是否能够再取得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是工伤职工离职时经常与用人单位产生争议的问题。两者是否可以兼得,应从两种补偿的性质来看。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是法律规定由用人单位向与其解除劳动关系的五到十级工伤的职工一次性支付的费用,分别用于伤残后的医疗、营养费用和对因工伤导致的就业能力损失的补偿。企业参加了工伤保险,两项费用应由社保基金支付;企业未参加工伤保险,两项费用应由用人单位按照赔偿标准支付。[2]以上概述要依据当地的法律法规进行!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 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六十七条 本条例自日起施行。本条例施行前已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尚未完成工伤认定的,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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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程序
  工伤赔偿须经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劳动仲裁三个必经阶段。很多农民工没有劳动合同、工作证等证明,还往往需要劳动关系的认定。
具体工伤赔偿事项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第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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