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贷”变“巨债” 民间借贷没有约定利息利息多少才合法

十万元“小贷”滚成三百万元“巨债”警惕民间借贷“套路”骗局_网易新闻
十万元“小贷”滚成三百万元“巨债”警惕民间借贷“套路”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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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十万元“小贷”滚成三百万元“巨债”警惕民间借贷“套路”骗局)
新华社“新华视点”记者王原朱翃应急周转借贷10万元、20万元的“小额贷款”,不料却陷入层层圈套:数月内,借款合同数额飙升至百万元,最终付出300余万元以及家中房产的巨额代价。“新华视点”记者调查发现,针对上海本地市民房产的“套路贷”陷阱近期频发。部分不法公司以小额借贷之名,通过层层布局债务陷阱,以暴力催收等手段实施诈骗和勒索。2016年9月以来,上海已集中整治30余个以借贷为生的非法牟利团伙,逮捕170余人,涉案总值近10亿元。10万元“小贷”滚成300万元“巨债”“2016元旦,我几乎是被软禁了24小时。”当程琳回忆起催收人员上门讨债的场景时说,从当晚的10点起,他们每隔一个小时就来敲一次门,后来是我坐着警车才逃出了家门,但是催收的人还开车追警车,我在警察局度过了新年的第一天。由于2013年父亲在一家借贷公司背负了25万元的债务,程琳一家陷入“套路贷”陷阱,最终滚成300余万元“巨债”。她告诉记者,父亲最初借贷25万元,却签下了40万元借条,中间的15万算做“砍头息”。两年里又陆陆续续借新还旧,借了所谓的“空放”高利贷,签了几十张只有签名而借款额却空白的借条。“加上各种利息,这些年已经还了近300万元,现在最后的房产还在法院等最终判决。”上海警方今年3月抓获了一个以借贷为名非法牟利的犯罪团伙,受害人时先生的经历与程琳家如出一辙。2015年,他向上海涌昇金融公司借债10万元,但却需要填写20万元的借条。对方解释:“这是行规,如果不违约你只需要还10万元就可以。”之后,该公司人员以种种状况使时先生“违约”,还用语言威胁和殴打等方式,逼迫时先生多次写下借条,并用他的银行卡反复做银行流水留下“证明”。在这样不断的“套路贷”中,时先生越陷越深,至2016年10月,他欠款已达384.7万元,并损失了一套70平方米的房产。伪装成民间借贷纠纷欺诈手法甚至形成手册记者调查发现,“套路贷”的手法非常细致,甚至形成一套完备的放贷指南手册。据律师介绍,放贷人员完全按照司法程序来完善证据链,从一开始就在借贷环节中刻意保留了银行流水、签字借条、公证文书等有利证据,伪装成民间借贷纠纷,使得受害者在民事诉讼上很难打赢官司。在长达两三年的“套路”中,借贷公司会不断刻意制造逾期陷阱。“根本不想让你还钱,一步一步套住你。”上海经侦总队一支队副支队长张瀛告诉记者,当还款日期临近,借贷公司不主动提醒逾期,甚至以电话故障、系统维护为名导致借款人无法还款。然后,这些公司就可以以违约为名收取高额滞纳金、手续费。“套路”的终结一般是骗取了房产之后,催收人就不断以暴力手段收钱、收房。二十来岁的程琳说:“家门口泼油漆、撬你家里的门、一路尾随你。无法社交也没有生活,只能躲躲藏藏。我几乎已经麻木。”警方透露,在时先生的案件里,受害人也经历了“关小黑屋、语言恐吓、威胁殴打”等普通人难以承受的暴力手段。以法律武器打响财产保卫战上海静安公安分局副局长虞星波说,近年来,“套路贷”案发率呈上升趋势,多见于生意周转、买房首付、家庭装修等需要短期借贷人群。“尽管现在银行、网贷等正规渠道布点充分,但是许多百姓贪图路边小贷快速、简单,很容易陷入不法分子的套路中。”王寅翼说,不法小贷公司与涉黑背景的催收团队互相勾结,受害人面对精心布局的银行流水、房产委托书等“完备证据”及暴力手段时,往往都经历了长达几年的报案、诉讼等维权之路。上海警方相关负责人表示,公安机关目前无法介入民间借贷交易过程,仅能对讨债行为中的暴力、诈骗问题追究刑事责任。“套路贷”打着合法旗号,以“经济纠纷”为幌子,令受害人官司十打九输。
专家建议受害人,若在民事诉讼渠道难以讨回公道,也可以走刑事诉讼渠道。保留有力证据,以法律为武器进行人身、财产“保卫战”。中央财经大学金融法研究所所长黄震提醒借款人,签署不符合实际金额的协议、房产等重要抵押品全权委托等容易产生纠纷,需引起警惕。监管部门可建立机构负面清单及非法放贷人“黑名单”并及时公开。建议地方公安机关与检察、法院、工商、金融办等部门齐抓共管,共同构建防范体系。(据新华社上海5月17日电)
(原标题:十万元“小贷”滚成三百万元“巨债”警惕民间借贷“套路”骗局)
本文来源:新疆天山网-新疆日报
责任编辑:王晓易_NE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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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青岛民间借贷乱象:小老板借500万滚出千万利息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10年前,刘洪(化名)因搞海上养殖发了财成为远近闻名的“农民老板”,当时家产已达几百万元,不过在此后的数年时间里 ,为了发展事业他先后借了数百万元的高利贷,结果事业没发展起来 ,连本钱也都“侵蚀”没了。据他介绍,借款后虽然他一直在还款,可高利贷利滚利 ,本息滚到了1800多万元,他早已无力偿还只能千里“流亡”。而借给他钱的人,也空想着高额利息等钱治病。记者调查岛城多家从事“高利贷”业务的公司,发现部分公司本身资金实力并不雄厚,在大的经济背景下,自去年以来青岛个别民间借贷公司出现“断链”,在这一链条上,不管是债务方还是债权方最终都无赢家,过着拆东墙补西墙的日子,甚至不得不跑路。
  曾经靠养殖年赚几十万
  刘洪是开发区薛家岛人,1970年出生,他是眼下一起债务纠纷的主角,多名债主正在全国范围内找他追债。他曾经是一名成功的创业者。因为家离着海比较近,刘洪曾经过着“ 靠海吃海”的踏实生活。
  刘洪回忆,2004年左右,他就开始从事海产品养殖业。“ 养殖的成本大,但利润也大,很快就能把投入的钱给赚回来。”刘洪介绍,短短一年时间里,他就成了海产品销售大户,一年赚好几十万,“一年几十万元,在当时来说绝对是个不小的数目。”刘洪回忆。
  不仅如此,记者了解到,2004年,刘洪创业的经历曾被标榜为传奇。据刘洪介绍,通过自己的努力,他的养殖业做得越来越大,当时不光在薛家岛承包了养殖区,在即墨甚至是上海等地也有养殖区,除此之外,他还拥有一家在当时就价值100多万元的酒店,“在当时真的可以称得上是富翁,而且当时我不用担保就可以向银行贷款200万元。”刘洪说。
  借高利贷,年息达120%
  2006年对于刘洪来说是命运改变的一年。刘洪回忆,2006年以来,他首先遇到了海产品价格下跌,紧接着便是多宝鱼事件。刘洪说,因为多宝鱼在上海、北京等地检测出药物残留超标,而且事后上海直接宣布暂停销售多宝鱼,“这件事给多宝鱼养殖业造成了重创,我在上海承包的养殖区一下就赔了三百多万元。”
  刘洪说,养殖赔了钱,可这个时候银行200万元的贷款也马上要到期,“我凑了140万元后就再拿不出那60万元了,如果不按时还上贷款可能对信誉造成影响,另外因还不上这笔钱,其他银行也不给贷款,无奈之下,这才去借了高利贷,当时借了60万元,年息高达120%。”刘洪说。
  “可偏偏就有不走运的的时候,那年海产品价格低得可怜,这60万元还不上了。”刘洪说,从2006年到2010年四年间,60万已滚到了500多万,“我一直在还钱,但越还债越多,无奈之下,我卖掉了即墨的养殖区、卖掉了酒店,凑了三百万还上。”刘洪说。
  “我不甘心,想扩大生产多赚点,2011年前后,我又去借钱,先后借了500多万的高利贷,这些钱的月利率在5%到8% 之间。”刘洪说,拿到钱后他希望能东山再起。虽然又赚了500万左右,可赚的这些钱连还利息都不够,“到2012年,本息就已经滚到了1800多万元。”刘洪说,2012年海产品市场一落千丈,让他彻底还清债务的梦想成了泡影。
  借钱的“流亡”,债主也等钱治病
  “对方的手里有欠条,我是认账的,但利息这部分钱太多了,我实在是还不上了。”刘洪说,因为背负高利贷,他现在活得“人不像人,鬼不像鬼”,“我不敢再待在家里了,不断有人来讨债,而且还连累了自己的家人。”刘洪说,他跟妻子离了婚,而后来父母也时常遭到讨债人追债。
  刘洪说,几年来他一直在南方,“我真的没脸再回家了,而且我现在连手机都不敢开机。”刘洪表示,他在南方也在寻找合适的地方再搞养殖。
  “我现在真的后悔,如果知道会这样,就是当时破产了也不会去借高利贷的。”刘洪说。
  记者联系到了其中一个借钱给刘洪的债主。据介绍,因为迟迟讨不回债,他的日子也不好过。对于此事,债主母亲表示,“利息高这一点他是知情的,既然借了就该还。”
  “我们手里可是有欠条的。”债主的母亲说,刘洪一直称还给儿子不少钱,她希望对方能提供还款的证明。“我的儿子也很可怜,现在身体状况越来越差,也等着钱来治病。”债主母亲说,他们想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此事,但苦于拿不出诉讼费来,所以想讨债也陷入了困境。
  利率高出银行20倍,还拿亲属“垫背”
  去年下半年开始 ,受银根收紧政策的影响,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很难受到银行青睐,从银行贷款越来越难。而不断增长的民间资本被“ 高回报率”激活后,民间借贷近几年来一直很活跃。记者了解到,刘洪的经历并不罕见。
  记者查询了类似百度财富、银率网等其他几家贷款平台网站,发现对于无需抵押的小额贷款产品,只有华夏银行和中信银行两家银行在发行,其他放款单位多是网贷公司或保险公司,对条件的限制非常严苛,年利率至少 10% 左右,高则逼近30% 。在借款人普遍反映向银行贷款越来越难的时候,各种无抵押民间贷款广告却铺天盖地席卷而来。
  由于眼下高利贷纠纷大量出现,所以今年以来该行业的风险也越来越大,对无抵押贷款也越来越谨慎。3月25日,记者以贷款者的身份电话采访了岛城几家民间借贷公司,市南区福州南路一家贷款公司自称可以提供无任何抵押物的贷款,最高额度1万元,月利率10% ,但必须与借款人见面,提供有效的身份证件,并且必须见到两位以上的借款人直系亲属,同时提供对方有效身份证件,借款期最长不超过一个月。
  根据最近一次央行发布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6个月之内(含6个月)年利率为5.60%,市南区这家贷款公司足足高出央行发布贷款基准利率的20倍。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如果利率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则被视为高利贷。
  与福州南路这家公司在同一栋写字楼上办公的,还有另外一家类似的担保公司。记者通过熟人介绍,找到担保公司的负责人毛先生,他表示可以提供无抵押贷款,但主要做的是有抵押物贷款。“主要的抵押物就是房产和汽车,因为这两项变现的速度快,而且风险小。”
  记者当即“决定”拿随行的一辆汽车为抵押物,向毛先生提出贷款请求,毛先生办公室另一位男子仔细查看了车况并发动汽车试驾10多分钟后回来说:“ 你这辆车如果卖最多能卖8万元,按照我们的规矩,最多只能贷给你4万元。”
  抵押物五花八门,融资多靠借款
  毛先生一边介绍,一边向记者展示他收到的各种奇怪的抵押物,他拿出一个U 盘说:“这里面有一家500强企业从一把手到下层员工几千个人的联系方式,去年一个贷款人急了,拿这个当抵押,说如果到期不还钱,就可以把这个电话簿公布出去。”
  绝大多数的高利贷公司主要是放小额贷款,一个原因是考虑到风险,而主要原因是这类公司根本就没有那么多钱。毛先生向记者透露,相当一部分借贷公司本身并没有雄厚的资金,这些公司多是通过多方融资后,把资金以高额利息放出去,从中赚取利息差,亲戚、朋友、同行都是高利贷公司的融资对象,其中一个主要的渠道,就是投资公司。
  “很多投资公司以超过20%的利息把钱放给高利贷公司,高利贷公司再以高得离谱的利率把钱放给贷款人,赚取贷款人的钱,所以最后就成了谁能要回钱,谁就是最大的赢家。”
  暴力讨债时有发生,民间借贷亟待规范
  毛先生透露,与高利贷公司合作密切的另一个群体就是讨债公司。说到被追债的日子,刘洪同样称不堪回首。刘洪回忆,有债主曾经带着很多社会青年来到他家里和公司找他,又打又砸,“当时有一个青年拿起棍棒砸在我的脸上,当即就把我的鼻梁骨给砸断了。”还有些追债者找到了他的父母,对他的父母进行威胁,“老人也跟着受罪,好几次都气得去了医院,他们的做法很过分。”
  “现阶段民间借贷活动是相对比较活跃的,而且引发的纠纷也并不少见,这也反映出这一领域借贷行为亟待规范。”对此,山东元鼎律师事务所的单正国律师认为,应该尽快完善对民间借贷的规范,金融秩序监管机构也应该出台相应的监管措施,并通过改善金融服务,积极拓展融资渠道。
  “咱们平常所知的高利贷一般是指高出银行同类贷款利率4倍的贷款。”单律师说,按照规定放高利贷是不允许的,而且它容易扰乱正常的金融秩序,“一旦因此出现纠纷,法院最多支持追回本金以及4倍以内的利息,高出部分不受保护。”
  本版文/本报记者
(责任编辑:姜丰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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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科普!民间借贷利息约定多少才算合法?
  是一个纠纷高发区,因为需求大,民间借贷行为普遍人们生活之中,又因为监管和规范缺乏,民间借贷纠纷案频发。其中,对于利息约定一说,许多民间借贷人之间就存在着不同的看法。到底事实的真相如何呢?民间借贷利息约定多少才算合法?的小编觉得有必要科普一下。
  案例回顾:
  2013年9月,四川男子小郑因为经营陷入资金难题,找朋友小陈借了一笔100万元的借款。因为关系不算太亲近,小郑又急于借钱,双方便签下了借条,约定借款期限为1年,月利息为2.5%,每个月偿还利息,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
  头10个月,小郑还在正常偿还利息,但到期以后,小郑就跟消失了一样,利息没还,本金的事也不提了。小陈上门闹过两次之后,发现毫无办法,于是15年底,一气之下,将小郑告上了法庭。小陈要求小郑追还本金100万和两个月的利息5万,共计105万元。
  但庭上,双方对于约定利息是否合法起了争执,小郑觉得月息2.5%,不合法,希望可以追回之前支付的利息,本金照给;但小陈认为,月息2.5%是双方友好协商的结果,之前都在合同上签字画押,完全合法,那么自己追要本息没有任何问题。
  法院最后给出的判决是,月息2.5%,介于《新民间借贷法》中规定的月息2分受保护、超过3分无效的区间,所以判决小郑以前支付的利息有效,判其归还剩余100万本金和2个月利息,但2个月的利息按月息2分计算。
  融360小结:
  2015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明确写明: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简单来说,就是月息2分受保护,超过3分则无效。
  所以无论是借款人、还是债权人,了解这一规定,未来才不会吃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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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王的借贷心酸路
最近手头颇紧的老王通过街边小广告,找到一家小额贷款公司,借贷了10万元的小额贷款,随即签订了借款合同。仅过了一周,公司人员就找到老王,以殴打和语言威胁,逼迫其多次写下借条,并用他的银行卡反复做银行流水留下“证明”,到第二个月时,老王发现贷款连本带息就已经飙升至了110万元,这么算下来,等到借款到期后,老王将要偿还380万元之多,老王表示很崩溃,明明借的是“小额贷款”,咋就成了高利贷了?
小编有话说
小额贷款公司的行为已经涉嫌违法,老王可以选择不对过高的利息进行偿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吃瓜群众小黑
啧啧啧,老王可是被骗惨了
吃瓜群众小白
是呀,现在的小额贷款公司那么多,实在是难辨真假!到底“小额贷款”和“高利贷”有啥区别呢?
小额贷款和高利贷二者的区别在于:
定义不一样
小额贷款公司的定义为标准的民间准金融安排,而高利贷的定义则是不合法的民间借贷。
利息标准不一样
小额贷款利息标准在国家规定预期年化利率的4倍以内;而高利贷利息不受限制,月息高的时候会超过2分。
监管部门不一样
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部门为国家工商、银监会、人民银行和公安厅,而高利贷属于不合法借贷,无监管部门。
法人要求不一样
对于小额贷款公司的法人,要求非常严格,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章程,要求其是知名企业家,且公司良性运转达三年以上,法人自己无任何不良记载,小额贷款公司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其注册资本不得低于2000万元;组织形式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其注册资本不得低于3000万元。而高利贷则无法人要求。
老王的问题解决了
但小编还要提醒小伙伴们
借贷有风险,必须擦亮眼!
来源:呼伦贝尔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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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元“小贷”滚成300万元“巨债”&警惕民间借贷“套路”骗局
日08:22&&来源:
原标题:10万元“小贷”滚成300万元“巨债” 警惕民间借贷“套路”骗局
  题:10万元“小贷”滚成300万元“巨债” 警惕民间借贷“套路”骗局
  新华社“新华视点”记者王原、朱
  应急周转借贷10万元、20万元的“小额贷款”,不料却陷入层层圈套:数月内,借款合同数额飙升至百万元,最终付出300余万元以及家中房产的巨额代价。
  “新华视点”记者调查发现,针对上海本地市民房产的“套路贷”陷阱近期频发。部分不法公司以小额借贷之名,通过层层布局债务陷阱,以暴力催收等手段实施诈骗和勒索。2016年9月以来,上海已集中整治30余个以借贷为生的非法牟利团伙,逮捕170余人,涉案总值近10亿元。
  10万元“小贷”滚成300万元“巨债”
  “2016元旦,我几乎是被软禁了24小时。”当程琳回忆起催收人员上门讨债的场景时说,从当晚的10点起,他们每隔一个小时就来敲一次门,后来是我坐着警车才逃出了家门,但是催收的人还开车追警车,我在警察局度过了新年的第一天。
  由于2013年父亲在一家借贷公司背负了25万元的债务,程琳一家陷入“套路贷”陷阱,最终滚成300余万元“巨债”。在抵押了家中唯一的上海市区房产之后,如今,全家只能住在出租屋里。
  “父亲上排牙齿掉了好几颗,问怎么回事,他支支吾吾不肯说。律师告诉我,他可能遭受了一定的暴力行为。目前他精神状态很糟,检查说是中度抑郁症和重度焦虑症。”程琳说,在三四年层层布局形成圈套之后,今年3月,放贷人将其父母告上法庭,要求法院对抵押的房产拍卖以归还180万元的贷款。
  程琳怎么也没想到,父亲最初欠下的25万元贷款会滚成300余万元的巨额欠债。她告诉记者,父亲最初借贷25万元,却签下了40万元借条,中间的15万算做“砍头息”。两年里又陆陆续续借新还旧,借了所谓的“空放”高利贷,签了几十张只有签名而借款额却空白的借条。“加上各种利息,这些年已经还了近300万元,现在最后的房产还在法院等最终判决。”
  以“迅速放款”为诱饵吸引借款人,哄骗其在空白借条及协议上签字,写下高于借款额几倍的数额。之后,以语言威胁、非法拘禁等手段,对借款人及其家属强行收账,进而将债务“滚雪球”,通过层层“平账”和“再借款”,放贷人最终获取的钱款往往是借款人最先借款额的十几倍甚至几十倍。上海海上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寅翼将这类欺诈案件称为“套路贷”。
  上海警方今年3月抓获了一个以借贷为名非法牟利的犯罪团伙,受害人时先生的经历与程琳家如出一辙。2015年,他向上海涌N金融公司借债10万元,但却需要填写20万元的借条。对方解释:“这是行规,如果不违约你只需要还10万元就可以。”之后,该公司人员以种种状况使时先生“违约”,还用语言威胁和殴打等方式,逼迫时先生多次写下借条,并用他的银行卡反复做银行流水留下“证明”。在这样不断的“套路贷”中,时先生越陷越深,至2016年10月,他欠款已达384.7万元,并损失了一套70平方米的房产。
  伪装成民间借贷纠纷,欺诈手法甚至形成手册
  记者调查发现,“套路贷”的手法非常细致,甚至形成一套完备的放贷指南手册。据律师介绍,放贷人员完全按照司法程序来完善证据链,从一开始就在借贷环节中刻意保留了银行流水、签字借条、公证文书等有利证据,伪装成民间借贷纠纷。使得受害者在民事诉讼上很难打赢官司。
  在长达两三年的“套路”中,借贷公司会不断刻意制造逾期陷阱。“根本不想让你还钱,一步一步套住你。”上海经侦总队一支队副支队长张瀛告诉记者,当还款日期临近,借贷公司不主动提醒逾期,甚至以电话故障、系统维护为名导致借款人无法还款。然后,这些公司就可以以违约为名收取高额滞纳金、手续费。
  “套路”的终结一般是骗取了房产之后,催收人就不断以暴力手段收钱、收房。二十来岁的程琳说:“家门口泼油漆、撬你家里的门、一路尾随你。无法社交也没有生活,只能躲躲藏藏。我几乎已经麻木。”
  警方透露,在时先生的案件里,受害人也经历了“关小黑屋、语言恐吓、威胁殴打”等普通人难以承受的暴力手段。
  以法律武器打响财产保卫战
  上海静安公安分局副局长虞星波说,近年来,“套路贷”案发率呈上升趋势,多见于生意周转、买房首付、家庭装修等需要短期借贷人群。
  “尽管现在银行、网贷等正规渠道布点充分,但是许多百姓贪图路边小贷快速、简单,很容易陷入不法分子的套路中。”王寅翼说,不法小贷公司与涉黑背景的催收团队互相勾结,受害人面对精心布局的银行流水、房产委托书等“完备证据”及暴力手段时,往往都经历了长达几年的报案、诉讼等维权之路。
  上海警方相关负责人表示,公安机关目前无法介入民间借贷交易过程,仅能对讨债行为中的暴力、诈骗问题追究刑事责任。“套路贷”打着合法旗号,以“经济纠纷”为幌子,令受害人官司十打九输。
  专家建议受害人,若在民事诉讼渠道难以讨回公道,也可以走刑事诉讼渠道。保留有力证据,以法律为武器进行人身、财产“保卫战”。
  中央财经大学金融法研究所所长黄震提醒借款人,签署不符合实际金额的协议、房产等重要抵押品全权委托等容易产生纠纷,需引起警惕。监管部门可建立机构负面清单及非法放贷人“黑名单”并及时公开。建议地方公安机关与检察、法院、工商、金融办等部门齐抓共管,共同构建防范体系。
(责编:谷妍、邓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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