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公的公租房 住房证明,舅舅有权利买成私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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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外公是否有权把产权变更为舅舅的名字?如果我和爸妈搬出去买房,舅舅他们能否贴我们钱?应该贴多少?(现在房子价值50万,我们的户口一直在里面)
我和爸妈,还有外公外婆舅舅,一共六个人.在90年代末我们分到了公房,我们六个人拿到了三居室.后来公房转私房时,外公出了一万多元买下来,产权写了我舅舅的名字.现在舅舅结婚生子.请问外公是否有权把产权变更为舅舅的名字?如果我和爸妈搬出去买房,舅舅他们能否贴我们钱?应该贴多少?(现在房子价值50万,我们的户口一直在里面)
1条律师回答
既然在公改私时已写了你舅舅的名字,说明当时的政策是允许的,但你们还是有产权的。至于如何分割,应考虑当时的出资等具体情况,最好由全家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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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广州用户的咨询孩子名字加在有外公舅舅名字的房产证可以吗_百度宝宝知道几年前外婆去世了,我成了上海市中心一套老房子的承租人,户口簿里还有我儿子,我老公在外地的。现在,老房子要拆迁了,算下来蛮多钱的。外地的舅舅向我索要一半的拆迁费,认为另一半是我妈妈的。说外婆的财产小辈没份的。但我老公认为,如果我放弃了这笔钱,他反对的。我很困惑:  1) 户口不在被拆房的亲戚向我索要拆迁费是否和法?  2)
我放弃的话,老公的权益是否算受到侵害?  3) 听说要求递交所有亲戚放弃权益的一份文件,拆迁款才能打到我的账户中,如果舅舅不签字,拆迁款就拿不到,这是这么会事情?大家有没有碰到过这个问题?(有点想不通,所有没有户口的人要来签字,那不是很乱的事情?)  急切求教,谢谢!  
楼主发言:1次 发图:0张 | 更多
  问律师
  按照继承法,你老妈和舅舅各得一半的房子,如果没有遗嘱的话。    注意得到的应该是房子的一半,如果他当时放弃了,现在拆迁和他没关系。
  关键问题看拆迁时房产证的名字是谁的,如果那时房产证是你的名字,当然与你舅舅无关;如果是你外公外婆的,你外公外婆的全部子女按继承法来分,这时如果给你妈一个人,拆迁时肯定是需要利害关系人也就是你舅舅签字声明放弃的  但你写你是什么承租人,是什么意思?这房子是公房?你们有房产证么  
  不是商品房,应该和遗产没关系吧。  那是上海的公房,我是承租人。好像表面上拆迁款只和有户口的人有关吧,不知道为什么要其他人签字?
  这是什么房子?拆迁会给房客拆迁款?  如果没有东西可以证明当时外婆把房子留给了你妈,或者你,舅舅当然有权利得到其中的一半,他和你妈是外婆的继承人,而你不是,这与户口无关。
  另外,我正在办理离婚,不知道这笔拆迁款应不应该算婚姻期的共同收入? 如果我放弃这笔拆迁款,是不是对儿子(儿子还没有成年)和老公算是不公平? 老公可以认为我是转移资产么?
  答楼上的,上海的老公房,在城市动拆迁时,按规定,给房子的承租人动迁费补偿的,照例应该打到承租人,我的账户中的,大概有1百多万吧。你可能不了解上海老公房拆迁的情况,但都是这样作的。只是到我这里,有这些具体问题不知道如何解决。
  如果去世前是你外婆名字,去世时没有遗嘱,那你舅舅该有一半
  一般来说,是要给你舅舅的。。这个。我觉得你舅舅要也是应该的。
  楼主傻啊,从来不看老娘舅啊。  公房的话按户口来跟你舅舅没关系  只有老人的份额要算他一分遗产
  如果有遗嘱,就不会那份签字。
  楼上几位讲的是私人遗产吧,这我理解的。但这老房子不是私房,也不是售后公房,也不是商品房,是上海老的石窟门房子,按规定动拆迁费只给户口在被拆的房子里的人的。这和私人遗产一点也没关系呀。我是讲在法理上,这笔钱现在应该是我的。但我现在就是拿不到。  如果我同意分给我舅舅,我老公说要起诉我逃避离婚资产。不知道如何是好  
  谢谢ktwj;老娘舅是电视节目吗?  我也是听说公房只给承租人的,只分给有户口在的人。现在只有我和儿子,所以,也没有老人的份额的。我是想先弄清在法上我是不是绝对有理不分给任何其他人? (当然,在情理中,如何在拿到钱后再作亲戚之间的合理分配是另外回事情)  如果如上假设成立,我老公是不是也有权向我索要部分作为离婚财产分割的?  
  这个钱感觉你就没份。要分也是你老妈和老旧两个人分了。
  那你平时的租金是给谁呢
  论坛上的人说的话。。。只要触犯了你的利益(例如要分开你舅舅)你都不会完全相信。。。那你还问什么。。。直接问律师好了。。。律师这种事情见得多了。。。你一问什么都明白了
  租金是承租人付的。。。
  是看看万能的天涯里有没有相同案例。。。。应该有的吧。
  承租性质的公房没有继承权利,因为不是你姥姥的房子(原房屋所有单位),你姥姥只有居住权,而目前公房拆迁的补偿只有在承租契约上签字的人员才拥有补偿的权力。    如果承租契约上只有你的名字,恭喜你,补偿款100%是你的(不是你老公、儿子,只是你)。如果上面只有你姥姥的名字。不好意思,你们家谁都没有权力分到钱(公房不继承)。
  主要看你的房子现在的属性,如果是使用权房,你姥姥当初没有把使用权房买下来转成产权房的话,对不起,你家谁都没有一分钱拿!!房子也不能拿!!这是重点!!!  如果你姥姥当初买下了产权的话,你舅舅当然有一半!!你继承的是你妈妈的那一半,如果你有兄弟姐妹的话,你连一半都拿不到,你妈的那一半要平分给你的兄弟姐妹!!!
  当然,关于老公房拆迁,各个地方政府可能有各自不同的补偿条例,这类补偿的对象仅限于老公房内有户口的承租户,这类补偿一般不会多到够你再买一套同地段同面积的地步,请注意:这类补偿不属于你姥姥的遗产性质!只是政府对改变了你的居住状况而给于你的补偿,你舅舅在法理上无继承权!
  感谢greedhunter及菊花大哥。  1) 户口簿里写明承租人是我。但我不知道承租契约的事情。法理上好像是我的钱
  应该有类似经历的人吧? 请讲讲你们如何处理的呢?
  户口簿上已经写明承租人是你,还研究个啥,跟你老舅没关系。
  我潜水多年,看了楼主的问题,都忍不住出来想骂两句楼主,你舅舅在外地(可能也与当年插队有关系吗),分钱,这是理所当然,他也是你奶奶的亲生儿子,这房子是你奶奶留下来的,或转给你的,你舅舅应该得到的,就算你舅舅当时可能脑筋不好,为人忠厚,当初没有计较或立下文书,从法律上他就算无法或行支持,你这做外甥的也应该道义上分部份给他啊!!!!!你不能欺负老实人啊,毕竟他也有家人啊!!
  跟你舅舅一点关系都没有。他即不是承租人,也不是同住人。
  你舅舅和你母亲都是你外婆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如果没有专门遗嘱的话肯定是按法律继承关系继承。老公房是当时的历史原因形成的,也是个人的私有财产。  因此:  1,你舅舅的要求合理合法  2,跟你老公的权益没关系  3,这个规定好,杜绝法律纠纷。  4,你舅舅太老实了,你外婆在世的时候没搞清楚,刚去世也没搞明白,现在差点被外甥女剥夺继承权。      都是钱惹的祸。
  顶楼上所言,不知道该外甥女会作如何想?在钱面前最易看清一个人的品格.....
上海人做事&拎得清&,是最高境界
  所以我奉劝楼主要站在你舅舅的立场思考一下问题,如果你处于他的位置,你会如何办呢?我家曾经也碰到过这样的问题,我有两个舅舅两个姑妈,在外婆过世后,我的两个舅舅就提议让三个姑娘签份协议,称放弃财产继承权,并作公证,三个姑娘比较传统,认为家产是以儿子为主,而且三个女儿家境都算过得去,所以就都签了,前不久拆迁赔偿上千W,结果也是两上个舅舅分,三个姑娘是没份的,虽然三个姑娘想想也羡慕,可是都已经签过弃权了,所以也不会特别的在意...
  我已经说了,想先弄清在法上,到底这笔动迁款是给谁的。至于情理上如何安排,这些是商量的事情。  
  我这么看这个问题,上海的老房子,解放前都是有主人的,也就是私房      lz,你家这个房子,要是全是共产党分的,你家祖辈没有出过钱(顶金)    那么就是公家给的,你现在承租,和他人无关/    就好比你舅舅在外地承租的公房,和你也无关,一个道理      但是这个老房子,要是你外婆出过黄金20两,也就是说,有家族投入。后来给算成公房了(因为顶金买卖,是不算产权的)    那就要计较祖先的投入,也就是说,如果这个情况,你舅舅有份      
  好复杂。。顶金? 这个要去问问。但拆迁的人好像重来没提过这个。
  不懂。不过我觉的法律上跟你舅没关系了的
  这是公房,不能继承,楼主在原承租人去世后,以同户口本、实际同住人身份继续续租,完全合法,后发生拆迁补偿也是完全根据当时实际户口和实际居住人情况给予的(并没有已经去世的奶奶的份,并且,假如当时奶奶没有去世,房子完全是奶奶的,楼主一家不住里面,给奶奶一个人的拆迁款也绝对不会是现在这个数目,肯定远小);而楼主舅舅根据相关规定,当时并没有续租资格,房产拆迁的发生和楼主舅舅无关,楼主舅舅50%拆迁款的要求肯定不成立。    楼主不用理舅舅的无理要求,让他走法律途径、去法院告吧!他不能要求拆迁款,最多只能要求把老公房的居住和租赁权当做奶奶的遗产,追溯遗产分配。如果法官严格按法律,楼主一分不用给;如果是法官按“和谐法律”,也最多判楼主适当补偿舅舅一点钱(相对数目绝对小),数目绝对不可能是50%的拆迁款。
  楼主说的第三条最能说明事情的实质,该不该给舅舅第三条已经给出答案!有些只认钱的人不要在误导楼主了!我老公的爷爷家也是因为同样的问题,搞的亲戚都断了来往!当然如果楼主不在意这些那另当别论。当心失钱又失亲情!至于那个要离婚的老公,他能分的也只是你那一分的部分,而不是你舅舅那份!
  1、该房是公房,不属个人财产,财产可继承,承租权无法继承。2、租约是谁的名字?如是你的名字,和其他人没关系
   楼上几位讲的是私人遗产吧,这我理解的。但这老房子不是私房,也不是售后公房,也不是商品房,是上海老的石窟门房子,按规定动拆迁费只给户口在被拆的房子里的人的。这和私人遗产一点也没关系呀。我是讲在法理上,这笔钱现在应该是我的。但我现在就是拿不到。    如果我同意分给我舅舅,我老公说要起诉我逃避离婚资产。不知道如何是好  -----------------------------------------------------------  首先要确定这个房子的房本或者租约到底写的是谁的名字。如果写的是你姥姥的名字你舅舅要属于正常行为。户口簿有谁的名字和这个没关系。
  关于楼主说的第3条:    首先,这是楼主的道听途说,显然没有得到拆迁单位的正式要求和通知,否则楼主不会这样的措辞和表述;    其次,是否确有类似要求,应该是有的,但是,未必针对或包括楼主的情况,而根据楼主的叙述,个人判断:楼主是不需要提供的;    最后,假如真的需要提供,而楼主提供不了,会怎么样?或者房子无法拆迁、楼主拿不到钱就不走;或者房子强拆,楼主向法院起诉、要求得到拆迁款。无论哪种情况,最后都不需要得到舅舅的同意,楼主一定能得到应得的拆迁款。归根结底,这类“同意书”是拆迁方为了规避相关利益人事后找他们麻烦,而强制推卸给被拆迁人的协商责任,楼主根本不需要理会,只要坚持拿好自己那份,让需要“同意书”的拆迁单位和认为自己有资格获得拆迁利益的舅舅直接去交涉好了。
   那就要计较祖先的投入,也就是说,如果这个情况,你舅舅有份                 作者:shangha_ox 回复日期: 00:36:14   
    好复杂。。顶金? 这个要去问问。但拆迁的人好像重来没提过这个。  =========      和拆迁的人无关。也可以说,拆迁和你舅舅无关      但是这个东西要是属于家族资产,有家族资产的投入,那么按我的理念,就应该划分出来      要是全部都是共产党分配的。那么就彻底和舅舅无关了    反正你家老人也没了,你也没地方去问      
  从打官司的角度说,你舅舅没有主张的权利,也就是说,你不给他钱,他也不会赢官司    如果你给他钱,给了舅舅一半钱。那也是你家的私事。你老公打你官司,也同样不会赢。      给与不给,都是你基于法律,基于情理的选择。      这里的关键,还是你外婆掏钱了没有。你外婆一分钱没掏,都是共产党白给的,接着你舅舅到了外地,共产党又白给你舅舅一家房子    那么你舅舅在白拿外地一套房子的同时,自然就放弃了上海的权利了。人不能在两地同时都白拿福利      但是你外婆掏了钱,(黄金)。当年一个小房间也起码3根大条  那就是另外要算清楚的遗产      
  各位看清了,楼主的第三条是亲戚签字放弃,你舅舅同意放弃了吗?我在上面回答的很清楚了,我老公爷爷家跟你清况完全一样!!!
  还有,上面叫嚷什么“只认钱、不认人”的,大家在这里讨论的不是钱,是理。    楼主当初得到这套房,不是遗产继承,更不是非法侵占,而是国家根据相关规定,在公房承租人去世后,重新分配、决定公房的新承租人为楼主。房子的产权在国家,处置权也在国家,楼主当时是唯一符合规定的续租人,而楼主的舅舅根本不符合规定、没有续租权利。楼主得到这套房的承租权的性质,就和楼主舅舅在外地获得福利分房的性质,是完全一样的。    而楼主现在获得的拆迁补偿,也不是完全根据这套房子的实际价值来核定的,而主要是根据房子内的户口和实际居住人口,来核定的。所以,拆迁款和楼主奶奶的遗产价值之间完全不等价,也根本无法折算。最重要的是:拆迁行为发生在老人去世后几年,老人根本没有参与拆迁分配,要把拆迁款当遗产分配,首先要颠倒阴阳,让老人起死回生,多活几年、活到拆迁,才有可能啊!
  名义上是公房,实际上还算私人财产的,不然拆迁咋会给你们赔款?制度上的名义与实际的利益归属本来就是矛盾的东西。  如果你外婆还在世,我认为她会把这笔钱平分给自己的孩子们。  你说呢?
  挂社会主义的牌子走资本主义的路,中国社会本来就充满自相矛盾的东西,法律是拎不清这些玩意的。  名义上是公房,在利益处置上又明显当做私人财产处理。硬把楼主这份资产掰成自个获得的而非继承的,不合情理啊。
  作者:Utimidog 回复日期: 09:05:31 
    名义上是公房,实际上还算私人财产的,不然拆迁咋会给你们赔款?  -----------  政府有义务保障老百姓的基本居住权利的,所以也就有了拆迁时候的最低保底线(按最低保底线拿赔偿的,是根据所谓“私有财产”的权利吗?)。对公房承租人的赔偿,是对居住权利的赔偿,保障其有基本或相应原来居住条件的赔偿,不是对私有财产的赔偿,赔偿金额的计算也有别于产权房。      作者:人民已决定房价 回复日期: 08:48:08 
     那就要计较祖先的投入  -----------  要计较祖先的投入,更要看公房性质下,租金义务的承担。祖先的投入可能早就沉没、消失(比如私房被转公房,却没有落实政策转回来的,就等于祖先原来投入的黄金都被抢劫了),而租金义务的承担说明了现实的权利义务关系。
  作者:mimi1999 回复日期: 09:18:05   
    作者:Utimidog 回复日期: 09:05:31       名义上是公房,实际上还算私人财产的,不然拆迁咋会给你们赔款?    -----------    政府有义务保障老百姓的基本居住权利的,所以也就有了拆迁时候的最低保底线(按最低保底线拿赔偿的,是根据所谓“私有财产”的权利吗?)。对公房承租人的赔偿,是对居住权利的赔偿,保障其有基本或相应原来居住条件的赔偿,不是对私有财产的赔偿,赔偿金额的计算也有别于产权房。  ===========  少扯蛋了。没有楼主的外婆的一生的投入,她上哪承租这套房子去?    我也想承租喽,有嘛?。。。
   作者:人民已决定房价 回复日期: 08:48:08        那就要计较祖先的投入    -----------    要计较祖先的投入,更要看公房性质下,租金义务的承担。祖先的投入可能早就沉没、消失(比如私房被转公房,却没有落实政策转回来的,就等于祖先原来投入的黄金都被抢劫了),而租金义务的承担说明了现实的权利义务关系。  ===========    租金义务不是全部是天上掉下来的,有的是天上掉下来的。  而有些,祖先换取这个义务就是出了现金的。就好比现在的很多使用权房子,也在买卖。那么这个使用权(租赁权的)取得,是由经济含义的    分割这个部分,也就有了必要    当然,如果是穷光蛋一个,共产党分配的,那么我认为和舅舅无关。就好比舅舅一个穷光蛋,到了外地却又分了房子,和父母姐妹也无关一个道理    
  作者:mimi1999 回复日期: 09:18:05  ============  国家保障居民的居住权利,搞笑。你现在在全国哪个地方租套房子,看拆迁的时候给你钱不?    顶多房东赔你一个月租金。    能是一码事嘛!公房里面的猫腻大了,光拿个“承租”,“公房”字眼来玩,不嫌丢人啊。    有些事情,是能做不能说的,动摇国体,做妓女还要立牌坊。
  者:Utimidog 回复日期: 09:20:19   
    作者:mimi1999 回复日期: 09:18:05           作者:Utimidog 回复日期: 09:05:31         名义上是公房,实际上还算私人财产的,不然拆迁咋会给你们赔款?      -----------      政府有义务保障老百姓的基本居住权利的,所以也就有了拆迁时候的最低保底线(按最低保底线拿赔偿的,是根据所谓“私有财产”的权利吗?)。对公房承租人的赔偿,是对居住权利的赔偿,保障其有基本或相应原来居住条件的赔偿,不是对私有财产的赔偿,赔偿金额的计算也有别于产权房。    ===========    少扯蛋了。没有楼主的外婆的一生的投入,她上哪承租这套房子去?        我也想承租喽,有嘛?。。。    ================    所以要想清楚投入问题。有些地区是有投入的    而有些,确实是白拿的,没有任何投入。就好比共产党宣布,你现在租用我的房子,归你家永久租用。而且租金永远是一元人民币。这个情况的确发生过      
  假如当初楼主奶奶去世时,楼主的舅舅户口也在上海,同样有资格按规定获得这套房子的承租权,而楼主未经舅舅同意,就擅自办理相关手续、获得房子承租权,我个人完全支持楼主舅舅现在的主张。但是,事实不是,楼主以上海户口得到上海政府的住房保障、获得这套房的承租、居住权;而楼主舅舅以外地户口得到当地政府的住房保障、获得当地福利分房,2者没有利益冲突。
  作者:Utimidog 回复日期: 09:20:19 
    少扯蛋了。没有楼主的外婆的一生的投入,她上哪承租这套房子去?        我也想承租喽,有嘛?。。。  -----------  以前福利分房的公房承租人,都是祖先的投入?是否有祖先投入不一定是最关键的。而楼主这套不是单位的福利分房,是根据公房承租条例,获得的去世亲人以前承租权的转移,所以这里的关键是:当时有哪些人根据规定同样有资格承租?这些人是否放弃自己的权利?相互之间如何协商利益分配的?可以确定的事实是:当时,楼主有权利承租,而楼主舅舅没有权利。
  作者:mimi1999 回复日期: 09:39:04   
    作者:Utimidog 回复日期: 09:20:19       少扯蛋了。没有楼主的外婆的一生的投入,她上哪承租这套房子去?            我也想承租喽,有嘛?。。。    -----------    以前福利分房的公房承租人,都是祖先的投入?是否有祖先投入不一定是最关键的。而楼主这套不是单位的福利分房,是根据公房承租条例,获得的去世亲人以前承租权的转移,所以这里的关键是:当时有哪些人根据规定同样有资格承租?这些人是否放弃自己的权利?相互之间如何协商利益分配的?可以确定的事实是:当时,楼主有权利承租,而楼主舅舅没有权利。  ============  呵呵,换你是楼主的舅舅,恐怕就不会死掐条文了。 :)    楼主的舅舅要求合情合理,可惜不合“法”。这才是矛盾所在啊,不然楼主也不会如此苦恼了。    哈哈。这是混沌体制对人性的折磨。 :)
  作者:Utimidog 回复日期: 09:47:50 
    呵呵,换你是楼主的舅舅,恐怕就不会死掐条文了。 :)        楼主的舅舅要求合情合理,可惜不合“法”。这才是矛盾所在啊,不然楼主也不会如此苦恼了。        哈哈。这是混沌体制对人性的折磨。 :)  ----------------  如果我是楼主舅舅,    首先会想开点,以前房子便宜的时候,大部分家庭都不会在类似问题上过分计较、伤了和气,现在之所以矛盾突起,归根结底,是房产大幅增值了、自己心痒坐不住了,而不是对方有什么过错;    其次,“我”自己心里明白,虽然因为插队落户,自己失去了在上海的居住权和相应的变现权利,但是,实际也获得了在外地的居住权利和条件,往往实际使用的舒适度还超过了留在上海的兄弟姐妹,真的在外地混的很不好的,早就按政策想办法回上海了;    最后,“我”无论如何不会要求一半的拆迁款,因为放弃老公房的居住权而要求获得一定的补偿,是合理的,但是,要求一半的拆迁款是没有根据的,时间点和补偿款的计算都不对,上限应该是:老人去世时,房子的市场价格的50%。
  作者:mimi1999 回复日期: 10:02:19   ================  从你身上我可以看到楼主拨弄小算盘的底线
:)    面对身外之财,每个人都会心动神摇的。。。    要亲戚,心坦荡还是要MONEY,心慌慌,自个选吧。两全齐美是不可能的。  
  作者:Utimidog 回复日期: 10:20:57 
    作者:mimi1999 回复日期: 10:02:19     ================    从你身上我可以看到楼主拨弄小算盘的底线 :)  -------------  楼主的底线是多少,我是不清楚,我甚至不清楚楼主到底是不想分给舅舅拆迁款;还是假借这个矛盾,实际针对自己未来的离婚财产分割做打算...    不过,我个人针对这个案子的底线是:0;“老人去世时,房子的市场价格的50%”是“上限”。在这个范围内的具体数字,才是体现“情”字的分量。
  楼主所说的第三条,不是听说,而是事实就是这样,户口跟承租人无关系的,如果当初的承租人是外婆,那么这个房子拆迁时,舅舅肯定要签字放弃才行的.不管他在哪里,否则肯定有他一份的.我来说一下我亲戚家的事情吧,浦西某江路两层(具体间数不清,因为这件事我们家没有参与),房子性质跟楼主家的一样,最早的承租人是老爷爷(家有子妇女五个即五家人,三家在上海,一家在北京,一家在云南),但老二家一直跟老爷爷同住,也就是说老二一家五口人的户口在里面,老爷爷早已去世,08年底拆迁,拆迁前老二一家专门在家人聚会时,讲了此事,说是大概会拆迁90多万,希望其它几家人能放弃权益,当时老二一家确实条件不太好,老两口早下岗,儿子媳妇一家也是吃低保的,而且90万也不是很多,就当其它兄妹帮助老二一家了,所以签了放弃书,还去做了公证,结果09年初拿到拆迁款,老二家迅速买了两套房和车,大家觉得事情不对,托人一查才知老二家拿到了580多万!从此,打起了官司.....过程不说了,结局是,因为老五在签放弃书时是无行为能力的人,所以老二一家败诉,拿出来多少钱不清楚,因为当初打官司的也只是老三、老四跟老二打,现在的结局是,大家族再聚的时候已经没有老二一家了。。。。。楼主这是真实的事情,仅供你参考吧
  作者:jane196903 回复日期: 10:46:17   -----------  你这个实例有几点跟楼主是不同的:    1、楼主已经是现实的承租人,你的案例没明确承租人是否已经更改(我个人认为更改承租人才是更需要相关人等同意的环节,而不是拆迁时候);    2、楼主当时是唯一符合规定的承租人,楼主舅舅是不符合规定的,你的案例虽然也有人在外地,但是确实有其他人也有承租权利,并且没有人明确放弃承租权利;    3、你没有交代具体户口情况,考虑你的案例里,房子的面积比较大,户口数量对赔偿数额的影响应该很小,不排除其他人的户口在里面,但是考虑户口没有影响而仍然放弃了权利;    4、你没有交代为什么打官司只有2家参与,究竟是不是因为他们是有户口在里面的,还是他们是留在本地、有承租权的,这些事关键信息;    5、赔偿结果的具体数字和计算依据也很重要,我不认为楼主舅舅打官司一定拿不到一分钱,只是不相信他有理由分一半拆迁款;    6、你这是拆迁补偿后,打的官司,并且是推翻弃权书的结果;楼主现在还没拿到拆迁补偿,楼主舅舅要求拆迁利益,应该去找拆迁单位,而不是楼主。
  作者:mimi1999 回复日期: 09:39:04   
    作者:Utimidog 回复日期: 09:20:19       少扯蛋了。没有楼主的外婆的一生的投入,她上哪承租这套房子去?            我也想承租喽,有嘛?。。。    -----------    以前福利分房的公房承租人,都是祖先的投入?是否有祖先投入不一定是最关键的。而楼主这套不是单位的福利分房,是根据公房承租条例,获得的去世亲人以前承租权的转移,所以这里的关键是:当时有哪些人根据规定同样有资格承租?这些人是否放弃自己的权利?相互之间如何协商利益分配的?可以确定的事实是:当时,楼主有权利承租,而楼主舅舅没有权利。    ===========    祖先投入,是以情断案的关键。依法断案的话很简单,没户口,没居住权,他处外地有居所(而且是分配的),那么舅舅根本就无权参与这个房子的任何事情      以情的话,祖先花了钱,那么就应该分。祖先没花钱,那么有啥可分?你的使用权国家已经给你外地另外分配了。你无论如何,都不能要求两个地方的福利使用权      这才是关键    
  作者:mimi1999 回复日期: 11:18:33 
    作者:jane196903 回复日期: 10:46:17     -----------    你这个实例有几点跟楼主是不同的:  ---------  其实说实话,我也不知我说的这个事情跟楼主的是否一样,不过我觉得楼主应该去咨询律师或者是负责他们家片区的拆迁组,一问不就都清楚了,在天涯上说,有几个人能真的说清楚啊?
  作者:人民已决定房价 回复日期: 11:49:31 
      以情的话,祖先花了钱,那么就应该分。祖先没花钱,那么有啥可分?你的使用权国家已经给你外地另外分配了。你无论如何,都不能要求两个地方的福利使用权  -------------  “情”是不能算的,也算不清的。就算祖先投入了,难道就没有后辈自己的追加投入?没有国家福利、住房保障的后续补充?在外地住100平方公房20年的,就应该跟留在上海蜗居10平方老房子20年的兄弟姐妹平分房产权利?因为住了父母留下的一间老房子,就失去了当年福利分房的资格,现在又要跟外地拿到福利分房的兄弟姐妹平分这份房产,又是否公平呢?    “情”不是对单方面来说的,本来就是要双方体谅,一起掂量的。拿“情”压人的,往往是无“理”的一方。
  作者:mimi1999 回复日期: 12:23:36   
    作者:人民已决定房价 回复日期: 11:49:31           以情的话,祖先花了钱,那么就应该分。祖先没花钱,那么有啥可分?你的使用权国家已经给你外地另外分配了。你无论如何,都不能要求两个地方的福利使用权    -------------    “情”是不能算的,也算不清的。就算祖先投入了,难道就没有后辈自己的追加投入?没有国家福利、住房保障的后续补充?在外地住100平方公房20年的,就应该跟留在上海蜗居10平方老房子20年的兄弟姐妹平分房产权利?因为住了父母留下的一间老房子,就失去了当年福利分房的资格,现在又要跟外地拿到福利分房的兄弟姐妹平分这份房产,又是否公平呢?        “情”不是对单方面来说的,本来就是要双方体谅,一起掂量的。拿“情”压人的,往往是无“理”的一方。  ==========      我只是分析到最后的那层,也就是祖先投入    实质上,我也认为这种家庭结构的,住房结构的,根本不太可能有祖先投入,99.9%,都是原来租用私房,共产党来了,进行的社会主义住房公有化改造    也就是说,他们的住房,财产的性质根本没有,基本上还是福利性的,  那么,外地亲属在享有另外一份福利公房的同时,也就失去了在里弄房里谋求利益的机和可能了    
  作者:jane196903 回复日期: 12:23:28 
      其实说实话,我也不知我说的这个事情跟楼主的是否一样,不过我觉得楼主应该去咨询律师或者是负责他们家片区的拆迁组,一问不就都清楚了,在天涯上说,有几个人能真的说清楚啊?  ----------  你的案例里,最后动迁赔偿是580W,如果根据楼主舅舅“平分”的主张,应该5家平分、每家100+w。但是结果却只有2家起诉并胜诉,而另2家放弃了权利,难道这2家真这么大方?
   3) 听说要求递交所有亲戚放弃权益的一份文件,拆迁款才能打到我的账户中,如果舅舅不签字,拆迁款就拿不到,这是这么会事情?大家有没有碰到过这个问题?(有点想不通,所有没有户口的人要来签字,那不是很乱的事情?)    急切求教,谢谢!  ==========  这个是这样,如果是类似于支内和知情的性质,那么在退休时,户口可以回迁      在你同意回迁的前提下,那么分享动迁利益,拥有动迁权利(此时才有放弃一说,就有这么操作了      你要是不给落户,那么一切还是白搭      
  作者:mimi1999 回复日期: 12:50:57   你的案例里,最后动迁赔偿是580W,如果根据楼主舅舅“平分”的主张,应该5家平分、每家100+w。但是结果却只有2家起诉并胜诉,而另2家放弃了权利,难道这2家真这么大方?  ------  你误会了,不是5家人平分,户口在里面的那一家是主要权利享受人,其它四家按比例享受,具体多少我不清楚,拆迁组的人最清楚.呵呵
  作者:jane196903 回复日期: 13:10:20 
    作者:mimi1999 回复日期: 12:50:57     你的案例里,最后动迁赔偿是580W,如果根据楼主舅舅“平分”的主张,应该5家平分、每家100+w。但是结果却只有2家起诉并胜诉,而另2家放弃了权利,难道这2家真这么大方?    ------    你误会了,不是5家人平分,户口在里面的那一家是主要权利享受人,其它四家按比例享受,具体多少我不清楚,拆迁组的人最清楚.呵呵  ------------  我没误会,我当然认为法院的判决肯定不会是平分,只是指出楼主舅舅主张50%拆迁款的荒谬、不实际。
  作者:mimi1999 回复日期: 12:50:57   但是结果却只有2家起诉并胜诉,而另2家放弃了权利,难道这2家真这么大方?  --------  另两家放弃,不是大方不大方的问题,其中一家就是我公公家,还有一家是北京的叔叔家,一是觉得已经签过放弃书,二是也不想为钱撕破脸皮,虽然说老二家欺骗在先,但白纸黑字的放弃书是自愿签的,法律是讲证据的.而远在北京的叔叔是一老教授,根本就不想掺和此事,所以有两家放弃.有两家打,但这打官司的两家中也只有老五因为签约时无行为能力,所以只是老五家得到了补偿.  
  楼上的我们两人好象没有必要为这个起什么争执吧,我觉得楼主这件事,他舅舅的要求50%可能是比较多,但我看楼主的意思似乎是一分钱也不想给的哦.
  其实我讲这个例子,只是为了告诉楼主,她要做好给舅舅一份的心理准备,至于给多少,那就不是我们所能作主的事情了.
  作者:jane196903 回复日期: 13:21:41 
    楼上的我们两人好象没有必要为这个起什么争执吧,我觉得楼主这件事,他舅舅的要求50%可能是比较多,但我看楼主的意思似乎是一分钱也不想给的哦.  -------------  我个人不反对给“舅舅”一定的补偿,但是,假如对方跟我一开口就是50%,我也会一分不想给的。    我现在也不是支持楼主一分不给这个舅舅,只是认为楼主应该让这个舅舅去找该找的人,或者法院,或者动迁组,最后该给多少给多少。
  谢谢诸位的热心指点,尤其感谢mimi1999和人民已决定房价讲的专业知识和理解。这和拆迁的人私地下透露的基本一致。 因为舅舅很强势,我妈妈也怕他,他说有案例可以支持他得到50%的。是他应得的。 这点上,我是很想跟他理论清楚。我是想通过全方位了解各种观点,整理思路,拿到法律和政府给我的应得福利。我想我离婚后,工作又不稳定,小孩将来负担也大,我只是要法理上应得的那份,这样,因为合法,亲戚中起码讲的通,我心里也不会有太多负担。  再次感谢。。
  楼主打完官司来汇报下
:)    专业知识恐怕不顶啥用,要看法官咋判喽,啥方向都可能
  楼主不需要主动跟舅舅打官司的。现在只有几种可能:    1、舅舅起诉遗产分割,但是房子是使用权,按法律无法继承,所以,法院应该不会受理;    2、舅舅根据某些政策,认为自己也属于这次拆迁的相关利益人,那他跟楼主协商不成,可以直接跟动迁方交涉,如果动迁方认可,由动迁方赔偿给他;如果动迁方不认可,舅舅起诉动迁方;    3、如果楼主不需要提供舅舅的弃权书,就可以获得动迁款,则说明舅舅不属于动迁有益人范围,有纠纷,请舅舅起诉动迁单位;如果楼主提供假的弃权书,从而获得动迁款,舅舅可以起诉楼主;如果楼主因为没有弃权书,而拿不到动迁款,楼主起诉动迁单位、要求执行动迁补偿。
  楼主,我可以帮你回答这个问题。我本来就处理这些事。你的房子是租赁公房,按规定,拆迁补偿只有户口冻结时户口在你这套公房里的承租人才有。公房租赁权是可以继承的,既然现在的租赁凭证上只有你和你儿子名字,那就是说政府认可你继承了你外婆的租赁权,这个和私人遗产的继承还是不一样的,因为这房子你外婆没有产权,政府才是主人,他既然当时同意变更你为承租人,那就是说同意你继承租赁权,所以既然你已是承租人了就不存在别的人来和你争承租权,何况户口都不在这里。但因为现实中拆迁补偿很大,很多亲戚在拆迁补偿的时候跑来闹,政府也被闹怕了,所以拆迁部门的土规矩就是你要取得直系亲属协商一致,这个你可以去和拆迁部门商量,尽量取得谅解,毕竟他的土规矩没有法律依据,不要怕打官司,这个你输不了
  跪谢mimi1999和老虎74007,好感动你们的热心和理解。其实,我也理解那些骂我的人,好像我不愿分钱是太贪心了。
  作者:老虎74007 回复日期: 16:44:17 
    楼主,我可以帮你回答这个问题。我本来就处理这些事。你的房子是租赁公房,按规定,拆迁补偿只有户口冻结时户口在你这套公房里的承租人才有。公房租赁权是可以继承的,既然现在的租赁凭证上只有你和你儿子名字,那就是说政府认可你继承了你外婆的租赁权,这个和私人遗产的继承还是不一样的,因为这房子你外婆没有产权,政府才是主人,他既然当时同意变更你为承租人,那就是说同意你继承租赁权,所以既然你已是承租人了就不存在别的人来和你争承租权,何况户口都不在这里。但因为现实中拆迁补偿很大,很多亲戚在拆迁补偿的时候跑来闹,政府也被闹怕了,所以拆迁部门的土规矩就是你要取得直系亲属协商一致,这个你可以去和拆迁部门商量,尽量取得谅解,毕竟他的土规矩没有法律依据,不要怕打官司,这个你输不了  ------------  我刚刚无聊,给楼主查了一下具体的相关法律,正如楼上所说。    首先,现在新的法律观点是“公房租赁权是可以继承的”。但是,针对你的案例,有2个相关法律条款可以参照,有趣的是:结果却是相反的。    1、《城市公有房屋管理规定》第28条规定:承租住宅用房的,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其共同居住两年以上的家庭成员愿意继续履行原契约的,可以办理更名手续。-----这条即政府承认续租人对租赁权的实际继承权,正如老虎74007 说的,你的房子已经更名,你的承租权已经得到政府确认,而拆迁补偿是对户口在这套房子里的承租人而言的。另外,从这条看,针对楼主的案例,楼主才是这套房子租赁权的真正继承人(“其共同居住两年以上的家庭成员愿意继续履行原契约的”),而楼主舅舅和母亲却不是;    2、《最高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条的规定精神处理。即:各继承人就作为遗产的使用权房屋的价值及归属达成协议,按协议处理;无法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各方均主张作为承租代表人承租房屋的并且同意竟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二)一方主张房屋使用权的,就价值不能达成一致的,可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使用权作出评估,取得房屋使用权的一方应按继承份额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使用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根据这条,楼主的舅舅当初在楼主奶奶去世时,是可以要求主张房屋使用权的楼主(楼主母亲),按市场评估价格给予法定份额的补偿的,但是无权要求同样比例的事后、若干年后发生的拆迁补偿。根据这条,显然,“继承人”是法定继承人,即楼主的舅舅和母亲,而不包括当时因为户口和实际居住情况、在老人去世前,已经获得部分居住权利的楼主,也没有对楼主这部分居住权的处置问题给予解答。个人认为应该把前承租人--奶奶允许楼主当初报入户口和实际入住的行为,视为部分居住权的赠与和转让,而已经转让的部分不属于遗产继承范围。
  根据上面资料和分析,我个人认为,如果法院受理这个遗产继承官司,楼主也最多只需要按奶奶去世时的房产市价,付给舅舅奶奶遗产份额的一半,要扣除楼主和楼主儿子已经获得的部分使用权价值,所以不是全部房价的一半,即,如果当时只有楼主和奶奶2个人的户口,舅舅只能拿1/4;当时有楼主、楼主儿子和奶奶3个人的户口,舅舅就只有1/6。
  首先,现在新的法律观点是“公房租赁权是可以继承的”。    =============    这个观点又不新,是老观点。租赁权当然可以继承,但是不是遗产,不对其进行财产化处理    当然,现实而言,这个租赁权利就是金钱。而且市面沽值和产权只相差10%不到/    那么在继承中,是否要对与承租权进行析产,就成为问题。实际中,的确由对于租赁权的继承权进行补偿的。比如大儿子获取,补贴二儿子一点钱,      但是和lz案例还是两回事  
    如果租赁合约上是承租人是你的名字,那就跟你舅舅没关系。遗产的继承权在你们更改租赁合约的时候就已经行使过了。不过你舅舅如果对合约变更不知情,那他仍然有权利对合约关系更改的合法性进行质疑和主张自己的权利。    如果租赁合约上承租人是你外婆的名字,那你外公是第一继承人。你妈妈和你舅舅是第二继承人。你和你老公应该算第三继承人了吧。    只要是婚姻存续期间的收入,包括遗产收入,如果没有遗嘱特别声明夫妻双方中只有其中一人有继承权,那就是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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