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还散装水泥专项资金返退需注意哪些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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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装水泥专项资金返退申请
建设工程竣工之日起30日内,按照要求及时申请返退散装水泥专项资金。
本事项不收费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网上填报,书面受理(工程竣工之日起30日内)
办理时间、地点和电话
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散装水泥专项资金返还
1.《北京市散装水泥专项资金返退申请表》书面一式两份
登录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官网(www.)“办事大厅系统”,点击“申办业务”→选择“(340)散装水泥专项资金返退”业务,填报完整后,网上打印表格
要求表格填报完整,并加盖各方印章
2《北京市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第四联(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日前交款的按照原规定提供《一般缴款书》复印件和《北京市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缴费申报表》第二联)
核验并收取原件,复印件应加盖公章
3.使用预拌混凝土的,需提供混凝土的采购合同、配合比通知单、结算单(复印件,盖公章)
4.使用预拌砂浆的,需提供预拌砂浆的采购合同、进货发票(复印件,盖公章)
提示:1.上述材料中提交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公章并交验原件,原件核验后退回申请人(《北京市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第四联除外)。 2. 信息系统自日起,市级及东城、西城、朝阳、开发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试点运行;自日起,全市正式运行。 3.涉密工程采取书面受理形式,在“下载中心”下载填报《北京市散装水泥专项资金返退申请表(涉密工程)》。
驻市住建委纪检组举报电话: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3号楼1002
邮编:100039
主办: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承办: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中心
京公网安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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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事项办事指南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申请人对行政许可决定不服的,可在六十日内依法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本事项为原件预审事项,若您通过网上申请,最多到现场2次即可办结
,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申请与受理
王家妮、李丹
1、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2、申请材料印章及填写项的内容准确、完整、不缺项、清晰可辩。
1、应当受理的应当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行政审批专用章的《决定受理通知书》
2、需要补正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一次补正通知书》
3、不予受理的应当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不予受理通知书》
审查与决定
申办事项和申请材料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
1、对经审查不符合申报要求的,退回窗口环节,并说明原因。
2、对符合申报要求的,提出审查意见,转审批程序。
1、前端审查通过,审查意见完整、明确、无歧义。
1、对不符合办理要求的,退回审查环节,并说明原因。
2、对符合办理要求的,提出审批意见,转窗口缮证办结。
颁证与送达
窗口工作人员
窗口领取、代理人送达、委托送达、公告送达、邮寄送达。
1、核对领件人身份证明,收回受理凭证;无法提供受理凭证的,应由申请人书面委托人员领取。领件人在领件凭证上签名确认,并应注明领件日期。
2、 向申请人送达核准件。
姓名:李丹
职务:办事员
办公电话:
姓名:王家妮
职务:办事员
办公电话:
姓名:许璐
职务:办事员
办公电话:
姓名:袁菲
职务:办事员
办公电话:
姓名:熊国玺
职务:局长
办公电话:
姓名:杨庆斌
职务:处长
办公电话:
姓名:皮显航
职务:科长
办公电话:
办事评价结果
该事项累计评价0次,其中,非常满意0次,满意0次,一般0次,不满意0次
请输入您办事时联系手机号码,如输入不正确则不能评价。
国家部委网站
市州县区网站
省直部门网站
各省政务服务平台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收费对象涉企吗_百度知道
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收费对象涉企吗
我有更好的答案
不行,办理退还散装水泥专项资金需要有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没竣工办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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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装水泥专项资金返退
文章来源: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发布时间: 
申请办理退返散装水泥专项资金。下列情况不予办理专项资金还退:1.使用散装水泥比列未达到总量70%的;2.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使用袋装水泥和搅拌混凝土的;3.不按规定使用预拌砂浆的;4.以提供虚假发票等弄虚作假行为骗取专项资金的。
  申请办理退返“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款项应具备以下条件: 1. 未使用袋装水泥和现场搅拌混凝土; 2. 按规定使用了预拌砂浆; 3. 质监部门已在退款申请表上签署意见; 4. 申请退款单位是建设单位。
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即可。
  申请材料:
  1、《深圳市散装水泥专项资金返退申报表》(包含市或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关于核查散装水泥使用情况的意见,原件,一式四份);
  2、已预缴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的原始凭证(即&广东省非税收入(电子)票据,原件一份);
  3、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
  办理时间:
  窗口: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负责市局报建项目散装水泥专项资金返退工作,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盐田区住房和建设局、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宝安区建设局,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光明、坪山、龙华、大鹏新区城市建设局以及前海管理局负责各自辖区内报建项目散装水泥专项资金返退工作。其中,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受理地址: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行政服务大厅,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8:00)(节假日除外),咨询、投诉电话:113 。
证件名称及有效期限
本事项无证件,无有效期要求,根据国家政策法规进行调整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盐田区住房和建设局,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宝安区建设局,龙岗区住建局,光明、坪山、龙华、大鹏新区城市建设局以及前海管理局。 
  1、申请人按要求向我局窗口提交申请资料;
  2、我局窗口对提交资料进行核验,对照办事指南就资料的完整性出具审核意见,并出具收文回执;
  3、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对提交资料进行核查;
  4、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在法定时限内作出批复意见;
  5、办理退款手续(退款账号以申请表提交账号为准)。
承诺时限: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办结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取得批复意见后方可返退。
&&& 行政相对人如对我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在我局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深圳市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或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我局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区管建设项目已缴纳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并纳入市级财政管理的,返退时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出具批复意见后抄送至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关于进一步明确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和散装水泥征收返退相关事宜的通知》(深财资〔2016〕31号)要求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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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装水泥专项资金预缴及清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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