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运DPE空运是什么意思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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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句与用法Improved emulsion polymerization , miniemulsion polymerization , living radical dpe method had been developed in this dissertation to prepare microspheres having different particle size采用xrd 、 tem 、 ftir和squid对沉淀氧化法、共沉淀法和微乳液法制备磁性fe _ 3o _ 4纳米粒子进行了研究。 A novel method with the addition of 1 , 1 - diphenylethylene ( dpe ) was firstly developed in this dissertation to prepare clean magnetic composite microspheres , which was one kind of living radical polymerization采用dpe法制备磁性fe3o尸mma一ps复合微球,是一个一釜( onepot )两步过程。 The magnetic composite microspheres with better size distribution and structure , possessing higher conversion rate of polymer and ideal magnetic properties were synthesized by adding an amount of dispersant , disperbyk - 106 , bearing much polar functional groups提出了用活性游离基dpe法制备磁性复合微球的新思路,并且采用该法成功地制备了粒径小于500nln的磁性fe30尸mma一ps复合微球。 So far , although numerous synthetic routes , such as suspension polymerization , emulsion polymerization , dispersion polymerization , etc , have been developed to produce magnetic composite microspheres , there are still a lot of problems need to be resolved for preparing ideal and useful magnetic composite microspheres . these problems include low magnetic content , low efficiency of encapsulation , big size , polydispersity of particle size , the contamination of composite microspheres by some additives , etc . it is realized recently that the preparation of high quality magnetic composite microspheres relies on the breakthrough of synthesis approaches and the detail understanding of the polymerization mechanism in the presence of magnetic inorganic particles本文针对当前磁性复合微球磁含量低、洁净度较差,且主要是微米级产品的研究现状,以提高磁性复合微球磁含量、提高复合微球的洁净度及在维持较高磁含量的基础上有效减小复合微球的粒径为主要目标,采用改进乳液聚合法、细乳液聚合法及活性游离基dpe法三种方法制备了不同粒径及磁含量的磁性复合微球。 The results showed that appropriate copolymer composition and processing techniques were fairly important in the preparation of composite magnetic microspheres . superparamagnetic magnetic composite microspheres with size less than 500nm , magnetic content 22 % and saturation magnetization 32 . 5emu / g could be prepared by this novel method . it is proposed that the polymer综合看来,采用dpe法制备的磁性复合微球磁含量高、饱和磁化强度高、无机微粒分布均匀,且表面洁净,包覆效率高,因而具有更好的综合性能,是一种具有广阔应用前景的新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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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货运基本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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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概论
第一章:业务操作概述
第二章:空运货物操作一般流程
第二篇:公司进出口业务操作流程
第一章:进口操作流程
第二章:出口操作流程
第三章:操作人员应掌握的基本知识
本手册是为满足从事现代物流(空运为主)操作工作的员工扩
大业务知识需求的工具书。同时,为了各个现代化大型物流企业适
应操作系统规范化的建设,进一步提高货物综合处理/操作水平。笔
者在本手册中总结、归纳、提炼了十数年来各阶层员工在操作中积
累的成功经验及丰富详实的失败教训;结合了货运代理行业及相关
行业操作工作中的规范、惯例;参考了各货运代理在航空运输中对
货物操作的常识的基础上编写的。如对各种航空器的装载要求、对
特种货物的运输要求、各口岸货物入库的程序、向海关报关的程序
等都做了简洁明了的介绍。
该手册主体上三大部分。第一部分是对操作网络系统的介绍,
虚拟了一个即将华北以北京、华东以上海、华南以广州的三大空港
口岸为中心的,辐射区内各点的操作网络系统。详细介绍了包括信
息传递、货物运输/调拨、仓储及多式联运等方面的综合物流管理系
第二部分对操作工作的内容作了详细的介绍。即将其所进行的
国际货物与国内货物的运输为整体的流程,从物流、信息流两个方
面进行详细的说明。该部分的内容对行业内的企业员工(市场、
BD、操作、客户服务、财务甚至行政等部门)都具指导意义。另
外,这主要是操作员工进行统一规范的标尺。在和其他部门衔接中
做到:有本可依、有据可查、明确责任。
第三部分是规章制度的介绍,仍以该虚拟主体为目标:为了加
强操作工作的规范化管理,为其制定了相关规章制度。包括公司组
织结构、岗位职能及岗位责任等方面的各项制度,其他同行可依据
制度内容给予建设性的批评指正,这是笔者完善操作工作规程的宝
贵依据,也是提高行业操作水平的有力保障。
手册在结尾部分还介绍了一些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是希望
操作人员能够了解所从事工作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中的规定,
在实际工作中避免发生由于不了解相关政策而给公司和个人造成不
必要的损失。
第一篇 概 论
第一章 业务操作概述
在十数年的工作实践中,笔者曾历经行业内的多个环节(岗位),同时不断总结行业
其他的公司员工的丰富的货运物流经验,不断熟悉运输业务,了解不同交通运输工具的的
载货特点,掌握各条运输路线的动态,尽可能地通晓有关的规章制度,同时向精通办理各
种手续,深谙计算各种费用门道的同仁请教学习,他们与海关、商检、航空公司、机场地
面代理、银行、仓库等部门有着经常不断的联系和业务上的密切关系,因而具有接受货主
委托、代办各种货物国际运输的有利条件。
下面我们就虚拟一个外资大型现代物流企业;其业务涉及物流运输行业的所有形式。
仅仅针对空运业务,华北以北京、华东以上海、华南以香港为中心的大规模网络系统,并
以每区的中心(Gateway)为辐射点,在全国多个城市建立了子公司(Subsidary)、分公司
(Branch),并将在今后一段时间内在全国各大中型城市设立分支机构(或者采购吞并国内中
小型物流企业,使用其已经成型的二级分拨传递网络)形成全国范围内的一体化的物流管理
系统。目前,假设其正在建设中的信息网络系统亦将为今后我们操作工作中的信息传递、
货物运输、调拨及仓储提供强大的信息技术支持。
目前操作业务范围主要有:
(1)揽货、订舱(含包机、包舱或包板/箱)、托运、仓储、包装。
(2)货物的监装、监卸、集装箱装拆箱、分拨、中转、及相关的短途运输服务。
(3)报关、报检、报验、代办保险。
(4)缮制签发有关单证,交付运费,结算及交付杂费。
(5)国际展品、私人物品及过境货物运输代理。
(6)国际多式联运、集运(含集货拼货)。
(7)国际、国内快运快递(不含私人信函)。
(8)物流运输
(9)咨询及其他国际货运代理业务。
(10) 危险品鉴定(外包)
就出口方面而言,可提供的服务有:
(1)为出口商(发货人)选择运输路线、运输方式(海、陆、空、多式联运)和适当的承
运人,并争取优惠运价。
(2)为所选定的承运人揽货并办理订舱。
(3)从货主的存货地点提取货物送往指定的目的港/站。
(4)根据信用证条款和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缮制各种有关的单证。
(5)根据货主的委托,办理包装、仓储、报检、保险、理货等有关事宜。
(6)称重丈量。
(7)货物集港/站后办理报关并进行监装。
(8)货交承运人后进行出港确认并追踪至目的港。
(9)办理议付结汇(根据委托而定)。
(10) 支付运费和其它费用(根据付费方式而定)。
(11) 记录货物残损、短缺或灭失情况。
(12) 协助发货人向有关责任方进行索赔。
(13) 与委托方进行结算。
(14) 提供货运信息、资料、和咨询服务等。
就进口方面而言,可提供的服务项目主要有:
(1)向收货人通报有关的货物动态。
(2)接受并核查有关的运输单据。
(3)货物到达目的港/站后搬理接货、监卸。
(4)办理报关、纳税、结关。
(5)向承运人支付运费(若运费到付)。
(6)根据委托安排仓储货转运。
(7)向收货人交付货物,并进行结算。
必要时协助收货人向有关责任方办理索赔事宜。
第二章空运货物一般操作流程
第一节 空运货物操作流程
众所周知,我们所从事的国际航空货物的运输是指根据当事人订立的货物运输合同,
无论运输有无间断或者有无转运,运输的出发地点、目的地点或者约定的经停地点之一不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运输。本手册中将主要针对国际货的运输作介绍。
在具体的工作中我们还将参与货物出境前或进境后的有关工作,比如货物入航空公司
地面服务代理公司库房的手续、货物出运前的出口报关申报、货物进境后的海关申报以及
提送货等一系列工作,在其中的各程序中存在着详细的责任划分,见下图:
航空货物运输的责任划分:
责任承担者:空运代理 责任承担者:航空公司 责任承担者:空运代
1.托运人向装货地的我司订舱委托,填写托运书(SLI)。
2.我司向航空公司预订舱。
3.航空公司接收订舱并反馈舱位信息给我司。
4.我司在接收航空公司承运确认后, 通知托运人备货。
5.托运的货物如果是许可证管理或配额管理等的货物,托运人还应向海关办理货物出口申
报手续,取得出口许可证或其它法律单证。
6.托运人将货物及相关单据送至我司,由口岸操作部门对货物进行入库前操作。
7.口岸操作将货物送交航空公司地面服务代理公司。
8.航空公司地面服务代理公司将货物入库。
9.如果是需三检的货物,我司负责在报关前进行三检,否则直接向海关申报。
10.我司将海关放行后的货物托运的有关单据交给航空公司地面服务公司。
11.托运人向我司交清货物出口操作中所涉及的有关费用。
12.代理公司通过银行与航空公司;海外分公司或代理进行运费结算工作。
13.航空公司的地面服务公司将待运状态下的货物装上飞机。
14.海关将发货人用于出口退税核销的相关单据退与我司。
15.我司将单据退回托运人。
16.对于属国家许可证管理或配额管理等的货物,收货人应先向海关申请进口许可证或其他相
关的法律单证。
17.收货人根据到货预报信息将有关单据交我司,供报关及提货用。
18.航空公司通知我司及航空公司地面服务代理公司到货信息。
19.航空公司的地面服务代理公司从飞机上接收货物并将其存放于仓库。
20.我司向地面服务代理公司换取运单及随机文件。
21.我司将存放于航空公司地面服务代理公司的货物提取到自己的监管库。
22.对需要三检的货物,我司应先进行三检,不需要三检的货物则直接向海关申报。
23.代理公司通过银行向海关缴纳有关税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另外也通过银行与国外代理进
24.代理公司向收货人收取货物进口操作中引起的相关费用,并退还有关单证给收货人。
25.收货人获权提取货物。
第二节 办理进出口货物运输程序的概述
一、进口货物的操作程序概述
1.在国外发货前,进口单位就应将合同副本或订单以及其他有关单证送交进口空港所在地
我司,作为委托报关、接货的依据。
2.货物到达后,口岸操作部接到航空公司的到货通知时,应从机场或航空公司营业处取单
(运单第三联正本——Original for the Consignee)。取单时应注意两点:(1)航空公
司免费保管货物的期限为三天,超过此限取单应付仓储保管费;(2)进口货物应自运
输工具进境之日起14 天内办理报关。如通知取单日期已临近或超过限期,应先征得收
货人同意缴纳滞报金的情况下方可取单。
3.取回运单后操作应与合同副本或订单核对。如合同号(P.O)、唛头(Marks)、品名
(Commodity)、数量(Quantity)、收货人(Consignee)及通知人(also
notify)等无误,应立
即填制“进口货物报关单”并附必要的单证向设在空港的海关办理报关。如由于单证不
全而无法报关时,应及时通过销售人员或业务发展部人员通知收货人补齐单据或通知收
货人自行处理,以免承担迟期报关而须交滞报金的责任。作为收货人应立即答复或处
4.海关审单通过后,我司按海关出据的税单缴纳关税及其他有关费用。然后凭交费收据将
所有报关单据送海关放行部,海关对无需验货的货物直接在航空运单上盖章放行;对需
要验货的,查验无误后放行;对单货不符的由海关扣留,另行查处。
5.海关放行后,属于当地货物立即送交货主;如为外地货物,立即通知货主到口岸提取或
按事先的委托送货上门。
6.对须办理转运的货物,如不能就地报关的,应填制“海关转运单”并附有关单据交海关
制作“关封”办理转关。
7.提货时如发现短缺、残损等情况,我司操作应向航空公司索取商务记录,交货主向航空
公司索赔,也可根据货主委托代办索赔。如提货时包装外表完好,但内部货物的质量或
数量有问题,则属于“原残”,应由货主向商检部门申请检验出证向国外发货人交涉赔
8.如一张运单上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收货人,则我司操作应按照合同或分拨单上的品名、
数量、规格、型号、开箱办理分拨与分交。收货人应向我司出据收货证明并签字,注明
9.如货物系样品、样本、礼品,应有进口单位填写样品、礼品单交空代办理报关。
10.如集中托运的货物系驻华使领馆、商社代表或外籍工程技术人员的物品,我司应通知
收货人自行办理报关提货,如海关同意,我司也可接受委托代办报关。
二、 出口货物的操作程序概述
1.出口单位如委托我司代理操作空运出口货物,应向我司提供“空运出口货物委托书”和
出口合同副本各一份。对需要包机运输的大宗货物出口单位应在发运货物前40 天填写
“包机委托书”送交我司。对需要紧急运送的货物或必须在中途装运的货物,应在“委
托书”中说明,以便我司设法利用直达航班运送和安排便于衔接转运的航班运送。
2.我口岸操作根据发货人的委托书向航空公司填写“国际货运托运书”办理订舱手续。订
妥舱位后应及时通知发货人备货、备单。
3.出口单位备妥货物、备齐所有出口单证后送交我司,以便我司向海关办理出口报关手
4.空运出口货物要妥善包装,每件货物上要有收货人、托运人的姓名、地址、箱号、唛头
及有关拴挂或粘贴的标签,对须特殊处理或照管的货物要粘贴指示性标志。我司在接货
时要根据发票、装箱单注意清点和核对货物的名称、数量、合同号、唛头,检查包装是
否符合要求,有无残损等。
5.对于大宗货物的集中托运,货物一般由我司在自己的仓库场地、货棚装扳、装箱,也可
在航空公司指定的场地装板、装箱。在装板、装箱时要注意以下问题:
(1)不要用错板型、箱型。因不同航空公司的集装板、集装箱的尺寸不同,用错了装不上
飞机,而且每家航空公司的板、箱不允许别家航空公司的航班使用。
(2)货物装板、装箱时不得超过规定的重量、高度和尺寸。一定型号的板、箱用于一定的
机型。一旦超装,就无法装机,所以既不可超装,又要用足板、箱的负荷和尺寸。
(3)要封盖塑料薄膜以防潮防雨。要衬垫平稳、整齐,使结构牢靠,系紧网锁,以防止倒
(4)对于整票货尽可能装一个和几个板、箱,以防散乱、丢失。
6.操作向航空公司交货时,应预先制作交接清单。航空公司接货人员根据空代提供的交货
清单和航空运单注意核对点收,如有下属情况之一将予拒收。
(1)航空运单上未注明货物的包装方式和尺寸,或包装不符合要求。
(2)包装上无收货人、发货人的姓名地址。
(3)货物标签失落或粘贴不牢。
(4)运单上更改处未加盖更改图章。
(5)运价和运费有错。
(6)随附的文件未用信袋装好,或订附不牢。
7.我司将所有报关单证送海关后,海关审单未发现任何问题(必要时需查验货物)便在航
空运单正本、出口收回核销单和出口报关单上加盖放行章。
8.出口单位凭空代签发的分运单向银行办理结汇。
9.货到目的地后,航空公司立即以书面或电话通知当地我司代理或收货人提货。代理或收
货人接到通知后应先行办理进口报关手续,提货时应当场查看货物,如无问题应在运单
的发货人栏签收。如发现货物损坏或短缺应要求承运人出具运输事故记录,以便事后索
第二篇进出口业务操作流程
第二节转运业务流程
一、转关业务流程图
1、制单确定收货人及发运口岸
2、审单、填制民航货物托运书,申请运单号
3、备齐单证(发票、箱单并将底单、托运书、标签盖好运单号)
4、提取中转货出库,核对货物唰唛头贴标签
5、称重与民航验货源核对(重量、品名、件数、包装、尺寸等)
6、付款领取民航打制的国内运单
7、报关配好单据(办理海关转关监管手续)(报关、完税免此项)
8、装订运单、文件关封同货物一同交送民航库
9、民航入库签收并出示仓单
10、查询传递转运信息及各项费用情况
11、发运完毕后底单注明发运日期及费用情况经办人签字
12、输入电脑向代理及兄弟公司传递转运信息
13、业务收款员根据发运底单和国内运单联系收货人结算
14、转交统计员登记业务台帐
15、统计转运流向归档备查
1、以上为监管转运流程,如报关完税可免第七项。
2、如客户临时委托中专,要填写委托书,按规定办理。
二、空运进口货物转运
(一)定义及类别
1、转运的定义:货物发运至中转空港而后运至目的地称为转运。
2、分类:进口转运:由异国发至中转港后再发至目的地运输。
过境转运:由异国途径中转港口,再由代理发往第三国的运输。
退运:由异国发往目的港后阴谋中原引退回原发运地。
(二)转运方式:航班运输、包机运输、汽车运输、铁路运输
(三)货物中转运输的客观要求:
进口转运货物经报关放行,或者向目的地收货人索要关封办理监管中转运输手续,然后
适用航空公司的的飞行器和卡车公司的货柜车中转至目的地。这样在办理中转运输时,必
须了解使用各种运输方式的需要,了解海关的规定和要求,了解所要中转运输货物的属性
和特性,及运输工具对货物装载尺寸重量的要求:
1、海关的转关规定和要求:在办理转关运输的过程中,业务人员必须认真遵守海关的各项
规定、严格执法。海关放行后,提取货物,方可办理中转运输。
(1)对于八大类进口商品,海关要在口岸清关、报关、完税后,再采取不同方式进行中转
不许转关的八大类进口商品:汽车及关键件;摩托车及配件;收录机,彩电及显示
管;冰箱及压缩机;音响器材;空调及压缩机;计算机及外国设备;录音机及机芯。
(2)对于价高的进口货物,须指运地海关出具的海关联系函,方可办理转运手续。
(3)办理汽车中转运输,不管是什么商品、价值高与低、全部要指运地海关的转关联系
函,办理监管运输。
(4)如有企业、事业单位或独资、合资、三资,不管是那类商品,需返回本地区清关,经
双方海关商定处具特批文件办理转关运输。
(5)汽车办理监管运输,必须按照海关准运单回执由司机带回。否则,海关将停止办理汽
车的监管运输。
(6)在填制海关监管准运单时,必须按照海关的要求认真填写,不得少填或漏填。
(7)海关要求开箱查验,业务经办人应积极主动、努力配合,做好辅助工作。查验后,将
包装箱封好,由海关开具查验记录。正本随货转交货主,附本留底备查。
(8)清楚口岸海关对目的地的海关是否有关区号,有关区号可办理转关。
2、民航对中转货物的要求
中转货物时要掌握不同货物的不同要求,按照航空公司的不同规定办理中转运输。根
据航空公司的货物运输的规定,明确了不同商品的不同交运方法,并按不同商品贴不同的
(1)普通货:正常进口货物和国内客户代理委托运输的货物。如:机械设备、仪器、技术
资料、医疗器械、零部件、配件等。这些货物未对飞机和其他商品造成威胁和腐蚀,而有
无有害气体不会产生副作用的货物,按规定合理办理转关运输。
(2)应急货:指客户要求在72 小时内的航班能够抵达目的港,或是属航空公司的故障飞
机所急用更换的零部件及海港的船舶公司抛锚船只的零部件72 小时内的航班运输,代理发
货人检验手续后,航空公司许诺72 小时内运坻目的地,收150%运费。负责订舱发运。
(3)特种货:因不同商品的属性、特性而定。价高、有危险、有风险的货物。
如:贵重物品:货物毛重价值在每公斤2000 元以上。(凭商业发票)
动植物:虎、熊、狗、鸟等;花草、树苗、果实等。需开具动植物检疫证
危险品、化学品:枪支、弹药、放射性物品、易燃物品、压缩气体、液化气体、
易燃固体、遇湿易燃品、腐蚀品。包装上要贴有不同的标签注明
的商品、检验包装是否合理。
(四)转运中不同运输方式的操作程序
在转运业务中根据运输方式不同,办理运输的程序方法也各有不同。
1.航班运输
(1)审单、确认收货人、货物品名、件数、重量、价格条件、币制、贸易性质、国别
条款、目的港等。
(2)理货、核对唛头、件数、重量、标签、和对运单号码等。
(3)逐项填写民航货物托运书。(国内托运书)
(4)交货、制作国内运单、将货物运至航空公司仓库。
(5)付民航运费(周结或月结)、向客户收款(随货附收款明晰单)、发传真联系收
货人付款、寄发票。
(6)查询:按航班号或运单号向民航查询货物离港情况。
(7)通知收货人准备接货。(发到货通知单)
2. 汽车运输
根据中转货物实际情况,正常航班不能承运的货物或属大宗货物或不易空运的货物
及客户委托的陆运货等,采取此种运输方式。
(1)承办人应根据所办票数,填写汽车载运海关监管清单和监管本内需填写的项目,
并填写海关监管准运单。
(2)出库、理货、装车、核对无误后到海关封车。
(3)持办妥的海关关封和在或明晰单即结算明晰单到指运地指定监管库或其他代理监
管库,有对方联系海关拆铅封,将货物清点入库,并通知收货人报关、完税、放
(4)如货物以在进口口岸清关完税,可直接到指运地指定仓库货代理仓库清点卸货。
3. 铁路运输。
(1)收货人必须持海关关封到指定铁路部门申请铁路运输计划(铁路运单),然后经
进港海关与铁路运输部门的主海关办事处批准方可办理监管货物的铁路运输。
(2)经批准后货物处库运往铁路运输站,装箱、封箱(海关封志)运往指运地。
(3)已报关货物办理铁路运输, 在批准运输的前一天办理处库、进站、装箱、封箱运
往指运地。
(4)使用运输行李箱运送货物时,须与铁路运输主管部门签订运输协议,按照协议规
定联系车次、送站、接货。
4. 其他方式。
(1) 包机运输。
1.1 进口货物必须在航空公司正常航班不能接收,而客户又同意的情况下,为加快中
转速度而采取的形式即包机中转。
1.2 承运人单位货承运人须将有关航空公司机型价格、降落地点、接受能力、确认后
方可办理此项包机业务。
1.3 对运输货物的特性、尺寸、重量、及所报机型的载重能力、舱门尺寸要了解清
楚,并按航空公司准载规定办理包机。
1.4 包机运输时我方应与客户签订包机运输合同。如未规定其他操作项目则一般以装
结束封舱即结束包机业务。
(2) 本地送货上门和异地送货上门。
(3) 个别地区货物(指偏远、无空港、站)、需通知客户协商办理。
以上讲的大部分是属系统内部使用的几种运输方式。如客户委托时需填写委托书,提
前付款,货物直接发给收货人。
第三节快报通关程序简介
一、 快报通关
快报通关主要是指北京海关准予某些企业(新时代、明邦运通等)的进口货物在进境
后先向海关进行快报申请,海关予以放行货物,然后报关单位再进行正式申报结案的程
以某客户(松下电子)在北京关进行快报申请的程序为例:
(一)快报准备
1、需要进行快报的企业必须先到海关申请注册、备案,取得快报通关手册。
2、公司接受客户的预报,确认需要快报的货物的票数、运单号、发票号。
3、报关员整理并审核客户快报通关单据。包括:分运单(一式两份)、发票、报关委托协
议书、手填报关单。
(二)快报申请
4、审核无误后,报关员持手填报关单到录入行录入快报申请单,并认真核对。(录入快报
申请单之前,分拨员要录入好仓单。)
5、报关员将录入好的快报申请单(一式两份)加盖公司业务章,然后与分运单、发票、报
关委托协议书依次装订在一起(以下称快报单据)。
6、在快报手册中登记需要快报的货物的运单号、件数、重量、价值、中英文品名、收货人
及其代理人、进境日期等项目(一页登记一票货物),并将装订在一起的该票货物的快报
单据夹到该票货物在手册中的登记页上。
7、报关员持快报手册到机场海关,进行快报申请的初审,得到海关在快报手册上的签章确
8、报关员持初审通过的快报单据及手册到空港海关再审,海关官员核实无误后,在快报手
册上签字,货物予以放行。
(三)快报结案
9、货物放行后,报关员到录入行录入正式的报关单,并审核有无错误。
10、在报关单的备注栏内报关员要注明该票货物的在快报通关手册中的登记的页数,以便
于海关核对。
11、报关员将报关单与原来装订在一起的快报单据订在一起,同时持快报手册及企业在海
关的登记备案手册到海关结案。
12、海关审核无误后,在报关单上加盖放行章,该票货物的报关程序完成。
(快报结案时的程序其实就是二次报关,其程序与正常通关程序基本上是一样的。)
二、特例:结单
当天结单就是用快报通关手续结当天到港的货物。即载有货物的航班在上午11 点至
下午2 点左右才降落北京机场,但是收货人要求在当天提取货物,那么就要在货物卸离飞
机后,报关员进行快报申请,海关在下午4 点之前将货物放行。
第四节 进口操作流程注解
一、有关环节的流程
进口报关简介:
进口报关工作是进口货物流转中所要处理的主要环节。进口报关分为两种情况:清关
和转关。清关是应客户要求,将进口到港货物在港口海关或其主管海关直接办理报关手
续,按照海关规定需提供相关许可证的应提供许可证,应纳税的要缴清税款,海关放行
後,仓库方可放货。转关是指在到货港口不办理直接清关手续,而是经货主所在地海关同
意后,按照海关规定的监管方式运到货主指定的地点,在当地海关办理清关手续。在未办
理清关手续之前,未经海关同意不得擅自开箱或作其他处置。
从操作程序中看,进口的清关工作将要涉及的方面很多,单证的要求严格,程序复
杂,下面对清关工作的要点简介如下:
由于进口报关工作主要涉及海关及相应的国家法律,因此,首先对海关和海关法作
一简要介绍。海关是把守国家经济大门的行政执法机关,担负着依法监管,征收关税,
查辑走私和编制进出口统计工作等重要责任。我们进出口报关工作中,要根据海关的这
些情况,认真研究海关的各种政策法规和实际操作中的某些具体规定。了解这些的目
的,一方面,是要做到知法,认识海关执法部门的严肃性,以及海关各种监管规定,知
法才能守法。另一方面,是要做到懂法,是要理解海关贯彻国家政策,促进对外贸易发
展的初衷,要利用好政策。国家做出的各项有利于对外贸易发展的政策,我们要贯彻
好。另外海关的任务是既要把关,又要方便进出口,应充分利用海关在相关程序和手续
上给予的各种便利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是海关执法的规范。我们要认真学
习,特别是报关员应熟练掌握。
清关手续可分为报关准备、制单、录入、海关审单、征税、查验、放行等几个环
1) 报关准备:报关准备工作在进口报关工作中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它将关系到
是否能正确的填制报关单和报关。操作在接到运单后应转给审单员进行认真的审
单工作,了解货物的简要情况,包括件数,重量,发货人,收货人,货物中英文
品名,价值等。更重要的是,要透过单据了解货物的真实情况。例如,有时一票
运单下包含几个不同合同的货物,这些信息要通过运单、随机文件、以及客户提
供的情况加以详细了解。否则,既容易造成漏报或者错报,又会对操作效率产生
不良影响,甚至会影响我公司在海关的信誉。另外,准备工作还包括详细的向货
主询问有关货物的情况,并让其提供有效的报关单据。运单、箱单和发票是报关
所必要的单据,每票货都必须提供。根据国家规定,有时还需提供相关许可证或
者其他证明性文件。有时海关还要求提供合同,协议等文件。按政策规定可以减
免税的,应让客户办理相应减免税手续,并凭相关部门出具的征免税文件确定是
按征税还是按免税办理。
2) 制单:审单员审单结束後将全套报关单据交报关员复审,确认後应填制“进口货
物报关单”。填制报关单是一项重要工作,需要报关员具备丰富的知识和经验,
以及对海关各种规章,法规的了解和掌握,否则,将很难顺利通关,会出现改单
及删单等情况从而增加报关的工作量。另外,填制报关单是一项法律性很强的工
作,由于工作疏忽错填报关单,造成的错报或漏报,会很难处理,并有可能承担
法律后果。所以,报关员一定要对该项工作充分重视,以免出现不良后果。
3) 预录入:参见流程。
4) 海关审核:预录入之后,报关员将随付的报关文件付在打印出的报关单后面,并
在报关单和随付文件上面盖公司报关业务章,在报关单上签字,然后交海关审单
部门审核单证。海关审核报关单及随付报关单据之后,对属于应征税的货物应打
印出税单;对于免税的货物,按规定应交纳海关监管手续费的应打印出海关手续
费交款单;对于滞期报关的货物,应打印滞报金交款单。审单过程中,海关的经
办人员应在报关单的相应的位置上签字、盖章、海关审单後将审核的报关单和各
种交款单交还报关员。
5) 税款缴纳:由于各种税款要上缴国库,因此交税工作必须到银行办理,一般我公
司都在各口岸设有开户银行。报关员将各种交款单交我公司财务人员,财务人员
审核后开出支票,由报关员到我公司开户的银行缴纳税款。中国农业银行在海关
设有代收窗口,也可到那里交款。银行收款后,在交款书上盖‘转讫’章。我公
司人员凭盖章的缴款书到海关的核销窗口核销税费单。
6) 查验放行:完税后,报关员拿报关单据和随附的单据到海关查验放行部门办理查
验放行手续。海关通常只对可疑的货物进行重点查验,而不是对所有的货进行查
验,最后海关在正本运单上盖放行章,并留存报关单及随附单证。至此,报关手
续就完成了。
7) 转关:外地货主有时希望将到港货物转到当地海关进行报关手续,应客户的要
求,我们可以提供转关的手续办理。一般来说,转关手续会比清关手续简单一
些。办理转关时要求货主先到当地海关办理转关联系函,转关联系函是进口当地
海关在应货主的要求后,开给口岸海关同意其办理转关手续的一种证明。其用途
在于加强口岸海关与清关所在地海关之间的联系,方便并监督货主办理转关手
续。转关手续的办理比较简单,只需填写“转关货物申报单”,随附货物的发
票、以及转关联系函,向海关负责转关的部门进行申报。具体程序要根据所采取
的运输方式确定。这里需要指出的是海关规定一些货物只能在口岸清关,而不能
进行转关。(具体请详见第二节转关运输流程)
8) 有关退运和过境:有时候,因货物错发或者不能清关等原因,货主或代理要求将
货物退回原始发货地。这时,要求货主出具退运证明,原货主或代理人应填写出
口货物报关申报单出境,并提供原货物进境时的进口报关单,以及保险公司、承
运人溢装、漏卸的证明等有关资料。经海关核实无误后,验放有关货物出境。原
进口货物退运出口时,经海关核实可以免征出口税,但已征收的进口关税不予退
回。原则上应从哪个国家发运来的货物就退回哪个国家去。过境运输则是指经第
三国向另一国运输货物。通常,国境货物运单上的收货人应该是境外的收货人
时,海关才能批准。报关时应填写“国境货物报关单”,凭原始发票,运单办理
过境手续。办完过境手续后应填写出口运单,发往境外指定港口。
二、有关单证的制作及标识
(一)单据流向
收货人换单後可委托我公司为其报关,也可以自行报关,以下是具体处理办法:
1) 委托我公司报关:销售应将运单等的原始单据及联系人等信息交机场操作登记后转报
关员报关。
2) 客户自行报关:客户应向业务员提供单位介绍信正本和有关证件,业务员将运单交客
户,同时做好交接手续,并要求其在我公司留底的运单副本上签字。
3) 客户委托其他报关行进行报关:业务员在将单据交给其他报关单位时,应要求该单位
提供客户的委托函,并向其收取调单费。
这里应提出注意在客户或其他单位取运单时,应注意运费是预付还是到
付,如为运费到付,应让其交清到付运费,否则不应将运单放给对方。
操作在接单後,向客户发《到货通知》。客户备齐报关时需要的各种单证。同时,报
关员应向客户询问有关货物的具体情况,包括经营单位的海关注册编号,货物的详细品
名,以及相应的海关税则编号等,以便办理报关手续。我公司报关员根据海关规定,以及
客户提供的报关单证和信息,在经审单员审核手写报关单後,到报关大厅录入“进口货物
报关单”,并向海关报关。
(二)运单的内容及注意事项:
航空运单(AIR WAYBILL)是由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出具,并经航空承运人认可的航空货
物运输凭证,在航空运输中是至关重要的运输单据。对于我公司来说,航空运单的以下内
容应重点注意:
1) 运单号(AIR WAYBILL NUMBER):运单号是运单和货物的主要标识,以此对货物进行
登记、理货和向海关申报。
2) 收货人(CONSIGNEE):货物应该交给运单指定的收货人。但是,由于国外原因,运单
上注明的收货人可能会有以下几种特殊情况,对待这些情况,应谨慎处理:
& 收货人为“TO ORDER”:
在航空运输中一般不应该出现这种情况,这是发货代理人的错误,但如出现了,处理
一定要谨慎。无论如何,收货人为“TO ORDER”表示凭指令放货。在处理这类单据
时,要等待国外代理的指令,国外代理发出放货指令时,要根据指令内容,把单据放
给其指定的收货人。如果没有接到代理的放货指令就坚决不能放货。原因是这类货物
一般都可能关系到配合国外发货人货款的收取或者因其他原因要协助国外反面控制放
货方向或者控制放货时间等情况。在货物处理完后要通知国外代理或发货人不要再出
现这种情况。
& 收货人为银行:
收货人为银行时一般情况为发货人委托银行收取货款。在提货时,应当配合这种情
况,让提货人到银行出据证明,银行授权我司放货给收货人时,我司才能将货物放给
& 更改收货人:
有些时候,国外代理可能在到货後,要求更改收货人,这时,收货人以书面更改后为
准。但是更改必须在放货前有效。总之,在确定收货人或者确定是否放货时,要仔细
审查运单,根据运单内容确定。不能确定时,要给国外代理发电传或者传真予以确
& 通知人(ALSO NOTIFY PARTY):通知人一般是实际货主的外贸代理人,或运输代理
人,通知人具有与收货人同样的效力。
& 承运人(CARRIER):运单上的承运人一栏有两种填制情况;在主单上,承运人一栏是
航空公司;在分单上,国外代理一般将自己的名字填在承运人一栏中,但这种情况下
的实际承运人仍是航空公司。
& 目的港(AIRPORT OF DESTINATION):目的港是货物运输到达的港口。在货物到达目
的港后,我们再根据代理和客户的委托,将货物运到最终收货地点。
& 实际重量(ACTUAL GROSS WEIGHT)和计费重量(CHARGEABLE WEIGHT):实际重量即
货物的毛重。计费重量是计量运输费用的标准。例如,有些货物由于体积较大而按体
积重量计费。计算方法是用货物的体积(立方厘米)除以6000,得出计费重量,也可
用体积立方米乘以167 得出计费重量。只有在体积重量大于实际重量时才使用体积重
& 运费预付(FREIGHT PREPAID)和运费到付(FREIGHT COLLECT):航空运费有两种收
取方法即预付和到付。预付指发货方在国外支付运费;到付是指由收货人在到货港支
付运费。国外代理一般将运费的支付方式在运单上注明。这里应指出的是:如遇运费
到付情况时,我公司应向收货人收清全部运费后再放货。我公司向收货人收取到付运
费后,如果是集中托运货,就将代收的运费按照国外代理提供的账单核对无误後付给
国外代理公司,如果是直单到付货,则将运费付给航空公司。(一般航空公司不接受
运费到付)
& 单据到达我公司后,有时候国外代理会要求更换运单或改运单上的某些内容,在这种
情况下,我们应尽力配合国外代理,但是必须要求国外代理做出书面通知,更改的内
容主要有收货人,目的港,更改运费或运费支付方式,即预付改到付,到付改预付。
更正前,应先通知财务部。如果预付改到付,先让财务部门做出收取到付运费的登
记;如果是到付改预付,应让财务部门将原到付运费记录销案;如更改到付金额,也
要向财务部门更改具体应收款记录。
(三)到货通知
单据从航空公司取回後,销售部门客服或操作客服应及时向收货人发送到货通知书,
同收货人取得联系。通知的具体内容一般包括到货日期、公司编码、运单号、件数、重
量、品名等有关货物的信息和我公司的联系办法,以及向海关报关时应提供的报关资料。
(四)业务编码
业务编码是我公司为规范操作所制定的单票货物内部编码。要根据不同地区的业务进
行区分。比如:2001 年2 月份一票由青岛始发转关至北京再到伦敦的货,在北京机场操作
制单后,在运单的右下角标注的业务编码应是TAO/BJS/LON/A/E//XX,即:始发
地/出境地/目的港/运输方式/进出口/年月+顺序号/业务员编码。
三、有关货物分类
集中货和直单货
我公司所接到的进口货物按发货人的托运方式一般分为两种:集中托运货和直单货。
1) 直单货:主单后面没有附分运单的货物。我公司对这种货物直接以主单为准进行处理
包括入库及向海关报关等。这种货物称为直单货。
2) 集中托运货物:集中托运方式下接货以主单为准,但在货物的处理上,包括入库,仓
库记录,仓单核销,报关,提货等都要按分单为准,被称为“集中托运货”。
集中托运是国外代理将分属于几个收货人但最终目的港相同的货物集中在一起,以一
票主单的名义向航空公司办理托运手续,货物到达目的港后,再由目的地代理公司将货进
行分拨,分别交给不同收货人。
发货人1 收货人1
发货人X 收货人X
出口代理公司
∶ 进口代理公司
在集中托运方式下,集中托运代理公司向托运人出示分运单,分运单收发货人为货物
的真正收发货人。而主运单的收发货人为始发港和目的港的代理人。一般来讲,一批票主
运单下可以由一票或几票分运单构成。分运单在发货时附在航空公司运单下面,航空公司
出具的运单为总运单 。货物到达目的地後由进口代理公司将总运单下货物按照分运单信
息,并以分单为单位进行处理。接单後,我公司仓库部门在运单上加盖提货章,作为正本
提货依据。
四、有关标准及注意事项
(一)发到货通知时的注意事项:
1) 联系的方式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一般来说,应按以下优先次序:
A)电话联系。B)传真联系。C)再次确认。
不管是那种联系方式,在做出具体通知时,都应先进行登记,登记联系时间,联系方
式,联系人,以便将来需要时查询。
2)如果运单上同时注明收货人和通知人,这时应同时通知收货人和通知人。
3)如果收货人不能尽快提货,则应再次发通知,以催促收货人尽快提货。通常到货后十四
天之内发催提货通知。如收货人仍不提货,则在到货後的三个月内做最后通知。(海关规
定,到货後两周不进行保管,海关开始对货物征收滞纳金;而如果到货後三个月不报关,
海关要依法将货物没收,这样的安排是为了考虑货主的利益。)
4)对于特殊货物(危险品和低温货)通知时要向货主讲明仓储费标准高于普通货物,并建
议尽快提货。在单据处理时,要随时向国外代理进行信息反馈。在出现问题时,应要求国
外代理给予配合,或者要求国外代理做出决定。随时联络是处理操作过程中单据问题的基
本原则,可使国外代理随时了解货物的处理情况并发表处理意见。
5)在和国外代理联络时应注意:
联系要及时,不能耽误。有问必答,使用电子邮件,将结果留底存档。
(二)填制进口报关单的注意事项:
1)报关单的内容要与报关单据相符,做到单单一致。因为在海关审单过程中,主要是审核
报关单据与报关单的内容是否相符,对于不一致的情况,一般海关将予以退回,实践中应
避免该情况的发生。
2)报关单内容应与实际货物相符,做到单货相符。如果报关单据内容与实际情况有差异
时,应及时向客户提出更正报关单据。
3)报关单据内容应前后一致,避免自相矛盾。
如果报关员认为货主提供的报关单据有不符合报关要求或者不能够按货主的意愿行使的
地方,应认真向货主讲明。在征税问题上涉及到货主的利益,所以也应慎重考虑。如果报
关员所归的税号与客户提供的机电审或征税表不符,尤其是我们所归的税号的税率高于其
机电审或征税表的税率的话,一定要与客户联系,这种情况下税款的垫付一定要得到客户
的书面确认。如果价格条款为FOB,海关征税需将运费和保险费加在货价中一起征税,而
且如果国外代理在运单上运费栏中打“AS AGREED”,运费将按货值的15%计征,这时必须
向客户讲明。
(三)转运送货:
转运送货工作是搞好进口操作业务工作的重要一环,这项工作完成的好坏直接关系到
货物能否快捷、安全的送到收货人手中,是体现公司服务水平的重要标准,因此必须做好
相关地一系列工作。要做到“快捷”,就要求员工应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感,积极为客户
着想,并且要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工作作风,另外要注重车队的建设和车辆的使用。
1)我们的司机应具有良好的职业素质和服务意识,同时要具有熟练的驾驶技术,并了解地
面运输路线。车队对司机也要有明确、具体的要求(包括时间上的要求和安全上的要
2)在装运货物时有关人员应在场监督,并进行装运登记和手续交接。
3)在整个转运送货过程中要十分注意与国外代理或货主及时沟通货物的流转信息,以便及
时掌握和处理转运送货过程中的问题。
(四)结算。
从事进口工作的的最后环节是要做好结算收款工作。构成进口收入的款项有运费差
额,劳务费、手续费、仓储费、报关费、国外代理的分成或分拨费等。做好结算工作要把
握以下几项原则:一是不能遗漏应收款项,该收的一定要收齐。二是收款要及时,对不同
客户收款方式采取一票一结和定期结算两种方式。一票一结适用于新近开发的客户和一次
性客户。定期结算应适用于有稳定业务,有良好信誉的企业、二代及国外代理。具体结算
方式应由双方议定,原则上不宜太长,更不可跨年度。对一时不便结算的应由其单位财务
部确认。三是严格收费标准,认真履行国外代理的分成协议,不能随意更改。四是财务部
门应邀定期向销售,操作通报应收帐款情况,根据存在的问题予以及时解决以避免造成坏
帐、死帐。
五、有关异常情况的处理
1)货损货差
如有外包装破损,接货人员应先进行登记,并让民航仓库出据破损记录证明。对于这
种证明,民航一般具有一种固定格式,具体注明运单号,航班号,件数,重量,以及破损
的具体情况,称为《破损记录》。对于件数短缺,通常做法是让民航的负责人在运单上加
以批注,签字,并要求民航尽快补交短缺的货物。如果是承运人在运输过程中将货物丢
失,应向承运人提出索赔。另外有关保险时效问题,根据一般保险条款,货物在卸离飞行
器一个月内尚未再次起运或提货,保险将自动失效,因此,我公司应在货物到港后尽快提
货,如出现货损货差,也应尽快提出索赔要求。对于货损货差民航设有专门部门负责解
决,如出现这类问题,应及时与之联系、解决,对于货物件数短少的,应让其确定是运输
差错还是分批发货。
2) 分批到货
对于分批到货,仓库应及时通知操作客服或销售业务部门,客服或销售部门应设法及
时与海外代理取得联系。分批到货到齐后,仓库应再次通知客服或销售部门。操作客和销
售部门应设有专案跟踪各批到货情况。
3) 有单无货,有货无单
仓库应及时通知操作客服及销售部门,由其与国外代理联系。有时候有主单,而随附
分单及随机文件丢失,这时候应及时要求国外代理将分单及随机文件副本传真到我处,并
以此为准。
4) 特殊货物。
特殊货物包括低温货和危险品货。低温货应在接货後将货方在冷藏库中;危险品应放
入危险品库。以上特殊货在运单上都有特殊标记,如低温货一般在运单和货物包装上都注
明“KEEP FROZEN”,而危险品在运单后应有危险品申报单,并注危品标记“DANGEROUS
GOODS”或具体危险品等级,对于这一类特殊货物,接货人应按公司规定分别放入指定仓
库,并由客服或销售部门通知收货人尽快提货。
第二节 出口转关运输流程
一、转关运输的含义:
转关运输是指海关为加速口岸进出口货物的疏运,方便收发货人办理海关手续,依照
有关法规规定,允许海关监管货物有关境内一设关地点转运到另一设关地点办理进出口货
物海关手续的行为。
二、出口转关运输流程
1、出口货物的发货人委托始发地分公司办理出口货物的转关运输。
2、始发地分公司接受委托向启运地海关申报出口转关运输货物。
3、始发地分公司的报关员在申报前先填制《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出口转关运输申报单》
(以下称《申报单》)、《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报关单》(以下称《出口货物报关
单》),交启运地数据录入中心录入海关计算机报关自动化系统进行预申报,并打印成正
式的《申报单》和《出口货物报关单》,各一式三份。
4、始发地分公司报关员持《转关运输申报单》、《出口货物报关单》及随附有关货运单
据及商业单证向启运地海关办理报关手续。
5、启运地海关在办理出口货物的报关手续后,签发《出口转关运输货物联系单》并将上述
有关单证制作关封随车或随机带到出境地。
6、货物从启运地发运,始发地分公司的客服向口岸公司的客服发送到货预报。
7、口岸公司的客服接受始发地分公司的发货预报,通知现场操作及报关员做好准备工作。
8、货物到达出境地,由口岸公司的报关员负责拆关封,由现场操作负责接货,由报关员负
(1)陆运转关:
1.1)司机将随车携带的货运单据、海关制作的关封及海关核发的监管本(登记有货物的
始发地、件数、重量、品名、金额、目的港、铅封号等基本情况)交口岸操作客服,由客
服将报关单据及关封等交给报关员。
1.2)报关员陪同海关拆铅封,并将关封交海关拆解。
1.3)现场操作对货物进行入库操作。
1.4)制单员打制完成主运单后交与报关员。
1.5)报关员持主运单、托运书到海关进行回关。
(2)空运转关:
2.1)现场操作员到航空公司提取运单及随机文件,并交给客服。
2.2)客服将关封交与报关员,由其交海关拆关封。
2.3)报关员将盖有放行章的国内运单交给现场操作。
2.4)现场操作持国内运单到国内航空公司库(如上航库、川航库、海航库等)提货。
2.5)制单员缮制国际主运单交现场操作,对货物进行入国航库或BGS 库的操作。
2.6)报关员持国际主运单、托运书到海关进行回关。
9、出境地海关验放货物,在转关报关单上加盖海关“放行章”。并在货物出口后按规定向
启运地海关退寄回执,以示出口转关运输监管工作的完结。
第三节 出口操作流程注解
一、 有关流程
(一)集货的概念及其流程(CONSOL)
1.集货的概念:将若干票单独发运的、发往同一方向的货物集中起来作为一票货,填写一
份总运单发运到同一目的站的做法。
2.集货托运的具体做法
1)将每一票货物分别打制航空运输分运单,即HAWB。
2)将所有货物区分方向,按照其目的地相同的同一国家、同一城市来集中,打制出航空公
司的总运单,即MAWB。(主运单的发货人为我公司代理名称,收货人为我公司在目的站的
指定代理名称)
3)打制出该总运单下的货运清单,即MANIFEST。
4)将该总运单和货运清单作为一整票货物交给航空公司。
5)货物到达目的站机场后,由我公司在当地的指定代理公司作为收货人负责接货、分拨,
按不同的分运单指定各自的报关单位代为报关,并为实际收货人办理有关接货、送货事
6) 实际收货人接到属于自己的货物。
3.集货的限制
1)集货只适合办理普通货物,对于等级运价的货物不能办理集中托运。
2)目的地相同或邻近的才可以利用此种运输方式。
4.集货的特点:
1)节省成本:空运代理公司凭借集货的大重量、大体积等优势向航空公司申请优惠运价,
并在操作过程中大比例的降低了操作成本。
2) 提供方便:将货物集中托运为货物直接收货人提供了清关手续。
(二)报关流程:
填制报关单 报关单预录入 报关单检查无误后发送至总关 总关审查总心
审核 单证齐全合法则信息发回现场,办理手续 现场申报 查验
其中,监管货与非监管货的报关程序的不同
1、监管货(毛重误差不得超过10%)
1)空转:A:由客服通知现场操作及报关员到货信息。
B:现场操作员到航空公司提取运单及随机文件,并交给客服。
C:客服将关封交与报关员,由其交海关拆关封。
D:报关员将盖有放行章的国内运单交给现场操作。
E:现场操作员对货物进行入库操作。
F:制单员缮制主运单后交报关员。
G:报关员持主运单、托运书到海关进行回关。
2)陆转:A:监管车司机将运单及随机单据交给报关员。
B:报关员陪同海关拆铅封,并将关封交海关拆解。
C:现场操作对货物进行入库操作。
D:制单员打制主运单后交与报关员。
E:报关员持主运单、托运书到海关并进行回关。
2、非监管货
1)空运:A:客服通知现场操作员及报关员到货通知。
B:现场操作员到航空公司提货,并将货物单据交与客服。
C:现场操作员对货物进行入库操作。
D:货物入库后,报关员持托运书、主运单、报关单等单据到海关报关。
2)陆运:A:客服通知现场操作员接货。
B:现场操作员将随车单据交与客服。
C:现场操作员对货物进行入库操作。
D:报关员持盖有货物入库章的主运单及其他必备单据到海关报关。
二、 有关手续的办理
(一)安检手续的办理
航空公司对安检有规定,一般来说,货物入库时间不足二十四小时,在入库前应作安
安检在CA 货场和BGS 货场都有办公地点,且办公手续大致相同。
1)过安检之前,要将货物运单准备好,将运单上收、发货人的公司名称、地址、代理人三
字代码、目的港、航班号填好。尤其是必须标明货物的目的港、件数、品名以使安检人员
确定检查的件数。
2)操作人员将运单出示给安检人员,并在安检登记册上登记代理公司的名称、操作日期、
货物数量、品名、目的港。
3)操作人员按安检人员所确定的检查数量将货物放进安检仪器。
4)安检人员确认货物安全之后,在航空运单第四联加盖安检章。
5)安检的数量由航空公司确定,一般为货物总数的30%。BGS 货场中FX 和NW 所承运的货
物,一律要过安检。
6)体积较大的货物,无法放进安检仪器测试的,则由操作人员负责开箱,由安检人员进行
目测检查,确认安全后由机场操作人员负责再次包装此货物。
(二)口岸货物的入库程序手续的办理(以北京为例)
北京口岸出口货物主要是入国航库与BGS 库
在BGS 货场进行地面操作的航空公司:法国航空公司、新加坡航空公司、马来
西亚航空公司、美国西北航空公司、美国联邦捷运航空公司、荷兰航空公司、
英国航空公司、全日空航空公司。
在国航货场进行地面操作的航空公司:中国国际航空公司、日本航空公司、大
韩航空公司、港龙航空公司、汉莎航空公司、泰国航空公司。
航空公司规定单件货物重量在80 公斤以下,体积小,重量轻的货物采用散货入库。
1、BGS 库:
1)现场操作员首先确定货物的航班,从而确定是否需要安检。
确定做安检的现场的货物,操作员必须准备好主单 ,并在主单上表明代理
公司的名称、地址、代理人二字代码、出发港、目的港、付费方式、货物件数、品名,同
时填写“快件货物安检申请单”。
确定不做安检的货物,既不需要准备主单,也不需要航空托运书 ,只需贴好标签即
2)货物过重、量体积。
3)BGS 人员负责测量货物的尺寸和重量,并填写BGS 称重条,加盖“BGS 计重房”专用
4)现场操作员将称重条带回,由制单员制作主单。
5)制单员将运单前三联(for shipper、for consignee、for agent)留下(航空公司
需财务联时,留前两联),剩余运单由现场操作员将其与航空委托书和称重条订在一起,
交给磅房人员核对。
6)需要做安检的货物操作人员在安检处过安检后 ,由库房工作人员在航空运单第四联
(for consignee)加盖“快件安检章”、“入库章”,由BGS 人员将货物入库,同时收回
安检申请单。
不需要安检的货物在过重后,库房工作员在运单第四联盖“入库章”,由BGS 人员
运入库中,货物不在货场停留。
2、国航库:
1)现场操作员接到货物后,准备航空托运书, 托运书必须填写收发货人代理公司的名
称、地址、始发站、目的站及代理人的三字码、航空运单、货物件数和品名。
2)现场操作人员将准备好的标签贴在货物上。
3)操作员将填好的航空公司托运书交国航过重处的工作人员,并将货物放在地磅上。
4)货物过重、量体积。
5)国航操作人员负责对货物称重和量体积,并输入电脑打出称重条(内容有:货物件
数、重量、计费重量、尺寸、体积、运单号、经手人姓名、日期、时间,并加盖“国航称
重章”。)贴在托运书上,交给现场操作员。
6)现场操作员将货物搬下地秤,暂放货场内 。然后持托运书交制单员制作主单。
7)主单制作完毕后,制单员将前三联留下(在航空公司需要财务联时,制单员留前两
联),现场操作员将航空委托书(贴有称重条)订在剩余的主运单上。
8)现场操作员填写货物交接单
货物交接单需注明的内容:代理公司的名称、运单号、件数、重量、目的站,同时
在备注栏中填写集装器号,在下面签交单人的姓名、电话。
散货的货物交接单要准备三份:一份随主单交给国航、 一份交劳服公司作月底结算
凭证、一份留存;集装货物的交接单只需一份,交单是随主单交与国航仓库即可。
9)现场操作员将主运单和货物交接单交国航仓库工作人员, 仓库工作人员核对无误
后,在航空委托书、主运单上加盖称重章,集装货物在称重条上也要加盖称重章。
10)磅房盖章后,操作员将主单 、货物交接单交接单处的工作人员,接单处工作人员
仔细核对无误后,在航空委托书和主运单上加盖入库章,并在货物交接单上注明“货
齐”,并签字,货物正式入库。
(三)三检手续的办理
1、根据北京机场海关的要求,在北京出口的需要商检的货物,要出具北京口岸的商检通关
单。如果是外地货物转运至北京且需要做商检的出口货物,则要求出具当地的商检换证凭
单到北京机场商检局办理换证手续,换成北京口岸的出境通关单。
2、报检员根据外地的换证凭单、发票、箱单、报检委托书打印报检单,并将整套单据装订
3、报检员持所装订的单据到商检局先办理预录入手续,所申报的数据由商检局电脑联网系
统传送给商检官员。
4、商检官员审核预申报数据无误后,根据商品的具体情况在报检单上给出商检费用然后由
报检员缴纳商检费用。
5、商检机构打印出正式的通关单,并加盖商检机构的检验检疫专用章。
(四)查验货物的办理
海关查验可以采取彻底查验、抽查及外形查验的方法。
1、海关彻底查验是对货物逐件开箱(包)查验,对货物品种、规格、数量、重量、原产地
及货物状况逐一与申报的报关单详细核对。
2、海关抽查是按一定比例对货物有选择地开箱(包)查验、并对开箱(包)查验的货物品
种、规格、数量、重量、原产地、货物状况逐一与申报的报关单详细核对。
3、海关进行外观查验是对货物的包装、唛头等进行核对,包括货物的外包装有无开拆、破
损等痕迹,以及有无反动、黄色文字图像等。
海关查验进出口货物后,均要填写一份《海关进出口货物查验记录》。货物查验记录
由执行查验任务的的海关官员填写。验货记录一般包括查验时间、地点、进出口货物的收
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名称、申报的货物情况、查验了的货物的运输包装情况(如运输工具名
称、集装箱号、尺码和封志号)、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原产国别、自然属性(品
质)、新旧程度、数(重)量、进出口时状态(原材料、半成品、整机、全套组装件、全
套散件和关键件等)、查验过程中存在的货物残损情况及造成残损的原因、提取货样的情
况以及查验结论等内容。查验官员和陪同查验的报关员应在货物查验记录上签具全名。
(六)贴防伪手续的办理
1、对需出口退税的货物,出口货物的发货人应在向海关申报出口时,增附一份浅黄色的出
口退税专用报关单(俗称退税黄联)。海关放行后,在报关单上加盖“验讫章”和已向税
务机关备案的海关审核出口退税负责人的签章,并加贴防伪标签,退还报关单位,由其送
交退税地税务机关;对申报出口的高税率产品,海关将报关单制作关封退报关单位(或由
报关单位转交给出口发货人)送交退税地税务机关。
2、对属于进口付汇、出口收汇进出口货物的报关单,海关在办结放行手续后,出具一份盖
有海关验讫章的电脑打印的报关单,并在报关单的右上角加贴防伪标签,交进口或出口单
位专门用于进口付汇或出口收汇。
三、 有关单证
(一)进出口单证的种类
1、官方单证
1)进出口许可证(export license)
2)进出口商品检验证书(inspection certificate)
3)原产地证(certificate of origin)
4)进出口货物报关单
5)报关委托书
6)转关货物运输联系单
7)外汇核销单
8)出口退税单
2、商业单证
2)汇票(bill of exchange or draft)
3)商业发票(commercial invoice)
4)海关发票(customs invoice)
5)装箱单(packing list)
6)保险单(insurance policy)
3、货运单证
3)主运单(master air-way bill)
4)分运单(house air-way bill)
5)舱单(manifest)
6)发票(debit note)
(二)单证转交
客服将单据分类,分别交与制单员及审单员
1.交制单员的单据:主单、托运书、分单、仓单、帐单(到付时才有,并且随附委托缮制
DEBIT NOTE 的说明表)、发票、箱单
2.交审单员的单据:报关委托书、发票、箱单、核销单、合同、报关单、包装证明、报检
委托书、手册
(三)托运书的填制
国际货物托运书是空运货物托运人向空运承运部门办理货物托运手续时填制的正式委
托文件,也是承运人填制货运单的依据。托运书的内容包括托运人姓名、地址、账号;收
货人姓名、地址、账号;代理人名称和城市、始发站、到达站;托运人申明价值;保险金
额;所附文件;唛头、件数、实际毛重;运价类别、收货重量、费率、货物品名及数量
等。托运人对所填关与货物的各项说明和申明的各项正确性负责,并应在委托书中表示愿
意遵守承运人的运输章程。
(四)主、分单的制作
货场操作人员将称重条交给机场制单人员,制单人员依照称重条制作主单、分单和随
1、主单的打制:
主单是航空运输和清关的重要单据,其规格有着严格的要求:
1)主单左上角、右上角、和右下角为航空公司运单号,运单右上角栏内有发行运单的航空
公司的名称和徽记。
2)SHIPPER 栏:必须打上代理公司的名称、地址。
3)CONSIGNEE 栏:收货栏中应打货物到达地的代理名称、地址。
4)ISSUING CARRIERS AGENT、NAME&CITY:打DTW/PEK
5)IATA CODE:公司IATA 代码。
6)ACCOUNTING INFORMATION:由于航空公司一般情况下不接受到付,所以此栏内一般情况
下打FREIFHT PREPAID,行李物品要将机票号打在此栏内。在运输上有特殊要求的,必须
事先与航空公司联系,确认特殊编码,打入此栏内。
7)ACCOUNT N0.:由航空公司事先提供给我司。
8)目的站:货物目的地的三字简码。承运人:填写航空公司的两字代码。币制 :CNY(人
民币)。海关价值和声明价值:NCV、NVD。
9)运费栏的制作:依照称重条制作运费栏(见附表)
PIECE GROSS
RATE COMMODITY
CHARGEABLE
TOTAL NATURE AND
QUALITY OF
M,N,Q 2195 指定
品名尺寸体
飞机装载货物受“载重量”和“舱容”的限制,如全装重货则舱容有富裕,如全装轻
货则载重量又不够。承运人为了经济利益,对重量大、体积小的货物便以货物的实际毛重
为计费重量,对体积大、重量轻的货物则按照货物的“体积重量”计费。凡重量1 公斤、
体积大与6000 立方厘米的货物按“体积重量”计收。
如:一批货物的总毛重是500 公斤,总体积为3817800 立方厘米,航空公司便要按
636.5 公斤计收运费。尾数不足0.5 公斤的按0.5 公斤计,超过0.5 公斤的按1 公斤计。
10)在制单人处打上时间,地点和制单人的名称、业务编码,主单制作完毕。
2、分单的制作
分单是代理公司自己发行使用的运单,主要用与向客户结帐和国外清关使用。
1)分单一式两联,内容完全相同,灰色联随机,白色联为我公司留存和给SHIPPER 留存使
2)分单的左上角,右上角和右下角是分单号码,由我司自己排定,右上角栏内是我公司的
名称和徽标。
3)分单的收发货人按照客户提供的航空委托书填写,SHIPPER 栏中填写实际发货人的名
称、地址。CONSIGNEE 栏中则是实际收货人的名称、地址。
4)分单的运费付费方式要和发货人确认,按运费和杂费的付费可分为P.P\C.P\C.C 三
种,其相应制单略有不同。
4.1)P.P 方式:运费和杂费都由SHIPPER 支付,在分单上不体现折扣,也不体现杂费金
额,只显示运费价格,其金额应和主单相同。
4.2)C.P 方式:运费由国外支付,杂费由SHIPPER 支付,在分单上显示运费、金额和折
扣并在TOTAL COLLECT CHARGE-栏中折成美金,不显示杂费金额。
4.3)C.C 方式:运费和杂费都由CONSIGNEE-方支付,在分单上既显示运费金额,又显示
折扣和杂费,最终在TOTAL COLLECT CHARGES-栏中显示美金金额。
5)关于折扣和杂费:分单中的运费折扣和杂费都根据报价来填写.我公司的客户都有专门
的报价,报价主要包括运价、报关费、单证费、提货费、包装费、操作费等。制单时,在
运费栏中运价按IATA 运价执行,在运费栏下面结算栏中,TOTAL OTHER CHARGE DUE AGENT
-栏中用加减金额显示折扣和杂费金额。
6)在分单品目栏中,注明货物品名、尺寸、随机文件编号、物品唛头等。
7)HANDLING INFORMATION:注明收货人一方地址、名称和货物处理条件等。
8)冷藏货物要在分单上注明:KEEP IN -18。C,KEEP IN COOL STORE 字样。去北美和欧
盟的货物无木制包装的要在分单上注明:NO SOLID WOOD,PACKING METLS USED 字样。
9)公司规定:分单重量、尺寸与主单要完全相同,以规范操作。
(五)随机文件的制作
1、账单的制作:
不同的客户对账单的制作要求各有不同,制单员应严格依据国际部或销售提供的信息
2、仓单制作:
仓单上标明航空运单号、预定航班号、主单收货代理名称、目的地全称、三字代码、
分单单号、货物件数、重量、品名、收发货人名称。仓单制作完毕后,复印五份,一份本
公司随FILE 留存,其它的随机.
3、随机文件的制作:
随机文件是随航空运单飞往目的地的,以供目的地代理人清关用文件。其中应包括以
2)仓单(三至五份)
3)INVOICE&PACKING LIST(一式两份)该文件应由客户提供。
4)其它要求随附的文件,如:原产地证明,熏蒸证明书等。
(美国联合航空公司、美国联邦捷运航空公司和美国西北航空公司要求随附安全证明一
张,注明运单号、目的地、并保证没有危险物品的字样及发货代理人的签字。安全证明书
需要正本。)该项时刻更新,依据航空公司的最新规定。
(六)报关委托书的填制内容
报关委托书是在办理进出口货物报关时,由货主向海关递交的证明此批货物委托某某
公司代理报关的文件。内容包括:托运委托书、被委托单位、合同号、货名、毛重、净
重、件数、价值等。连同报关单证一并交与海关。
(七)报关单的填制内容
1、填制内容:预录入编号;海关编号;进口口岸/出口口岸;备案号;进口日期/出口
日期;申报日期;经营单位;运输方式;运输工具名称;提运单号;收货单位/发货单位;
贸易方式;征免性质;征税比例/结汇方式;许可证号;起运国(地区)/运抵国(地
区);装运港/指运港;境内目的地/境内货源地;批准文号;成交方式;运费;保费;杂
费;合同协议号;件数;包装种类;毛重(公斤);净重(公斤);集装箱号,非集装箱
的填报1;随附单据;用途/生产厂家;标记唛码及备注;项号;商品编号;商品名称、规
格型号;数量及单位;原产国(地区)/最终目的国(地区);单价;总价;币制;征免;
税费征收情况;录入员;录入单位;申报单位;填制日期;海关审单批注。
2、填制要求:
(1)备案号,一份报关单只许填报一个备案号。即进出口企业在海关办理加工贸易合同备
案或征、减、免税审批备案等手续时,海关给予的《登记手册》、《征免税证明》或
其他海关备案审批文件;
(2)经营单位,应填经营单位的中文名称及编码;
(3)运输工具名称,一份报关单只许填报一个运输工具名称;
(4)提运单号,一份报关单只许填报一个提运单号,一票货物对应多个提运单时,应分单
(5)贸易方式,一份报关单只允许填报一种贸易方式;
(6)征免性质,一般按照海关核发的《征免税证明》填报,加工贸易按照海关核发的《登
记手册》填报;
(7)征税比例/结汇方式,征税比例只用与“非对口合同进料加工”贸易方式下进口料、
件的进口报关单;出口报关单应填报结汇方式;
(8)批准文号,进口填报《进口付汇核销单》编号;出口填报《出口收汇核销单》编号;
(9)成交方式,无实际进出境的,进口填报CIF 价;出口填报FOB 价;
(10) 合同协议号,填报进出口货物合同或协议的全部字头及号码;
(11) 件数,裸装货物填报为1;
(12) 包装种类,毛重(公斤),不足1 公斤的填报1;
(13) 净重(公斤),不足1 公斤的填报1,对与零售包装货物不必扣除零售包装的重
量;集装箱号,非集装箱的填报1;
(14) 随附单据,合同、发票、装箱单、许可证等必备和随附单据不在本栏目填报;
(15) 商品编号,加工贸易《登记手册》中商品编号与实际编号不符时,应按实际编号填
(16) 数量及单位,加工贸易等已备案的货物,成交计量单位必须与备案登记中同项号上
货物的计量单位一致,不相同时必须修改备案或转换一致后填报;
(17) 币制,根据实际成交价格的币种,按照海关规定《货币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货
币名称或代码,如《货币代码表》中无实际成交币种,需转换后填报;
(八)PRE-ALERT
PER-ALERT 是我公司发给境外代理的一种文件,旨在用书面形式通知境外代理我司有
货物预抵达,以便其做好接货准备。
货物顺利抵达后,代理应用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回POD,旨在通知我司货物已顺利抵
达,若有异常情况出现一并随之通知,以便双方共同协调解决问题。
(九)文件袋
文件袋的制作:公司有专门印制的文件袋。使用时,在文件袋上标明目的地的三字代
码、日期和主单收货代理公司名称。
1)将随机文件装入文件袋中。
2)在国航仓库交单,要将熏蒸证明和安全保证书订在文件袋外面,其余文件装在袋内。
3)在BGS 仓库交单的,要将仓单、素蒸证明和安全保证订在文件袋外面,其余文件装在袋
内。封好后,还应将航空委托书订在文件袋背后。
4)文件袋制作完毕等候交单使用。
1.机场的操作人员制作主分签:
具体内容有:主单签一主单号,件数,目的站
分单签一分单号,件数,目的站
2.粘贴标签的要求:
1)操作人员在货物上粘贴标签,每件货物上都必须有一套主分签。体积大的货物要求贴两
套标签,粘贴时应在货物四周粘贴,能将标签贴在货物的上面或底面;
2)标签必须粘贴牢固,且不能覆盖货物自身包装上的唛头和标记;
3)不适宜粘贴标签的货物(如布卷,布包,圆桶,不成型的货物等)可从航空公司领取挂
签,拴在货物表面上;
4)粘贴标签时,应先将货物外包装上旧的航空运输标签撕掉,外包装上不应有两种以上不
同的标签;
5)根据货物的特殊要求(如易碎、怕湿、不可倒置等)操作人员必须在货物表面显著位置
粘贴“防潮、易碎、向上”等标签,鲜活动物及蔬菜等货物要粘贴鲜活易腐标签,危险物
品(易燃、易爆、辐射、强磁等)要粘贴危险品分类标签。以上的各类标签均可从各航空
公司领取。
附图2:标签
各种标签的式样
四、 有关标准
(一)审单员对不同贸易方式下报关单据的审核标准:
1、单据是否齐全:
样品:有价样品:发票1 份、箱单1 份、核销单1 份、报关委托书2 份、法定文件、报关
无价样品:发票1 份、箱单1 份、出口报关委托书2 份、法定文件、出口报关单1
份、核销单1 份
一般贸易:合同、发票1 份、箱单1 份、核销单1 份、报关委托书2 份,法定文件、报关
退运:进口报关单、发票、箱单、退运协议、报关委托书如有必要还需手册
暂时进出口:发票、箱单、出口报关单、报关委托书、保函或保证金退款联、关封、核销
修理物品:发票、箱单、出口报关单、报关委托书、修理协议、进口报关单(先进后出)
进料加工:发票1 份、箱单1 份、手册、核销单、报关委托书、法定文件、报关单
调拨货物:发票、箱单、手册、核销单、报关委托书、调拨申请、调拨协议、报关单
进出境展品:发票、箱单、局级以上批件、展览品清单、 报关委托书、出口报关单
来料加工:发票1 份、箱单1 份、手册、核销单、报关委托书、法定文件、报关单
(所有的发票及箱单均需正本文件)
2、内容是否正确:
①所备的单据中的金额要一致。
②核销手册中的合同号,出口金额,单价和出口的目的地要与发票和箱单中的内容相一
③核销单中的内容是否齐全。
第三章操作人员应掌握的基本知识
一、 货运基础知识
(一)货物运费
货物运费是在航空货物运输过程中产生的,应向托运人或收货人收取的费用。一般包
括航空运费、声明价值附加费、税款、地面服务费、退运手续费、货运单费、到付货物运
输手续费、特种货物处理费、保管费等。
1、航空运费
(1) 航空运费是指根据货物的计费重量乘以适用的货物运价计算出的货物运输费用,不
包括机场与市区之间、同一城市两个机场之间的地面运输费及其它费用。
(2) 航空运费=货物的计费重量X 适用的货物运价
(3) 最低运费是指无论货物的计费重量是多少,在两点之间运输一票货物应收取的最低
航空运费。当货物的始发站至目的站无公布的最低运费,可以使用区域性最低运
费,即规定各国至某一区域或国家的最低运费。
2、声明价值附加费
(1)当托运人托运的货物,毛重每千克价值超过20 美元货等值货币时,可以办理货物声
明价值,托运人办理货物声明价值必须是一票货运单上的全部货物,不得分批或者部分办
托运人办理货物声明价值时,应在货运单上“供运输用的声明价值”栏内注明货物声明价
值的金额。托运人未办理货物声明价值,也应在货运单上注明未办理货物声明价值。托运
人办理声明价值,按照规定应向承运人支付声明价值附加费。
(2)声明价值附加费=[货物声明价值——(毛重X20X 美元换算成人民币的汇率)]X0.5%
(3)每份货运单上的货物的声明价值不得超过10 万美元或等值货币。当声明价值超过10
万美元或等值货币时,托运人可以分批托运货物,即用几份货运单托运货物,由此产生的
费用由托运人支付。
3、货物运费的收取
(1)货物运费可以是到付或者预付,应有托运人在托运货物时,或由收货人在提取货物前
付清。但是下列货物不办理货物运费到付:
1.1)无价样品;
1.2)鲜活易腐物品;
1.3)活体动物;
1.4)报纸及其他印刷品;
1.5)新闻图片、影片和电视片;
1.6)骨灰、尸体;
1.7)礼品;
1.8)酒精、饮料;
1.9)私人用品或家具(无出售价值);
1.10)本身商业价值低于货物运费的货物;
1.11)收货人地址为旅馆或机场等临时性地址的货物;
1.12)收货人为政府代理机构的货物(政府代理人托运货物时,出具书面证明,保证予
以支付者出外);
1.13)收货人被剥夺自由的货物;
1.14)托运人和收货人为同一人的货物。
1.15)目的站所在国家有关货物运费到付的有关规定,如无此项业务,不得办理。
(2)航空运费与声明价值附加费应全部到付或全部预付。在始发站发生的其他运费应全部
预付或全部到付;在中转站、目的站发生的其它费用应全部到付、但是如果在始发站能预
先确定中转站或目的站所发生的费用,亦可预付。
(3)到付运费=航空运费+声明价值附加费+其它费用)X 货物到达目的站当日当地银行卖
(4)货物收运后,如遇货物运价调整,货物运费多不退,少不补。托运人如有异议,可按
货物退运办理,按条震后的货物运价或费率重新托运货物。
(二) 空运货物的运价:
1、含义:单位重量的货物自始发站机场之目的站机场之间的航空运输费用,不包括机场与
市区之间或同一城市两个机场之间的地面运输费用计其它费用。
(1)分类:
按货物的运价的组成形势分:
A:公布直达运价
B:非公布直达运价(比例运价、分段相加运价)
按货物的性质划分:
A:普通货物运价
B:指定商品运价
C:等级货物运价
D:集装货物运价
(2)使用顺序:货物运价的使用必须符合货物运价的使用顺序。
即优先使用协议运价,如果没有协议运价,使用公布直达运价,如果没有协议运价和公布
直达运价,使用比例运价,最后才应分段相加运价(最低组合)。
(3)一般要求:
A:货物运价应是填货运单当日承运人公布的有效货物运价。
B:货物运价的使用必须按照货物运输的正方向,不能反方向使用。
C:使用货物运价时,必须符合货物运价注解中提出的要求和规定的条件。
D:在使用货物运价时,应注意按照“从低原则”计算运费。即:当货物重量(毛重或体
积重量)接近某一个分界点的重量时,将该货物的重量和对应的货物运价所计算出的航空
运费与该重量分界点的重量和对应的货物运价所计算出的航空运价相比较,取其低者。
E:对于协议运价,在协议航线上单独使用,可以直接使用,但必须指定承运人,并加盖
不得转签的图章。在国际联程的运输中使用协议运价时,货运单上填列全程公布直达运价
和按照该货物运价计算所得的航空运费,实际收取的航空运费为按协议运价计算所得的航
空运费和其他航段按公布直达运价计算所得的航空运费之和。
2、计费重量
承运人为了经济利益,对重量大、体积小的货物以货物的实际毛中作为计费重量,对体
积大、重量轻的货物按货物的体积重量作为计费重量。凡重量1 公斤,体积大于6000 立方
公分的货物便称为轻泡货,按体积重量计收费用。
3、运价种类
(1)普通货物运价(general cargo rate 缩写为 GCR)
1.1)普通货物标准运价:即45 千克以下普通货物运价,如没有45 千克以下的普通货物
运价,也可以是100 千克以下的普通货物运价,代码是N。
1.2)重量分界点运价:即普通货物45 千克以上(含45 千克)及100 千克、300 千克、
500 千克以上多个重量分界点运价,代码是Q。
(2)指定商品运价(special cargo rate 缩写为SCR)适用于指定始发站至指定目的站之间
某些指定品名的货物的货物运价。
2.1)部分指定商品代码
0003:食品(除鱼子酱、种蛋)、调味品、饮料
0007:水果、蔬菜
0008:新鲜水果、蔬菜
0300:鱼(可食用)、海味
0670:马肉
0799:蔬菜(新鲜)
0850:蘑菇、蘑菇菌种
1093:沙蚕
1201:皮革、皮革制品
1401:花木、幼苗、根茎、球茎、种子、植物、鲜花
2195:A:成包、成卷、成块未进一步加工或制造的纱、线、纤维、布
B:服装、纺织品
2199:A:纱、线、纤维、纺织原料
C:服装(包括鞋、袜)
2211:成包、成卷、成块未进一步加工或制造的纱、线、纤维;服装、纺织品
7481:橡胶轮胎、橡胶管
2.2)使用原则:
①目的站之间有普通货物运价和指定商品时,应优先考虑使用指定商品运价,但如果使用
指定商品运价计算所得的航空运费高于使用普通货物运价计算所得的航空运费,可以使
用普通货物运价计算航空运费。
②在始发站和目的站之间既有确指品名的指定货物运价,又有泛指品名的指定商品运价,
应使用确指品名的指定商品运价。如果没有较低重量分界点的确指品名的指定商品运
价,而使用较低重量分界点的泛指品名的指定商品运价计算出的航空运费低于使用确指
品名的指定商品运价计算出的航空运费,可采用低的航空运费,但是,泛指品名的指定
商品运价必需高于确指品名的指定商品的运价。
③指定商品运价可以用于中间点,但是,仅限于IATA 一区和三区之间(至或自西南太平洋
次区和南亚次大陆次区除外)。即当货物的始发站之目的站无指定商品运价时,可以将
货物的始发站和目的站中的一点或两点作为中间点,采用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的两点之间
的指定商品运价计算航空运费。
a:中间点必须和公布有指定商品运价的该另一地点在同一国家内;
b:货物始发站和目的站普通货物的标准运价不高于公布指定商品运价地点间的普通货物
标准运价;
c:货物始发站之目的站没有公布的指定商品运价。
(3)等级运价(class cargo rate 缩写为CCR)——它仅适用于少数货物如:活动物、装活
动物的箱子和笼子;贵重物品;尸体;报刊、书籍、商品目录、盲聋哑人专用设备;作为
货物托运的行李。通常是在普通货物运价的基础上附加或附减一定的百分比计收,其起码
重量为5 公斤。
②使用说明:
a:NORMAL GCR:不论货物的计费重量是多少,一律采用普通货物标准运价。
b:150%(100%或125%)OF APPL.GCR:适用普通货物运价的150%(100%或125%)
c:APPL.GCR:适用的普通货物运价。
d:NORMAL GCR OR OVER 45KGS:适用的普通货物运价或者45 千克以上重量分界点运
价。但是在较高重量分界点有较低普通货物运价,不得使用此较低普通运价。
e:盛装货物的容器、食物应计算在货物的计费重量之内。
③最低运费:
a:在IATA 三区之内,按所适用的最低运费的200%计算。
b:在IATA 二区与三区之间,按所适用的最低运费的200%计算。
c:在IATA 一区至三区之间(除至/自加拿大和美国),按所适用的最低运费的200%计
d:自IATA 三区至美国,按所适用的最低运费的110%计算。马的运输每匹以1000 千克计
算货物的计费重量,按所适用的普通货物运价的110%计算。自美国至IATA 三区,按所适
用的最低运费的150%计算。冷血动物按所适用的最低运费计算。
在加拿大与 IATA 三区之间,按所适用的最低运费的150%计算。
3.2)贵重物品:
①货物运价和适用范围:中国至 IATA 所有区域之内的其他各点,IATA 所有区域之内其他
各点至中国,贵重物品的运价按普通货物标准运价的200%计算。但是,在IATA 一区与
三区之间或经北或中太平洋(除朝鲜至美国本土各点外),毛重在1000 千克(含)以上
的贵重物品运价按普通货物标准运价的150%计算。
②最低运费:按所适用的最低运费的 200%计算,但不得低于50 美金或等值货币。
3.3)报纸、杂志、期刊、书、目录、,盲人读物
①货物运价和适用范围:中国至 IATA 所有区域之内的其他各点,IATA 所有区域之内其他
各点至中国,报纸、杂志、期刊、书、目录、,盲人读物的运价按普通货物标准运价的
50%计算。但是,如采用重量分界点运价与对应的货物计费重量计算所得的航空运费低
于按上述规则计算出的运费,取其低者。
②最低运费:适用普通货物的最低运费。
3.4)作为货物运输的行李
①货物运价和适用范围:中国至 IATA 二区、三区之内的其他各点(除美国领土、领地以
外),IATA 二区、三区之内其他各点(除美国领土、领地以外)至中国,作为货物运
输的行李运价按普通货物标准运价的50%计算。但是,如采用重量分界点运价与对应的
货物计费重量计算所得的航空运费低于按上述规则计算出的运费,取其低者。
②最低运费:按照上述货物运价与 10 千克计费重量计算所得的航空运费与适用的普通货物
最低运费相比较,取其低者。
3.5)尸体、骨灰
①货物运价和适用范围:中国至 IATA 所有区域之内的其他各点,IATA 所有区域之内其他
各点至中国,尸体运价按普通货物标准运价计算;骨灰按照适用的普通货物的运价算。
②最低运费:适用于普通货物的最低运价。
(4)比例运价:英文全称是CONSTRUCTION OF RATES
4.1)货物的始发站至目的站无公布直达运价时,可采用比例运价与公布运价的普通货物
运价或者指定商品运价相加的,构成非公布直达运价。
4.2)一般规定:
①比例运价不能单独使用,只能用于国际货物的运输,而不能用于国内货物的运输。
②无论自始发站或目的站,不能连续使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比例运价。
③如果是可以通过不同的地点组成始发站至目的站的货物运价,则采用其中最低的货物运
④比例运价优先于相同方向的,任何相同运价种类的货物在相同点间,使用相同承运人的
任何分段相加的运价。
4.3)组成原则
①只有相同种类的货物运价才能组成始发站至目的站之间的比例运价。
②比例运价的构成不影响货物的实际运输路线。
③不能使用比例运价组成始发站至目的站之间的最低运费。
④以美元公布的比例运价,适用于以比例运价公布地点为货物目的站所构成的全程货物运
价。以当地国际货币公布的比例运价,是用于以比例运价公布地点为是发展所构成的货物
的全程货运价。
(5)分段相加运价:英文全称是COMBINATION OF RATES
5.1)货物的始发站至目的站无公布直达运价,同时,也不能使用比例运价时,可以选择
采用适当的运价组成点,按分段相加的方法组成全程货物运价。
5.2)组成原则
①采用分段相加的方法组成货物的全程货物运价时,要选择几个不同的运价组成点,将分
别组成的多个货物运价相比较,取其低者,作为货物的全程运价。
②国内货物的运价和国际货物运价相加组成货物运价时,国际货物运价适用于有关的规定
同时也适用于分段相加后组成的全程货物运价。
③对于按分段相加的办法组成的货物运价,组成货物运价的路线可以与货物实际运输路线
5.3)国际普通货物运价可以分别同比例运价中的普通货物、国内货物运价、国际普通货
物运价、过境运价组成分段相加的运价。
5.4)国际指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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