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男女买的房子男人分手时说狠话心理怎么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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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男女未婚前买下房产 分手后房产应怎么分
解放牛网 *本页涉及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指建筑面积各自有过一段婚姻的徐女士与李先生选择同居生活,并在同居期间共同购买了房子,结果同居一年后两人就因为各自孩子的事情闹起了矛盾并分手。徐女士一气之下将李先生告上法院,要求分割房产,还要求李先生支付给自己50万元的经济补助。近日,虹口法院判决房屋产权归李先生所有,李先生支付徐女士房屋折价款150万元。再婚有顾虑,不如先同居徐女士和李先生都是&70后&离异人士。曾经不幸福的婚姻让他们比别人更向往美满的家庭生活。离婚后两人都积极寻找另一半,2012年初,经朋友介绍,他们一见钟情,认识两个月就开始同居。不过李先生的儿子对父亲再婚的想法有些不满,为了安抚儿子,加上对再婚的一些顾虑,李先生要求先跟徐女士生活一段时间,如果两家人都合得来再正式结婚,对此徐女士也表示同意,因为徐女士也害怕自己的女儿无法跟李先生相处。两人同居后,一家四口的生活还算融洽,徐女士和李先生还一起购买了房子,产权登记在两人名下。但好景不长,徐女士的女儿和李先生的儿子始终不能友好相处,两人也自然偏袒自己的孩子,结果大家的矛盾越来越深,徐女士在不断升级的争吵中焦头烂额。同居一年后,徐女士提出分手,两人分道扬镳。同居反目上法庭,房子归属成焦点面对这段短暂的同居生活,徐女士越想越生气,觉得自己精神受到了极大伤害,还因为家庭不睦影响了工作,导致自己辞职,于是她将李先生告上法庭,要求分割同居期间购买的房子,同时要求李先生补偿自己50万元。庭审中,原告徐女士诉称:同居期间双方商定房屋贷款由被告李先生偿还,自己负担家庭开支并支付被告孩子的抚养费等,共同生活中发现被告的个性极为暴躁,无法给原告和孩子以安定的环境,还导致原告影响工作而辞职,为此双方在今年4月左右分开。购房首付款中原告借款支付了近70万元,之后被告出资还了50万元,现在还有20万元借款未还;还贷部分原、被告共同承担,所以原告应该获得房屋的50%权益;原告的精神创伤是客观的,被告应该支付经济补助。因此原告要求取得房屋50%折价款;要求被告给予经济补助50万元。被告李先生辩称:买房的大部分钱款都是自己出资,首付款时原告曾借款支付,后来自己出资归还了该笔借款,贷款部分全部由自己负担;共同生活期间双方产生矛盾是很正常的,不足以导致原告的疾患,不存在经济补助的问题。虹口法院一审判决认为:房屋的购买过程中,原、被告为了筹措资金而努力,双方都做出了贡献,所以在产权登记的过程中不分彼此地约定了共同共有,该房屋应为双方的共同财产。购房后的还贷部分,虽然被告否认双方在生活中资金安排上的约定,综合双方的收入和分析日常开支的需求,可以认定在共同生活中被告负责还贷、原告负担生活开支的经济安排状况,故还贷资金应为双方共同承担。但在产权分割中,法院将考虑房屋购买时主要资金的来源和负担、以及对房屋管理、维护、使用的主要贡献,酌情确定双方的产权比例,并按照原告的实际需求确定房屋的折价款金额。考虑双方形成共同生活的状态时已经系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人,能够具有独立判断和分析处理的能力,对于非法同居可能造成的后果应该是明知的。原告主张的经济补助的问题,其生活后果与生活经历之间无法形成必然的损害因果关系,对原告的主张法院难以支持。希望原、被告在今后的生活中都能够引以为戒,总结经验教训,运用法律的手段保护自己的利益。因此,法院判决房屋产权归李先生所有,李先生支付徐女士房屋折价款150万元。一审判决做出后,双方当事人均表示信服,没有提出上诉。----------我是华丽丽的分割线-----------更多房产资讯,更多业内动态,敬请关注房天下(微信号:Fang-com1999)。 更多购房知识,更多宝典秘笈,敬请关注房天下购房指南(微信号:sfzhishi)。关注房天下官方微信soufun2012新房、二手房、租房,特价房大平台!大家都在看>>正文加入微博,记录点滴,分享感动,握手明星
同居男女分手拿孩子撒气 11月男婴被生母送人
中新网徐州12月20日电 (范雪强 拾冠之)江苏省邳州市陈楼镇人石伟和前同居女友邵孝娟分手后,没想到邵孝娟生气男方家人,竟将刚满11个月大的儿子送人了。四年来,石伟全家奔赴临沂、枣庄、徐州等地四处寻找孩子的下落,最终在法院、警方的共同努力下,终于父子团圆。
2005 年,石伟和邵孝娟因为不到法定结婚年龄,没领结婚证就同居在一起,两年后生下了儿子石洋。之后,小情侣因感情不和协商分手,石洋抚养权归女方,而男方享有探视权。不过,每次石伟看孩子都被拒绝,最后得知2008年春节石洋已被生母送给他人抚养。从此孩子就失去了下落,石家便全家总动员,挨家挨户的去找,通过电视台报道,在网上发帖求助,能想到的方法都用了,可是始终都没有儿子的音讯。“儿子才11个月大,被送到哪去了,送给谁抚养了,我们都不知道?”20日,当再次向记者谈起四年漫长的寻亲路,石伟可谓感慨万千:“前女友先说孩子送到临沂,我和老父亲便在临沂住了32天,但没找到孩子。接着又到郯城,在那十几天也没找着,像枣庄、苍山都没落下,这几年在外面寻子,饿了拿煎饼充饥,晚上就住车站候车室、桥底下、走廊里将就下。”虽然男方次次寻找无功而返,但作为孩子生母的邵孝娟谈到将亲骨肉送人,也表示实属无奈,像两家关系闹到如此地步,主要是生气男方家人以往对自己不近人情。采访中,邵孝娟向记者介绍:“靠我一个人确实没法养小孩,而且不管养到多大,洋洋都是他们石家的人。原来我只是想,儿子跟着我受罪,不如找个好人家。”据了解,漫无目的地寻找之后,石家再次想到了法律。今年8月,石伟起诉至邳州法院,要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虽说法院支持诉求,但邵孝娟又不愿提供任何信息,对此石伟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随即邳州市人民法院官湖法庭受理后,启动“庭所、庭村”共建机制,立即与派出所及各村治调主任联系,共同查找孩子的下落,终于在邵孝娟的姨姐家找到石洋。经协商,孩子的养父母同意把石洋交给生父,但要求石伟及邵孝娟给付抚养小孩的补偿费8万元。为寻子已经倾家荡产,根本无法承受高额的补偿费,执行法官为双方调解,最终石伟支付2万元达成和解,并领回孩子。“因为有了‘庭所、庭村’共建机制,在法院、派出所、村委会的大力配合和协助,才使得该起长达四年的寻子案以和解执结,防止了矛盾的进一步激化。”今日,官湖人民法庭庭长王锴向媒体表示,“这两天通过在石家回访,看到洋洋在自己新家生活的很愉快、很幸福,过完年马上还要到幼儿园去上学,我们法官也感到很欣慰。”(文中人物均为化名)(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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