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在坚持农村土地农民有自己的家和土地,还需要进城买房吗

农村有什么政策
农村有什么政策
来自:耶丽芙小熊 发布时间:
国家对农村的政策有哪些
推荐回答:  2015年国家深化农村改革、支持粮食生产、促进农民增收最新出台的政策措施:  1.种粮直补政策  中央财政将继续实行种粮农民直接补贴,补贴资金原则上要求发放给从事粮食生产的农民,具体由各省级人民根据实际情况确定。2014年1月份,中央财政已向各省(区、市)预拨2015年种粮直补资金151亿元。     2.农资综合补贴政策  2015年1月份,中央财政已向各省(区、市)预拨种农资综合补贴资金1071亿元。    3.良种补贴政策  小麦、玉米、大豆、油菜、青稞每亩补贴10元。其中,新疆地区的小麦良种补贴15元;水稻、棉花每亩补贴15元;马铃薯一、二级种薯每亩补贴100元;花生良种繁育每亩补贴50元、大田生产每亩补贴10元。    4.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在省域内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    5.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政策  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标准按报废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机型和类别确定,拖拉机根据马力段的不同补贴额从500元到1.1万元不等,联合收割机根据喂入量(或收割行数)的不同分为3000元到1.8万元不等。    6.新增补贴向粮食等重要农产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产区倾斜政策  国家将加大对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支持力度,实行新增补贴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倾斜政策。    7.提高小麦、水稻最低收购价政策  2014 年生产的小麦(三等)最低收购价提高到每50公斤118元,比2013年提高6元,提价幅度为5.4%;2014年生产的早籼稻(三等,下同)、中晚籼稻和粳稻最低收购价格分别提高到每50公斤135元、138元和155元,比2013年分别提高3元、3元和5元,提价幅度分别为2.3%、2.2%和 3.3%。2015年,继续执玉米、油菜籽、食糖临时收储政策。    8.产粮(油)大县奖励政策  常规产粮大县奖励标准为500-8000万元,奖励资金作为一般性转移支付,由县级人民统筹使用,超级产粮大县奖励资金用于扶持粮食生产和产业发展。在奖励产粮大县的同时,中央财政对13个粮食主产区的前5位超级产粮大省给予重点奖励,其余给予适当奖励,奖励资金由省级财政用于支持本省粮食生产和产业发展。  油菜籽增加奖励系数20%,大豆已纳入产粮大县奖励的继续予以奖励;入围县享受奖励资金不得低于100万元,奖励资金全部用于扶持油料生产和产业发展。    9.生猪大县奖励政策  依据生猪调出量、出栏量和存栏量权重分别为50%、25%、25%进行测算。中央财政继续实施生猪调出大县奖励。    10.农产品目标价格政策  2015年,启动东北和内蒙古大豆、新疆棉花目标价格补贴试点,探索粮食、生猪等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试点,开展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营销贷款试点。    11.农业防灾减灾稳产增产关键技术补助政策  中央财政安排农业防灾减灾稳产增产关键技术补助60.5亿元,在主产省实现了小麦“一喷三防”全覆盖。    12.深入推进粮棉油糖高产创建支持政策  2013 年,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20亿元,在全国建设12500个万亩示范片,并选择5个市(地)、81个县(市)、600个乡(镇)开展整建制推进高产创建试点。2015年,国家将继续安排20亿元专项资金支持粮棉油糖高产创建和整建制推进试点,并在此基础上开展粮食增产模式攻关,集成推广区域性、标准化高产高效技术模式,辐射带动区域均衡增产。    13.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支持政策  2015年,继续推进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工作,并已按照2013年资金规模的70%拨付地方。    14.测土施肥补助政策  2015年,中央财政安排测土施肥专项资金7亿元。2015年,农作物测土施肥技术推广面积达到14亿亩;粮食作物施肥面积达到7亿亩以上;免费为1.9亿农户提供测土施肥指导服务,力争实现示范区亩均节本增效30元以上。    15.土壤有机质提升补助政策  2015年,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8亿元,继续在适宜地区推广秸秆还田腐熟技术、绿肥种植技术和大豆接种根瘤菌技术,同时,重点在南方水稻产区开展酸化土壤改良培肥综合技术推广,在北方粮食产区开展增施有机肥、盐碱地严重地区开展土壤改良培肥综合技术推广。    16.做大做强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支持政策  农业部将会同有关部委继续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推进育繁推一体化企业做大做强。一是强化项目支持。二是推动科技资源向企业流动。三是优化种业发展环境。    17.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支持政策  经国家发改委批准,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正式纳入《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规划(年)》,总投资4985万元,专项用于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和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系统的统一开发。    18.农业标准化生产支持政策  中央财政继续安排2340万财政资金补助农业标准化实施示范工作,在全国范围内,依托“三园两场”、“三品一标”集中度高的县(区)创建农业标准化示范县44个。    19.畜牧良种补贴政策  生猪良种补贴标准为每头能繁母猪40元;奶牛良种补贴标准为荷斯坦牛、娟姗牛、奶水牛每头能繁母牛30元,其他品种每头能繁母牛20元;肉牛良种补贴标准为每头能繁母牛10元;羊良种补贴标准为每只种公羊800元;牦牛种公牛补贴标准为每头种公牛2000元。2014年国家将继续实施畜牧良种补贴政策。    20.畜牧标准化规模养殖扶持政策  从2007年开始,中央财政每年安排25亿元在全国范围内支持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支持资金主要用于养殖场(小区)水电路改造、粪污处理、防疫、挤奶、质量检测等配套设施建设等。2015年国家将继续支持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    21.动物防疫补贴政策  2015年,中央财政将继续实施动物防疫补助政策。    22.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  中央财政按照每亩每年6元的测算标准对牧民给予补助,初步确定5年为一个补助周期;中央财政对未超载的牧民按照每亩每年1.5元的测算标准给予草畜平衡奖励;给予牧民生产性补贴,包括畜牧良种补贴、牧草良种补贴(每年每亩10元)和每户牧民每年500元的生产资料综合补贴。2015年,国家将继续在13省(区)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      23.振兴奶业支持苜蓿发展政策  中央财政每年安排3亿元支持高产优质苜蓿示范片区建设,片区建设以3000亩为一个单元,一次性补贴180万元(每亩600元),重点用于推行苜蓿良种化、应用标准化生产技术、改善生产条件和加强苜蓿质量管理等方面,2015年将继续实施“振兴奶业苜蓿发展行动”。    24.渔业柴油补贴政策  根据《渔业成品油价格补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渔业油价补助对象包括:符合条件且依法从事国内海洋捕捞、远洋渔业、内陆捕捞及水产养殖并使用机动渔船的渔民和渔业企业。2015年将继续实施这项补贴政策。    25.渔业资源保护补助政策  2013年落实渔业资源保护与转产转业转移支付项目资金4亿元,其中用于水生生物增殖放流30600万元,海洋牧场示范区建设9400万元。2015年该项目将继续实施。    26.以船为家渔民上岸安居工程  2013年开始,中央对以船为家渔民上岸安居给予补助,无房户、D级危房户和临时房户户均补助2万元,C级危房户和既有房屋不属于危房但住房面积狭小户户均补助7500元。2015年国家将继续实施这一政策。`    27.海洋渔船更新改造补助政策  中央投资按每艘船总投资的30%上限补助,且原则上不超过渔船投资补助上限。2015年该项目将继续实施。    28.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支持政策  对农业改革与建设试点示范区给予1000万元左右的奖励。力争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今年对示范区建设的贷款余额不低于300亿元。    29.农村改革试验区建设支持政策  2015年的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以启动第二批农村改革试验区和试验项目、组织召开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交流会、完成改革试验项目中期评估三大工作为重点。    30.农产品产地初加工支持政策  2015年,将继续组织实施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按照不超过单个设施平均建设造价30%的标准实行全国统一定额补助    31.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  对目录范围内的鲜活农产品与目录范围外的其他农产品混装,且混装的其他农产品不超过车辆核定载质量或车厢容积20%的车辆,比照整车装载鲜活农产品车辆执行,对超限超载幅度不超过5%的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比照合法装载车辆执行。    32.生鲜农产品流通环节税费减免政策  继续对鲜活农产品实施从生产到消费的全环节低税收政策,将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政策扩大到部分鲜活肉蛋产品。2015年国家将继续实行生鲜农产品流通环节税费减免政策。    33.农村沼气建设政策  2015年,因地制宜发展户用沼气和规模化沼气。    34.开展农业资源休养生息试点政策  规划中的农业环境治理措施主要包括:  一是开展耕地重金属污染治理。  二是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三是开展地表水过度开发和地下水超采治理。  四是开展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在25度以上陡坡耕地、严重沙化耕地和15-25度重要水源地实行退耕。  五是开展农牧交错带已垦草原治理。  六是开展东北黑土地保护。七是开展湿地恢复与保护。    35.开展村庄人居环境整治政策  推进新一轮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重点治理农村垃圾和污水。规模化畜禽养殖区和居民生活区的科学分离,引导养殖业规模化发展,支持规模化养殖场畜禽粪污综合治理与利用。引导农民开展秸秆还田和秸秆养畜,支持秸秆能源化利用设施建设。    36.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政策  2015年,农业部将进一步扩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工作,使试点县规模达到300个,新增200个试点县,每个县选择2-3个主导产业,重点面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中的带头人、骨干农民。    37.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示范县建设政策  2015年,中央财政安排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26亿元,基本覆盖全国农业县。    38.阳光工程政策  2015年,国家将继续组织实施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以提升综合素质和生产经营技能为主要目标,对务农农民免费开展专项技术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和系统培训。    39.培养农村实用人才政策  2015年依托培训基地举办117期示范培训班,通过讲课、参观考察、经验交流等方式,培训8700名农村基层组织负责人、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和3000名大学生村官。选拔50名左右优秀农村实用人才,每人给予5万元的资金资助。    40.加快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政策  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逐步把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转为城镇居民。政策措施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加快户籍制度改革。二是扩大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范围。三是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在农村的合法权益。    41.发展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政策  2015 年,国家将在管理、运行规范、带动力强的农民合作社和供销合作社基础上,培育发展农村合作金融,选择部分地区进行农民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试点,丰富农村地区金融机构类型。国家将推进社区性农村资金互助组织发展,这些组织必须坚持社员制、封闭性原则,坚持不对外放贷、不支付固定回报。国家还将进一步完善对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的管理体制,明确地方的监管职责,鼓励地方建立风险补偿基金,有效防范金融风险。    42.农业保险支持政策  对于种植业保险,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补贴40%,对东部地区补贴35%,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央单位补贴65%,省级财政至少补贴25%。对能繁母猪、奶牛、育肥猪保险,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补贴50%,对东部地区补贴40%,对中央单位补贴80%,地方财政至少补贴30%。对于公益林保险,中央财政补贴50%,对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补贴90%,地方财政至少补贴40%;对于商品林保险,中央财政补贴30%,对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补贴55%,地方财政至少补贴25%。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覆盖全国,地方可自主开展相关险种。    43.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  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是对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建设项目进行奖励或者补助的政策。    44.扶持家庭农场发展政策  推动落实涉农建设项目、财政补贴、税收优惠、信贷支持、抵押担保、农业保险、设施用地等相关政策,帮助解决家庭农场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45.扶持农民合作社发展政策  2015年,除继续实行已有的扶持政策外,农业部将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和要求,配合有关部门选择产业基础牢、经营规模大、带动能力强、信用记录好的合作社,按照限于成员内部、用于产业发展、吸股不、分红不分息、风险可掌控的原则,稳妥开展信用合作试点。    46.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政策。  对有条件的地方,可对流转土地给予奖补。    47.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政策  明确购买社会化服务的具体内容、衡量标准和运作方式,提出支持具有资质的经营性服务组织从事农业公益性服务的具体政策措施。    48.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制度政策  2015年,选择三个省作为整省推进试点,其他省(区、市)至少选择1个整县推进试点。    49.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政策  根据1号文件的要求,国家有关部门将深入研究新型集体经济组织主体地位、产权交易、股权的有偿退出和抵押、担保、继承等重大问题。    50.农村、农垦危房改造政策  2015计划完成农村危房改造任务260万户左右。拟按照东、中、西部垦区每户补助6500元、7500元、9000元的标准,改造农垦危房24万户;同时按照中央投资每户1200元的补助标准,支持建设农垦危房改造供暖、供水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2016年农村有什么政策?
推荐回答: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27日发布,连续13年聚焦“三农”问题。梳理这份题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落实发展新理念加快农业现代化实现全面小康目标的若干意见》的文件,惠农利农“干货”颇多,将实实在在地影响广大农村民众的生活。——到2020年农村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  文件要求,到2020年,农民生活达到全面小康水平,农村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继续缩小;中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0年中国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919元。——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治理行动  文件提出,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治理行动。把保障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作为衡量党政领导班子政绩的重要考核指标。  中新网记者注意到,由于监管不力等种种原因,农村往往成为假冒伪劣食品横行的重灾区。文件要求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治理行动,并把食品安全纳入政绩考核,将有助于确保农民“舌尖上的安全”。——推进农村互联网提速降费  文件提出,加快实现行政村宽带全覆盖,创新电信普遍服务补偿机制,推进农村互联网提速降费。  去年以来,在国家的推动下,三大运营商开展了提速降费活动。相比城里人,农村人更需要享受提速降费的红利。——鼓励农民“半农半读”接受职业教育  文件提出,加快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依托高等教育、中等职业教育资源,鼓励农民通过“半农半读”等方式就地就近接受职业教育。  怎么把地种好?在外界看来,这需要高素质的新型职业农民,也就是爱农业、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的新时代农民。——办好乡村小规模学校  文件提出,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改善农村学校寄宿条件,办好乡村小规模学校,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  去年11月份,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要求加快探索建立乡村小规模学校办学机制和管理办法,建设并办好寄宿制学校,慎重稳妥撤并乡村学校,努力消除城镇学校“大班额”,保障当地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  文件提出,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逐步分类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杂费,率先从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整合城乡居民基本保险制度  文件提出,整合城乡居民基本保险制度,适当提高补助标准、个人缴费和受益水平。  今年1月12日,《国务院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保险制度的意见》发布,决定整合城镇居民基本保险(简称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简称新农合)两项制度,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保险制度。意见提出,在提高补助标准的同时,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比重。  人社部和国家卫计委的数据显示,2014年底参加城镇居民医保的人数为31451万人,参加新农合的人数达7.36亿人。也就是说,未来这10亿多人的个人医保缴费可能将会适当增加。——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人关爱服务体系  文件提出,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人关爱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农村困境儿童福利保障和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制度。  留守儿童等问题一直备受社会关注。今年1月27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全面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会议要求,建立强制报告、干预、帮扶等机制,打击侵害留守儿童的各种违法行为。加大寄宿制学校等建设。通过推进农民工市民化、引导扶持返乡创业就业等措施,从源头上减少留守儿童。——落实1亿左右农民工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定居落户目标  文件提出,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落实1亿左右农民工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定居落户的目标,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工与城镇居民有同等权利和义务,加快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  国家发改委主任徐绍史在全国发展和改革工作会议上透露,今年将制定实施1亿非城镇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方案。 随着相关方案的出台和落实,1亿非城镇户籍人口有望圆“城市梦”,这将释放出不少住房和消费需求,为消化房地产库存提供“源动力”。——实施“快递下乡”工程  文件提出,加强商贸流通、供销、邮政等系统物流服务网络和设施建设与衔接,加快完善县乡村物流体系。实施“快递下乡”工程。——积极稳妥推进玉米收储制度改革  文件提出,按照市场定价、价补分离的原则,积极稳妥推进玉米收储制度改革,在使玉米价格反映市场供求关系的同时,综合考虑农民合理收益、财政承受能力、产业链协调发展等因素,建立玉米生产者补贴制度。——探索农民住房保障新机制  文件提出,完善宅基地权益保障和取得方式,探索农民住房保障新机制。总结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试点经验,适当提高农民集体和个人的增值收益,抓紧出台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征管办法。——加大对农民群众身边问题的监督审查力度  文件提出,着力转变基层干部作风,解决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加大对农民群众身边问题的监督审查力度,重点查处土地征收、涉农资金、扶贫开发、“三资”管理等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贪污挪用等侵犯农民群众权益的问题。
现在政府对农村有哪些优惠政策
推荐回答:(一)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坚持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现有土地承包关系要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家庭经营要向采用先进科技和生产手段的方向转变,增加技术、资本等生产要素投入,着力提高集约化水平;统一经营要向发展农户联合与合作,形成多元化、多层次、多形式经营服务体系的方向转变,发展集体经济、增强集体组织服务功能,培育农民新型合作组织,发展各种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鼓励龙头企业与农民建立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着力提高组织化程度。按照服务农民、进退自由、权利平等、管理的要求,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快发展,使之成为引领农民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的现代农业经营组织。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扩大国有林场和重点国有林区林权制度改革试点。推进国有农场体制改革。稳定和完善草原承包经营制度。
(二)健全严格规范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按照产权明晰、用途管制、节约集约、严格管理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层层落实责任,坚决守住十八亿亩耕地红线。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建立保护补偿机制,确保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有提高。继续推进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耕地实行先补后占,不得跨省区市进行占补平衡。搞好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权能,依法保障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等权利。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发展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规模经营主体。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实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从严控制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严格宅基地管理,依法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农村宅基地和村庄整理所节约的土地,首先要复垦为耕地,调剂为建设用地的必须符合土地利用规划、纳入年度建设用地计划,并优先满足集体建设用地。改革征地制度,严格界定公益性和经营性建设用地,逐步缩小征地范围,完善征地补偿机制。依法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按照同地同价原则及时足额给农村集体组织和农民合理补偿,解决好被征地农民就业、住房、社会保障。在土地利用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外,经批准占用农村集体土地建设非公益性项目,允许农民依法通过多种方式参与开发经营并保障农民合法权益。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对依法取得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必须通过统一有形的土地市场、以公开规范的方式转让土地使用权,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与国有土地享有平等权益。抓紧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配套政策,规范推进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
(三)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健全农业投入保障制度,调整财政支出、固定资产投资、信贷投放结构,保证各级财政对农业投入增长幅度高于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大幅度增加国家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投入,大幅度提高土地出让收益、耕地占用税新增收入用于农业的比例,大幅度增加对中西部地区农村公益性建设项目的投入。国家在中西部地区安排的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生态建设等公益性建设项目,逐步取消县及县以下资金配套。拓宽农业投入来源渠道,整合投资项目,加强投资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健全农业补贴制度,扩大范围,提高标准,完善办法,特别要支持增粮增收,逐年较大幅度增加农民种粮补贴。完善与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挂钩的农资综合补贴动态调整机制。健全农产品(14.49,-0.04,-0.28%)价格保护制度,完善农产品市场调控体系,稳步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改善其他主要农产品价格保护办法,充实主要农产品储备,优化农产品进出口和吞吐调节机制,保持农产品价格合理水平。完善粮食等主要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理顺比价关系,充分发挥市场价格对增产增收的促进作用。健全农业生态环境补偿制度,形成有利于保护耕地、水域、森林、草原、湿地等自然资源和农业物种资源的激励机制。
(四)建立现代农村金融制度。农村金融是现代农村经济的核心。创新农村金融体制,放宽农村金融准入政策,加快建立商业性金融、合作性金融、政策性金融相结合,资本充足、功能健全、服务完善、运行安全的农村金融体系。加大对农村金融政策支持力度,拓宽融资渠道,综合运用财税杠杆和货币政策工具,定向实行税收减免和费用补贴,引导更多信贷资金和社会资金投向农村。各类金融机构都要积极支持农村改革发展。坚持农业银行为农服务的方向,强化职能、落实责任,稳定和发展农村服务网络。拓展农业发展银行支农领域,加大政策性金融对农业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长期信贷支持。扩大邮政储蓄银行涉农业务范围。县域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吸收的存款,主要用于当地发放贷款。改善农村信用社法人治理结构,保持县(市)社法人地位稳定,发挥为农民服务主力军作用。规范发展多种形式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和以服务农村为主的地区性中小银行。加强监管,大力发展小额信贷,鼓励发展适合农村特点和需要的各种微型金融服务。允许农村小型金融组织从金融机构融入资金。允许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规范和引导民间借贷健康发展。加快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建立扶持、多方参与、市场运作的农村信贷担保机制。扩大农村有效担保物范围。发展农村保险事业,健全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加快建立农业再保险和巨灾风险分散机制。加强农产品期货市场建设。
(五)建立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制度。尽快在城乡规划、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一体化等方面取得突破,促进公共资源在城乡之间均衡配置、生产要素在城乡之间自由流动,推动城乡经济社会发展融合。统筹土地利用和城乡规划,合理安排市县域城镇建设、农田保护、产业聚集、村落分布、生态涵养等空间布局。统筹城乡产业发展,优化农村产业结构,发展农村服务业和乡镇企业,引导城市资金、技术、人才、管理等生产要素向农村流动。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全面提高财政保障农村公共事业水平,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公共服务制度。统筹城乡劳动就业,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引导农民有序外出就业,鼓励农民就近转移就业,扶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加强农民工权益保护,逐步实现农民工劳动报酬、子女就学、公共卫生、住房租购等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待遇,改善农民工劳动条件,保障生产安全,扩大农民工工伤、、养老保险覆盖面,尽快制定和实施农民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统筹城乡社会管理,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放宽中小城市落户条件,使在城镇稳定就业和居住的农民有序转变为城镇居民。推动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体制创新。扩大县域发展自主权,增加对县的一般性转移支付、促进财力与事权相匹配,增强县域经济活力和实力。推进省直接管理县(市)财政体制改革,优先将农业大县纳入改革范围。有条件的地方可依法探索省直接管理县(市)的体制。坚持走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发挥好大中城市对农村的辐射带动作用,依法赋予经济发展快、人口吸纳能力强的小城镇相应行政管理权限,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形成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互促共进机制。积极推进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
(六)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环境建设。科学制定乡镇村庄建设规划。加快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五年内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加强农村公路建设,确保“十一五”期末基本实现乡镇通油(水泥)路,进而普遍实现行政村通油(水泥)路,逐步形成城乡公交资源相互衔接、方便快捷的客运网络。推进农村能源建设,扩大电网供电人口覆盖率,推广沼气、秸秆利用、小水电、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技术,形成清洁、经济的农村能源体系。实施农村清洁工程,加快改水、改厨、改厕、改圈,开展垃圾集中处理,不断改善农村卫生条件和人居环境。推进广电网、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积极发挥信息化为农服务作用。发展农村邮政服务。健全农村公共设施维护机制,提高综合利用效能。
(七)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实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实行新的扶贫标准,对农村低收入人口全面实施扶贫政策,把尽快稳定解决扶贫对象温饱并实现脱贫致富作为新阶段扶贫开发的首要任务。重点提高农村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对没有劳动力或劳动能力丧失的贫困人口实行社会救助。加大对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发展扶持力度。继续开展党政机关定点扶贫和东西扶贫协作,充分发挥企业、学校、科研院所、军队和社会各界在扶贫开发中的积极作用。加强反贫困领域国际交流合作。
2017年农村有哪些政策
推荐回答:2017年农民必知的土地政策有哪些?①土地确权到2018年底基本完成国家提出,确保到2018年底,除一些少数民族及边疆地区外,基本完成确权登记颁证工作。②农村“两权”抵押贷款试点进入正式实施阶段在北京市大兴区等232个试点县(市、区)行政区域,允许以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在天津市蓟县等59个试点县(市、区)行政区域,允许以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均在日前试行。③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能抵押贷款具备处分权的两类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可开展使用权抵押融资,落实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适用范围是此前国家确定的15个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县(市、区)地区。④进城农民“三权”将自愿有偿退出2016年年初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放宽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条件,探索进城落户农民对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收益分配权的依法自愿有偿退出机制。现在,有的地区已经在试点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偿退出机制。⑤“土十条”出台,让农村土地更好国务院印发《土壤污染行动计划》(简称“土十条”),提出十个具体举措,以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为重点,为土壤污染工作任务划定了时间表。⑥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直接申报承建高标准农田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发布《关于土地治理项目计划编报事宜的通知》,公布了2017年及以后年度的土地治理项目计划编报事宜。文件明确提出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直接申报承建高标准农田;亩均财政资金投入不超过1500元。2017年新政策将带来怎样的变化?①土地确权完成后,再申请土地的难度上升众所周知,土地确权的目的是为了三权分置,明确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和经营权,部分地区的农民已经拿到了土地承包经营许可证。然而,现在全国大部分的农村地区土地资源都比较紧张,很少预留机动地,而且没有一定的流转机制,所以土地确权后,农民在未来一段时间内,申请到土地的机会,因为②土地价值有望大幅提升依据最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农村集体建设性用地将会与国有土地一样同等入市了,届时农村的集体土地的价值将会有很大程度的提升,农民因此可能会获得更多的福利。③退出宅基地补偿可能会有所提高现如今,随着越来越多的农民进城买房落户,农村形成大量的空余或闲置宅基地,如果这些宅基地得不到合理利用,就将会造成资源的浪费。所以,随着2017年宅基地制度的改革,多个地方将会把鼓励农民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的政策落实到实处,同时提升退出农民的补偿金额。
现在农村实行的什么政策?
推荐回答:农村惠民政策:  一、农牧业补贴:  1、继续实施农作物良种补贴政策。小麦、青稞、玉米良种补贴,每亩补贴10元,马铃薯种薯生产基地,每亩补贴100元。  2、推广全膜双垄栽培技术。推广全膜马铃薯、玉米双垄栽培技术,每亩补贴120元。  3、积极推广肥。推广肥,每亩补助18元。  4、农机购置补贴。按照纳入购机品目机具售价的30%,中央财政予以补贴。  5、农牧民政策性保险保费补贴。对油菜、小麦、马铃薯、青稞、蚕豆、玉米、温棚蔬菜、能繁母猪、良种奶牛实行保险保费财政补贴政策。其中:**作物保险各级财政补贴占90%,农户承担10%;温棚保险各级财政补贴占80%,农户承担20%;能繁母猪保险各级财政补贴占80%,农户承担20%;奶牛保险各级财政补贴占80%,农户承担20%。  6、绵羊、牦牛、山羊良种补贴。组织项目户到供种单位按计划自行购置补贴种畜、自主挑选所需种畜,购置时仅支付除去补贴金额以外的差额部分价款。  7、农村户用沼气。农村“一池三改”户用沼气建设,每户补助2000元。  8、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禁牧补助中央测算补助标准按每亩6元,草畜平衡每亩奖励1.5元。  9、农村劳动力转移实用技术培训。每年培训6万人,中央补助每人400元,省级财政补助每人200元。  10、种粮农民直补。以农村税费改革核定的农业税计税土地面积为依据,每亩补贴15.2元。  11、农资综合补贴。补贴对象由享受直补的农民和国有农牧场组成,每亩补贴19.8元。  12、退耕还林草补助。补助年限:还生态林8年,还经济林5年,还草2年。补助标准:黄河流域每亩退耕地每年补助粮食200斤,每年粮食折合现金0.7元,即每亩每年补助140元。同时,每亩退耕地每年补助现金20元。一次性种苗补助50元。  13、完善退耕还林草。补助年限:还生态林8年,还经济林5年,还草2年。补助标准:黄河流域每亩每年补助现金70元。同时,给退耕农户每亩每年补助生活费20元。  14、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国有公益林每亩补助5元,集体公益林每亩补助10元。  15、取消农业税。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十六次会议于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自日起废止。二、扶持发展农牧专业合作社扶持建设规范性合作社。从2011年名录公布的合作社当中,选择一部分进行扶持,每个扶持10万元。扶持资金主要用于建章公制,建账理财,建立市场营销网络等。  二、计划生育:  1、计划生育“少生快富”工程:为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且子女在14周岁以内的农牧民家庭一次性奖励3000元(国家标准为3000元)。  2、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为年满55周岁(国家标准为60周岁),现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无子女的农牧民计划生育家庭父母及一方为农牧民计划生育家庭父母,每人每年发放奖励扶助金1160元(国家标准为960元,我省增加200元)直至亡。  3、独生子女伤残家庭“特别扶助”制度:为独生子女其父母年满49周岁的城镇和农牧民家庭,每人每年给予1620元特别扶助金直至亡故,独生子女伤残以上其父母年满49周岁的城镇和农牧民家庭,每人每年给予1320元的特别扶助金直至亡。  4、康福家行动。“康福家行动”就是将各种家庭分成标准型(及未婚子女)、新婚型(新婚夫妇无子女)、老年型(60岁以上夫妇成独居)、混合型(三代以上同堂)、特殊型(单亲、独身、丧偶、留守)等五种类型,根据不同的家庭类型,开展不同形式、不同内容的分类综合服务。  三、文化:  1、农(牧)家书屋工程:每个农家书屋标准补助2万元。  2、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补助:通过专项补助,确保省、州(地、市)、县、乡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博物馆进行免费开放,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公共文化权益。其中:乡镇综合文化站每年5万元。  3、乡镇文化站设备配备工程:为新建成的乡镇综合文化站配发服装、乐器、音响等设备器材,确保文化站开展各类业务活动。每个乡镇综合文化站10万元。  4、农村放映工程:为我省所属行政村每月放映一场,每村全年12场,每场补助200元。  四、民政:  1、农村牧区最低生活保障:为保障农村牧区居民维持基本生活水平,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可纳入保障范围。  2、五保供养:今年全省五保对象分散供养标准平均将达到每人每年3225元,集中供养标准平均将达到每人每年3686元,较去年分别提高34.5%和53.8%。  3、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为从事农业生产的住房困难群众,主要是五保户、低保户、重点优抚对象、残疾人家庭等贫困户的危房改造给予资金补助。2011年农村危房改造每户补助标准为19200元。  4、农村救助:对农村低保对象、五保户、重度残疾人、重点优抚对象、老残一体人员、一户多残家庭人实施救助。主要是资助参保缴费、门诊救助、住院救助、临时救助、重大疾病救助。  5、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从2012年开始对没有享受农村低保、五保供养,本人无经济收入且残疾等级为一级或二级的重度残疾人给予生活补贴。每人每月50元。  五、卫生事业:  1、村医补助扶持政策:村医补助每人每年8000元;对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中专学历的村医再增加1000元;同时按每村卫生室1000元的标准给予水电暖补贴。  2、新型农村合作:农牧区农牧民自愿参加、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牧民互助共济的制度。2012年新型农村合作筹资标准从230元提高到300元,国家补助由200元提高到240元。参合农牧民住院医药费用报销比例省、州、县、乡四级定点机构由2010年的45%、55%、65%、75%分别提高到60%、70%、80%、90%,住院医药费用年最高支付限额标准达到全国农民人均纯收人的6倍以上,且不低于5万元。  六、社会保障:新型农牧区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新型农牧区社会养老保险参保范围为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牧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新农保。个人按年缴费,缴费设为100-500元五个档次,供参保居民自主选择。在参保补贴政策上,在“人口”和“出口”均对参保居民给予补贴。最低缴费档次由财政另外再补贴30元,同时每进一档增补5元;对重度残疾人在缴费补贴基础上,对最低缴费由财政全额承担;60岁以上农牧民基础养老金由财政按每人每月55元标准直接发放。  七、住房:  1、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补助对象与补助标准。中央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补助对象重点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按照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安全住房的要求,合理确定补助对象。2011年中央补助标准为每户平均6000元。  2、农村奖励性住房建设。2012年农村奖励性住房补助标准每户补助1.2万元。  3、金融支持推进农村牧区住房建设。将农村牧区住房与城镇保障性住房相结合,对符合条件申请在城镇购房的农牧户,经认真审核后,可以按照农村牧区的住房补助标准,享受一次性补助政策。  八、教育:  1、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公用经费及免学费:补助范围为:农村和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区每生每年小学500元、初中700元。  2、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范围为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补助标准为2011年区每生每年小学800元、初中1000元。2012年提高全省农村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区每生每年小学1000元,初中1200元。  3、免费教科书:全省66万名学生享受免费教科书政策。标准为每生每年小学90元,初中180元。  4、困难学生资助:资助高中、中职、高职、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玉树灾区省外就读学生。  5、中职学校免学费。国家从2009年秋季学期开始对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实行免学费政策,每人每年免除学费2000元。  6、农村牧区义务教育中小学公用经费和取暖费补助。从2011年起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再提高100元,达到年生均小学500元、初中700元,并对不足100人的农村小学教学点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补助资金。  7、非寄宿贫困学生助学金补助。非寄宿贫困学生助学金补助标准,每生每年初中60元,小学40元。  8、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标准为每学生每天3元。  九、交通:  新改建农村公路2000公里以上、乡村便民桥梁300座以上,并争取乡镇通班车率达到90%,村通班车率达到80%。  十、扶贫开发:  1、扶贫标准。我省扶贫标准调整为:农牧民人均纯收入2300元。  2、实施专项扶贫。  (1)整村推进工程。对实施整村推进的扶贫对象给予到户生产项目的扶持。扶持标准为农区每户5000元。  (2)异地扶贫工程。坚持土地整治与整村整社搬迁相结合、自主分散安置与货币安置相结合等模式,力争搬迁安置71个村、6000户、2.6万人。努力实现搬得出、能发展、可致富。继续对移民建房给予补助,标准为人均5000元,户均2.5万元。  十一、退耕还林政策:  1、继续对退耕农户发放退耕还林政策补助资金。2012年退耕还林政策补助资金标准为黄河流域每亩160元。  2、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一是农牧民造林申报奖补政策;二是国家级公益林管护政策。  十二、家电下乡政策:  继续实行家电下乡、家电以旧换新和小排量轿车、摩托车下乡补贴。家电下乡政策执行到日,从今年1月1日起,将现有的家电下乡十类产品(彩电、冰箱及冰柜、手机、洗衣机、电脑、空调、热水器、微波炉、电磁炉、电力锅)的补贴标准由按产品销售价的13%提高到20%。摩托车下乡补贴政策执行至日,对购买摩托车的农牧民,财政按销售价格的13%给予补贴,单价5000元以上的,实行定额补贴,每辆补贴650元。
农村现在有哪些扶贫的政策
推荐回答:一要提高“两项制度”衔接帮扶的面和资金投入量。国家推行的“两项制度”衔接试点工作是惠及广大贫困人群的一项好政策,也是完善国家扶贫战略和政策的新举措。但从具体实施的情况看,一方面对贫困户的帮扶面需进一步提高,湘西州的贫困面为65%,而“两项制度”衔接试点县帮扶的贫困面目前只有14.2%,剔除纳入低保民政救济的农户占13.64%比例(这其中实际还有少数有发展能力的农户不仅享受低保,还要进行帮扶),还有37.16%的贫困面没有得到帮扶,如果按现在“两项制度”衔接试点的帮扶面,三年一轮,需十二年才能帮扶完,时间拉的太长,应考虑纳入国家“十二五”扶贫规划,实现五年对所有贫困户帮扶一次;另一方面对贫困户帮扶资金需进一步加大,“两项制度”衔接试点县对帮扶的贫困户年人均投入的资金只400元,三年也才1200元,这点钱,要改善贫困户生产和生活条件,实现脱贫仍显不足,应考虑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加大资金的投入。 二要提高对贫困学生的生活补贴。一个地方长久的贫困,根本原因是政治问题,一个家庭长久的贫困,根本原因是教育问题。贫困户现在的状况能维持基本的生活就不错了,无力拿出更多的钱来供孩子读书,而读不起书就意味着始终与贫困相伴,脱贫难以见到希望。近些年国家关注民生,加大了对教育的投入,特别是给农村贫困学放生活补贴,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贫困户孩子读书难的问题,但从具体实施的情况看,一方面补贴的标准不高,应考虑按当地物价标准,每月给予贫困学生实际所需生活费一半的补贴,以此帮助贫困户减少支出,实现脱贫。另一方面补贴的面要扩大,现在国家对小学、初中,甚至职业院校的农村贫困学生都给予了生活补贴,而唯独没有对高中贫困学生给予生活补贴,很多农村贫困学生因读高中费用支出大,而想读书读不成,这也是难以提高高中普及率的一个重要因素。为此,应对高中农村贫困学生给予生活补贴。 三要提高对贫困户的救助。在农村,农户最怕得病,没钱读书可无赖的放弃不读,而没钱看病,有病又不得不治,由此,因病致贫返贫的贫困户占的面不小。国家近几年来为解决农村看病难问题,采取农村合作、大病救助等惠民政策,及当前下大力实行的改革,广大农户得到了一定的保障。但从贫困户的贫困程度考虑,国家在实行普惠制政策的前提下,对贫困户应加大救助力度,使贫困户和不贫困的农户有所区别,以此,体现对贫困户就不起医的关心和脱贫的支持。 四要对贫困地区产业给予补贴。贫困户占有资源少是难以脱贫的重要因素,在少的可怜的田土上,如不在建立产业上下功夫,不仅难脱贫,甚至连温饱都难以解决。为此,我们要继续引导和扶持农户建立农业产业。而农业产业是很脆弱的产业,农产品一多就价廉难卖,价廉难卖就伤农,农户得不到利益,就无心无力投入产业,建成的产业因此面临委缩甚至消亡,农户转而又返贫。所以,要帮助农户建立稳定的产业,而要有稳定的产业,就要帮助农户增强抗御市场风险的能力。正如国家考虑粮食安全给农户种粮食补贴一样,要给予贫困地区产业补贴,因为产业是农户的主要收入来源,对贫困地区农户给予粮食补贴不如给予产业补贴有重要作用和重大意义。同时,对不是贫困地区的既使建有同类型产业应不给予补贴,以此,体现在帮助扶贫,扶贫是行为,而不是完全的市场行为,坚定的帮助贫困地区建立稳定的产业,实现稳定脱贫。 五要加大劳动力技能培训。农村劳动力普遍技能低下,因为无技能,在家里找不到脱贫的门道,即使有门道也做不来;因为无技能,很难走出去,即使走了出去,也仅仅是出卖劳动力,赚取只能维持其基本生活的费用就算不错了。过来为提高农村劳动力技能采取短期培训的多,现在看来这种做法效果并不理想,短期内大部分劳动力难以掌握技能。为此,应采取在“十二五”期间对农村凡是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35岁以下的劳动力,大规模进入职业院校培训2年的办法,不仅国家对院校下达指令性年度培训计划,而且给予培训的劳动力以生活补贴,来帮助劳动力提高技能,实现脱贫。 六要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贫困户住房普遍很差,一年到头得到的微薄收入,不是用于供孩子读书,供家人就医,就是用于修整简陋的住房,况且绝大部分农户无力修整,即使修整住房仍是“天通地漏”,难以蔽风挡雨。过来,国家投入了大量资金解决了农户无房住的问题,且从去年以来,对住房困难户也给予资金投入帮助改造整修住房,但到一个村只几户人家实施,与实际状况和需要相差甚远,应考虑加大投入,用5-10年时间,基本解决农村住房困难问题。此外,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落后仍是制约农户脱贫的瓶颈问题,需下大力加以解决,为农户脱贫提供必要条件。湘西州经多年努力,实现了大部分村通公路,但仍有123个村未通路,干部群众感慨地说:“这些村的老百姓政治上早就解放了,而在经济发展上仍未得到彻底解放”。同时,饮水困难问题仍十分突出,全州还有499个村,60万人饮水困难
农村有什么扶贫政策
推荐回答:2. 教育项目:主要涉及校舍的建设、危房改造、对贫困学生和教师的资助。 3. 卫生:主要涉及修建和改建县、乡镇、村卫生院所,购置设备,逐步实现村村有卫生室、开展培训和卫生知识普及工作。 4. 人员培训:“治贫先治愚”。提高贫困人口素质,让农民掌握脱贫致富能力是扶贫开发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部每年投入资金对两县各类人员进行培训,内容包括种植、养殖技术等劳动技能、卫生、教育师资,以及普法、扫盲、妇女等。 5、整村推进:整村推进是国家在新一轮扶贫开发工程中所采取的一项扶贫措施。主要是集中资金、综合扶持,改变村庄的落后面貌,整体推动贫困村的社区建设和经济发展。整村推进是以自然村为单位,在村内修建道路、建人畜饮水和农业灌溉沟渠、兴建沼气、推广种植、养殖项目等。 6. 产业扶贫:通过招商引资发展农村产业是加快经济发展、实现脱贫致富的有效途径。引资主要领域有:边境商贸开发、房地产开发、矿产开采、水能发电、旅游资源开发、特色农副产品和民族手工艺品加工等。 追问: 为什么不查村级干部呢? 回答: 那属于反腐的工作,不是扶贫的内容
农村居民有哪些优惠政策
推荐回答:为进一步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步伐,逐步把全市广大农村建设成为经济繁荣、设施配套、功能齐全、环境优美、生态协调、文明进步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扶持新农村建设优惠政策的规定。
一、加快新村建设,推进城镇化进程
1、在新农村建设试点村规划区内,动工兴建住宅楼的农户,可按造价的一定比例,凭乡或市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证明,到农村信用社申请贷款扶持。
2、在新农村建设试点村规划区内,动工兴建住宅楼的农户,其占用非耕地建房的,免收一切税费,占用耕地建房的,其耕地开垦费按规定标准的50%收取。
3、新农村建设试点村规划区内住宅楼的规划设计和施工图纸,由乡镇(街道)组织进行,市国土局、市建设局进行指导,并免费向农户提供相关资料、图纸。
4、新农村建设试点村规划区内,兴建的住宅楼办房产证只收工本费,免收登记费,测绘费按规定标准的50%收取。
5、在新农村建设试点村规划区内兴建的住宅楼,其供电设施、广电设施、电信设施均由供电、广电、电信部门统一总线到点,安装到户,分户安装其入户材料费按现行价格收取,免收安装工资,初装费按规定标准的50%收取。
6、市试点村规划区内结合改厕兴建沼气池的,经验收合格后,由每个补助800元(含实物)。
7、市试点村规划区内的主道路,按最低3.5米宽的标准浇水泥路面的,除交通部门按标准补助外,市财政在通村公路标准补助的基础上,再给予重新补助。
8、水泥路建设由行政村自行组织施工,不对外承包的,税务、工商等部门要给予大力支持,实行零税、零费。
9、上级下拨的新农村建设的项目资金,试点村项目实施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由市财政足额拨付到有关试点村使用,其他部门不得从中代扣任何款项。
10、凡行政村新建村部,市财政按主体工程投资的15%予以补助,乡镇(街道)予以配套补助。
11、凡用于农民新村建设的木材,纳入农民自用材管理,由乡村两级出具有效证明,由当地林业工作站核实用材数量,免收林业规费并给予放行。
12、市委、市鼓励改造“空心村”。对利用“空心村”闲置土地建设新村并达到新村建设标准的由市将予以适当的补助,并按规定重新核发相关证照。
二、大力发展新产业,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
13、凡国家法律法规没有明确禁入的行业和领域,均允许农民投资进入。
14、积极吸引外出务工人员回乡创业,在用地、税费、金融等方面给予支持,当地全程提供服务,享受客商待遇。
15、鼓励农民创业,对农民初次申办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的,免收登记费。农民进城务工经商,可以继续保留土地承包经营权,允许其依法有偿转让。可享受原村级集体资产收益分配的权益,同时承担相应义务。农民从事手工业生产项目,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免收工商登记和有关税费。农民兴办的农产品流通企业和独立核算的农村信息服务机构,自开业之日起分别免征所得税1年和2年。
16、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对农民经商办企业银行、信贷部门要积极扶持,努力拓宽农户小额信贷和联保贷款覆盖面。
17、做好农民工培训工作。鼓励企业录用当地农民工,实行定向订单或职业培训,只要培训时间超过3个月并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由市再就业办公室按有关规定在促进再就业资金的出资,适当补助企业和培训机构。
18、允许农户将自己没有能力开发的耕地、山地,在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下,通过调换、转让、租赁、入股、反租倒包等方式流转给有能力的经营者开发。
19、投资农林牧渔业(含农产品加工企业),除了国家政策法规允许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外,还可以通过出让、租赁等方式优先取得土地使用权,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其土地出让金按每平方米10元人民币收取。
20、利用“五荒”资源或在边远贫困山区从事农林牧渔业开发项目,所需集体土地经当地村集体同意,投资者可以采取租赁、承包、合资入股等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国土部门免收报批规费。
21、从事农林牧渔业开发的企业(含农产品加工企业),经营期十年以上,自有收入年度起,新增的所得阁地方所得部门,前十年将50%纳入地方财政建立的企业技改基金和新产品开发基金,用于支持企业扩大规模、技术改造和新产品开发。
22、2006年5月起,猪饲养量达到10000头以上的,可按种猪价格一定的比例,经有关部门核实后,凭市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证明,到农村信用社申请贷款,由市财政贴息扶持。
23、鼓励农业龙头企业申报省、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对确认为省、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由市财政市财政分别给予一定的奖励。
24、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建立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发展绿色农产品,对获得国家级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认证的,由市财政分别一定的奖励。
25、加大对带动农户100户以上、年产值超过100万元的加工型农业龙头企业、流通型农业龙头企业、基地型农业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市财政安排一定的资金扶持,并给予税收优惠政策。三、加快培育新农民,推进农民知识化工程
26、为鼓励农民积极参加实用农业技术或务工职工技能培训,提高农民科技致富、市场竞争、自主发展能力,凡农民积极主动参加市级以上农民技术等学校培训的,通过学习考试并获得市级或市级以上专业技术合格证或毕业证的,由市财政将给予一定的奖励。
27、对农民进城务工、办企业,其子女入托、入学,凭房产证、户口册、营业执照或有关部门证明等有关证件,享受本市城镇居民待遇。企业农民工在人才聘用、职称评定、职业技能等级评定,考核评选;工龄计算、劳动用工、卫生、户口迁移、子女就学以及因商务和技术交流需要办理出国(境)手续等方面,享受与国有单位人员同等待遇。
28、市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农民新技术培训。
29、对农村低保对象、残疾人、低收入农民、失地后致贫的农民等困难群体及农村独生子女户参加培训,加大补贴力度。
30、对具备培训场所、师资力量、培训教材等办学条件的其它社会培训机构或企业用工单位,经审验其资质后,可以定为农民知识化工程培训机构。
21、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含农民技术职称)的种养加工大户,经负责部门备案后,可采取跟班学习的方式培训农民工。
32、乡镇(街道)要充分发挥本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和乡村农民技术学校的作用,根据产业布局和农时季节开展农业实用技术普及、推广培训。
四、发展新经济组织,创新组织和经营体制
33、市财政安排一定的专项经费,扶持发展“基地+农户”、“龙头企业+农户”、“营销组织+农户”及 专业(行业)协会、专业合作社等多种形式农村合作组织。
34、工商、民政等登记、管理机关要适当降低“门槛”,简化登记手续,为农村新经济组织的发展创造有利条件,对组建各类农村新经济组织的登记注册申请,必须在6天内办理完毕。民政、农业、林业、水产等各业务主管部门要围绕农村经济组织的健康发展,切实转变职能,把该由各类协会、经济组织承担的管理职能及时分离出来,真正做到还权于经济组织、还权于市场,同时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各类经济组织的管理和监督,帮助协会解决运作过程中遇到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建立健全评估和退出机制,切实提高农村经济组织的管理、服务水平。
35、鼓励全市农民自发组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大力发展农村经济,搞活产品流通,增加农民收入。对规模大、信用好的农产品流通组织,由市农发行或农信社给予重点扶持贷款。
36、实行农产品运销“绿色通道”优惠政策,对办理绿色通行证的只收取办证工本费用,不再收取其它任何费用。
五、塑造新风貌,推进精神文明建设
37、市委、市整合各项资金,对试点村的“三清三改”工作进行补助(奖励),包村帮扶单位要按排一定的资金对帮扶试点村的新农村建设进行扶持,入试点村新农村建设资金管理专户,由乡镇(街道)和市新农村建设办公室监督使用。
38、凡是“三清三改”建设项目,尤其是改路、改水工程沼气节能工程项目的立项和扶持资金安排方面,适当倾斜,有关费用能免则免,能减则减。
39、新型农村合作农民就医享受“三免四减半”优惠政策,即:免除挂号费、换药手续费、注射手续费;x光胸片、普通床位费、护理费、三大常规检查费减半。
40、市发放农村困难户济困就医卡,中发放贫困农民扶贫卡,持卡人就医能享受要关减免政策。
41、市防疫站对农民要求检测的饮用水源进行免费化验,对发生食物中毒的案例进行免费检查,查找致病原因,优惠农民群众乙肝表面抗原测定和二对半检测。
42、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投拆,有关部门要优先受理,快审快结,以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43、鼓励和支持农民企业家参政议政,积极安排符合优秀社会主义建设者条件的有影响,有代表性的农民企业家,个体工商户担任各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高他们的社会地位。
44、农村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免费提供避孕、节育技术服务,安排资金用于服务农村二女户保险补助和计生困难户产业致富。
45、对农村贫困户和重点优抚对象实行减免农业税政策。六、创建好班子,增强基层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
46、深入推进 “三培两带”活动,培养造就一批农村经济发展带头人。
47、建立健全村党支部各项规章制度,配齐选好班子,确保有章理事、有人管事,找出一条发展经济的好路子。
48、建立健全社区服务组织,规范运作,在服务群众中不断推进村民自治,增强党组织在群众中的影响力和号召力。
政府对农村有什么新政策
推荐回答: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就业和收入分配司司长张东生、副司长胡德巧围绕“努力做好促进就业工作”到中国网进行了在线访谈,网民提问踊跃、反响热烈。结合访谈情况,现就网民关心的热点问题回答如下:问:当前的经济形势对就业会产生怎样的影响?答:今年以来,国民经济保持了平稳、持续、较快发展,国内生产总值同比实际增长10.6%,在此带动下,各项就业工作总体进展良好。一季度全国实现城镇新增就业300多万人,完成全年计划的30%,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比去年同期下降了0.1个百分点。同时也要看到,当前经济发展中的不稳定因素有所增加,可能对就业工作带来影响。一是预计今年经济增长速度将有所放缓,一季度国内生产总值增长速度同比回落了1.1个百分点。从国际上看,次贷危机影响尚未见底,石油价格昨天播报达到了122美元一桶,粮食价格持续攀升,全球经济增长减缓。二是经济结构调整力度加大,节能减排和淘汰落后产能也会涉及部分行业、企业的职工安置。三是受人民币升值、生产成本上升以及国际需求下降等因素影响,一些出口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生产经营面临困难,一定程度上会对就业带来不利影响。问:近几年我国就业工作的总体进展如何?取得了哪些成效?发展改革委作为宏观经济调控部门在扩大就业方面做了哪些工作?答:近几年,我国就业工作总体进展较好。一是就业规模不断扩大。2007年底,全国就业人员达到76990万人,比2003年底增加了2558万人。年五年间,城镇新增就业累计超过510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稳中有降,由2003年的4.3%下降到2007年的4.0%。二是就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到2007年底,城镇就业人员达到29350万人,所占比重为38.1%,比2003年(34.4%)提高了3.7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就业人员比重有所提高。三是再就业工作取得明显成效。2003年到2007年,累计实现2480万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四是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人数持续增加。五是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进展平稳。关于国家发展改革委在扩大就业方面所做的工作。一是加强宏观调控,为实现各项就业目标创造良好的经济环境。把扩大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将增加就业规模和控制失业率,作为宏观调控的重要目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促进经济与就业协调发展。二是积极调整经济结构,提高经济增长对就业的拉动能力。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出台了有关促进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积极发展具有比较优势和市场需求的劳动密集型产业,扶持中小企业,促进就业增长。积极开展促进就业工作,研究起草有关发展旅游促进就业的政策措施,高度重视在淘汰落后产能过程中所涉及的职工安置问题。三是统筹城乡发展,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的投入力度,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加强小城镇建设,提高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能力,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引导农村劳动力外出和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四是加强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提高劳动者就业能力。年,每年安排10亿元,共计投入60亿元专项资金,用于改善教学实验基础设施和补充更新实验实训设备,提高办学质量和培训能力。此外,还认真开展就业的宏观政策研究,及时分析形势,把握动态,提出建议。问:当前就业工作面临的主要困难和问题,节能减排、淘汰落后产能是否会产生新的失业,如何继续实施有利于扩大就业的宏观经济政策?答:这几年就业总体形势较好,但也面临着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方面是经济增长不确定因素存在,另一方面是就业目标、任务更重,做好就业工作还需付出更大的努力。就业总量矛盾、结构性矛盾,是我国就业工作长期面临的问题。此外,在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产生了一些下岗失业人员,5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实施了一系列积极的促进就业政策,根本性问题已经缓解,但仍有一些历史遗留问题没有解决。从今年情况看,一方面要千方百计的扩大就业,另一方面要千方百计防止下岗、防止失业,这两方面工作都要做好。做好节能减排、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长期看,这是一项利国利民,使经济更加良性、科学发展的正确路径。在实施过程中,会出现一些职工离开原有岗位的情况。对此,我们将依法、有计划、分步骤推进关闭破产企业和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同时,还将通过采取一些政策措施,包括财税政策等来缓解这部分职工的下岗压力问题。关于实施有利于扩大就业的宏观政策:一是统筹协调产业政策与就业政策,促进就业结构优化。积极发挥规划和产业政策的导向作用,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增强就业带动作用。大力发展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多方式、多渠道创造就业岗位。二是完善投资政策,发挥重大投资项目对就业的带动作用。在安排重大投资和确定重大建设项目时,应当发挥投资和重大建设项目带动就业的作用,增加就业岗位。三是继续实施促进协调发展的区域政策,促进地区间就业的均衡增长。继续实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加大对中西部地区等的支持力度。支持民族地区发展经济,扩大就业。推进小城镇建设,加快县域经济发展,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四是实行有利于促进就业的财税金融政策。按照《就业促进法》要求,加大资金投入;增加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对就业困难人员在从事个体经营等方面实行收费优惠政策等。问:统筹城乡就业要做好哪些工作?答:统筹城乡就业是党的提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按照这一要求,除了要做好原来的城镇就业、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工作之外,同时也要做好农民进城就业、农民就地就近就业、大学毕业生就业、残疾人就业、妇女就业等各方面的就业工作。一是进一步深化劳动就业和相关体制改革,逐步消除体制、政策分割现象,整合目前的人才市场、劳动力市场、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等,推动建立全国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二是积极创造公平的就业环境,消除就业歧视。进一步改善农民工进城就业环境,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三是建立和完善与统筹城乡就业特点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在进一步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的同时,加强对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以及其它困难群体的社会保障建设。四是加强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尤其是对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的就业援助。高度重视残疾人和退役军人就业问题。五是把高校毕业生就业作为今年就业工作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加强对高校毕业生的公共就业服务和技能培训,提高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
政府对农村有什么关系政策
推荐回答:  一、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加速推进现代化,必须妥善处理工农城乡关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进步。农村人口众多是我国的国情,只有发展好农村经济,建设好农民的家园,让农民过上宽裕的生活,才能保障全体人民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才能不断扩大内需和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发展。当前,我国总体上已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初步具备了加大力度扶持&三农&的能力和条件。&十一五&时期,必须抓住机遇,加快改变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滞后的局面,扎实稳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强化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产业支撑  加强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建设。积极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促进入市农产品质量等级化、包装规格化。鼓励商贸企业、邮政系统和其他各类投资主体通过新建、兼并、联合、加盟等方式,在农村发展现代流通业。积极发展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和消费品连锁经营,建立以集中采购、统一配送为核心的新型营销体系,改善农村市场环境。继续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连锁化&农家店&。培育和发展农村经纪人队伍。加快农业标准化工作,健全检验检测体系,强化农业生产资料和饲料质量管理,进一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供销合作社要创新服务方式,广泛开展联合、合作经营,加快现代经营网络建设,为农产品流通和农民生产生活资料供应提供服务。2006年要完善全国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网络,实现省际互通。  三、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夯实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经济基础  加强扶贫开发工作。要因地制宜地实行整村推进的扶贫开发方式,加大力度改善贫困地区的生产生活条件,抓好贫困地区劳动力的转移培训,扶持龙头企业带动贫困地区调整结构,拓宽贫困农户增收渠道。对缺乏生存条件地区的贫困人口实行易地扶贫。继续增加扶贫投入,完善管理机制,提高使用效益。继续动员中央和国家机关、沿海发达地区和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开发事业。切实做好贫困缺粮地区的粮食供应工作。  四、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物质条件  加强村庄规划和人居环境治理。随着生活水平提高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推进,农民迫切要求改善农村生活环境和村容村貌。各级要切实加强村庄规划工作,安排资金支持编制村庄规划和开展村庄治理试点;可从各地实际出发制定村庄建设和人居环境治理的指导性目录,重点解决农民在饮水、行路、用电和燃料等方面的困难,凡符合目录的项目,可给予资金、实物等方面的引导和扶持。加强宅基地规划和管理,大力节约村庄建设用地,向农民免费提供经济安全适用、节地节能节材的住宅设计图样。引导和帮助农民切实解决住宅与畜禽圈舍混杂问题,搞好农村污水、垃圾治理,改善农村环境卫生。注重村庄安全建设,防止山洪、泥石流等灾害对村庄的危害,加强农村消防工作。村庄治理要突出乡村特色、地方特色和民族特色,保护有历史文化价值的古村落和古民宅。要本着节约原则,充分立足现有基础进屋和设施改造,防止大拆大建,防止加重农民负担,扎实稳步地推进村庄治理。  五、加快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培养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新型农民  倡导健康文明新风尚。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激发农民群众发扬艰苦奋斗、自力更生的传统美德,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深入开展农村形势和政策教育,认真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积极推动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开展和谐家庭、和谐村组、和谐村镇创建活动。引导农民崇尚科学,抵制迷信,移风易俗,破除陋习,树立先进的思想观念和良好的道德风尚,提倡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在农村形成文明向上的社会风貌。  六、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健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体制保障  统筹推进农村其他改革。稳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健全在依法、自愿、有偿基础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机制,有条件的地方可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加快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促进林业健康发展。完善粮食流通体制,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建立产销区稳定的购销关系,加强国家对粮食市场的宏观调控。加快征地制度改革步伐,按照缩小征地范围、完善补偿办法、拓展安置途径、规范征地程序的要求,进一步探索改革经验。完善对被征地农民的合理补偿机制,加强对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培训,拓宽就业安置渠道,健全对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推进小型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  七、加强农村政治建设,完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乡村治理机制  培育农村新型社会化服务组织。在继续增强农村集体组织经济实力和服务功能、发挥国家基层经济技术服务部门作用的同时,要鼓励、引导和支持农村发展各种新型的社会化服务组织。推动农产品行业协会发展,引导农业生产者和农产品加工、出口企业加强行业自律,搞好信息服务,维护成员权益。鼓励发展农村法律、财务等中介组织,为农民发展生产经营和维护合法权益提供有效服务。  八、切实加强领导,动员全党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加强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的领导。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事关我国农业和农村的长远发展,事关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大局,各级党委和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出发,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为一件大事,真正列入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明确工作重点,每年为农民办几件实事。各级党委和的工作部门都要明确自身在新农村建设中的职责和任务,特别是宏观管理、基础产业和公共服务部门,在制定发展规划、安排建设投资和事业经费时,要充分考虑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更多地向农村倾斜。各地区各部门要建立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工作协调机制,加强统一领导,明确职责分工,搞好配合协作。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农村调查研究,总结实践经验,加强指导服务能力。
莆田农村建房新政策都有什么?
推荐回答:莆田农村建房最新政策:
 国家关于农村建房,原则利用旧村旧址,不得随意占用耕地,且每户只能有一块宅基地,不得超过三分土地,现有宅基地多于三分,不能再申请新的宅基地。
  有条件的地方,要实行集中修建住宅,合理利用有限的土地。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了农村建房问题的基本原则: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农村危房改造有什么政策
推荐回答:政策如下:
1、只要是危房,又是住房,就可以申请折旧重建补贴。但你家似乎不是该村村民哦!不过,有关系的话,你家“也可以”是该村村民的。呵呵
2、申报步骤:向所属村委会报告,村委会干部现场勘察登记造册后,由村委会向镇报告。如果县里有关系,也可以直接从县里要指标,“戴帽”下去就没人可以占你家的。
3、批准拆建后可以实施建造,建好后县农业局会派扶贫办同志检查验收。因指标是省下达的。所以,验收后指标下达了。
农村危房改造有什么意义?农村房屋改造补贴政策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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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危房改造有效地改善了农村贫困农户居住条件。通过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农村居民住上安全、实用的房子,实现农民群众祖祖辈辈的安居梦想。从此以后,这些相对贫困的农民群众再也不用为突发性的自然灾害而担惊受怕,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得到了保障。
农村房屋买卖政策是怎样的?近有什么新的政策吗?
推荐回答:
农村房屋买卖新政策&1、农村房屋只能在本村村民之间买卖。卖给外村村民的,买卖无效,不受法律保护。&2、要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详细约定房屋信息、价格、支付方式及违约责任等内容。&3、农村房屋买卖也可以办理房屋过户手续。&4、没有房产证的,要经村民委员会同意并出具相关宅基地转移的证明,以便未来办理房产证时使用。
农村旧房翻新政策补助标准是什么,有什么政策规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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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农村旧房翻新房改造以户为单位,由农户提出申请,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拥有当地农业户籍并在当地居住,且是房屋产权所有人;&2.&属于农村旧房房摸底调查统计在册的旧房户;&3.&属于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其他贫困户任意一种类型。&(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户不能确定为补助对象:&1.&在本村另有安全住房的;2.住房拥挤,需要分户的;3.在外地(县城、集镇)已有永久性居住房屋的;4.&不属于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其他贫困户任意一种类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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