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元顺安基金很差 真实可信吗

腾达建设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修订)
腾达建设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修订)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修订)
&&&&&上市公司名称: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腾达建设
&&&&&股票代码:600512
&&&&&信息披露义务人: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任开宇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花园石桥路&33&号花旗集团大厦&3608

&&&&&通讯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花园石桥路&33&号花旗集团大
厦&3608&室
&&&&&股权变动性质:减持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
&&&&&&&&&&&&&&&&&&&&&&&&签署日期:2017&年&11&月&22&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
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腾达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通过其他任何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腾达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所规定的不得收购上市
公司的情形。
&&&&五、本次权益变动系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
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
解释或者说明。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
第一节&释义........................................................&3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3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和计划..........................................&5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6
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腾达建设股份的情况............................&6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6
第七节&备查文件....................................................&7
&&&&&&&&&&&&&&&&&&&&&&&&&&&&&第一节&&&&&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金元顺安基金
腾达建设、公司、
&&&&&&&&&&&&&&&&&&&&指&&&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指&&&金元顺安基金减持腾达建设非公开发行&A&股的行为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本报告书&&&&&&&&&&&&指&&&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万元&&&&&&&&&&&&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花园石桥路&33&号花旗集团大厦&3608

&&&&&&&&&注册资本:人民币&3.4&亿元
&&&&&&&&&法定代表人:任开宇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67285E
&&&&&&&&&企业类型及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管理基金和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长期
&&&&&&&&&通讯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花园石桥路&33&号花旗集团大厦&3608

&&&&&&&&&邮编:20012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东情况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1&&&&&&&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51%
&&&&&2&&&&&&&上海泉意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49%
&&&&&&&&&&&&&&&&&&&&&&&&&&&&&&&&&&&&&&&合计&&&&&&&&&&&&&&&&&&&&&&&&&&&&&&10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介绍
&&&&&&&&&&&&&&&&&编号&&&&&&姓名&&&&&&性别&&&&&&&&&国籍&&&&&&职务
&&&&&&&&&&&&&&&&&&&1&&&&&&&任开宇&&&&&男&&&&&&&&&&中国&&&&&董事长
&&&&&&&&&&&&&&&&&&&2&&&&&&&张嘉宾&&&&&男&&&&&&&&&&中国&&&董事兼总经理
&&&&&&&&&&&&&&&&&&&3&&&&&&&冷天晴&&&&&男&&&&&&&&&&中国&&&&&&董事
&&&&&&&&&&&&&&&&&&&4&&&&&&&史克新&&&&&男&&&&&&&&&&中国&&&&&&董事
&&&&&&&&&&&&&&&&&&&5&&&&&&&粟旻&&&&&&&男&&&&&&&&&&中国&&&&&&董事
&&&&&&&&&&&&&&&&&&&6&&&&&&&李宪英&&&&&男&&&&&&&&&&中国&&&&独立董事
&&&&&&&&&&&&&&&&&&&7&&&&&&&张屹山&&&&&男&&&&&&&&&&中国&&&&独立董事
&&&&&&&&&&&&&&&编号&&&&姓名&&&&性别&&&&&&&国籍&&&&职务
&&&&&&&&&&&&&&&&8&&&&&潘书鸿&&&&男&&&&&&&&中国&&&独立董事
&&&&&&&&&&&&&&&&9&&&&&凌有法&&&&男&&&&&&&&中国&&&&督察长
&&&&&&&&&&&&&&&&10&&&&邝晓星&&&&男&&&&&&&&中国&&&副总经理
&&&&&&&&&&&&&&&&11&&&&&符刃&&&&&男&&&&&&&&中国&&&副总经理
&&&&&&&&&&&&&&&&12&&&&&李锐&&&&&男&&&&&&&&中国&&&副总经理
&&&&&&&&&&&&&&&&13&&&&陈嘉楠&&&&女&&&&&&&&中国&&&副总经理
&&&&上述人员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
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情事项。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
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司(股票代码:002772.SZ)已发行股份的&5.79%;持有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
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094.SH)已发行股份的&5.09%。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和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减持非公开发行认购的腾达建设股票其目的是为资金
需求的安排。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市场
情况,在未来&12&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及集中竞价方式继续减持持有的剩余全部
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旗下“金元顺安腾达定增资产管理计划”
持有腾达建设&109,339,407&股股份,占腾达建设已发行&A&股股本的&6.84%,为限
售流通股,已于&2017&年&9&月&26&日解禁。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腾达建设的
股份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旗下“金元顺安腾达定增资产管理计划”于&2017&年&11&月
22&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出售腾达建设股票&29,394,300&股,占公司总股本
1.8384044%。
&&&&截至&2017&年&11&月&22&日收盘,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持有腾达建设股票
79,945,107&股,占公司总股本&4.9999978%,全部为无限售流通股。
&&&&&&&&&&&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腾达建设股份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腾达建设股票情
况。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前述披露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与本次
权益变动相关的其他应当披露的重大事项。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1、腾达建设董事会办公室
2、联系电话:02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任开宇
&&&&&&&&&&&&&&&&&&&&&&&&&&&&&&日期:2017&年&11&月&22&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路桥大道东&1
&&&&&&&&&&&&&&&&&&&&&&&&&&&&&&&&&&&&&&&&&&&&&&&&&&&&&&&&&&&&&&&&&&&号
股票简称&&&&&&&&&&&&腾达建设&&&&&&&&&&&&&&&&&&&&&&股票代码&&&&&&&&&600512
信息披露义务人&&&&&&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花园石
名称&&&&&&&&&&&&&&&&&&&&&&&&&&&&&&&&&&&&&&&&&&&&&&注册地&&&&&&&&&&&桥路&33&号花旗集团大厦&3608&室
拥有权益的股份&&&&&&增加&□&&&&减少√&&&&&&&&&&&&&有无一致行动人&有&□&&&&&&&&&&&&无&√
数量变化&&&&&&&&&&&&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是否为上市公司&&&&&&&&&&&&&&&&&&&&&&&&&&&&&&&&&&&&是否为上市公司
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
权益变动方式(可&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多选)&&&&&&&&&&&&&&&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赠与&□&&&&&&&&&&&&&&&&&&&&&其他&√&&&&&&大宗交易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109,339,407&股
披露前拥有权益&&&&&&&持股比例:6.84%
的股份数量及占
上市公司已发行
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数量:79,945,107&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4.9999978%
拥有权益的股份
数量及变动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是否拟于未来&12
个月内继续减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在此前&6&个月是否
在二级市场买卖
该上市公司股票
(以下无正文,为《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告书》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任开宇
&&&&&&&&&&&&&&&&&&&&&&&&&&&&日期:2017&年&11&月&22&日扫描或点击关注中金在线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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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文
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来源:中国证券报&&&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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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元顺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金元顺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金元顺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金元顺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大会表决投票时间自日起,至日24:00结束。参加本次大会表决的金元顺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代表份额共计355,182,813.24份,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377,361,867.24份的94.12%,达到全部有效凭证所对应的基金份额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0%以上,满足法定开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金元顺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了《关于调整金元顺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费率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大会议案”),并由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对本次大会议案进行表决。金元顺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了监督,北京市方圆公证处公证员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律师就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律师见证并发表了法律意见。
  表决结果为:355,182,813.24份基金份额同意,0份基金份额反对,0份基金份额弃权。同意本次大会议案的基金份额占参加本次大会的持有人所持基金份额总数的100%,达到参加本次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基金份额总数的50%以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金元顺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关于调整金元顺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费率的议案》获得通过。
  经金元顺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确认,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明细如下表所示: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由基金财产承担。
  二、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生效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04号】)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金元顺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日表决通过了《关于调整金元顺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费率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日起生效。自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公告之日即日起,本基金将执行调整后的管理费率,调整后的管理费率为:0.80%年费率。
  基金管理人将自决议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将表决通过的事项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三、关于《金元顺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修订情况
  本次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根据持有人大会通过的议案及方案说明,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已将《金元顺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金元顺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订完毕,《金元顺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摘要将随后在定期更新时相应修改。上述文件将一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修订和更新后的文件于日生效,自该日起原《金元顺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失效,
  新《金元顺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届时,修订后的文件将刊登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网站。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可到本基金各销售机构网点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查询。
  1)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2)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666-0666(免长途通话费用)
  四、备查文件
  1、《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金元顺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金元顺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金元顺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公证书》
  特此公告。
  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 年1 月24日
  公 证 书
  (2017)京方圆内经证字第01464号
  申请人: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花园石桥路33号花旗集团大厦3608室,法定代表人任开宇。
  委托代理人:白丽媛,女,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130024。
  公证事项:现场监督
  申请人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白丽媛于日向我处提出申请,对申请人召开审议《关于调整金元顺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费率的议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计票过程及会议有关事项进行现场监督公证。为此,申请人向我处提交了营业执照、公证
  申请书、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会议公告等证明材料。
  经审查确认:申请人是金元顺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该基金”)的管理人。为提高基金资产的运作效率,更好的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申请人与该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提议对该基金的管理费率进行调整,调低管理费率,由1.20%调降至0.8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金元顺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申请人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该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授权代表就《关于调整金元顺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费率的议案》(以下简称“议案”)进行审议和表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和《公证程序规则》的规定,我处受理了申请人的上述申请并指派本公证员具体承办。
  申请人经与有关部门协商,确定了召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具体操作方案。按照该方案,申请人进行了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的操作过程:
  1、 申请人就召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上述议案的事项于日通过有关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申请人网站/)发布了公告,进行了有关信息的披露,并确定日为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权益登记日;
  2、申请人就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相关事项通过有关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申请人网站/)分别于日、日发布了第一次和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3、申请人通过上述公告载明的方式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审议上述议案的事项进行了告知,并于公告载明的时间内向该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征集了投票表决意见,取得了有关授权。
  我处对申请人收集、统计有关授权意见、投票表决意见的数据及结果进行了检查,其结果未见异常。
  日14时,本公证员与我处工作人员刘琳在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8号盈泰中心2号楼16层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小会议室,出席了本次金元顺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现场会议,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授权代表孟杨也一并出席了本次会议并监督了计票的全过程。本公证员与我处工作人员刘琳现场监督了申请人的授权代表于东捷、白丽媛对自日起至日24时止申请人收集的本次会议的通讯表决票进行了汇总并统计,于东捷现场制作了《金元顺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表决结果》和《金元顺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表决结果统计汇总表》。随后,计票监票人员、托管人代表、公证人员、见证律师分别在上述文件上签字确认。
  经现场统计,截止至上述权益登记日,该基金总份额共有份,参与本次以通讯方式召开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授权代表总计持有该基金份,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94.12%,达到召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法定条件,符合《基金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在所有表决票中,表示同意意见的表决票代表的基金份额为份,占参加本次大会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100%;表示反对意见的表决票代表的基金份额为0份,占参加本次大会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0%;表示弃权意见的表决票代表的基金份额为0份,占参加本次大会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0%。
  依据上述事实,兹证明,本次以通讯方式召开的金元顺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会议议案所列明的审议事项进行了表决,表决程序和计票过程符合《基金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真实、有效。并证明与本公证书相粘连的《金元顺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表决结果》和《金元顺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表决结果统计汇总表》的影印本与在上述现场监督工作中取得的原本内容相符,原本属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方圆公证处
  公证员
  二〇一七年一月二十三日
  金元顺安金元宝货币市场基金关于春节前两个工作日基金暂停申购、转换转入、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1)根据法律法规及《金元顺安金元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于日、日暂停金元顺安金元宝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申购、涉及本基金作为转入方的基金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2)日、日,本基金作为转出方的转换、赎回等业务仍照常办理。自日起,本基金将恢复办理申购、作为转入方的基金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3)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放假和休市安排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日(星期五)至日(星期四)为节假日休市,日(星期五)起照常开市。2017年春节假期前,投资者未确认的交易申请、未到账的赎回款项等,将顺延到假期结束后进行处理。若投资者于节假前或节假期间需要使用资金,请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所需时间,提前做好交易安排,避免因交易跨越春节假期带来的不便。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各销售机构及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2)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666-0666;
  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一月二十五日
  金元顺安金通宝货币市场基金关于春节前两个工作日基金暂停申购、转换转入、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日
  1.公告基本信息
  (1)根据法律法规及《金元顺安金通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于日、日暂停金元顺安金通宝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申购、涉及本基金作为转入方的基金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2)日、日,本基金作为转出方的转换、赎回等业务仍照常办理。自日起,本基金将恢复办理申购、作为转入方的基金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3)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放假和休市安排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日(星期五)至日(星期四)为节假日休市,日(星期五)起照常开市。2017年春节假期前,投资者未确认的交易申请、未到账的赎回款项等,将顺延到假期结束后进行处理。若投资者于节假前或节假期间需要使用资金,请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所需时间,提前做好交易安排,避免因交易跨越春节假期带来的不便。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各销售机构及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2)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666-0666;
  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一月二十五日
责任编辑:cnfol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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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世纪经济报道 李维 北京报道
  4月13日,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获悉,金元顺安基金旗下的基金子公司——金元百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称金元百利)再度曝出资管计划违约事件。
  踩雷河北融投
  记者获悉,出现兑付问题的,正是金元百利旗下发行的金元百利医药产业二期资管计划,其A类份额存续期本应于日到期,但该计划的委托资产仍未变现,导致兑付违约。
  而据金元百利针对此次违约的一份临时公告披露,该计划遭遇的变现难题与河北融投事件有关。
  “受河北融投担保基团暂停履行代偿责任引发的区域性金融风险事件影响,本资产管理计划项下委托财产尚未变现。”
  不过金元百利方面也透露,目前在河北省政府领导下,河北融投“正在积极化解风险,但需要一定的时间”。
  事实上,这也并非是卷入河北融投风波的首个资管项目,此前子公司也有3亿元未能实现兑付;而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从权威渠道获得的数据显示,截至去年三季度末,有14券商、基金子公司的54只资管计划涉及河北融投,规模合计达62.24亿元。
  而据接近金元百利人士透露,该涉事项目产品期限为18个月,总规模1亿元,其结构为“假股真债”,即受让福乐药业16.5%股权收益权,并提供河北融投提供担保。
  而目前该项目三期也未能如期兑付,而违约的直接原因则是由于银行抽贷,引发融资方无法偿还。
  “在河北融投出现问题的时候,没有及时进行干预处置,并且未通知投资人,仅在官网投资人报告中发布公告。”一位投资者质疑称,“事发后,无法兑付,也未通知投资人,直到投资人想起产品到期才发现没有兑付。”
  曾有旧案
  事实上,这也并非是金元百利首次曝出的违约事件,早在2014年时,还命名为“金元惠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金元百利曾卷入“吾思基金城中村及棚户区改造系列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的兑付困难。
  彼时金元百利总裁吴自力称,“对于此项目金元百利不会承担保本付息,不承诺刚性兑付,但会积极依靠法律途径,帮投资者解决本息问题。”
  后来监管层也对此事展开了相应的处置措施,例如基金业协会撤消了涉事私募基金管理人“深圳吾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备案登记,并对相关责任人以公开谴责和列入黑名单,但彼时牵涉其中的万家基金子公司和金元百利均未作出惩处安排。
  而就在上述事件前后,彼时的“金元惠理”改名成“金元百利”,而其母公司也改名为“金元顺安”基金。
  (编辑:罗诺)
  “抢鲜报”内容不属于《21世纪经济报道》版权授权范围。未经特别许可,请勿以任何方式使用。特此声明。
责任编辑:秦婷 SF165
  金融业创新层出不穷,行业发展面临挑战与机遇。银行频道官方公众号“金融e观察”(微信号:sinaeguancha),将为您提供客观及时的新闻精粹,分享独家、深度、专业的评论点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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