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几类重大疾病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除了住房与销户,这九类重大疾病也可提取公积金!
提取住房公积金可以有效实现使用价值,发挥其保障作用。除了住房消费以外,住房公积金也可以作为突发事件的应急方式之一。
购房、建房可三年内一次性提取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一般基于三类情况。其中用于住房消费的支取,主要包括以下情况: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房租且在本市内无自有产权住房的。
根据相关规定:
1、一次性付款购买自住住房(包括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的,自签订购房合同(经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之日起,三年内可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
2、一次性付清购买二手房的,自过户后的房产证上购买时间之日起三年内可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
3、建造自住住房的,在取得房产证之日起三年内可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
4、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房管部门出具关于房屋应该大修的安全鉴定报告之日起三年内可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
5、使用购房按揭贷款的,在还款期内都可办理,首次提取不超过首期额,以后每年一次或每隔几年一次提取。房租超出家庭收入的15%提取公积金的,提取额不得超过房租超出比例部分。
公积金销户后可申请提取
另一类提取公积金的情况主要是丧失缴存住房公积金条件的支取,主要包括:
1)离休、退休;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3)出境定居;
4)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5)外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属农村户口的。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情况,可以提取公积金。但并不是只要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就可以提取公积金。因为这时候职工仍然有继续工作的能力,仍可以获得继续缴存公积金的经济来源。
而对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又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无法继续工作了,继续缴存公积金的经济来源不复存在了,这时可以进行提取。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受遗赠人的,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销户提取时,职工可以全额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本息余额,同时注销该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
重大突发事件可进行应急提取
第三类提取公积金的情况主要是由于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应急提取。主要包括两方面的情况:
1)职工家庭因突发事件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导致生活困难的;
2)职工本人、配偶及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其中突发事件是指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家庭成员(包括本人、配偶、父母、子女)遇有重大疾病,不可预见的事故、灾难,引起家庭大额资金支出,造成日常基本生活困难的紧急事件。
可提取公积金的重大疾病具体包括:
1)慢性肾衰竭(尿毒症);
2)恶性肿瘤;
3)再生障碍性贫血;
4)慢性重型肝炎;
5)心脏瓣膜置换手术;
6)冠状动脉旁路手术;
7)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
8)重大器官移植手术;
9)主动脉手术。
而不可预见的事故、灾难是指重大的安全事故、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等。
在提取额度方面,因九项重大疾病引起家庭大额资金支出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额不得超出医药费个人负担的部分。
因不可预见的事故、灾难等引起家庭大额资金支出,且个人负担部分超过家庭年收入的可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提取额不得超出个人负担的部分。
户口和父母在一起,买房时能否提取父母的住房公积金?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判断能否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标准不是看户口在不在一起,而是看是否对房屋拥有所有权。职工购买自住住房,假如房屋产权上只有职工本人的名字,职工本人对房屋拥有所有权。职工的父母并不对房屋拥有所有权,即便是父母和子女的户口在一起,而且共同居住其内,父母可以使用该房屋,但不具有所有权,因此不能提取父母的住房公积金。假如房屋产权上有父母和子女的名字,那么可以根据每人所占房屋产权比例以及购房金额来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
外地户口员工离职后如何提取公积金?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外地户口员工离职后可以办理公积金销户手续。具体手续如下:
1. 提供如下资料先到公积金中心审批:
1)个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单位填写一份《减少变更清册》(如单位已办理则不必再提供);3)提供《调令》原件复印件(无调令的提供原单位的调出或辞职证明文件);4)到中心填写一份《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2. 中心审批通过后在系统进行转账提取公积金。
3. 若新调入单位有办理住房公积金开户手续,可要求办理转移手续。
职工失业后,可否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余额?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如职工是属于本地农村户口或外地户口的,可凭离职证明、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中心办理提取公积金余额手续。
如职工是本地城镇户口的,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应予以封存,职工再就业后,仍应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原封被封存的账户予以启封。只有当该职工达到法定离、退休年龄时,才可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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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治疗九种大病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无提取次数限制,申请提取需提交8份材料
漫画:颜庆雄
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 治疗九种疾病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提供的资料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其他情形提取申请表》一份 职工身份证原件;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原件 职工家庭患病成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患者为职工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的,提交《结婚证》或户口簿或者其他家庭成员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出具并加盖医院诊断证明章的《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医院费用明细清单(加盖医院印章)一份 深圳市社会保险医疗费报销单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深圳特区报讯(记者 窦延文)近日有不少职工咨询本人或子女患重病可否提取住房公积金?市住建局公积金中心昨日回应表示,根据相关规定,职工本人或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如果患有重大疾病,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并且无提取次数限制。 市公积金中心介绍,深圳住房公积金除了可以因为购房、租房、还贷、装修、失业而提取外,还可为治疗九种大病提取。 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余额时,需要提交8份资料。 此外,如果是委托配偶办理的,须提交配偶的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委托其他人办理的,须提交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同时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公积金“大病”提取无次数及额度限制,只要符合条件即可申请提取。办理该业务的地点在住房公积金中心管理部,可网上预约也可柜台办结,资金到账以入账时间为准。 需要提醒的是,职工提交医院相关治疗费用的凭证(本市社保票据),凭证开具时间与申请提取时间应当相隔在两年以内。医院诊断证明书、报销单据及其他材料只有复印件没有原件的,复印件需由社保局、医院或药房等收单单位盖章确认。 另据了解,除了“大病”提取外,深圳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也向“低保”家庭倾斜,但是仅限于提取,不能销户。低保户在办理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取时,需要提交《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其他情形提取申请表》一份、职工身份证原件、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原件、《深圳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九种重大疾病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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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记者从威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威海市个人住房公积金重大疾病提取管理规定 》于5月19日出台,并于即日起施行。根据《规定》,遇有9种重大疾病,市民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讯(记者 王静)昨日,记者从威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威海市个人住房公积金重大疾病提取管理规定 》于5月19日出台,并于即日起施行。根据《规定》,遇有9种重大疾病,市民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规定》指出,缴存职工本人、配偶或其未成年子女因患重大疾病且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缴存职工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缴存职工或其配偶应自患者支付医疗费用之日起一年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提取申请,提取最高限额不超过个人实际支付的医疗费用总额。住房公积金可每年提取一次,提取额不超过患者截止上次提取后个人实际支付的医疗费用。
  根据《规定》,以下9种重大疾病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包括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
  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出台这一新规是为了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保障作用。
  该规定自日起施行,有效期至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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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病申提住房公积金所需材料
  (一)缴存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二)缴存职工威海市本地工行或建行活期银行账户。
  (三)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病历证明(加盖医院诊断证明专用章)及各种诊断报告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医保部门核定的报销费用清单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四)缴存职工配偶患重大疾病的,另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薄等婚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五)缴存职工未成年子女患重大疾病的,另需提供同一户籍户口薄或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王静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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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联系/业务洽谈:哪些情况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来源:岳阳市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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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
4、离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办理要件: 职工符合规定提取条件的,应提供本人身份证、银行存折、相应证明材料及复印件等。由代办人办理的,提供委托书(可在我中心网站 “表格下载” 页面下载)及代办人身份证。
二、相应的证明材料应包括:
1、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凭证;
2、购买二手房的,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协议和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完税凭证;
3、建造、翻建住房的,提供规划部门建房、翻建批准文件、支付费用凭证;
4、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有资质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房屋权属证明、工程预决算及支付费用凭证;
5、①偿还银行住房贷款本息的,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付款票据、他项权证、银行借款合同、借据、银行出具的还款证明; ②偿还公积金贷款的, 使用方式一:职工一次性还清公积金贷款时,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经单位盖章后,提取不超过贷款余额的资金。 使用方式二:职工每次偿还贷款12期以后,填写《住房公积金冲抵贷款申请表》,提取12期还贷总额。
6、租赁自住住房的,提供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房租发票、家庭收入证明、职工工资存折;
7、离休、退休的,提供本人离、退休证明或劳动人事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8、出境定居的,提供户籍注销证明或出境定居的证明;
9、死亡、被宣告死亡的,由其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供缴存人死亡证明或被宣告死亡证明、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继承权或受遗赠权证明、公证书;
10、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提供民政部门发放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
11、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或失业证明;
12、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重新就业满三年的,提供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失业证(下岗证、再就业优惠证);
13、缴存人本人、配偶或其未成年子女患有“岳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大病医疗提取实施办法”所列十种重大疾病之一的,提供病症确诊书、医疗费用证明;
14、其他情形和材料。 办理流程:职工提供要件材料-管理中心审核-受委托银行支付住房公积金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理。需核查事项,自受理提取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告知结果。提取申请人对管理中心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核。复核申请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三、注意事项:
①每周星期二、四办理提取业务
②所需资料都要带 原件 及 复印件
③个人银行存折(工、农、建、商、交、中) 注:A、中行、农行、交行的个人银行账户必须是个人结算帐户; B、存折名必须与提取人身份证上的姓名完全一致;
C、支取夫妻双方的,须分别提供各自户名的银行存折
④委托他人代办,还需提供: A、代办人身份证; B、经提取人单位签章的委托书(注明内容:被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和委托人收款银行存折户名、开户行、账号)
⑤办理窗口1、2、3、4号 窗口
⑥《公积金支取申请表》于大厅接待台领取 或 在我中心网站的“表格下载” 页面下载打印
⑦其他详见大厅《岳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⑧联系电话:,8623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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