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家庭计征个税计征范围不可行吗

 上传我的文档
 下载
 收藏
该文档贡献者很忙,什么也没留下。
 下载此文档
正在努力加载中...
按家庭计征个税是不可为还是不为
下载积分:5000
内容提示:按家庭计征个税是不可为还是不为
文档格式:PDF|
浏览次数:1|
上传日期: 00:29:46|
文档星级:
全文阅读已结束,如果下载本文需要使用
 5000 积分
下载此文档
该用户还上传了这些文档
按家庭计征个税是不可为还是不为
关注微信公众号合眼风涛移枕上,抚膺家国逼灯前。
字号:大 中 小
“按家庭计征个税”,真不可行,还是不愿行?
&& “按家庭计征个税不可行”。财政部科研所副所长刘尚希日前表示,按家庭征个税似乎简单合理,但将会使税制变得相当复杂。并认为,在“留守儿童”、“空巢老人”、“夫妻分离”等家庭结构背景下,让家庭申报个税,会使成本高到难以实施的地步。(《北京晨报》 7月22日)
&&& 应当承认,相比现行简单的纯“个人”化个税,按家庭计征个税,确实会使税制变得更复杂,也确实会增加实施成本。如使税制面对复杂的现实家庭形态,除了“留守”、“空巢”之外,还有诸如“单身汉”家庭、“无子女”丁克家庭、“上有老下有小”大家庭等千差万别的家庭形态。而相应的税制实施成本――准确掌握、甄别这些不同家庭信息、收入状况的技术成本,必然也会增加。
&&& 但问题是,这种税制成本当真就“高到难以实施的地步”,确实“不可行”么?答案无疑是否定的。
&&& 首先,必须充分认识到,从价值立场上看,“按家庭计征个税”固然会增加税制实施成本,但与它所带来的巨大税制收益――“公平税负”相比,这样的成本显然又是完全值得和应该付出的。众所周知,比较现行税制,按家庭计征个税的一个最大好处便是,能够通过充分考虑不同家庭收入供养状况来更加公平合理地计算税负,比如,它能将一个“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的单身汉家庭,和一个“上有老下有小”的家庭的个税税负根本区别开来。而我们知道,现代法治语境下的税制,一个最根本原则便是“公平”,这也正是经济学鼻祖亚当斯密为何会将它作为首要税收原则的道理所在。
&&& 再者,在强调“按家庭计征个税”价值上的合理性和巨大公平收益的同时,必须充分认识到,即使从技术上看,“按家庭计征”虽然面临实施成本问题,但是这一成本并非不可克服、更非“高到难以实施”。很明显,在互联网信息技术不断发展普及、个人信息高度电子化网络化的时代大背景下,通过政府电子政务、信息联网来准确掌握甄别公民家庭信息,在技术上已并不是什么难事。我们知道,近年来的“住房限购”政策,同样也是以“家庭为单位”,实施效果便一直不错;而实施更久的“计划生育”政策,更是以“家庭为单位”,成效更是有目共睹。如果政府果真用心为之,不断推动各种政府信息的联网互通,如户籍、民政、住房、社保、金融等,“住房限购”、“计划生育”能做到的,“按家庭计征个税”怎么可能做不到?美国现行按家庭计征的个税税制已实施近百年,别人百年前便已可行,我们何以现在还会“不可行”?
&&& 日前国务院专门发文提出,“到十二五末,国家电子政务网络基本建成,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框架基本建立”。这意味着,即便不谈个税,推进政府电子政务建设,也是国家早就准备必须付出的成本。而既如此,又何谈“难以实施”的特殊税制成本?
&&& 当然,如果这里所说的“实施成本”主要指的是,财税部门因此减少个税收入的成本,那么“难以实施”也不难理解。毕竟,站在财税部门自身利益角度,按家庭征个税委实是一件“吃亏不讨好”的事情:既会增加征税成本,又会损失税收收入。只是,一旦认可这一点,所谓“难以实施”,也就不是真正的“难以实施”,而仅是不情愿实施罢了。相应地,我们的个税税制,也将不再是纳税人利益最大化的公平税制,而是财税部门利益最大化的便于征收的税制了。
《珠海特区报》
新闻来源:.cn/c//.shtml.cn/review/hgds/.shtml.cn/GB/.html.cn/GB/49.html.cn/GB/.html/2163568.shtml.cn/article,3831.html
function open_phone(e) {
var context = document.title.replace(/%/g, '%');
var url = document.location.
open("/ishare.do?m=t&u=" + encodeURIComponent(url) + "&t=" + encodeURIComponent(context) + "&sid=70cd6ed4a0");
!觉得精彩就顶一下,顶的多了,文章将出现在更重要的位置上。
请根据下图中的字符输入验证码:
(您的评论将有可能审核后才能发表)
已成功添加“”到
请不要超过6个字精彩新闻随手看,订《十堰手机报》,每天0.1元
电信手机用户输入手机号直接订阅:
欢迎参加电信增值业务,请输入您的手机中收到的随机码,请在两分钟之内输入随机码完成订阅。
【秦楚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秦楚网”、“来源:十堰日报”或“来源:十堰晚报”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十堰日报社,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秦楚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电话:0
&&新闻排行
 十堰图片
 本网活动
- 秦楚网() 版权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主管:中共十堰市委宣传部 主办:十堰日报传媒集团编辑部:&&&广告业务:9&&&技术部:&&&传真: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AVSP:鄂备2011016阅读:969回复:8
按家庭计征个税怎么就不可行
发布于: 14:48
系统提示:关于phpwind产品的学习与交流已经迁移到阿里云论坛,请访问这里:
财政部科研所副所长刘尚希近日撰文发表个税新观点,他认为:“我国按家庭计征个税不可行。”刘尚希说,从13亿人口这个整体来观察,接家庭计征个税需要权衡的问题将会使税制变得相当复杂。他分析,在我国,最复杂的是工业化、城镇化背景下的劳动力、人口和家庭的流动,在这种情况下,让家庭来申报其应税所得,会使成本高到难以实施的地步。(《北京晨报》7月22日)&& &个税按家庭计征,而不是按个人收入计征,公平感是显而易见的。同样的收入,一个是“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的光棍汉,一个是上有老、下有小的家庭经济顶梁柱,后者的税负感无疑更为强烈。&& &从世界范围看,以家庭为单位征收个税是主流。今年年初有媒体报道,中央政府有关部门已经准备在2012年启动全国地方税务系统个人信息联网工作,为“按家庭计征个人所得税”的改革做好技术准备。彼时舆论普遍认为“按家庭计征个税”已是曙光在前,从政府到民间均已达成共识,万事俱备,只欠“技术”这个东风。而今刘尚希先生的一句“不可行”,给公众的热切期盼兜头浇了一盆凉水。&& &刘尚希先生认为按家庭计征个税不可行,主要基于两点。其一是,我国目前有两亿多的流多人口,出现了“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空巢老人”、“夫妻分离”等大量跨越时空的家庭结构,这将使按家庭计征个税变得异常困难。其二是,目前我国法治环境不佳,无论是家庭申报还是税务机关认定,难免出现作弊行为,最终吃亏的还是普通老百姓。&& &笔者认为,随着地方税务系统个人信息联网工作的推进,统计分处异地的同一家庭成员的总收入在技术上并不是无解;信息化时代,这个成本也不会高到哪里去。更何况,两亿多的流动人口多是低收入群体,有“留守妇女”、“空巢老人”的家庭多半是个税免征对象,将他们作为“按家庭计征个税不可行”的理由,听上去像个借口。&& &说到按家庭计征个税有可能出现的作弊行为,刘尚希先生举例说,农村贫困户和城市保障房资格申请和认定都出现了作弊的案例,意思是个税申报也会重蹈覆辙。再好的制度也会有人想钻空子,解决之道不是否定制度而是完善制度——年年高考都有人作弊,难道我们就不高考了吗?说到以家庭为单位的个税申报,这就需要建立健全税收征管的奖惩机制,比如借鉴国外较为成熟的税收稽查制度,对常年诚实纳税者给予一定比例的税收返还,若发现有纳税人瞒报家庭应税所得,则课以重罚,并将其纳入重点稽查对象。&& &由于我国现行个税计征方式在一定程度上遮蔽了纳税人的真实生活成本,若改为按家庭计征,有可能导致个税总收入减少,笔者以为这恐怕才是“按家庭计征个税不可行”的真实原因。其实我国个税收入在全国税收总额中所占比例很小,纵然再减少一些也不至于对国家税收增长造成太大影响,而减个税的直接效果是居民收入的显性增长,这样一来居民就有更多的钱投入消费,从而刺激经济发展,为国家带来更多的税收。&& &按家庭计征个税要求税务部门提供精细化的服务,而不是像此前一样,多由纳税人工作单位代扣代缴,税务部门坐等钱来,这可能也是“成本高到难以实施”的原因之一,但这点成本相较于税负公平是必须付出的代价,也是服务型政府的题中应有之义。再者说,连征收查证困难的“月饼税”都可以不计成本,为何一按家庭征税就觉得成本难以承受呢?&& &诚然,按家庭计征个税需要精密的制度设计,这在社会信用体系尚不健全、税收监管稽查机制未尽完善的当下,全面推行的条件可能不成熟,但这并不意味着改革个税计征方式就绝对“不可行”。笔者建议按家庭计征个税可先在个人征信系统较为成熟的城市试行,很多事情只有试一试才知道可行还是不可行。
铜币2681两
威望1728点
发布于: 14:49
系统提示:关于phpwind产品的学习与交流已经迁移到阿里云论坛,请访问这里:
税,看到这字让我连想到钱。
发布于: 14:50
系统提示:关于phpwind产品的学习与交流已经迁移到阿里云论坛,请访问这里:
笔者建议按家庭计征个税可先在个人征信系统较为成熟的城市试行,很多事情只有试一试才知道可行还是不可行。
铜币10142两
威望5458点
<span class="lou J_floor_copy" title="复制此楼地址"
data-hash="read_楼#
发布于: 14:51
系统提示:关于phpwind产品的学习与交流已经迁移到阿里云论坛,请访问这里:
肯定不行呢
PW 终极会员
铜币9022两
威望480315点
<span class="lou J_floor_copy" title="复制此楼地址"
data-hash="read_楼#
发布于: 14:51
系统提示:关于phpwind产品的学习与交流已经迁移到阿里云论坛,请访问这里:
不清楚的说职
<span class="lou J_floor_copy" title="复制此楼地址"
data-hash="read_楼#
发布于: 14:51
系统提示:关于phpwind产品的学习与交流已经迁移到阿里云论坛,请访问这里:
实行了才知道行不行
<span class="lou J_floor_copy" title="复制此楼地址"
data-hash="read_楼#
发布于: 14:52
系统提示:关于phpwind产品的学习与交流已经迁移到阿里云论坛,请访问这里:
有听说过了,是不是要实行这个政策了
铜币2631两
威望1302点
<span class="lou J_floor_copy" title="复制此楼地址"
data-hash="read_楼#
发布于: 14:53
系统提示:关于phpwind产品的学习与交流已经迁移到阿里云论坛,请访问这里:
中国干什么都不行
<span class="lou J_floor_copy" title="复制此楼地址"
data-hash="read_楼#
发布于: 14:55
系统提示:关于phpwind产品的学习与交流已经迁移到阿里云论坛,请访问这里:
Powered by创造条件 让“按家庭计征个税”可行钱江平<·青年时报
第A02版:青年评论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创造条件 让“按家庭计征个税”可行
&&财政部为什么就不能“创造条件”,让“按家庭计征个税”从“不可行”变为“可行”呢?至少先选择某个城市进行“试点”,这总是“可行”的吧?&&&&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刘尚希日前发表文章,认为“按家庭计征个税不可行”。本来这也算一家之言,但刘尚希的独特身份,让人没法不产生联想——他的发言是纯属个人观点呢,还是代表了官方的意思?所以其观点一经抛出,迅即成为舆论的中心。&&“按家庭计征个税”其实并非新鲜话题,每次个税调整以及每年的两会,&&这个话题都是保留节目。“按家庭计征个税”的正当性、合理性是毋庸置疑的,这一点并不存在争议;即使如刘副所长认为的“按家庭计征个税不可行”,争议其实也不大。“按家庭计征个税”确实需要诸多前提条件,比如美国的个税就是按家庭为单位计征,但美国有完备的家庭税收申报制度,而这项制度在中国目前尚属空空如也;再者,又该如何确定“家庭”的范围呢?在中国恐怕也是难题,是三口之家,还是四世同堂?中国的城乡收入差距巨大,而中国相当一部分城市居民,一半家庭属于农村。&&其实也没有多少人不讲道理,非要财政部马上实行“按家庭计征个税”不可。但问题是,条件也是要创造的,温总理讲“要创造条件,让人民批评与监督政府”,那么财政部为什么就不能“创造条件”,让“按家庭计征个税”从“不可行”变为“可行”呢?至少先选择某个城市进行“试点”,这总是“可行”的吧?近年来铁老大一直是众矢之的,但铁老大有一点比财政部表现要好:车票实名制,当年也有不少专家说“不可行”,但铁道部先是搞试点,在试点过程中总结经验,最后终于全面推行——关键是要去做,要“起而行之”,要“积极作为”。某些专家的发言之所以不受社会大众的待见,不是因为他们的观点有多么荒谬,而是因为他们话里话外给人的感觉是,他们根本无意于改变现状,而总是拿“现状”、拿“不具备条件”作为“不作为”的借口。&&按家庭计征个税,公平,但不可行;以个人为单位计征个税,不公平,但可行。所以我们就只能实行“按个人计征个税”。发现没发现这事的荒谬在哪里?“公平”本来是政府制定政策理应坚守的原则,但到头来“公平”被牺牲,“可行性”成了第一位。有必要进一步厘清“可行性”这个概念,“可行性”不应仅仅针对客观条件而言,“公平”与否应成判断政策制度“可行性”的第一标准。&&有专家说,个税在我国财政收入中的比重很低,不足7%,要考虑为了“按家庭计征”是否值得花这么大的成本。那么专家怎么不反过来想一想,既然个税在我国财政收入中的比重很低,以个人为单位计征不公平,“按家庭计征”又不可行,那为什么就不能把个税取消了呢?
合作伙伴: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个税起征点2017税率表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