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里拆房子要拆我房子建大棚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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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承包村里的地建了养鸭大棚合同期为十年还有半年到期、国家开发大棚拆迁国家每亩地补偿5500元、补偿款应该给我们还是给村里
我承包村里的地建了养鸭大棚合同期为十年还有半年到期、国家开发大棚拆迁国家每亩地补偿5500元、补偿款应该给我们还是给村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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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土地是村里的,土地补偿款应该给村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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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交付的回迁房屋与签订购房合同中房屋的楼层不一致,被拆迁户拒收房屋,在与开发商多次协商未果,刘女士等17名被拆迁户将北京新凤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该公司交付合同约定的合格房屋。日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结了此案。法院认为房屋已成现状,开发商无法...
回迁房与购房合同不符 拆迁户状告开发商被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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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潭街道大棚村违规建厂房 街道相关负责人:将责令其立即停工
原标题:龙潭街道大棚村违规建厂房 街道相关负责人:将责令其立即停工
正在施工的厂房。本报记者王成兵摄
  本报讯(记者王成兵)家住栖霞区龙潭街道大棚村农兴组村民陈先生日前向本报信息热线反映,称大棚村村委会借建老年健身活动中心名义,将原属农兴组的一块土地卖给别人建厂房,村民们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无果。
  陈先生说,建厂房的地方原是龙潭街道新圩村村委会所在地,前后有两幢平房,土地是属于原新圩村农兴组村民的,后来新圩村与大棚村合并,原村委会被村里面一个姓李的村民承包开起了服装厂。去年5月,村民们发现服装厂南侧的一幢平房被拆掉了,开始翻建厂房,面积也比原来厂房大了许多。村民后来打听到,是大棚村村委会将这块地卖给姓李的村民,说是建大棚村老年健身活动中心。但陈先生他们了解到服装厂是翻建厂房,根本不是建老年健身活动中心,而且翻建没有任何手续。
  为此,农兴组27位村民联名举报,该工地因此于去年11月停工。可是今年的清明期间,村民们发现该工地又开始偷偷施工。
  本月9日,记者前往现场看到,几名工人正施工作业。空中的几根通讯电缆线已被包在墙体内,在建筑物的东侧有几根高压线离墙体不到一米的距离,3名工人就在高压电线下砌墙。
  现场一名施工人员对记者说,他们建的是厂房,并不是老年健身活动中心,刚复工没几天。
  当日,在大棚村村委会,一名姓林的工作人员对记者表示:“这块土地不是卖给姓李的村民,只是租赁,而且合同还没有到期。”林姓工作人员还说,由于村里没有老年健身活动中心,打算李姓村民将房屋盖好后,村委会再出钱租对方的房子作为老年健身活动中心。
  大棚村土地巡查员丁长平说,服装厂南侧的这幢平房此次属于危房翻建。“村里将危房改造的材料上报到街道的监管中心,经过同意后才开始建的。”丁长平说,后来栖霞区又出了一个政策,规定200平方米的建筑必须由区管委员批准才行,但是到现在上报的材料一直没有批复下来。
  龙潭街道监管中心的一位负责人则表示,李姓村民在建房过程中,曾擅自扩建60平方米,被街道城管中队巡查到,去年11月份街道组织人员拆除了多出来的面积。
  该负责人表示,该厂房翻建确实没有取得合法手续,将责令其立即停工,补办手续,如果再偷偷施工,将予以拆除。
  原标题:龙潭街道大棚村违规建厂房 街道相关负责人:将责令其立即停工
声明:凡注明为其他媒体来源的信息,均为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您若对该稿件内容有任何疑问或质疑,请即与东方网联系,本网将迅速给您回应并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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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潭街道大棚村违规建厂房 街道相关负责人:将责令其立即停工
日 08:05 来源:南京日报
原标题:龙潭街道大棚村违规建厂房 街道相关负责人:将责令其立即停工
正在施工的厂房。本报记者王成兵摄
  本报讯(记者王成兵)家住栖霞区龙潭街道大棚村农兴组村民陈先生日前向本报信息热线反映,称大棚村村委会借建老年健身活动中心名义,将原属农兴组的一块土地卖给别人建厂房,村民们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无果。
  陈先生说,建厂房的地方原是龙潭街道新圩村村委会所在地,前后有两幢平房,土地是属于原新圩村农兴组村民的,后来新圩村与大棚村合并,原村委会被村里面一个姓李的村民承包开起了服装厂。去年5月,村民们发现服装厂南侧的一幢平房被拆掉了,开始翻建厂房,面积也比原来厂房大了许多。村民后来打听到,是大棚村村委会将这块地卖给姓李的村民,说是建大棚村老年健身活动中心。但陈先生他们了解到服装厂是翻建厂房,根本不是建老年健身活动中心,而且翻建没有任何手续。
  为此,农兴组27位村民联名举报,该工地因此于去年11月停工。可是今年的清明期间,村民们发现该工地又开始偷偷施工。
  本月9日,记者前往现场看到,几名工人正施工作业。空中的几根通讯电缆线已被包在墙体内,在建筑物的东侧有几根高压线离墙体不到一米的距离,3名工人就在高压电线下砌墙。
  现场一名施工人员对记者说,他们建的是厂房,并不是老年健身活动中心,刚复工没几天。
  当日,在大棚村村委会,一名姓林的工作人员对记者表示:“这块土地不是卖给姓李的村民,只是租赁,而且合同还没有到期。”林姓工作人员还说,由于村里没有老年健身活动中心,打算李姓村民将房屋盖好后,村委会再出钱租对方的房子作为老年健身活动中心。
  大棚村土地巡查员丁长平说,服装厂南侧的这幢平房此次属于危房翻建。“村里将危房改造的材料上报到街道的监管中心,经过同意后才开始建的。”丁长平说,后来栖霞区又出了一个政策,规定200平方米的建筑必须由区管委员批准才行,但是到现在上报的材料一直没有批复下来。
  龙潭街道监管中心的一位负责人则表示,李姓村民在建房过程中,曾擅自扩建60平方米,被街道城管中队巡查到,去年11月份街道组织人员拆除了多出来的面积。
  该负责人表示,该厂房翻建确实没有取得合法手续,将责令其立即停工,补办手续,如果再偷偷施工,将予以拆除。
  原标题:龙潭街道大棚村违规建厂房 街道相关负责人:将责令其立即停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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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21-962007还敢买这种房子吗?通州这两个镇强力拆除30万平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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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州君(ID:tongzhouguo)获悉,8月15日的“大限”已到,北京市各区整治“大棚房”情况如何?上周末,市规划国土委执法总队工作人员前往顺义、延庆、房山三个区走访了解当地清理整治工作情况。目前三个区都对已经发现的违法“大棚房”启动了清理整治,位于延庆区延庆镇、房山区窦店镇、顺义区北小营镇等地的违法“大棚房”已彻底拆除并恢复耕种或部分拆除整改。对于各区还可能存在的违法“大棚房”,执法总队将继续清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对违法严重的乡镇启动追责机制。  紫薇庄园已全恢复耕地  网售紫薇庄园“大棚房”居然是个彻头彻尾的骗局,现场不仅早就被延庆区整治,长出的庄稼都已经过了脚踝高。  紫薇庄园,曾经是延庆有名的“大棚房”项目。“这地都成这样了,谁还在卖600套&大棚房&?”市规划国土委执法总队相关负责人说。  上周,安居客网站仍有大量违法“大棚房”信息,其中销售机构业务员叫卖紫薇庄园,在紫薇庄园已经整治完成的情况下,还称“仅花12万元就可以买到占地面积360平方米的院子。”对此,市规划国土委执法总队相关负责人提示,请公众切勿受骗上当。据介绍,之前紫薇庄园共有“大棚房”262个,大半年前,延庆就开始将其拆除整改完毕,修复了耕地。  为防止“大棚房”卷土重来,延庆还建立了惩处及管理机制,对于违反“三个不得,三个禁止”规定的行为,乡镇政府和区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及时制止,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责令限期纠正整改,5年内不得安排政策支持,并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工作人员暗访打击“大棚房”  在窦店镇两间房村小清河东岸,有一处主要从事农作物种植的土地。约240亩用地被红色的围墙环绕着,入口旁的墙上喷有提醒市民不要违法购买“大棚房”的警示标语。  和延庆不同的是,房山这处“大棚房”项目由于发现及时,大部分土地并未受到破坏,庄稼和耕地得以完好保留。不仔细看,还真发现不了在红墙的另一头,有“大棚房”存在过的痕迹。  5月20日,房山国土分局国土三所在接到群众电话咨询购买“大棚房”的有关信息后,将这一情况立即进行了报告。次日,房山国土分局工作人员以购房者的身份到现场暗访调查。  据了解,开发商于2017年5月中旬开始建设大棚及居住用房,并将场地内原有从事农作物种植的管理用房进行改造,作为“清河水岸庄园”项目销售部,开始公开销售具有居住功能的“大棚房”。销售部的墙上还贴有“清河水岸庄园鸟瞰图”。截至5月20日,该项目内已建成“大棚房”3栋、正在建设1栋,建筑面积约4000平方米。  核实后的第3天,窦店镇政府相关人员便到现场对此项目拆除整改,所建的4栋大棚及其他景观、销售宣传设施已全部拆除完毕。  上面就算完了吗,NO,通州的大棚房歼灭战,也在展开!  西集将拆除6村大棚房  铁臂挥动,轰隆一声,西集镇一间间违建“大棚房”轰然倒塌。近日,西集镇组织拆违办、综治办、派出所等相关部门,开始对安辛庄村内违法建设的“大棚房”实施强制拆除,重拳出击,狠抓治理,坚决清除镇域内大棚里违法“种”下的房子。          “大棚房”本是耕地上建设的大棚,在发展过程中,原本应该种上的蔬菜和果品不见了,不少大棚被通过建设违建的方式增加了居住功能,变成了“房”。与普通违建不同,“大棚房”是以建造正规农业大棚为掩护建设的违建项目。由于大棚表面有一层覆膜,在覆膜里硬化耕地、盖出违建,不易被及时发现。    拆除现场,工人们正帮助清理“大棚房”内的物品,记者随着工人走进一间院内,发现院内设施齐全,装修精致,藤椅、餐桌、娱乐设施一应俱全,水泥地、地板替代了农田,原本应是一片生机勃勃的绿色却成为了度假休闲的娱乐场所。当事人声称投入了大量的资金,不忍心就这样被拆除。“不管您投入多少,这是违建,我们必须拆除,不容商量”,西集镇镇长助理陈平正在向该户当事人解释,他早早来到现场指挥工作,与各户当事人进行耐心地沟通,向其进行政策说明,表明坚决拆除的立场。屋内物品清理完毕后,进行了断电处理,在确认房屋内人员全部安全撤出后,挖掘机开始作业施工,一栋栋装修精致的“大棚房”瞬间倒塌,化作瓦砾。    西集镇镇长助理陈平与当事人沟通进行劝说    西集镇镇长助理陈平现场指挥工作    工人们在做拆除准备工作    工作人员对房屋采取断电措施        工人们帮助清理房屋内物品      拆除前    拆除后  “大棚里&种&的房子,就像影响庄稼生长的杂草一样,必须铲除!”。据了解,西集镇对“大棚房”的拆除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已于前期进行了充分的准备,相关部门通过前期走访、摸排,及时召开会议部署工作,提前做好业主的思想工作,对“大棚房”当事人下发限期拆除通知书,通过沟通及说服教育,希望他们自行拆除或者由政府帮助拆除。    对违建“大棚房”提前下发了限期拆除通知      现场安保措施到位,确保拆除工作顺利进行  目前,拆违工作已正式开始。据悉,西集镇将共计拆除违建“大棚房”25万平方米,共涉及6个村400多个大棚房,疏解人口约1500左右人。拆除后土地将恢复基本农田使用属性,确保土地的合理利用。下一步,西集镇将继续狠抓治理,保持打击违法建设的高压态势,各部门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加大查处力度,坚决控制新增违法建设,为城市副中心建设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永乐店拆除5万平米大棚房  8月8日,炎炎烈日下,永乐店镇组织力量对小务村向前进农场的“大棚房”项目进行拆除整治。  “此次拆违总面积5万多平方米,主要涉及的是大棚房。”永乐店镇土地监察科负责人介绍道:“这些违法建筑和乱搭乱建不仅存在严重消防安全隐患,也影响着市容市貌,必须及时进行拆除。”    据了解,近期,永乐店镇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一方面加强日常监管,做到提前介入,通过高密度巡查监督,及时发现违章建筑苗头;另一方面推进“和谐拆违”,对涉及违建当事人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让广大村民认识到违建行为的严重性,动员村民主动自拆。    小务村向前进农场,占地面积500亩,133栋大棚,其中85栋涉及大棚房,涉及违法面积5万余平方米。向前进农场属于挂市台账违法建设“大棚房”项目,经镇相关部门负责人多次与农场负责人进行宣传教育和沟通说服工作,定于8月8日早晨7点进行拆除整治。    依据市规土委《关于清理整治以设施农业、险户搬迁及村民安置等名义进行违法用地的函》(市规划国土函【号)、《国家土地督察例行督察意见书》【2016】1号(总259号)、和市级下发的生态用地上的违法用地图斑核查工作的要求及市政府、市规土委、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对该单位所有大棚房涉嫌改变农业用途的种植大棚项目进行拆除整改。    经过各部门的努力于8月9日拆除清理到位。 此次拆违工作组总人数400人,共动用各种车辆:城管执法车2辆、拆除机械10辆、消防车1辆、救护车1辆、电力车1辆、渣土清运车15辆、后勤保障车2辆。  下一步,我镇将继续组织各部门齐抓共管,对大棚房违法做到严控新增、限期拆除、部门联动,为副中心建设保驾护航。  想要了解更多通州、北三县消息,请订阅网易号:北京向东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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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咨询,我家承包了地,村里拆了建大棚有往外出租我是不是有优先权
土地承包咨询,我家承包了地,村里拆了建大棚有往外出租我是不是有优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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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经营权就是公民集体对集体或者国家,由全民制或者集体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该项权利主体为公民或集体,经营权权利客体为集体土地或国家,再由全民制单位或集体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经营权权利内容由合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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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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