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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交易所消息,厦门金牌厨柜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定价发行有效申购户数为15,207,576 户,有效申购股数为125,605,300,000股,配号总数为125,605,300个,配号起始号码为100,000,000,000,截止号码为100,125,605,299。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中签率为0.%。
中签号公布日期
网上发行中签率(%)
网下配售中签率(%)
中签结果公告日期
网下配售认购倍数
初步询价累计报价股数(万股)
初步询价累计报价倍数
网上有效申购户数(户)
网下有效申购户数(户)
网上有效申购股数(万股)
网下有效申购股数(万股)
中签号公布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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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小时排行金牌厨柜(603180)重要事项提示
金牌厨柜(603180)的重要事项提示
☆公司大事☆ ◇603180 金牌厨柜 更新日期:◇ 港澳资讯 灵通V7.0
★本栏包括【1.公司大事】★
(本栏目只是重要公告的摘要,全部公告和公告全文请登录上交所网站
【1.公司大事】
【】金牌厨柜(603180)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金牌厨柜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详情请见公告全文)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厦门金牌厨柜股份有限公司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厦门金牌厨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牌厨柜”、“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金牌厨柜拟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厦门金牌厨柜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号)批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700万股,每股发行价27.8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7,345.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4,810.27万元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2,534.73万元。上述资金于日全部到位,已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闽华兴所(2017)验字F-002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协议。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金牌厨柜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拟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江苏金牌年产7万套整体厨柜建设项目
江苏金牌年产6万套整体厨柜扩建项目
拟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三期项目工程(含厂房及配套设施)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信息化建设项目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部分募集资金将用于置换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司采用专款专用、专户存储的方式来管理募集资金。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基于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以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预先进行了投入。截至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22,169.7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拟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拟置换募集资金金额
江苏金牌年产7万套整
体厨柜建设项目
江苏金牌年产6万套整
体厨柜扩建项目
三期项目工程(含厂
房及配套设施)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信息化建设项目
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截至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厦门金牌厨柜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闽华兴所(2017)审核字F-015号)。
四、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履行的内部决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相关事项,已经公司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亦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金牌厨柜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审议通过,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并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审核,出具了《关于厦门金牌厨柜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闽华兴所(2017)审核字F-015号),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该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一致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本保荐机构同意金牌厨柜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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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牌厨柜(603180)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详情请见公告全文)
证券代码:603180
证券简称:金牌厨柜
公告编号:
厦门金牌厨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金额为 221,697,056.56 元,距离募集资金到帐时间未超过 6 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厦门金牌厨柜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 号)文核准,厦门金牌厨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7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27.85 元,共计募集资金 473,450,000.00 元,扣除已从募集资金中直接扣减的证券承销费及保荐费合计 33,350,000.00 元后,汇入公司验资专户的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40,100,000.00 元。扣除公司自行支付的中介机构费和其他
发行费用人民币
14,752,700.00
元后,实际募集的资金人民币
425,347,30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到位,已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17 年 5 月 8 日出具闽华兴所(2017)验字 F-002 号《验资报告》。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厦门金牌厨柜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
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拟使用募集资金金
额如下表列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投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资金
江苏金牌年产 7 万套整体厨柜建设项目
江苏金牌年产 6 万套整体厨柜扩建项目
三期项目工程(含厂房及配套设施)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信息化建设项目
上述投资项目可行性议案业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江苏金牌年产 7 万
套整体厨柜建设项目”、“江苏金牌年产 6 万套整体厨柜扩建项目”已获江苏泗阳
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三期项目工程(含厂房及配套设施)”已获厦门市同
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已获厦
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核准。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止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221,697,056.56元,公司拟置换募集资金投
资金额为人民币221,697,056.56元,具体情况如下: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元
募投项目名称
拟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拟置换募集资金金额号
江苏金牌年产 7 万套整体厨柜建设项目
154,689,600.00
115,422,669.31
江苏金牌年产 6 万套整体厨柜扩建项目
80,330,200.00
11,598,000.00
三期项目工程(含厂房及配套设施)
114,489,200.00
83,773,350.7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49,666,300.00
565,075.33
信息化建设项目
26,172,000.00
10,337,961.20
425,347,300.00
221,697,056.56
四、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
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前期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
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221,697,056.56 元置换募投项目前期投入的自筹
本次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事项履行了相应
的审批程序,且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监管要求。本次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公司招股说明书中关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 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
资金出具了《厦门金牌厨柜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以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认为:“使用募集资
金置换募投项目前期投入自筹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募集资金
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况,并由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厦门
金牌厨柜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闽华兴所 [2017] 审核字 F-015 号);由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金牌厨柜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公司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因此,
同意公司此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事宜。
2、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6 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前期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以全票通过同意使用募集资金 221,697,056.56 元元置换募投项目前期投入的自筹资金。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
221,697,056.56元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事宜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使用计划
不存在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置换行为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3、会计师鉴证意见
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17 年 6 月 6 日
出具了《厦门金牌厨柜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闽华兴所 [2017] 审核字 F-015 号),认为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已经按照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
订)》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使用情况。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金牌厨柜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
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九次审议通过,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并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审核,出具了《厦
门金牌厨柜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闽华兴所 [2017] 审核字F-015号),履行了必要的程序。该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
定的要求,不存在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一致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本保荐机构同意金牌厨柜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六、备查文件
1、厦门金牌厨柜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厦门金牌厨柜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厦门金牌厨柜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
4、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普通特殊合伙)出具的《厦门金牌厨柜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5、《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金牌厨柜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金牌厨柜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6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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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牌厨柜(603180)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详情请见公告全文)
证券代码:603180
证券简称:金牌厨柜
公告编号:
厦门金牌厨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厦门金牌厨柜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6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召开会议前依法通知了全体董事,会议通知的时间及方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温建怀主持,应出席董事 6 名,实际出席董事 6 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根据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厦门金牌厨柜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闽华兴所 [2017] 审核字 F-015 号),截至 2017 年 5 月 31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
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
221,697,056.56
元。同意使用募集资金
221,697,056.56 元置换募投项目前期已投入的自筹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6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厦门金牌厨柜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6 月 6 日
─────────────────────────────────────
【】金牌厨柜(603180)关于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详情请见公告全文)
证券代码:603180
证券简称:金牌厨柜
公告编号:
厦门金牌厨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厦门金牌厨柜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6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5 月 26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 3 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 3 名。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 221,697,056.56 元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事宜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使用计划不存在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置换行为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特此公告。
厦门金牌厨柜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6 月 6 日
─────────────────────────────────────
【】金牌厨柜(603180)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详情请见公告全文)
证券代码:603180
证券简称:金牌厨柜
公告编号:
厦门金牌厨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厦门金牌厨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5
月 23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 2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
品,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上述使用
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cn)及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厦门金牌厨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一、本次购买现金管理产品概况
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不
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主营业务发展,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分别于 2017 年 5 月 31 日、2017 年 6 月 1 日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9400 万元、3700 万元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全球智选理财产品
1、公司于 2017 年 5 月 27 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同安
支行签订《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总协议书》,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同安支行于 2017 年 5 月 31 日出具《中银保本理财-全球智选理财产品证实书》,具体情况如下:产品名称:中银保本理
财-人民币全球智选理财产品,产品编号:CNYQQZX2017477,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投资金额:人民币 1,400 万元整,产品委托认购日期:2017 年 5 月 31 日,收益起算日:2017 年 6 月 1 日,产品到期日:2017 年 7 月 7 日,产品期限:36 天,预期年化收益率:
2.80%-4.00%,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中国银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2、公司于 2017 年 5 月 27 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同安
支行签订《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总协议书》,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同安支行于 2017 年 5 月 31 日出具《中银保本理财-全球智选理财产品证实书》,具体情况如下:产品名称:中银保本理
财-人民币全球智选理财产品, 产品编号:CNYQQZX2017478,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投资金额:人民币 1,400 万元整,产品委托认购日期:2017 年 5 月 31 日,收益起算日:2017 年 6 月 1 日,产品到期日:2017 年 7 月 7 日,产品期限:36 天,预期年化收益率:
2.80%-4.00%,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中国银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中国工商银行保本型“随心 E”法人人民币理财产品
2017 年 5 月 31 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同安
支行签订《中国工商银行法人理财综合服务协议》及《法人理财业务申请书》,具体情况如下:产品名称:中国工商银行保本型“随心 E”法人人民币理财产品,产品编号:SXE16BBX,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投资金额:人民币 6,600 万元整,产品认购日期:2017 年 5月 31 日,产品到期日:2017 年 7 月 3 日,产品期限:33 天,预期年化收益率:2.9%,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厦门银行结构性存款
2017 年 6 月 1 日,公司与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同安支行签订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结构性存款业务协议》,具体情况如下:产
品名称:厦门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投资金额:人民币 3,700 万元整,产品认购日期:2017 年 6 月 1 日,产品起息日 2017 年 6 月 2 日,产品到期日:2017 年 8 月 1 日,产品期限:
60 天,预期年化收益率:3.5%,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厦门银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商业银行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
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4、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影响分析
公司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
营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投资进展,
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资金
使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总体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人民币 700 万元。
特此公告。
厦门金牌厨柜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6 月 2 日
─────────────────────────────────────
【】金牌厨柜(603180)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详情请见公告全文)
证券代码:603180
证券简称:金牌厨柜
公告编号:
厦门金牌厨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厦门金牌厨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5
月 23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 2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
品,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上述使用
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cn)及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厦门金牌厨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一、本次购买现金管理产品概况
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不
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主营业务发展,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于 2017 年 5 月 27 日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同安支行签订《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协议》(封闭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6200 万元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兴业银行结构性存款;
2、产品编号:;
3、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4、投资金额:人民币 6,200 万元整;
5、产品认购日期:2017 年 5 月 27 日;
6、产品到期日:2017 年 7 月 27 日;
7、产品期限:61 天;
8、预期年化收益率:4.15%;9、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兴业银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商业银行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
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4、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影响分析
公司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
营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投资进展,
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资金
使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总体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人民币 13800 万元。
特此公告。
厦门金牌厨柜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5 月 31 日
─────────────────────────────────────
【】金牌厨柜(603180)关于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详情请见公告全文)
证券代码:603180
证券简称:金牌厨柜
公告编号:
厦门金牌厨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厦门金牌厨柜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 2017 年 5 月 23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5 月 13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 3 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 3 名。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厦门金牌厨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使用不超过 2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因此,同意公司使用
不超过 2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
特此公告。
厦门金牌厨柜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5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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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牌厨柜(603180)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详情请见公告全文)
证券代码:603180
证券简称:金牌厨柜
公告编号:
厦门金牌厨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厦门金牌厨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5
月 23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 2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
品,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上述使用
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厦门金牌厨柜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 号)文核准,厦门金牌厨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7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27.85 元,共计募集资金 473,450,000.00 元,扣除已从募集资金中直接扣减的证券承销费及保荐费合计 33,350,000.00 元后,汇入公司验资专户的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40,100,000.00 元。扣除公司自行支付的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14,752,700.00
元后,实际募集的资金人民币425,347,30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到位,已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17 年 5 月 8 日出具闽华兴所(2017)验字 F-002 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协议。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司规则(2014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及保荐机构分别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cn)。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
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主营业务发展,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
2、投资额度
最高额度为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2 亿元,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
将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
4、投资期限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5、资金来源公司用于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资金为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6、实施方式
上述投资理财事项在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具体办理实施相关
事项。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
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7、本次投资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8、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
四、投资风险分析和风险控制
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具体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商业银行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
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4)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
营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投资进展,
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资金
使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1、独立董事的意见
本次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厦门金牌厨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确
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 2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也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 因此,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2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
2、监事会的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厦门金牌厨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使用不超过 2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影
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
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
利益,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因此,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2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
3、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1)公司使用不超过 2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一致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
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经营性现金流状况良好,在保障生产经营、募投项目
建设等需求的前提下,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择机购买安全性高、流
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
投资收益。公司内控措施和制度健全,资金安全能够得到保障。上述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特此公告。
厦门金牌厨柜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5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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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牌厨柜(603180)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详情请见公告全文)
证券代码:603180
证券简称:金牌厨柜
公告编号:
厦门金牌厨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厦门金牌厨柜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 2017 年 5 月 23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召开会议前依法通知了全体董事,会议通知的时间及方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温建怀主持,应出席董事 6 名,实际出席董事 6 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厦门金牌厨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使用不超过 2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因此,同意公司使用
不超过 2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厦门金牌厨柜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5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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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牌厨柜(603180)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金牌厨柜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详情请见公告全文)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厦门金牌厨柜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厦门金牌厨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牌厨柜”、“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金牌厨柜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厦门金牌厨柜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号)批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700万股,每股发行价27.8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7,345.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4,810.27万元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2,534.73万元。上述资金于日全部到位,已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闽华兴所(2017)验字F-002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协议。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金牌厨柜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拟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江苏金牌年产7万套整体厨柜建设项目
江苏金牌年产6万套整体厨柜扩建项目
拟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三期项目工程(含厂房及配套设施)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信息化建设项目
根据募投项目推进计划,近期公司的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三、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主营业务发展,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
(二)投资额度
最高额度为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将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
(四)投资期限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五)资金来源公司用于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资金为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六)实施方式
上述投资理财事项在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具体办理实施相关事项。公司
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四、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投资进展,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分析和风险控制措施
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具体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一)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商业银行所发行的产品;
(二)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四)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事项,已经公司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亦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一)金牌厨柜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一致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公司经营性现金流状况良好,在保障生产经营、募投项目建设等需求的前提下,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择机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公司内控措施和制度健全,资金安全能够得到保障。上述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本保荐机构同意金牌厨柜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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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牌厨柜(603180)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详情请见公告全文)
证券代码:603180
证券简称:金牌厨柜
公告编号:临
厦门金牌厨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厦门金牌厨柜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 号)文核准,厦门金牌厨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7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27.85 元,共计募集资金 473,450,000.00 元,扣除已从募集资金中直接扣减的证券承销费及保荐费合计 33,350,000.00 元后,汇入公司验资专户的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40,100,000.00 元。扣除公司自行支付的中介机构费和其他
发行费用人民币
14,752,700.00
元后,实际募集的资金人民币
425,347,30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到位,已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17 年 5 月 8 日出具闽华兴所(2017)验字 F-002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
的开立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
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和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分别与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同安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同安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
门同安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同安支行(以下统称“专户存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该《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及存储情况如下:
存储金额(万元)
厦门银行股
江苏金牌年产
份有限公司
7 万套整体厨
柜建设项目
中国工商银
江苏金牌年产
行股份有限
6 万套整体厨
公司厦门同
柜扩建项目
中国银行股
三期项目工程
份有限公司
(含厂房及配
存储金额(万元)
厦门同安支
兴业银行股
研发中心建设
份有限公司
项目、信息化
厦门同安支
三、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公司已在专户存储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以下简称“专
户”),其中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同安支行,账号为
02088,该专户仅用于江苏金牌年产 7 万套整体厨柜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存储和使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同安支行,账号为 0038926,该专户仅用于江苏金牌年产 6 万套整体厨柜扩建项目的募集资金存储和使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同安支行,账号为 ,该专户仅用于三期项目工程(含厂房及配套设施)的募集资金存储和使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同安支行,账号为 426206,该专户仅用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存储和使用。前述专户资金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对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部分募集资金可以以不同期限的定
期存单等允许方式存储,并及时通知兴业机构。公司承诺上述存单到
期后将及时转入本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兴业证券。公司存单不得质押。
2、公司及专户存储银行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3、兴业证券作为公司的保荐人,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兴业证券应当依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以及公司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事项履行保荐职责,进行持续督导工作。
兴业证券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
公司和专户存储银行应当配合兴业证券的调查与查询。兴业证券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定期到公司现场调查时应当同时检查专户存储情况。
4、公司授权兴业证券指定的保荐代表人谢威、陈霖可以随时
到专户存储银行查询、复印公司专户的资料;专户存储银行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专户存储银行查询公司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
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加盖兴业证券公章的单位介绍信。兴业证券出
具的单位介绍信中应当列明所需查询的专户信息、交易期间及其他查询要求。
5、专户存储银行按月(每月 15 日前)向公司授权联系人及兴业证券保荐代表人以挂号信方式寄送真实、准确、完整的专户对账单。
6、公司 1 次或 12 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5000 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净额”)的 20%的,公司及专户存储银行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兴业证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兴业证券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兴业证
券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专户存储银行,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专户存储银行三次未及时向兴业证券出具对账单或向兴业证
券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兴业证券调查专户收支情
形的,公司有权或兴业证券可以要求公司单方面终止三方监管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兴业证券发现公司、专户存储银行未按约定履行三方监管协议的,应当在知悉有关事实后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
10、三方监管协议自公司、专户存储银行、兴业证券三方法定
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
特此公告。
厦门金牌厨柜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5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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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牌厨柜(603180)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详情请见公告全文)
证券代码:603180
证券简称:金牌厨柜
公告编号:临
厦门金牌厨柜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厦门金牌厨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A 股股票交易于 2017 年5 月 18 日、 2017 年 5 日 19 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书面发函查证,截止本公司披露日,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于 2017 年 5 月 18 日、2017 年 5 日 19 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 市场环境、行业政策没有发生重大调整、生产成本和销售等情况没有出现大幅波动、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
(二)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书面发函查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
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 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 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四)经公司核实,未发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金牌厨柜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5 月 19 日
─────────────────────────────────────
【】金牌厨柜(603180)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详情请见公告全文)
证券代码:603180
证券简称:金牌厨柜
公告编号:临
厦门金牌厨柜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厦门金牌厨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A 股股票交易于 2017 年5 月 15 日、 2017 年 5 日 16 日、 2017 年 5 月 17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书面发函查证,截止本公司披露日,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于 2017 年 5 月 15 日、2017 年 5 日 16 日、 2017 年 5 月17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 市场环境、行业政策没有发生重大调整、生产成本和销售等情况没有出现大幅波动、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
(二)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书面发函查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 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 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四)经公司核实,未发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金牌厨柜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5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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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牌厨柜(603180)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暨2017年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详情请见公告全文)
股票简称:金牌厨柜
股票代码:603180
厦门金牌厨柜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暨2017 年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 268 号)
二一七年五月
本公司股票将于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在上市初期具有较大的价格波动风险,并存在跌破发行价格的风险,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理性参与新股交易。
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限制流通及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1、公司实际控制人温建怀、潘孝贞承诺:(1)本人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2)当发行人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首次出现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人股票的发行价格,或者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人股票的发行价格之情形,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将在原承诺期限 36 个月的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即锁定期为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42 个月。若发行人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发行人股票复权后的价格;(3)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 2 年内,本人若减持发行人股票,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人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在本人减持发行人股票前,发行人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人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除权除息后的价格;(4)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 2 年内,本人每年减持发行人股票数量不超过上一年度所持发行人股份数量的
10%。本人减持发行人股份时,将提前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及时予以公告,自发行人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本人才可以减持发行人股份;(5)本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6)本人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
2、公司控股股东建潘集团承诺:(1)本公司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2)当发行人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首次出现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人股票的发行价格,或者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人股票的发行价格之情形,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将在原承诺期限 36 个月的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即锁定期为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42 个月。若发行人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发行人股票复权后的价格;(3)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 2 年内,本公司若减持发行人股票,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在本公司减持发行人股票前,发行人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公司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除权除息后的价格;(4)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 2年内,本公司每年减持发行人股票数量不超过上一年度所持发行人股份数量的10%。本公司减持发行人股份时,将提前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及时予以公告,自发行人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本公司才可以减持发行人股份。
3、公司股东温建北、温桂华、温建河、俞丽梅、潘宜琴、潘美玲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4、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温建怀、潘孝贞、温建北、陈振录、王红英、朱灵、陈建波、王永辉、贾斌、李子飞承诺:(1)本人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2)除前述锁定期外,在本人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本人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3)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个月。自公司股票上市至其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增发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收盘价、减持价格等将相应进行调整。
5、其他股东:谦程初启、王秀芬、林建旋、聂干辉、谢正昌、罗瑞华、张九兵、谢惠聪、叶映青承诺:本人/本企业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企业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
二、稳定股价的预案及承诺
公司 2014 年 4 月 13 日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的稳定股价预案的议案》,议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
自公司股票正式挂牌上市之日起三年内,若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本公司股票全天停牌的交易日除外,下同)的收盘价均低于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为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本公司将启动股价稳定措施。
(二)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措施及程序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公司应在 5 个工作日内,根据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本股价稳定预案,提出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方案,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股价稳定措施实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当公司需要采取股价稳定措施时,可以视公司实际情况、股票市场情况,按以下顺序实施股价稳定措施。
1、公司董事会拟采取的措施
达到启动股价稳定的时点起,公司应在 5 日内召开董事会,讨论公司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依法公告具体股份回购计划。
公司回购股份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回购股份的价格不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回购股份的方式为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
本公司每年度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不超过回购股份事项发生时上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30%。如果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条件的,公司可不再实施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公司回购股份应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控股股东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启动股价稳定措施后,当公司根据股价稳定措施(一)完成公司回购股份后,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或无法实施股价稳定措施(一)时,公司控股股东应在 5 日内,提出增持公司股份的方案(包括拟增持公司股份的数量、价格区间、时间等),控股股东按照市场价格增持,每年度增持的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如果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条件的,控股股东可不再实施增持公司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启动股价稳定措施后,当公司根据股价稳定措施(二)完成股东增持公司股份后,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或无法实施股价稳定措施(二)时,公司时任董事(不含独立董事,下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本预案承诺签署时尚未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人士)应在 30 个交易日内通过二级市场以竞价交易方式买入公司股票以稳定公司股价,每年度用于增持股份的货币资金不超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年度薪酬总和的 30%。如果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条件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不再买入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入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应启动而未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约束措施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
1、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告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果公司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具体措施的或已公告回购计划但未实际履行,则公司以其承诺的最大回购金额为限对股东承担赔偿责任。
3、如果控股股东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具体措施的或已公告增持具体计划但未实际履行,则公司应将与控股股东履行其增持义务相等金额的应付控股股东现金分红予以冻结,直至控股股东履行其增持义务。
4、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主动履行其增持义务,如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具体措施的,则公司应扣留与其履行增持义务相等金额的工资薪酬归公司所有。
5、上述承诺为本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真实意思表示,相关责任主体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相关责任主体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三、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经公司 2014 年 4 月 13 日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后登记在册的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享。
四、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 2015 年 4 月 11 日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本次发行上市后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一)利润分配的原则
公司的利润分配应充分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并坚持如下原则:
1、按照法定顺序分配利润的原则;
2、同股同权、同股同利的原则;3、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的原则。
(二)利润分配的形式
1、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应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2、在利润分配方式中,相对于股票股利,公司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方式。3、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如果公司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三)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
1、在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的前提下,公司每年度至少进
行一次利润分配。
2、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当期的盈利规模、现金流状况、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分红。
(四)利润分配的条件
1、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
在保证公司能够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如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资金支出等事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外)发生,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20%,具体每个年度的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年度盈利状况和未来资金使用计划提出预案。
2、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在公司经营状况、成长性良好,且董事会认为公司每股收益、股票价格、每股净资产等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公司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比例的前提下,同时采取发放股票股利的方式分配利润。公司在确定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的具体金额时,应当充分考虑发放股票股利后的总股本是否与公司目前的经营规模、盈利增长速度、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相适应,并考虑对未来债权融资成本的影响,以确保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
3、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本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本公司详细的股利分配政策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四节
股利分配政策”。
五、关于因信息披露重大违规赔偿损失、回购新股的承诺
(一)发行人承诺
发行人承诺: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本公司将以要约等合法方式回购全部新股,回购价格不低于本次新股发行价格加新股上市日至回购要约发出日期间的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投资者损失。该等损失的赔偿金额以投资者能举证证实的因此而实际发生的直接损失为限,不包括间接损失。
(二)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温建怀、潘孝贞承诺: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并将督促发行人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投资者损失。该等损失的赔偿金额以投资者因此而实际发生的直接损失为限,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依据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
(三)发行人控股股东的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建潘集团承诺: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
响的,本公司将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并将督促发行人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投资者损失。该等损失的赔偿金额以投资者因此而实际发生的直接损失为限,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依据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
(四)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投资者损失。该等损失的赔偿金额以投资者因此而实际发生的直接损失为限。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依据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
(五)本次发行相关中介机构的承诺
保荐机构承诺:如因本保荐机构为厦门金牌厨柜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股票并上市而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发行人律师承诺:如因本所为厦门金牌厨柜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申报会计师承诺:如因本所为厦门金牌厨柜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六、关于被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承诺
本次发行后,公司资本实力将得到增强,但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效益实现需要一定周期并存在一定滞后性,在短期内难以完全产生效益,因此,本公司9
可能会出现在发行当年每股收益相对上年度将有所下降,进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但公司的整体盈利长期来看将有进一步提升。
(一)即期回报填补措施
公司承诺通过如下措施努力提高公司的收入和盈利水平,以填补被摊薄的即期回报:
1、加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监管,保证募集资金合法合理使用
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及使用、募集资金使用的管理与监督等进行了详细规定。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募集资金将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进行集中管理,做到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公司将按照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进行严格管理,并积极配合募集资金专户的开户银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保证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合规性,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从根本上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
2、积极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争取早日实现项目的预期效益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紧紧围绕公司主营业务,有利于扩大公司的生产规模,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江苏金牌年产 7 万套整体厨柜建设项目、江苏金牌年产6 万套整体厨柜扩建项目及三期项目工程(含厂房及配套设施)项目将解决公司日益紧张的产能需求和满足市场日益增长的整体厨柜产品需求。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有助于将公司的设计能力及新产品开发能力提升一个新的层次,提高产品的设计、提高产品的溢价水平、延长产品的高溢价期。信息化建设项目有利于全面提升公司的工作效率、生产效率及整体服务能力,为实现“数字化工厂”目标做准备。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在资金的计划、使用、核算和防范风险方面强化管理,积极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争取早日实现预期效益。
3、进一步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为充分保障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为股东提供持续、稳定的投资回报,公司已经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等规定,对公司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
案)》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条款进行了相应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研究论证程序和决策机制,健全了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监督约束机制。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相关承诺控股股东建潘集团及实际控制人温建怀和潘孝贞承诺:
“1、本人/本公司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2、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本公司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本人/本公司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本公司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本公司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本公司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本人/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本公司同意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本公司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承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本人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本人承诺如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七、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的约束措施
发行人承诺:若本公司未能完全且有效地履行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则本公司承诺将采取以下措施予以约束:1、以自有资金补偿公众投资者因依赖相关承诺实施交易而遭受的直接损失,补偿金额依据本公司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2、自本公司完全消除其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有不利影响之日起 12 个月的期间内,本公司将不得发行证券,包括但不限于股票、公司债券、可转换的公司债券及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品种等;3、自本公司未完全消除其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有不利影响之前,本公司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加薪资或津贴。
发行人控股股东承诺:若本公司未能完全且有效地履行前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则本公司承诺将采取以下各项措施予以约束:1、以自有资金补偿公众投资者因依赖相关承诺实施交易而遭受的直接损失,补偿金额依据本公司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2、本公司所持金牌厨柜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至本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有不利影响完全消除之日。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承诺:若本人未能完全且有效地履行前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则本人承诺将采取以下各项措施予以约束:1、以自有资金补偿公众投资者因依赖相关承诺实施交易而遭受的直接损失,补偿金额依据本人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2、本人所持金牌厨柜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至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有不利影响完全消除之日。
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若本人未能完全且有效地履行前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则本人承诺将采取以下措施予以约束:本人完全消除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有不利影响之前,金牌厨柜有权暂停支付本人的工资、薪酬及津贴直至本人履行相关义务为止。
八、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公司最近一期审计报告的审计截止日为 2016 年 12 月 31 日。截至上市公告书签署之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稳定,经营模式、主营业务、主要产品、主要供应商及客户的构成均未发生重大变化,税收政策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等方面均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主要财务数据参见本上市公告书“第五节 财务会计资料”。
九、其他说明事项
本次发行不涉及老股转让情形。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的相同。
股票上市情况
一、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审核情况
(一)编制上市公告书的法律依据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编制而成,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厦门金牌厨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金牌厨柜”)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并上市的基本情况。
(二)股票发行的核准部门及文号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简称“本次发行”)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号”批复核准。
本次发行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向社会公众投资者直接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的方式,并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发行不进行老股转让,发行股份全部为新股。
(三)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股票上市文件的文号
本公司 A 股股票上市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 号”文核准。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简称“金牌厨柜”,股票代码“603180”;其中本次公开发行的 1,700 万股股票将于 2017 年 5月 12 日起上市交易。
二、股票上市相关信息
(一)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上市时间:2017 年 5 月 12 日
(三)股票简称:金牌厨柜
(四)股票代码:603180
(五)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6,700 万股
(六)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1,700 万股
(七)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售及锁定安排的股票数量:1,700 万股(八)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以及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参见本上市公告书之“第一节重要声明与提示”。
(九)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十)上市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1、中文名称:厦门金牌厨柜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XIAMEN GOLDENHOME CO.,LTD.
2、法定代表人:潘孝贞
3、注册资本:5,000 万元(本次发行前)
4、成立日期:1999 年 1 月 26 日
5、住所:厦门市同安工业集中区同安园集和路 190 号
6、经营范围:1、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2、设计、展示、零售、批发:卫厨专用配套设备、厨房电器;3、生产、安装:橱柜、卫浴柜及家具
7、主营业务:本公司专业提供整体厨柜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安装及售后等整体服务
8、所属行业:家具制造业
9、电话号码:
10、传真:
11、互联网地址:http://www.goldenhome.cc/
12、电子信箱:.cn
13、董事会秘书:陈建波
14、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名单(1)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之日,本公司董事名单如下:
2014 年 12 月-2017 年 12 月
副董事长、总经理
2014 年 12 月-2017 年 12 月
董事、研发设计中心总监
2014 年 12 月-2017 年 12 月
2016 年 11 月-2017 年 12 月
2014 年 12 月-2017 年 12 月
2014 年 12 月-2017 年 12 月
(2)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之日,本公司监事名单如下:
监事会主席
2014 年 12 月-2017 年 12 月
2016 年 11 月-2017 年 12 月
2014 年 12 月-2017 年 12 月
(3)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之日,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名单如下:
副董事长、董事、总经理
2014 年 12 月-2017 年 12 月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2014 年 12 月-2017 年 12 月
董事、研发设计中心总监
2014 年 12 月-2017 年 12 月
董事会秘书、稽核管理部总监
2014 年 12 月-2017 年 12 月
总经理助理、市场营销中心副总监
2014 年 12 月-2017 年 12 月
生产制造中心总监
2014 年 12 月-2017 年 12 月
总经理助理、桔家衣柜事业部总监
2014 年 12 月-2017 年 12 月
15、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债券等情况
合计持股数
1,749.0319
2,574.7893
副董事长、董事、总经
1,166.0212
1,651.6391温建北
董事、研发设计中心总
监事会主席
合计持股数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董事会秘书、稽核管理
1.5531王永辉
总经理助理、市场营销
中心副总监
生产制造中心总监
总经理助理、桔家衣柜
事业部总监
1.5531注 1:上述持股情况为本次公开发行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本次公开发行
不设老股转让;注
2: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温建怀先生和潘孝贞先生,分别直接持有公司
8,257,574 股份、4,856,179 股份,通过建潘集团共间接持有公司 29,150,531 股份(建潘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温建怀先生和潘孝贞先生分别持有建潘集团 60%、40%的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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