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了物业费纠纷业主答辩状后物业给业主个人维修还免费吗

业主物业纠纷不断 物管办访谈教您怎样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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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日上午10点,威海市物业管理办公室副主任马建黎做客由威海市委宣传部、威海网共同打造的“威海发布”微访谈栏目,就物业相关问题与网友进行在线交流。访谈共为19名网友解疑答惑,涉及住宅小区物业费收费标准、电梯使用费及维修费等问题成为热门话题。  下周,威海市司法局负责人将做客微访谈栏目。
【提问】 网友@4G就是沃 :房屋购买后没有装修,更没有入住,不知物业费、电梯使用费和修理费是怎样规定的?我需要与现有住户按照一样的标准交费吗?
【回复】 房屋交付业主后,即物业服务企业就开始提供物业服务了,《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的物业服务是针对物业项目公共区域、公共部位、设施进行服务的,与业主实际在小区内住不住没有关系,你住与不住物业服务企业都得按合同约定进行公共服务,付出应有的劳动服务,保持小区环境、设施设备完好,提升物业项目品质,达到保值增值的目的。
物业费、电梯使用费和修理费标准以购房合同或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的约定为准。合同没有约定的,双方依据有关政策规定协商确定。
【提问】 网友@unametry :是否新住户入住一小区就相当于自动同意物业管理相关合同,服务不到位收费很到位,这样的事情怎么处理?是否可以质疑合同内容?业主委员会形同虚设。。。
【回复】物业服务相关内容在业主购房预售合同中就已经有约定了,这位业主提到这个问题前,请你仔细阅读你的购房合同,临时管理规约承诺以及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条款。
对认为物业服务公司服务不到位的问题,可以对照一下合同中是如何约定的,如果确实不到位,可以向业主委员会反映解决,也可以向街道办事处、区物业主管部门投诉解决,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服务质量约定。
对业主委员会形同虚设的问题,可以向街道办事处提议召开业主大会换届,重新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也可通过业主大会共同表决解除物业服务合同,另行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为全体业主服务。
【提问】 网友@王yu静 :请问物业的职责是什么,我家住在一个开放的小区,临近某村,每个月物业要跟我们收物业费卫生费,但是从来没有打扫过卫生,只是代收水电费,我们是否可以据交物业费呢?
【回复】 物业管理,是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物业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环境卫生及相关秩序的活动。
对你所说的一开放小区,主要是双方的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为依据,权利义务是对等,享受物业服务,就应该交纳物业服务费,如有异议,可以向街道办事处、区物业主管部门反映解决。
【提问】 网友@陪萱四季 :金管家物业,海韵华府项目,地下停车场,消防箱里的消防设备全部没有了,请问,合理吗?
【回复】 物业项目内的消防设备应该是完备的,这关系到业主的共同财产安全的大问题,绝对不允许有缺失。每个业主都有权利监督物业服务企业服务工作到位,物业服务企业有义务保证消防设备完善。我们将联合区物业主管部门、会同街道办事处现场调查相关原因,进行处理,并将有关情况告知消防管理部门。(情况转区物管办)
【提问】 网友@等待中的水手 :马主任您好,我现在入住的威高花园小区去年刚交房,小区里按照多层小高层和高层分成4等收物业费,物业费分别按照6毛,9.5毛。1.15毛。1.5毛收取,请问同一个小区收费差别这么大物价局允许这样收吗吗。
【回复】威高花园小区物业服务费用标准是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的,也是在业主包括你在购房前都确定好的,你购房时应该知道你需要交纳的物业费用标准,这样情况下你签字购房,说明你认可了物业服务费的,高和低的问题,都合同中约定好的,签字代表着承认。
如果确实认为差别太大,你可以向街道办事处按照有关条规提议召开首届业主大会,由业主大会共同决定物业费用的标准,这样做就符合法律规定了。
【提问】 网友@光怪鹿黎3 :地上停车位物业可以对外出租吗
【回复】 按照政策规定,地上车位出租的决定权在全体业主,也就是业主大会决定,物业服务企业可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接受委托进行管理,收取的租金多少、怎么收等全部由业主大会决定,物业服务企业只是接受委托服务就是了。
【提问】 网友@芙蓉梦里开 :买的是期房,后来实测面积与签合同面积有差距,那么之前交过的住房维修基金,是按照合同面积算的,这个会多退少补么
【回复】经咨询住房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其政策规定是5平方内不退不补。具体请咨询5226707
【提问】 网友@微微照耀的影与荣 :西涝台这边的卧龙物业,本来收钱不办事,承诺的地下车库接近十年了还没弄好,说是有物业但是只是雇人一周扫个地,有问题找物业也不予解决,现在被业主告发后好像跑了,十号有业主贴传单说这件事,请问以后物业怎么办,还有我们的物业费怎么办
【回复】物业服务退出后有关问题,可以向街道办事处、区物业主管部门反映解决。今后的物业管理问题,可以向街道办事处反映,提议召开业主大会,表决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和服务标准,由新的物业服务企业为全体业主提供物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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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联系/业务洽谈:物业曝光拖欠物业费业主名单 律师:侵犯个人隐私_凤凰财经
物业曝光拖欠物业费业主名单 律师:侵犯个人隐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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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安在线8月16日讯据安徽商报消息业主长期不交物业费,物业放“大招”,把部分拖欠物业费的业主姓名和住家门牌号录入小区门口的电子显示屏,每天对社会公众“晒丑”。这一做法引发争议,有被公布在名单上的业主认为,物业的做法侵犯了他们的隐私权;物业则认为,电子屏幕打出的业主个人信息是催交物业费的一种手段,物业也是“迫不得已”。8月15日,合肥市民韩先生联系称,在长江西路新加坡花园城小区,一场物业与欠费业主之间的“斗争”正在上演。[小区门口] 14名业主信息录入电子屏合肥市民韩先生家住新加坡花园城蜀山阁。他开车驶出
业主长期不交物业费,物业放“大招”,把部分拖欠物业费的业主姓名和住家门牌号录入小区门口的电子显示屏,每天对社会公众“晒丑”。王雪梅认为,业主有义务交纳物业费,物业也有义务提供良好的服务,双方是合同关系,应该互相谅解。
中安在线8月16日讯据安徽商报消息业主长期不交物业费,物业放“大招”,把部分拖欠物业费的业主姓名和住家门牌号录入小区门口的电子显示屏,每天对社会公众“晒丑”。这一做法引发争议,有被公布在名单上的业主认为,物业的做法侵犯了他们的隐私权;物业则认为,电子屏幕打出的业主个人信息是催交物业费的一种手段,物业也是“迫不得已”。8月15日,合肥市民韩先生联系称,在长江西路新加坡花园城小区,一场物业与欠费业主之间的“斗争”正在上演。[小区门口] 14名业主信息录入电子屏合肥市民韩先生家住新加坡花园城蜀山阁。他开驶出小区正大门时,看到小区门外大型电子屏幕上,滚动播放着一份业主的“黑名单”,上面公布了14名拖欠物业费业主的姓名、具体门牌号,落款是小区物业。“黑名单”被公示,韩先生觉得不妥。8月15日10时,记者来到该小区位于长江西路的大门口,辗转联系上“黑名单”上的程丽(化名)和宋磊(化名)。“物业把我的信息详细地公布出来,侵犯了我个人隐私。”程丽称,之所以不交物业费,是因为物业在很多地方做得不到位,“家里进水后物业不上门维修等,楼道灯坏掉了,物业也拖着不修。”宋磊认为,“只要物业能把服务做好,物业费我自然会交。物业用‘黑名单’来催费,结果适得其反。”[物业回应] 这样做是“迫不得已”将拖欠物业费的业主信息对外界公示,物业是如何考虑的?该小区物业负责人汪姓经理就此事回应称,“这样做是迫不得已”。汪经理告诉记者,新加坡花园城小区共有50多栋居民楼,2000余户,“小区物业收费标准很低,即便这样,物业费收交率只在70%左右。”汪经理表示,“黑名单”上的业主是多年拖欠物业费的,“其中绝大多数人拖欠时间在五年以上,欠款金额在八九千元。”“今年,我们已向长期拖欠物业费的业主发出了律师函,‘黑名单’上的业主都在内。”汪经理坦言,“黑名单”向社会公众公布后,有的业主觉得“没面子”,已经主动来交欠下的物业费了。[律师说法] 此举侵犯业主个人隐私安徽文得律师事务所律师王雪梅称,小区业主长期拖欠物业费,物业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寻求解决,但物业服务企业如果未经允许,擅自把业主的姓名、住址、私人电话等个人信息通过张贴告示等方式对外界公布,就已侵犯了业主的个人隐私,而且也会对业主带来安全隐患。王雪梅认为,业主有义务交纳物业费,物业也有义务提供良好的服务,双方是合同关系,应该互相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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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拒交物业费的几大误区
来源:搜房网房天下 &&发布时间:
一些住户因个别原因拒交,严格意义上来讲,这属于不合法行为。不过其实对于小区和物业费的问题,也遭尽了网友的吐槽,下面小编为大家讲解一下拒交物业费的几大误区。网友声音:“房子虽然是我买的,但我也一直没去住啊,我平时都在别的地方住,那边的房子到现在连装修都没进行呢。我既然没有去住,自然就没有享受到的服务,没有享受,我为什么还要交物业费呢?其实我不是拒交物业费,而是没有道理让我交物业费嘛。 ”点评:这个理由显然是站不住脚的。从业主办理完入住手续那一刻起,实际上就与物业公司形成了合同关系——因为这个合同不是与单独某一业主签的,而是由业主委员会代表全体业主签的,所以只要你已经成为了物业的业主,就算是接受了物业的管理和服务。至于你说没来住,没享受到,那只能是你个人问题。网友声音:“我们住进来2年多了,到现在还没给办下来,也不知道是怎么搞的。我现在住在自己花钱买的房子里,却连房产证都没拿到,连房子的产权都还没着落呢,又凭什么要我交物业费,还是等什么时候拿到房产证,什么时候再和我提物业费吧。 ”网友声音:“我这房子打住进来就开始漏雨,找物业来修,结果物业给我推到那里去了,结果来人修了几次也没什么效果,一下雨该漏还是漏,更可气的是,较后物业告诉我说已经过保修期了,没人管了,这叫什么事儿啊,这样的房子谁能住顺心了,还想让我交物业费,没门! ” 业主委员会点评:其实上述几种情况,无论是哪位业主遇上了,心里都不会好受,气儿也不能顺。不过说实话,物业公司遇到这种情况,也挺冤枉的。无论是房产证的问题,还是的问题,事实上都是开发商该负责的事儿。为了保险,你也可以去查一下合同,尤其像开发商答应过的一些基础设施没有实现这种情况,有时候也会有物业公司接受承诺完成,如果是这样的情况,那你就可以找物业公司说说理了。网友声音:“自从搬进这套房子以后,楼上两口子就没消停过,战争就不断升级,从晚上十点打到晚上十二点半,越打越精神,有时候半夜两三点还加演一出儿,严重影响了我们一家人正常的生活和休息。我们多次向社区反映,他们说没办法解决。我很生气。我怎么不了社区,那就只好拿你们物业公司说事了:什么时候楼上两口子不打架了什么时候再跟我提物业费! ”网友声音:“这园区里养狗到底有没有人管,有一天我在园区里被一只狗追得上蹿下跳的,那狗也不知谁家的,怎么也不拴着点,就这么叫唤着冲人扑过来,我哪知道它咬人不咬人,让一只狗给我在自家门口逼的出尽洋相,这地方还能住人吗,物业的人都哪去了,不解决这些狗的问题,我就了! ” 业主委员会点评:奉劝各位业主,遇到邻里之间矛盾时,找物业协调可以,但如果没有效果,还是趁早该报警的报警,该起诉的起诉吧。网友声音:“我对小区的保安很有意见,平时形象不佳,站没有站样就不说了,连个门都看不好,不过分地说,简直就是形同虚设。小区倒是有电子门,当初也让我们花钱办了门卡,可现在我一个人划卡开门,后面就能跟进来一群人,门口保安连问都不问一句,你知道那都是什么人嘛,就冲这安保服务,我肯定不能交物业费。 ” 网友声音:“这小区到底有没有人收拾卫生啊,楼下那垃圾堆天天污水满地,一股子臭味熏的我路过时都不敢喘气,你说你也不建几个像样点的垃圾箱,就让大家把垃圾袋往那一堆,随便刮破几个袋子就垃圾撒的哪都是了,连环境卫生都搞不明白,这物业费都用到哪去了? ” 业主委员会点评:这几位的声音,相对来说算是最为有理有据了,毕竟物业公司就是为业主提供服务的嘛,服务都不到位,还能怪业主挑毛病吗?“服务质量”的确是一个非常敏感的问题。不过最起码来说,物业的服务不到位,业主是占理的!物业工作人员:很多理由让我们无语 面对业主们五花八门的拒交物业费理由,物业的管理人员又是如何看待的呢?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物业管理人员向记者吐起了苦水。“我干物业管理工作5年多了,你整理的这些理由我在实际工作中很多都遇到过”,这名管理人员表示,如果真是由于物业的工作不到位而导致业主产生抵触情绪,是可以理解的,但很多时候,业主说出来的理由真的很让人无语,一些完全和物业公司不的理由,甚至能让他有一种欲哭无泪的感觉。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是一种合同关系,打从业主办了入住手续后,这种合同关系就一直存在,所以任何理由都不足以构成不交物业费的理由。所以如果业主对物业的服务质量不满意的话,在物业费交齐的情况下是可以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的,如果没有按时交物业费的话,那么有理的事情也会让自己变得没理。所以业主还是应以理智的态度对待此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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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物业费是业主必须尽到的义务
小区业主要向物管公司(以下简称物管)交纳物业服务费(以下简称物业费),这本来是一个无需讨论的常识,然而在实际生活中,有时候这个常识却成了问题,人们不仅乐此不疲的讨论该不该交物业费,似乎不花大力气还不能解决。这样的局面造成的原因也许是复杂的,但是总的来说是不应该发生的。
日颁布执行的《重庆市物业服务费收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物业费是这样定义的:“是指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没施没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景卫生和秩序,向业主收取的费用。”这个定义告诉我们,物业费主要是取之于业主,用之于业主的,因此一般情况下业主是不应该不交物业费的。业主无论是不交或拖交物管费都是违法的行为。《办法》虽然只对业主作了要“按时足额交纳”物业费的规定,没有对违法行为作出具体的处理办法,但是作为物管方,他是可以根据公序良俗原则停止对违法业主的服务的,也是可以根据现行的一些法律法规条款起诉违法业主的。所以,我们业主一定要洁身自好,不要去违这个法。
当然我们也看到,有不少业主是因为对物管的工作或多或少有这样那样的意见才不交或拖交物业费的。然而对物管工作出现的问题,我们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要一分为二来看待,要设身处地的为他们想想:是工作疏忽还是故意为之?是有能力而不为之还是心有余而力不足?是大问题还是鸡毛蒜皮?有的小区,交纳物业费的业主只有全体业主的一小半,你叫这样的物管怎样做好工作?他们发放工作人员的工资都困难,小区的裁花种草,设施的维护保养等工作就更无暇顾及了。就算出现的问题纯粹是物管方的责任,我们也只能通过各种渠道反映,要求他们整改;如果问题还很严重,物业费交与不交也要全体业主说了算。作为业主个人是没有权利不交或拖交物业费的。
业主对物管工作有意见而不交或拖交物业费,是因为这些业主不懂得什么是义务和权利以及二者之间的关系。我们既然住在小区里了,交物业费就是我们应尽到的义务,因为从你住进小区的那一天开始,不管你承不承认,你在事实上就已在接受物管的服务。既然接受了物管的服务,向物管交物业费就是天经地义的了。这个世界上哪来免费的午餐呢?
你对物管工作不满,可以通过各种途径向他们提意见,但是绝不能用不交或拖交物业费来反映自己的诉求。釆用这种方式来反映自己的诉求,是以非对非,不仅不利于问题的解决,还会将问题越弄越严重,越弄越复杂。同时还应看到,釆用这种方式反映自己的诉求,也是对其他已交物业费业主利益的一种侵犯:因为是这些业主让物管的工作得以继续,你继续享受到的物管服务是他们给你买的单,而他们对你是没有这个义务的;因为由于你的不交或拖交物业费,让他们本可以享受到物管更好的服务而成为不可能。因此你要认识到,不交或拖交物业费,是一种自私的可耻的行为。
这些业主应当清楚,反映自己诉求的这个权利,只有当你尽了交物业费的义务之后你才拥有,也就是说,你要获得向物管反映自己诉求的权利,你就必须先尽到交纳物业费的义务。一旦你拖交甚至不交物业费了,你的这个权利就没有了;由于你还继续在享受物管的服务,物管倒可以追究你违法不交物业费的责任。因此,作为个人来说,你对物管的意见在大,也不要不交或拖交物业费。
一个小区有上千住户甚至更多住户,几个人不交物业费,问题还不显见,但人多了,问题就严重了。据说有这么一个小区,就是因为不交物业费的业主多了,物管支撑不住只好撤走。之后其工作虽然有社区接手,但是也只是简单的在楼下收一下垃圾,并且还是几天收一次。这样一来便导致楼道里垃圾随处可见,杂物到处都是,绿化基地被破坏,花坛种上了蔬菜,整个小区一片脏乱差的景象。然而业主物业费还得交,由社区强制收。可能是小区业主刁蛮不好侍候的名声在外,至今也没有哪个物管公司愿意进驻小区。小区的业主现在像没有妈的娃儿一样,痛苦不堪,叫苦不迭,后悔不已。前车之覆,后车之鉴。这个小区的教训,我们真的是要好好记取呀!不要以为我们小区没有交物业费的业主不多问题不大,这种事是容易传染的,是容易恶性循环的,一不注意,这个小区的今天就可能会变成我们的明天。因此,我们不仅不能去带头不交物业费,还要对那些不交物业费的人口诛笔伐,让他们幡然醒悟,改正错误。
任何理由都不能成为我们不交物业费的借口。物业费不是该不该交,而是必须交,否则是违法的,严重的是要吃官司的。对物管一有点儿意见就不交或拖交物业费,是一种陋习。我们要摈弃一切私心杂念,改变这种陋习,按照《办法》的要求,向物管自觉的“按时足额交纳”物业费,让我们的小区远离脏乱差,让我们的小区越来越美丽,越来越宜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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