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卡如何使用有哪些使用误区

社保缴纳六大误区 很多人都被坑过
- 实用资料 】
  缴纳将影响劳动者以后的退休养老等诸多待遇,然而有些单位以种种理由,停缴或缓交社保,直接损害了劳动者的劳动权益。  小编提醒,遇到以下这六种情况,你可以理直气壮说“不”!  1  单位试用期不缴社保,员工转正后才缴  单位以试用期为由,不为员工缴纳社保,这合法吗?  根据《社会保险法》和《住房管理条例》规定,企业必须给职工缴足“”,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企业与职工签订时,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都属的必备条款。《》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试用期应包括在劳动合同期中,也就是说,企业在试用期间也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保。  2  让员工承诺弃缴社保  如今有些公司,会在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要求员工出具一份书面承诺,中写明:员工自愿放弃该公司为其缴纳社会保险金,公司将社会保险金作为工资的组成部分,直接支付给员工。  这是违法且不合理的。据《社会保险法》《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金。为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金系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该项义务不能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通过约定变更或者放弃。  3  单位仅以基本工资或最低工资标准作基数缴社保  《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缴纳社保费的基数是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职工缴费的基数是自己的工资,在实际操作中,本人工资一般是指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不过,当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月平均工资60%的,则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缴费。  4  档案没转移到单位,就无法缴社保  新员工入职,由于人事变动的关系,之前的档案可能没有及时从原来的单位调来,这时有些单位会称因为没有档案所以无法为员工缴纳社保,但档案并不能成为单位缓交社保的理由。  《社会保险法》第58条、第60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可见员工没转档案不能成为用人单位不缴社会保险的理由。  5  不签合同就不用缴社保  用人单位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拒绝缴纳社保时,员工可以提供以下,证明与单位之间的用人关系。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劳社部(2005)12号第二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同理,依据《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6  单位用支付现金方式取代缴社保  一些单位不给员工缴纳社保,但是会给员工发一笔社保补助费,用现金代替社保缴纳。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应当以货币形式全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缴费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所在单位从其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和个人不得私下就社会保险费进行约定,由用人单位支付现金,员工个人自行办理社保缴纳的做法,不可取。  你踩过这些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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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但还造句【一】1、要取得好成绩,不但要用功,还要改进学习方法。2、我们不但要努力学习文化科学知识,还要注意培养自己高尚的道德品质。3、他不但自己学习好,而且还能帮助别人。4、你不年轻人社保没用?其实你是陷入了这几大误区
关于社保到底都有哪些误区呢?今天保叔给你辟谣啦~
误区一社保费逐年看涨,交社保就是在浪费钱,还不如把钱存银行
时至今日,相信还有小伙伴觉得缴社保就是在浪费钱。他们如此认为的原因不过是缴纳的社保平时根本用不到,还不如让公司把社保费直接折现,多领这些钱还能吃顿好的,或者买点喜欢的包包。
相信在城市生活的人都有体会,目前社保在城市生活的意义,早已经远超“社会保险”本身的意义了。
北京买房:社保连续缴5年
北京摇号买车:社保连续缴5年
上海买房:社保连续缴5年
广州买房:社保连续缴3年
深圳买房:社保连续缴5年
杭州摇号买车:社保连续缴2年
苏州市区孩子上学:家长社保连续缴2年
西安落户:社保连续缴5年
越来越多的人涌入城市,而随着城市空间资源的饱和,将有更多的城市资源和社保挂钩。谁能保证,你的家乡不会是下一个北京?下一个广州呢?
现在只有一点能够确定——没有社保,未来你将寸步难行。
基本养老保险是以财政为依托,根据全社会平均工资、物价因素等综合确定的待遇标准,既有法律的强制性,也有社会的共济性。而储蓄完全是市场化的个体行为,因利率的改变而承担贬值的风险。
误区二社保缴纳都按照最低标准
现在有的用人单位认为,给职工按最低标准缴纳社保,给出的解释是操作简单而且对每位员工公平。实际真是如此吗?
根据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职工的缴费基数不是随意确定的,是根据该员工上年的平均工资确定的。单位如果本着对每位员工公平的原则而给职工按最低标准缴纳社保,实际上是不对的,因为每位员工的工资水平是不同的,应该因人而异,根据员工的工资来确定职工的社保缴费基数。
而且单位为所有职工按最低标准缴纳社保,实际上是违反了政策规定的。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那么社保机构会对瞒报、漏报缴费基数和参保人数造成少缴社会保险费的单位,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补足。
按照最低基数缴纳社保也会影响职工的利益,因为职工的社保缴纳的基数越高,职工退休后领取的养老金就越多。
误区三社保断了没关系,还可以补缴
社保补缴相信不是什么新名词,大家都知道社保可以进行补缴,但社保也不是想补就补,没有后果的。
首先,社保局允许社保补缴的前提是,因为单位原因造成的漏缴。如果补缴,某些城市还需要单位提供工资明细、个税证明、劳动合同等一系列相关资料才行。如果是个人想要补缴社保,自己是没有办法办理的,只能通过社保服务机构办理。
而且补缴也是有时间限制的,如果是跨年补缴的话,要求的材料更多,而且审查的也更严格。
最为重要的是,对于北上广深等城市来说,为了满足买车买房上学落户的要求,是需要连续缴纳社保足够年限才行的。补缴没有任何用处,一旦发生社保中断,年限就要清零,从新计算了。
误区四外地务工社保缴纳了也没用
相信大部分职工都是离开家乡来大城市发展的,也有部分人认为,自己不在家乡工作,在工作地缴纳社保是没有用处的,还不如不交呢。这些人提起社保的时候,考虑最多的是养老保险,认为自己不在本地退休,缴纳了社保有什么用处吗?对于职工而言,即便自己不是本地户籍,在工作地缴纳社保也是能够享受相关待遇的,比如医疗和生育保险。只考虑养老保险而忽视其他四险是不全面的。
即便是养老保险,如果职工在工作地参保满一定年限以上,也可以在参保地办理退休;如果没有满足规定的年限,也不代表养老保险是白交的,在到达退休年限时,参保人员可以将参保账户转回户籍所在地,享受户籍所在地的退休待遇。
请注意:有些城市(如广州、深圳、杭州)要求在本地累计缴纳满10年,有些城市(如南昌)要求在本地累计缴纳满15年,有些城市(如南宁)要求在本地累计缴纳满5年,才可以在本地享受养老待遇。
而且参加社会保险对于任何一名职工而言,不仅是一项权利,对于职工所在的单位来说,也是一项应尽的义务。
误区五签了协议,不交社保也没关系
有些单位为了免责,会与员工签订协议,表明员工主动要求企业不为其缴纳社保,目的不言而喻,为了免除单位缴纳社保的义务。
这种做法是否合法呢?这是由于企业和个人都不了解我国现行法律法规造成的。
首先要明确一点,社会保险是强制性的。根据《社保法》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既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权利,也是双方的义务。只要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就有义务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职工和单位都没有权利对社保是否缴纳以及如何缴纳予以协商或变更,任何违背社会保险法的协定都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其次,社会保险中很大一部分属于社会统筹,社保的缴纳不仅仅只跟用人单位和职工有关,还涉及到社会公共利益。个人放弃缴纳社保并不能免除单位和职工对整个社会的义务。
误区六社保少交也没有关系
有些职工,明知道企业为自己少缴了社保,也会处于各种考虑不会维权。主要原因还是,他们觉得社保缴纳的多少都是差不多的,对自己的影响不大,这其实存在着误区。就拿医保来说,如果单位缴纳的多的话,医保的个人账户内的余额就会更高,平时能够使用的钱也就越多。
而领取退休金的多少也和职工社保的缴纳基数有关。所以社保缴纳的多少很重要。
误区七养老一次性补齐就行了
很多人都听说过国家的这个政策,在达到退休年龄时,如果没有缴满15年,但是已经缴满10年,是可以补缴够15年,然后根据养老保险的政策,领取养老金。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各地的养老保险缴费政策略有差异,部分城市不允许一次性缴齐15年的养老金。
况且,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是以现在的缴费基数来确定补缴费用的,未来的缴费基数必定高于现在,一次性补缴15年的养老保险费用也是不小的数目,对于个人来说在经济上也是不小的压力。而且根据养老金的计算规则,你的缴费年限越短,退休后能领取的养老金就越少。
误区八社保只要交够15年就行了
有如此想法的人,应该是根据退休金的领取条件来断定的。其依据的是,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是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15年。也就是说,只要社会保险累计缴纳15年,就能在退休时领取养老金。有些职工就认为,自己已经缴够十五年社会保险了,可以选择停缴了。其实这样的做法对用人单位和职工自己都有影响,而且还会有相应的风险。
因为如果中断社保,那么基本医疗、失业等保险也将同步中断,如果一旦生病了,没有医疗保险的保障,个人将承担所有的费用,对于职工而讲,是不小的压力。
第二点就是,养老金的多少,和职工的缴费年限和缴费工资有着密切联系。参保人员缴费时间越长,个人账户内的金额越多,计算缴费年限也长,那么养老金待遇也会相应升高。这些因素不仅仅在养老金计发时有影响,还关系到退休后养老金调整幅度有关。
误区九试用期不交社保也没关系
有些单位在录用职工后,在试用期期间不会为员工办理参保手续。因为试用期内的员工稳定性差。加之社保登记、增员、减员的工作流程繁琐,为了简化工作,一些企业会选择在员工通过试用期之后,才开始为员工进行社保缴纳工作。
其实这种做法对用人单位来说是存在很大风险的。
据统计,新员工由于业务不算熟练等原因,发生工伤的概率远高于老员工。如果没有给新员工及时参保,一旦新员工发生工伤,用人单位将承担全部的工伤保险责任。
稍微计算下,如果员工发生了一个小小的十级工伤,抛去员工的治疗所需的医疗费用不算,仅伤残待遇就需要支付近5万元,没有工伤保险,这些费用都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旦出现因工死亡案件,仅工亡补助和丧葬补助金就要接近70万元。如果没有参加工伤保险,企业的风险是可想而知的。
不仅如此,不给试用期员工缴纳社保还违反了《社会保险法》关于新员工社保登记的要求,根据社保法:企业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及时缴纳社保。
我们建议企业不要为了省事,去做这种既违法又担风险的事情。
误区十商业保险比社保更划算
现在网络上很多传言说商保的好处多多,结果真是如此吗?商业保险的确可以当作社保的补充形式,但是因为这样就认为商业保险比社保“划算”就不对了,这是由于商保和社保的本身性质决定的。
商业保险本身具有商业利益的属性,从本质上来说就决定了他不是福利结构,而社会保险不同,社保是具有福利属性,不以盈利为目的。
举个例子来说,当你生病住院了之后,如果报销的金额太多,或者以后面临的报销超过了临界点,或者商业保险机构累计支付的费用超过了你能够贡献的价值。商保机构是可以在合作期结束后选择终止合作的,而社会保险就不会面临
误区十一我有子女,养老不愁
对于一些选择不缴纳社保的人来说,没有养老顾虑是使他们做出如此选择的原因之一。不得不说,养儿防老是一个很坚固的传统观念。
时至今日,这样的传统观念还奏效吗?
之前的独生子女政策形成了一个与从未有过的社会现象——421的家庭结构。如果再算上二胎政策,那么独一代最终将要抚养4个父母,2个孩子。可想而知其所要承受的经济压力。而且还会遇到长寿的问题,等到80岁的时候,子女也要面临退休养老的问题了。
所以说,养老,与其增加子女负担,不如给自己缴一份社保。
误区十二只希望买医保
有些职工在缴纳保险的时候,觉得其他的保险没有什么用处,希望能够只缴纳医疗保险或养老保险等。
如果职工目前在企业正常上班,那么企业缴纳的社保,就必须是五险一起缴。
如果你是本地户口,还可以去社保局缴纳居民社保(包括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但是弊端显而易见,居民社保缴费相较职工社保而言低,所以享受的医疗报销、养老金也都低于职工社保。
如果你没有本地户口,又没有在当地企业上班,想缴纳社保,只能找专业的社保服务公司,比如说人人保。而这些社保服务机构缴纳社保,和企业缴纳社保是一样的,也就是说,必须五险一起缴纳。
社会保险是国家给予职工保障的一种途径,职工和企业由于对社保制度的不熟悉而造成种种误解,如果因此造成不良的后果可真是有些“冤枉”了。了解与我们自身相关的社保政策法规也是对我们自己负责的一种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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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网友发言只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的观点或立场。社保卡使用误区在这里,解决方法也在这里,进来看看吧
近期,国务院相继印发了《“十三五”国家信息化规划》(国发[2016]73号)、《“十三五”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国发[2017]9号),把社会保障卡做为推动基本社会保险公共服务的重要保障措施,提出“全面发行和应用社会保障卡,持卡人口覆盖率达到90%,实现社会保障一卡通,支持社会保障卡跨业务、跨地区、跨部门应用,建立社会保障卡应用平台和覆盖广泛的用卡终端环境,健全社会保障卡便民服务体系,完善社会保障卡规范管理和安全保障体系。”可以说,社保卡的发放和应用推广得到了社会广泛关注。那么,您知道社保卡如何申领、如何使用吗?小编认真梳理了日常工作中经常遇到的社保卡使用方面的咨询,发现有很多参保人对社保卡不了解,存在不少误区。
1、小王最近发现单位其他同事都领到自己的社保卡了,而且上网查询也没有社保卡制卡信息,难道是单位忘了给自己申请社保卡?
答:2012年,陕西省启动社会保障卡发行试点工作,确定了“市县择行,省级制卡,经办与金融机构发放,数据统一管理”的社保卡制发模式,由参保单位逐人进行社保卡制卡数据采集,报省人社厅进行数据审核,并批量制作发放。
为了满足群众及时用卡需求,督促社保卡合作银行提高服务质量,我市于2016年4月开通了社保卡服务网。参保群众按照提示填写个人身份信息和参保险种,经后台数据库核验个人信息无误后,可自主选择制卡银行和领卡网点,5至7个工作日后即可领到自己的社会保障卡。年龄较大或不便操作电脑、手机的群众,可委托他人或到各合作银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设立的社保卡综合服务窗口申领。
小王于2016年7月进入我市某单位工作,此前,其他同事已通过批量制卡领取了社保卡。按照铜川目前的社保卡制发模式,小王可以通过登录铜川市社会保障卡服务网,或者微信关注“铜川人社”公众号,通过其中的“社保卡网上申领”功能进行申领。
2、老李电话咨询:“我已经去银行激活社保卡了,但是到药店买药却显示还未激活,这是为什么?”
答:社保卡上有两个账户,一个是金融账户,一个是社保账户,分别对应了银行和社会保险两个不同的应用场景,并需要分别激活后方可正常使用。老李去银行激活的是金融账户,若要到药店买药或到医院就医,还需要激活社保卡的社保账户。
按照陕西省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社保卡金融功能激活需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到发卡银行的服务网点办理。而社保功能激活则可以前往各社保经办机构设立的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医保定点医院(药店),将初始密码修改后方可正常使用。目前,我市已开通了社保卡网上和12333咨询服务电话自助激活服务,持卡群众可登录铜川市社保卡服务网,或拨打“12333”电话选择社保卡服务进行激活。
社保卡社保账户的初始密码为“666666”,金融账户的初始密码可到发卡行营业网点具体咨询。
3、张老汉接到村上通知,说是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今年只需要到村上的金融服务点把钱存到社保卡上,养老费就会自动代扣,老张存完钱后过了几天到银行查询,发现钱还在银行账户上,老张有些不解。
答:目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存在个人自主申报和委托银行代扣代缴两种模式。为了方便群众自主选择缴费档次,让群众了解“多缴多得、长缴长得”的缴费激励机制,我市采用了群众自主申报缴纳的模式,并于2015年11月启动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网上缴费。参保群众可以通过市人社局网站、“铜川人社”微信公众号、“铜川人社”支付宝服务窗进行缴费,也可以通过社区、乡村布设的自助服务终端自助缴费。
张老汉到村上的金融服务点存钱后,还需要用社保卡在自助服务终端上自主申报后,方可完成缴费。
4、小王领到社保卡之后,听朋友说社保卡可以到药店买药、到医院看病报销,自己到药店买药时却被告知他的社保卡不能使用,小王不知道为什么?
答:社会保障卡是由国家人社部、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划、设计发行,主要应用于居民在社会保障领域的身份识别、费用缴纳、待遇发放、信息查询、金融服务等方面,是目前唯一带有国徽、用于政府公共服务的卡。其发放对象是参加社会保险的所有人员。
由于各项社会保险的参保范围、保障范围不同,每个社保卡持卡人的待遇享受资格也不相同。按照我市现行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只有参加了我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社保卡持卡人,才可以使用社保卡在就医(购药)时实现及时结算。
小王参加的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农合),其所持有的社保卡暂不支持新农合的就医结算。
5、杨老先生拿社保卡到银行查询他当月的养老金是否到账,结果发现他的养老金仍然打到原来的工资卡上了,杨老先生感觉有些疑惑,不是说领到社保卡,养老金就会打到社保卡上吗?
答:按照国家人社部、省人社厅关于社保卡应用的相关规划,为了方便群众,养老金、失业金,报销的医疗、工伤、生育医药费等各项社会保险待遇将直接发放至社保卡的金融账户,持卡人可直接到银行领取待遇。
按照“应用为先,稳妥推进”的社保卡建设工作原则,我市不断推进社保卡在人社业务领域的身份凭证功能,实施了社保卡替代医保卡,在定点医院开展了就医一卡通试点,启动了医保、工伤、生育的医药费报销部分的社保卡发放,在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含机关事业、企业、城乡居民)新增待遇领取人群中试点社保卡发放,社保卡的应用功能和范围不断扩大。近期,我们将在总结前期社保待遇发放经验的基础上,开放群众自主选择社保卡发放待遇的通道,逐步实现社保卡的业务全覆盖到人群全覆盖。
杨老先生因为退休多年,目前仍通过其原有银行卡发放养老金。我们建议杨老先生可向相关经办机构申请通过社保卡发放养老待遇,或者待社保卡发放自主选择通道开放后,通过网上申请用社保卡替换原待遇发放的银行卡。
6、李女士用社保卡到药店买药,结果被告知“存在多条个人信息”,李女士产生了疑问,是不是社保卡有问题了?
答:社保卡在定点药店或者定点医院使用时,会通过卡内所记录的个人身份证号去检索个人的相关医保信息。而由于种种原因,部分参保群众之前在医保数据库中的身份证号码并不是特别准确,比如存在一些15位的身份证号等,因此,在使用社保卡时不能正常检索出个人信息。这时,系统一般会提示“个人信息不存在”、“存在多条参保信息”或者“个人账户被锁定”等信息,需要到持卡人参加医保时的经办机构进行修改处理后,方可正常使用。
李女士在参加工作之前,参加了居民医疗保险,工作后随单位办理了职工医保,但之前参加居民医保的状态并没终止,处于“暂停缴费”状态,因此,系统会出现相应的错误提示。李女士到原居民医保参保的区医保中心变更相关信息后,社保卡就可以正常使用了。
7、前段时间,小陈的母亲被确诊为“糖尿病并发眼底病变”,听人说办了医保慢性病后,社保卡上每年会打4200元,小陈想知道这个说法是不是准确。
答:为了进一步简化经办程序,提高经办效率,切实保障参保者的合法权益,2015年7月,市人社局本着“方便、温暖”的原则,在充分调研、科学测算、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我市的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政策进行了调整,规范了门诊特殊慢性病的病种范围,确定了各类慢性病的鉴定标准、用药方案以及年度最高报销限额,将慢性病的鉴定权限下放到定点医院。通过鉴定的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发生的,符合《陕西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0年版)范围及本人用药方案的药品费用,先由个人账户支付,个人账户不足支付时,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80%比例报销,年度内报销不超病种年度最高限额和统筹基金封顶线。
小陈的母亲可以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慢性病鉴定,通过后可持社保卡在定点医院(药店)完成相关待遇享受资格的核验,即时报销,每年度累计报销不超过4200元。其待遇享受资格以及年度累计报销金额是由医保数据库记录并进行核验的,社保卡仅是其完成这些信息检索的身份凭证。
您在社保卡申领和使用过程中有任何疑问时,可以致电服务热线进行咨询,也可登录市人社局门户网站,点击“我要咨询”进行了解。微信用户可以关注“铜川人社”微信公众号,通过底部菜单“更多信息”中的“在线咨询”功能咨询。
来源:铜川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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