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买房 离婚算诉讼离婚夫妻共同财产产吗

百姓网公众号微信扫码关注百姓网小程序微信扫扫立即体验扫码下载手机客户端免费抢油卡、红包、电影票|您正在浏览信息,点击查看更多服务大连离婚律师谈彩礼算夫妻共同财产吗&8月23日 14:09 &...次浏览 &&公司名称:辽宁卓政律师事务所服务内容:服务范围:所在地:大连联系人:王硕联系:(沈阳)联系时,请一定说明在百姓网看到的,谢谢!见面最安全,发现问题请举报其他联系:x微信号: ws大连离婚律师谈彩礼算夫妻共同财产吗?我们都知道彩礼&&是老一辈留下来的习俗。在结婚前男方送给女方的聘礼,把妻子风风光光的娶进门。虽然结婚是两个人爱的象征,结婚中涉及的财产方面的问题,也是不容忽视的。那么大连离婚律师来和您说一说彩礼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受赠的财物无特殊约定,应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男女双方未共同生活的,考虑财产的来源予以合理分割。如果双方婚姻持续时间短,并且给予彩礼的一方由此造成生活困难的,分割共同财产时给予生活困难的一方适当倾斜。
对于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大连离婚律师...大连离婚律师谈彩礼算夫妻共同财产吗?我们都知道彩礼&&是老一辈留下来的习俗。在结婚前男方送给女方的聘礼,把妻子风风光光的娶进门。虽然结婚是两个人爱的象征,结婚中涉及的财产方面的问题,也是不容忽视的。那么大连离婚律师来和您说一说彩礼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受赠的财物无特殊约定,应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男女双方未共同生活的,考虑财产的来源予以合理分割。如果双方婚姻持续时间短,并且给予彩礼的一方由此造成生活困难的,分割共同财产时给予生活困难的一方适当倾斜。
对于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大连离婚律师和您说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
以上就是大连离婚律师为您整理的彩礼是否算夫妻共同财产,希望对您有所帮组。两个人从陌生到相识再到相爱结婚是真不容易。结婚两个人一生的大事不能马虎,而老习俗也要延续下去。通过上文的描述我们已经了解了关于结婚彩礼方面的问题,对于这种事件可以进行电话来咨询您的问题,如果电话咨询无法解答您的问题可以通过以下联系方式找到我们。
大连离婚律师为您推荐辽宁卓政律师事务所,该所拥有百名专业律师为您服务,其办公面积超过3200平米。您可通过直接来所、拨打法律咨询热线400-119-1349、关注{卓政律师}微信公众号,这三种方式进行法律咨询及在线预约大连婚姻律师进行面谈。百姓网提醒您:1)接受服务前请仔细核验对方经营资质,勿信夸张宣传和承诺&
2)任何要求预付定金或付款至个人账号的行为,均可能存在诈骗风险,请提高警惕。APP下载,及时了解最新动态微信扫码,及时了解最新动态
小贴士:本页信息由用户及第三方发布,真实性、合法性由发布人负责。详情请阅读
(window.slotbydup = window.slotbydup || []).push({
container: s,
id: cpro_id,
scale: '20.3',
display: 'inlay-fix'
1/7显示照片列表信息设置为“搞定了!”状态后,其他用户将无法查看您的联系方式。您确认搞定了这条信息吗?重新发布后可使用“刷新”将发布时间更新为最新时间,并将信息排到第一页。||||||||||沪公网安备16号3&G:71&GM:94
描述:请填写描述手机号:请填写手机号请填写手机号上传图片:打开微信,扫一扫右侧二维码,即可完成绑定 -->绑定后,您可以:1. 立即在手机上收到用户给您的留言2. 使用手机快速完成付费推广的续费动作3. 第一时间了解到百姓网付费推广最新的促销活动,以及享受微信端独特的促销活动4. 更快速地将信息通过微信分享给好友、同事、朋友圈5. 如果您是招聘类目用户,还能够第一时间接收到新简历通知下载APP无需登录实时接受私信提醒,联系更便捷!或点击下方先登录再进入私信联系休闲娱乐生活服务其他类别扫扫有惊喜
彩礼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男方婚前买房算夫妻共同财产吗?彩礼是由男方以结婚为目的在结婚之前支付给女方的,这部分钱往往都是夫妻在婚后使用了,但如果夫妻打算离婚的话,多半也会因为这部分钱产生争议,毕竟双方都想要获得彩礼钱。那按照法律中的规定,彩礼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一、彩礼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对于登记结婚之后给付的彩礼,《解释(二)》中并未对此作出明确规定,从彩礼的法律关系分析,属于一般的赠与,但其赠与目的的现实性仍是希望男女之间建立稳定的婚姻关系。结婚彩礼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分为以下两种情况:1、彩礼由一方个人接收或购置结婚物品的,应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受赠的财物无特殊约定,应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男女双方未共同生活的,可根据最高院1993年《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5条规定,考虑财产的来源予以合理分割。如果双方婚姻持续时间短,并且给予彩礼的一方由此造成生活困难的,可根据上述规定的第8条规定精神处理,分割共同财产时给予生活困难的一方适当倾斜。2、彩礼由一方家庭占有的。由于彩礼未转入男女双方的财产共同体,只是由一方家庭占有,则并不是夫妻共同财产。此时仍应考虑当事人送彩礼时的目的性按照《解释(二)》第十条第(二)、(三)项的立法本意,根据公平、合理原则予以酌情返还。二、返还彩礼一般返多少减少数额1、因给付彩礼一方的原因导致婚约解除,返还彩礼的数额可根据其过错程度、双方的经济状况等因素,酌情减少”。2、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共同生活一年以上两年以下,一方请求对方返还彩礼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30%;共同生活一年以内三个月以上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50%;共同生活不满三个月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70%;因给付彩礼一方的原因导致同居关系解除的以及在共同生活期间女方怀孕或者流产的,一般可在前款的基础上再减少5%至20%。综上,我们了解到彩礼钱一般是被认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但要是男女最终没有结婚或者结婚之后具有法律规定的情况下,那此时男方可以要求女方返还结婚彩礼。不过从实际情况来看,通常返还结婚彩礼的时候基本很少有可以全部返还的。在中国人的传统观念里面一般都是由男方买房的,因此现在也有很多男性在结婚之前就已经购买了房产。那实践中,男方婚前买房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上一页&1共2页热门新闻更多
实时热点榜单热门视频发现好货
阅读下一篇视频推荐离婚时彩礼是否返还及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图)_网易新闻
离婚时彩礼是否返还及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图)
用微信扫码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山东文泉坤园律师事务所律师 刘源江 李建磊
  据统计,在我国离婚案件占各类民事案件比例呈逐年上升趋势,在绝大部分离婚案件中,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和分割是争执最激烈的,而所谓的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共同具有所有权的财产,这种共同财产分割的原则是平均分割。笔者曾遇到过夫妻两人离婚因为七个茶碗不能平均分割,当事人当场把其中一个摔碎这种令办案法官都瞠目结舌的局面。究竟这七个茶碗应当如何分割呢?
  丈夫王某和妻子张某于日登记,10月1日举行了结婚仪式,婚后因性格不合导致感情出现问题,2010年1月,妻子张某将丈夫王某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双方就如下财产问题产生了激烈的争论:一是丈夫王某在订婚时(登记前)给付张某的现金10001元及金银首饰等物品,丈夫王某要求妻子张某返还。二是双方举行仪式时妻子张某的父母为双方购买的电视机、洗衣机、电冰箱等物品,妻子张某要求丈夫王某进行返还,张某的父亲在起诉前一天出具的上述物品赠与张某个人的说明一份。三是房产两套,其中一套是由丈夫王某在登记前个人出资购买,婚后取得的产权证。另一套是王某的父亲所在单位的拆迁安置房屋,已由丈夫王某同拆迁单位签订了房屋安置协议,其中前期付款10万元,是由王某的父母支付的,但是截止双方诉讼时,余款和房屋均未交付。针对以上争议应当如何处理呢?
  众所周知,我国是以登记来确立男女双方的夫妻关系的,即《婚姻法》第八条的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但是,我们不可否认的是在举行结婚仪式时,我国传统的聘嫁风俗依然是存在的,甚至在偏远的山区及农村地区很多人还认为只有双方举行仪式了才算正式结婚,这是人们在结婚方面存在的一个误区。我国法律只认可一种结婚要件即登记,至于是否举行仪式以及是否订婚给付彩礼均不影响双方是否确立夫妻关系。另外,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这就给共同财产的认定确定了一个基本的基调和界限,即原则上来说就是婚后取得的财产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就本案来说,丈夫王某在订婚时给付张某的现金10001元及金银首饰等物品也就是我们平时所说的彩礼,是男方以结婚为目的而向女方赠送的钱物。我国《婚姻法》没有规定彩礼,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可以看出我国《婚姻法》原则上是不支持结婚时给付彩礼的,但是由于传统习俗的存在,民间结婚给付彩礼的情况是十有八九,双方离婚时返还彩礼也成了一项必须审理的诉讼请求,最高人民法院才在《婚姻法解释二》中规定了彩礼返还的条件。在司法实践中,除非有上述情况的出现,一般法院是不支持返还彩礼的。但是笔者认为,男方给付女方彩礼很多并非出于自己的本愿,基本上是迫于习俗的压力,这并非男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另外男方是基于双方能够结婚并正常生活才给付女方彩礼的,如果女方提出离婚,男方给付彩礼的条件便不存在了,因此对男方来说给付的大量彩礼得不到返还也是显示公平的。在现实中,很多女性为了骗取彩礼和男方结婚而又离婚的案例屡见不鲜,这样也不利于保护男方的合法利益。因此,笔者认为,男女双方结婚后,婚姻关系如果没有能够维持很长时间的话,女方应当归还男方的彩礼。张某的父母为双方购买的电视机、洗衣机、电冰箱等物品,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些财产均是在双方登记后取得,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应当属于共同财产,但是《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那么就本案来说是否是属于妻子张某的个人财产呢?答案是否定的。虽然张某的父亲出具了赠与张某个人的说明,但是上述说明是在张某和王某出现矛盾后才出具的,这并非张某的父亲赠与财产时真实的意思表示,是得不到法院支持的。双方争议的第一套房屋是丈夫王某婚前个人出资购买,婚后所得,也即是说是在双方登记结婚后取得的房屋产权证。这种情况是现实案例中是争议比较多的,有观点认为,房屋应为一方个人财产,其依据是《婚姻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房屋是在婚前以个人的财产支付房款后购得,应认定为个人财产。也有人认为,《物权法》规定不动产以登记为取得要件,根据物权的公示公信原则,如果登记在个人名下,就应当是个人的财产,如果是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就应当认定为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是笔者认为这种情况应当是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首先,这也符合《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不论该房屋登记在谁的名下,均否认不了婚后所得的事实,这就如虽然夫妻个人的工资都是发给个人但是也不能否认双方的工资是共同财产一样。其次,虽然我国离婚案件居高不下,但是毕竟还是不离婚的要占据绝大多数,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有利于夫妻间关系的稳定和家庭的和睦。在当前的司法实践中,法院一般也是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的。至于第二套房屋,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只签订了《房屋安置协议》,由于未领取房产证,该房屋产权还没有确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1条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因此在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一般不会对这种财产作出判决的。就本案来说,法院也不会针对该财产作出处理,产权确定后,如有争议可另行起诉。
  那么我们再来看一下,我们开始提出的作为共同财产的七个茶碗应当如何分割呢?根据我国《婚姻法》第39条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七个茶碗可以由妻子分得四个。其实,人是一种感情复杂的动物,曾经在一起快乐幸福地生活过的两人,在离婚时竟然闹的横眉冷对,这完全是没有必要的,在现实中每个人都多一些宽容和理解,离婚时抱着好合好散的心态,这样才有利于我们和谐社会的建设。
本文来源:舜网-人口导报
责任编辑:王晓易_NE0011
用微信扫码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加载更多新闻
热门产品:   
:        
:         
热门影院:
阅读下一篇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离婚协议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父母彩礼钱算不算共同财产-免费法律咨询-中顾法律网
当前位置: >
中顾法律网投诉平台
中顾法律网致力于为用户提供健康和谐的网络交流平台
离婚协议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父母彩礼钱算不算共同财产
用户:4fcb*** &
| 四川-广元 |
离婚协议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父母彩礼钱算不算共同财产
我有更好答案
您还可以输入1000个字符 &&&
全部回答 ()
&&[vip]&&【四川-广元】
咨询时说明来自中顾网
已帮助553人
你好,具体情况建议你电话联系广元律师马禹林
您还可以输入1000个字符
&&[vip]&&【四川-广元】
咨询时说明来自中顾网
已帮助987人
彩礼钱,肯定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您还可以输入1000个字符
&&【四川-成都】
咨询时说明来自中顾网
已帮助7978人
你好,彩礼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您还可以输入1000个字符
相关法律问题
2位律师解答
1位律师解答
2位律师解答
3位律师解答
4位律师解答
相关法律法规
颁布日期:
颁布日期:
颁布日期:
颁布日期:
颁布日期:
专业律师推荐
专业律师咨询
  2013年下半年开始,打车
版权所有:济南中顾法商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国家信息产业部备案 鲁ICP备号 【济南市公安局网警支队备案:20】
公司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新泺大街1166号奥盛大厦3号楼16层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