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众创新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论文需要什么条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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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如何“养成”
时间: 来源:中国科学报
李克强总理5月7日来到中关村创业大街与创业者座谈,把“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这一议题再次推向高潮。5月15日,在第十八届中国北京国际科技产业博览会科技创新与城市管理论坛上,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就业和收入分配司司长蒲宇飞透露:“最近几个月,我们先后和有关部门及几百位创业者组织了多次的座谈。”那么,国家发改委对当前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如何看待?他们的座谈有哪些成果?以下为蒲宇飞报告的部分内容,以飨读者。
谁可以成为创业者
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浪潮之中谁是潜在的创业者?
有四种类型。第一类是开拓型的创业者——这些是天生想当老板、不想打工的人,几十年来,中国很多的创业项目都由这些人引领。第二类是追随型创业者,俗话说,“上山打虎要结伴而行”,这一类创业者有技术,但没有开拓能力,因此选择了抱团取暖。第三类是机遇型的创业者,例如,在大型科研院所工作几年后抓住市场机遇出来创业的人士,这种类型占据很大比例。第四类是压力型创业者,很多该类型的创业者戏言自己是“小屌丝”“白领”,他们在工作中遇到瓶颈或者在找不到自己满意的工作后进行创业。
对上述四类人应有不同的政策导向。第一类人在任何情况下都想当老板,想创业,所以应该为他们创造一个宽松的环境;对于追随型创业者,则要进行相应的政策引领与支持;对于第三类人,关键是让市场发挥决定作用,让他们看到机会,可以创业;对于第四类人,要“扶小”“扶早”“扶长”,从初期就要提供相应的支持。
潜在创业者如何创业
潜在的创业者需要找到以下几个“点”才能创业。
第一,痛点。有不少创业者找到创业的痛点,比如,他们发现人们打车不方便,就产生了如“滴滴打车”的创业者。
第二,交叉点。有些创业像交叉学科,即创业者找到了不同领域交叉的部分来创业。
第三,兴奋点。例如,此前政府在江苏省镇江市调研,有一个创业者是军人出身,他与原来的战友合作进行户外军事运动产品的创业,因为他看到了这样的兴奋点——月工资元且非常喜欢购买军事用品的人,这些用户愿意花200~1000元购买产品,因此很快做大了市场。
第四,转折点。有的创业者发现,原来很多服务可以与新技术、新手段结合,传统服务借助互联网形成了很大的服务网络。例如,服务者可以进行“走动式”的管理,而被服务者可以在家接受服务。
第五,空白点。比如,有海外经历的创业者发现海外市场非常成熟且精细,但是在中国,某一领域的市场空间却非常广阔,存在空白点,于是抓住空白点进行创业。
创业需要哪些支持
经过与创业者交流发现,现在创业者最需要的是以下几座“桥”。
首先,“人才之桥”。不管是“高大上”的创业,还是“小而美”的创业,都需要“种子”,“种子”播撒后就可以形成一个创业的生态系统。此前,政府在农村调研,发现一个返乡创业者回来之后,往往可以带动一种跟风的创业氛围,形成大众创业的热潮。
其次,“资金之桥”。从各地情况看,创业时找资金、渠道很难有捷径,因此,大众创业需要各方支持。政府整合资金、互联网金融、银行降低“门槛”支持一点……往往可以形成一个“金融之桥”。
再者,“中介之桥”。很多创业是一颗颗“珠子”,必须有一系列中介服务,比如商务中介以及咨询、管理、政策等各种“中介”串成一条线,才能够把整个创新的生态系统搭建起来。
最后,“互联网之桥”,这是当前讨论的焦点。现在,互联网对很多创业者而言是前所未有的重大机遇——这是一个重大的平台。
例如,政府曾到贵州铜仁进行调研。他们到达大山时发现,现在包括阿里巴巴、京东等互联网的平台已经把大山和中国东部区域完全连接起来。中国东部发达地区的消费品、工业品通过互联网大量进入山区,山区人民也能借助互联网在网上推销特色产品。因此,下一步就是要把自己的特色产品升级,实现品牌化、规模化。经过乡村创业,就可以打通东部和西部的市场。
“互联网之桥”不但改变了城乡关系,也改变了东部和西部的关系。所以,重要的政策导向之一就是要建设相应的线上线下的基础设施来构建这座桥梁。
&&&&&& &履行省人才工作宣传小组职责,负责全省人才工作宣传的宏观指导和协调;制定全省人才工作宣传计划,协调各新闻媒体,加强人才工作和优秀人才典型宣传;负责全省宣传文化人才队伍建设,负责组织实施&齐鲁文化英才&评选工作,联系一批优秀宣传文化人才;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 加强与党外人才的联系,发现、培养、选拔、推荐党外优秀人才;会同有关方面制定实施非公有制经济和新社会组织人才队伍建设的规划、政策和意见;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 参与研究制定全省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研究提出人才队伍建设有关机构编制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负责省级有关部门人才工作机构、编制等事项的审核与调整,对市、县人才工作机构、编制等业务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探索研究有利于引进高层次人才的机构和编制使用办法并组织实施;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 负责联系科技工作者,引导科技人才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积极发挥作用;负责组织实施&山东省青年科技奖&、&山东省优秀科技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参与全省科技人才发展的政策制定;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 负责将人才资源开发纳入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负责了解掌握全省重点区域和服务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情况,会同有关方面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参与制定落实创业人才支持政策;参与定期开展重点领域人才需求预测与发布;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 负责研究制定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联系一批优秀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组织指导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参与制定落实创业人才支持政策;参与企业领域&泰山学者&、创新团队建设工程组织实施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 负责研究制定教育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国家级教学名师、省级教学名师等人才工程的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实施省属高校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协调组织高校领域&泰山学者&、创新团队等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 负责研究制定全省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联系一批优秀科技人才;负责科技人才成果转化工作,组织重大科技攻关,推进产学研结合;负责省自然科学基金、省杰出青年基金、优秀中青年科学家科研奖励基金等的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省属科研单位、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协调组织科研院所领域&泰山学者&、创新团队等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 负责制定落实为我省高层次人才提供居留、出入境及其他便利的政策;负责为国家&千人计划&、&泰山学者&海外特聘专家等外籍引进人才(经省级人民政府或国家部局及部门推荐)及其随迁外籍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办理《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多次往返签证;负责协调具有中国国籍的引进人才(华侨应取得回国定居资格),不受出国(定居)前户籍所在地限制,在省内就业地城市落户;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 &负责研究制定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规划;负责全省社会工作人才培养和选拔工作,联系一批优秀社会工作人才;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 负责制定实施促进人才投资优先保证的财税政策;负责人才工作经费保障、拨付使用、管理监督等工作;负责研究制定会计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会计高端人才的选拔、培养与跟踪服务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改善和提高优秀人才工作和生活条件的有关政策措施;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 负责全省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综合管理,牵头研究制定和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负责&两院&院士、&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等推荐、选拔和管理服务工作,联系一批优秀专业技术人才;负责全省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综合管理工作,牵头研究制定和组织实施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负责省首席技师等推荐、选拔和管理服务工作,联系一批优秀高技能人才;拟订留学回国人员来我省工作的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组织各类园区做好海外人才引进等工作;负责制定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人力资源市场和专业性人才市场建设和管理工作;责定期开展重点领域人才需求预测与发布;负责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的待遇落实,组织各类高层次人才开展服务社会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人才资源统计制度;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 负责研究制定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深入推进新农村人才资源开发&绿色行动&,负责全国优秀农村人才、中华农业英才、省乡村之星等优秀农村实用人才申报、推荐和管理服务工作,联系一批优秀农村实用人才;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农业科技、经营、管理等方面人才培养、引进和管理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 负责商务人才队伍建设和各类商务专业人才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省级以上经济开发区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 负责研究制定全省文化艺术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实施文化艺术人才引进培养政策,实施齐鲁文化名家工程、文化行业高技能人才评选培养工程;联系一批优秀文化艺术人才;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 负责研究制定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卫生领域重点人才工程的组织实施,联系一批优秀医学领军人才;负责组织实施省属医疗机构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参与省属医疗卫生单位&泰山学者&、创新团队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各类优秀人才的医疗保健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 负责推动我省对外人才交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外国专家管理服务和出国培训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 负责研究制定省管企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双百人才工程&组织实施工作,联系一批优秀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负责协调组织全省企业领域海外人才引进等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省管企业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 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人才统计指标体系和统计办法,做好人才资源统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重点领域人才需求预测与发布工作,发布人才统计信息;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 负责调查研究引进华侨华人人才工作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指导、推动涉侨人才合作与交流;负责对华侨、港澳同胞及海外留学人员的联络、接待等友好交往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 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金融领域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工作;研究制定金融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金融服务科技创新的政策,积极为科技人员创新创业、成果转化等提供投融资服务;牵头开展金融人才队伍建设课题调研;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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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创业 万众创新”税收优惠政策内容有哪些?
一、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一)小微企业 & & &1.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 & & &2.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 & & (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 & (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 & 3. 自日起至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在20万元到30万元(含30万元)之间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财税〔2015〕99号) & & 4.至日,对月销售额3万元以下(含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月营业额3万元以下(含3万元)的营业税纳税人,免征营业税。 & & (二)创业投资企业 & & 1. 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其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七条) & & 2. 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满2年(24个月,下同)的,其法人合伙人可按照对未上市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投资额的70%抵扣该法人合伙人从该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分得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1号) & &(三)安置残疾人就业 & & 1.对安置残疾人的企业,实行按实际安置残疾人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的办法。实际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每年可退还的增值税的具体限额,由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根据单位所在区县(含县级市)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最低工资标准的6倍确定,但最高不得超过每人每年3.5万元。(财税〔2007〕92号) & & &2.对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在企业所得税前加计扣除。(财 税〔2009〕70号) & & (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 & 自日至日,对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持《就业创业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我省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5200元。(财税〔2017〕47号)&& & (五)安置退役士兵&& & 自日至日,对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我省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财税〔2017〕46号)&二、科技创新税收优惠政策&& & (一)高新技术企业&& & 1.对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国科发火〔号) & & 2.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依照《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国科发火〔2016〕32号)&& & (二)软件企业(财税〔2012〕27号) & &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 & 2.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随同计算机网络、计算机硬件和机器设备等一并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嵌入式软件,如果能够分别核算嵌入式软件与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等的销售额,可享受软件产品增值税优惠政策。 & & 3.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经认定后,在日前自获利年度起计算优惠期,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 & & 4.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的职工培训费用,应单独进行核算并按照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 & 5.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按规定取得的即征即退增值税款,由企业专项用于软件产品研发和扩大再生产并单独进行核算,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扣除。 & & 6.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如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可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 & (三)集成电路企业(财税〔2012〕27号) & & 1.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的生产设备,其折旧年限可以适当缩短,最短可为3年(含)。 & & 2.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25微米或投资额超过80亿元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经认定后,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其中经营期在15年以上的,在日前自获利年度起计算优惠期,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六年至第十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 & & 3.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8微米(含)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经认定后,在日前自获利年度起计算优惠期,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 & & 4.新办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经认定后,在日前自获利年度起计算优惠期,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 & & 5.集成电路设计企业的职工培训费用,应单独进行核算并按照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 & 6.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如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可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 & (四)动漫企业 & & 1.对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动漫企业销售其自主开发生产的动漫软件,按17%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动漫软件出口免征增值税。(财税〔2013〕98号) & & 2.经认定的动漫企业自主开发,生产动漫产品,可申请享受国家现行鼓励软件产业发展的所得税优惠政策。(财税〔2009〕65号) & & (五)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 & & 对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不超过工资总额8%的比例据实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其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财税〔2009〕63号) & & (六)技术转让 & & 1.营改增试点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财税〔号) & & 2.对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国税函〔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62号) & & 3.自日起,全国范围内的居民企业转让5年以上非独占许可使用权取得的技术转让所得,纳入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技术转让所得范围。居民企业的年度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2号) & & (七)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 & 1.对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税法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国税发〔号) & & 2.研发费用的具体范围(财税〔号 ) 人员人工费用。 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 & & 直接投入费用。(1)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2)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3)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调整、检验、维修等费用,以及通过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租赁费。 & & 折旧费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 & & 无形资产摊销。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包括许可证、专有技术、设计和计算方法等)的摊销费用。 & & 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 & & 其他相关费用。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如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研发成果的检索、分析、评议、论证、鉴定、评审、评估、验收费用,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此项费用总额不得超过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总额的10%。 & &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费用。 & & 3.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行业:烟草制造业、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娱乐业、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行业。(财税〔号 ) & & (八)固定资产加速折旧 & & 1.对生物药品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6个行业的企业日后新购进的固定资产,可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 & 对上述6个行业的小型微利企业日后新购进的研发和生产经营共用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100万元的,可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 & 对所有行业企业日后新购进的专门用于研发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100万元的,可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 & 对所有行业企业持有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财税〔2014〕75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4号)&& & 2.对轻工、纺织、机械、汽车等四个领域重点行业(以下简称四个领域重点行业)企业日后新购进的固定资产(包括自行建造),允许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方法。 & & 对四个领域重点行业小型微利企业日后新购进的研发和生产经营共用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含)的,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一次性全额扣除;单位价值超过100万元的,允许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方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68号) & & (九)节能环保 & & 1.节能服务公司实施符合条件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将项目中的增值税应税货物转让给用能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财税〔号) & & 2. 对企业从事公共污水处理、公共垃圾处理、沼气综合开发利用、节能减排技术改造等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财税〔2012〕10号) & & 3. 居民企业从事符合《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规定条件和标准的电网(输变电设施)的新建项目,可依法享受“三免三减半”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国家税务总局2013年第26号公告) & & 4. 对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符合企业所得税税法有关规定的,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财税〔号) & & 5.对企业实施的将温室气体减排量转让收入的65%上缴给国家的HFC和PFC类CDM项目,以及将温室气体减排量转让收入的30%上缴给国家的N2O类CDM项目,其实施该类CDM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减排量转让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财税〔2009〕30号) & & 6.对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内结转抵免。(财税〔2008〕48号)
& &(十)资源综合利用 & & 1.纳税人销售自产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提供资源综合利用劳务,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具体资源综合利用的名称、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名称、技术标准和相关条件、退税比例等按照《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相关规定执行。(财税〔2015〕78号) & & 2.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列入《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新型墙体材料目录》的新型墙体材料,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财税〔2015〕73号) & & 3.对企业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资源作为主要原材料,生产国家非限制和禁止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减按90%计入企业所得税收入总额。(财税〔2008〕47号)278被浏览21624分享邀请回答167 条评论分享收藏感谢收起439 条评论分享收藏感谢收起查看更多回答当前位置: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情况及存在的困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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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情况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们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技术创新工作,认真落实&科教兴市&战略,大力推进企业科技进步与创新,有力地推动了科技事业进步和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特别是党的十八大提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后,我们把企业技术创新工作摆在了更加突出的核心位置,更加注重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更加注重优化创新环境,更加注重扩大科技开放合作,全市企业技术创新工作得到了较快发展。科技综合实力得到了明显提升。一是创新平台及创新能力建设成效显著。全市已建成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个、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国家高新技术企业3个,省级重点实验室2个、省级工程技术中心4个、国家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1个,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1个,省级企业技术中心11个、研发机构9个,各类科技咨询服务机构10家。二是科技人才结构更趋合理。目前,全市共有各类科技人员4.96万人,科技创新创业人才2600多人,其中引进高层次、高技能人才70多人,每万人拥有科技人员数达992人。科技人员组成结构趋于合理,其中高级职称人员占8.3%,中级职称人员占44.2%,初级职称人员占47.5%。五是科技成果转化率明显提升。全市应用类科技成果转化率由2010年的20%提高到2014年的37%。
  二、实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主要做法
  (一)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充分发挥人才在企业的支撑作用。人才是创新驱动和科技成果转化推广的关键。为此,我们坚持&高级人才靠引进,中级人才靠培养,初级人才靠培训&的人才开发之路,初步建立了一支科技与企业兼容的复合型人才队伍。
  一是紧扣产业发展,在重点产业人才队伍建设上下功夫。以实施&3121&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培养引进计划为抓手,围绕有色金属深加工产业、化工循环产业、新能源产业&三大重点产业&,着力构建加快特色优势产业发展的人才支撑体系。按照&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原则,采取技术合作、高薪聘请、短期租赁等柔性引才方式,聘请重点产业的领军人才和科技顾问,鼓励他们参与全市产业发展规划、招商引资和项目咨询等工作。大力推行&人才+项目&、&人才+产业&、&人才+课题&开发模式,积极引进带着项目、技术的创新人才和创新团队,实现项目与人才的有机对接。
  二是强化载体建设,在人才创新创业平台建设上下功夫。支持企业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共建省级以上科技创新创业平台,重点抓好金川公司新材料创新创业示范园建设。支持企业围绕重大项目和重点产业开展科研攻关,催生一批万隆实业公司等企业对经济社会发展有影响的实用型科研成果。
  三是完善政策机制,在优化人才特区建设环境上下功夫。围绕加快推进&人才特区&建设,制定出台了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认定、财税金融扶持等9个配套办法,从安家补助、岗位津贴、住房保障等13个方面,进一步落实好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和现有人才的待遇。对引进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市政府给予每个团队50&200万元的资金资助,经评审认定的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一次性资助20&50万元的安家补助,并给予每月元的岗位津贴。急需紧缺人才可享受免租住房,并配备家俱等基本生活设施。对急需紧缺人才在金昌购买住房,实行由同级财政一次性发放5&10万元的购房补贴。同时,强化&为发展服务、为企业服务、为人才服务&的理念,使各类人才享受优惠待遇和个性化便利服务,确保高层次人才能引得进、留得下、用得上。
  (二)提升科技创新服务能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围绕提高企业科技创新能力,积极搭建科技服务平台,加强政产学研合作与交流,营造良好的环境,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一是加快服务平台建设,提升科技服务水平。重点扶持体制创新、机制灵活的技术创新服务机构,强化能力建设,提高专业化、规模化和规范化服务水平。鼓励和引导各类科技服务机构和组织举办各种类型的产学研洽谈会、产学研对接会、技术供需交流会,组织企业参加国内外科技合作与交流活动,构建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对接平台。围绕企业的创新发展需求,提供技术转移、科技咨询、企业诊断、经营发展路线、技术发展路线等全方位、专业化、高水平的&一站式&服务,推动产学研合作,提升企业创新能力。
  二是加强政产学研合作,促进科技成果转化。鼓励和引导产学研各方创新合作,采取共同出资、技术入股等方式,共同建立合作载体,开展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和人才培养。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强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科技合作,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与科研院所、高等学校科技合作的实施意见》,开展了与北京矿冶研究总院、钢铁研究总院、中国建材科学院、有色金属冶金研究总院、四川大学、天津化工研究设计院、甘肃省农科院、甘肃农大等70余家科研院所的科技合作,与高校建立了长期稳定的科技合作关系,在有色金属及贵金属新材料、化工材料等方面实施了80余项科技含量高、发展前景好的科技开发项目,推动了产品创新、技术创新,提升了产品附加值和企业核心竞争力。
  (三)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推动科技创新。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精神,加快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建立健全科学合理、富有活力、更有效率的创新体系。
  一是坚持制度创新,激发社会创新活力。近年来,我们鼓励支持科技领军型创业人才申请设立科技型企业,对科技人员创办的科技企业,允许将知识产权等无形科技成果按不高于70%的比例折算为技术股份。允许和鼓励职务发明成果的所得收益,按不高于60%的比例划归参与研发的科技人员及其团队拥有。
  二是有效整合科技资源,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按照&职责明确、评价科学、开放有序、管理规范&的原则,根据我市支柱产业和新兴产业发展的需要,打破部门条块分割,加快科研机构合并重组,优化整合化工循环、新能源、新材料等科技资源,支持科研机构挂靠企业集团。不断加大对科研机构的支持力度,对新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在申报项目中优先申报项目。近三年来,工信委争取上级技术创新扶持资金 1560万元, 我市万隆实业公司被国家列入301个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并得到扶持。2014年全市共(四)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全面提升企业创新能力的实施意见》,把培育创新型企业作为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战略支撑,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2014年,金川公司31项重点科研项目按计划顺利推进,&镍电解活性硫化镍除铜研究&等课题取得重大进展,&充填新材料的研发&等成果已应用于工业实践,获得了巨大的经济效益。16项科技成果获得省部级奖励,4项科技项目被列入国家和省级计划,争取国拨资金4000万元。完成15项国行标、17项企标的修制定。全市工业企业申报专利420件,工业企业授权专利343件。
  一是结合产业发展重点,支持和鼓励企业建立研发机构。在充分发挥已有研发机构作用的基础上,围绕发展和壮大我市重点产业,支持和鼓励大中型企业独立组建或与高校、科研机构共同组建技术研发平台和产业技术创新的战略联盟,联合承担重大科技任务(金川集团公司已与兰州大学联合创建了甘肃省有色金属化学与资源利用重点实验室);支持中小企业联合组建研发机构或与高校和科研机构合作开展研发活动;鼓励企业&走出去&,在省、市外设立研发机构,提升企业研发水平。
  二是实施创新型企业培育计划,激发企业创新活力。围绕在新能源、有色金属深加工、化工循环、现代农业等领域开展关键技术研发攻关,培育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的&双自&创新型企业。制定出台了《金昌市创新型企业培育管理办法》、《金昌市科技小巨人企业培育计划管理办法》,积极开展创新型企业的评价和认定工作,引导企业争创省级和国家级创新型企业,促进社会资源要素向创新型企业转移,发挥创新型企业的示范和带动作用。市级各类科技计划对创新型企业予以优先立项和支持,对新认定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奖励30-50万元。
  三是营造良好投融资环境,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积极争取财政扶持政策,引导担保公司加大对中小科技企业的融资担保,解决中小科技型企业发展中的资金瓶颈,使之快速做大做强。项目进行10%的配套,落实国家关于企业研发费用优惠政策,促进企业增加研发投入,提高核心竞争能力。加大中小企业融资力度,协助银行系统做好科技项目的考察论证工作,促进金融与科技有效结合。同时,广泛吸引社会和涉外资金,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提供资金支撑。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
  我市企业创新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技术创新体系有待进一步健全。目前,我市大部分企业没有建立自己的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创新意识不强,研发投入不足;担负知识和技术传播任务的中介机构门类不全,力量薄弱,服务能力差。二是科技体制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科技政策体系不够健全,企业技术创新投入相对不足,科技资源的配置不尽合理,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率不高。三是科技人才队伍有待进一步壮大。在全市科技人员中,高层次人才和优秀科技人才缺乏,高学历、高职称人员所占比例偏小,尤其是缺乏高精尖制造业、信息产业和新材料等方面的专业人才。科技力量67.8%集中在金川公司等省属企业分布不够均衡,且年龄老化。四是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特别是以新材料为主的接续产业尚处于起步阶段,实现经济转型和跨越发展的任务还很艰巨。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快孵化器建设,营造创新创业环境。以培育科技创新企业、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为途径,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及推动经济发展为目标,努力加快形成设施先进、结构合理、功能完备、服务一流,&人才&&技术&&环境&三位一体的科技企业孵化体系,在借鉴其它地区先进经验的基础上,加快孵化器建设,努力打造具有金昌特色的科技孵化器发展模式。
  (二)继续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促进产学研结合。进一步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提高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的能力,更加注重协同创新,促进产学研用更加紧密结合。建立和完善知识创新体系,通过实施科技重大专项,突破重大技术瓶颈,加快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研发应用。促进创新资源高效配置和综合集成,把全社会资源和力量凝聚到企业技术创新发展上来。
  (三)建立人才开发机制,加强科技队伍建设。围绕落实&科教兴市&战略和&人才特区&建设,抓住培养、引进、使用三个环节,着力聚集一批取得重大科技成就的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造就一批解决重大企业技术难题的高级工程师和高级技师队伍,培养一支适应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的先进适用技术人才队伍。采取合作研究、专项技术开发、建立联合实验室或博士后流动站、公开招聘学科带头人等方式培养和引进人才,对引进的人才提供较完善的实验条件和研发启动资金,安排住房,提高生活待遇等,营造吸引和留住人才的良好环境。
  (四)创新科技投入机制,拓宽科技融资渠道。从建设创新型城市、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和企业竞争力的高度出发,加大科技投入,逐年增加科技经费,积极建立以&企业为主体、政府引导、多方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确保全社会用于科技研发经费在&十二五&期间达到GDP的2.5%,贯彻落实促进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引导企业逐步提高科技投入。建立多层次科技创新资本市场,引入风险投资公司,开展高新技术保险业务,完善高新技术企业外汇管理制度,落实扶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和加快成果转化等税收优惠政策。
  (五)加强技术交流合作,完善科技开放体系。充分利用国内外两种科技人才、两种知识资源、两种技术市场,进一步拓宽国际、国内科技合作与交流渠道,鼓励支持企业和科技机构与国内外的科技合作与交流,建立产学研紧密关系,鼓励并支持国内外企业和科技机构参与我市重大科技创新项目的公开招标和竞争,创新科技项目的双边与多边合作,扩大多种形式的地区性与国际性合作和交流,引进管理、技术与智力。大力推进高新产业技术发展,加快高附加值的高新技术及产品出口。鼓励并支持企业与知名跨国公司进行多种形式的战略合作,参与全球竞争。
  五、几点建议
  (一)完善科技创新经费保障体系方面:一是建议省上出台政策,建立各级财政支持科技创新稳定增长机制,逐年加大对企业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二是建议省上制定鼓励科技投入的优惠政策,加强引导金融资源向科技领域配置,促进科技和金融有机结合。
  (二)加速科技成果转化方面:一是建议省上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加强和扶持不同类型的中试基地和专业性孵化器的建设。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围绕经济发展需要开展科研工作,促进产学研结合。二是建议省上制定中小型科技企业科技成果转化资助政策,合理配置研究与开发的资金投入比例,加大对中小型科技企业科技成果转化的扶持力度。
  (三)加大科技创新力度方面:一是建议省上成立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协调小组,在关系全省经济核心竞争力的关键领域和共性技术、核心技术方面,组织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联合攻关,实现相关技术的集成和产业化。二是建议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列入各级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完善知识产权管理和服务体系,提高企业对知识产权保护的运用能力。并安排专项资金,扶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特别是原创性发明项目的开发。三是建议省上加强政策引导,促进高新技术企业建立完善研发机构,加大科技投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不断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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